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职校毕业生技术等级考试制度_工作标准论文

实施职校毕业生技术等级考试制度_工作标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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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是一个以轻纺、化工、橡胶、机械、电子为主导产业的老工业城市,也是国家确定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全市各类职业学校达121所,其中技工学校38所,年毕业生2000多人;职业高中、职业中专83所,年毕业生1万多人,成为培养和输送技术工人的重要渠道。 为严把劳动力素质的“入口”关,1987年我们首先在技工学校毕业生中进行了技术等级考核试点,1989年推广到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目前,全市各类职业学校国家已颁布技术等级标准的专业(工种)全部纳入了劳动部的统一考核,先后有2.5万名毕业生参加了技术等级考试,有2.2万人经考核合格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了初、中级技术等级证书。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我们感到在职业学校毕业生中推行技术等级考核制度,关键是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劳动行政部门的综合管理,理顺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坚持做到“五个统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认识,达成思想共识

我市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为从根本上提高经济运行质量,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老工业技术改造步伐,适时提出并实施了“科教兴市”战略,经济建设逐步转移到了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经济增长方式的这种根本转变,对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围绕提高职工队伍技术业务素质,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但从总体上新劳动力整体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全市75万技术工人中,取得初、中级技术等级证书的约36万人,占48%;取得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1.2万人,技师2000多人,仅占 1.87%。从技术等级结构看,高级工严重不足;从年龄结构看,中青年技术工人缺乏,特别是作为职业培训主体的企业面临着技术工人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局面。相当数量的劳动者未经任何培训就直接进入了生产岗位。这种状况如不尽快改变,势必影响经济发展的后劲。考虑到我市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毕业生约占全市职业学校毕业生的80%以上的实际,我们感到,要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严把劳动者就业的入门关,必须在各类职业学校毕业生中实行技术等级考核制度。在1987年取得技工学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及时把技术等级考核的工作重点转向教育部门举办的职业高中和职业中专。主动与市教委联系后,引起了教育部门领导的极大关注。职业学校大都是为适应教育体制改革、实施教育分流的需要,由过去的普通学校改建而成。如何促使改建后的职业学校在教学模式上实现由普教向职教的转变,在教育目标上实现由学历向技能的转变,教育部门曾一度感到办法不多,改革的效果也不够理想。部分职业学校难以从根本上摆脱普教模式,重理论知识学习、轻操作技能培养的现象比较普遍,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等方面也与职业教育不相适应,违背了职业教育改革的初衷和方向。尤其令教育部门忧虑的是,职业学校毕业生动手操作能力低,不能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实际需要,被用人单位录用后需重新培训,难以适应上岗顶班的要求,由此也导致了部分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矛盾。尽快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的质量检测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促进职业学校的转轨改制,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竞争就业能力,成为教育部门研究探讨的重要问题。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同志深刻地认识到,抓住了技术等级考核这一关键环节,以考核为中心组织和改革教学,就抓住了职业教育的根本,有利于充分调动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和竞争就业能力,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化和职业教育改革目标的实现。在职业学校毕业生中推行技术等级考核制度,劳动与教育部门统一了思想。

认识的统一为工作的合作奠定了思想基础。1989年我们首次组织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车工、钳工、烹饪、服装四个专业的毕业生参加了技术等级考核。针对职业学校考核合格率较技工学校偏低的实际情况,我们没有采取一考了之的简单做法,而是把考核管理与指导服务结合起来,考核结束后立即召开了有教育部门领导和职业学校校长参加的技术等级考核总结分析会,帮助分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引导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加强实习教学。几年来,我们把考前指导、考后分析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来,受到了职业学校的欢迎,许多学校主动要求参加技术等级考核。1992年在市区职业学校全面铺开,并不断向农村的职业学校延伸,保证了技术等级考核制度的全面推行。

二、统一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量大面广,考核人数多、时间要求紧,必须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市和各县、区普遍成立了有劳动、教育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技术等级考核领导小组。市劳动部门综合管理全市各类职业学校毕业生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制定政策、下发文件,统一安排统考工种时间,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各校报名、落实考试场地。各职业学校也都组成由校长挂帅的专门工作班子。严密组织,使技能考核工作任务具体、职责明确。每年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一般在四月份由劳动、教育部门协调一致共同制定考核计划,联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保证考核的各项工作步调一致。“应知”考试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统一抽调人员实行异地监考、巡视人员流动巡查;考试结束后,实行集中阅卷。“应会”考核由市工人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各专业考核分会和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承担,按考核专业、考核工种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为促进技工学校与职业学校的平等竞争,我们还尽量安排同工种(专业)毕业生同场考核,交叉编号,当场公布考核成绩,赢得了职业学校的信任。

