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政收支论文,省级论文,转移支付论文,面板论文,实证研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1994年税改以来,我国中央地方财政收支关系中,大规模转移支付一直是一个非常显著的特征。1994-2008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平均占到地方财政支出的47%,而在一些西部地区,地方财政支出对转移支付的依存度超过了70%。除了规模较大,近年来,转移支付的种类也变得日益复杂和多样化。以2008年为例,仅一般性转移支付,大类项目就多达15项,而专项支付就更多了,几乎涵盖了所有支出项目。尤其是近年来,中央推行的每项工作都伴有转移支付。如此大规模和多样化转移支付是否会对地方财政收支决策产生影响?因为从理论上说,中央对地方进行转移支付虽有很多原因,包括公共品的跨区溢出、均等化公共服务以及引导地区财政资源配置等等。但结果都是改变了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约束。约束条件改变,在分权体制下,地方政府必然会重新选择自己的最优财政决策。财政决策的调整又会通过财政收支水平和结构变化影响到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整体福利。从这个意义上说,理解中央转移支付如何影响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决策对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完善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目的就是从实证层面揭示中央如此大规模转移支付是否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决策产生影响,影响程度有多大?这种影响在制度层面上对完善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具有何种启示?
实际上,针对我国如此大规模转移支付,已有大量文献对其影响进行过研究,例如马俊(1997)、Knight和Li(1999)、曾军平(2000)、刘溶沧和焦国华(2002)、Tsui(2005)、解垩(2007)、Kiril Tochkov(2007)等就我国不同时期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能力或人均支出差异作用效果进行的研究;Raiser(1998)等关于转移支付与地区差异的研究;马拴友和于红霞(2003)关于转移支付是否促进区域经济收敛的研究;江新昶(2007)关于不同转移支付项目对平衡区域发展的研究;等等。然而上述这些研究基本上都是讨论转移支付的间接效应,相比较,对大规模转移支付下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决策这个更为关键问题的关注却较少。实际上,根据转移支付作用效果的传递路径,转移支付对公共品供给能力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都是通过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决策传递的,面对如此大规模转移支付,地方财政收支决策的不同反应方式直接决定了不同的公共品供给水平和经济增长路径。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本文将集中研究大规模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决策的影响。和已有文献相比,本文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构建了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对大规模转移支付的反应函数,并从经验上对其反应程度进行了估计;二是对反应程度地区间差异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揭示了反应程度与地区间竞争程度、市场化程度等变量的关系。全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部分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评述,第二部分建构地方政府财政决策的理论模型,第三和第四部分计量模型和估计方法的选择,在此基础上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决策进行实证分析,第五部分为研究结论。
一、已有文献评述
中央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决策是否会产生影响,关键取决于转移支付特征和决策环境,因为不同特征的转移支付和决策环境意味着地方政府的不同选择集。如果在接受中央转移支付之前,地方政府已经在地方公共品与私人消费之间做出了最优安排,那么来自于中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只会产生收入效应,即仅使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线发生平行移动,不会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决策产生扭曲性影响。在这种情况下,Bradford和Oates(1971a,1971b)借助一个简单的财政决策模型证明了,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等价于给地方选民的现金支付,模型预测财政拨款和地方私人部门收入增加对地方公共支出产生同样影响。然而这一结论在经验上并没有得到明确支持。实际上,后来诸多经验证据表明,中央财政拨款被不成比例地花在公共服务上。这种经验结论即是Arthur Okun所说的苍蝇纸效应(flypaper effect)。之所以出现理论与经验上的不一致,原因主要是理论模型假定过于理想化。实际上,地方财政决策往往会受到政治过程的影响。同时,中央在决定转移支付时也会考虑地方政府的某些特征。这意味着,转移支付在实践中不是完全外生的。不仅如此,地方政府对不同类型的转移支付反应也存在差异。正是因为上述复杂性,Turnbull和Djoundourian(1994)认为,基于中间投票人的财政决策模型虽然解释了地方支出水平,但在理解地方政府预算决策上过于简单和天真。
