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探究论文

“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探究论文

“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探究

●杨海涛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 南宁530006)

[摘要] 《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具有实践性、系统性、互动性等特点与优势,有利于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培养高素质的涉外法律应用型人才。为此,文章全面分析了该模式教学方法的基本内容、价值、特点与实施策略,以此推动我国《国际法》教学模式与方法的创新与发展。

[关键词] “一带一路”;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教学方法

近年来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推进落实,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交流日益加强,涉外法律事务活动频繁,亟需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法律规则、能够有效处理国际法律事务的高素质涉外法律应用型人才。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对于引导和促进国际法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统一,培养高素质的国际法律应用型人才,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落实“一带一路”倡议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教学方法的基本内容与价值

《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是一种以国际法律知识、能力和素养为模块教学单元,以实践性教学为主要方式,以培养学生法治素养与法律实务能力为核心教育目标的应用型教学模式。根据该教学模式对国际法律人才在“德”“知”“能”方面的培养要求,《国际法》模块化教学中通常设有三个基本的教学模块:一是“专业知识模块”,旨在引导学生系统性地掌握国际法律专业知识;二是“实务能力模块”,旨在培养学生运用国际法律知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三是“法治素养模块”,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与国际法律职业素养。为有效实现《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上述教育目标与内容,笔者建议可采取下述具有针对性与实效性的教学方法:

(一)EEPO有效教学法

EEPO有效教学法(Effective Educationin Participatory Organizations)

《傲慢与偏见》和《南方与北方》都为我们提供了了解当时英国社会思想变化的契机:工业革命给当时传统保守的英国社会带去了新思潮,帮助英国突破了封建思想的束缚,并倡导实干精神,信仰自由和女权主义,使其成为19世纪的工业强国。

由孟照彬教授创建,其核心理念是:有效教育是通过组织和参与实现的。该教学法是一个集“学习方式—课型方式—评价方式”三位一体的系统教学方法,操作性与实用性很强,注重课堂上师生互动的实效性,着力培养学生的知识探究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有助于克服《国际法》传统教学方法的痼疾。以往教师传授国际法律专业知识时多采用“一言堂”式的讲授法,教学方法较单一,课堂气氛沉闷,学生普遍缺乏学习兴趣,教学效果不太理想。EEPO有效教学法在传统教学方法基础上努力创新,通过精心设计和开展丰富多样的各类课型,满足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需要,大幅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与课堂参与度,促进师生交流与互动,引导学生在自主探究与合作探究中,既深入掌握了国际法律专业知识,又培养了钻研精神与团队意识,因此能够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最早起源于20世纪初的美国哈佛大学,旨在通过典型案例训练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实践表明,案例教学法不仅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国际法》课程的教学效果,还有助于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培养学生自我研修、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有助于提升学生的人际沟通能力与合作研修的能力。实践中,教师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有效训练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引导学生在《国际法》案例实训中掌握必备的沟通谈判与辩论技能,学会如何撰写法律文书、调查取证、分析与处理案件,由此引导学生掌握应用国际法律知识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

适合作叶面追施的肥料通常称作叶肥、叶面肥或叶面营养液。按成分可以分为氮肥、磷肥、钾肥、磷钾复合肥、氮磷钾复合肥、微肥、稀土微肥以及加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叶面肥料等。蔬菜上常用的叶面肥有尿素、硫酸钾、过磷酸钙、磷酸二氢钾、硼砂、钼酸铵、硫酸锌、米醋、蔗糖、稀土微肥以及草木灰浸出液等。这些肥料具有性质稳定、不损伤叶片等特点。

(三)任务型教学法

《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具有鲜明的系统性特点。实践表明,该模式的各类教学方法不是彼此孤立、相互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例如教师在运用EEPO有效教学法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引用案例和设计任务情景,从而将EEPO有效教学法同案例教学法、任务型教学法有机融合,实现各种教学方法的优势互补与效应最大化,并在交流互动中形成系统性的教学运行方式,共同服务于《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育目标。

二、教学方法的基本特点

从《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教学方法的设计与实施情况来看,上述教学方法具有如下几方面基本特点:

(一)实践性特点

综上所述,与《国际法》传统的教学方法相比,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特点鲜明多样,可操作性很强,既与“一带一路”背景下培育高素质的国际法律应用型人才的现实需求相契合,也有利于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国际法律人才。

(二)综合性特点

《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具有鲜明的综合性特点。该教学模式突破了以往单一的讲授式教学方法,转为综合运用包括EEPO有效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任务型教学法在内的多种实践教学方法,对学生在法治素养、专业知识、实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的培养,引导学生学会运用国际法律思维科学分析各类国际法律现象,灵活运用国际法律知识解决法律实务问题,形成和塑就坚定的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与良好的国际法律职业素养。

