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与丧偶妇女生活形象探析(一)--基于山西X村女性叙事分析_经济论文

矿难与丧偶妇女生活形象探析(一)--基于山西X村女性叙事分析_经济论文

矿难丧偶女性生活图景之窥探①——基于山西X村妇女的叙述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村妇论文,图景论文,山西论文,矿难论文,女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理论脉络与研究路径

毋庸赘述,关于女性生活图景的研究实质上是对女性权力和地位的研究。此类成果在现代性理论中可谓比比皆是,然其大都囿于二元对立的研究范式,衍生出一种围绕男女两性“主体与客体、中心与边缘、理性与感性、果敢与优柔、强悍与懦弱、公共事物与家庭琐碎”的宏大批判话语图式。后现代女性主义理论不仅关注女性弱势群体受到的权力宰制,更关注其欲望、情感和生命冲动的血肉之躯的觉醒与抗争。诚如福柯所言,“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抵制”(福柯,2005:63)。这里的抵制主要指身体的抵制,亦如福柯所言,“身体在权力的统治之下并不是消极地接受强加给它的一切义务”,“身体不仅是权力规训与惩罚的对象,也是对权力进行反抗的主体”(福柯,1999:29)。这里提及的身体不仅是个体的身体,也是社会的身体和身体政治的表达(文华,2010),更是一种社会的象征系统。一方面,在现代科学、理性、男权等因素的交织作用之下,女性的身体被安排、被征服、被掠夺、被奴役、被规训;另一方面,缺少话语权的女性也并非被动服从,她们通过身体发声、控诉、抵制与抗争。这样一个双向拉扯的作用过程,从另一个侧面彰显了社会结构的现状与社会权力的运作过程。由此可见,后现代女性主义将身体作为一种理解社会的路径,它将自然造物的“身体”与社会结合起来,开阔了女性主义的研究视野,使女性主义的笔触伸进了幽暗的历史隧道,探寻鲜为人知的社会根源与秘密(汪民安,2004:7)。

以上述理论为皈依,我们需要诉诸一个具体的日常生活场景来窥探女性被规训与抗争的过程以及由此折射出的社会景观。我们选取了矿难丧偶女性② 作为我们的研究对象。其主要理由与关照问题有三:一则,矿难丧偶女性是一个鲜为社会关注的底层社会弱势群体,在诸多与矿难相关的媒体报道、社会舆论和学术研究中,其焦点较多地集中于强调政府重视,突出营救效率,声讨“黑心矿主”,抨击“官煤政治”,呼吁加大监管力度,探索合理赔偿机制等。这些本无可厚非,但丧偶女性的声音被这些主流话语给淹没了;二则,矿难这个场域汇集了科学、理性、资本、金钱、传统、男权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成为宰制丧偶女性的显在和潜在力量;三则,透过矿难丧偶女性的生活图景,我们可以窥探到不平等的社会景观一角:少数“煤老板”演绎着奔驰、悍马、别墅等炫耀式消费,而许多丧偶女性却被矿难掳走了幸福和婚姻且遭受着持续的身心疼痛和失调。这些丧偶女性的身体疼痛和失调不单是身心问题,也是社会环境问题,是人类的痛苦和焦虑在一个空间中的具体呈现。

根据研究对象的特点与研究议题,我们以拓展个案法为依托,② 我们选取了山西省吕梁市一个名为x村的自然村落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田野调查,倾听丧偶女性、家人及邻居等讲述她们的生命故事,提炼了三个较为完整的案例③,进而展开分析。

