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意识与哲学困境--梅乐-庞蒂感性现象学探析_现象学论文

问题意识与哲学困境——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探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象学论文,知觉论文,困境论文,哲学论文,意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3)04-0038-08

在胡塞尔所开创的现象学发展史上,当代法国哲学家莫里斯·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1908—1961)无可争辩地拥有一席之地。梅洛-庞蒂的代表作《知觉现象学》(1945)既体现出他对现象学传统的认同和推进,又体现出他对胡塞尔现象学观念的批判和修正。当他这样做的时候,究竟是取得了成功,还是最终陷于失败?现在看来,这些似乎都显得不怎么重要了。重要的倒是回溯并把捉住他当时的问题意识,从而弄清楚,知觉现象学的思路是如何开启出来的?这一思路究竟能否使以胡塞尔为肇始人的现象学运动真正摆脱自己的困境?

探索的起点

正如梅洛-庞蒂的传记作家丹尼尔·托马斯·普里莫兹克(D.T.Primozic)所指出的:“梅洛-庞蒂深深地得益于埃德蒙德·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①梅洛-庞蒂就读于巴黎高师,还在求学期间,他的思想就已被现象学吸引。1929年,当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受邀到巴黎大学做题为“先验现象学入门”(后来出版时改名为《笛卡儿的沉思》)的讲座时,梅洛-庞蒂怀着朝圣般的热情前往听讲。1939年3月20日,梅洛-庞蒂曾经写信给比利时卢汶大学胡塞尔档案馆馆长范·布雷达(H.L.Van Breda),表示自己正在从事知觉现象学的研究,希望到他那里查阅胡塞尔手稿,范·布雷达欣然同意,结果他成了访问胡塞尔档案馆的第一位外国学者。终其一生,梅洛-庞蒂都受惠于胡塞尔的思想,并为其遗稿的整理与出版奔走呼吁。正如美国教授维尔特(John Wild)所说的:“像这个时代其他的欧洲哲学家一样,梅洛-庞蒂在现象学方面受到了系统的训练,他广泛而深入地阅读了这个领域里的重要文献。”②

在对胡塞尔晚期著作和胡塞尔的学生——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的《存在与时间》的阅读中,梅洛-庞蒂发现了胡塞尔现象学自身包含的矛盾。他这样写道:“整部《存在与时间》没有越出胡塞尔的范围,归根结底,仅仅是对‘natuelichen Weltbegriff’(自然的世界概念)和‘Lebenswelt’(生活世界)的一种解释,这些概念是胡塞尔于晚年给予现象学的第一主题,致使矛盾重新出现在胡塞尔自己的哲学中。”③在梅洛-庞蒂看来,早期胡塞尔把现象学理解为本质现象学、先验现象学,他思考的主题是,如何通过现象学还原,返回到先验自我那里去,而先验自我则与整个世界处于绝缘的状态中。晚期胡塞尔的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他意识到,现象学还原的宗旨不是返回到先验自我,而是返回到个人置身于其中的前科学的原初的生活世界中去。正如梅洛-庞蒂所描绘的:

世界不是我掌握其构成规律的客体,世界是自然环境,我的一切想象和一切鲜明知觉的场。真理不仅仅“寓于内在的人”,更确切地说,没有内在的人,人在世界上存在,人只有在世界中才能认识自己。当我根据常识的独断论或科学的独断论重返自我时,我找到的不是内在真理的源头,而是投身于世界的一个主体。④

显然,在梅洛-庞蒂看来,早期胡塞尔主张的完全还原是不可能的,因为自我并不是绝对的精神,而只是在世界上的存在。于是,在海德格尔那里,作为“在世界中的存在”(In-der-Welt-Sein)的“此在”(Dasein)“出现在现象学还原的基础上”。⑤