(三)系统性特点

任务型教学法是以“输入与互动假设”为教育理论基础的教学方法,强调以学生为教学中心,教师充当引导者,引领学生在完成角色扮演任务过程完成知识的自我体验与探索。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引入该教学法,最初应用于语言教学领域,后逐步扩展至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教育领域。教学实践表明,任务型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实务能力与职业责任感,提升其人际交往情商与能力,这与《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育目标较为契合。实践中,教师可以通过任务型教学法为学生布置角色扮演任务,安排他们模拟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角色,引导他们根据自身职责要求,自主探究运用国际法公正解决纠纷的方式与途径。在此过程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国际法律实践能力,切身感悟国际法律职业者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职责,提升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培养其刚正不阿、捍卫法治的道德情操,使之树立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我站在房间的一边,一半心思听艾尔和克里斯蒂娜聊天,一半心思看莫莉和爱德华拼命“厮杀”。爱德华出手要比莫莉快很多,因此,我敢肯定莫莉今天输定了。

(四)互动性特点

为解决上述问题,笔者建议在《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中,采取以下策略开展案例教学法:第一,注重《国际法》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契合,正确选择与国际法理论有机联系的经典案例,合理处理好所选案例与国际法理论之间的契合关系,尤其是处理好案例的特殊性与国际法理论的普遍性之间的关系,注重将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有机统一起来,绝不能用案例教学替代理论教学,更不能为了案例教学而案例教学。此外要注意合理把握案例所涉理论的容量与深度,引导学生切实掌握利用相关国际法律理论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第二,采用探究式的案例教学法,即教师为学生提供一个具有开放性和争议性的案例,组织学生针对案例开展分组讨论、自由发言和合理辩论,最后由教师综合评析,以此培养学生通过自主探究与合作探究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第三,为鼓励学生广泛参与案例教学,建议教师尽量选取国际热点案例,以此提升学生的参与兴趣,同时改变传统单一的考核方式,改为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加强对学生案例教学参与度的考核,适度提高其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从而将案例教学参与度与学科成绩挂钩,形成促进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的良性激励机制,以此激发学生积极参与《国际法》案例教学的热忱。

《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具有鲜明的实践性特点,注重以国际法律应用型人才的社会需求为基础,采用形式多样的实践性教学方法开展教学活动,力求实现《国际法》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统一,学生的国际法律知识与法治素养、实务能力相统一,有助于将学生培养成为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一带一路”建设需要的、高素质的国际法律应用型人才。

三、教学方法的实施策略

(一)EEPO有效教学法的实施策略

在《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中应用EEPO有效教学法,可以采取如下基本实施策略:

第一,在授课方式上要注意改变传统讲座型、“填鸭式”的授课方式,转为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和学习特点,通过要素组合课型、平台互动课型、哲学方式课型、三元方式课型等形式多样的不同课型,根据《国际法》不同的教学要素、不同的教学目标要求、不同的教育环境条件,采取相应不同的形式和策略,以此满足不同类型学生的学习与能力训练需要,切实做到因材施教。

第二,在教学环节与流程方面,可遵循“互动—主动—能动”的设计理念,充分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与合作探究能力。具体设计为:教师提出问题(就《国际法》中的重难点问题提问)→学生自主探究(独立思考教师提出的问题)→小组合作探究(组内合作探究教师提出的问题)→小组展示探究成果(由小组代表将本组探究成果在全班展示与共享)→小组之间评价和交流(跨组交流和评价各自探究成果的合理性与实践价值)→教师总结与评价(教师对学生探究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价,升华学生对《国际法》重难点问题的理解与认知)。在上述教学环节与流程中,教师不仅扮演传道授业解惑者的角色,还要承担课堂探究组织者与引导者的角色,以此合理掌控课堂探究进程,激发学生的法律知识探究热情与能力,在良好的师生互动中实现学生的主体性地位,达到“教学相长”的良好课堂效果,有效实现《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育目标。

第三,在对学生学习效果测评方面要采取多维标准,即从知识、方法、技术、品格、能力、信息、创造性、执行力等多个方面,对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表现进行全方位的测评与肯定,从而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客观性的评价与激励,使其在测评中获得认同感、收获感与成就感,进而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原动力,并为实现新的能力与素质训练目标而不断努力。

(二)案例教学法的实施策略

目前,案例教学法在我国《国际法》教学实践中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存在脱节。部分教师片面追求国际法案例的生动性与时效性,忽视案例所涉理论的关联性、系统性与深刻性,虽然课堂氛围较为活跃,但知识容量与深度不足,没有真正实现既定教学目标。二是案例教学法流于形式,将“案例实训”异化成了“例证教学”。部分教师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地位,将本该是师生互动式的案例训练变成了教师独角戏式的“以案说法”,学生成为案例教学的观众而非参与者,这偏离了案例教学法的本质要求,无法真正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三是一部分学生在案例教学活动中的积极性与参与度不够,导致模块的人才培养目标不能得到全面落实。