二、矿难丧偶女性生活图景的呈现及分析

(一)个案1:被撕裂与抗争的身体

兰花是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以务农为生,有三个孩子。初次见她时,独自坐在凌乱不堪的床边,形容憔悴,目光呆滞,头发半白,一言不发。我们不忍去触及她的伤痛,可她或许早已察觉到我们的来意,失声痛哭起来,她的眼泪早已哭干了,现在只剩下撕心裂肺的干嚎了。自从丈夫两年前遭遇矿难去世之后,她经常性地体验着头痛、失眠、惊悸、噩梦、胸口憋闷等症状,现在说话、行动明显减慢,记忆力下降、不愿与人交往。儿子曾带她到镇上医院看过,医生诊断为“神经衰弱”,开了一些药,吃了也无济于事……2008年3月24日是兰花噩梦开始的一天,对面山上一声巨响,近半数以上村民的窗户玻璃被震碎,紧接着传来噩耗,由于工人操作不当而误引爆炸药,她的丈夫被炸得四分五裂,抬到家中的是盖着红布的尽可能捡到的碎片,村里人怕她受不了,死活没让她看丈夫最后一眼……几万元的赔偿金和一个简单的葬礼即预示了一个家庭的崩溃。自此兰花就像变了一个人,经常重复做一个噩梦:“丈夫像往常一样从外面走进来,向她哀求要找回自己的双腿……”,她常常在梦中尖叫惊醒家人及邻居。后来儿子找了村上的阴阳先生,阴阳先生用莜面④ 为丈夫捏了一副假腿埋了⑤,她才渐渐不做那个噩梦了,但尖叫却重复又重复。兰花无助地对我们恸哭说:“他要是得了不能治的病,俺日夜伺候他走了,俺也认了,可一个大活人,一会功夫就全没了……”。村长也伤感地告诉我:“俺们这块穷的啥都没有,只有矿石,但俺村人自己又投资不起,这几年,来投资的有钱人越来越多,俺们给人打工……俺村人不挖矿会穷死、挖矿又被炸死,家中的顶梁柱没了,这个家也就完了。别说她一个女人家哩,大男人也受不了啊,留下三个娃还有两个在读书,一个也该成家了,婆婆又常年有病,她这是实在受不了了……”不仅如此,兰花为了规避无尽的痛哭,经常把白天的现实当作是一种梦境,希望梦醒之后一切都会过去,就这样她在重复暗示中等待着、挣扎着、煎熬着……

兰花是矿难的不在场者,但却是矿难创伤的主要承担者,她的创伤既是生理和心理的,也是社会的。从生理与心理层面来看,她的症状在若干程度上类似于弗洛伊德所描述的创伤性神经官能症。卡芙·卡洛斯对创伤作了最为一般的描述:“一般而言,创伤被定义为对意料之外的或过分的暴力事件的反应,这些事件在发生的时候并不完全为人所理解,后来则作为重复的回神、噩梦以及其他反复出现的现象重新出现。超乎心理痛苦的创伤经验,意味着某种矛盾:即使目击暴力事件,也可能完全无法理解该事件,理解的到来可能缓于目击”(潘毅,1999)。据此不难理解,兰花出现的一系列症状和噩梦都是对其丈夫遭遇矿难之后惨痛情境的回神和重复体验,这种回神和重复体验不仅是常态生活破裂之后的回应,更是生命连续性断裂之后的挣扎。它的出现具有延后性,但更有其持续性和绵延性,它会相伴于兰花的生活,或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消磨而消失,或可能永远附着其身体之上,难以摆脱。身体社会学家布莱恩·特纳曾说,身体是社会最形象的比喻,疾病是社会结构性危机最为明显的隐喻。所有的身体疾病都是某种障碍——不论是从比喻上来说,还是从字面、社会、政治上来说都是如此(凯博文,2008:106)。藉此观点来管窥社会层面,当前我国正处于加速转型期,经济建设对于能源的消耗与需求愈发凸显,煤炭经济的迅速膨胀,经济资本和社会财富迅速汇集于少数群体。由此,一个象征金钱与财富的符号“煤老板”产生了,他们是煤炭资源领域的“主演”,跃居社会顶层,牢牢地将经济利益攫取于手中,热衷于在社会舞台上上演各式炫耀式消费,沉迷于奔驰、悍马、别墅等象征身份和地位的符码之中。当然偶尔也会仪式性地表现出一点慈善和爱心。但最重要的是他们是“导演”,他们将攫取利益的风险弥散给了社会底层,导演了无数的“矿难悲剧”,而又表演性地将一叠带血的人民币交到遗属的手中作为补偿和慰问的“公平象征”,造成的结果却是类似于兰花之类的社会底层群体持续和无尽的苦痛。

