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文化身份与华人文学——以台湾香港澳门文学史的撰述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撰述论文,澳门论文,台湾论文,族群论文,香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9.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677(2004)1-0005-12
为什么要谈论“族群”、“文化身份”和“华人文学”的问题?它们之间相互的关系如何?这不是一个追求时髦的题目,也不是一个“民族主义”的议题。而是一个或许可以用来叙述一部整合的华人文学史(an integrated history of Chinese Literature)的可能的方案,因为这个“整合的华人文学史”之区别于“古典的中国文学史”的地方,就在于它的现代性是通过中国人和中国文化在近代以来的“飘零”(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漂移)来表现的。“华人”首先是一个“族性”(ethnicity)的概念。在人种学的意义上,所谓“华人”应该泛指“炎黄子孙”的后裔,不论其目前仍在中国这个地方生活还是在世界任何地方生活;“华人”也是一个“文化”(culture)的概念。在“文化”的意义上,“华人”指的是在长期的族群生活中,共同奉行相同的行为准则、享有共同的历史记忆、语言风俗和思想传统的族群(注:现代汉语里的“中国人”(Chinese)包涵有多层的涵义。至少它暗含着政治性、文化性和族性的意义。如果用“中国人”来指称所有的华裔族群,会因为这些暗含的所指而引起许多争议。因此,本文使用“华人”这个比较中性或侧重与“文化性”与“族性”意义的词来指称华裔族群。我认为,“政治性”的意义是在变动之中的,而文化性和族性或种族的意义是比较恒常的。举例来说,在近代以前,中国本土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公民”或“国民”的概念,更多的是“臣民”的概念。在民间或市民社会,虽然以家族为核心,但其实也相当重视“个人”的概念(例如儒家把“修身”看作“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道家更是非常关注“个人”与自然的关系等),不过这个“个人”概念也不是具有政治意义的个人主义概念。近代以后,启蒙思想家如梁启超提出“新民”观,开始有意培养现代国家的民族意识和国民意识。中国人开始被赋予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涵义。从“臣民”到“国民”再到“人民”,其中暗含着现代国家观念发展的过程。换言之,中国人对自己的身份确认,最早是从族性和文化的意义上去进行的。近代以后才开始被赋予新的政治身份。因此,中国人这个概念所包涵的“政治经验”或“政治身份”的认同,虽然是“晚起”的,却有着相当不同的内涵。用这个观点去观察一些华人地区的状况,是否也可以得到一点说明?例如东南亚地区的华人。在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建国前后,那里的华人的身份认同即有从文化、族性的意义向新的政治意义移动的趋向。)。关于“文化”的概念当然有许多种定义和诠释。但总的说,“文化”是一个包括有思想传统、民俗习惯和流行观念这么一个同心圆的多层次的概念(注:台湾学者郑志明在《台湾鬼信仰文化发展的检讨与展望》(1994年12月“第一届本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一文中提到了每种文化体系都由“表层、中层和深层”构成的说法,批评了“大传统的人文教化”对现实的“住民”或“常民”的生活文化(民间文化)的忽视,文章还分析了常民内在的文化结构与价值意识与“主流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他的分析启发了我关于“文化同心圆”结构的思考。)。其中“思想传统”是其核心部分,经过这一思想传统的长期熏陶、影响而外化为民间普遍接受的习俗,这是这个同心圆的第二层,它是思想传统“移风易俗”的结果;处于“文化”同心圆最外层的,是流行观念或时尚,处于具体时空之中的活的且流动着的政治观念与意识形态都在这一外层,它不太稳定的部分会随时被淘汰,而相对稳定的部分有可能渗入“民俗”的层面,甚至有可能化为“思想传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三个层面相互影响,构成充满活力的互动的文化内涵。具有相同文化传统(特别是其思想传统、民俗习惯)的华人,可以形成一个超越具体时空的政治与意识形态分歧的“族群”,因此,“文化身份”是区别“族群”的重要指标。就“华人”这一族群而言,他们内部的分歧,往往发生于这个文化同心圆的最外层,即呈现为“流行观念”部分的不同的政治主张、意识形态差异等(这些差异更多因现实的阶级利益不同而引起),而在“习俗”与“思想传统”这两个层面上,则常有许多相同之处(譬如儒道释三教合一的传统,尊祖敬宗老老幼幼的习俗等),也就是说,在同一族群的“文化”内部,就已经包涵了相当歧异的经验(文化同心圆的“外层”)与可以共享的传统(思想传统与民俗)。在“族群”的意义上,有可能把使用汉语写作或非汉语写作的华人作家在不同时空中的文学经验(包括其在不同区域中的政治经验和文化经验)做一个整合的描述。而这个“整合”的描述,从大的方面说,恰恰可以呈现出华人文学的“流动的”“现代性”特征,以区别于相对稳态的“中国古典文学”;从具体作家而言,也可以合乎逻辑地描述其流动性和经验的变异性。
一、提出问题的原因