鉴于此,后来的研究放宽了假定。例如:Dougan和Kenyon(1988)研究当利益集团对地方政府预算决策存在较大影响时,利益集团的政治势力会如何影响地方政府对转移支付的反应。Sorensen(1995)研究了政治家偏好在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支出决策影响中的重要性。在经验上,Besley和Case(1994)利用政治变量作为工具变量将中央拨款分为内生和外生,经过处理后,研究发现内生性拨款对地方政府支出决策没有产生显著影响,这时拨款对地方政府预算决策仅产生收入效应。Knight(2002)则使用了一个立法交易模型研究了具有更高公共服务偏好的州,财政支出决策对联邦拨款的反应。除了考虑政治过程和拨款内生性,最近出现的部分文献还从计量上讨论了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决策的影响。Becker(1996)、Worthington和Dollery(1999)就认为,早期关于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决策的研究结论与使用的估计方程有关,因为如果将线形函数形式改为对数函数形式,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就不再产生显著影响。Knight(2002)、Gordon(2004)、Dahlberg(2008)等也认为,苍蝇纸效应的经验证据受忽缺变量偏误影响,通过纠正那些与政府间转移支付有关的忽缺变量,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实际上,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是否产生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在经验上还远未取得一致。这种情况除了上述已经提到的原因,可能还与其他因素有关。例如Moisio(2002)的研究证实,转移支付效应在不同类型地区和不同类型项目上存在较大差异,Gramlich(1987)、Gamkhar和Oates(1996)、Bruno(2001)、Karlsson(2006)的研究表明,地方财政支出对中央拨款的增减变化反应是不对称的,Turnbull,Geoffrey K.(1992)研究了不完全信息和不确定环境下中央拨款对地方财政支出的影响,研究表明,在不确定环境下,信息上的不完全使中央拨款对地方支出具有更大刺激作用。
上述文献都是讨论地方财政支出对转移支付的反应,而地方财政决策不仅包括支出决策,还包括收入决策。从地方政府的约束集考虑,转移支付首先是增加地方政府的可用财力,在支出水平一定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可能会降低辖区内课税程度以提高辖区内经济灵活性,尤其是在面临较大区域间竞争压力下,策略性课税决策对地方政府而言更是一个占优策略。然而由于地方税收决策的复杂性,经验证据与理论预测并不一致。Sam(1998)使用一个最优课税模型研究了加拿大均等化转移支付对地方税收决策的影响,研究表明,当转移支付产生的收入效应不是非常高时,均等化转移支付反而会引致较高的均衡税率水平。这一结论在后续Kothenburgen(2002)及Sam和Smart(2006)的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分析。然而上述研究仅考虑了地区间税基流动,没有考虑地区间税收竞争效应的影响。针对上述缺陷,Leonzio Rizzo(2008)利用美国和加拿大面板数据研究了均等地方税基的转移支付对地方税收决策的影响,研究表明,均等化转移支付在一些假定下不会影响地区间税收反应函数。上述研究都是考虑地方政府税率确定上的策略性行为,而事实上,地方政府还可能通过改变税收努力程度对转移支付做出反应。我国学者乔宝云等(2006)和张恒龙等(2007)的研究就表明,我国以税收返还和总量转移为主要内容的转移支付制度抑制了地方财政努力,但其程度存在明显的区域效应。
通过前述文献梳理可以看出,在研究结论上,无论是地方政府支出决策还是税收决策,转移支付的影响至少在经验上还存在较大差异。那么在我国,持续大规模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到底产生什么样影响,在经验上还需要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更深入地研究。在研究内容上,已有研究基本上都是集中讨论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收入或支出决策的影响。这种研究不太符合财政决策实践。实际上,地方财政收入决策与支出决策基本上是同时做出的,不仅如此,在平衡预算约束下,无论是以支定收还是以收定支,都意味着支出决策与收入决策之间存在相互作用①。那么,在考虑到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同时决定并相互影响之后,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收支决策的影响是否会有所差异。鉴于上述考虑,本文将在效用最大化目标和平衡预算约束下,通过构建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对大规模转移支付的反应函数,分析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收支决策的影响。
二、构建地方财政决策对中央转移支付的反应函数
这一部分主要沿用Slack(1980)的分析框架从理论上构建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对转移支付的反应函数。假定地方政府的财政决策目标是在一系列约束条件下最大化代表性当事人效用②。其中,代表性当事人效用只取决于公共品和私人品的消费数量,如(1)式所示。
然而在我国,地方政府不具有税率设定权,所有税率设定权限在中央政府。我国税收管理权限的配置意味着,税率设定对地方政府来说是一个先决条件。不过税率的先行确定并不表明地方政府在税收政策上不能进行相机抉择。根据我国地方政府普遍的财政实践,通过改变税收课征的努力程度达到增税或减税的效果在各地非常普遍。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我们在(2)式地方政府课征的税收前设置一个税收努力指数φ,该指数越大表明地方政府税收努力程度越高,实际课征水平与法定课征水平越接近。经过上述处理之后,代表性当事人的预算约束