由上述个案及拓展亦可知,在中国经济转型向纵深迈进的情形中,兰花之类的矿难丧偶女性的身体在某种意义上被经济发展既得利益者、现行体制以及生存压力所宰制和撕裂,承受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而权力宰制与反抗总是如影随形,伊格尔顿曾说:“肉体中存在反抗权力的事物”(伊格尔顿1997:17)。克林曼则进一步认为,身体的慢性痛楚除了是人类痛苦的具体呈现外,也可视为抵抗日常经验的一个具体过程。他相信,慢性痛楚是力量的源泉,以其有待治疗的性质,足以向社会关系中的微观政治做出有力的挑战(潘毅,1999)。从此种意义上讲,痛楚的身体并不是失败的身体,反而是抵抗微观权力的一面盾牌(潘毅,2007)。诉诸以上一系列理论观点再审视个案,不难理解,兰花是社会权力奴役与宰制的对象,这种权力压迫在她身体上留下了无痕的印记:“形容憔悴、目光呆滞、头发半白、一言不发、头痛、失眠、噩梦、胸口憋闷、行动迟缓等等”。

作为一个底层社会的“失声者”、“无语者”和“他者”,她缺少抵抗权力压迫的社会网络和资源,也缺少有效的抗争途径与渠道,在现实社会中她感到了窒息、绝望。她唯一能用来抗争的武器恐怕只有自己痛楚的身体,对于她来说,梦魇和尖叫是她的病症,不仅是一种外来的支配,更是产生自她的内心、深植在她身心之内的力量,只有通过其重复的尖叫、梦魇,我们才能看到“生命抗争”的本能和动力源泉。诚然,这里兰花的抗争不是通过个人或群体直接采取行动,而更多的是一种身体的本能反应或生理机能,身体的痛楚或过度敏感使身体本身成为一种抗争的文本,四肢、眼睛、耳朵在这里都成为一种反抗的文本,都成为抵抗日常经验的一个具体过程。然而恰恰是这种文本让我们看到了“活生生的人”,看到了真实的自我和抗争力量的蓄积与爆发。从某种意义上讲,身体承载多少苦痛便会蓄积多少抗争力量,它向社会关系中的微观政治做出有力挑战,是一种对现实环境的存在性挑战和本能的反抗,也是对一个社会公正与否的最直接的体现(潘泽泉,2008)。由此我们认为,只有透过兰花身体痛楚引发的尖叫和梦魇才能窥探到矿难丧偶女性主体性的回归和对压迫抗争的一面,她们痛楚的身体恰恰是一种可以用来彰显抗争社会权力宰制的“韧武器”,同时她们身体的痛楚而也折射出一个少数人获益、多数人承担风险的不平等社会结构。

(二)个案2:规训与形塑的婚姻

秀秀,女,27岁,有两个孩子,一个5岁,另一个3岁,小孩子患有先天性脑瘫。第一次见她令我最难忘的一幕是,大门上白色挽联覆盖了还未完全褪红的春联,赫然写着:“夫妻恩,今世未全来世再;儿女债,两人共负一人完”,勾起人无数的遐想和哀思……秀秀是个重情重义而又坚韧的姑娘,她噙着泪水讲述了她的故事……丈夫半年前在煤矿瓦斯爆炸中身亡,撇下年迈的父母和懵懂的幼子,令她及家人感到一丝欣慰的是矿上一次性发放赔偿金50万元(按照分配的标准:父母10万,妻子15万,孩子25万,实际上家里内部并没有作分配)。这笔钱对于当地人来说是连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丈夫尸骨未寒,借钱的人每天纷至沓来,秀秀抱着这些钱死命不放。于是村里各种各样关于她的故事版本就传开了:有人说秀秀还年轻可能会携款改嫁,把孩子留给公婆;也有人说她会把大孩子和钱都带走,把小孩子留给年迈的公婆;还有人说她会把钱和孩子都带走,撇下年迈的公婆……不管村里人怎么说,秀秀和公婆一直像以往一样相处,没有谈钱的事,钱也一直在秀秀手里保管着。这在许多遭遇矿难的家庭中是很少见的,许多矿难遗属常为钱的事闹得反目成仇。秀秀的公公说:“不管村里人说甚话,俺和她妈(秀秀的婆婆)都不信,俺们一个锅里吃饭这么多年,俺还不清楚她的为人?俺儿媳可仁义(厚道)哩,平时儿子不在家,她对俺们老两口子没得说,别说是几十万,就是金山银山,她也不稀罕……”秀秀的婆婆含泪说:“秀是个好闺女,可惜我那儿子命短……”。后来在公婆和一些亲戚朋友的撮合之下,秀秀与比她小两岁的小叔子重新组建了家庭。秀秀说:“俺谁也不怨,只怨俺命苦,说实话,人家(煤老板)赔的钱也不少……不管村里人说什么,俺都不觉得这(与小叔子结婚)是什么丢人的事,开始还没往那方面想,后来有人撮合,俺也想通了……俺一个女人家,都作了(节育)手术了,再找人(丈夫)也难了,再说别人也不可能对孩子好……他叔为人厚道,平时就对孩子们好,而且俺也舍不得丢下爹(公公)和娘(婆婆),他们像亲闺女一样对俺。俺留下家就不会散,俺舍不得离开这个家……俺和他叔商量了,那些钱是孩子他爸拿命换来的,除了供孩子上学、看病之外,都留给俺爹和娘养老……。”

