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战略与政策选择_国内宏观论文

辽宁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战略与政策选择_国内宏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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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工业结构调整是辽宁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着重论述了辽宁工业结构调整应立足于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新的支柱产业两个基本方面,并使支柱产业的技术和产品的选择方向与市场需求的水平和结构相适应。工业结构的调整应侧重投入结构的调整,重点调整工业的实物结构,增加对机器设备、技术、管理的投入。在工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应坚持渐进调整和集中调整相结合,保持工业结构的全方位开放,充分利用信息的协调功能,切实发挥政府在消除结构调整障碍和建立市场经济规则方面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辽宁一直把工业结构调整问题摆在相当重要的位置上,但结构调整的效果并不理想。除了其它因素外,重要的一点是忽视了对调整方向和策略问题的研究。“九五”期间,辽宁必须注重工业结构的调整方向和调整策略的选择。

一、工业结构调整方向

1.辽宁工业结构调整应立足于改造传统产业和发展新的支柱产业两个基本方面

“九五”至下个世纪初,辽宁工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应立足于两个基本方面,一是通过对支柱产业的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组织结构调整和企业制度创新,拓展其开发生产新产品的能力和质量,扩大其有效经营规模,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与此同时,也应量力而行地集中部分资源,选择市场经营机制完备的主体为依托,发展企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和机电一体化复合产业,力争使之成为辽宁新的支柱产业。

当务之急是解决辽宁工业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的衰退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企业的生存都困难,开发新产品这一发展问题更无从谈起。进入衰老期的企业出路无非两个,一个是促其死亡,一个是通过技术、产品、行业、组织上的蜕变返老还童。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让老企业死亡,代之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虽然可能获取独占优势和超额利润,使长期投入产出比较高,但是风险大、进入门坎高、一次投资额度大,需要支付创建新企业的昂贵成本,还要支付老企业的退出成本,尤其是重化工业老企业生产要素的专用性较强,退出成本更高。因此,老企业大多选择了一条现实而又成本较低的企业更新改造道路。对于辽宁工业支柱产业的老企业来说,所处产业国内收入需求弹性仍较大,蜕变要在技术、产品和组织结构等方面系统推进,在实现生产力形式蜕变的同时,还要完成生产关系形式的蜕变。

2.未来辽宁工业支柱行业技术和产品的选择方向必须与市场需求水平和结构相适应

这就是说,要选择那些收入弹性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及相应技术,其结果必然是使辽宁工业支柱行业的技术水平上一个新台阶,由过去的机械化为主提高为自动化为主,从产品设计到生产过程基本实现计算机控制;其产品将由主要为生产生产资料服务的大批量生产,转为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服务并重,实行小批量、多品种配套性的生产;投入产业的资源结构也将由劳动和资金密集型变为技术密集型,所投入的技术应以引进、消化、自主开发的重化工业先进技术为主。

3.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也是辽宁工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目标

其途径:一是扩大产品生产和企业经营规模,向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要效益。辽宁企业组织结构是在传统计划经济时形成的,各企业都追求“大而全”、“小而全”,导致社会生产分工不发达,产品生产规模和企业经营规模也较小,根本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应该通过行政或市场的方式加速生产和资本的集中,按照产品最佳生产规模组织生产,企业也应在扩大资本规模基础上,适度展开多角经营,提高企业实力和经营灵活性。二是重新界定企业功能,使企业承担的社会成本外部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还承担了部分政府和社会的职能,如职工的各种福利、社区的各种社会服务等等。由于国企实行税收统支,这种成本实际上通过以支代缴的形式由政府最终承担。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以后,国有企业的这种职能还保留着,但过去实质上由国家承担的社会成本,现在则很大程度上由企业承担了。这是导致国有企业产品成本高,价格缺乏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按市场原则重新界定国有企业的功能,采取有效措施,把国有企业的富余人员及社会公益性机构分离出去,降低企业承担的社会成本,提高企业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例。三是加强地区内生产同类产品、特别是国内市场中占较大份额的产品的企业间资本联合,形成相互参股的企业集团,在市场销售方面协调行动,力争垄断全国或区域性市场。对于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重化行业来说,在完全的自由竞争市场中是无法生存和发展的,也是没有经济效益的,因此,世界发达国家这些行业典型的市场结构是一种寡头垄断。只有通过降低产品成本,才能形成价格优势,扩大销售规模,夺回已失去的市场份额。

