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中的目标偏离及其调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体系论文,目标论文,职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3)07-0024-04
构建独立的、区别于普通教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近二十年来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人们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内涵的认识不断深化,体系构建的实践也在不断的尝试中推进。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有一些基础性的问题有待得到更深入的研究。比如,构建职业教育体系的目标是什么?当下我们所开展的工作能否保证顺利实现这一目标?笔者认为,这些问题应得到足够的重视与深入的研究,否则,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难免会走弯路,甚至会出现与理论及政策预期相去甚远的结果。为此,本文拟将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目标偏离作为讨论的主题,以期引起职业教育理论界与实践界的关注。
一、问题的提出
经过近二十年的理论论证与实践探索,在关于如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问题上,我国职业教育界已经基本达成共识。那就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横向上实现融合,二是纵向上实现贯通。[1]所谓“融合”,是指职业教育要进一步密切与社会经济、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并培养适应其要求的技能型人才。所谓“贯通”,是指改变我国职业教育作为“终结性”教育的基本形态,建立独立于普通教育的职业教育内部上升通道。
很显然,作为构建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方式,横向融合、纵向贯通本身就体现了体系构建的目标。那就是,从社会的角度来看,要实现职业教育的社会化,打破闭门办学的学校教育传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发挥职业教育促进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从个人的角度来看,要解决职业学校学生的升学通道,为学生的长远发展、终身教育创造条件。对此,教育部明确提出: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的发展规律……强化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2]
不难理解,从各自重要性极其功能来说,职业教育的横向融合与纵向贯通是职业教育体系的两个重要支点,因而,体系的构建需要这两者齐头并进。但遗憾的是,在当下的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实践中,这两者的进展并不平衡,而这种不平衡导致了职业教育体系的目标建设发生偏离,与政策制定者的初衷相悖而行。
目前,职业教育界主要的关注点及“动作”主要集中在职业教育系统内部的贯通方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布后,许多省、自治区已着手中高职衔接、高职本科的试点以及推广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改变了职业教育原来的封闭状态。但另一方面,职业教育的横向融合方面所取得的进展非常缓慢。尽管近些年来各地都先后兴起了工学结合、产学结合、职教集团等做法,并总结出了名目繁多的具有区域特色的“模式”,但是校企合作形式化的现象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
相较而言,职业教育的横向融合比纵向贯通更重要,也更具有基础性。这是因为,如果职业教育无法与行业企业实现真正融合,职业院校始终无法了解行业企业对人才质量的真正要求,也无法具备培养符合这种质量要求的人才的办学条件,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仍然难以实现。从表面上看,职业教育的内部贯通,有利于职业院校学生的继续深造,有利于技能型人才培养,但实际上由于人才培养质量问题得不到实质性的提高,提供学生的升学通道充其量只能是解决学生的学历问题,或者短时期内解决职业院校的吸引力及生存问题。
更严重的是,过于强调职业教育系统内部的衔接与贯通,只会导致职业学校成为类似普通学校一样的另一种过渡性质的升学教育。[3]这样,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问题,还会由于升学教育的发展倾向,本来就不高的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将得到进一步削弱,而原本存在的中、高层技能型人才紧缺现象也将会更加严重。
由此可见,目前这种轻横向融合重纵向贯通的做法本质上是本末倒置,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出发点与目标相去甚远。笔者认为,这种片面的以升学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本质上是一种短期行为,并不具备任何程度上的“现代”意义,不仅无益于经济社会发展,无益于人的可持续发展,也无益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如果任其发展,建设中的职业教育体系必然会在偏离的方向上越走越远。这样不仅不能解决职业教育当前所面临的诸多问题,还会衍生出更多、更复杂的问题。
二、职教体系构建中目标偏离的原因
目标偏向并不意味着理论、政策的出发点或目标设定原本存在的问题,而在于本应基于这一出发点或目标的职业教育改革实践出现了行为偏差。笔者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源于职业教育横向融合与纵向贯通在实施上的难度差异以及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问题与矛盾显现的层次差异。