翻开一些比较有影响的中国现代文学史和台湾、香港文学史,会发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同一个作家,会出现在这几种不同的文学史中。典型的例子如上海作家张爱玲,她是夏志清在其英文版《中国现代文学史》(1961年初版)中论述的重要对象,他甚至声称张爱玲是他的重要发现之一(注:夏志清开始时把他《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关于张爱玲的章节(《论张爱玲的短篇小说》和《评〈秧歌〉》)寄给夏济安,发表于夏济安主编的《文学杂志》(1957年)。在他之前,傅雷早就用“迅雨”的笔名写过《论张爱玲的小说》,发表于1944年5月1日出版的《万象》杂志第三年第十一期上。夏志清所以把张爱玲(以及钱锺书)的“发现”看作他的小说史的重要贡献,主要是因为不满于大陆战后出版的现代文学史没有给这两位作家太高的评价。其潜台词是包涵着“政治”的涵义的。)。而这位女作家最早出现在“台湾文学史”中则是拜叶石涛之赐,他的《台湾文学史纲》在第四章涉及“五十年代的台湾文学”时,把张爱玲放在“反共作家”姜贵之后,称“张爱玲是四十年代杰出的作家之一”[1](p98)。叶石涛是否受到夏志清的影响,我不敢妄断(夏志清在他的小说史中,特别推崇的反共文学代表就是姜贵)。但很明显他把张爱玲当作较好的“反共作家”来看待,以便为“五十年代”荒芜的台湾文学增加一点亮色。如果这部“史纲”写于今日,以强调“台湾意识”著称的叶石涛是否再把张爱玲放入他的书,是颇可质疑的。在叶石涛之后,大陆的古继堂先生在其《台湾小说发展史》(1989年初版)中,也把张爱玲放在介绍五十年代台湾小说的章节中,不过,古先生有一个很特别的说明:
张爱玲本不应该算是台湾作家,因为她既不是出生在台湾,双脚也没有踏进过台湾的土地;既不关心台湾的现实,也从未描绘过台湾的生活。如果把她算作台湾作家,或把她的小说放进台湾小说发展史中叙述,有点不伦不类,既不符合她的身份,也不符合事实。但是,有一点却是任何一个研究台湾小说学者都无法回避的,那便是张爱玲的小说竟然成了台湾许多作家创作的楷模。尤其是台湾比较著名的女作家,不少人都以张爱玲为师表,自称是张爱玲的门徒。……不管是乡土派评论家叶石涛,或是学院派评论家齐邦媛,在他们探讨台湾小说的时候,都无一不把张爱玲囊括在台湾作家的阵营中。如此这般表明,这个与台湾泥土从未发生过任何缘分的张爱玲,不是她要跻身台湾文坛,而是台湾文坛离不开她。这种现象在文学史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但却为我们提出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不得不作为特殊的特殊、例外的例外来对待的问题,那便是把一个不是台湾的作家算作台湾作家;把一个不属于这个地区的作品,放在这个地区的小说史中来叙述。[2](p128-129)
这个说明透露出两点信息:其一,古先生很可能受到叶石涛、齐邦媛的影响。明知张爱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台湾作家”(但他说张爱玲没有踏上过台湾的土地却是不正确的,张爱玲曾访问过台湾,王祯和即负责作她的导游),却仍然把她当作“特殊的特殊”、“例外的例外”来处理,他所评述的不仅包括张爱玲五十年AI写作于香港的“反共”作品《秧歌》,而且把重点放在她四十年AI写作于上海的作品上,如《倾城之恋》、《怨女》和《金锁记》等。其二,如果把张爱玲这样一个“不是台湾的作家算作台湾作家”来叙述,只是由于她对台湾的作家产生过深刻的影响,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按照这个逻辑,把曾经深刻影响过中国现代作家的外国作家放在中国文学史中加以叙述?例如果戈理等人之于鲁迅,歌德之于郭沫若,狄更斯之于老舍等等。仅仅局限于“台湾”而不是外延更大的“华人”这个视野来谈论张爱玲现象,就会出现上面的问题。
除了在“台湾文学史”中成为论述的对象,张爱玲也是“香港文学史”不可或缺的人物。譬如刘登翰先生主编的《香港文学史》(1997年初版)下卷第六章第二节“第三波南来作家的小说创作”中特别评述了张爱玲的《秧歌》和《赤地之恋》。把张爱玲收入香港文学史中的理由可能是最充足的,一是因为她的确有过在香港的生活经验,并把这些经验写入了上海时期的小说之中;二是她在五十年AI写作反映大陆土改生活的小说《秧歌》和《赤地之恋》就写于香港。但是如果把“台湾文学史”、“香港文学史”看作纯粹“地域性”的文学史,并仅仅根据作家的出生地、生活经验、小说所描写的题材等方面来确定他们的归属,那么,像张爱玲这样经历复杂的作家的身份就比较难以确定,譬如是否也可以根据她晚年在美国生活这样的经历而把她写入“美华文学史”或“海外华文文学史”?按照以上几种文学史的逻辑,当然也是可以的。
问题在于,我们究竟怎样才能对像张爱玲这样流动性很大、背景和身份比较复杂的现代作家作出比较恰当的定位?像她这样的作家,在中国近代以来的文学史中,几乎可以找到很多:例如五四时期的许地山,三四十年代的刘呐鸥,他们的“台湾”身份并没有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中被突出出来,而他们竟然也没有被“台湾文学史”所重视;林海音在北京的生活经验实际上构成了她的整个文学世界的丰富内涵,她是典型的“京派”作家之一,然而中国当代文学史却恰恰忽略像她那样的作家的存在,她的创作活动因为是在台湾展开,所以是属于“台湾文学史”的;余光中、施叔青同时得到“台湾文学史”和“香港文学史”的青睐,因为他们在这两个地方写作的作品都使得这两个地方因他们而有了荣耀。但余光中是福建永春人、生于南京、早年在大陆的厦门即有过创作的经验等事实却没有使他获得进入中国“当代史”的资格;正如陈若曦按照惯例可以同时成为台湾文学史和加拿大“华文文学”史叙述的对象,但她文革期间生活在南京、在香港以文革经验写成的小说集《尹县长》也没有作为“伤痕文学”的滥觞被大陆的文学史所叙述,当然香港文学也从未对她给过青睐。
我这里并非吹毛求疵地批评迄今为止的文学史叙事,我只是从这些逻辑混乱的文学史叙事中提出一个问题:仅仅从“地域”的角度去撰写“文学史”是否能完整呈现中国近现代文学史的复杂面貌?我们已经习惯使用的“华文文学”、“台湾作家”、“香港作家”或“大陆作家”是否存在问题?(譬如日据时代的台湾作家曾有许多人使用日语写作,他们从未被当作“日文文学史”或“日本文学史”的研究对象,如果仅从“华文文学”这个角度去研究这些台湾作家的作品,显然也无法准确呈现殖民地时期的台湾作家的复杂心态和社会环境;而像白先勇、余光中那样的作家,能否简单以“台湾作家”来界定?如果是,那么按照目前的“台湾人”定义,则白先勇、余光中都很有可能会被彼岸的“台湾文学史”和此岸的“当代文学史”排除在外。此外,怎么理解把茅盾、郭沫若、许地山、萧红等写入“香港文学史”?等等)如果说我们需要对中国近现代以来的文学史进行真正“整合”的研究,那么,目前这种被分割得很七零八落的文学史叙事,能否达到我们的目的?有没有可能从理论上、史料上去清理这些问题?