就本文关心的两类转移支付而言,无论是专项转移支付,还是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公共品供给水平都会产生正向作用,这一推导结果部分支持了苍蝇纸效应,即转移支付会使政府增加公共品的供给水平。从两类转移支付对政府公共品供给水平的影响强度看,两类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的作用是相同的。这一结论表明,在公共品供给水平方面,对地方政府而言,两类转移支付是无差异的。然而这一结论与传统认识似乎并不完全一致,根据传统认识,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公共品供给决策不仅会产生收入效应,而且还会产生相对价格效应。而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只会产生收入效应。所以依据传统认识,在经验上,我们能够预测,两类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公共品供给水平的影响不应该是相同的,专项转移支付的影响要强于非特定用途的影响。既然理论推导与传统认识存在不一致,所以对我国地方政府公共品供给决策而言,地方政府公共品供给决策对两类转移支付到底会作出何种反应还需要作进一步的经验分析。
从两类转移支付对税收努力的影响看,两类转移支付对税收努力的确会产生替代效应,因为:
替代效应意味着,无论是增加专项转移支付还是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地方政府都会做出降低税收努力的反应。和公共品供给决策一样,此反应对两类转移支付是无差异的。从公共品供给决策与税收努力决策对两类转移支付的反应程度看,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其中,两类转移支付对税收努力的边际影响要远远小于对支出的边际影响。从地方政府的公共品供给决策与税收努力决策的反应看,其程度都与公共品与私人品在代表性当事人消费支出中的预算份额有关。如果将公共品的预算份额看作是代表性当事人在受益原则下的税收义务,那么两类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公共品供给决策与税收努力决策的影响与整个经济中代表性当事人的税收负担有关。
当然,上面理论分析只是揭示了地方政府预算决策是否对两类转移支付做出反应以及反应程度。然而理论分析毕竟是一种抽象,对我国地方政府而言,财政预算决策对两类转移支付是否会做出与理论预测一样的反应模式,还需要经验支持。所以在实证部分,我们将对上述理论推导结果进行检验。
三、实证估计模型、方法以及变量选择
为了对上述反应函数进行估计,本节将利用我国各地1995-2006年面板数据进行实证研究⑤。为此,我们需要将(8)式和(9)式变成可以计量模型。从(8)式和(9)式可以看出,影响地方财政收支决策的因素主要包括地区生产总值、课税基础、两类转移支付、法定税率等。考虑到理论分析简便性造成的变量遗漏,在财政收支决策模型的实证估计时,还需要考虑其他一些影响财政收支的因素。只有控制住这些变量的影响,估计才会更接近于现实。用F'与F分别代表方程(8)和(9)的控制变量,以控制变量遗漏可能造成的估计偏误。经过上述处理后,我们构建了如下实证估计模型。
(10)式和(11)式即是本文实证估计的基础模型,但直接对上述方程进行OLS估计会产生较大偏误。因为在理论分析中我们曾指出,对地方政府而言,转移支付的确定并不是一个先决条件。相反,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可能是同时被决定的。这意味着,方程中自变量极有可能表现出典型的内生性。除了内生性问题可能产生偏误,如果对上述两个估计方程联合估计还可能存在方程间残差相关性问题。因为在(10)式和(11)式中,主要解释变量是相同的,这说明支出方程和收入方程的估计残差可能存在相关性。为了避免上述问题造成估计偏误,我们对两个方程分别进行独立估计,但考虑到收支决策可能存在的交叉影响,在支出方程(10)式中需要增加反映收入决策的变量,在税收努力方程(11)式中增加反映支出决策的变量。
在估计方法上,考虑到支出方程的非线性特征以及拨款的内生性,Slack(1980)使用了三阶段最小二乘法对转移支付的收入效应与支出效应进行估计。Knight(2002)针对缺省变量偏误,使用了简单最小二乘法、固定效应模型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等3种方法并进行了比较研究,比较结果表明这3种方法都存在一定问题,最后作者使用了有限信息极大似然估计。而Mikael Witterblad(2007)在研究居民收入异质情况下上级拨款对地方财政支出的影响时,采用的是面板估计方法。根据本文研究目的和需要,以及数据特征,我们在Hausman检验的基础上采用2LS方法控制方程的内生性,并在F和Hausman检验基础上确定面板数据的具体估计模型,这将在后续作进一步分析。
在控制变量选择上,本文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就支出方程(10)来说:一是支出惯性作用。Sharkansky(1967)认为,原先支出对当前支出具有多重效应,这一结论比较符合经验证据。除了这一原因外,一些经验证据还表明,财政支出具有显著的刚性特征。二是经济开放程度。相关研究表明,地区开放程度与政府支出之间存在显著关系,较高开放程度往往有较高政府支出。三是地区间政府支出的相互影响。经验证据表明,相邻地区政府支出活动往往对本地区财政支出决策产生显著影响(Case et al.,1993;Baicker,2005;Albert,2006;李永友等,2008)。尤其,随着地区间人员流动日趋频繁和信息渠道多元化,这种影响将会更明显。四是地区人口结构。首先,一个地区穷人越多,为保障这些穷人基本生活需要,政府需要的支出水平也越高。其次,老年人越多也会导致该地区政府的负担越重,因为老年人越多意味着政府养老负担越重。最后,学生越多政府负担也越重,尤其在我国,经验数据表明,教育支出在某些地区成为最大一笔财政支出。五是区位因素。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由于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各地政府在决定财政支出水平时参照因素也存在一定差异,受到的约束条件也会有所不同。
就方程(11)而言,一是当期的财政压力。我国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财政应保持年度收支平衡。这一规定意味着财政压力不同的地区,税收努力程度也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异。二是经济结构。由于经济结构与税源结构有很大联系,所以不同的经济结构往往预示着不同的税源质量。从我国税收收入的产业结构看,我国在1994年税改后确立增值税主体税种的地位,而增值税主要来自于第二产业。所以对农业大省而言,完成既定的税收任务,满足财政需要,相应就需要有较高的税收努力。三是非税收入的依赖程度。相比较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的获取相对较为简单,地方具有较大的相机权限。在能够获取非税收入的情况下,地方可能会通过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间的相互替代满足自己的财政需要。四是地区间税收竞争程度。沈坤荣等(2006)研究表明,我国地区间存在激烈税收竞争,地区间税收竞争使地方政府在无法改变法定税率情况下,往往会选择税收努力程度参与竞争。