这些论述表明,梅洛-庞蒂并不赞成早期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这不仅因为它试图返回到与世界分离的先验自我上去,而且因为先验自我始终处于本质性的层面上,而“从此在(Dasein)转到本质(Wesen),那么我们就不能对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觉作哲学的考察”⑥了。显而易见,梅洛-庞蒂赞成的是晚期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因为它“重新发现现象,重新发现他人和物体得以首先向我们呈现的活生生的体验层,处于初始状态的‘我—他人—物体’系统;唤起知觉,为了知觉呈现给我们的物体,为了作为知觉的基础的合理传统,挫败使知觉忘记自己是事实和知觉的诡计”⑦。

按照梅洛-庞蒂对晚期胡塞尔思想的解读,胡塞尔所要返回的生活世界或事实本身,就是“知觉”(la perception)这一原初的现象。在这里,他批判地吸收了格式塔心理学关于完形或结构的理论,把知觉理解并阐释为“知觉场”:“我们最初有什么?……有某个在世界的背景中的知觉场。在这里,没有任何东西被主题化。客体和主体都没有被确定。在最初的场中,我们没有一种性质的拼凑物,但有一种根据整体要求安排功能意义的完形。”⑧也就是说,知觉场蕴含着一个心理上的结构,它决定着人们的一切感知活动。我们必须意识到,梅洛-庞蒂的这一见解是他全部理论创新的基础和出发点。

一方面,知觉场的理论是对传统的感觉(包括直觉)理论的超越。正如梅洛-庞蒂反复提示我们的:“知觉一旦被当作解释,作为出发点的感觉就最终被超越,一切知觉意识也已被超越。”⑨为什么?因为在梅洛-庞蒂之前的所有哲学家那里,感觉都是在格式塔心理学缺席的前提下得到理解和阐释的,因而感觉总是以碎片的方式呈现出来。然而,在梅洛-庞蒂看来,“感觉属于被构成东西的范围,而不属于有构成能力的精神”⑩。这就深刻地启示我们,传统哲学家们视之为原初现象的感觉并不是原初现象,真正的原初现象是使这些碎片式的感觉得以构成的结构形式,“我们用格式塔理论证明,人们不能确定直接取决于感官的感觉材料层:微不足道的感觉材料只有被纳入一种形状和已经‘成形’,才能显现出来”(11)。因此,引入格式塔理论,把知觉场而不是把碎片化的感觉视为现象学还原的归宿,体现出梅洛-庞蒂在理论上的原创性。正如鹫田清一所说的:“他无疑是形成了现象学历史伟大转折点的一位思想家。”(12)

另一方面,知觉场的理论又是对康德以来的知性理论(包括统觉论)的超越。众所周知,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区分了感性和知性,感性是被动的,知性是自发的。感性通过先天直观的纯粹形式——时间和空间梳理感官接受的表象,从而做成“显象”(Erscheinumg),提供给知性。知性的功能是思维,即运用以因果性为代表的十二个范畴梳理显象,从而做成“现象”(Phnomen),而在知性思维中起综合作用的则是“统觉”(Apeperzeption)。在某种意义上,知性理论是康德先验哲学的基础和核心。在梅洛-庞蒂看来,无论是康德感性理论中先天的时间和空间,还是他知性理论中先天的范畴及先验的统觉,所有这一切实际上都属于知觉场,由于康德停留在前格式塔心理学理论的视角中,所以他引申出上述理论,尤其是知性理论,并不令人惊奇。梅洛-庞蒂认为,即使就格式塔心理学来说,虽然它揭示出心理结构或完形的秘密,“但没有意识到,要确切地表达现象,必须重建知性;也没有意识到,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重新检查传统逻辑学和哲学的客观思维,悬置关于世界的范畴”(13)。

如果说,康德的知性体现为冷冰冰的认识机能,那么,知觉则是生命对世界的体验:“知觉首先不是在作为人们可以用因果关系范畴(比如说)来解释的世界中的一个事件,而是作为每时每刻世界的一种再创造和一种再构成。……这个知觉场不断地纠缠着和围绕着主体性,就像海浪围绕着在海滩上搁浅的船只的残骸。一切知识都通过知觉处在开放的界域中。”(14)梅洛-庞蒂进而表明,没有必要像康德那样,在知性中假设一个统觉来完成知识的综合,因为知觉自身就有这样的综合功能。“在我们看来,知觉综合是一种时间综合,在知觉方面的主体性不是别的,就是时间性,就是能使我们把它的不透明性和历史性交给知觉的主体的东西。”(15)在时间综合的基础上,空间综合和物体综合得以展开。由此可见,人们也无需像康德那样,在感性中假定作为纯粹形式的时间和空间,因为时间和空间并不是知觉的主观条件,相反,它们都是在知觉中的身体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

