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宏观调控的基本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宏观调控论文,基本特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类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演进,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到初期的商品经济,再到现代的市场经济,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随着生产力水平和交换方式的发展变革,人类社会的经济管理方式和手段也相应地不断进步。应当说,在当今现代市场经济时期,一套比较完整的宏观调控体系在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已经逐步建立起来。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间虽然不长,但由于我国具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并注意吸收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因之,在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宏观调控体系和运行机制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勿庸讳言,就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全过程而言,我们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关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一系列理论和实际问题都亟须深入探索和研究。其间,科学准确地认识和把握宏观调控的基本特征,有助于正确地制定、理解和执行实施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助于优化经济运行秩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特别是有助于澄清把实施宏观调控与恢复传统的计划管理相混同的认识误区,显然具有比较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宏观调控的间接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基本特征之一,是作用方式的间接性。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与传统的计划管理模式的本质区别。宏观调控间接性的集中体现,就是国家运用市场机制引导企业的经济活动,从而实现对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控制和调节。这种宏观调控的作用方式是通过市场作用企业,实现目标。
市场经济是高度发达、高度社会化、高度市场化的商品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活动主要依据市场机制运行,而市场机制则集中体现为三大经济规律,即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综合作用。正是这只“无形的手”,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对此,我们可以称之为市场机制的“主导功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必须建立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之上,并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由此,决定了宏观调控的直接对象是市场,而不是各个企业。在实际调控过程中,国家根据特定的宏观调控目标的要求,运用利率、税率、价格、汇率等经济杠杆,对实际运行中的国民经济系统输入各种经济参数和市场信息,间接地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导入国家宏观调控的轨道,由此对整个社会经济生产产生预期影响。
宏观调控的间接性特征要求我们必须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国家、市场和企业的大三角关系,使调控主体(国家)、调控中介(市场)和调控客体(企业)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确立起“国家——市场——企业——市场——目标”的宏观调控模式。
二、宏观调控的综合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基本特征之二,是作用手段的综合性。在国家、市场和企业“一体化”的宏观调控过程中,由于调控中介是千变万化的市场,调控客体是千差万别的企业,任何单一的调控手段显然是无法奏效的,因而必须采取多种手段,从不同角度、不同切入点综合作用于调控中介和调控客体;同时由于调控主体是国家,其性质、地位和权威决定了其具有实施多种调控手段的条件和基础。上述二者即为宏观调控作用手段的综合性提供了必要和可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实经济生活中,国家所采取的宏观调控手段决不应是单一的,而必须是多种手段综合作用而构成的统一体系。其中为主的是经济和法制手段,同时也应包括必要的行政和舆论手段。具体而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宏观调控一般须综合运用以下五种手段:
1.经济计划。其主旨在于通过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集中必要的财力、物力进行重点建设,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保证国民经济在稳定的基础上得到较快的发展。
2.经济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政策调控是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和分配政策,而其中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往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此,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可以理解为实施宏观调控的中心内容。货币政策,包括货币发行政策、银行信贷政策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杠杆。它主要是通过调整利率、汇率、备付金率及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整资产流向,协调经济运行,校正竞争偏差。依据其综合运用的目标取向,可以概括为扩张性货币政策和紧缩性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就本质而言是一致的,但二者的调控力度具有明显差别。一般而言,财政政策较之货币政策调控作用更直接,力度更大。运用财政政策调控国民经济主要是以财政支出政策和财政收入政策来进行的,在实施中同样具有扩张性财政政策与紧缩性财政政策之别。