除了上述控制变量,为了考察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对转移支付增减变化的反应是否具有不对称特征,在支出方程和税收努力方程的估计时,增加了反应转移支付增减变化特征的变量。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中所指转移支付增减变化并非是绝对增减变化,而是通过消除趋势后的增长率变化,即增长率位于趋势线之上定义为相对增加,增长率位于趋势线以下定义为相对减少。之所以这么处理,主要是考虑到我国转移支付的实际情况。在我国,转移支付都存在明显的向上趋势,没有绝对减少的情况。该变量定义为zq(i)=0,g≥g,反之zq(i)=1,其中i表示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总量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
四、变量定义、数据说明与估计结果
(一)变量定义与赋值
根据实证分析需要,本节对估计模型中涉及变量进行定义与赋值。首先看本文的两个被解释变量:支出水平(cz)和税收努力(zn)。其中,支出水平定义为地方本级人均财政支出水平,不包括地方上级支出,数据经《中国财政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计算得到。
相对于支出变量,税收努力的定义较为复杂。根据美国政府间关系顾问委员会(ACIA)定义,税收努力是指政府利用税收能力(tax capacity)的程度,通常采用平均税率表示。根据国际货币资金组织的一系列研究,税收努力是指实际课税与理论预测的一个比率,通常采用统计方法获取理论上应该课征的税收,再和实际课税水平进行比较得到税收努力指数。相比较,后者也是大部分研究通常使用的测度方法⑥。我国学者乔宝云等(2006)、张伦伦(2006)和张恒龙等(2007)在测度税收努力时就是采用这一方法。然而Kim(2007)认为,上述两种方法在统计上都存在较大缺陷,所以他提出了卡尔曼滤波方法,通过蒙特卡罗模拟比较了3种方法的精准程度,证实后者较前两者有更好的估计结果⑦。
本文在测度我国各地税收努力程度时并没有采取上述3种方法中的任何一种,而是针对我国实际采取了基于平均课征水平的理论课征水平。具体方法如下:一是,将历年《中国税务年鉴》中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分地区数据作为各地税收收入,由于税务年鉴数据只是统计税务部门征收的收入,不包括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四税,所以我们可以将《中国统计年鉴》中各地第二和第三产业作为税收收入的来源,以此计算各地第二、三产业GDP的课税水平作为各地实际课征水平;二是,分年计算全国的平均课征水平和全国第二、三产业的相对比重作为基数;三是,根据各地第二、三产业相对比重与全国二、三产业相对比重的差异程度调整各地的实际课征水平,以此作为各地理论课征水平;四是,采用实际课征水平与理论课征水平的比值作为各地税收努力指数。
采取上述方法测度各地税收努力指数的合理性在于:一是我国的税收立法权在中央,除了中央实施的部分区域性税收政策外,各地都是执行完全相同的税收政策,这样如果假定各地的经济结构完全相同,即课税基础相一致,那么各地的课征水平应该是相同的,不同只能归结为各地税收努力程度不同⑧;二是本文测度的税收努力指数实际上是一个相对指数,即各地税收努力的相对程度。由于计算各地在严格遵照税法情况下应该课征多少税尽乎不可能,目前被学者广泛使用的度量方法充其量只能说是统计上应该课征的税收,所以度量绝对税收努力指数不太现实。相比较,相对税收努力程度却简单得多,它只需以平均水平为依据,在前一个假定下通过技术调整计算各地应该课征的水平⑨。
其次对主要解释变量进行定义和赋值。方程(10)和(11)的主要解释变量y用《中国统计年鉴》中各地人均GDP表示(pgdp)。由于y'和t都无法找到对应的实际值,为了简便起见,也为了避免过多代理变量造成较大误差,本文将这两个变量综合为一个变量,即地方政府从本地实际筹集到的财政收入(cs),其中财政收入包括了预算内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财政收入。用财政收入综合上述两个指标信息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即考察收入对地方财政支出决策的影响程度,以此反映收入决策对支出决策的影响。该变量同样采取人均值,数据来源《中国财政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δ用各地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占该地区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总额比重表示。TRS[,s]用地方从中央获得的专项转移支付总额表示。相对于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无论对中央还是对地方,相机决策权较大,地方能够获得多少这类转移支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地方之间讨价还价的相对能力。上述数据来源《中国财政年鉴》和《中国税务年鉴》。两类转移支付之和称为总量转移支付(zb)。
最后讨论控制变量赋值,相对于主要解释变量,控制变量较为复杂。就方程(10)而言,支出惯性(czz)采用人均财政支出的一阶滞后值表示。采用一阶滞后值表示支出惯性作用也与我国预算编制方法相互一致。经济开放程度(open)采用地区进出口贸易额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表示⑩。财政支出决策的相互影响(lcz)采用相邻地区财政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表示。但已有文献关于“相邻”有多种定义,为了简便起见,本文对“相邻”的定义只考虑一种情况,即以经济发展程度相近地区作为相邻依据。由于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相近地区往往不止一个,所以就需要将所有相邻地区综合为一个地区。本文综合方法是:首先计算所有相邻地区财政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然后计算各地区生产总值占所有相邻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最后以后者为权重乘以前者得到相邻地区财政支出决策变量(11)。人口结构由于包含的信息较多,所以本文利用两个指标加以反映,一是城镇登记失业率(sy),二是15岁以下65岁以上人口的比重(pstr)。数据来源中国资讯行数据库。区位因素(local)采用0、1、2赋值法,即将全国分为东部、西部和中部3类地区,其中东部地区赋值0,中部地区赋值1,西部地区赋值2。东中西部的划分同国内已有标准。