《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学方法还具有鲜明的互动性特点,注重发挥学生与教师的互动作用,遵循“学生为中心,教师为引导”的教学宗旨,充分发挥教师在《国际法》教学中的引导作用,切实尊重学生的教学主体地位。实践中,教师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悉心引导学生积极设计和参与《国际法》各个教学环节,激发学生们的学习主动性与创造力,充分锻炼学生的能力,提升学生的素养,从而在良好的师生活动中有效实现《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育目标。

2.2 两组患者血浆E2、CRP、Lp-a及FIB水平比较 冠心病组较对照组E2水平明显降低(P<0.05),而CRP、Lp-a及FIB水平均升高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三)任务型教学法的实施策略

第二,密切关注教学效果,合理安排《国际法》的教学任务进度。教师应当在尊重学生自主性与创造力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与宏观把握好教学任务的完成进度,力争以最少的时间与人力成本换取最大的教学收益,实现学生的学习过程与结果的良好结合,从而在有限的单位教学时间内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潜能。

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强,2016年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为1.645 75×109kW,其中,火电装机容量1.053 88×109kW,占据主导地位。2005年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止环境污染,以HJ 2001—2010《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1]为标准进行烟囱设计。目前,我国多数烟囱都根据脱硫要求采用脱硫装置[2],便于符合环保要求。多管式或套筒式烟囱可以满足砖烟囱达不到的脱硫高度限值和防腐蚀要求,国内大型火电厂也大多趋向于采用这类烟囱。但多管式或套筒式烟囱设计较复杂,需要加强烟囱精细化设计、优化设计,同时能批量完成工程设计提高效率。

教师在《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中运用任务型教学法,应当努力做到“四个关注”:

第一,关注和尊重学生在教学任务完成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教师应当树立“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让学生在《国际法》教学任务的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而教师扮演的只是引导者与辅助者的角色,这样才能有效培养学生应用国际法律知识解决法律实务问题的能力。

第三,关注教学任务的可评价性。教师在布置《国际法》教学任务时,应当预先合理设定明确的教学目标,并以此作为对教学任务的评价标准,同时将定量与定性评价、过程与结果评价综合起来,公正、全面和客观地评价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质量,进而合理考察和完善学生的相关素质与能力。

第四,关注教学反思。教师要在《国际法》任务型教学法实施过程中不断反思:教学任务设计与法律职业角色定位是否合理?是否有助于实现模块化教学模式的教育目标?是否能对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国际法律素养与能力起到作用?教学中还存在哪些不足,如何改进等一系列问题。唯此才能不断提升任务型教学法的实践效果,使其更好地契合《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育目标。

调查数据显示,有67.4%的学生赞同和认可学院的“三师”工作;有36.3%的学生认为思政课老师认真组织、参与了学生的活动或者与学生进行了谈心谈话;有86.7%的学生愿意通过各种方式与思政课老师进行交流,以解除他们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的困惑。

生2:詹天佑你真谦虚呀!自己是个总工程师,还不忘请教当地的老百姓,而我一有点成绩就沾沾自喜,自认为自己是个优秀生,同学们的意见根本就听不进去。

四、结语

《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上述教学方法,适应了21世纪国际法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规律和要求,充分体现了以教师为引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教学理念,有利于激发学生的主体能动性与创新性,全方位培养学生的国际法律知识、能力与法治素养。因此,我们应当在《国际法》教学中积极运用有关教学方法,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推进各类教学方法不断发展完善,从而形成较为完备的模块化教学方法体系,推动实现《国际法》应用型人才模块化培养模式的教育目标,努力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涉外法律应用型人才。

注释

①王雄文.实践教学理念下应用型法律人才核心能力培养的探索[J].教育教学论坛,2018(34):166-168。

新教认为所有信徒都可以有能力通过自己阅读《圣经》而理解上帝并进而与上帝沟通,人们并不需要乞求好像高人一等的宗教“专家”——神父乃至教皇。新教贵格会甚至提出了“灵光(inner light)”思想,认为上帝是每个人心中固有的。[2]

②谭曲,刘焕兰.浅谈“EEPO有效教育方式”[J].科教导刊,2016(9):25-26。

③丁德昌.案例教学法与法学本科生法律素质的培育[J].高教学科,2016(15):76-78。

④徐菁.任务型教学法中“任务”的含义及任务设计原则[J].课程教育研究,2019(2):240-241。

[作者简介] 杨海涛,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际法。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8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重点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法》应用型人才的模块化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18JGZ113)研究成果。

[责任编辑: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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