职业教育横向融合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从教育发达国家的历史来看,这一融合过程本身即是职业教育现代转型的过程。作为现代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这种融合程度越高,表明职业教育的发展阶段越高。毫无疑问,这个过程并非在朝夕之间可以完成。而对于具有长期鄙视职业教育传统的中国来说,这个融合过程需要更长的时间。
与此同时,基于我国目前所处的工业化发展阶段以及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实现职业教育的横向融合,我们还面临一系列的瓶颈。
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我国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极其薄弱。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基本经验来看,企业之所以积极参与职业教育,一个很重要的动力是源于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即企业的“公民意识”。但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运行时间不长,现代企业及其制度发展不够完善,企业普遍缺乏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由此导致在我国的校企合作中,大多是松散的、低层次的合作。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我国教育主管部门缺乏推进能力。职业教育横向融合作为一项综合的、复杂的社会工程,所涉及的不单单是职业院校,还必然涉及行业、企业等经济实体。尽管我国各级政府均建立职业教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的问题,但实际上,教育改革及发展政策从动议到执行仍然只能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而更关键的监督权却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所不具备的,因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际上根本无法有效推动职业教育的横向融合。
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其办学水平难以适应行业企业的要求。目前,我国校企合作中利益机制建立的最大障碍是,职业院校比较普遍地缺乏与企业进行深入合作的能力,这一缺陷使得校企利益机制的建立缺乏前提性条件。正如有论者所指出,“职业院校的科研水平不高,对企业的帮助不大,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是学校找上门去的,对与职业院校的合作没多少兴趣。”[4]
正是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在职业教育横向融合方面,人们很难找到合适的切入点以及真正有效的措施来推动。
相对横向融合而言,由于职业教育纵向贯通是在职业教育系统内部进行,因而操作起来具备更现实的条件和更广阔的空间,因此,各地推进的步伐比较快,改革的力度也很大。以广东为例,2010年,广东省成为教育部“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试点省份后,同年4月,广东省教育厅即成立广东省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机构。到2011年,已选取10所高职院校和49所公办省级重点以上中职学校对口,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全面铺开。根据广东省的设计,职业院校学生可以通过职业教育自身的相对独立的升学体系,与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实现学历层次提高的理想。在不久的将来,中职学生不仅可以读到硕士研究生,还可以读到博士。[5]
由此可以看出,职业教育的横向融合与纵向贯通实施的难度存在较大的差异。而这种差异的存在,导致这两者难以齐头并进。而职业教育内部衔接方面先行一步,也表明了我国职业教育改革所持有的先易后难的行为取向。以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而言,人们希望优先解决更直接、更表面化的问题,搭建形式上的职业教育体系平台,然后再逐步修补、完善。基于当下的实际国情,这种做法并不难理解。在短时期内无法完善改革必要的基础条件的背景下,采取迂回式的进程,先从容易的区域进行突破,无疑也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另一方面,尽管职业教育的横向融合比纵向贯通更重要,也更具有基础性,但是,这两者背后所体现出的现实矛盾的层次也是有差异的。换言之,横向融合所需要解决的是职业教育与社会的问题,属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反映了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根本性问题;而纵向贯通是解决职业教育与人的问题,属于更显性、更易引起社会问题的矛盾。因为职业教育本身并不具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功能,而是通过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来实现的。因此,这一深层次、根本性问题与矛盾的存在形式是隐性的、间接的,而解决职业教育与人的问题也显得更突出、更迫切。而从政府的角度来看,从这方面入手改革也更容易产生直接的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职业教育的纵向贯通能满足相当一部分职业院校学生继续学习、提升学历的要求,体现教育机会的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会得到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支持;另一方面,关注自身生存与发展问题的职业院校,由于纵向贯通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强自身的吸引力,所以也欢迎并积极参与这种改革。显然,这些年来,职业教育纵向贯通的改革行为并没有得到深层次的反思,与这种来自学生、家长、职业院校以及社会的舆论支持有直接关系。事实上,这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这种过于功利的做法所存在的弊端。笔者并不否定职业院校内部升学通道的合理性,只是想表明,不在推进与行业企业融合方面着力,仅从职业教育内部进行改革与调整,其弊必大于利。