就方程(11)涉及的控制变量而言,当期财政压力(czyl)采用本级财政预算内外收入与财政预算内外支出比值表示,该值越小表示地区当期财政压力越大。经济结构主要是度量税源结构,考虑到本文税收努力的定义,经济结构(acb)仅采用第一产业比值表示,如果第一产业比重较大,意味着为达成预定征收任务,对第二、三产业的课税就可能越严厉。采用相邻地区的平均税率表示地区间税收竞争程度(lzn),其中相邻的定义方法同支出方程的定义。最后非税收入的依赖程度(fsy)采用财政收入与税收收入的差额与预算外收入之和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表示。方程中涉及的所有名义变量都以1995年为100,利用GDP平减指数进行缩减。
(二)内生性检验和方程设定检验
为了谨慎起见,我们首先利用Hausman检验对总量转移支付、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内生性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支出方程中,三者都表现出显著内生性。但税收努力中三者并不具有显著内生性。所以对支出方程,我们利用2LS方法进行估计,而对税收努力方程,我们只需要OLS方法进行估计。在上述操作基础上,我们继续对模型进行设定检验,首先利用F统计量的计算对方程采取固定影响模型还是混合模型进行了检验,计算结果表明在95%水平上为通过检验。在排除了混合模型之后,继续对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进行了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Hausman检验的P值为0.00021,拒绝零假设,所以应采取固定效应模型。考虑到本文控制变量中已经设置了区位控制变量,所以固定效应模型就直接采用了时点固定效应模型。根据上述检验,结合本文估计需要,将基本估计模型设定如下。
(三)统计描述与估计结果
在对模型(12)~(15)进行估计之前,我们对各地人均总量转移支付、各地人均专项转移支付与各地人均财政支出、各地税收努力做了如图1~图4散点图分析,其中横轴表示人均转移支付的对数值,纵轴表示人均财政支出或税收努力对数值。从图中看,各地转移支付与各地人均财政支出之间存在着明显正相关关系,即转移支付增加,地方人均财政支出也会增加。和支出决策不同,在散点图上,各地税收努力与转移支付之间的趋势特征并不非常明显,不仅如此,总量转移支付与税收努力之间显示出一定程度的正向关系,而专项转移支付与税收努力之间则表现出一定的负向关系。统计描述只能反映变量间的趋势特征,并不能反映出变量间的真正关系以及相互影响程度。
鉴于上述统计描述存在的缺陷,我们对变量间是否存在统计上显著影响做了进一步分析。表1~表4呈现了模型(12)~(15)的估计结果。从表1~表4的估计结果看,税收努力方程的估计效果相对较差,所有估计方程的拟合程度都低于0.6,尤其是表3的各估计结果。这说明,税收努力的影响因素可能更为复杂,尤其在我国税收计划和税收任务作用非常强的情况下,一些内部隐性因素可能非常重要。另外通过表1~表4中模型1、模型4与其他模型的估计系数和拟合优度的比较,可以看出,控制变量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税收努力估计模型中,总量转移支付对税收努力的影响在未增加控制变量之前,都存在显著正向影响,但增加控制变量后,主要解释变量对税收努力的影响就不再显著了。从各模型估计系数看,除了表2模型6和模型7外,相同方程的不同估计,变量估计系数大致相近,这从一个方面说明本文的估计是稳健的。
从表1~表4的估计结果看,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在大部分估计模型中都不显著,不仅如此,在支出方程中,估计系数的正负还存在较大差异。如果我们将财政支出水平看成是地方政府的公共品供给水平,则上述结论意味着,理论推导中经济发展水平对公共品供给将会产生正向作用,即所谓的财政支出瓦格纳法则在经验上并未获得支持。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与我国地方政府不切实际的支出竞争有很大关系。即地方政府为了获取相对竞争优势,财政支出决策往往脱离本地实际情况。而对税收努力而言,税收的计划征收、任务指标以及奖惩措施同样使征税努力脱离于本地实际(12)。从人均财政收入的估计系数看,人均财政收入对人均财政支出的影响不仅非常显著,而且影响程度较大。这表明地区的收入决策对支出决策的影响是非常显著,人均财政收入每上升1个百分点,人均财政支出就会上升0.6~0.8个百分点。这一结论与我国预算法中规定地方财政应做到收支平衡的要求相互一致。再看表3与表4中财政压力与税收努力的估计系数。根据财政压力的计算公式,如果收入除以支出值越大表示财政压力越小,反之表示财政压力越大。从各估计模型看,财政压力的估计系数为负且都在99%水平上显著,而系数为负表示压力越大,税收努力就越高。财政压力每减少1个百分点,税收努力指数就将下降0.58~0.7个百分点。财政压力之所以对税收努力产生显著的影响,主要与地方财政需要,以及为满足财政需要,地方政府对税务部门指定的征收任务和超收奖励有关。财政收入对财政支出的影响以及财政压力对税收努力的影响表明,我国财政收支决策之间存在显著的相互影响关系。
从人均财政支出的滞后影响看,表1与表2的估计结果表明,我国财政支出具有显著的刚性特征,上一年人均财政支出每上升1个百分点,当期人均财政支出就会上升0.57~0.79个百分点。财政支出的刚性特征实际上与我国财政基数法预算编制有很大关系,同时也与保护既得利益只做增量调整的政策思路有关。财政支出的刚性特征意味着,我国财政支出的灵活性较低,同时也意味着在遭遇较大正向外部冲击时,财政支出政策的调控空间将可能非常有限。这一点可以通过我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财政政策的调整路径加以说明。实际上自1998年实施扩大支出的积极财政政策之后,经济对支出扩张的依赖变得更加明显,支出扩张成了经济保持持续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较强的刚性支出特征也意味着在经济遭遇较大的负向外生冲击时,财政收支压力将会明显上升,在没有其他协调机制的情况下,财政收支压力的上升必然使税收课征更加严厉或者对非税收入的依赖增加。同时也有可能使政府计划调控经济的可能性增加。将上述分析和表3、表4联系在一起,估计结果进一步证实,非税收入与税收征收努力之间存在相互替代关系,非税收入的存在将会显著降低地方税收努力(13)。
