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刺客叙事的变迁_刺客论文

秦汉刺客叙事的变迁_刺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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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言——“刺客要离”之出场

古史典籍中出现“刺客”人物的书写,早在先秦《左传》、《战国策》中即已出现;但是将其设为标题、立为典型、专门为之作传者,却须待汉武帝时的司马迁。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此等人物已成为一篇史传文的传主,叙事主轴完全围绕此一“传主”而展开情节铺陈,鲜明的形象与事迹,成就了历史世界有此一种“倜傥非常之人”的典型,司马迁并将之取名为“刺客”。司马迁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共为五位“刺客”型的人物立传,此“五大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司马迁并且依此五人所属的历史时间列序排下,在五人的传与传之间作了叙事联结,他联结的方式是以“其后多少年”的文字,从叙事时间轴串联起这五位传主们的不同时序。如在《曹沫传》末,司马迁便下笔云: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

于《专诸传》传末,则云:

其后七十余年,而晋有豫让之事。

透过此种联结,各自归属不同时代与时空背景的人物,方得以从分传传主的单篇叙事,结合成一篇整体的叙事;分传各有传主,但五篇分传却在叙事联结后得以形成为共享同一个标题的“列传叙事”,共构成一个典型性人物的世界,司马迁将此典型称之为“刺客”,这一经过巧妙联结手法而成的整体叙事便被命名为“刺客列传”。

其次,司马迁在《刺客列传》之传末,明确地以“太史公曰”的形式,交代了本列传的传主一共有五人,其曰:

太史公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这也解决了我们阅读时的困惑:“高渐离”其人究竟是否能视为一独立的传主?可见司马迁立此列传的传主,确实是五位。“高渐离”乃是出场于《荆轲传》中的第二号人物,而不是作为主要角色的“传主”——尽管他也是司马迁笔下的刺客/义士。

相较于此,出现于东汉桓灵间今山东嘉祥县武梁祠画像石上的事件人物石刻画绘,其中属于“刺客”群组的共有六位,分为二组,三人一组:前三位为曹沫、专诸、荆轲,刻绘于武梁祠西壁;后三位则为要离、豫让、聂政,刻绘于武梁祠的东壁。六位刺客中的五位,皆是出于司马迁笔下的《史记·刺客列传》,尽管有些学人认为其中的聂政很可能应当是高渐离①。不论如何,这位武梁祠石刻画像的设计者,很明显受到了《史记·刺客列传》的影响,将这五人都纳入他所设计的“人间/历史人物”画像世界之中。值得注意的是还有第六位刺客,笔者所以说“第六位刺客”之故,乃是因为前五位显然从属于同一类型的人物群组,而且是受到司马迁影响的“刺客”人物群组;则武梁祠的设计者绘刻画像于石壁的意图,便在于传达“此五人立意较然”的世界图像,由“立意较然”而成就一种历史人物的“类型”于武梁祠的东西两壁!此一“刺客世界”的图像意念,明显乃深受司马迁之影响,承自《刺客列传》而来;若此五位人物系因被选择而进入了武梁祠的画像世界,共同构筑成司马迁笔下的“刺客世界”,则我们便没有理由说“第六位”画像中的人物不是“刺客”!换言之,除了上述出自《史记·刺客列传》继承而来的“五位刺客”之外,武梁祠画像石的设计者尚有意在《刺客列传》之外,再选择一位刺客纳入他的画像刺客世界之中,俾能以左、右对称(两组各三人)的形式而呈现,这位人物便是“要离”。

武梁祠的画像世界所以筑成左、右对称的原因,除了汉代祠堂本身的形式要件之外,最重要的因素还是来自武梁祠的设计者,设计者可能便是祠堂主人武梁,他在生前便已规划了这样的设计,并且开始建筑的执行,一直到其身后,其后代仍继续执行祠主生前的理念;因此,这一祠堂在学界或是考古学界便被称为“武梁祠”,属于“武氏祠”中的一座。这座祠堂自唐宋以来便以其画像石而著称,不论是祠堂的左、右,还是诸墙、诸壁,都被后人推测刻绘有许多画像在石面上,这些画像石的画像与祠堂整体建筑的设计环扣而联成一体。晚近美国华裔学者巫鸿通过历史学、图像学、考古学的联结,承继前人积累的成果,作出更进一步的研究后,认为可以推断当初武梁祠画像实与祠堂设计的理念紧紧相连,所有刻绘在屋顶、山墙、墙壁的图像,共同构成了一幅立体的宇宙图像,这个天人古今的宇宙图像包含了“屋顶:上天征兆”、“山墙:神仙世界”、“墙壁:人类历史”三个维度②。而对右壁、后壁、左壁三面墙壁所刻绘人物画像的复原与解读,巫鸿则认为画像中的历史人物包含了帝后、忠臣、孝子、廉吏、列女、义士、刺客等人间各等人物的典型,所有的历史人物均向居中的帝王行拜谒之礼,这个“拜谒”是所以形成左、右对称的设计要素;也因为如此,足以受环周人物拜谒者,在位置上便应设计于“居中”的位阶。“拜谒”既是当时的三纲与君臣思维的反映,也是历史上的古代圣王所以必须居中之故,“居中”方能构思出一历史主轴,而其他诸多历史人物的出场,便环中而成一空间秩序的场景,这是构图设计上的关键要素③。于是左、右对称的画像人物便应视为分居左右却又联系共构的人物典型之呈现。