总之,梅洛-庞蒂通过对原初的知觉场的引入,把晚期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转换到知觉现象学的视域中,正如他自己所指出的:“真正的哲学在于重新学会看世界。”(16)

问题的回溯

为什么梅洛-庞蒂提出了知觉现象学理论?他只是为了修正晚期胡塞尔的现象学思想吗?其实,在单纯现象学历史的视野中是无法回答这些问题的,因为他思考的范围远远地超越了现象学界限。实际上,始终潜伏在他心中的一个基础性的理论问题是:如何超越笛卡儿以来的“心灵和身体的二元论”?正是通过知觉理论,他以为自己获得了解决这个难题的钥匙。

在《行为的结构》(1942)中,梅洛-庞蒂对以笛卡儿、康德为代表的二元论进行了透彻的批判。他写道:

为了表达心灵与身体的关系,我们因此不应该接受任何唯物论模式,但更不能接受各种唯灵论模式,比如笛卡儿关于工匠与工具的隐喻。我们不能把器官比作一件工具,仿佛它能够脱离整体机能而存在并且获得思考,也不能把精神比作使用这一工具的工匠:这将回到一种外在关系……精神并不利用身体,而是透过身体,通过使身体超出于物理空间之外而实现自身。(17)

如果说,笛卡儿把心灵与身体的关系误解为机械的、外在的关系,那么,以康德为代表的批判哲学则通过对感性和知性的区别而分解了知觉问题,从而也遮蔽了知觉问题。此外,康德主义者通过对“心灵”(Gemüt)在认知中的前提性地位的奠基并把“身体”(Krper)等同于事物,实际上取消了心灵和身体的关系问题,正如梅洛-庞蒂所说的:“在我们抽象地把身体看作是物质的一部分时,心灵与身体的各种关系是晦暗不明的。”(18)梅洛-庞蒂还试图切入心理学和生理学的视角,重建心灵与身体的内在关系:一方面,他指出,无论是笛卡儿,还是康德,都热衷于谈论“我思”(Ich denke),而“我思”是与身体相分离的,至少是把身体作为认知的干扰因素而加以排除的。因此,只有从抽象的“我思”下降到具体的知觉体验上,身体的奠基性作用才会显露出来,对心灵与身体关系的理解才能获得一个正确的起点。另一方面,他强调,知觉不是脱离任何人的一般意识,而是个体意识,而个体是带着自己的身体进入意识状态的,“知觉产生于某一事物对身体、身体对心灵的作用”(19)。也就是说,唯有通过身体的媒介,知觉才能建立起事物与心灵的关系。病理学的分析也启示我们,身体上的疾病会影响心灵的运作;反之,精神上或心灵上的疾病也会对个体的行为即身体的动作发生影响。总之,没有身体支撑的心灵是不存在的;反之,没有心灵带动的身体是缺乏生命特征的。

在《知觉现象学》(1945)中,梅洛-庞蒂进一步批判了经验主义和理智主义所坚持的“心灵和身体的二元论”,指出:“灵魂和身体的结合不是最终地和在一个遥远的世界中完成的,这种结合每时每刻在心理学家的思维中重新出现,不是作为重复的、每次都能发现心理现象的事件,而是作为心理学家认识到它的同时也在它的存在中了解到一种必然性。”(20)这就是梅洛-庞蒂坚持从心理学的视角出发来重新探索心灵与身体关系的原因,因为心理学的一切研究都奠基于心灵与身体的结合。