3.法规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一般具有两大功能。一是它的主导功能,即通过经济规律的作用,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优化经济结构,使微观经济行为与宏观经济目标相一致。二是我们经常讲的“市场失灵”。所谓“市场失灵”就是由个体利益驱动所形成的微观经济行为与宏观经济目标相背离。任何市场,包括相当完善的市场都会有失灵的时候,都会有失灵的地方。特别是在目前我国市场体系发育不足,市场管理功能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这种“市场失灵”的表现无疑会相当严重。这就需要国家通过必要的宏观调控,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防止市场机制的盲目性和破坏性。以法制手段调控经济行为,就宏观角度和一般意义而言,大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规范经济行为。通过国家立法,制定必要的经济法规,规定企业和个人经济行为的基本准则,调整各方面的经济关系,保证各项经济政策、经济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各种经济合同和契约的依法签订和履行。第二,维护经济正常运行。主要是通过经济司法,调解经济纠纷,审理经济案件,制止和纠正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打击经济违法活动、惩处经济犯罪,以维护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第三,引导经济发展方向。我国的宪法和经济法规都充分体现了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正确地贯彻执行这些法规,无疑具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重要意义。
4.行政措施。以行政措施实施宏观调控是凭借政权的力量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干预。例如当国际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时,为了保护本国经济,政府可以用外汇管制和控制外汇额度等办法来弱化国际市场波动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和冲击;当国民经济面临通货膨胀沉重压力时,政府可以用暂时冻结物价和工资等办法来稳定经济。这些行政措施在特定条件下,对保护国民经济的稳定是不可缺少的。正确适时地运用行政调控手段,不仅可以迅速有效地组织国民经济各部门、企业和个人按照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统一行动,而且可以加强对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和各种重要经济活动的直接控制。但是,在运用行政手段调控经济活动时,对其负面影响应有足够的认识。一般而言,单纯行政手段往往有悖经济法则,不利于调动企业和个人的内在经济活力,不利于经济活动的协调发展。因此,应当而且必须把行政手段的运用,限制在一定的时限和范围内。
5.舆论导向。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信息时代。各种信息传播媒体,特别是新闻媒体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渗透和影响日益深化和加强。许多国家的成功实例已经证明,科学正确地运用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对于引导和制约微观经济行为趋向于宏观经济目标,具有重要且不可替代的影响力。例如,1993年度日本因低温灾害导致水稻大幅度减产,国产稻米供应不足引发米价急剧上涨。日本政府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输入大量泰国稻米投入市场以应急需。但由于日本国民长期食用国产稻米,已经形成固有的饮食习惯,对泰米持有强烈的抵制情绪。对此,日本政府一方面采取必要的配售措施,另一方面调动各种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暂时困难和因应对策,宣传泰米的品质和适宜的加工、食用方法等等,很快形成相当强烈的舆论氛围。在此舆论条件下,日本粮商积极经营泰米,认真执行配售政策,国民也普遍调整对泰米的抵制心态,从而使日本比较平稳而顺利地度过了这次历史上罕见的严重米荒。实践表明,实施正确而有力的舆论导向,不失为宏观调控的辅助手段之一,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三、宏观调控的有限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基本特征之三,是作用范围的有限性。就宏观调控的本质而言,应当说是一种通过国家形态表现出来的人的意志,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影响的行为,亦即一种主观对客观施加影响的行为。显然,这种行为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不可能是无限的、万能的。一般而言,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即既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础之上,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有三大因素,即自然力、经济规律和非经济因素。自然力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在人类驾驭自然的能力还相当有限的现阶段,自然力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经济规律是经济运动过程中各种经济现象之间普遍存在的内在联系。经济规律也是客观存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非经济因素,是指除经济因素之外的多种社会因素。