有关东汉桓、灵间筑成于山东嘉祥县的武梁祠画像石,原本与许多其他的金石、简牍一样,因为天灾人祸的关系,随着历史的销蚀与时间的磨损,有可能原貌已经无法得见,幸存与流传于世间者,只能是历史流传下的文本或图本。宋代李清照的夫婿赵明诚的《金石录》,是目前学界认为最早著录保存武梁祠画像图本的著作;其他尚有洪适的《隶释》与《隶续》,也收录了不少字与图像的拓本,但武梁祠画像石本身真正引起学者的注意,仍必须经过长期的等待。读者可以想象一批幸存的武梁祠画像石与武氏墓祠残迹在荒湮蔓草中的漫长等待:这批本身就是“历史”见证的幸存者,冷眼旁观历史的变迁,也洞见自其身所拓下之拓本在另一历史世界的流传浮沉;在不同的命运中,画像石自身与拓本各有遭遇,其历史经历的异同滋味如何,所能激起读者的历史感受又如何!要之,在漫长的等待之后,这批残迹与残石终得重新以两方面的姿态进入人世间,这也是“存在”通向“历史”得以现身的两种普遍模式:一是以“原画像石”与“原建筑残迹”的姿态直接面向世人;一是以“拓本”的保存方式,以“文本”或“图本”的拓本姿态而进入世间,成为学术研究脉络中的一环。清代时一位对武梁祠建筑遗迹与画像石保存皆有关键影响的人物,便是酷爱金石之学的学者黄易,黄氏因居官山左之故,得以亲访武氏祠堂的故址,并展开有计划的挖掘,不论是武氏祠墓或是武梁祠堂,都在他的努力之下而得以保存于嘉祥县的原址。此后在阮元、冯云鹏兄弟、瞿中溶等清代学者的关注下,陆续有了汇辑、考辨、考古挖掘等的研究成果;随后,在近代以来中外学人的相继努力之下,武氏祠与武梁祠的原址原貌复原工作、画像石的原貌复原工作、与此相关的学术研究及其成果,都得以稳定迈进并积累出可观的成绩,特别是武梁祠研究进入世界汉学领域,启动了一批西方汉学界精英的参与,更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巫鸿的老师费慰梅(Wilma Fairbank)女士——费正清的夫人,在与梁思成与林徽音的长期交往与互相激励引领之下,对于武梁祠堂的还原研究就曾作出了重要贡献④。换句话说,我们会注意到武梁祠画像中的图像叙事以及“刺客外传”的“要离”,也必须置于此一历史的脉络中,才能明瞭与自觉自身的研究位置⑤。

总之,透过武梁祠画像中的刺客画像群组,我们已能知道,“要离”是在《史记》中被司马迁摒弃于《刺客列传》之外的历史人物,也是本文题为《刺客外传》的主题传主,这个传主作为《刺客列传》的外一章,是因武梁祠的主人在其画像中选择而成就的。那么,“要离”究竟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之处,让武梁祠主认为他应当进入祠堂的永恒世界之中,从而画下他的事件之图像呢?

二、刘向《说苑》中的新编“刺客世界”

“要离”在历史人物之塑型上,有着“刺客”的形象特色,这正是绘刻于武梁祠画像石壁“要离刺庆忌”图像叙事的生成背景。“要离叙事”图像的形成,除了司马迁所塑造的“刺客世界”群像烙印之外,另一可能的影响来自刘向的《说苑》一书。刘向是汉元帝、成帝时的皇室宗亲,生当司马迁之后,他除了为汉廷校勘古书、编订新籍之外,还自著有《新序》、《说苑》等书;另外,较少为人熟知的一点,便是刘向还是“汉代诸好事者”之一。所谓“诸好事者”,是指对司马迁《太史公书》的撰述体裁与内容均抱有高度兴趣的一群汉代学人,他们不仅关注此书,并且也承袭了《太史公书》的体裁,继续编纂《续太史公书》。这批学人包括了刘向、刘歆、扬雄、班彪等。一般都认为刘向编著《新序》与《说苑》,用了大量的先秦迄汉初的历史人物、事迹的文献,并且重新分类编辑,其目的本身是怀有政治劝谏意图的,内容中针对当时外戚干政的局势,通过此种著书立言的方式,婉转传达了他对帝王治世的谏言与建言;篇章分类与标题的本身,就在喻示一种正面的诱导作用,而标题下所凝聚的诸多内容,便系参考先秦迄于汉初的历史文献,经刘向本人重新编述而成,用来作为一个个的范例⑥。

刘向在《说苑》中,将司马迁原来塑型于《刺客列传》的两位“刺客”人物,重新编辑后置入了本书的《奉使》篇中。《奉使》之意义为何?依刘向自己的叙述,则是:

《春秋》之辞,有相反者四:既曰大夫无遂事,不得擅生事矣;又曰出境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既曰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矣;又曰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者何也。曰:此四者各止其科,不转移也。不得擅生事者,谓平生常经也;专之可者,谓救危除患也;进退在大夫者,谓将帅用兵也;徐行而不反者,谓出使道闻君亲之丧也。

因此,刘向将专诸、要离、聂政三人均置于本篇中作为范例叙事,有其用意矣!刘向视上述三人皆为受君命而外使完成使命的“臣子”、“大夫”也。这些受君之命“出境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皆属刘向“四科”中“专之可也”的一科,所执行的奉使任务则为“专之可者,谓救危除患也”。专诸、要离、聂政,正是为君王“救危除患”的“刺客/奉使之臣”。刘向在《奉使》篇中,特别叙述了一段唐且与秦王的对话情节,此对话的焦点,在于唐且向秦王作出了“天子之怒”与“布衣之怒”的区别。《说苑·奉使》篇述云:

秦王以五百里地易鄢陵,鄢陵君辞而不受,使唐且谢秦王。……秦王忿然作色,怒曰:“公亦曾见天子之怒乎?”唐且曰:“主臣未曾见也。”秦王曰:“天子一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且曰:“大王亦尝见夫布衣韦带之士怒乎?”秦王曰:“布衣韦带之士怒也,解冠徒跣,以头颡地耳。何难知者!”唐且曰:“此乃匹夫愚人之怒耳,非布衣韦带之士怒也!”