这里我想首先回顾一下这个领域的学者已经做过的一些有意义的工作,举出一些例子,去说明从“理论”的层面和“史料”的层面对中国近现代以来的文学史进行“整合”研究的可能性和目前的困境。然后再重提“华人文学”及其相关概念,如“族群”想象、“文化身份”等,用以解决以上问题的想法。
我首先要举的例子是刘登翰先生的理论想象以及他的实践如何初步完成了建构一个整合的“中国文学史”的设想;其次,是朱双一先生的史料研究,如何使得这样的设想具有坚实的史学基础,而这两者都是建立一个成熟的学科所必须要做的基础工作。
二、改写历史的理论想象与史料挖掘
我首先要说明的是刘登翰先生的理论想象如何改变了台港澳文学研究的格局。
以1982年在暨南大学召开的第一届台港文学研讨会为标志的大陆台港文学研究,从一开始便确立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研究道路,这就是在大陆的当代文学之外,开发挖掘与大陆当时的文学品质相当不同的另外一条文学的传统,从而使得中国文学有可能重新呈现出一个比较完整的风貌。换言之,在1949年以后生长发展起来的大陆当代文学,延续着近代以来以梁启超为代表的“政治文学”的路线,文学的现代性呈现为强烈的社会、文化、思想批判的功能,文学被知识者当作文学启蒙运动的重要部分,是建设现代民族国家之国民意识(“新民”)的重要工具,中国现代文学史甚至成为建国史的一部分。而同时期发展起来的台港文学,则更多地延续了以王国维为代表的“审美文学”的路线,文学更多用以表现人的内在意志、情感和命运,其政治的、启蒙的诉求相对淡化。这两条文学路线,都是在近代以后西方文学的影响和中国文学原来的传统的基础上延伸出来的,这两条文学传统以及处于两者之间或二者兼之的各种类型的其他文学传统,包括通俗文学(例如张恨水式的与金庸式的),实际上构成了中国(在文化意义上)文学的相当完整的生态。偏向哪一种路线,都无法完整说明整个中国文学的发展史。从中国当代文学的研究领域“游离”出去研究“台港文学”的一群“默默无闻”的学者,当时实际上已经改写了中国当代文学研究的历史。但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所具有的这个意义,开始时似乎并不很自觉。直到1986年,这一意义方才被当时似乎还没有占据台港文学研究之中心地位的刘登翰先生首先阐发了出来。他提交给第三届“台港暨海外华文文学国际学术研讨会”的论文《特殊心态的呈示和文学经验的互补——从当代中国文学的整个格局看台湾文学》,是第一篇从“当代中国文学的整体格局”去考察台湾文学的价值的论文。我以为,这篇富于理论想象力的论文,促使中国大陆的台港文学研究从“自为”走向了“自觉”,开始有了比较确定的研究方向,并为自己找到了较为宽广的视野和比较明确的理论基础。刘登翰先生此后担纲主编的上下两卷《台湾文学史》(1991~1993)、《香港文学史》(1997)乃至《澳门文学概观》(1998),似乎就是试图去实现在他这篇论文所提出的完整呈现中国文学的抱负。
从刘登翰先生主编的第一部《台湾文学史》上卷(1991)到他主编的最后一部《澳门文学文学概观》(1998),时间几乎横跨整个九十年代,如果从1986年他的那篇杰出的论文算起,也有了十二年的时间。正是在这个长达十二年的时间里,中国先后完成了香港、澳门的回归。国家经历了百余年的分裂之后,彻底结束了被外国殖民的历史。而这个时期,大陆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变革也促进了文学界、思想界的深刻变化。也就是说,刘登翰先生从提出他的研究构想到完成这一构想,花了将近十余年的时间,这十余年又正是中国发生了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这一变化反过来也印证了他的“整合”研究中国文学的版图的设想,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从方法上说,刘先生的理论特色似乎也在把“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结合起来,这一点显然比许多人先走了几步)。这一事实具有双重意义:首先,它说明学科的建设需要洞察力、远见和胸襟,并且需要许多人花费许多时间去踏踏实实地完成。刘先生个人的理论洞见和实现其研究构想的能力固然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但如果没有他的许多合作者去参与,包括对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最后的辛苦的写作、修改,这一庞大的学术工程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八十年代初,台港文学成为“热门”的时候,这个领域曾经拥挤着许多热情、好奇的学人,但随着“台港热”的降温,许多人又纷纷离开了这个热闹的市场,由此可见刘先生及其同仁坚持其理想的可贵。其次,“文学史”的撰述是在一个变化的社会·政治·文化语境当中进行的,因为“文学史”虽然需要有相对稳定的知识系统(包括理论与史料)作为支撑,但并不意味着这一知识系统是“普遍的真理”。因此,任何文学史著作都可以单独作为一个研究对象,被后人加以研究,并用以认识甚至部分呈现撰述当初的特殊的社会·政治·文化语境。为此,研究总结一下“文学史”的撰述史,譬如总结一下“台湾文学史”、“香港文学史”或“澳门文学史”这些并非单纯具有“地域”意义的文学史的撰述史,既有助于我们认识它们在各自的“理论”和“史料”建设方面的特色和贡献,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在形成“文学史”观念、方法的背后的一些具体社会、政治与文化语境。