就地理区位而言,在表1和表2的估计中,结果差异比较大。这一结论为前述经济发展水平与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关系不大提供了进一步证据。类似情况也出现在税收努力估计结果中。区位因素对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影响不稳定与我国中央地方收入分配体制有关。在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最有利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最不利于东中部一些欠发达地区,像安徽、河北、江西、河南、湖南等地。而在地方上缴中央时,东中部这些欠发达地区上缴任务却不比东部发达地区低,并远高于西部不发达地区。这种上缴下拨关系造成了东中部这些欠发达地区财政压力在所有地区中变得最大。
从相邻地区财政收支决策的估计结果看,无论是支出方程,还是税收努力方程,相邻地区财政收支决策对本地区财政收支决策的影响都非常显著。表1和表2的估计结果表明,相邻地区人均财政支出每上升1个百分点,本地人均财政支出将会上升0.04~0.15个百分点。表3和表4的估计结果表明,相邻地区税收努力每上升1个百分点,本地税收努力将下降0.2~0.4个百分点。相邻地区财政收支决策的显著影响表明,我国地区间的确存在明显的竞争关系,地区间竞争关系不仅存在于税收领域,而且也存在于支出领域。地区间收支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行为和服务质量。从相邻地区财政决策的影响程度看,我国地区间竞争还是主要以低水平税收竞争为主。由于税收竞争具有更为明显的信号显示效应,所以利用税收手段开展竞争在地方更为普遍。由于税收竞争主要是通过让渡部分税收收入权获取竞争优势,所以税收竞争具有一定的负面效应,并很容易形成地区间恶性竞争状态。
在分析完控制变量影响后,我们回过头来分析模型的主要解释变量。分析分两个步骤展开。首先考察总量转移支付对财政收支决策的影响。表1与表3的估计结果表明,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人均转移支付每上升1个百分点,地方人均财政支出将会上升大约0.3个百分点。但对地方税收努力的影响却不显著。这一结果说明,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对来自于中央的转移支付,反应是不对称的,即支出决策反应较敏感,而税收努力没有明显反应。地方收支决策对总量转移支付反应不对称,主要与我国转移支付制度有关。从2008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结构数据看,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各种专项转移支付、贯彻落实某种政策实施的中央补助(例如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民族地区补助等)以及税收返还,其中对地方具有普遍意义的是专项转移和税收返还。这两项占了整个转移支付的比重接近55%。而这两项转移支付都与本地的财政能力有很大关系,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基本上都要求有相应的地方配套。这样地方财政能力就直接决定了地方能够获得多少中央转移支付。但地方财政能力又并不完全取决于地方政府意愿,而是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对地方来说,只要获得了这些转移支付就不仅意味着支出能力上升,而且也意味着地方的配套支出也增加了。两者都会表现出支出水平的上升。同时地方政府也更倾向于通过增加支出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这样支出、经济发展、转移支付增加就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
为了进一步考察地方财政支出决策对转移支付的相对增减变化是否存在一致反应,我们在基础模型中增加了反映转移支付周期变化的变量。估计结果表明,地方财政支出决策对总量转移支付的周期变化反应虽小但非常显著,即地方财政支出决策对总量转移支付相对下降的反应要强于总量转移支付相对增加。这一估计结果表明,我国地方财政支出与总量转移支付之间实际上存在一定的互补关系。这种互补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消除了总量转移支付波动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为了考察地区特征和外部因素是否对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对总量转移支付的反应产生影响,我们又进一步在基础模型基础上增加了地区间竞争因素、经济开放程度、区位因素以及人口结构因素与总量转移支付的交互项。表2模型7的估计结果表明,地区间竞争和经济开放度与总量转移支付之间存在显著的交互作用,而地区因素和人口结构因素与总量转移支付之间并不存在显著的交互影响。从地区间竞争看,地区间竞争放大了地方财政支出对总量转移支付的反应程度,即相邻地区人均支出水平每上升1个百分点,本地区财政支出对总量转移支付的反应程度就增加大约0.122个百分点。而就开放程度而言,经济越开放,地方财政支出对总量转移支付的反应程度越低。上述结论与我国地区间竞争模式有很大关系。我国地区间竞争长期以来始终处于粗放竞争状态,即地区间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利己不利人,即看到相邻地区增加支出,本地必然会增加支出,以保持相对竞争优势,与其同时,又尽量降低本地支出给邻近地区带来的外溢效应,而外溢效应的大小与地区的开放程度有关。地区开放程度越高,这种支出外溢的程度就会越大。