唐且不仅区分了“天子之怒”与“布衣韦带之士怒”的差别,同时也区分了“布衣韦带之士怒”与“匹夫愚人之怒”的异同。区分的情境正是唐且与秦王面对面的当下,唐且面对秦王,秦王欲鄙唐且,因之,唐且区分出“天子之怒”与“布衣之怒”,不啻便是对两人之怒的身份区别,“布衣之怒”已在唐且语言中提高了位阶,上则可凌于“天子之怒”,下而与秦王语言中“匹夫之怒”亦作出区隔。在刘向笔下,唐且作为范例的“布衣韦带之士”有四人焉,其他三人为专诸、要离、聂政,加上唐且自己,则为“四”焉!是故唐且续曰:

“夫专诸刺王僚,彗星袭月,奔星昼出;要离刺王子庆忌,苍隼击于台上;聂政刺韩王之季父,白虹贯日。此三人皆夫布衣韦带之士怒矣,与臣将四。士含怒未发,祲厉于天。士无怒即已,一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即案其匕首,起视秦王曰:“今将是矣!”秦王变色长跪曰:“先生就坐!寡人喻矣:秦破韩灭魏,鄢陵独以五十里地存者,徒用先生之故耳!”

是唐且之言,将“专诸、要离、聂政”三人并视为一种“布衣韦带之士”的典型,其均能达成君命奉使之任务,而且在唐且的语言中享有着不凡的美文描绘:彗星袭月、苍隼击台、白虹贯日。尤其在上引《奉使》的叙事文中,唐且一则曰“与臣将四”,“将”之一字,语带威胁;而“案其匕首”之动作与“一怒,伏尸二人”之语,更是对“奉使”任务的描绘高潮:唐且将“刺”秦王矣!则唐且何以将专诸、要离、聂政作为自己之前的三位典范人物,至此亦可以知矣!刘向之笔下,仍然有着来自司马迁《刺客列传》的影像与影响。然而可述者又不止于此,在刘向的笔下,其实已重编了《史记》的《刺客列传》。显然刘向以专诸、要离、聂政三人再加上唐且,以作为“布衣韦带之士”的“奉使”之例,以述其“奉使之科”;可见此四人在刘向的历史视域之中,已重新编织了另一种人物类型:即“奉使达成任务”之类型,其实与司马迁的《刺客列传》已有其调性上的不同。刘向在《奉使》篇中自《刺客列传》中共抽取了二位传主:专诸与聂政;《刺客列传》中的另一位重要传主人物——“豫让”,则被刘向抽出另外安置在同书《说苑》的《复恩》篇中作为范例出场。刘向显然对于以“刺”完成“奉使”任务的历史人物,自有选择,也自有看法;他增加了两位历史人物:要离与唐且。特别是“要离”,与“专诸、聂政”同出现于唐且、秦王对话场景中,成为“奉使”类型。“要离”是不曾出现在司马迁“刺客世界”中的角色人物,也因此反倒使我们特别注意此一现象,及何以刘向对“要离”如此瞩目?我们自《奉使》篇文述中,能看出刘向的叙事行文,在其笔下,“彗星袭月”、“苍隼击台”、“白虹贯日”,喻示了此三人皆怀有武器,皆在执行一“刺”的行动;包括唐且亦然,“案其匕首”、“血流五步”,更是有着“刺客叙事”的典型形绘——“匕首/剑”与“刺”,则刘向虽将《刺客列传》中的刺客们打散后重编于《说苑》,但在《奉使》篇中的四位奉使之使者,还是有着司马迁笔下“刺客/义士”的原型。只是,刘向《奉使》篇对于《刺客列传》中的“刺客”,仅取用了两位,另外则加上一位司马迁所未采择入传的“要离”,成为唐且语言中所述称的三位“布衣韦带之士”的典范。刘向显然是将“要离”与“专诸、聂政”并置与并称的第一人。自此以降的汉代阅读者,如果已受到司马迁《刺客列传》的人物塑型影响在前,而后再阅读刘向《说苑·奉使》篇的唐且之言词,似乎亦很难不将“要离”视作与“专诸、聂政”同型的“刺客”形象。