基于上述思考,梅洛-庞蒂指出:“我不是在我的身体前面,我在我的身体中,更确切地说,我是我的身体。”(21)我拥有一个身体,也就意味着走向世界,加入一个确定的环境,“我的身体确实也是世界的枢纽:我知道物体有几个面,因为我能围绕物体转一圈,在这个意义上,我通过我的身体意识到世界”(22)。所有这些论述都表明,作为意识,心灵与身体是不可分离地关联在一起的。正如梅洛-庞蒂所说的:“我们能肯定这一点,因为我们已经抛弃了意识的形式主义,把身体当作知觉的主体。”(23)梅洛-庞蒂之所以要建立知觉现象学,是因为知觉本身就是心灵与身体结合的产物。

梅洛-庞蒂认为,身体之所以能参与、融入周围环境,是“因为身体有一种‘环境意向性’(Umweltintentionalitt)”(24),而这种意向性是以个体在环境中的生存状态和需求为导向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把意向性称作“与生存一起弯曲的意向性”(25)。个体在与环境打交道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意向弧,正是在这种意向弧的引导下,个体的行为逐渐形成了身体图式。事实上,个体在日常生活中形成的习惯,就是身体图式的具体表现。当然,梅洛-庞蒂并没有从通常的意义出发去理解并阐释身体图式,而是从格式塔心理学理论出发,赋予它新的含义:“身体图式不再是在体验过程中建立的联合的单纯结果,而是在感觉间的世界中对我的身体姿态的整体觉悟,是格式塔心理学意义上的一种‘完形’。”(26)如前所述,在康德那里,认知中的综合作用是由知性中的统觉完成的,而在梅洛-庞蒂那里,“不是认识的主体进行综合,而是身体进行综合,在这个时候,身体摆脱其离散状态,聚集起来,尽一切手段朝向其运动的一个唯一的终结,而一种唯一的意向则通过协同作用的现象显现在身体中”(27)。这种通过身体图式完成的综合也就是知觉的综合。

梅洛-庞蒂还指出,身体是有性别差异的,而性欲与身体的反应及其变化保持着直接的关系。因此,精神分析的实质不是像弗洛伊德所认为的那样,用性欲这一底层结构来解释人,“而是在性欲中重新发现以前被当作意识的关系和态度的那些关系和态度,精神分析的意义不在于把心理学变成生物学,而是在于在被认为‘纯身体的’功能中发现一种辩证的运动,把性欲纳入人的存在”(28)。正如梅洛-庞蒂把在康德那里从属于知性范围的统觉的综合作用归还给身体和知觉一样,精神分析把性欲从单纯意识的关系和态度中提取出来,归还给拥有性别差异的身体。在这个意义上,重返个体的生存,决不是单纯地返回他的意识状态中,而是返回到他的身体和作为身体的活生生体验的知觉上。

梅洛-庞蒂试图通过“自我”把心灵与身体统一起来。在《眼与心》(1961)中,他这样写道:“身体被赋予生命并不是由于它的各部分相互结合在一起;此外,也不是因为有一个外来的灵魂降临到木偶人身上,这还是要以身体本身若没有在其中也就没有‘自我’为前提。”(29)也就是说,任何个体作为自我,都是心灵和身体的统一体,而当人们解析自我的知觉时,他们最容易意识到这种统一性。

表达的层次

当梅洛-庞蒂用“自我”来取代以心灵和身体的分裂为特征的“我思”(笛卡儿、康德的常用语)时,他似乎已经超越了心灵和身体的二元论。然而,他的思考并没有因此而停顿下来。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他已经从传统的意识理论中夺回了许多本该属于身体和知觉的东西;现在,他还要通过“表达”(expression)问题,从思想和语言中夺回本该属于身体和知觉的东西。要言之,他必须拓宽知觉现象学得以存身的领地。

什么是“表达”?在《哲学赞词》(1953)中,梅洛-庞蒂告诉我们:“表达预设了要去表达的某一个人,他要表达的真理,他对之表达自己的其他人。表达和哲学的公设就是能够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30)显而易见,这样的见解只是说出了表达的要素,但并没有阐明表达的含义。在其遗著《世界的散文》(1969)中,梅洛-庞蒂字斟句酌地写道:“表达不外乎是以一个宣布、展现、简化某一知觉或某一观念的约定俗成的信号(signal)来代替这一知觉或这一观念。”(31)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在这个关于表达的定义中,知觉被置于核心地位上,这就为知觉的主体——身体敞开了一个巨大的空间。