二、辽宁工业结构调整中的策略问题

1.侧重投入结构调整

以往人们提到产业结构时,往往考虑的是产出结构,殊不知产业结构是由投入结构决定的,一般来说,没有投入结构的调整,就没有产业结构的调整。因此,调整辽宁工业结构必须首先调整投入结构。现代工业生产的投入,从实物形态看,包括有形投入和无形投入。有形投入包括劳动力、机器设备和燃原料,无形投入则包括技术和管理。从价值形态看,它们则都表现为资金。联系辽宁的实际,“九五”期间辽宁工业结构调整重点是调整工业的实物结构和增加对机器设备、技术、管理的投入。也就是说,把资金用在购买机器设备、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上。特别是流量资金投入不单独用于搞外延性项目,而要投向存量调整的关键环节,要为存量要素的结构调整和水平提高服务。否则,不改变生产要素存量结构,而仅靠增量生产要素结构的调整来调整产出结构,实践证明,不仅投入规模大,而且无助于存量问题的解决,其区域改造效应是很低的。因为存量结构有一定惯性,只要它存在,就总要吸纳一定增量要素维系原有的生产系统和就业结构,使增量投入结构的调整很难实现。所以,辽宁工业结构一定要从投入结构,特别是存量投入结构入手选择好切入点,废弃那些生产质量差、产品不适销对路的设备,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购买、开发技术和开发新产品、加强管理以及培训工人上来。

2.渐进调整和集中调整相结合

辽宁工业结构调整负债累累,调整进程迄今仍受政府和企业资金能力的限制。在这种条件下,调整在整体上只能是渐进的,并且在一个时期内这种渐进性也与辽宁基本上不变更原有支柱产业相适应,而只是对这些产业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进行完善和充实。因此,调整将是一个长期过程,过于急躁和冒进,反而欲速不达。但在整体上坚持渐进策略的同时,我们可以在局部上,在某一个行业和某种产品上,集中资金使之结构水平在短期内上一个新台阶。因此,在工业结构调整进度上,我们应该实行不均衡调整战略,确立重点,集中资金打歼灭战,短期先抓几个产品和少部分企业,中期抓一个支柱产业,长期就能完成结构调整任务。目前,辽宁冶金工业基础最好,需求弹性也高,不仅国内有市场,国外也有市场,应该集中资金改造、改组冶金工业。改组要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夺回失去的国内市场,并向周边国家市场进军为目标,要瞄准国内生产成本高,正处于结构升级的日本市场。

3.保持工业结构的全方位开放

这是结构升级的充分必要条件。辽宁工业结构的开放,一是有利于工业过剩或短缺生产要素流进和流出第三产业。工业结构调整在一定时期内必然会使劳动力出现结构性失业问题,且辽宁因体制性原因,还会有永久性失业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大量失业问题,结构调整将会受阻。在辽宁目前经济发展阶段,能够吸纳工业过剩劳动力的产业只能是第三产业。不仅如此,第三产业的发展还能为工业结构调整提供人力资本和技术支持。因此,辽宁要重视有利于工业结构调整的第三产业的发展。二是要向国外市场开放。外向牵动不应停留在战略上,不应仅仅理解为引进外资和扩大外贸,其核心是产业国际化,主体是利用国际资源和需求改造辽宁的支柱产业。因此,外向牵动要在工业结构上得到体现,要使辽宁工业结构融入世界市场需求与分工,各主要工业应建立面向国际市场的产供销体系。既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资本,也要利用国外市场,充分发挥在劳动力、部分自然资源赋存上的比较优势和得到适度保护的高新技术开发条件。要立足于在世界市场中的位置,从适应市场需求出发,坚持多层次和动态原则,既重视技术密集型产品,特别是高新技术产品市场开发,也要重视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如普通机械及机械部件的发展。要在扩大市场占有份额的竞争中,针对特定市场需求,目标明确地进行产品换型、技术改造和规模调整,通过扩大和巩固特定产品在特定市场中的竞争地位,逐渐使部分产业国际化。