刘向生当司马迁之后,他在《说苑》中对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的分类,说明了一件事:原来历史世界(包含人物、情节与事件)也是可以从共构被打散而重组的。这其中的关键当然在叙事重组、情节重组与标题系事之重组。刘向在《说苑》中立《奉使》与《复恩》篇之标题,正是如此。从《奉使》的角度看待原先组合在《刺客列传》中的叙事,司马迁所组合而成的一共构世界——“刺客世界”,似乎本也是司马迁就其前人与文献重组后的结果,一旦叙事视角转变,叙事脉络与情节便将重编。因之,将司马迁在《刺客列传》中的“刺客叙事”作为一个本事,则其中的“豫让叙事”诚可以谓之为有“复恩”情节矣。豫让只有一主,即晋六卿之一的智氏。友人劝豫让投效赵简子,以便俟机行刺,但他以为如此则不义,因而拒绝。与此相对的“要离叙事”,在本文的下节中也将提到,“要离叙事”中正是有着“两主”的投效情节,要离的“为故主杀新主”,对读于“豫让叙事”中豫让所认为的“不义”,将更能使我们理解要离何以自惭、何以自戕!因为两人的“手段”确实不同!至于《刺客列传》中的其他几位刺客,专诸显是为了酬答知遇,但说是报恩则未必成立,聂政若欲称其举动为报恩也是勉勉强强;荆轲,这位燕太子丹对待之不可谓不厚的人物,凡所欲求欲索,太子丹无不满足之,但是否便可以称荆轲之使秦刺秦,为一种报恩之举,似乎还可以商榷,刘向显然也没有这样的看法。在《刺客列传》中的“五大刺客”,只有“豫让”是被刘向编入《复恩》篇中的。在《复恩》的标题下,豫让遂与晋文公之于介子推、陶叔狐,平原君之于李谈,程婴与公孙杵臼,以及汉初袁盎之从史等,共同组成了一篇“复恩”的叙事,成为刘向笔下《说苑·复恩》之说教范例⑦。

另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数据来自于班固《汉书》的《古今人表》,在此表中,班固有意自违“一代体例”,将古今人物区分为九等,显然藉此表达其对古今人物的评等与评价。在《古今人表》所列中,我们可以发现司马迁笔下“刺客世界”的人物们及其分布的等第,其中尤其以“中上”也就是第四等为最多,豫让、聂政、聂政姊聂荣、严仲子、高渐离等人,都被班固放在这个等第,而燕太子丹与荆轲则被置入“中中”也就是第五等的等第,秦舞阳则被置入“中下”亦即第六等中。属于“专诸传”人物群的人物:“专诸”系列于“下上”亦即第七等中,“伍子胥”在“中上”第四等,“吴僚”在最下亦即第九等“下下”,“吴王阖庐”在第八等“下中”。在司马迁五大刺客人物中,等第最高者,当属功成者“曹沫”,《汉书·古今人表》中作“曹刿”,至列于第三等“上下”中。分析班固的《古今人表》,司马迁《刺客列传》的五位主人翁:曹刿、专诸、豫让、聂政、荆轲,在其表中均被列出,虽然其所分布的等第不同:曹刿在第三,豫让与聂政在第四,荆轲在第五,专诸在第七。被刘向于《说苑》中置为同属的“专诸、聂政、要离”之重组方式,在班固的《古今人表》中完全未见影响,“要离”这位被武梁祠祠主所重视的历史人物,甚至未在《古今人表》的分布中出现;可见班固对于“刺客世界”的人物等第评价虽有自己的看法,未必与司马迁同,但班氏取材仍是依于司马迁的《史记》为基。

司马迁在《刺客列传》中《荆轲传》的叙事营造,作为主人翁的“荆轲”,到了班固的《古今人表》中,其等第反在作为次要角色的“高渐离”之下;可见司马迁的“刺客世界”确实在其身后是继续引起关注的,不论是重编其叙事、标题之制作,还是在人物等第上,班固都与司马迁有着不同的见解。

三、武梁祠画像的“要离刺庆忌”与“吴王欲杀庆忌”

(一)“要离叙事”、“吴王叙事”、“庆忌叙事”

今传文献中最早见诸“要离”之记载者,当为刘向所编之《战国策》。在《战国策》中,“要离”系出现在“传闻”与“传言”之中而被后人转述的,《魏策》中先载秦王与魏安陵君易地安陵之事,而后乃有安陵君使唐且出使于秦,唐且既至秦而与秦王对话,对话间双方显有不合不快之语,因将对话转至“何谓怒”上:

秦王怫然怒,谓唐且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且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唐且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苍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夫韩魏灭亡,而安陵并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战国策·魏策四》)

在天子之怒与布衣之怒的对峙中,在《战国策·魏策四》所载唐且之言中,转述出的,正是一种引言叙事的“要离叙事”与“要离形象”,并且是将要离、专诸、聂政等三人并列为“此三子者”的一组同型人物而出现。堪注意者,《战国策》就其史料来源而论,基本上是可以被视为《史记》之前的历史文本。

