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历史学派的评价--兼论老鹰的德国历史观_世界历史论文

德国历史学派的评价--兼论老鹰的德国历史观_世界历史论文

德国历史主义学派的评价问题——兼评伊格尔斯著《德国的历史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国论文,历史主义论文,历史观论文,学派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45[2007]07—0034—05

19世纪末以来,以兰克命名的德国历史主义学派风靡国际史学界,20世纪的中国史学也深受其影响。仅从早年在德国留过学的史学大家陈寅恪的“了解之同情”或者傅斯年的“史学便是史料学”等名言中,我们就可以看到兰克史学思想在中国的传播折射。但是,也就是在陈傅等人在德国接受兰克史学熏陶的时候,后者本身已经危机重重。二战后,德国的历史主义学派更是江河日下。东德的历史科学整体转向马克思主义,而西德史学界在60年代末发生了向批判性社会史学的大转折,历史主义史学传统的缺陷受到了充分的揭露。著名美国史学史专家格奥尔格·G.伊格尔斯(G.G.Iggers)于1968年在美国初版的《德国的历史观》(The German Conception of History)[1] 可以被视为西方史学界对德国历史主义史学传统的一个思想总清算。在该书中,伊格尔斯阐述了德国历史主义学派从19世纪初到20世纪中期的兴衰史,分析解剖了从威廉·冯·洪堡、兰克到迈内克(一译梅尼克)以及黎特(一译里特尔)的各个历史主义学派代表及其批评者的史学思想。伊格尔斯的结论是,德国历史主义学派的历史观与历史著作并非人们所传颂地那样客观与公正,而是充满了该学派历史学家本身的保守片面的价值观。他们推崇国家主义与民族主义,反对民主自由等普世性价值,对于德国走上纳粹主义道路至少起到了间接的铺垫与推进作用。伊格尔斯的眼光是犀利的,在他的著作中,德国历史主义主要代表的缺陷暴露无遗。应该说,作为一个占据德国史学主流位置长达百年、对异己学派与学者(如兰普雷希特)严厉打击排挤并且对德国乃至世界走上二战灾难之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史学流派,受到一次如此淋漓尽致的批判,也不能算是过于冤屈。不过,就对德国历史主义学派以及历史主义思想的全面评价而言,似乎还有不少值得探讨之处。

一、历史主义与民族主义

德国历史主义学派虽然是一个史学流派,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的是,它也是,或许更多的是19世纪与20世纪德意志民族主义政治潮流的一部分。德国历史主义对来自法国与西欧的启蒙运动的普世性历史观与价值观的拒绝是与反法的德意志民族主义政治要求携手共进的。个体历史观、德意志民族以及国家价值的绝对化都有利于推进德意志民族独立与自强运动。虽然伊格尔斯在书中开头也提到,由于法国大革命以及拿破仑战争的影响,德国的历史思想发生了从“世界主义的文化导向的民族主义向解放战争时期的以国家为中心的排外的民族主义”的转变,[1](P35—55) 但随后的叙述给予读者的主要印象是:第一,德国历史主义学派的思想是“错误”的;其次,这种“错误”思想更多的是他们主观思维判断与道德立场的产物,因而应该受到批判与谴责。但如果我们更多地把这些历史思想看成是德国民族主义思想的一部分,或许我们会更能理解它们的产生及其内容。如果我们愿意在一定程度上肯定19世纪德意志民族统一运动,那么我们也会肯定历史主义学派在其中起到的一定的历史作用。即便我们不愿意肯定,也会把它当作一股历史洪流的支流,而不是首先以“错误”或“正确”的眼光来看待它。当然,到了20世纪初,历史主义推崇的国家利益至上与民族主义价值观最终与其他力量一起将德意志民族国家推向了覆灭的道路。就德意志民族本身的利益来看,这也是一个巨大的失误。而总的结论应该是:作为德意志民族运动的一部分,历史主义学派在早期为德意志民族的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到了晚期又因其固有的偏向促成了包括本民族之内的世界性灾难。没有在建设民族国家、推动民族发展的同时看到极端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的危害,是德国历史主义学派的失职所在。