4.重视发挥信息协调作用

今天的时代是信息时代,信息已成为宏观经济调控和微观经济协调中极为重要的机制和手段。在经济管理和协调中,信息传递快、反馈灵活、协调面广、成本低、作用大。企业要把自己的发展偏好反映给政府,政府要随时向社会发布调整目标及其参数。为此,既要重视信息调控系统的硬件建设,也要同步开发经济信息资源收集、分析、预测的软件系统,以便实现及时调控、准确导向,促进社会资源和调控资源的高效利用,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既突破传统计划经济的僵局、又突破传统市场经济的无所作为,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科学管理的高度。

三、促进工业结构调整的政府政策选择

即使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市场缺陷的存在,政府也在结构调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至于发展中国家,为了实现经济的“赶超”,更需要政府的有选择鼓励政策,直接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辽宁则在调整工业结构的同时,还要同步完成经济体制的转变。无疑,在一定时期内政府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

1.增加政府直接控制的社会资源量

虽然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是一种外部经济特征显著的活动,但还是要付出一定的社会成本,尤其是在其过渡期间。因此,这种社会成本只能主要由政府来承担。一是失业保障问题。无论是企业体制改革还是加速技术更新,都将减少在职职工人数,增加社会失业人员数量。因此,必须以政府为主建立失业救济基金,为失业工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目前,仅靠企业和工人交纳的保险金还不足以承受全部失业保障的压力,政府应筹措资金,分担一部分责任。如果以现职工人20%计算,辽宁可能的失业人数在200余万人,年需失业救济金至少36亿元。 二是承担企业转移出来的社会职能的成本。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承担了本该由政府承担的一部分社会职能,如办医院、办学校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降低企业产品成本都要求企业卸掉这些历史包袱,而将相应的负担转交给政府,势必增加政府开支。三是承担国有企业破产的财产损失。工业结构调整必然触动现有企业组织结构,一些企业的破产、被兼并是难免的。因此,国家必须承担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损失和国有银行的债权损失。其中特别是国有银行的债权损失,因为最终债权人是居民,所以需要国家投入增量资金来补偿。如果要加速辽宁工业结构调整进程,地方政府也应投入必要资金,帮助银行清算破产企业的债务。1994年, 辽宁资不抵债国有企业有248家,其净债务额为30.5亿元。四是扶植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对于辽宁来说,企业积累不足,无论是支柱产业的技术更新,还是发展高新技术都需要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植,发挥杠杆作用。据有关部门估计,仅“九五”期间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就需资金1500亿元。如果按其中70%来源于银行贷款、贷款利息按12%计,政府每给1个百分点贴息, 就需注入调控资金约11亿元。

可见,政府要想在工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积极作用必须以一定财力为后盾。目前的实际情况是,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所直接控制的资源占社会总资源的份额处于下降趋势。如1978年,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占GNP 比例为13.7%,到1993年仅为10%,下降了3.7个百分点。 “九五”期间,应该采取措施扭转这种趋势。据我们初步统计,“九五”期间,居民储蓄总额约为4900亿元,政府要想调控这些社会投资的方向,至少应直接控制占其10%的可用于投资的资金,约710亿元。 但从政府现在财政收入来源和增长趋势看,即使把预算外的50%算进来,也还有80亿元的缺口。解决的办法除了出让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外,还可以面向社会发行政府特种债券或专项资金。

2.加速政府职能转变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辽宁既面临着工业结构调整的问题,又面临着构建结构调整机制的问题。要通过改革,使政府不再充当结构调整的主体,而使现代大企业承担这一历史重任。政府的职能更多的是弥补市场的缺陷和为产业结构调整制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因此,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过程,特别是要尽快使政府行政管理权与国有资产代理所有权分离,以利于国有资产彻底进入市场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形成一些规模较大,主要产品的国内市场份额占有率高、跨行业的现代大企业集团。具体作法是:(1)借鉴上海经验,精简政府机构, 成立行业性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或投资公司;(2)进行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化改造, 形成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结构,使企业经营者也进入市场,理顺公司内部分配关系,调动各方积极性,完成工业结构调整的任务;(3) 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政府还要同时调整国有资产行业分布结构,使之更合理化;( 4)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完善市场、实施促进结构调整的各种改革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上来。