梅洛-庞蒂认为,表达具有不同的层次,而身体和知觉的表达则属于原初的表达层次:“任何知觉,任何以知觉为前提的行动,简而言之,我们的身体的任何使用就已经是原初表达。”(32)所谓“原初表达”,就是基础性的、直接的表达,而其他一切表达形式都是从这种原初的表达形式中派生出来的。然而,传统的表达理论常常把表达窄化为思想以语言的方式表达出来,从而完全忽视了蕴含在身体和知觉中的原初性的表达层面。事实上,正是这个层面使生命的欲望和生存的意向得到了直截了当的表达。

在梅洛-庞蒂看来,比原初表达高一个层次的是“言语”(parole)的表达。

十分明显的是,在日常生活中起作用的已形成的言语意味着表达的决定性一步已经完成。如果我们不追溯这个起源,如果我们在言语的声音下不能重新发现最初的沉默,如果我们不描述打破该沉默的动作,我们对人的看法将依然是表面的。言语是一种动作,言语的意义是一个世界。(33)

从一方面看,言语是从沉默的身体的动作中派生出来的,“说话的意向像液体的沸腾从存在的深处涌现,形成的真空区域不断移向外面”(34)。尽管言语本身也可以被理解为动作,但从沉默到发声,毕竟是一个历史性的飞跃。何况,“言语是我们的生存超过自然存在的部分”(35),它不仅拓展出一个公共的交流空间,而且还可以被记录下来,传递给以后的世代。从另一方面看,言语又不可能停留在粗糙的、碎片化的状态中。通过记录和传递,它逐渐上升为精致的、体系化的语言。

梅洛-庞蒂认为,语言是个体拥有的最高表达形式。“语言对于我们而言乃是一令人惊异的装置(appareil fabuleus):它允许用有限数量的符号表达不确定数量的思想或事物——这些符号被选用来准确地重新组织我们打算说的一切新东西,被选用来向我们通报事物最初命名的证据。”(36)与言语比较起来,语言不但进一步扩展了言语所覆盖的领域,而且它与自己指称的对象之间的关系也显得越来越疏远、越来越抽象。那么,语言究竟表达什么呢?梅洛-庞蒂认定,“它表达主体在意义世界中采取的立场。更确切些说,语言是这种立场本身”(37)。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梅洛-庞蒂通过对“表达”概念的重新阐释,不仅阐明了传统的表达理论所未曾注意到的身体和知觉的层面,而且通过其言语、语言和符号理论,极大地拓展了表达的领域,以至于爱迪(James M.Edie)在为梅洛-庞蒂的英译著作《知觉的原初性》撰写的“导论”中明确提出,在他的著作中蕴含着“一个宽泛的表达的现象学”(a vast phenomenology of expression)(38)。

哲学的困境

究竟如何看待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是现象学发展史上出现的一次新的转向性的综合。在以卡夫考(Kurt Koffka,1886—1941)为代表的格式塔心理学的影响下,梅洛-庞蒂从晚期胡塞尔思想,尤其是其生活世界的理论出发,综合了以海德格尔的“此在”为基础和出发点的生存论本体论,批判地继承了以笛卡儿、柏格森为代表的法国哲学传统,从而形成了知觉现象学的新思路,即不是像早期胡塞尔那样,把寂寞的“先验自我”作为现象学家们必须面对的原初事实,而是把生活世界中的个人在其行为中形成的活生生的知觉场理解为原初事实。梅洛-庞蒂在批评理智主义时特别强调了这一点:

理智主义的觉悟不能到达这个活生生的知觉天地,因为理智主义的觉悟寻找使知觉成为可能或缺少它知觉便成为不可能的条件,而不是揭示使知觉成为现实或知觉得以形成的条件。在实际的和处于初始状态的知觉中,在一切话语之前,感性的符号及其意义在观念上是不可分离的。(39)