二、“外政优先”与“内政优先”问题

德国历史主义学派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外政优先”(Der Primat der Aussenpolitik),即着重研究本国的对外政策以及国际关系。这当然是对19世纪以来发生的巨大科技、经济与社会变迁的极大忽视,是历史主义史学的一大缺陷。不过,国际关系在欧洲近现代史上无疑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19世纪德国,在经历了拿破仑军队入侵的深重民族危机之后,不特别关注对外关系,不爆发强烈的民族主义潮流是不可能的。而1871年德国统一以后出现力求在民族崛起的道路上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的倾向又是难以避免的。当然也有不同的声音。如兰克虽然也以外政为先,但他不推崇民族主义,也没有对俾斯麦的统一战争表示特别的热情,他理想的欧洲秩序是由来已久的多元格局。[1](P106—108) 就在德国取得对法战争胜利,绝大多数历史学家都在欢呼德国统一的时候,格云努斯(G.G.Gervinus)却勇敢地指出,俾斯麦的铁血政策充满隐患, 是违背德意志民族以及时代性质的倒行逆施。[2] 但总的来说,作为德国民族主义潮流的组成部分,历史主义史学关注本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以及本民族的国际地位,与社会主流一起走上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与军国主义道路,并且越走越远,直到灾难的结局并不奇怪,反而“很自然”。民族主义潮流的这种难以逆转性,恰恰是德意志民族国家历史以及德国历史主义史学的悲剧所在。

上世纪60年代末,西德史学界发生了从历史主义史学向批判社会史学派的大转折。转折的内涵之一就是在研究领域上从以外政为重点向以内政为重点的转移。社会史学派不再把外交与国际关系,而是把社会与经济领域看成是研究的重点。在德意志帝国史的研究中,社会史学家甚至认为,国内政治是对外政策的决定因素。对外扩张不是德意志民族利益的必然选择,而是统治阶级转移国内政治矛盾,并且从中牟取本阶级经济利益的途径。① 早在20—30年代,德国历史学家克尔(E.Kehr)对帝国统治阶级的这种利己政策进行了揭露。[3] 二战以后,克尔被社会史学家视为批判帝国国内政治的先驱。② 应该说,这种对以外政为重点的民族史学的批判以及对国内政策对外交政策的影响的揭示是有必要的,有依据的。但是正如一些社会史学派的批评者所指出的那样,对外政策与国际关系有着其独立地位,一个国家的对外政策并不仅仅是其对内政策的折射与工具。[4] 至少可以说,在德意志帝国时期,民族主义意识与对外关系是德国社会生活的主题之一。1945年以后,对于经历了极端民族主义灾难的德国历史学来说,如何客观地叙述德意志帝国历史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如实地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在相当程度上承认当时德意志民族利益的合理性,承认在帝国时代对外关系占据着社会生活的主导地位(尽管从后来的历史结局来看这条民族主义道路是错误的),就有陷入以往历史主义民族史学泥潭的危险。要吸取民族主义的教训,自然必须对民族主义历史观进行批判。但如果因此忽视或轻视对外关系的独立性与重要性,得出对外政策仅仅是国内政策的折射与工具的结论,却有悖于历史事实。应该说,作为政治立场,“外政优先”所包含的政治内容已经不能反映二战后的时代潮流,但作为历史研究方法,“外政优先”对于民族主义时代(19世纪与20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历史而言,可能比后民族主义的视角更为接近历史。

三、个学与类学问题

个体观念是历史主义方法论的核心。按照这一观念,历史有别于现实,而且每一个历史个体(个人、国家、民族)都是独一无二的,不能用现代的、普遍性概念去研究与解释。个体观念的优点在于能够充分展现历史事物的特殊面貌,通过历史事物本身的细节来回答历史学家的问题,能够避免草率的公式化解释。但是它毕竟有其局限性。其一是在个体研究中难以避免隐性的笼统的普遍性概念的加入。例如伊格尔斯就指出,兰克的国家概念实际上就相当笼统与含糊。[1](P105) 其二,更为重要的是,仔细地研究每一个历史个体或许能够保证不出或少出公式化解释的错误,但这样的历史学还只是“个学”,对浩瀚无边的历史世界只能做到认识一点是一点,效率不高。19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崛起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它是一门“类学”,它所发现的事物特征与规律能够“放之四海而皆准”,也有着跨时代的有效性,这大大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的效率。可以说,我们的现代文明就是建立在“类学”的飞速发展之上的。当然其中会出现谬误。在模仿自然科学、力求发现人类规律的社会科学中,由于研究工作的粗糙以及利益的加入,尤其容易出现这种谬误。但是原则上“类学”的成就远远超过“个学”。而且“类学”也在克服其“一概而论”的缺陷,越来越走向“个别化”,每一个学科越来越细化了。但是其有别于历史主义个体观念的根本特色与优点没有变。虽然所涉及的事物及其特性越来越细小,但是一旦成果确定,如DNA的发现,那么它们仍是具有普遍的革命性意义的。另外,历史主义的个体观念也不是本质性的,不能说在研究一个个体时充分关注其特殊性就抓住了其本质。本质的确定需要把一个个体与其它个体进行比较。本质性个体概念必然是类学式的。我们必须承认的是,世界万物(包括历史事物)中是存在类别的,是可以触类旁通的。