我的第二个例子是朱双一的史料挖掘工作。朱双一先生在1995年曾发表一篇重要文章《余光中早年在厦门的若干佚诗和佚文》(香港岭南学院主办的《现代中文文学评论》1995年6月第三期)。他是第一个通过翻查1948年9月~1949年10月厦门的《星光日报》和《江声报》等原始资料而发现当年转学寄读于厦大的余光中的早年评论、诗和译文的人。朱双一从余光中的这些早期的佚文、佚诗,发现了大陆时期的余光中具有相当进步的现实主义文学观念。“这时的余光中并不特别排斥左翼的和社会主义的文学,对五四以来新文学也相当熟悉与喜爱,其文学观念和创作方法总的说倾向于现实主义。而这是和当时大陆文坛(包括厦门文坛)的主要潮流紧密相关的”[3]。在这篇文章之后,朱双一还用同样的方式发现了姚一苇在厦门时期的佚文。我以为,朱双一这些史料挖掘的工作,至少具有以下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他用最有说服力的第一手史料来补写了被“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和“台湾”、“香港”文学史都遗漏掉的章节,而正是这些看似不太重要的章节,说明了仅仅用“台湾”或“香港”这样的地域名称来界定一个流动性很大的现代作家是不够的。要勾画出比较完整的中国现当代文学的版图,已经需要更新原有的概念。其二,朱双一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建立了一种应该学习与提倡的学风,这种学风对于年轻、热闹然而荒芜的台港文学研究界具有尤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大陆的台港文学研究自七十年代末发展起来,虽然已经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文章,甚至出现了不少的“台湾文学史”著作,对那些在台港文学研究界创立了一套“话语权威”的前辈来说,朱双一大概属于“后辈小子”。但他的这篇文章,依我看,却使他站在了这个领域的前列,从方法上说,他甚至应该称为这个领域的真正的开山祖师之一,因为是他的史料挖掘工作,使得这门学科获得了应有的活力和尊严。我们知道,大陆的台港澳文学及海外“华文文学”研究最致命的缺陷就在史料的建设上,因为学者们没有条件获得第一手资料,而导致人云亦云,以讹传讹,使得这门学科不仅因为“理论”的贫乏而显得无力,而且因为史料建设没有到位而缺乏坚实的基础。
我觉得,刘登翰先生的理论想象力和朱双一先生的史料建设工作,使得他们有条件来改写这门学科的研究历史。“理论”与“史料”,正是使得这门学科能够转动起来并继续向前奔跑的两个轮子。如果我们需要讨论本学科的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动力的话,恐怕必须在这两个方面再下一点功夫。
下面,我希望对台湾、香港、澳门的文学史的叙事过程作一点“历史”的描述,借助这一历史性的描述,来揭示“台港澳”文学史形成的过程与目前面临的困境,并说明使用“华人文学”这个概念的范围、应用价值和局限性。
三、台港澳文学史的撰述历程及其存在的问题
有关台湾的记载,最早见于三国时期。自清代始有专门的台湾地方志(台湾府志)。1895年甲午战败,台湾被迫割让日本,从此关于台湾的记载有了日文版。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对台湾历史的叙事,便不止是一件纯粹的史学问题,而且是具有凝聚与传承“民族精神”这一近代意义的文化政治行为。对此,最早完成了《台湾通史》的台湾史学家连横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他在写于1918年秋的《台湾通史·自序》中明确宣称:“夫史者民族之精神,而人群之龟鉴也。代之盛衰,俗之文野,政之得失,物之盈虚,均于是乎在。故凡文化之国,未有不重其史者也。古人有言,国可灭,而史不可灭。”因此他把台湾无史看作“台人之痛”。因而撰写台湾的历史,对于这位中国的史学家而言,便具有一种文化抵抗的意义。此外,从他的“自序”中也可以看到,叙述台湾自郑成功开疆辟土三百多来的历史,也是针对中国旧史对台湾地位的不当忽视,暗含“罪”“旧史氏”的意义。他写道,台湾这块土地,“荷人启之,郑氏作之,清代营之,开物成务,以立我丕基,至于今三百有余年矣”,然而“旧志误谬,文采不彰,其所记载,仅隶有清一朝,荷人郑氏之事,阙而弗录,竟以岛夷海寇视之。乌呼,此非旧史氏之罪欤!”[4](p7)可见,把从郑氏开始的台湾三百年史当作一个整体来叙述,推倒中国旧志中以“岛夷”“海寇”修辞台湾的做法,尽管采用的依旧是中国传统的“纪传”体和文言文表述方式,对他却意味着多重的现代性意义。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自清代开始编纂的《台湾府志》即已开始有“艺文志”,记载清代台湾士人的诗文和当地土著居民的民谣。但早期的台湾地方志,尚未把“文学”当作记载的重点。如蒋毓英《台湾府志》甚至没有“艺文志”,康熙三十五年高拱乾等编撰的《台湾府志》始有“艺文”,而所记载者,主要是清代士人写的有关台湾的文章,如奏议、序、传、记、诗、赋等,其中“诗”的部分,从《海澄志》选入的唐人施肩吾的《澎湖》,是唯一一首非清代的作品。到了连横的《台湾通史》,始把台湾文学的起点定位在明末太仆寺卿沈光文之渡海来台上(第24卷“艺文志”),“一时避乱之士,眷怀故国,凭弔河山,抒写唱酬,语多激楚,君子伤焉”[4](p436),明显把台湾文学与“故国遗民”的情怀结合起来观察。但“通史”的“艺文志”正文只有两页,非常简略地介绍了沈光文影响下台湾诗社的兴起以及入清之后在科举考试影响下的诗文写作情况。大部分内容则是有关台湾方志、台湾本土文士著述和内地宦游人士著述的目录,只能提供进一步研究的线索。