比如,作为理智主义的代表,康德的先验哲学探索的重点就是使知觉经验得以可能的主观条件,而并没有深入探讨在话语(时空观念、概念和范畴)形成之前的知觉经验。这就使哲学停留在抽象的理智世界中,不能向充满体验的无限丰富性和偶然性的知觉世界敞开自己的胸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梅洛-庞蒂为使高高在上的哲学下降到地面即真正的现实生活,做出了不懈的努力,这也正是他的知觉现象学做出的重大理论贡献。

作为知觉现象学的重要支撑意识的是以卡夫考为代表的格式塔心理学,而卡夫考本人也是胡塞尔的学生,他引入心理学研究中的反思理论也深受胡塞尔的影响。然而,他和他的同事们都没有意识到,格式塔理论的形成不光是心理学领域中的革命,也是哲学领域中的革命,“实际情况是,格式塔理论对自然主义和因果思维的抵制不是彻底的,也不是根本的,我们在其天真的实在论认识理论中,可以看到这一点”(40)。与卡夫考及其同事不同,梅洛-庞蒂试图把格式塔理论,即结构或完形的理论引入到现象学研究中,从而既超越了以片断性的感觉印象为基础和出发点的经验主义,又超越了以先天的构成性理论为基础和出发点的理智主义。在某种意义上,梅洛-庞蒂力图把格式塔理论提升为康德以来的先验主义理论的取代方案,即意识中的综合不是像康德所认为的,是靠知性(尤其是知性中的统觉)来完成的,而是靠身体图式、知觉场来完成的,而这种身体综合、知觉综合完全奠基于心理学中的格式塔理论。显然,引入格式塔理论作为现象学探究中的新要素,不能不说是梅洛-庞蒂在哲学上做出的新探索。然而,基于以下三点理由,我们认为,梅洛-庞蒂建立知觉现象学的尝试并没有获得真正的成功。

其一,他没有阐明知觉现象学的本体论基础。如前所述,尽管梅洛-庞蒂借鉴了海德格尔的生存论本体论,然而无论是在《行为的结构》,还是在《知觉现象学》中,他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从自然方面即从心理学、生理学角度出发来论述知觉场、意向性、身体图式等知觉现象学中的基本问题,却很少把作为知觉主体的人首先理解并阐释为社会(历史、文化)存在物。在其他场合下,他经常表示:“每一种哲学自身也是一座符号建筑,它因此在与构成了历史和社会生活的其他交换样式的严格关系中被构成。哲学完全是历史的,它从来都没有独立于历史话语之外。”(41)然而,在对知觉现象学理论的叙述中,他缺乏的正是这个基础性的维度。虽然梅洛-庞蒂对马克思多有批评,但正是马克思对人类生存活动的社会历史性质做出了透彻的说明。众所周知,在批评青年黑格尔主义者时,马克思早已指出:

我们遇到的是一些没有任何前提的德国人,所以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42)

由此可见,梅洛-庞蒂谈到的知觉场、意向性、身体图式,乃至表达中的身体、言语和语言等现象,都无法用单纯心理学、生理学的理论进行解释,而必须在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中得到阐明。即使是在《行为的结构》中,梅洛-庞蒂也只是从心理学和生理学的角度出发,笼统地谈论“行为”(le comportement),而并没有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出发把它理解为生产劳动。(43)总之,梅洛-庞蒂从自然(44)到社会(包括历史、文化)的整个思路就是令人怀疑的,因为历史的因素并不是后来才附加到自然上去的,相反,自然一开始就是历史的,因此,马克思把自然称作“历史的自然”(45)。由于梅洛-庞蒂在开端处就撇开社会历史来论述知觉现象学的基本概念,因而这些概念完全缺乏明晰的本体论基础。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

假如我们接着参看伴随他编写《可见者与不可见者》的那些笔记,我们就应该同意:他对《知觉现象学》所采纳的观点提出了一种根本的批评。从1952年到1959年,一种新的要求被提了出来,他的语言产生了变化。他发现了“意识哲学”(philosophie de la conscience)陷入的圈套。他面临着他以之为出发点的身体和知觉分析提供一种本体论基础的必要性。(46)

