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非农就业、外出务工与中国农村收入不平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平等论文,中国农村论文,非农论文,外出务工论文,收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后,农民获得了自由流动权,伴随着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非农就业人口和非农收入都快速增长。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2006年,农村非农产业就业人员①占农村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从1978年的7%提高到29.2%。[1]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0年人均工资性纯收入占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比例超过了30%,从2009年开始该比例超过了40%。一般认为,中国农村非农就业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是20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这一时期可以认为是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就地进行非农转移的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从1990年代初期开始,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主要形式是大规模的外出务工。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非农化”流动,推动了农村收入的持续增长和贫困的逐步缓解。 伴随着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变革,中国的收入不平等程度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究竟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如何变化,不同研究虽然结论并不相同,但普遍认为现有农村收入差距远大于改革开放初期水平。[2]从1980年到2001年的21年的时间里,农村贫困发生率从76%下降到13%,而农村收入的基尼系数则从0.25上升到0.37。[3]这样显著的变化吸引了诸多研究者的目光,也自然引起了人们对于经济增长、社会变革以及收入不平等之间的相关性的关注。 关于非农收入、迁移汇款等如何影响输出地的经济增长、贫困以及不平等,目前国际与国内有诸多研究关注,但研究结论并不相同。从收入本身而言,非农收入或汇款在农户总收入中比例的变动,以及同农业收入的不平等程度的差异及其变动,均可能影响到总体的收入不平等。部分研究认为,由于非农劳动收入较农业收入更为不平等,以及非农就业或者迁移的进入成本所导致的非农就业机会上的高度选择性,非农就业水平的提高倾向于提高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收入不平等的程度,而非农行为的多样化过程比较基于农业的经济增长更倾向于扩大收入差距。[5][6][7]他们的研究意味着随着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持续转移,收入不平等程度可能会加深。但也有研究对此提出异议,认为由于贫困家庭所面临的土地等资源约束,贫困群体选择非农就业的激励高于富裕农户,而初期较为富裕的农业劳动群体仍将留在农业,当非农收入在总收入中比例增加时,将有助于降低整体收入不平等。[8][9] 众所周知,就业和收入密切相关,不论就业机会,还是工资均影响着收入分布。中国劳动力市场是典型的二元经济,农民工工资相对稳定。当前中国人口转移是需求驱动型,而不是供给驱动型。[10]农业劳动力转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非农部门创造的就业机会。中国农民增收依赖于工资性收入,非农就业机会的变化对农民收入分布具有显著影响。无论非农转移与不平等的关系如何,农村劳动力的非农转移对于农村经济以及农民收入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是毋庸置疑的。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关注城乡收入差距、农村收入不平等或者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以及收入流动性等。然而这些研究或者关注于非农转移对于农村收入增长的作用,或者关注于其与不平等之间的相互关系,鲜有研究将二者结合对比分析。而在改革开放的不同时期,农村家庭的初始资源禀赋并不相同,劳动力的主要转移模式也不相同,对于收入以及不平等的影响自然也不尽相同。有文献指出1995年外出务工劳动力和本地务工劳动力的占比基本一致,但是1990年之后,外出务工劳动力占比出现较大幅度提高。[11]受教育程度越高,越倾向于选择在当地非农就业,而不是选择外出打工。[12]后来的研究发现坚持选择外出务工往往是高学历。[13]更多文献认为本地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有实质性区别,与本地非农就业相比,外出就业这种劳动力转移方式具有劳动收入水平高而内部劳动收入差距小的特点和优点。[11][14]针对不同时期的考察不仅有助于更为全面地把握随时间变迁非农劳动力转移对于家庭影响,也有助于同不同研究结论进行比较。另外,目前的研究更多针对于截面数据甚至加总数据的分析,利用家庭调查数据针对不同时间收入不平等变化的分析则相对较少。 依据家庭微观调查数据,本文主要试图回答这样几个问题:首先,不同时期的本地非农就业收入与外出务工收入如何影响收入不平等,随时间变动其影响方向以及程度有没有发生改变?其次,家庭在不同时期的从业模式的变化对于收入分布有何影响?增加收入和提高不平等,究竟哪种效应占主导?最后,不同时期的经济增长和转轨又是如何作用于不同类型的家庭从而影响到整体的收入分布的? 不同于以往研究针对某一年份的考察,本文针对的是不同年份间收入分布的变动,同时将家庭依据收入来源进行了分类,考察不同从业类型家庭在收入分布中的地位以及对于收入分布变动所做出的贡献。而考虑到指标分解以及回归方程的局限性,本文采取了非参数分解的方法,非参数分析的优点在于不需要假定方程的形式,分析也不会受限于具体的变量选择,从而有助于还原真实的收入分配形态,而立足于不同时期分布变化的分解也有助于更好地分析非农转移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同时针对分布形态的分解也使得单纯指标分解难以实现的福利分析成为可能。 二、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分为三步:首先采用适用性核估计的方法来估计整体以及不同群体的收入分布状况;接着将整体的收入分布年度间变动分解为子样本群体比例的变动和群体内部分布的变动;最后,将群体内部分布的变动进一步分解为增长效应、不平等效应以及异质性效应三部分,从而考察随时间变迁家庭不同就业模式对于整体收入分布变动的福利效应。 相比较核密度估计(kernel density estimation)而言,适应性核密度(adaptive kernel density estimation)通过局部密度平滑提高了全局估计的效果。[15]按照经典文献通常估计方法,第一步基于给定初始的固定带宽