20世纪的40年代,开始出现台湾知识者用日文撰写的介绍“台湾文学史”的文章。1942年10月(日本昭和十七年)日文版的文学杂志《台湾文学》第二卷第四号(冬季号)刊出黄得时的论文《晚近台湾文学运动史》,主要论述1932年(昭和七年)以降的台湾的文学运动和主要作家的创作活动,分析了这一时期台湾文学崛起的四个主要原因:其一是日本内地文坛的文艺复兴的刺激;其二是中国新文学运动的影响;其三是新闻媒体的勃兴;其四是知识分子-流浪者对现实的逃避。文章主要介绍了留日台湾学生创办的文学杂志《福尔摩莎》(1933年7月创刊),台湾文艺联盟机关刊物《台湾文艺》(1934年11月创刊)以及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问世的日人西川满主编的《文艺台湾》(1940年1月创办)和台湾作家张文环主编的《台湾文学》(1941年5月创刊)等文学杂志上刊登的作家作品。1943年7月,《台湾文学》第三卷第三号再次刊出黄得时的另外一篇日文文章《台湾文学史序说》,第一次比较全面地考察了台湾文学史的研究范围和对象,把台湾历史划分为“无所属时代”、“荷兰时代”(共38年,1624~1661)、郑氏时代(共22年,1661~1683)、清领时代(共212年,1683~1985)和日据时代(1895至论文写作时间的1942年共49年),把这三百十年间在台湾的文人、作品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这篇文章分析了可能作为台湾文学史研究范畴和对象的五种情况:一、作者出生于台湾,其文学活动(包括发表作品及其作品所发生的影响)都在台湾者;二、作者非出生于台湾,但在台湾永久居留,其文学活动也在台湾者;三、作者非出生于台湾,然在台湾生活一定时间,其文学活动也在台湾,此后又离开台湾者;四、作者出生于台湾,其文学活动却不在台湾者;五、作者在台湾以外出生,曾到台湾宦游,并写下有关台湾的作品,其文学活动在台湾地区以外者。对象界定之后,作者从“种族”、“环境”和“历史”三个方面论述了台湾文学的独特性。黄得时的这篇文章,给人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藏在这些文学史叙说背后的作为“台湾人”的情结,他试图论证台湾文学既区别于清朝的文学,又不同于日本的明治文学的“特色”。然后依次介绍郑氏时代,康熙、雍正时代,乾隆、嘉庆时代,道光、咸丰时代,同治、光绪时代,以及日据时代等不同时期以上五种人的创作情况。这篇文章被叶石涛称为“日据时代唯一的有关此领域的重要论文”,事实上正是它对叶石涛后来的文学史叙事产生重要的影响[1](p49)。我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黄得时文章出现的时间,即1942年~1943年,正是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台湾处于日本殖民当局的战时高压统治之下,“皇民化”或“皇民炼成运动”正开展得如火如荼。在这种条件下去叙事一个完整的台湾文学史,或者有意强调台湾文学的本土特色,是有很强的针对性的。换言之,关于“台湾”的“主体意识”的出现,乃是源于异族统治的压力。在这里,尽管黄得时使用的日语这一“异族”的语言,但“族群”、“文化身份”的自我确认——黄得时借助对明郑以来的台湾文学史的叙事来完成这一确认——却是他把在台湾的“华人文学”区分于日本文学的重要策略,作为华人的“文化身份”实际上帮助台湾的这位知识者消解了他作为“日本国民”的“政治身份”。台湾光复以后,黄得时发表了《台湾新文学运动概论》(注:叶石涛:《台湾文学史纲》,第93页,“文学界杂志社”1987年初版,高雄春晖出版社1999年再版。),这其实是对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改写和补充。这两篇文章大致勾勒出明末清初至20世纪40年代台湾文学发展的基本轮廓。如果说这时候发表的台湾文学史叙事有什么特别“重要”的意义的话,那么,很可能是针对有些官僚作派的大陆人不了解台湾文学的历史而作。黄得时的这一文学史概要叙说,以及其中包涵的重要观念,深刻影响了后来的台湾文学史叙事。叶石涛的《台湾文学史纲》即建立在黄得时奠定的基础之上。
叶石涛的《台湾文学史纲》于1983年开始收集资料,写于1984年~1985年间,1987年2月始由出版问世。叶氏著作在观念上基本沿袭了黄得时。譬如,他一方面说明“从遥远的年代开始,台湾由于地缘的关系,在文化和社会形态上,承续的、主要是来自中原汉民族的传统”,对“旧文学”方面的论述也始于明末沈光文的来台播种,基本材料(包括满清部分)主要参考和引用杨云萍、黄得时两位教授的相关论著;另一方面,他也特别强调台湾这个“汉番杂居”的“移民社会”如何在历史的流动中发展了自己的特色,台湾文学也因而发展了它“强烈的自主意愿,且铸造了它独异的台湾性格”(见叶氏“序”)。叶石涛所谓“自主意愿”或“独异的台湾性格”,看起来是对黄得时关于台湾文学既区别于“清朝文学”又区别于日本的“明治文学”的论断的“继承”和“发展”,其实却与黄得时的观念有所不同,因为他此时的潜台词是试图要把“台湾”这个地域的文学区别于所谓的“中国(大陆)文学”,他的基本根据就是台湾的汉人在与“番人”杂居的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经验。可以作为他的论据的,是荷兰、日本人所带来的那些经验。但他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即使在日据时期,日本的政治统治乃至文化渗透,并没有能改变汉人民俗社会里的基本信仰和家庭结构,而这些基本的民俗社会的结构恰是华人的文化传统得到保存的基础。叶石涛企图用“地域”的差别来瓦解同一族群的“文化身份”,与黄得时用同一“族群”与同一文化身份去瓦解异族的政治同化与地域的同构企图,有着相当大的区隔。