其二,他没有阐明知觉概念的含义和范围。毋庸置疑,梅洛-庞蒂始终把知觉概念视为他的知觉现象学乃至全部哲学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如果哲学探索就是发现存在的首要意义,人们就不能离开人的处境来研究,相反,必须深入这一处境。哲学家的绝对知识乃是知觉。”(47)他还试图引入格式塔理论来阐明知觉始终是以知觉场的方式存在的。首先,当他把知觉视为现象学研究必须面对的原初现象时,他实际上已经选择了从认识论上理解并阐释现象学的思路。麦林(S.B.Mallin)在《梅洛-庞蒂的哲学》(1973)中认为,他的现象学以知觉为基础和出发点,因而实际上是“认知现象学”(phenomenology of cognition)(48)。正如他自己所说:“知觉,作为对于存在着的事物的认识,是一种个体意识而不是我们前面谈到的一般意识。”(49)显然,认识论视角必然导致对本体论基础的忽视,所以,当他说“知觉是一切行为得以展开的基础,是行为的前提”(50)时,恰好把行为与知觉的关系颠倒过来了,因为人们不是为了知觉什么才去实施自己的行为,相反,他们是在自己行为(最基本的行为是从事生产劳动)的基础上才去知觉的。其次,尽管他不断地使用知觉概念,却从未对它的含义做过系统的阐释,也从未对前话语的原初知觉和后来被符号化的知觉之间的差异做出明确的阐释。再次,他使知觉膨胀为一个边界不明确的概念。众所周知,要严格地使用知觉概念,就必须从外延上把它与感觉、知性、理性严格地区分开来。大致说来,感觉、知觉主要与身体相关,知性、理性主要与大脑相关。如果身体概念是整体性的,那么大脑就是身体的一部分。事实上,尽管梅洛-庞蒂频繁地使用身体概念,但从未给它下过一个严格的定义。在讨论感觉与知觉的关系时,他主要强调了知觉的结构性和感觉的碎片性,而对感觉能够有效地起作用的范围没有任何明确的论定,因为他试图用知觉取代感觉。当他提出身体本身的“理解”(la compréhension)(51)问题时,尽管他扩大了理解概念的外延,但其目的是用知觉去取代知性和理性的功能,因为理解完全属于知性和理性的功能。总之,梅洛-庞蒂使用的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不确定的知觉概念。如果这个概念说不清楚,怎么可能把知觉现象学说清楚!正如麦迪逊(G.B.Madison)所说:“梅洛-庞蒂在去世前已经认识到《知觉现象学》在论证上的不充分性。”(52)

其三,他并没有真正解决笛卡儿以来的“心灵和身体的二元论”。如前所述,梅洛-庞蒂试图以自我,确切些说,自我的知觉来统一心灵和身体:一方面,知觉不可能脱离心灵而存在,它本身就是心灵展现自己的方式之一;另一方面,知觉也不可能脱离身体而存在,因为身体永远是知觉的主体。然而,在梅洛-庞蒂那里,不但“心灵”和“身体”概念的含义都缺乏明晰的界定,而且只要他继续谈论身体与心灵的关系,身体与心灵就始终是被割裂开来的、相互外在的两个东西,从而无法真正地超越这种从笛卡儿以来流传至今的二元论。要真正地超越这种二元论,正如维特根斯坦所主张的,就不得不深入地分析隐藏在语言深处的语法结构对我们思想表达的影响,努力创制出新的概念,在用语言描述这个问题的开端处就超越这种二元论。当然,这方面有待于当代人的努力。

综上所述,尽管梅洛-庞蒂做出了创造性的探索,但遗憾的是,他的知觉现象学并没有向我们提供出一条走出现象学迷宫的阿莉阿德涅线。

注释:

①[美]丹尼尔·托马斯·普里莫兹克:《梅洛-庞蒂》,第10页,关群德译,北京,中华书局,2003。

②Maurice Merleau-Ponty,The Structure of behavior,translated by A.L.Fisher,Bacon Press,1963,Foreword p.vii.