,进行固定带宽的试验性的(pilot)密度估计

,接下来计算带宽的权重因子

,定义为:[16]

,其中η为标准化因子,

。 由此,点x处的适应性核密度估计采取如下形式:

估计中将采取Epanechnikov核函数,即K(t)=(0.75(1-

)/5)/

,其中│t│<

,否则为0。 通过把总体的收入分布密度表示为不同群体的收入分布密度的权重加总,可以对比不同群体的收入分布的差别,还可以描述群体内收入分布的动态变化:[17]

其中,t表示不同时期,一个总体分布可以被划分为n个群体(群体之间不可互相交叉,群体样本加总为总体样本),j表示不同的群体,

表示第t期第j个群体在总体中所占比重。

为t期第j个群体的收入分布密度函数。 除了描述整体及不同群体的收入分布,还可以通过估计收入水平x的核估计结果的变动来考察群体内收入分布的动态变化:

其中,t1,t2分别表示年份,

分别表示两个时期适应性核密度函数的估计结果,Δf(x)则表示两年间相同收入水平上密度的差别。 通过将不同时期的权重和分布密度重新组合,可以构造一个反事实的收入分布密度函数

,假设第t1期第j个群体的分布密度具有第t2期的权重:

在此总体的收入分布密度的变动可以表示为两个部分的加总:

,分别反映子群体样本权重的变动以及分布密度的变动。据此可以将密度函数的变动分解为两部分:群体内部分布的变动和群体在总样本中比重的变动。

意味着所有子群体保持其t1时期的分布状况,但每个群体的样本比例发生了变化,样本权重变化而分布密度不变表示进入或排除出某个群体的样本同群体内样本保持同样的分布状态。而

则表示子群体的分布密度发生变化,但样本比例维持在t2时期的水平。某一特定群体分布密度的变化取决于两种情况:群体本身的变化(自选择性)和外部环境的改变。群体本身的变化使得不同个体获益情况不同,从而分布状况改变,而外部环境的改变则使得不同个体的获益机制发生了改变,从而也导致分布状况的改变。 事实上此处也可以将分布密度的变化所导致的总体收入分布的变化

视为组内差距,而将比例变化所导致的变化

视为组间差距,然而同其他分解如泰尔指数分解的组间和组内差距不同之处在于,分布密度函数因其自身的特性,同时包含了收入增长、不平等以及异质性多方面,从而提供了较以往指标更多的信息。 核密度估计函数的结果提供了有关收入分布的位置、延展性和形态的具体信息。[18]参照詹金斯和凯姆(Jenkins and Kerm)的方法,[19]可以将密度函数的变化通过反事实的分析分解为三个组成部分:

其中,

分布表示控制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密度函数的位置变动所引起的图形的平移、延伸以及变形。

由此,式(6)可以进一步表示为:

式(7)捕捉了分布图形的变动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增长效应、不平等效应和异质效应。通过将子群体分布密度的变动对式(7)进行分解,分解为均值效应、方差效应以及残差效应三部分,捕捉经济增长对于不同群体的作用,再通过式(5)分析由于不同群体内部的变动对于整体收入分布变动的贡献。从而考察增长和不平等对于各个群体内部的收入分布变动的影响,并分析其福利含义。 三、数据描述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自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的“中国家庭收入调查项目”(CHIP)1988年、1995年、2002年和2007年的收入数据。为了保证年度之间调查的可比性,分析中只使用了四年数据中都覆盖到的地区组成子样本,最终使用的样本共19个省份,包括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和甘肃。 本文采取家庭②作为分析的对象,采取家庭人均收入作为收入核算单元,这意味着家庭收入通过家庭的大小③进行了调整,而基于家庭背景的个体层面收入作为最终的分析单元。另外,为了扣除通胀的影响,本文采取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不同年份分地区分商品类别的消费价格指数。④[20] 表1列出了样本中各年的家庭总收入、家庭调整和未调整CPI的人均收入以及调整CPI后的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研究首先将所有样本家庭分为三类:专门从事农业劳动、从事本地非农就业以及外出务工。⑤其中,家庭中有一个或以上人口外出务工,则属于外出务工家庭,而家庭中没有外出务工但有人从事非农劳动,则属于第二类,家庭中没有任何人从事非农活动或者外出务工,则属于专门从事农业劳动的家庭。