这里之所以说及叶石涛的这部“开拓性”的文学史著作,不止是因为他继承并发展了黄得时的台湾文学史叙说所铺垫的观念和架构,而且也在相当程度的某些方面(譬如文学史的分期)影响了后来的台湾文学史写作。大致而言,“台湾文学史”的叙事都经历了这样一个类似的过程:首先是对作家作品的介绍、评论,其次又从介绍或评论文章形成各种“概观”性的论著,最后从“概观”性的论著,如“史纲”、“简述”、“概要”等类著作进化为“文学史”。叶石涛的“史纲”经历了这样一个转化的过程。在大陆出版的台湾文学史著作,也同样经历了这样的过程。差不多与叶氏的“史纲”同时写作、但出版稍晚的是大陆福建学者包恒新著的《台湾现代文学简述》(1985年9月9日完稿,1986年10月改定,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3月出版)。该书虽未以“史”为名,却是对1919年至1949年的台湾现代文学的简要的史的概述,书末附有1919年至1949年“台湾现代文学大事记”。这本书实际上是个人写台湾文学“史”的较早尝试,虽然简要,但材料引用比较准确,对文学思潮、运动和作家作品的品评,也点到即止。在包恒新的“简述”之后出版的,是广州中山大学王晋民的《台湾当代文学》(1986年9月广西人民出版社初版)。这本书体例并不统一,但从内容上看,却是他后来撰述的《台湾当代文学史》(1994)的基础。他也依次介绍了日据时代、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作家作品,中间许多章节则用于评述他认为重要的作家。从时间上衔接了包恒新的“简述”。
为了适应大学的教学需要(更重要的背景则是两岸关系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从1987年末开始,大陆出现了集体撰述的专著。最早的成果是白少帆等人主编的《现代台湾文学史》(1987年12月初版,辽宁大学出版社)。这部七十三万字的书,是大陆最早以“史”名书的台湾文学集体论著。从内容上说,它应该是包恒新的“台湾现代文学简述”和王晋民的“台湾当代文学”的一个综合,或者说是叶石涛“史纲”的大陆版。在“现代文学”部分(1919~1949),该书尚按“开拓期”、“发展期”、“战争期”来论述(这一分期与叶石涛的“摇篮期”、“成熟期”和“战争期”三阶段说大同小异),中间插入一些作家作品作为专章评述。进入五十年代之后,转而按“战斗文艺”、“乡愁文学”、“现代主义”、“乡土文学”等主题来叙事,其中小说占据了全书叙事的主体,诗和散文似乎只是作为点缀穿插其中。它试图详尽介绍现代台湾文学发展的状况,却因急于介绍,匆忙点将,而显得凌乱驳杂。由于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对之认真进行清理和思考,它在别人已经错误的地方也跟着错了(注:古继堂:《台湾小说发展史》,第128~129页。辽宁教育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1989年11月初版。)。但作为两岸关系解冻初期,大陆第一部问世的现代台湾文学史,它本身,包括其庞杂的史料和混乱的体例,都具有了不可忽视的历史价值。
在白少帆等人的集体著作之后出现的另外一部集体著述,是刘登翰主编的《台湾文学史》(上卷,1991年6月初版;下卷,1993年1月初版。福建海峡文艺出版社)。这部著作是海峡两岸唯一一部囊括了古代、近代、现代和当代文学的比较完整的地域文学史,也是目前为止写的比较好的、最富有大陆版特色的台湾文学史。主编刘登翰在总论里用大量的篇幅,从理论和史料两方面论证台湾文学在中国文学中的位置和意义、台湾文学发展的文化基因和外来影响、中国情结和台湾意识产生的历史背景、台湾文学思潮的更迭和互补、文化转型与文学的多元构成等,从地缘、血缘、史缘和文化诸方面论述台湾文学与中国文学不可分割的关系、台湾文学呈现的独特历史经验和审美经验等重要问题。全书的体例和结构,虽然免不了集体著述所具有的一些弱点(如上卷49万字,需要囊括自远古神话开始至明郑,满清时期和日据时期的文学史,而下卷72万字,只用来叙述1949年光复以后至1980年代30年的文学史,可谓厚今薄古;在体例上,时而以时间为序,时而以文类为本,显得有些随意),但总的来说,确是一部难得的地方性文学通史著作,特别是上卷的古代、近代部分,写的相当扎实。下卷的当代部分,也避免了“小说”一家独大的状况,而兼顾诗、散文、戏剧、文学批评等多种文类,显得比较均衡。
台湾文学史方面还值得一提的,是八十年代末问世的个人著述的专史系列。古继堂陆续出版了《台湾新诗发展史》(1989年5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台湾小说发展史》(1989年11月辽宁教育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台湾新文学理论批评史》(春风文艺出版社1993年6月)。古远清也出版了他的《台湾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1994年8月武汉出版社出版)。这些个人著述从文类入手,可以避虚就实,加深读者对某一文类在不同时期的写作与传播状况的认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推出这么多“史”的著作,当然说明了作者对台湾文学的研究已经具有了相当的积累和认识,也反映了这个时期大陆学者对台湾文学史的著述的热忱。但现有的著述是否就是对台湾地区文学史发展流变的准确描述?仍令人质疑。譬如在《台湾小说发展史》中,仍能看到一个模式:日据时期的文学,依然用“萌芽期”、“初步发展期”和“发展期”来描述;五十年代以后,则以十年为期依次叙述,分别出现了“反共小说”、“女性小说”、“乡土小说”、“现代小说”的主题词,而八十年代又必然是“多元”的。这些分类在逻辑上很混乱,恰恰说明人们对文学史本身究竟要描述的是什么东西并没有很真切的认识。事实上,许多名为“史”的著述,更多的还是关于“作家作品的介绍和批评”之结集和关于“批评”以及“批评的批评”这类“理论著作”的介绍,只是这类介绍恰巧按照时间的顺序排列了起来罢了。