例如政治、军事、外交、公关、文化、教育等等。这三大因素从不同方向,以不同方式,选择不同的切入点,对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作用和影响。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上述三大因素依其对经济生活影响和作用方式的差别,可以具体区分为五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自然力对经济生活的影响。自然力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无时无刻不在发生。人们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就可以利用自然力更好地为人类服务。我们的祖先正是认识和把握了阳光、土地、气候等自然力的作用,从而创立和发展了农业经济,保证了人类对衣食的基本需求。同时,自然力对经济生活的破坏作用也是相当巨大的。例如,1995年7~8月间,辽宁突遭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短短几天时间,受灾农田1300多万亩,其中绝收500多万亩,近40万农民丧失家园, 直接经济损失达300多亿元。
第二个层次,是经济规律的主导功能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规律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体现出来。市场机制作为调节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机制,是由商品经济的三大规律,即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的综合作用而形成的。这三大规律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其中价值规律是核心,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市场机制作用的集中表现。这种上下波动反映了商品供求关系的不一致性,而这种不一致性必然导致竞争,通过竞争再调节商品的供求关系。如此循环往复,以调节社会资源在社会经济各层次、各领域、各环节的有效配置,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包括市场经济在内的一切社会经济,其运行、发展的核心内容都是社会资源的配置问题。所谓社会资源,概括而言,不外是指社会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它们的总和构成社会生产力资源。但是作为资源,它们只是潜在的生产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通过市场机制中价值、供求、竞争三大规律的综合作用,将社会资源在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合理而有效地配置到位,才能使其由潜在的生产力变成现实的生产力。这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规律或者说市场机制的主导功能。
第三个层次,是经济规律的异化功能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所谓异化功能,是指经济规律对实际经济生活发生与其本质属性和主导功能相背离的逆向作用。它直接导致微观经济行为与宏观经济目标相背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规律或称市场机制的异化功能集中表现为市场“失灵”。一般而言,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是从企业、局部利益出发,在企业这一微观层次实现资源的个量配置,由此难于避免自发性和盲目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众多企业往往从各自的局部利益出发,遵循有关市场信号,组织各自的经济活动。同时,由于各企业难于在宏观层次上准确认识和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态势和供求状况,加之市场变化等因素,必然会导致企业微观经济行为与社会宏观经济目标相背离的现象时有发生,进而形成社会经济生活在一定程度内的无序状态,造成社会资源的损失浪费。
第四个层次,是非经济因素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各种非经济因素,包括政治、军事、外交、公关、文化、教育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等等,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经济生活,其中有些因素还可能对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展产生巨大的反作用。例如,人们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价值取向和开放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走向和开放程度。一个社会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的素质,而一切社会经济活动都是以人为主体进行的,因此,上述社会事业对经济生活的影响和制约是显而易见的。政治、外交和军事状况是一个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其中包括经济环境和投资环境)的重要标志。在一个政治稳定、外交成功、长期处于和平状态的国度里,一般会投资踊跃,经济繁荣;反之,在一个政治动荡,烽火连天的国家,正常的经济活动无法进行,经济衰退是必然的结果。
第五个层次,是非经济因素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这里讲的社会生活,不是泛指的社会生活,而是排除经济活动内容的其他社会生活。上述多种非经济因素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这种影响虽然没有直接作用于经济生活,但由于经济生活与其他社会生活休戚相关以至密不可分,非经济因素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必然通过多种媒介,间接作用于经济生活,以至于发生相当重大而深刻的影响。例如,美国新闻媒体引发著名的“水门事件”,导致尼克松总统下野,成为轰动世界的政治丑闻。这一事件本身应当理解为非经济因素(新闻舆论)对社会生活(高层政治)的影响,但美国总统下台对本国以至世界经济生活的影响和冲击无疑是重大的。