从表1可以看出,各年群体样本比例遵循规律的变化,本地非农就业的群体比例在1988年最高⑥,其次为专门从事农业劳动的群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两类家庭比例逐渐下降,外出务工的家庭比例则大大增加。这或许说明,农业活动的自选择性无疑是存在的,但似乎本地非农就业和外出务工之间的选择性更为重要。剔除通货膨胀的影响,除1995年农业家庭和外出务工家庭的收入水平较1988年略有下降外,其他年份所有类型家庭的平均收入水平均有了显著的增加。从事非农就业家庭的收入水平大于专门从事农业劳动的家庭,但不同的非农就业模式的家庭收入表现并不相同。1988年外出务工家庭收入水平略高于本地非农就业的家庭,但相差不大,随后从事本地非农就业家庭的收入水平便远远超过了其他类型的家庭。 表2中的不平等指标使用调整CPI的数据计算了基尼系数和泰尔指数,可以看出,总体的收入不平等从1988到1995年逐渐增加,随后又逐渐下降,这同家庭从事本地非农就业以及外出务工群体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而专门从事农业劳动的群体的不平等程度则呈现增加趋势。这或许说明:首先,非农活动对于总体收入不平等非常重要,基本决定了农村地区不平等的走势;其次,从事非农活动以及外出务工的群体内部差异逐渐下降,降低了整体的不平等程度;再者,在劳动力非农转移过程中从事农业劳动的自选择性同样存在,专门从事农业的家庭或者是因为没有条件从事非农活动,或者是从事农业劳动的能手,从而使得专门从事农业活动家庭的不平等程度逐渐增加。