秀秀是矿难的间接受害者之一,她重新开启的婚姻类似于一种古老的婚姻形态“转婚”。⑥ 学界对于这一婚姻习俗的产生根由阐释有二:其一,财产说,即传统社会女子出嫁后便成为男家的财产,寡妇必须留在男家转婚;其二,子嗣说,即为了延续血脉,后继有人,叔父或伯父理应承担家族赋予的责任。不论何种解释,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传统中国女性在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受制于以男性为主导的父权文化,她们只是男性的附属,她们婚姻的工具性目的—生产功能一是非常明显的(易松国等,2004)。随着一夫多妻婚的根除以及人们道德伦理观的嬗变,转婚的习俗逐渐淡出了人们的生活(王丽珍,2009)。然而在一定范域内却仍有遗迹可寻,如作为我们调查田野的X村就偶有发生,且能长行不绝。秀秀的婚姻就属其中之一,吊诡的是,秀秀的婚姻向我们展示了一幅不同于传统转婚的景象,这里没有明显的男权压迫,也没有将女性作为财产转移,更没有显在家族力量的束缚与助推,而且秀秀还掌握着一大笔赔偿金,貌似一切都是秀秀自我的选择。

或许这正是传统与现代权力交织对于丧偶女性规训和监视的微妙之处,正如福柯对全景敞视建筑的感慨:“不需要武器、肉体的暴力和物质上的禁止,只需要一个凝视,一个监督的凝视每个人就会在这一凝视的重压之下变的卑微,就会成为他自身的监禁者,于是看似自上而下的针对每个人的监视,其实是由每个人自己施加的”(福柯,1999:227)。不仅如此,权力通过知识的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形塑人们对世界的理解(主体性),使人们接受主流社会的意识与价值,接受现实自己的角色和位置安排。更重要的是,它使人们自愿接受某种特定的思考和行为模式,不单自我要求改造,驯服与规训,更加主动要求社会上的其他人也同样思考和行动(古学斌,2003:18)。同样,矿难丧偶女性对她们自己是谁,应该如何过活,应该做什么来改变自己的生活的思考都已深深地被传统价值、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存实践所形塑。一方面,女性凭籍以男性为主轴的家族伦理秩序来理解自己的存在意义(阮新邦等,2000:103)。如秀秀更多的是以维系“家”的完整和福祉为考量来建构自己存在的意义,“俺也舍不得丢下爹(公公)和娘(婆婆)……他叔为人厚道,平时就对孩子们好……俺留下家就不会散,俺舍不得离开这个家……”。另一方面,当前社会制度中,男性话语主导着社会意识形态,男性的理性意志开始成为整个社会的意志,即使女性受到奴役压迫也浑然不觉,她们陷入了自我管制的世界而不能自觉,这已经不自觉地内化为秀秀的信条,“俺谁也不怨,只怨俺命苦,说实话,人家(煤老板)赔的钱也不少……俺一个女人家,都作了(节育)手术了,再找人(丈夫)也难了,再说别人也不可能对孩子好……”。由上述可知,秀秀在整个新的婚姻选择过程中都是以家、公婆、孩子为考量的,自我却淹没了,她并没有明确意识到造成她自己不幸和痛苦的根源是社会结构与性别的不平等,而是内倾地归咎于自己的命。她的婚姻看似自我的自主选择,实质是被传统价值、现代理性规训和形塑的结果。