通过上述对影响社会经济生活的三大因素、五个层次的概要分析,我们可对宏观调控的作用范围做出区分和界定。首先,就宏观调控的本质而言,它是由国家实施的,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控,其作用范围应界定为经济生活领域。其次,就宏观调控的类别而言,应区分为两大类:一是以社会经济活动为调节对象、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范畴的调控;二是以影响经济生活的非经济因素为调节对象,间接作用于市场经济范畴的调控。再者,就宏观调控的适用领域而言,应是上述影响社会经济生活三大因素的五个层次中的第三和第四层次。其中,第三层次即经济规律的异化功能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是我们决定和实施宏观调控的客观依据之一。也可以说,正是由于经济规律异化功能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在客观上决定了国家必须对经济生活予以宏观调控。在这一层次上,宏观调控的直接作用对象即“市场失灵”,其功能是针对“市场失灵”做必要的调整和控制,第四层次即非经济因素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是我们决定和实施宏观的宏观调控的客观依据之二。在这一层次,我们是从与经济生活相关联的非经济因素对经济生活的反作用方面,提出宏观调控问题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作为一支“无形的手”调节经济生活,配置社会资源,其作用是广泛而深刻的。但如同任何事物无不具有局限性一样,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也是有限的。例如对上述非经济因素对经济生活影响的调节,就是市场机制力所不及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各种非经济因素无时无刻不在对经济生活发生影响和作用,其中一些影响和作用甚至是重大和关键的。对此,必须由国家实施必要的宏观调控,以正确引导,兴利除弊,充分发挥各种非经济因素对社会经济生活的促进和维护功能。例如,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技基础研究、大型公共设施、保护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就传统观点而论,均属非经济因素之列,然而它们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影响巨大。对这些社会事业如果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来调控,显然无法奏效。因此,必须由国家实施统一规划,重点投资,并采取必要的政策扶持。
至于上述五个层次中的第一、第二和第五层次,总体而言,均不属宏观调控的适用领域。其中第一层次和第五层次是无力调控的。众所周知,自然力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非经济因素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显然超出了宏观调控作为一种经济调控的作用范围。例如,战争导致社会动荡,宗教引发社会思潮等等,显然都是宏观调控力所不及的。第二层次,即经济规律主导功能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是不宜调控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规律主导功能对经济生活的影响集中表现为市场机制主导功能对经济生活的影响。众所周知,这种影响对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基础性、主导性和支配性的特点。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正是市场机制的主导功能,从基础上配置社会资源,从根本上调节经济关系,从总体上引导经济发展。因此,国家的职责是努力为其创造充分发挥作用的良好条件,而决不是施加干预。否则,阻碍以至遏制市场机制主导功能的发挥,必将造成对正常经济生活的干扰和危害。
在我们思考和探讨宏观调控作用范围有限性的同时,另一个相关问题也同样需要我们予以重视。这就是宏观调控的作用深度问题。对此,我们需要把握一个基本要点,即一切社会经济活动都是受客观经济规律支配的,宏观调控也同样不能违背经济规律的基本要求。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识:经济规律的作用深度就是宏观调控的作用深度;换言之,宏观调控的作用深度从根本上是受经济规律作用深度制约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无论哪一种调控手段,客观上都必须通过经济规律来发挥效力。对此,我们在设计和实施宏观调控的过程中必须牢牢把握,否则必然会遭受惩罚。
四、宏观调控的层次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基本特征之四,是作用体系的层次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客观上提出了建立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要求。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运行的系统层次性决定了宏观调控体系的系统层次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社会经济运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层次性是显而易见的。在与其相适应的宏观调控体系诸层次中,从我国的实际出发,省市一级地方调控(我们可以称之为中观调控)显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可以设想,在我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大国,没有建立在经济规律基础之上的中央一级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国家就可能出现分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就可能夭折。同时,我们也必须充分注意到我国各地区域差异较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调控权力和职责,使它们能够按照中央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坚持从本地区的实际状况出发,科学合理地组织安排本地区的经济活动,以实现整个宏观调控体系中中央与地方的上下联动,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地向前发展。