三、统一考核标准、严格证书管理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的是国家制度模式,因此技术等级证书的核发必须在统一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坚持统一管理的原则。这也是劳动行政部门对以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履行综合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在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中,我们坚持凡国家已颁布技术等级考核标准的专业(工种),一律严格按部颁标准实施考核,并随着技术等级标准的陆续制定,做到颁布一个纳入一个。为更好地落实和统一考核标准,我们突出抓了命题管理、阅卷管理和考评队伍管理三个关键环节。在命题管理上,通用工种一律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直接命题;专业工种由各工人技术考核委员会组织命题;国家暂没有技术等级标准的专业(工种),依据各行业部门力量和专家命题,由市工人考核委员会审查。在阅卷管理上,统一组织,集中进行,实行抽查和复查,接受社会监督。在考评员队伍管理上,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权威性、公正性的要求选用,实行考评员资格证书制度,目前已在通用性强、社会影响大的烹饪、面点、客房、餐厅、钳工、电工、车工7个工种全面实行了持证考评,有75 人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了考评员资格证书。考核标准的统一,维护了技术等级证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了技术等级证书良好的社会信誉。随着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全面推行,用人单位招聘职业学校毕业生,已普遍把是否取得技术等级证书作为选材用人的重要条件,技术等级证书正逐步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通行证”。

四、统一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促进教学改革

考核标准统一后,必然要求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的统一,教学围着考核转,按考施教。我市普通学校改建为职业学校的初期,普遍遇到了教、考不统一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不合理,有的选用的教材陈旧,甚至同工种、同专业教材也不统一,直接影响了教学质量和技术等级考核的合格率。针对这种情况,我们立足于指导服务,提出同工种(专业)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实行全市统一的要求,协同教育部门修订完善教学大纲和教材。从1992年起,对同工种(专业)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实行了统一管理。通用工种教学一律使用劳动部门推荐的大纲教材;没有技术等级考核标准的专业(工种),依靠行业部门和专家力量编写,经市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方可采用。几年来,我们先后组织编写了8册饭店服务的初、中、高级系列教材,7册烹饪、面点教材、3册微机教材、4册空调制冷教材以及24册车、钳等24个通用工种的复习考核提纲,基本满足了职业学校的教学需要。教学计划、大纲、教材的统一,促进了职业学校的教育改革。按照“应知”、“应会”考核要求,各校普遍把技术等级标准渗透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融汇于教学的全过程。实习教学得到了全面加强,师资队伍进一步改善。考虑到职业学校对实习指导教师的需要,我们为职业高中举办了车工、钳工、电工、汽修、烹饪专业师资培训班,近百名实习指导教师取得中、高级等级证书。目前,我市职业学校从课程设备、教材选用到实习教学、师资力量已基本实现了由普教向职教的转变,初步建立了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运行机制。

五、统一政策规定,不断完善考核办法

技术等级考核政策性较强,教师、学生和家长都十分关心。虽然校与校之间情况不同,但政策规定必须统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技工学校毕业生技术等级考核的通知》、《关于对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实行技术等级考核的实施意见》。《劳动法》和《职业资格证书规定》及劳部发〔1995〕208号文件颁布实施后, 我们又制定了《青岛市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制度暂行规定》和《青岛市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等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车、钳、电、美容、烹饪等50个社会通用性强、技术复杂的工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未获得技术等级证书的上述工种人员,用人单位不得录用。从政策上保证了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在技术等级考核办法上我们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改造完善的过程。实行技术等级考核制度之初,我们规定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只能参加初级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劳动部门颁发初级技术等级证书。为真实反映学生的技能水平,使少数优秀的学生脱颖而出,我们又实行了先考初级,初级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中级考核的办法,并对中级考核采取一定的比例限额。实行这一办法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重复考核人数多,加大了考核工作量。今年我们对考核办法做了进一步改进,取消中级比例限额,实行先考中级、中级考核不合格的再参加初级考核,初级考核仍不合格的,由所在学校组织强化训练,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为更好地督促和激励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学生学习技术,提高技能,今年市教育部门采取了技术等级证书与毕业证书挂钩的新措施,凡初级考核不合格、得不到技术等级证书的学生,一律不予颁发毕业证书;参加工作的在工作岗位上取得技术等级证书后,方可回校补发毕业证。这一改革措施实行后,在职业学校学生中引起了很大反响,更加重视学习技术、提高技能,有利地配合了技术等级考核制度的顺利实施。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市的职业教育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初级考核合格率由1989年的不到30%提高到了今年的90%,中级合格率由1989年的不到10%提高到了今年的60%以上,大大增强了学生的竞争就业能力,不少学校出现了学生毕业之前就被“抢购”一空的可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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