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不合理的小龙虾养殖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种论文,不合理论文,小龙虾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不合理的混养套养方法 在主养小龙虾的水面,放几尾鳜鱼或鲌鱼苗有利于消除养殖水面自然生存的各种野杂鱼,对小龙虾的伤害不会很大,但绝不能过多地套养。特别是杂食性与肉食性的底层鱼类,如鲫、鲤、青、黄颡、鲶鱼等鱼类,绝不能混养或套养。小龙虾的生长,一生需数次蜕壳。当蜕壳时,小龙虾处在软体与无自卫能力的状况,极易被底层鱼吃掉。实践证明,小龙虾塘口套养67尾/亩银鲫苗,放银鲫苗1个月后小龙虾种苗被害数达数百只,6个月后被害龙虾达投放数的一半。这样的套混养连本都难保。
2.放苗前不清塘,养殖中不及时清除野杂鱼 因放苗前对塘口不进行清杂处理和小龙虾养殖中不及时清除杂鱼,造成了几十万元的惨重损失,这里有一个实例说明杂鱼对小龙虾的危害性极大。2008年,某地近500亩水面,分六七人承包,实施六七种小龙虾养殖模式。有的在小龙虾养殖水面套养银鲫,有的套养花白鲢夏花,有的混养四大家鱼,有的大量套放名贵鱼(鳜鱼和虎头鲨鱼)。因都套混养鱼苗,在养殖中无法清除杂鱼。一年后收虾时没有一个塘口(户)亩产出小龙虾超过10公斤的,而小龙虾种苗的投放都超过25公斤/亩,有的还超过40公斤/亩。每户损失少则数万元,多则十几万元。养虾的没收到虾,套养鱼苗的,鱼苗养不成出售规格,而不成品的野杂鱼却每亩产出在百斤以上,亩产全部收入不足承包水面的费用。
3.高密度投苗的养殖方法 小龙虾是一种在水草丛中底栖生的物种,争地盘、残食是它们的本性。当养殖密度超过1万只/亩时,它们的活动频率成倍增多,很少有时间栖息,几乎都在爬动,吃食也是在争抢中产生,使互残率增加。实践证明,每亩投苗上万只的养殖水面,因互残而损失占20%左右,而且养出的商品虾个体普遍偏小。20克以下的小个体占多数,俗称“钢虾”或“柴塘虾”,大个体不足10%。小个体小龙虾在市场上没什么经济价值,6~10元/公斤,哪怕亩产150~200公斤,产值也不过2000元,扣除种苗、塘租及饲饵,几乎没有利润。不合理的放养密度是一种低效益的错误做法。
4.一年一次投苗,只收一茬虾的养殖方法 目前,我国的小龙虾养殖大多数都采用这种养殖方法。小龙虾的人工商品性养殖,因季节与气候可分年二茬或三茬养殖。小龙虾从体长4~5厘米的种苗到个体重在30克左右的成虾,一般只需50天左右。特别是每年的4~7月份之间,因水温的适宜,生长特别快。9月上旬到10月下旬,也是小龙虾生长所需适宜水温的时间。一个塘口一年只养一茬的养殖方法与一年养三茬的养殖方法效益上有明显的差距,哪怕每茬每亩一次只收捕75公斤,3次就可收捕225公斤,采取稀放精养法产出的商品虾个体明显大于一年一茬的。一年一茬的养殖方法浪费水资源,产量又不高,且产出的成虾个体小,是不可取的。
5.用柴塘、芦沟内自然繁殖的小龙虾作养殖种苗 小龙虾的养殖,种苗是关键。用苗不当会导致养而无效、产而无利的局面。产自柴塘、芦苇小沟、季节性浅水沼泽地、排灌沟等地的小龙虾,个体普遍不大,江淮一带俗称“钢虾”,它们的后代是不能用作种苗的,因“柴塘虾”出自硬质草秆过多的环境,这样的生存环境给虾形成了躲避相互残杀的适性,使自然繁殖的小龙虾大多数都能存活下来。但生长环境有限、密度又高,有限的自然食物导致它们长期缺乏营养,在个体还未达7~8厘米时性已成熟,开始近亲交配又繁殖后代,使它们的原基因严重退化及破坏,形成小个体种群基因。用它们的后代作高效养殖是产不出效益来的。
另外,养鱼塘口是不适合做高产小龙虾养殖的。因锅底形的鱼塘中间深、周边浅,而小龙虾喜欢栖息在浅水有草处,米深超过1.5米的无草处小龙虾不易生存。因此,用鱼塘改养小龙虾产量不会高且浪费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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