以上个案及其分析表明,秀秀之类的矿难丧偶女性的婚姻既有传统父权制的痕迹,又有主流的现代理性主义的印记,是二者交织作用的催生物。在这里,我们更多地看到了她们被规训和安排的一面,较少看到其积极抗争的一面,似乎她们已沦为生命的“客体”和“他者”,而这又难免落入女性永远是被动服从和逆来顺受的静态视角窠臼。其实不然,我们可以透过实践理论重新审视秀秀的行为,实践理论是以人们在日常生活过程中采用的实践策略为优先关注事项,实践理论将实践当作社会结构与无意识的惯习癖性之间的关键性俗语(朱爱岚,2006:256)。据此理论我们也会发现,秀秀始终在意识与非意识、主体与非主体、理性与非理性、传统与现代性的夹缝中徘徊,并积极寻找机会和生存空间,这或许便是面对常态生活被打破后的抗争实践,这种实践行为背后有其深层次的社会和心理根由。首先,由于秀秀所在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待完善,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还必须仰仗于传统的“家”来发挥其功能,即便家在一定程度上是个体行为的桎梏,但个体对于家仍然存在着眷恋和呵护,这或许也是她的生活经验和智慧;其次,秀秀之类的底层社会群体始终对于社会和家庭的变动保持着一种警觉和敏感,她们较多的倾向于固守原有的秩序,共守共同的财产,而不太倾向去尝试打破这种秩序,体验没有预期的变动,从而形成一种“家的韧性”。即使原有秩序破裂了,她们也会努力忘我地去修复和重建,这也是她选择婚姻的重要驱使力。

综上,在现代与传统权力的规训之下,我们也看到秀秀之类的矿难丧偶女性积极主动去尽力改善自己命运和生活所作出的努力与尝试。她们深谙“传统习俗既可能成为桎梏,又可能是生活智慧和积淀”的双面性,当个体遭遇社会和家庭突变时,如果缺乏相应制度和政策的协助应对,她们可能会回归传统习俗去找寻、发展应对策略。这或许是一种生活的实践智慧,也是应对现实社会生活变故的抗争行为。

(三)个案3:被污名与排斥的女性

艳艳,23岁,与许多年轻人一样正处于花季年龄,一个内向而又腼腆的农村姑娘。现在娘家与父母同住,见到她时一脸的迷茫和惆怅。2007年,与邻村的小伙相恋。由于男方家境一般,没有新房,没有稳定的工作,艳艳的父母坚决反对。后来由于艳艳的态度坚决再加上别人的说合,父母勉强同意他们的婚事,但要求男方支付60000元的彩礼(一部分作为办婚礼和置办嫁妆,一部分预留盖新房)。这在当地是一笔很大的数额,男方拿出仅有的积蓄,再加上东拼西凑才凑齐了。2008年3月两人如愿举行了婚礼,婚后两人没有像许多同龄人一样去城市旅游度蜜月,而是想方设法赚钱偿还结婚欠下的债。婚后还不到两个月,丈夫就在熟人的介绍之下去了镇上的一家私人煤窑打工。工作还不到一个月,矿井坍塌将丈夫活生生地压死在里面。这对于全家人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沉闷和悲恸笼罩了原本幸福平静的一家。经过多次协商,矿主一次性赔偿230000元(艳艳一分没拿,全给了公婆,她说这钱她花着不舒服)……痛定思痛。公婆在丧恸之余求助于当地的算命先生,将这一切不幸归因于无辜的艳艳,用她自己的话说:“俺也不知道为什么公公婆婆一口咬定都是俺引起的,他们说要不是俺家要那么多彩礼,俺丈夫也不会死……还有他们说俺属兔,又是5月生的,是‘克星’⑦,所以嫁过来没多久就克死了丈夫,俺死也不相信那些鬼话(克星的事),俺是克星为什么没有克死俺娘家人……他们求俺离开,要不然还有可能会克死小叔子……现在这事在村里都传开了,人们见了俺都躲着走……其实俺的痛苦又有谁知道,俺只能在被窝里偷着哭……”。由于丈夫的去世,艳艳接受不了公婆的谴责、村里人的冷落,她只好带着与丈夫一起的新婚照回到自己的娘家与父母生活……后来听人说她去深圳打工了……