3.加速支柱产业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开发

冶金、石化和机械工业在发达国家已经进入成熟期,其技术大多体现在设备和专利中。我们完全可以集中资金通过购买其专利或关键设备来完成技术更新,也可以通过合资方式来引进发达国家先进技术,而没有必要自己从头搞开发。对这些技术关键是如何吸收、消化、改进和模仿生产问题。因此,政府要在这方面制定一些明确的鼓励引进先进技术专利和设备的政策。如,可以对这些行业的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并创造了良好经济效益后,承诺给予一定比例的购买补贴;在一定期限内,对于出让复制的引进同类产品所创收入给予一定比例税收优惠;可以成立“重大技术引进鉴定委员会”,负责提出引进技术目录和鉴定引进效果;组建“重大技术消化基金”支持国内企业复制和自己开发关键技术和设备,鼓励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技术进步不仅体现在专利和新设备上,而且还体现在技术应用过程中。因此,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对技术的操作能力也十分重要。企业内部的分配政策应向这些职工倾斜,提高其掌握新技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新技术发挥更大作用。

不论是企业技术开发还是技术应用归根到底都取决于技术人员和工人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而这种能力只能来源于学习和实践。因此,全社会应该重视对人力资本开发的投资。政府应做出明确规定,企业每年必须对一定比例的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并要与工资挂钩。社会教育也要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和技能学习,并为企业职工在职学习服务,要通过制度建设来调动劳动者学习技术的积极性。

4.对资不抵债企业实行兼并和破产

辽宁工业结构运行很大程度上受存量结构的惯性制约。调整工业结构必须首先调整存量结构。由于存量生产要素已固化于企业之中,工业存量结构的调整必然是以企业重组为前提,即企业合并、兼并、转产、破产的重新组合过程。辽宁资本应该向现代大企业集中,其对应的另一面便是一些企业消失的过程。如果一些企业不消失,其所占用的资源便无法重新配置,无法从效益差的企业流向效益好的企业,工业结构调整便无法实施。

辽宁存在的大量资不抵债企业实际上已丧失了生存的资格,只是由于政府的保护,还在维持。这些企业占用大量社会资源,不仅不能创造社会财富,反而要消耗社会资源。辽宁经济要发展,必须让那些被资不抵债企业占用的资产由消耗社会财富转变为创造社会财富。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好途径就是对大多数资不抵债企业实行兼并和破产。目前,有三大障碍阻碍着对资不抵债企业的兼并和破产。这三大障碍不清除,兼并和破产便难以广泛进行。一是这些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破产将导致原有企业职工的失业,兼并也因为职工安置而难以广泛展开。我们问卷调查的900家大中型工业企业中,有161家资不抵债企业,这些企业1994年共有职工23.8万人,有退休职工6.5万人, 全年在职和退休职工领取工资、退休费为9.3亿元,人均3069元。如果这些企业全部破产, 其职工人均领取社会救济金1440元。那么,每年政府需支出4.4亿元, 比其全年亏损额少5亿元。如果其离休职工由国家负责, 在职职工一次性发给退职费2万元,需资金50亿元。如果规定失业工人将50亿元存入银行, 年利率按10%计算,其利息收入为5亿元。可见,政府每年拿出5亿元资金,便可解决这161户资不抵债企业破产后职工生活基本保障问题。