实际上,我们常说的“以史为鉴”的理论前提就是类学性的,即在过去、现在与未来之间存在着相同性、至少相近性,否则“以史为鉴”就无从谈起。应该说,“以史为鉴”的实践不是“一日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强制行为,而是贴近现实的,并且在相当程度上是卓有成效的。人类的历史不是一去而不复返的过眼烟云。世界虽然在变化着,但仍有着其稳定性,是有规律可循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人类的生存纯属幸运,而非边奋斗边总结经验教训的结果,人类历史也就没有什么进步可言。虽然历史科学一再强调,历史时代与现代存在着差异,而且正因为这种差异性而值得研究并且必须运用通过独特的“历史的”方法,但历史经验教训的有用性则是建立在历史时代与现代以及未来的相同与相近性上的,对历史经验的可靠总结必须具备跨时代的“类学”性质。应该说,在这种“类学”式的历史研究方面,通常意义上的历史科学已经被真正的“类学”,也就是自然科学与现代社会科学远远超过了。用历史学家的眼光来看,所有科学都是历史科学,犹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我们只知道一门科学,这就是历史科学(因为在历史学家眼里,除了现实的一瞬间以外,一切都属于历史,一切现象都是“历史现象”)。自然科学对某一自然现象的研究也是针对其“历史”的研究。然而,这只不过是历史学家对自然科学一厢情愿的片面解释而已。实际上,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的本质区别也就在于将研究对象的“时间性”或“历史性”(当然还有其它个性)忽略不计,把它的本质特性看成是超时间性的、跨时代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重现或者消失。而这种“类学”的确立与发展才带来了人类对世界认识的真正的突破。而个体化的“历史的”观察方法,除了对某个历史时代的特殊性而言能发挥其作用外,显然已经不能望其项背了,甚至可以说作为认识世界的主要途径已经被抛弃了。例如,我们已经不能指望就人的生老病死从“历史研究”中得出比现代医学更为丰富而准确的知识了。对于水稻产量的突破我们已经不能寄希望于历史学家对古代史、农业史、水稻史的研究了(而是直接寄希望于袁隆平的杂交水稻研究),历史研究再兴旺发达、再细化也不可能了,尽管我们在理论上可以有这样的期待(因为历史研究就是对包括人、水稻等万物在内的世界的研究,是从历史的角度来解读世界、解破世界之谜)。我们必须承认,对于现实与未来世界的把握而言,属于“类学”的自然科学以及社会科学显然要比“个学”型的历史科学有用得多。不仅如此,正因为(从类学的角度出发)历史的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有着相同性,历史世界研究的进一步突破反要依赖于现代类学的理论、方法与成果。例如对于马王堆女尸,只研究过现代人体的医学家可以分析出传统历史学家无法得知的知识。因此,兰克所说的“从普遍的理论那里没有可供观察个别(事物)的途径”显然是不对的。历史研究的进步不能回避走“类学化”的道路。当然这并不等于说,标榜使用“类学”式研究方法、打上“类学”的旗号就意味着能得出更好的结果。关键在于“类学”知识的可靠以及现象“归类”的准确(某一历史现象是否可以划入某一范畴)。“类学”式的研究也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历史现象的特殊性以及史料的重要性。但是,仅仅充分掌握历史时代的特殊性与史料也不能保障对历史问题的透彻理解,犹如一个没有受过医学训练的人面对朝夕相处而突然生病的亲属仍然束手无策一样。至于“史无定法”的说法,它自然有其道理。因为历史问题与现实问题一样,种类繁多、千差万别(而历史与现实之间的区别可能还不是最重要的),当然没有“定法”,犹如历史上与现实的疾病一样,自然是“病无定方”,不能因为是属于同一时代的问题(而“历史”的时间跨度又是何其之大)就有同一的分析解决方法。使用何种方法,要看是什么“类”的问题。