地方中观调控是中央宏观调控与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联系纽带,是国家权益在中观层次的体现,是中央宏观调控的坚实基础和重要保证。其主要功能,一是使中央的宏观调控措施得以适当延伸和具体落实;二是通过与地方实际的有机结合,增强中央宏观调控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从而使中央宏观调控与地方中观调控紧密衔接,更好地实现宏观调控的既定目标。
地方中观调控作为整个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任务和内容与中央宏观调控的目标、任务和内容就总体和本质而言是一致的,但同时也具有明显差别。关于调控目标,国家宏观调控目标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保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而地方中观调控目标,则是依据中央宏观调控的目标要求,实现本地区经济的最优化发展。关于调控任务,中央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在总量和结构上的基本平衡;而地方中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则侧重于调整和优化地区经济结构,以适应本地区和国内外市场需求。
五、宏观调控的超前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基本特征之五是作用时效的超前性。宏观调控的超前性主要是由两大因素决定的。一是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周期性可以理解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演变的一般规律,其中经济运行的周期性表现得相当明显。中国古人讲“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纱;旱则资舟,水则资车”,就是讲与自然界物质运动的周期性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周期性问题。我们经常讲的生产周期、资金周转、周期性经济危机,一些理论工作者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出现了四次比较明显的通货膨胀等等,这些都是经济运行周期性的反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其重要意义之一就是为设计和实施宏观调控提供时效依据。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决定了实施宏观调控必须具有适当的超前性,以使其作用时效与经济运行周期相吻合。否则,错过时机必然事倍功半,甚至还会产生与调控目标相悖的逆向效果。二是宏观调控的时滞性。任何经济调节措施都存在调节时滞问题,宏观调控的调节时滞问题尤为突出。造成调节时滞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调节层次过多的原因,也有管理体制过于集中,各地区、各部门缺乏必要弹性的因素。在我们着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调节时滞作为一种经济现象,仍然是普遍存在的。对此,我们一方面要通过深化改革,减少层次,提高效率,努力压缩调节时滞;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认识和把握调节时滞的规律性,为各项调控措施,特别是宏观调控,设计并实行必要的超前期,以确保宏观调控各项措施的及时、有效。
为了准确把握宏观调控的超前性,妥善处理宏观调控措施的超前期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应致力于改善和强化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速实现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现实经济生活是动态过程,并且是千变万化的。因此传统的静态管理、静态调控,从观念到手法都已远不适应现实经济管理和调控的需要。我们必须树立起全新的动态观念,加速建立健全经济信息、经济监测和经济预警体系,努力做好对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和信息反馈工作,对市场经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负面效应,及时采取必要的超前措施防患于未然。例如,我们从事物价调控和管理,不能期求物价走势呈一条直线,因为那是不可能的。市场价格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并且其轨迹必然是一条曲线,有波峰,也有波谷。为了实现市场物价的相对稳定,我们必须加强预测,准确判断,采取超前措施以达成调峰填谷的效应。如果我们能够做到比较准确地预测重要商品的价格变动周期、变动走向和变动曲线,这就为有效地实施调控提供了重要依据。实事求是地讲,目前我们还不具备十分精确地预测未来价格的条件,但其基本走势、大致的价位是应当而且能够把握的。我们的物价研究、管理人员不应仅仅是报价员和物价分析员,而且应当成为把握物价走势的专家,预知物价前景的先知者。二是注意研究把握企业和群众的心理预期。所谓心理预期,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作用下,对自身利益得失变化所作出的预料、判断,以及由此产生的心理和行为取向的调整。企业和群众的心理预期,是实施宏观调控必须认真把握的因素之一,是决定宏观调控措施时效的重要依据。例如,某一调控措施如果出台时机选择不当,与企业和群众正在形成和凝聚的心理预期针锋相对,必然会引发企业和群众的逆反心理,甚至会遭到抵制,以至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在设计和实施宏观调控过程中,我们应充分注意和随时把握企业和群众的心理变化,善于做好舆论导向工作,努力使企业和群众的心理预期与我们的调控导向尽可能地相互靠拢。三是科学准确地控制调控力度。调控导向的确定,调控方式的选择,调控时机的把握和调控力度的控制,可以说是构成宏观调控措施的四大要素。在前三者既定的情况下,科学准确地控制调控力度对于充分实现调控措施的预期成果,亦有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如果某一调控措施实施力度过大,很可能欲速而不达。例如,某些地区为平抑市场物价,采取过激的限价措施,以至使经营者和生产者得不到必要的利益回报。其结果只能是使货源锐减,加大供需矛盾,不仅不能达到平抑物价的目标,还会导致更为严重的价格反弹。反之,如果调控力度不足,当然也难于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如何科学、准确地控制调控力度,应当成为我们设计和实施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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