资不抵债企业最有价值的潜在资产一般是国家土地使用权。161 家企业占地面积是4344.8万平方米,去掉个别特殊企业过大的占地面积为158家,占地面积1814.3万平方米。 如果按全省工业用地纯地价最低级标准62元/平方米计算,出让土地使用权,可获收入11亿元左右。 如果按基准地价最低级标准246元/平方米出让,则可收入44.6亿元, 取其中间值约为30亿元左右。这些企业出售的土地是否有有效需求呢?1993年,辽宁全省用于房地产开发投资为113亿元, 其中用于购置土地使用权的开发显然大于资不抵债企业的出让数额。可见,可以用土地政策将资不抵债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与房地产开发购置土地需求衔接起来,使企业销地资金用于建立其职工失业救济金。政府应尽快制定资不抵债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和用所获资金建立职工失业救济基金政策。

二是资不抵债企业债务问题。1994年,辽宁资不抵债大中型工业企业净负债额30.5亿元。这意味着,如果企业能按帐面资产入帐价格出售,债权人也将损失30.5亿元,这其中至少有一半是银行的贷款。虽然损失了30.5亿元,但债权人仍可收回240亿元资产,这240亿元存入银行一年就可收入利息至少24亿元。如果不让这些企业破产,虽然债权人名义上不损失什么,实际上也会损失一年的利息收入240亿元。 企业破产对于债权人只是一次性损失30.5亿元,而不破产则是每年损失24亿元,如果考虑到复利,损失会更多。可见,无论是对债权人,还是对社会,让这些企业被兼并或破产,以盘活其资产,都是上策。即使无法按企业帐面资产价格出售清算企业,假如总债务损失一半,也仍可盘活120 亿元资产,用于创造社会新财富。

为了减少债权人损失,对资不抵债企业处理的最好办法是兼并、重整和重组。事实上,从经济的意义上看,这些企业已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应该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督。鉴于国有商业银行不能从事生产企业经营,国有商业银行应将企业债权集中起来,并成立专门机构,对企业债权进行托管。商业银行债权托管机构要组织每个企业所有债权人研究处理资不抵债企业债务的对策。其办法之一是,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重组企业,调整经营班子和经营方针;二是,以打折扣方式转让企业债权,由新的债权人接管企业,对企业重整,这既有利于优势企业以较低成本收购企业,进行内涵式扩大再生产,又有利于债权人收回沉淀资金。债权人折扣损失部分可以分期冲抵其坏帐准备金。应建议中央每年给辽宁一定银行呆帐准备金额度,由辽宁自行支配,以加速对资不抵债大中型工业企业的兼并和破产进程。

三是资不抵债企业购买者问题。对资不抵债企业进行兼并和破产都需要有买主,没有买主这些企业想被兼并和破产也不行。但买主问题的背后实际是一个价格问题,价格低就有人买,价格高就无人买,还是一个支付问题。用现金买比较难,但可以分期付款;还可以部分买,或者先租赁后购买;甚至可以以股权换债权,即用购买者企业的股权来抵偿资不抵债企业的债权。另外,在政府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商品房建设征用土地或外资办厂选址时,都可以优先考虑利用资不抵债企业的资产。特别是政府要在税收、征地、项目审批、安排职工等方面创造条件鼓励现代大企业兼并或接管这些资不抵债企业。在这方面政府也要尽快制定出相应的政策,银行也可以发放用于兼并企业的专项贷款。

5.建立生产要素进入和退出产业的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或限制某些产业的发展,达到工业结构优化的目标,要为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创造有利条件。第一,政府应定期发布高效率产业和企业名录,以及作为评价依据的各种指标;第二,政府应制定行业和主要产品生产的最低有效模式标准及达到这些标准后的奖励措施;第三,政府每年应发布企业重大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排行榜,对排名在前的企业给予资金或政策鼓励,对排名在后的企业也予以曝光;第四,面向国内外广招各种人才,特别是经营人才,设置最佳经营者、技术人员和工人奖励基金;第五,制定法律,强制企业报废落后设备,或由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收购企业落后设备;第六,建立企业破产预警体系,参照国内外标准,制定详细指标,向经营不善、濒临破产企业发出警告;第七,鼓励企业债权人接管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的企业经营权,改组企业经营班子,促进经营者流动,并鼓励优势企业开展企业兼并活动,给予税收上的优惠;第八,广泛设立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并提供专项资金资助,设立跨地区劳动力协调机构,组织劳动力有效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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