是故,“要离之刺庆忌也,苍鹰击于殿上”,唐且以“苍鹰”比喻“要离”,言辞中显示对要离的评价不可谓不高;此亦见于唐且的转述言辞中,要离的出场拥有着主人翁的姿态,并非附属于吴王僚之子庆忌的。《战国策》中所述要离刺庆忌的场所,系在殿上,此即唐且所言的“苍鹰击于殿上”,但若据后来的武梁祠画像所绘刻,则其场所是在江中水上,那么要离之刺庆忌,若非确有其殿上与水中的实境之异,便是《战国策》所假唐且之口的转述,乃系一种描绘的形容对仗之词——所谓的彗星袭月、白虹贯日、苍鹰击殿上,因而要离行刺的场所,确实系在水中,并没有陆上、殿中、水中的场所考证问题必须处理。但我们由唐且所述之辞亦可以推想,《战国策》的书写者在书写此一唐且赞词时,是将专诸、聂政之影像与要离重叠在一起的。唐且的赞词,与《战国策·燕策》中所记荆轲与燕太子丹对话中荆轲所述“曹沫”的赞词,在叙事手法上,亦有相类之处;在《战国策》中被书写下的荆轲言述,“曹沫”已在其中脱离了原本只是《春秋三传》中的附属角色,成为一位功成名就且为后世称引法效的角色,拥有自身的独立性格,这显示了“曹沫”已经在历史的流传中逐渐被型塑为一具有自身特色与典范的历史人物,这正是《史记·刺客列传》所以选其入于“刺客世界”的历史背景。显然,《战国策》对《史记》有一定的影响。《战国策》中唐且与秦王对话中提及的“要离”,也同样反映了要离在此际已是一知名的历史人物,唐且对他的塑型是“苍鹰击于殿上”,用来描绘令要离成名的事件是“要离刺庆忌”。要离成名的事件既在于“刺庆忌”,则“刺”之一字,显然便是众多叙事文本笔下将其一生荟萃的书写所在,亦缘由此一“刺”字,方才能牵引出诸多春秋战国之际的重要人物:吴王阖庐、伍子胥、专诸、被专诸所刺杀的吴王僚、吴王僚之子庆忌。要离的出场,正是在庆忌逃出吴国立于诸侯之间仍有其名气与一定影响力下,吴王阖庐深觉芒刺在背而欲除根之际,要离便是执行此一除去庆忌行动的核心人物。盖吴王阖庐未以大举出兵为之,而欲以“刺”的策略达到此一目的,负责此一任务者便系“要离”,是故要离当为一“刺客”形象而出现于历史舞台,在“要离刺庆忌”的事件中作为一“刺”的核心角色而成名于后世。但是,无论如何,《战国策·魏策》将要离与专诸、聂政置为同列的做法显然并未对司马迁的《史记》造成影响,《刺客列传》中毕竟是摒除了“要离”!

其次的文献是《吕氏春秋》。在其记载中,基本情节一如前述,在于“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行此“杀庆忌”行动任务者便是“要离”,要离之计在于“刺”。此外,“要离功成自杀”的情节叙事亦已出现,此缘于要离虽成功刺杀庆忌,但却不欲违反刺客之为义士的原则,庆忌虽死却有尊重其为“国士”而令活之之举,是故要离遂以伏剑自杀作结。兹将《吕氏春秋·仲冬纪·忠廉》中有关“吴王欲杀王子庆忌”之文字载录如下:

吴王欲杀王子庆忌,而莫之能杀。吴王患之。要离曰:“臣能之。”吴王曰“汝恶能乎!吾尝以六马逐之江上矣,而不能及;射之矢,左右满把,而不能中。今汝拔剑则不能举臂,上车则不能登轼,汝恶能?”要离曰:“士患不勇耳,奚患于不能!王诚能助,臣请必能!”吴王曰:“诺!”明旦,加要离罪焉,挚执妻、子,焚之而扬其灰。要离走,往见王子庆忌于卫,王子庆忌喜曰:“吴王之无道也,子之所见也,诸侯之所知也,今子得免而去之,亦善矣。”要离与王子庆忌居有间,谓王子庆忌曰:“吴之无道也愈甚,请与王子往夺之国。”王子庆忌曰:“善!”乃与要离俱涉于江,中江,拔剑以刺王子庆忌,王子庆忌捽之,投之于江,浮则又取而投之,如此者三,其卒曰:“汝天下之国士也,幸汝以成而名。”要离得不死,归于吴,吴王大说,请与分国。要离曰:“不可,臣请必死。”吴王止之,要离曰:“夫杀妻、子,焚之而扬其灰,以便事也,臣以为不仁。夫为故主杀新主,臣以为不义。夫捽而浮乎江,三入三出,特王子庆忌为之赐而不杀耳,臣已为辱矣!夫不仁不义,又且已辱,不可以生!”吴王不能止,果伏剑而死。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

在《吕氏春秋》中,“吴王欲杀王子庆忌”的故事已然成型,几个关键的情节皆已完整出现,包括吴王阖庐何以欲杀庆忌的背景、庆忌作为勇士闻于诸侯、要离作为刺客身份的出场、“刺”任务的设计与执行,要离如何完成任务、要离叙事的结局(要离之死)等。值得注意的,是后于吕不韦的司马迁之《史记》,在《范睢蔡泽列传》中,提及“庆忌”时,则系作“王庆忌”。《史记·范睢蔡泽列传》中述范睢说秦昭王之言,曰:

范睢曰:……且以五帝之圣焉而死,三王之仁焉而死,五伯之贤焉而死,乌获、任鄙之力焉而死,成荆、孟贲、王庆忌、夏育之勇焉而死。死者,人之所必不免也。处必然之势,可以少有补于秦,此臣之所大愿也,臣又何患哉!

同时,司马迁在《史记》中对于“要离”,实未赋予其地位,“要离”的分量在司马迁笔下,实在是相当轻的。《史记》所记完全以“王庆忌”为主,“要离”不过附属见之而已。而在《刺客列传》中,亦无“要离叙事”之篇章的设计,正好与武梁祠画像主人的规划成一对比,可见司马迁有意摒除“要离”作为一个主要角色、一位传主的想法。