表2按照兼业类型将家庭从业模式进一步划分为五类:农业劳动、从事本地非农就业但以农业收入为主、从事本地非农就业且以非农收入为主、外出务工但以农业收入为主、外出务工且以非农收入为主。⑦1995年以前,从事非农活动的家庭仍然以农业收入为主,2002年以非农收入为主的家庭比例大幅增加,到了2007年,非农业收入已经成为超过50%的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从事本地非农就业同时以非农收入为主的家庭人均收入最高,而外出务工且以非农收入为主的家庭类型自2002年后基尼系数迅速下降,也拉低了整体的收入不平等程度。最后,组内的不平等程度决定了整体的收入差距,且随着时间推移,组内差距的重要性逐渐增强,不同组别之间的收入差异逐渐缩小,整体收入差距的缩小一方面得益于迁移且以非农收入为主的群体内部收入差距的下降,同时也得益于组间差距的下降。 四、实证分析 (一)农村收入不平等 通过核密度估计(见图1),本研究可以清楚发现,这些年间的收入分布状况发生了明显的改变,收入分布呈现倒U型的曲线形状。随时间推移分布图右侧尾端区域的面积逐渐增大,明显表示为非正态的特征。上述现象说明中等收入组的比例在逐年下降,其中下降的家庭有较好的流动性,进入到更高收入组,显示了改革和经济增长从总体上而言是福利改善的,但人们收入增长或者说向更高收入流动的速度和程度不同导致收入不平等发生变化,改革过程中不同群体受益并不平均。[21] 不同群体分布密度的峰度显示了不同群体的相对比例以及变动情况,本地非农就业的样本群体基本决定了整体分布的形状,农业劳动群体主要集中于整体分布的峰值左侧位置,同时分布随时间推移较其他群体迅速变得更为平缓,而迁移群体则逐渐超越本地非农就业决定整体分布形态。1995年以前,整体分布形态主要由农业和本地非农就业群体所决定,至2002年后则由本地非农就业群体和外出务工群体所决定。 由上述可知,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农村地区,同时也扩大了收入差距。不过,具体增长效应和分配效应有多大还需要进一步识别。比较不同年份三种效应可以看出,1988-1995年占据主要作用的是不平等效应,其次为增长效应,增长效应与不平等效应作用方向相反。1995-2002年和2002-2007年间,增长效应分布形态的变动中起主要作用,不平等效应抵消了部分增长的效果。分析结果表明1995年前的农村地区的发展更多伴随着不平等程度提高,而1995年后经济增长则更多伴随着福利的改善。 (二)家庭不同从业模式 1.非农收入与不平等。 表3采取基尼系数分解等方法对家庭总收入进行分解,研究每种收入来源对于家庭总收入乃至不平等的贡献。这种将收入来源视为“外生”的方法在文献中用于考察收入来源与不平等的关系。[2]在此主要用集中率⑧度量各分项收入对收入差距的贡献。从家庭收入来源来看,工资性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所占份额逐年增加,其增长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所得在总收入中比重的增加。在1995到2002年间其更是呈现了一个快速增长的过程,而家庭主要非农收入来源依然是本地非农就业收入。 从对不平等的贡献来看,农业生产以及外出务工所得(汇款)具有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本地非农就业等其他分项收入都具有扩大不平等的作用。汇款收入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在一些研究中得到了证实。[9]本地非农就业和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加总后具有扩大收入差距的作用,但工资性收入的不平等程度逐渐下降,而这主要得益于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的不平等程度快速下降,以及其缩小收入差距作用在2002年后得到强化。家庭自营非农业收入同样具有扩大收入差距的作用,与本地就业的工资性收入共同决定了整体不平等程度,对整体基尼系数的贡献高达50%以上。结合外出务工、本地非农就业以及家庭自营非农的作用,非农收入整体上呈现扩大收入不平等的作用,这也在相关研究中得到了证实。[5][6][7]然而不同时期起关键作用的非农收入的来源并不相同。家庭农业收入随时间推移变得更为平等,且对降低收入差距贡献最大。外出务工收入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在2002年后得到强化,但仍只占整体不平等程度的11%左右,其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小于农业收入。 2.增长与不平等:基于不同家庭类型的考察。 图1与图2分别展示了组群分布比例变动以及不同群体的分解结果。表4是针对不同从业类型的分解结果的描述性统计,同图1结合可以更准确地得出结论。从图1可以看出,当区分家庭群体为农业、本地非农就业以及外出务工三类时,不同样本群体比例的变动在不同年份收入分布变动中所占比例非常小。虽然样本群体的比例在1988-2007年间发生了显著的变动,但这并未对整体的收入分布状况产生显著影响,真正起关键作用的,还是各个样本群体内部收入分布的变动。


图1 收入分布变化:不同组别比例贡献

图2(a) 专职农业家庭不同年份收入分布差异及其分解

图2(b) 本地非农就业家庭不同年份收入分布差异及其分解

图2(C) 外出务工家庭不同年份收入分布差异及其分解 通过比较图2的变化,可以发现:1995年前,收入分布的变动主要体现为不平等的增加,且并非所有类型家庭从增长中获益。而1995年后,收入分布的变动主要体现为增长效应,三种类型家庭都从增长中获益。不同家庭类型各种效应方向和大小均可能不同。1988-1995年,本地非农就业类型的家庭经历了最为显著的不平等效应,但其增长效应同其他家庭类型相反。这表明在这一时期虽然本地非农就业类型经历了较大的不平等,但依然从经济增长和改革中获益,而农业和外出务工家庭则似乎并未分享到多少增长的好处。从1995年起,不同类型家庭的增长效应方向相同,且增长效应逐渐超越不平等效应,成为收入分布变动的决定因素。这表明不同类型的家庭均从经济转轨和增长中获益,同时不平等效应和异质性效应与增长效应方向相反,抵消了部分增长的效果。 表4结合了比例的变动,可以发现:不同年份不同类型家庭对整体收入分布的影响并不相同,农业和本地非农就业的影响力逐渐下降。这主要是由其在总样本中的比例变化造成的。1988-1995年间分布变化主要由本地非农就业所决定,但增长效应难以抵消不平等效应的影响,从而使得整体的收入分布由不平等效应所主导。1995-2002年间,三种类型家庭的收入分布变动均由增长效应主导,同时外出务工类型家庭决定了整体收入分布的变动。2002-2007年,增长效应依然决定了整体收入分布的变动,本地非农就业家庭和外出务工类型家庭收入分布情况的变动共同决定了收入分布的变动。 3.针对兼业的考察。 划分家庭类型的增多使群体比例所代表的组间差距有所增加。这同其他类型不平等指标如泰尔指数的分解也是类似的。但不同年份间究竟是不平等为主还是增长效应为主以及其作用方向并没有发生改变,总体结论同区分三种家庭类型时是比较一致的,进一步区分家庭从业类型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在非农就业但以农业为主的家庭类型中,整体作用呈现下降的态势,而非农就业以非农为主的家庭则经历了总效用为负转正再逐渐增强的过程。简而言之,就是农业收入对于整体收入分布的作用逐渐下降,而非农收入作用逐渐增强。