对于积弊甚多的我国职业教育而言,对其实施变革势在必行。但是,不合理的、过于短视的改革未必就比维持现状具有更多的积极意义。这种改革的问题在于,由于回避深层次的根本性的问题,由此在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问题必然会越来越多,进而导致后期进行改革的难度越来越大。令人遗憾的是,这一点似乎还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关注与警惕。
三、适应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体制创新
从技术层面来讲,教育改革当然可以遵循先易后难原则。但是,当某些“难题”是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无法逾越的问题时,我们还是应该直面困难,树立长远的改革发展眼光,着眼于解决深层次的、根本性的矛盾,扎扎实实地在培育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所需的基本条件方面下工夫。
在我国政府主导职业教育的现实环境下,政府(非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有所作为,要跨出职业教育(尤其是要跨出职业院校)来改革发展职业教育,切实推动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在技能型人才培养上的融合进程。笔者认为,为了构建名实相符的既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又满足人的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政府必须在以下两个方面的改革创新上有所突破。
(一)企业管理创新
我国企业家比较普遍地存在功利性强、缺乏长远发展眼光的缺陷。他们参与职业教育的意识普遍比较薄弱,甚至刻意规避法律所规定的基本义务。这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难点所在。作为政府,应在促成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方面扎扎实实地做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1.制定约束性法律法规。政府通过制定现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并辅之以严格的、有效的监督制度,规范、约束企业行为,逐渐使企业从被动参与职业教育转变成为自觉意识和自然行为。
2.培养企业“公民意识”。对于我国职业教育来说,培养企业“公民意识”无疑更有益于促进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稳定性与可持续发展。当然,这种公民意识的培育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政府应采取有效的方式,加强对企业的引导与教育。
3.尊重企业利益。获得利益是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根本动力。无视企业的基本利益诉求,一味要求企业履行义务是不合理的,也很难行得通。因此,政府应该保证企业在参与职业教育的过程中获得合理的收益,并且在税收、政策或奖励等方面激发与保护企业的参与积极性。
(二)办学体制创新
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是以政府开办的各种职业学校为主体进行的。具体而言,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仅负责职业教育的各个层面的政策及规划的制定,还对职业学校的微观层面诸如专业、课程等办学行为进行干预。在这里,政府应明确自身角色,减少对办学具体行为的干预,在办学体制上主张多元化办学,并为这种多元化办学创造合理的环境与条件。
很显然,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与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成效息息相关。这是因为,只有多元化的办学,才能使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运行机制(动力机制、约束机制以及利益机制)的发挥具备前提条件与物质基础。事实上,这也是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通例。关于这一点,国外早有学者对后发国家提出忠告,“各国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无力迅速适应急剧变化的技术要求,或无法培养出具有最新技术水平的人才”,而“制造业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整个90年代的发展趋势清楚地表明,私营部门参与未来劳动力的培训是当务之急。”[6]
在多元化的办学体制条件下,政府的一个很重要的职能就是为多元化的办学提供合理的、公平的竞争与发展的环境。在这里,政府的目的不是维护某一类办学群体的利益,而是致力于实现满足整体经济社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的目标。为此,政府首先应该保证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切实鼓励企业、私人乃至外国资金参与职业教育。其次,应为竞争主体创造平等的机会,保证各办学主体同等的法律地位以及招生、获得政府资助等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再次,应发挥引导与规范功能,保证各办学主体办学行为的规范性以及人才培养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在开放的竞争态势之下,职业院校必然自觉树立危机意识、市场意识,从而专注于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切实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办学质量与水平的整体提高,将有利于吸引企业的主动参与,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学生,有利于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在平等的基础上的互通,从而有利于构建与经济社会、产业结构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