在《吕氏春秋》中的要离刺庆忌事件与叙事,诚是以“要离”为中心矣,此可以从叙事者以要离所以自刎者三因自陈之言的对白设计中看出:不仁、不义、辱。尤其弃家、投新主等情节,与《刺客列传》中的豫让刺赵简子何等相似。虽然,但《吕氏春秋》的书写者在以要离为中心的叙事中,还是隐藏了一个潜在的标题意识于首句中,此即是“吴王欲杀王子庆忌”。此一事件标题之出现,笔者以为当与吴王阖庐、吴王僚、僚子庆忌三人间的未了恩怨之后续性发展有关,所以将之视为是现今吴王与前王世仇之子间的恩怨对决,而对决行动中首先发动者系“吴王阖庐”,执行任务的关键人物则在要离。因此,《吕氏春秋》的首句书写“吴王欲杀王子庆忌”,便极有意味地点出了书写者的叙事乃是一以“阖庐”为主的“吴王叙事”。在此“吴王叙事”中,极有意思的刺杀情节,便是吴王阖庐、王子庆忌已分别成为“要离叙事”中要离口中的“故主”、“新主”,于是衍生出要离在此“新/故主”间的复杂情绪,特别是来自庆忌对他的信任,以及死前对他的尊重,称他为“汝天下之国士也”!《吕氏春秋》在叙事首句之书写,破题即是立题,因此,《吕氏春秋》的事件意识便非“要离刺庆忌”,而是将“要离刺庆忌”摄入更大的事件标题——“吴王欲杀庆忌”中。“吴王欲杀庆忌”的事件标题,反映的叙事主轴与调性,比较倾向于春秋末战国初时的诸侯杀戮恩怨,特别是两吴王间的恩怨(或者是三吴王,包括一位流亡的吴王),这种后续是在《史记·刺客列传》中并未出现的历史或故事情节,《刺客列传》中乃以专诸的成功刺杀吴王僚作为故事的结束。因此,“吴王欲杀庆忌”的标题,其实便在于倒过来补述了后来出现的司马迁有关“专诸刺吴王”的书写。或者自流传性的历史时序之角度,我们也可以说,司马迁面对《吕氏春秋》中有关“公子光夺吴王位后欲杀前王僚子庆忌”事件的书写,是拒予吸收的。因此,表现在《刺客列传》中的《专诸传》,明显有着叙事上的截断手法,太史公意欲成就专诸之为传主,是故必须截断与专诸无关的后续发展情节,这是《专诸传》中全然未能令读者感受到尚有“前、后吴王”恩怨的后续性发展之故。当然,这也与太史公在《专诸传》结尾叙事的成功,以及一转而至于《豫让传》叙事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转移有关系。

相对于此,这一“刺客外传”被我们注意到的潜在原因,其实并不在于《吕氏春秋》中保存的“吴王欲杀庆忌”之书写,而是在于武梁祠画像中出现了“六大刺客”!正是因为武梁祠画像中的“刺客世界”对《史记·刺客列传》的继承,以是当武梁祠刺客画像较诸《史记》竟然还要多出一位之时,不由得便让观画像者心生好奇了。并且,此六大刺客之画像多各有榜题,据清人瞿中溶《汉武梁祠画像考》一书的卷目中所给予的标题,所予此四人一组(要离、庆忌、两卫士)的画像之标题款目,题在书的卷目之中,系为“要离刺庆忌”⑧;但武梁祠现存原画像石与拓本中则并无“要离刺庆忌”的榜题,原刻画像石的榜题有二刻,分别是:“王庆忌”、“要离”⑨。武梁祠主人既然要成就显现的是“刺客世界”,则第六号人物“要离”当然也是一位“刺客”,更是“刺客世界”中永恒存在的主角之一,是故其款目/榜题——即画像作为叙事的事件标题,便必定系以“要离”为主,这便是瞿中溶《汉武梁祠画像考》所见款目标题《要离刺庆忌》可与《吕氏春秋》的叙事首句“吴王欲杀王子庆忌”作出对照的意义。武梁祠的“要离刺庆忌”画像既然只有“王庆忌”、“要离”两位人物的榜题,而无事件的榜题,并且在石刻画像中,庆忌在画面的分布与构图上,显然所占比例是四人中最大的,这应当与绘图者想要呈现庆忌与要离的身材比例无关。石刻画面中,庆忌在上、要离在下,此当与绘者想要呈现要离刺庆忌之不易有关,盖要离虽以剑刺庆忌矣,然庆忌仍能三捽投之于江,以见其勇;两卫士出现于画面情节之中,推其故也不是立于一旁或是欲保护庆忌之意,应是欲将庆忌最后交待卫士释放要离的情节绘入,盖庆忌既以要离为“国士”,故“幸汝以成而名”,欲成全要离也。如此,武梁祠画像石中的画面情节与叙事,不仅意在绘出“要离刺庆忌”,从而选择了最后也是最艰难的“江上之刺”来作为“刺庆忌”的画面呈现;同时,显然绘者也欲在画面中呈现出江中“庆忌释要离”的情节,如此,要离之自杀也于绘画中一并呈现了!是否画像石榜题仅有“王庆忌”与“要离”,其故便在于绘刻画面的叙事者,其实对于要离与庆忌二人,皆怀有一份相当的敬意。但无可否认,武梁祠画像虽然自榜题而言,可以是双线的画面叙事:既叙要离,也叙王庆忌,但是,就“六大刺客”的画像石呈现结构而言,则显然“要离”才是真正的叙事主轴,如此则武梁祠画像石中的画像叙事,必须是“要离叙事”,瞿中溶在《武梁祠画像考》卷目中所立的标题“要离刺庆忌”,便当为此义。

(二)“王庆忌”与“王子庆忌”

其次,《吕氏春秋》之首句“吴王欲杀王子庆忌”中,值得我们注意的尚有“王子”一词,这牵涉到“庆忌”只是以吴王僚之子游于诸侯而欲复仇的身份?还是另有身份?游于诸侯的“庆忌”,既然拥有军队,是否已经自行称“吴王”且为若干诸侯所认可?以是《史记》与武梁祠画像的榜题均将之称为“王庆忌”,故如此方更能对现今吴王造成寝食难安的威胁?在《史记》的叙事中虽简短,但却确实以“王庆忌”称之,而非“王子庆忌”。《淮南子·诠言》则载云:

王子庆忌死于剑,羿死于桃棓,子路葅于卫,苏秦死于口。

是于汉代早于司马迁《史记》的淮南之《鸿烈》,乃称其为“王子庆忌”也,同于其前之《吕氏春秋》所称。

然而武梁祠要离画像中对于庆忌之榜题文字,却是“王庆忌”。“王庆忌”与“王子庆忌”,一字之差,有何不同?关于这一点,清代专门研究武梁祠画像石的瞿中溶,亦早已注意到了,并且写下其考据的文字,瞿氏《武梁祠画像考》考曰:

庆忌乃王子而石刻无“子”字,或疑其脱。然考《史记·范且传》云:“乌获、任鄙之力焉而死,成荆、孟贲、王庆忌、夏育之勇焉而死。”竟作王庆忌。石刻当必有所本,非脱也。独怪《史记》裴骃注但引《吴越春秋》曰“吴王僚子庆忌”,而“小司马”《索隐》亦不知辨证,何邪?⑩

由此,可知武梁祠画像的榜题所以题为“王庆忌”之故,并非“脱误”,而是因为绘刻画像者本来就视“庆忌”为“王”,而非“王子”。瞿中溶于是续考其故,以为必有所本。瞿氏云:

愚以为,王僚被弑之后,阖庐实篡位。庆忌虽逃至远方,以避其锋,然亦俨然少主也,未尝不可以国君自命,又安知人亦不奉之为君!且据《吴越春秋》言庆忌信要离之谋,拣练士卒之吴;则要离亦可于是时拥其甲兵,建号称王,以申讨伐。而后人不知者,特书阙有间耳。由此观之,则《吕览》所谓“为故主杀新主”之言,并未必有误矣。(11)

可见瞿中溶持论“王庆忌”是较为合理且可信的。观其考辨,一以庆忌俨然少主,则未尝不可以国君自命,是庆忌则显然为一流亡诸侯间之国君,而诸侯亦有养之与承认之者,否则何以默许其拥有甲兵士卒?再则据要离之言“为故主杀新主”,而以为“新主”即是要离归其“吴王”麾下之证。古籍中,书写“王庆忌”者,《史记》之外,便属此武梁祠画像石刻之榜题,而书作“王子庆忌”者,则有《吕氏春秋》、《淮南子》、《吴越春秋》等。《吕氏春秋》自首句“吴王欲杀王子庆忌”以下,全篇叙事凡书见庆忌之文,无不以“王子庆忌”称之,可知《吕氏春秋》之书者确实以庆忌之身份当为吴王僚之子,故称“王子”也。

瞿中溶言要离“为故主杀新主”,此句出自要离口中的一句台词,是重要的,它正是要离所以在成功完成刺杀庆忌的任务之后,却不愿返回吴王处领赏,反倒自杀的三大原因之一;而“要离叙事”以“要离自刎”作结,正是“刺客叙事”中的“刺客必死定律”。在司马迁的《刺客列传》中,除了曹沫之外,其余四位刺客,无不以死作结,或自杀、或被杀,而聂政、豫让的求死与自杀,尤为壮烈,令人动容。“要离叙事”中的要离之死亦然,关键在其何以必欲自杀以完结自己的人生,以填憾的方式而使之无憾,便是一死!《吕氏春秋》“要离之死”的情节叙事中,要离系以“不仁、不义、屈辱”而必以死为结,且要离在完成任务后,系返回吴国面见吴王之后才遂行自杀之举,这些都与《吴越春秋》中的“要离之死”叙事不同。在《吴越春秋》中,要离系尚未返吴即萌死意,而后投江、断手足、自刎。而《吴越春秋》中的“三必死”之因,则系“不仁、非义、非义”。今本《吴越春秋》(12)中的“要离叙事”,大段皆出自于《吕氏春秋》,两相对照其文便可知。其述云:

要离渡至江陵,愍然不行。从者曰:“君何不行?”要离曰:“杀吾妻子,以事吾君,非仁也。为新君而杀故君之子,非义也。重其死,不贵无义;今吾贪生弃行,非义也。夫人有三恶,以立于世,吾何面目以视天下之士?”言讫,遂投身于江,未绝,从者出之。要离曰:“吾宁能不死乎!”从者曰:“君且勿死,以俟爵禄。”要离乃自断手足,伏剑而死。(13)

瞿中溶所言《吕氏春秋》之“为故主杀新主”之文,在《吴越春秋》中则作“为新君而杀故君之子”。两句虽小异,然其意却大有不同:“为故主杀新主”,表示“王庆忌”系“要离”之“新主”;“为新君而杀故君之子”,表示“庆忌”非“君”也。显然《吴越春秋》之书写者并未视“庆忌”为“君”,是故在其文述中,只有“两君”:新君与故君,新君为吴王阖庐、故君为吴王僚,而庆忌只能为“公子”、“王子”,故称“故君之子”。显然,《吕氏春秋》与《吴越春秋》的作者对“庆忌”的身份有不同的认定。在《吴越春秋》中,凡是提到庆忌之处,不是直书“庆忌”,便是以“王子”或“公子”而称之。