四、研究与评价问题

兰克认为,历史学的任务不在于对历史作出评判,不是为了更好地开创未来而教育世人,而“只是为了显示历史的本来面目”(blos zeigen,wie es eigentlich gewesen)。兰克还说,他希望让自己消失,而只让事情自己说话,只让巨大的力量自我显现(Ich wuenschte mein Selbst gleichsam auszuloeschen,und nur die Dinge reden,die maechtigen Kraefte erscheinen zu lassen)。[5] 他认为,历史研究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历史学家应当尽量避免对历史人物与事物作出主观评价。对此后人已经作出了许多批评意见。伊格尔斯的《德国的历史观》的一个核心思想也就是在于揭露兰克学派客观性的虚假性。确实,兰克学派在研究领域(国家政治、外交活动)与资料(官方档案)的选择上就出现了偏向,而研究中的“不加评论”实际上又起到了对政治人物及其决策的间接的肯定作用。批判功能的丧失使得德国历史科学未能揭示与批判不良历史传统以及现实趋向,纠正危险的社会发展方向。当历史主义学派支持的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带来民族与世界的灾难的时候,人们最终还是要追究到历史主义学派的责任,历史主义也难免因此失去其主导地位。

虽然兰克学派也没有做到它所标榜的客观与公正,而且或许根本就无法做到完全的客观与公正,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完全放弃这方面的努力了。在努力做到客观公正与肆意放纵武断之间还是有着天壤之别。对此问题,兰克的态度与后来韦伯的价值中立主张之间其实存在着相通之处。韦伯主张将政治价值观的斗争与学术研究明确分开。他要求研究者在研究以外阐明自己的价值观,以供读者监督其影响,而在学术论述中研究者要尽量避免作出价值评价。在举例说明的时候,韦伯说,在历史著述中经常可以看到,每当作者开始发表价值判断的时候,他对史实因果关系的别无顾忌的跟踪也就以有害于研究结果的效应中止了。[6] 在笔者看来,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在各国史学史上都能得到证实的观察。从中我们可以获得如下的启示:严格地讲,历史评价其实不是历史研究。两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思想精神活动。就思想精神活动的完整性而言是密不可分的,但为了更好地研究历史,还是有必要将两者区分开来。历史评价是必须以历史研究为基础的;但历史研究,虽然有时依赖于历史评价原始推动或者最终是为了做出历史评价,在其进行过程中却是可以没有历史评价“陪伴”的。只有在完成了全面而深入的历史研究后,历史评价的工作才可以开始。而在史学实践中,正由于日常思想精神活动的习惯,历史研究常常被历史评价所“陪伴”。而这种“陪伴”则起到了“打断”甚至“替代”作用。不仅如此,当历史研究的某些结果与某种历史评价不相符合的时候,后者也会起到无理干涉与终止历史研究的作用。当然,在许多情况下,这种历史评价与历史研究的冲突是情有可原的,因为大部分历史评价一般也拥有一定的历史依据。而开放性历史研究往往会使这些已成定论的历史评价相对化,会使定论不定化。如果定论有着确凿的史实依据,没有必要反对进一步的历史研究。只有在定论属于思想意识的主观武断时,要问个究竟的历史研究才是真正可怕的。