艳艳是矿难引发社会风险的主要承担者之一,也是丧偶之后被污名与排斥的对象。德国社会学家乌尔希里·贝克曾提出著名的“风险社会”概念,他认为,我们正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此刻不知道下一刻究竟会发生什么。不仅如此,风险总是以阶层的或依阶级而定的方式分配的,风险社会的分配逻辑是财富在上层聚集,而风险在下层聚集(乌尔希里·贝克,2008:36)。我们不妨引入后现代女性主义视角继续发挥该理论,风险在下层社会的分配或许也是不尽相同的,下层社会中的弱势(尤其是女性)可能会遭遇更多的风险,她们不仅遭受了来自上层社会的风险,还有可能遭受来自下层社会的污名与排斥。不言而喻,矿难正是风险社会及其分配逻辑的最好诠释,大量的金钱与财富迅速累积到煤老板之类的利益群体手中,满足了他们对于奢侈品的消费需求,而攫取财富带来的风险伤残与死亡却弥散于诸如艳艳之类的底层社会家庭,使他们置身于一种后现代生存境遇之中惶惶不可终日。而艳艳作为底层中的弱者却要承担双重风险,第一重风险是上层社会的煤老板操纵的所谓“黑金政治”与“煤血经济”夺取了丈夫的生命,使她承受着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第二重风险是下层社会的公婆与村民,由于他们作为社会底层群体缺乏相关的社会资源,他们因应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对于未来生活始终存有一种担忧和不确定性。他们惧怕受损、受伤、生病、死亡,规避任何与危害相联系的不幸发生的可能性。当遭遇矿难这样的大灾难时,他们的这种敏感和警觉就表现得愈发明显了,他们将人性的低劣和莫须有的“克星”标签贴在秀秀身上,将其“污名化”,剥夺其理应享有的赔偿权利,进而对其进行排斥,使她处于一种孤立无援的境地,只得回到自己的娘家与父母生活。

由上述可知,艳艳之类的丧偶女性因经济、政治、性别、社会和文化因素的影响而处于社会的劣势,她们承担了发展能源经济的风险和资本市场的盘剥,同时还遭受着底层社会的污名、排斥与疏离,最后落到“人财两空”的悲惨境地。这正是“矿难幻象”的吊诡之处,作为矿难直接或间受害者的底层社会群体,由于他们接受了象征公平的“数额不菲”的赔偿金,而将真正的罪魁祸首“煤老板”置之事外,将一个不在场的、同为受害者的丧偶女性作为“移置攻击对象”,使她们处于一种双重宰制与压迫的境遇之中。到此,我们也切不可受个案叙述的局限与以上阐释的偏重而认为,艳艳之类的矿难丧偶女性由于遭受多重社会权力的挤压而完全堕入一种“被排斥、疏离、无能、无助、无资源和无法驾驭其生命”的绝望境地。事实上,如果我们引入社会工作领域中的优势视角来检视艳艳的行为,也不难发现其有意无意的抗争踪迹。最初,她违背父母之命,追求自己的婚姻自由和幸福,依靠自己的双手在贫穷而又甜蜜的生活中挣扎;矿难丧偶之后,她对于强加在自己头上“克星”符号的不屑、嘲讽与质问,“俺死也不相信那些鬼话,俺是克星为什么没有克死俺娘家人……”,她将这些当地人奉为传统的“经典知识”称为:“鬼话”;对于其丈夫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赔偿金,她有一种本能的拒斥与不满,“这些钱俺花着不舒服……”;对于公婆及村里人的排斥,她选择了“带着丈夫的照片回到娘家”这种无声的愤慨与抗争;对于现实生活的不满与厌恶,她选择了去深圳打工,开启了对于新生活的憧憬与向往。我们知道,任何社会行为背后都是有意义的,或许艳艳的这些举动代表了矿难丧偶女性对于社会权力挤压的觉察和抗争的初萌。从另一层面来看,矿难悲剧给她们平淡生活带来的震荡可能成为她们生命历程的转折点,也可能会改变这些底层妇女整齐划一的预期归宿,引发她们更多对现实不满的思考和抗争。

