我国信息服务业现状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服务业论文,现状分析论文,我国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forming of information services in China,analyses its current status,and explores its development policies for future.
KeywordInformation service industry Informationservices China
1 我国信息服务业的形成与发展
我国信息服务作为一项产业,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计划经济时期的信息工作,重点着眼于收集信息以支持宏观决策,并没有作为一项产业来发展。
据有关资料表明,我国数据库建设自80年代初起步,到1988年共建成各类数据库298个,截至1991年底,增至806个,其中较大型的数据库300多个,信息记录达5000万余条。此外,有40 多家信息服务机构通过各种途径从国外引进了50多种数据库磁带,70多种CD-ROM光盘,共有信息记录3000余万条[2]。到1993年,全国已拥有信息企业8000多家,政府信息机构2000多家,信息咨询公司3万多家,从业人数达56.8万人。早在1991年底,我国信息市场年营业额已达15~20亿元,接近国民生产总值的0.2%;而近期信息业年产值增长率约为25~30%[3]。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最近一年多来,各行各业利用现代技术的信息服务,继1984年、1988年和1992年的3次发展高潮后, 又掀起一个新的热潮。金融、财税、公安、气象、铁道、电力、民航、科技、海关、人口统计等部门利用公用通信网已建立起10多个全国性信息系统。与此同时,国家各经济、行政部门,各省(区)市政府,所有中心城市,半数以上的地区和1/5的县都已建立起信息机构。1993年9月1日,联接全国各省区的拥有5500个终端的国家公用分组交换数据库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我国国家信息通信网的建立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信箱、可视图文等业务的开展奠定了基础。该网与美国、日本、加拿大、意大利、德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公用分组交换网联通,用户可直接与近4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国际间数据通信和联机检索[3]。
总之,我国信息服务业尽管起步较晚,但发展却十分迅速,且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目前,一个多种所有制、多元化的市场格局正在形成,我国信息服务业已初具规模。
2 我国信息服务业现状分析
当今世界正进入信息时代。全球信息化趋势和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必将有助于我国信息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
不过,就目前而言,我国信息服务业仅具雏形,尚处于自然形成与发展阶段,现状是不容乐观的。
2.1 我国信息服务远远落后于世界水平
90年代初,我国电子工业水平只相当于美国60年代初和日本70年代初的水平。1990年,我国电子工业净产值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 大大低于4.5%的世界平均水平[6] 。1991年,世界信息服务业的产值达2030亿美元,而我国相应的产值仅有5亿美元,占世界总产值的0.3%;计算机年销售量还不及世界市场的4%[7]。如果以1965年日本社会信息化指数为100,则1965年美国社会信息化指数为242,而我国1985年的指数也仅为37.88。
2.2 我国信息服务社会化程度很低
我国各种信息服务机构是按部门或地区划分的,直接隶属或依赖于上级主管部门,处于一种封闭的自我生产、自我服务状态。我国目前建立的数据库,能够提供商业化服务的不足总数的10%,由此导致的重复开发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全国几次计算机软件交易会上,管理软件的重复开发率高达70%。尤为严重的是,我国政府信息机构垄断着全国80%以上的信息资源,而这些机构没有把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面向社会广泛服务摆在正确的位置上。长期以来,即使在不泄露国家机密的前提下,宁愿让信息资源闲置、自然老化,也不愿让社会共享。结果,国家投资的信息资源被各级职能部门节流,无声无息地转化为“私有财产”,无法成为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动力。
信息服务没有走向社会,是造成目前国内信息资源短缺与闲置并存的一个主要原因,同时也制约着信息服务业的发展,使其难以形成一定的发展规模,而信息服务业又恰是对规模经济依赖性极强的产业。
2.3 我国现实的信息市场十分有限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计划经济、自力更生,习惯于无偿获取信息;不习惯到市场中去寻求信息、购买信息,对花钱买信息难以接受;遇到困难或问题总是自己研究解决,解决不了就维持现状。许多部门仍是“小而全”、“大而全”的小社会,万事不求人的既成思维定势也确有其基础条件。
再看我国现有企业的信息工作者,他们往往习惯于以文献资料为主要工作对象,好象在搞档案工作,满足于静态信息,很少主动出击,深入企业内外的各个方面,收集与企业发展有关的各种情报信息。有的企业的信息工作甚至根本还没有开展起来,领导决策过程未能科学化,信息咨询未能成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变得可有可无。我国现有81.6万家工业企业,平均每家每年从技术市场上购买技术的金额仅为585元, 平均45家企业才购买一项技术。
显然,人们并不是不需要信息,只是没有进入市场,没有表现为现实的市场需求,处于一种待开发状态。
2.4 信息服务机构存在诸多缺陷
2.4.1 我国信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信息公司的从业人员、服务质量较差。许多信息服务项目设备条件并不错,但信息采集和处理跟不上,第一手资料少且质量不高,对已有信息则深加工、精加工不够,高水平的咨询、预测报告很少。据估计,我国目前大中型计算机的利用率仅为15~25%。
2.4.2 我国信息机构对信息的开发、利用普遍认识不足, 在服务中急功近利 过分偏爱那些“短、平、快”的信息,不重视信息的储备和连续性。这集中表现在对数据库的建设不够重视。我国自建数据库规模偏小,绝大多数难以形成一定的生产服务能力,更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1991年的806个自建数据库中,信息记录不足3万条的占了75%以上,超过10万条的只有12.5%。另据一项典型调查表明,我国能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并广泛开展对外检索服务的数据库,只有12%。
2.4.3 缺乏公共意识,平时宣传不够