几乎所有类型的家庭都有机会从经济增长中获益,同时也承担了收入不平等增加的后果。不同时期从增长中获益的家庭类型并不相同,作用程度也不相同。增长和不平等通过作用于不同类型家庭影响最终的收入分布。1988-1995年间,本地非农且以农业为主的家庭经历了最强的不平等效应,也从增长中获取最大收益。从增长中获益的家庭类型还包括本地非农就业为主的所有类型家庭(农业收入为主或非农收入为主)以及外出务工但以非农收入为主的家庭,而农业为主家庭和外出务工但以农业为主家庭则承担了最大的增长效应的损失。1995年后,所有类型家庭都开始从增长中获益。不考虑样本比例,获益最大的是外出务工但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家庭,其次为本地非农就业但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家庭。获益的家庭类型同时也表现出了较强的不平等效应。但总体而言,不平等效应低于增长效应,从而使得1995年后的经济增长是总体上福利改善的。 五、简要结论 本文研究结果显示了考察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变化需要分阶段来审视与讨论。首先,从整体的收入分布来看,农村地区既享受到了经济增长的益处,也承受了收入差距拉大的后果。但1995年前的农村地区的发展更多伴随着不平等程度提高,而1995年后经济增长则伴随更多的是福利的改善。其次,家庭主要非农收入来源是本地非农就业。外出务工所得具有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而本地非农就业则具有扩大作用。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具有缩小收入差距作用在2002年后得到强化,但其作用小于农业收入。家庭自营非农业收入也属于本地非农就业,具有扩大收入差距的作用,与本地就业的工资性收入共同决定了整体不平等程度。本地非农就业扩大收入差距的作用随时间推移有下降趋势。最后,改革的成果惠及几乎所有类型的家庭,同时各种类型家庭也承担了收入不平等增加的后果。不同时期从增长中获益的家庭类型并不相同,作用程度也不相同。增长和不平等通过作用于不同类型家庭影响到最终的收入分布。1995年前,收入分布的变动主要体现为不平等的增加,并非所有类型家庭从增长中获益。而1995年后,收入分布的变动主要体现为增长效应,几乎所有类型家庭都从增长获益。 感谢匿名评审人提出的修改建议,笔者已做了相应修改,本文文责自负。 ①不包括从事的主要行业仍为农业的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 ②本文中家庭总收入的计算包括家庭层面的收入和个体层面的收入两部分。针对家庭层面的收入主要是农业收入以及家庭从事自雇佣的收入。而针对个体层面的收入,则主要是个体参与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奖金以及实物所得,将家庭所有成员收入加总即可得家庭总收入。根据样本调查的方式以及计算收入的方式,本文主要采用的是可支配收入的概念。 ③关于家庭规模如何合理的调整有许多研究涉及,但针对中国的家庭规模的调整因子则相关研究比较少,且文献中尚无一个可以通用的标准。本文在主要分析的部分仍然采取最传统的家庭人口数来对家庭总收入进行规模的调整。 ④在敏感性分析部分采取勃兰特和霍尔兹(Brandt and Holz)所提供的地区购买力平价指数PPP调整年度收入水平,并且同正文研究结果进行对比。[20] ⑤调查中难以获得家庭举家迁移后的收入数据,然而,举家向城市迁移,基本已经不属于农村地区。这一部分家庭不属于本文研究范畴。 ⑥本文在此假定家庭中只要有一个人从事非农劳动,这个家庭就属于非农就业家庭,因此,这里得到的家庭从事本地非农就业的比例远高于国家统计局基于个体劳动力所得到的统计结果。 ⑦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将收入分成三类,农业收入、外出务工收入和本地非农收入(包括雇佣收入和自营非农收入),这三类收入哪种收入最高,则认为家庭以哪种收入来源为主。在外出务工的群体,考虑到样本比例的问题,无论是外出务工收入最高还是本地非农收入最高,一律归入迁移且以非农收入为主的类别。 ⑧集中率,也称为伪基尼系数,若小于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则对于总体不平等具有减缓的作用,这也是文献中通常使用假定收入来源“外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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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非农就业、农民工与农村收入不平等_收入差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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