作为中国文学的双翼之一的香港文学,也与台湾文学一样,因为其特殊的政治性而从七十年末开始引起大陆学者的关注,同时也因为香港问题的解决而逐渐淡出学界的视野。香港文学史的著述,也是脱胎于作家作品论或各种概观性的评述。譬如潘亚暾、汪义生先有《香港文学概况》(厦门鹭江出版社1993年12月初版),后有《香港文学史》(同上,1997年10月初版)。从著述的主体划分,香港文学史的写作最早是个人行为。香港学者如卢玮銮早就从事香港文学史料的收集整理,她的《香港文学散步》(香港商务印书馆1991年8月初版)搜集了有关蔡元培、鲁迅、戴望舒、许地山、萧红等现代文学作家在香港的文学活动的资料,这些都是从事文学史研究的第一手资料之一。但卢玮銮对撰写文学史持非常谨慎的态度,一直在整理史料,却不轻易动笔。大陆的学者也因此占了先机。较早以“香港文学史”问世的,当是王剑丛的《香港文学史》(1992年撰,1995年11月江西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初版)。该书以1949年为界,把香港文学的发展划分为前30年和后40年,前30年又分为所谓“萌生期”(20年代中期以前)和“拓荒期”(20年代中期到1949年);后40年也以十年为一个周期,被作者分别冠以“自立期”(50年代)、“现代主义传播期”(60年代)、“通俗文学繁荣期”(70年代)、“多元化文学时期”(80年代)。从这个划分当然存在许多问题,而作者在接下来的章节中,也不再按这些分期去叙述,而是用“第一代本土作家”、“老一代南迁作家”、“现代主义”、“写实主义”、“学院派作家”、“新一代本土作家”、“新一代南迁作家”、“通俗文学”等逻辑混乱的分类来叙述:与台湾文学史的叙述颇为类似。
个人著述的香港文学史,比较好的有两种,其一是1997年5月问世的古远清的《香港当代文学史》(湖北教育出版社);其二是1999年3月初版的袁良骏的《香港小说史》(第一卷,海天出版社)。前者的分期不那么混乱,资料也收罗得比较宏富,尤其注意到香港文学批评与大陆同期文论的比较和彼此的互动互补关系,比较真实反映了香港文论的真实生态。后者从体例到结构,都体现了作者良好的学术训练:没有那种逻辑混乱的分期,而更多是实事求是的研究。它给人最深的印象就是从第一手资料出发,绝不人云亦云。譬如作者根据他亲自发现的第一手资料《英华青年》(1927)而推翻了向来把香港新小说的产生定位在(伴侣)(1928)的旧说。目前出版的第一卷始于20世纪20年代,终于60年代,不仅有文学史料的较为清晰的梳理,而且对作品本文有比较细致的品评,是同类著作中质量较高的一种。但如何把作家作品论与文学史区分开来,仍然是该书有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由于集体撰述文学史出现了不少问题,因而有学者倡导私家著述,以为个人编撰的著作,可以避免体例驳杂、内容重复、风格不统一之类的瑕疵。其实个人著述也受到著述者史德、史识、史才等主观条件和史料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而使得成果质量参差不齐。因而由有眼光和胸襟的学者担纲主编,把受过良好学术训练的学者联合起来集体编写文学史著作,仍不失为一种有效方式。在这方面,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刘登翰先生。他在成功主编了《台湾文学史》之后,又组织有关学者编写了《香港文学史》和《澳门文学概观》,这些著作实际上体现了主编意图把“两岸三地”的文学当作一个整体来研究的气魄和远见。刘登翰主编的《香港文学史》(1997年香港版,1999年4月北京版)也是“通史”性质的著述,时期跨度从香港开埠到1997年回归之前;论列的作家也不限于新派,而且兼顾旧派,不止于“雅”的或“严肃文学”,而且涉及“俗”的或“流行文学”;论述的作品有小说(包括通俗小说、言情小说、历史小说等)、诗歌、散文、文学批评等。虽然前后篇的体例不完全统一,基本上反映了香港文学的真实状况。譬如该书的近代部分,非常重视从报纸副刊、文学期刊这些直接影响着香港文学生态的媒体入手,叙述香港文学发生、发展和变迁,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如他提到中国内地出版的第一家英文报纸《广东记录报》,1827年11月在广州创刊,1839年迁往澳门出版,1843年6月迁往香港后更名《香港记录报》,1863年停刊。这份明确宣布为英商服务的报纸,却刊登了大量译自中文的中国作品,曾全文翻译连载了《三国演义》等。如果我们无法否认近代媒体的发展与资本主义传播的关系,那么,这一资料,为我们进一步研究鸦片战争前后港澳与广州地区中西文化交流状态提供了有趣的线索,它至少把“现代性”论述在中国的出现推到鸦片战争以前。此外,在香港出版发行的大量的英文报刊,不止是了解当时香港地区舆论状况的重要资料,也是了解英国人关于“香港”这个地方的文化想象的重要史料。如果把这些资料与叶灵凤《香港书录》所提及的各种英人关于香港的著述结合起来研究,例如E.J.Eitel所著《在中国的欧洲:香港自开始至1882年的历史》(1895),G.R.Sayer所著《香港的诞生、童年和成年》(1937)以及十九世纪《泰晤士报》上刊登的中国通信等,我们会对“殖民者”关于殖民地的想象,殖民地的行政结构和市场体系及其对人们的深刻影响(从而对文学的影响)有更深的了解。再认真研究该书提及的香港差不多同一时期的中文报刊,如《遐迩贯珍》(1853年8月创刊)上关于西方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以及东西方文学的介绍和论述的文字,我想,香港在19世纪甚至到20世纪所能提供给我们的思想资源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可惜,这些史料只是被提及,未能得到深入的研究。现已被看作“香港作家”或“香港学者”的曹聚仁曾说:“一部近代文化史,从侧面看去,正是一部印刷机器发达史;而一部近代中国文学史,从侧面看去,又正是一部新闻事业发展史。”[5](p83)由于近代中文报刊发源于香港,因此,从文学生产与媒体的关系去研究香港文学发展的全部历程,并由此研究文学的“香港性”(包括其文化性、地域性与近代性),似乎较能揭示香港文学潜在的动力和浮出地表的特征“所以然”的原因。从这个角度看,另一部合作的香港文学史就很值得一提。这就是施建伟、应宇力和汪义生合著的《香港文学简史》(1999年10月初版,同济大学出版出版)。该书的一个特点也是重视对原始文学资料的掌握,特别花不少笔墨于“文艺刊物”的生态和“文学社团”的文学活动,比较能丰满地呈现文学史的复杂、丰富的状态。限于篇幅,就不一一详述了。