其次考察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对两类转移支付的反应。表2和表4的估计结果表明,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对两类转移支付的反应都非常显著。人均财政支出水平对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的反应为负,而对专项转移支付的反应为正,前者的反应程度为转移支付水平每上升1个百分点,人均财政支出将会下降大约0.1~0.2个百分点。而专项转移支付每上升1个百分点,人均财政支出水平则会上升0.06~0.1个百分点,尤其是模型6和模型7,反应则更为敏感,达到了0.6~0.9的高度。税收努力对两类转移支付的反应与财政支出存在一定差异。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每上升1个百分点,地方税收努力就会上升0.6~0.85个百分点,而对专项转移支付的反应相对较小,只有大约0.1~0.25个百分点。出现这种差异的原因与前述分析的我国两类转移支付的确定方式有关。专项转移支付需要地方配套,而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只与地方经济能力以及落实中央政策的情况有关。所以为了争取更多地方专项资金,地方必然要提供更多的配套资金,从而表现出更高的支出水平。而为获得更多的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地方必须要依据税收返还的要求扩大税收返还的基础,同时为增加落实中央政策的能力,地方也需要有足够的财力支持。所以对地方来说,只有增加税收努力才能获得更多的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资金。然而,有时这两者之间又有相互依赖的关系,增加配套能力需要有更高的税收努力。这一点在财政收支决策对专项转移支付的反应上也可以看出。
为了进一步考察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对专项转移支付周期变化反应是否存在差异,我们在基础模型右边增加了反映专项转移支付周期变化变量与专项转移支付的交互项。表2的估计结果表明,地方财政支出决策对专项转移支付相对增减变化的反应没有显著差异。同样,表4的估计结果也表明,地方财政努力对专项转移支付相对增减变化的反应也不显著。这说明对专项转移支付而言,其周期变化对财政收支决策的影响是对称的。在此基础上,我们又进一步考察了地区特征变量和外部因素是否会对专项转移支付的作用产生影响。表2的估计结果表明,地区间竞争和开放程度对地方财政支出对专项转移支付反应产生显著影响,地区间竞争程度越高,地方财政支出对专项转移支付的反应就会越强烈,而经济开放程度将会弱化地方财政支出对专项转移支付的反应。这一结论与总量转移支付基本一致。
五、研究结论
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以来,来自于中央的转移支付基本上占据了地方财政支出融资的半壁江山,甚至在部分西部省份,转移支付成为财政支出的主要来源。如此大规模的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收支决策是否会产生影响,本文基于反应函数的实证分析表明,影响是非常显著的。在控制了其他影响变量后,中央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收支决策的影响是不对称的,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的影响显著,但对地方税收努力的影响却不显著。在将中央转移支付做进一步分解后,无论是支出决策还是收入决策对专项转移支付的反应都非常敏感。除此之外,本文对转移支付相对增减变化对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影响的考察表明,转移支付的增减变化对地方财政支出决策的影响是不对称的。在考虑地区特征变量和外部因素之后,我们进一步发现,地区间竞争会放大地方财政支出的反应,而地区开放程度会减弱地方财政支出的反应。
从本文实证结论,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在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影响如此显著的情况下,转移支付的良好制度设计就显得特别重要。从转移支付存在的原因看,转移支付制度本身就是一种政府间收入的再分配,这种再分配无论是出于平衡地区间财政能力还是出于解决地区间公共品溢出问题,转移支付制度首先起到的是一种激励作用,通过这种激励作用来引导地方政府有效配置资源,实现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但转移支付制度本身并不一定意味着对地方政府财政行为产生的激励效应总是好的一面,不良的制度设计甚至可能扭曲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行为。但良好的制度并不具有一致的特征,因为环境不同,地方政府的特征不同,相同的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财政收支行为的影响可能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本文实证结论中证实的,当地区间存在竞争关系时,地方政府的财政决策对转移支付的反应存在显著差异,同样经济开放程度影响也非常明显。这些证据都表明,在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中,必须结合转移支付作用对象的个体特征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尽量减少个体特征差异和环境因素对转移支付正向激励作用的扭曲。
就本文的实证结论而言,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对地方财政行为并没有发挥有效的激励效应。从地方财政收支决策对总量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以及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的反应程度及其显著性看,转移支付对地方支出行为形成了较强激励,这种激励在不恰当的约束和考核机制下,扩大了地区间财政支出两极分化的程度,并在地区间形成了明显的马太效应。对地方税收努力形成的激励不足,说明我国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造成了地方财政的约束软化,使得转移支付不能对地方课税行为形成有效激励。基于本文的实证结论,我们认为,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应降低专项转移的份额,减少转移支付中的地方配套程度,同时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比例,充分发挥转移支付协调地区发展的调控作用。
作者感谢沈坤荣教授、金戈博士在文章初稿和修改过程中提出的建议,同时作者感谢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财政学)的资助。当然文责自负。
注释:
①Slack(1980)虽然在分析地方财政对转移支付反应时考虑了收支决策的同时决定,但研究的着力点还是落在支出对转移支付的反应上。
②本文将地方政府财政决策设定为最大化代表性当事人效用实际上隐含了一个假定,即地方政府是一个仁慈型政府,政府的行为目标只是为了最大化辖区内居民的效用。这一假定与贪婪政治家模型或官僚模型对政府行为的假定完全不同,后者假定政府的行为目标是预算最大化。但这一假定在某种程度上与公共选择理论中的政治家行为假定相似。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政治家的行为目标就是选票最大化,所以在公共选择理论中,将政治家模型总是设定为最大化中位选民的利益,因为只有中位选民才能给其带来最多数量的选票。所以代表性当事人在公共选择理论中往往指中位选民。但在我国,由于体制的特殊性,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具有多元特征,即有满足上级政府偏好的动机,也有最大化辖区内公众社会福利的意愿,尤其是随着干部考核机制的逐步转变,后者在地方政府行为目标中权重会不断上升。所以本文所指的代表性当事人实际上是假定了辖区内所有公众是完全同质的,这样地方政府最大化辖区内公众利益,就可以用一个代表性当事人加以简化。
③为了简便起见,本文将全部转移支付分为两类,即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暂不考虑配套与非配套之间的差异。根据我国2008年转移支付分类方法,非特定用途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中除专项转移支付外的所有项目与税收返还,专项转移支付是指财政年鉴中统计的对教育、环境保护、就业等方面的专项转移。这种分类也是为了后续经验分析的需要。因为在目前的统计数据中我们还无法找到各省份更细化的转移支付数据。
④效用函数的设定并没有一个明确标准,本文采用CD函数形式主要是因为其比较简洁,也是教科书中常用的一种效用函数设定方法。除此之外,本文将当事人效用函数设定为CD函数形式,其中指数分别表示公共品和私人品在当事人预算支出中所占的份额,两者之和小于等于1,暗含着公共品和私人品的消费支出必须满足当事人的预算约束。
⑤考虑到西藏的特殊性,本文中各地区范围是指除西藏以外的内地29个省和自治区。
⑥实际上,两种方法侧重点存在一定差异,前者度量的可以看作是相对税收努力程度,同时假定税收与GDP之间存在一个固定的关系,全国不存在针对某个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假定下,平均税率越高说明征税努力程度越高。后者度量的是一个绝对税收努力程度,通过回归找到对应GDP的理论课征水平,然而这种回归得到的理论课征水平却是通过实际课征水平在考虑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回归得到,其假定前提就是各地的课征水平围绕GDP的某个比例沿着某个趋势变动(估计时也考虑了时间因素影响),所以反映的只能是某个地区不同年份之间税收的相对努力程度,缺乏地区间的可比性。但问题是如果所有地区都表现为较高的税收努力程度或较低的税收努力程度,这种回归就无法反映各地真实的税收努力程度。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于Kim(2007)的研究中。就我国而言,相比较前一种方法相对更可取一点。因为我国各地没有税收立法权,所以所有地区执行的税法和税收政策完全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所有地区都严格按照税法征税,则各地的税负水平应该相同,如果不同,则只能说明征税努力程度不同。当然这种情况没有考虑针对部分地区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和地区间经济结构的差异。
⑦具体估计方法可以参见Sangheon Kim,2007,“A More Accurate Measurement of Tax Effort”,Applied Economics Letters,14,pp.539~543.
⑧税收努力程度实际上被理解为各地执行税法的严格程度,当然这里有个假定,即各地的偷逃税程度相同,各地的征收技术相同。
⑨由于受篇幅所限,税收努力的计算结果就没有在文中报告。
⑩严格来说,这种度量用于国家之间的比较相对更为准确,但用于地区之间开放度的比较存在一定问题,因为对地区而言,其开放程度应该针对的是其地区内贸易,也就是说,地区开放程度不仅包括与国外的贸易,也应包括与国内其他地区间贸易。但由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还是沿用了国内大部分研究采用的这一度量方法。
(11)具体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其中-i表示与i相邻的所有地区。为了检验本文定义相邻的稳健性,在估计分析时,我们还根据是否具有共同边界作为相邻的依据替代这种定义,看主要解释变量的估计结果是否会发生较大变化。对经济发展程度相近的定义遵循李永友、沈坤荣(2008)的定义方法,即根据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全国分为经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由于本文考察的是时间连续变量,所以在分类标准的确定上,首先将3个直辖市作为相邻地区,其他地区根据1994年的人均生产总值,将5000元以上定义为发达地区、3000~5000元定义为欠发达地区、3000元以下定义为落后地区,同时以1994年划分标准为基数,以全国人均生产总值平均增长率为时间调整因子确定后续年份三类地区的划分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其他26个样本地区的划分如下:1994年发达地区为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欠发达地区为河北、内蒙古、吉林、湖南、山东、海南、新疆,黑龙江,2000年之后,山东进入发达地区行列。
(12)从某种程度上说,自1994年以来的税收超常增长与我国税收的计划征收与层层加码的征收指标有很大关系。对经济不甚发达的地区,为完成征收任务,被动的税收努力非常普遍,甚至在一些地方,税务人员出现四处拉拢税收的现象。
(13)从预算的约束强度看,非税收入无论是征收还是使用,约束强度都较低,非税收入越大意味着预算约束越软,所以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通过非税收入替代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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