③④⑤⑦[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1—2、5—6、10、87页,姜志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⑥[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10页。中译文把Dasein译为“存在”显然不妥,此处改译为“此在”。在另一处,梅洛-庞蒂指出:“胡塞尔在晚年已充分意识重返现象的含义,已经不言明地与本质哲学决裂。”(参见同上书,第79页注①)

⑧[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308页。在《行为的结构》一书中,梅洛-庞蒂以更清晰、完整的方式描述了知觉场:“全部科学都被置于一个‘完全’而实在的世界中,却没有意识到,就这一世界而言,知觉经验是其构成要素。我们因此而面对着一个实际经验的知觉场,它先于数字、尺度、空间、因果性,然而只能作为某些具有稳定属性的客体、某个客观世界和某个客观空间的一种透视视界(vue perspective)被提供出来。”(参见[法]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第318页。杨大春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⑨(11)(13)(15)(16)[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64、210、78、305、18页。

⑩[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64页。在另一处,梅洛-庞蒂更明确地指出:“当我们在感觉时,我们没有意识到我们的感觉是在心理生理关系网上被构成的东西。我们没有感觉的真理。”(参见同上书,第74页)

(12)[日]鹫田清一:《可逆性》,第9页,刘绩生译,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14)[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266页。在1946年梅洛-庞蒂为法国哲学学会所做的讲演中,他以更简洁的语言阐明了知觉的地位和作用:“被知觉的世界是所有理性、所有价值及所有存在总要预先设定的前提。这样的构想并非是对理性与绝对的破坏,而是使它们降至地面的尝试。”(参见[法]梅洛-庞蒂:《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第5页,王东亮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

(17)(18)(19)[法]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第304—305、209、280页。

(20)(21)(22)(23)(24)(25)(26)(27)[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133、198、97、288、297注①、207、137、297页。

(28)(33)(34)(35)[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208、240、254、255页。

(29)[法]梅洛-庞蒂:《眼与心》,第131页,刘韵涵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

(30)[法]梅洛-庞蒂:《哲学赞词》,第19页,杨大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31)(32)[法]梅洛-庞蒂:《世界的散文》,第1、88页,杨大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6)[法]梅洛-庞蒂:《世界的散文》,第2页。

(37)(40)[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251页、80页注①。

(38)Merleasu-Ponty,Primacy of Perception,edited,with an introduction by James M.Edie,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64,p.xvii.

(39)[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66页。在《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一书中,梅洛-庞蒂也告诉我们:“被知觉的事件永远不能被消解在事件发生时理性所构建的所有清晰关系中。”(参见该书,第20页)

(41)(47)[法]梅洛-庞蒂:《哲学赞词》,第36、9页。

(42)(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1、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3)马克思指出:“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只要它哪怕只停顿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费尔巴哈)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人的存在也就没有了。”(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0页)

(44)梅洛-庞蒂说:“如果我们用我们的身体感知,内核不是一个自然的我和知觉的我。”(参见《知觉现象学》,第265页)

(46)[法]梅洛-庞蒂:《世界的散文》,“法文版‘致读者’”,第15页。

(48)[法]S.B.Mallin,Merleau-Ponty's Philosophy,Yale University Press,1973,p.108.

(49)[法]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第309页。

(50)[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5页。

(51)梅洛-庞蒂指出:“在习惯的获得中,是身体在‘理解’。如果理解是把一种直接感觉材料归入一个概念,如果身体是一个物体,那么这种说法将是荒谬的。然而,恰恰是习惯的现象要求我们修改‘理解’概念和我们的身体概念。理解,就是体验到我们指向的东西和呈现出的东西,意向和实现之间的一致,——身体则是我们在世界中的定位。”(参见[法]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第191页)

(52)G.B.Madison,The phenomenology of Merleau-Ponty,Ohio University Press,1981,p.xx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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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意识与哲学困境--梅乐-庞蒂感性现象学探析_现象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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