刘登翰主编的《澳门文学概观》(1998年10月鹭江出版社初版)没有以“史”名书,但这种概观类的著作,很可能也是将来澳门文学史的基础。该书共十章,分别由大陆学者和澳门学者撰写。第一章“文化视野中的澳门及其文学”,理论性较强,属于导论性质,强调从“文化视野”去研究澳门文学及其特性;第二章概述了着16世纪末至20世纪前期澳门的文学,属于“古代、近代文学”的范畴,侧重介绍在澳门的“遗民”诗文;第三章概述澳门“新文学”的发展历程,把这一历程分为三个阶段,即艰难起步的三四十年代、孤寂摸索的五十至七十年代,走向自觉、繁荣的八九十年代。从第四章开始到第九章,分别介绍澳门的新诗、散文、小说、戏剧、旧体诗词和文学批评。最后一章专门介绍葡裔澳门人创作的“土生文学”。从这些章节结构可知,该书确实有意为“史”的撰写搭起了一个初步的架构,而具体的深入的“史料”发掘和研究,则有待来日。需要指出的是,不论是台湾文学史,还是香港、澳门地区的文学史,编撰者在结构安排、史料叙事、作品分析诸方面,都无不强调这些地区的文学发展的特殊性,同时也始终把它放在中国文学史的整体背景下进行论述,而不割裂它与中国文学传统的血脉联系。
从以上简略的回顾,可以看到文学史的叙事其实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浮在表层的内涵与隐藏在背后的另外的诉求,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不论是以“台湾”来命名,还是以“香港”或“澳门”来命名,这些文学史都贯穿着一个有时未必明言的原则:它们是当作中国文学的一部分来叙述、总结,并由此获得其呈示“特殊经验”的价值的。也就是说,虽然文学活动发生在不同的区域,但基本上仍然是华人在近现代所形成的特殊经验。从文学“学术史”的角度看,作为一种“专史”的文学史一开始便具有独特的“任务”或目标。首先它是文学“独立”之后的产物,它要么为了这一独立而摇旗呐喊,要么是为了论证某一理论而问世。五四时期的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和郑振铎的《中国俗文学史》都是如此。其次,从文学史的种种类型,可以了解人们关注文学史的不同角度。文化上看,台湾、香港、澳门与中国其他地区的人们并无特别的不同,但由于长期以来横在彼此之间的“政治畛域”和相异的历史经验,“台湾文学史”、“香港文学史”、“澳门文学史”的叙事显然比其他地域性的文学史叙事有更多的意味。因此,能够把这些区域的文学史贯穿起来的,并且有可能被大家所接受的,我以为,可能还是“华人文学”这个概念。
最后,让我回到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我们究竟有无可能用“华人文学”的概念来写一部完整的现代文学史?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但需要对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作出界定。鉴于中国的近现代史就是华人“花果凋零”的历史,是华人在原乡与异域,在战乱与和平时期都承受着与其他文化、文明相冲突、融合的历史,用超越现实的“政治畛域”和“意识形态”分歧的“华人文学”的概念来叙事华人的在近现代的文学经验,有助于呈现与近现代史相互辉映的华人的心灵史。譬如我们是否由此分析鲁迅、周作人兄弟和郭沫若、郁达夫等人的日本经验对于他们创作的影响?是否可以分析老舍的英国经验对于他的作品的影响?拿张爱玲来说,作为华人文学史的研究对象,我们可以分别对她在上海时期、香港时期和美国时期的文学经验进行清理和描述;对许地山、白先勇、余光中、施叔青、林海音等现当代作家也是如此,可以分别清理和研究他们一生在不同时空中的生活阅历,而分别突出他们在北京、台湾、香港、厦门等不同区域创作的成果,把这些不同的北京经验、台湾经验、香港经验或厦门经验纳入作为文化意义的华人的完整的现代经验之中。对于“华人文学”与“华文文学”互相重叠的部分,把重点放在华人(以中国大陆、台港澳地区的华人为主,也包括海外其他地区的华人)的华文与非华文(例如日据时代台湾作家的日文创作、当代一些重要作家的英文创作,如林语堂、谭恩美、汤亭亭、哈金等人的英文创作等)创作上,对于非华人的华文创作(如韩国许世旭的汉文作品),可以关注,但对这些非华人的华文作品的研究,其实另有其他价值(例如研究儒家文学圈内的不同族群使用华文表达的不同的现代文学经验),与研究现代华人的现代性经验还是有所区隔。用“华人文学”这个概念,始能比较完整对“族群”、“文化身份”等重要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而这一研究具有多重的意义:作为历史研究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呈现出现代华人在文明冲突与对话时代的重要历史经验;作为文化研究(包括族群研究、媒体研究、性别研究和区域研究)的对象,它们可以为我们建立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文化理论提供重要的资源;作为反映与表现最深刻的人生体验的文学形式,它提供了华人这一族群的特殊的审美文学经验,并为建构华人的文学理论与文学史奠定基础;作为现实研究的对象,它可以及时表现不同地区的华人相异的政治经验和意识形态等等。只有具备“华人文学”这一立足于“族群”的心灵建设的“文化视野”,才有可能从空间和时间上把中国近、现、当代文学与台港澳文学(包括具有重要意义的海外华人文学)打通。这是充满了挑战性的课题,也是需要所有的文学研究者都来关注与参与的课题。
2001年10月23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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