三、结论

矿难丧偶女性是一个鲜为社会关注的弱势群体,她们身处社会底层,受制于各种强大的支配性权力,生活于一个贫困、污染、苦难、剥削交织重叠的区域,穿梭、徘徊、挣扎于传统习俗、男权社会、现行体制、经济剥削、存活压力之间的夹缝中。综合上述个案陈述及其意涵拓展,我们可以得出三点认识与思考:

其一,我们应该努力开创一条超越传统与现代女性主义的研究路径,不仅要强调横向的男女两性对立与冲突,更要在各自的性别属地中引入纵向的社会分层维度,层中分层,底层为主。我们的理论关怀与指向始终应聚焦于底层社会中的社会底层女性,即关注那些被主流社会宰制、规训与淹没的有色、残疾、少数民族与丧偶女性等“底层中的底层、弱势中的弱势”女性群体。

其二,矿难丧偶女性作为底层中的弱势群体与强势的社会权力主体之间存在一种潜在或显在的张力与挤压,这种张力和挤压是双向拉扯的。一方面,在现代科学、理性、市场与传统习俗、男权等各种因素的混合作用之下,这些女性(包括她们的身体、婚姻、命运等)被征服、被掠夺、被奴役、被规训、被形塑、被安排;另一方面,丧失话语权的女性也并非默默遵从,她们通过各种途径(身体作为韧武器、使用生活智慧、诉诸有意义的行为等等)与强势权力周旋、抗争。

其三,透过矿难丧偶女性与社会权力主体间的双向拉扯作用过程,我们不仅窥探和检验了风险社会的风险分配逻辑,即财富在社会上层聚集,而风险在社会底层弥散。我们还继续深层次的挖掘和发展了该理论,发现了新的逻辑,风险在下层社会的分配也是不尽相同的,下层社会中的弱势(尤其是女性)可能会遭遇更多的风险,她们不仅遭受了来自上层社会的风险,还有可能遭遇来自所处的底层社会的污名与排斥。

依照学术惯例,本文出现的人名、地名均为化名。

注释:

① 据官方统计,近年来,我国每年约有6000多名矿工死于矿难,这6000多名矿工背后是6000多个被破坏的家庭,这6000多个被破坏的家庭中有无数的丧偶女性。该数据引自:张沉,2005,《二妮的苦恼——矿难遗属,一个需要帮助的群体》,《现代职业安全》第11期。

② 拓展个案法的提出者是美国社会学家布洛维,详见其著作《公共社会学》,2007,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③ 本文选取个案的数量并无固定意义,最终选取三个个案的原因有三:一是由于研究问题的敏感性,其获取太多的个案较为困难;二是我们选取的三个个案比较典型,它从不同侧面代表了我们获取的其余个案的情形;三是本文的旨趣主要是通过描述个案来拓展意涵,而非描述个案本身,个案数量的多寡没有太多意义。

④ 莜面是一种生长在塞北高寒区的草本植物,莜麦磨成的面粉,可食用,又叫油麦面。

⑤ 当地有这样的地方性习俗:如果一个人死无全尸是很不吉利的事情,它会影响死者的投胎转世,死者转世之后也可能会肢体不全。因此,人们常常请人为死者用莜面捏成肢体补成全尸。

⑥ 《辞海》中对“转婚”一词的解释是“兄妻弟婚、弟妻兄婚或父妾子婚的婚姻习俗”。

⑦ 当地流传一种带迷信色彩的民谣:“正(月)蛇,二(月)鼠,三(月)牛头,四(月)猴,五(月)兔,六(月)狗狗,七(月)鸡,八(月)马,九(月)羊头,十月的老虎满山游,十一月的天龙不抬头,十二月的金鸡架上愁。”意思是在这些月份出生的各个属相的人天生是“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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