我国大多数信息服务机构处于“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态。且不说那些该开发而未开发的潜在用户,就是那些现实的信息用户,也往往因为平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当他们需要信息时,却不知该采取什么方法、通过什么渠道获取信息。社会上有不少有识之士对信息工作的重要性是有所认识的,高质量的信息服务是有市场的,关键在于我们的信息工作者没有加以开发和利用。
2.5 信息服务业投入不足且不稳定
信息产业作为高技术产业,是必须高投入的。然而我国目前用于整个信息产业的投资尚不足国民生产总值的1%,研究、 开发经费也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8%左右,而美国1986年已达2.8%。1988年,我国从美国进口信息资料和图书的花费达到了顶峰,为557万美元, 而同期新加坡为1068万美元,印度为991万美元。
也正由于国家对信息服务业投入总量小,随意性也较大,在财政方面尚无可参照的固定投资比例数,更未曾根据国内物价上涨指数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保持稳定的投资增长率。
2.6 产业政策理论研究严重滞后
2.6.1 政策与法规
社会信息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政策,然而我国还未能制定和颁布关于信息产业的具体法规和政策。国家对信息产业的管理往往采取类似于一般产业的管理体制,而由于缺少国家政策的指导和法规的约束。目前国内信息产业的发展比较混乱,总体上处于一种多头发展的状况。
2.6.2 理论研究 到目前为止, 我国还没有类似于美国经济学家F·马克卢普和M·波拉特等人的用于解释信息经济现象的完整理论。我国现阶段信息产业化程度、结构、分布、产值和价格机制等基本问题,尚未展开系统研究。建设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息产业需要有正确的理论作指导,这种状况对于我国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显然是极为不利的。
3 我国信息服务业发展对策
3.1 完善市场结构要素
信息市场包括信息商品和服务的供给方、需求方、中介方和管理方4个结构要素:
(1)供给方指各种信息服务机构。 各信息服务机构应该通过对信息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等途径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信息意识水平和信息驾驭能力,克服目前的各种不足,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和科研力量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商品和服务。
(2)需求方指各种信息用户。我们可以通过培训、 继续教育等途径使之具有强烈的信息意识、基本业务知识和综合性知识结构,使之善于捕捉并利用自己需要的各种对口信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的实用价值。
(3)中介方指信息经济人。 应使他们了解信息市场和相关的信息知识,使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同时通过有关立法和制度规范其市场行为。
(4)管理方指政府和各种政府职能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保证信息市场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合理的层次性和有序性。具体包括:
①加强信息市场制度和法规建设,通过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来规范信息市场行为,加强对信息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监督,保护公平的市场竞争,防止不正当的竞争和垄断。
②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和政府职能调控和干预市场,这种调控和干预本身必须法律化,要规定其程序和强度,使政府既能有效地履行其宏观调控职能,又防止其对信息市场的任意干扰。
③制定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和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信息管理系统,有计划有组织地培育信息服务市场,合理调节社会分工与协作,提高专业化信息生产和服务水平。
④加强理论研究。目前的研究重点应该是运用经济学、管理学、市场学、信息科学等知识进行我国信息市场培育的理论研究,揭示其规律,以促进我国信息市场的培育进程。
3.2 推进信息服务社会化
打破目前由于地区分割、部门所有制而形成的信息资源分割、信息结构和体系肢解的局面,冲破多年以来形成的封闭式自我生产、服务体系,推进信息服务社会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3 建立全国性信息通讯网
进一步发展信息技术,建立纵横联系、协调发展的全国性信息通信网。
3.4 保证信息服务业投资经费
国家必须切实重视信息服务,增加政府投资,在财政投入上应避免随意性,做到有章可循,在尚未制定出供参考的固定投资比例和增长率之前,可参照其他基础建设的投资规模和比例关系,确定年度信息资源购置和数据库建设等基础项目的专项费用额及年度增长率,促进我国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3.5 积极探索和建设信息市场新格局
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信息市场的发育状况及其分布上很不平衡。鉴于这种基本国情,我们应该建立分层次、分区域,以大中小城市为依托的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化的全国统一的信息市场格局。它并不要求每一地区、城市都同时包含市场体系的全部内容和形式,而是把市场体系的内容有重点、有选择地分布在全国各个地区,使之在全国各地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密切联系的合理布局的整体。其大致轮廓如下:
①主要依地域关系把全国划分为5大区域:中部(湖北、江西、 安徽、河南、陕西、四川、贵州、湖南)、东部(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南部(广东、福建、海南、广西、云南)、西部(甘肃、宁厦、青海、新疆、西藏)、北部(北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天津、山西);每一区域选定一个辐射强度较大的特大中心城市,如北京、武汉、上海、广州、兰州、建立全国性信息中心。
②在其它一些大城市,主要是各省省会城市,建立区域性信息中心;而后充分发挥其强大的辐射、吸引和媒介作用,带动各中、小城市。
③在几个沿海大城市,如上海、广州,则充分利用其地利,建立外向型信息中心,加强与外界的联系与交流。
多层次、多渠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化的全国统一的信息市场格局,既是与我国目前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结果,也是与我国目前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并存相适应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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