五、价值相对主义问题

价值相对主义或许可以说是信奉历史主义的历史学家的“职业病”。因为善于理解历史人物以及现实人物的主观世界,历史学者很容易从对历史与现实人物的技术性理解走向思想内容上的同意以及情感上的共鸣。一般来说,历史学者确实应当怀有对历史时代与人物的尊重。然而历史世界与现实世界一样纷繁复杂、良莠不齐,普遍性的对历史人物的尊重与肯定(“了解之同情”)要么是不可能做到,要么只能是模棱两可,随波逐流。而这种处世态度是无法应对邪恶的侵袭的。德国历史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迈内克的一生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悲剧性案例。[7] 在德意志帝国时期,他的《世界公民与民族国家》为俾斯麦创立的民族国家进行了辩护与论证。到了魏玛共和国,他虽然心中仍然依恋帝国时代,但还是转变成了赞成共和国的一个“理性共和党人”。在纳粹时期,虽然被纳粹政权解除了《历史杂志》主编的职务,并且反对纳粹的暴力与压迫政策,却对希特勒的对外政策,例如对法战争的胜利欢呼不已。二战末期,80多岁的迈内克又写下了德国史学界第一部反思纳粹主义灾难的著作《德意志灾难》(一译《德国的浩劫》)。德国历史学家盖斯因此认为迈内克是条“变色龙”,一位随波逐流的投机分子。[8] 伊格尔斯在《德国历史观》中对他也有批评。[1](P262—301) 但是,我们很难说迈内克是一个政治上多么反动或道德上多么堕落的人。恰恰相反,他实际上是中国人常说的那种“老好人”。他本身代表着时代的复杂性、矛盾性与不确定性。比如,他对反犹主义也能理解,认为犹太人对此本身也有一部分责任。[1](P301) 但他绝不是极端反犹分子。他的学生中就有不少犹太人,如汉斯·罗森堡。当罗森堡流亡英国时,他还为其在英求职寄去溢美的推荐信。[9] 但就是像迈内克这种老好人,虽然本身不恶,却完全无力抵御邪恶,甚至会起到间接的辅助邪恶的作用。当纳粹主义甚嚣尘上的时候,他只能一方面对希特勒的“政绩”赞叹不已,一方面对其罪行表示遗憾。他只能扮演一个观众的角色,不能挺身而出,抵抗邪恶,主持正义,主宰历史的发展。对于二战后成长起来的年青一代社会史学家来说,历史主义学派未能起到抵御专制国家、帝国主义与纳粹主义的作用,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健全的历史科学必须有独立的价值立场,而这一价值立场只能是民主自由与人道主义立场,必须从这一立场出发对历史与现实中的罪恶与失误进行揭批。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用历史评价替代历史研究,而是应该像韦伯所要求的那样,在研究内容以外阐明自己的价值取向,在具体研究中仍然遵循专业研究的准则。

总而言之,作为近现代德意志民族主义运动的一部分,德国的历史主义学派是德国近现代历史的产物,它在推动德意志民族统一以及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建立与崛起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它对外交与国家政治的专注也因此有着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它未能及时发现与纠正时代的不良发展方向,而是以其固有的特征与影响促成了专制国家以及极端民族主义所引发的灾难。而历史主义所主张的对客观公正的追求、对价值判断的自律,尽管未被当年那些推崇国家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德国历史学家真正做到,在原则上却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与其伴生的价值相对主义,虽然可能更有利于历史研究与对历史人物的理解,却很容易蜕变成一种“老好人”哲学,无力抵抗历史与现实中的邪恶势力。历史主义的个体观念,虽然能够使历史学者更进一步深入历史细节,却不能达到社会学、经济学等“类学”的认识效率。当代德国史学界的一个较为广泛的共识是,一个克服了历史主义的缺陷而同时又吸取了其精华的历史学应该做到:1、在政治上既关注现实社会问题, 为它们的解决作出间接的、基础性服务,又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以民主自由与人道主义为准绳,对不良历史传统与现实倾向作出批评;2、在史实结论与价值判断上, 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同时在著述中将分析研究部分与价值评价部分明确分开;3、在研究领域上,关注重大时代问题,克服政治偏见造成的各种盲点,尽量拓宽史学研究的范围;4、在方法上,在重视史料、历史现象的特殊性的同时引入各种系统学科(“类学”)的研究成果与方法,提高历史研究的解释力。可以说,与这个要求相比,1945年以前的德国经典历史主义学派仅仅做到了一半,未能“及格”。不过,80年代以来,联邦德国又出现了以托马斯·尼培代为代表的新历史主义学派,作出了可与社会史学派相媲美的成就。后现代的日常史学派、文化史学派也在某些方面继承了历史主义史学观点。因此,历史主义的学术生命在德国还没有终结。

收稿日期:2007—05—15

注释:

① 代表作之一为H.-U.Wehler,Das Deutsche Kaiserreich 1871—1918,Goettingen 1973。

② 克尔的论文被编辑成集《内政优先》(E.Kehr,Der Primat der Innenpolitik,hg.von H.-U.Wehler),Berlin 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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