此外,《吴越春秋》之“要离叙事”中,值得注意之处,是在要离之出场中,增加了“伍子胥荐要离”一段情节,“伍子胥荐要离”的情节是重要的,这也表明了《吴越春秋》叙事者对于“要离”角色的如何出场有其注意。因之,伍子胥向吴王阖庐推荐要离以解阖庐的“庆忌之忧”,便成了伍子胥“臣不忠无行,而与大王图王僚于私室之中”的再一章:荐要离而刺庆忌。《吴越春秋》述云:

(阖庐)二年,吴王前既杀王僚,又忧庆忌之在邻国,恐合诸侯来伐。问子胥曰:“昔专诸之事于寡人厚矣。今闻公子庆忌有计于诸侯,吾食不甘味,卧不安席,以付于子。”……子胥曰:“其细人之谋事,而有万人之力也。”王曰:“其为何谁?子以言之。”子胥曰:“姓要,名离。……”……吴王曰:“愿承宴而待焉。”……子胥乃见要离,曰:“吴王闻子高义,惟一临之。”乃与子胥见吴王。(14)

“乃与子胥见吴王”,显示子胥献计荐人之任务已成,接下来便是要离作为一位身负吴王使命者,能否完成任务与如何完成任务了。叙事者在此加入了子胥荐要离的情节,系他书所未见。详阅其文,亦非无可能之事,盖伍子胥避难于吴,阖庐从公子光到吴王,全赖其献谋与筹划,大事乃成,尤其是专诸刺王僚一段,从“刺客”角度而言,自是使“公子光之敌”死亡的关键人物。由此,昔日仇家之子“公子庆忌”既然令吴王食不甘味,而更与伍子胥筹谋商议其续篇,纵然史实无此实事,然而就叙事者之铺陈要离出场的发展情节而言,在叙事结构与故事发展性上,亦无不合理之处。

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一共收录了五位历史人物:曹沫、专诸、聂政、豫让、荆轲,以此作为列传书写的典型之构成,此种典型,在司马迁的笔下系赋予“刺客”的标题,而作为复数出场的刺客人物们——包括“要离”的“不在”刺客世界中,显然已是司马迁经过考虑而选人入传的结果。

在司马迁的身后,汉人对“刺客世界”的型构其实并未终止。在刘向的《说苑》中,便出现了将此五位刺客义士打散后重编的思维与叙事新编,将司马迁已型塑为“刺客”类型的角色专诸、聂政置入于新的标题《奉使》篇之下,并且加入了新的历史人物——要离。

东汉末桓灵间今山东嘉祥县武梁祠画像石的人物刻绘,其中属于“刺客”群组的共有六位,分为二组,三人一组:前三位为曹沫、专诸、荆轲,刻绘于武梁祠西壁;后三位则为要离、豫让、聂政,刻绘于武梁祠的东壁。六位刺客中的五位,皆是出于司马迁笔下的《史记·刺客列传》,唯独“要离”司马迁未收。武梁祠主生前对于此六位历史人物绘壁东、西的考虑,我们有理由相信是来自于司马迁的《刺客列传》,认为人间世界当有此一等人物的典型,但是对于何以司马迁所摒而未收编的“要离”——一位本属刺客世界之外的人物,却被武梁祠主在塑造人间的刺客世界时纳入,成为司马迁的“刺客外传”,同时也是武梁祠“刺客世界”中的第六位刺客人物?通过对刘向著作的考察,我们得以知晓,在司马迁的身后,汉人对于“刺客列传”仍有其续编式的思维与重新编写的聚焦,刘向在《说苑》中重编“奉使”类型与重编司马迁所型构的“刺客世界”,便是最好的说明。在《奉使》篇中,刘向系透过唐且,道出了专诸、要离、聂政三人均系置入本篇的范例叙事,而且刘向的叙事范例之文本来源,正是他自己所编录而又在史料来源上比《史记》为早的《战国策》之《魏策》,《魏策》中所载唐且之言中所转述的三位布衣之怒的人物,正是能以剑为“刺”而完成任务的专诸、聂政与要离。

逮于东汉末年的武梁祠主,在其生前所构思的武梁祠绘制世界中的六位“刺客人物”,显然便是这一脉络下的再思考。武梁祠所继承的仍然是司马迁的“刺客世界”,但是却将司马迁所摒于外的“要离”,纳入到“刺客世界”中,成为东、西壁可以两两相对的第六位“刺客”。

“要离”作为一位刺客,则归属于他的事件书写标题,便应当是“要离刺庆忌”,这便是清代瞿中溶在其书中为要离所下的标题。但是考察前司马迁时代的《战国策》、《吕氏春秋》诸书,以及后司马迁时代的《说苑》、《吴越春秋》诸书时,我们可以窥见一幅历史图像在其中浮现:已故吴王僚之子庆忌与新的吴王之间的复杂恩怨纠葛,因而诸书对此进行叙述时,便各有不同的视角、主轴与偏重:或以吴王阖庐、伍子胥的再行动为主而称之为“吴王欲杀庆忌”的事件,或以要离为主轴叙事而称之以“要离刺庆忌”。司马迁的排摒要离于其所型构的刺客世界之外,显然便与这样的思考有关。反之,武梁祠主将要离再度纳入刺客世界中,显然也是这样思考的反映。

“庆忌”作为武梁祠画像石中的主要角色,与要离一同占据了主要的画面,可知他与要离的地位在画面叙事上同等位阶,高出于只是用来作为陪衬的两名卫士。另外,对于“庆忌”的身份,究竟是流亡的王者“王庆忌”,还是只是“王子庆忌”?本文中则对武梁祠画像石的榜题、瞿中溶的考辨,以及诸家所叙事之文所呈现的称谓,作出解析。

要之,无论是“吴王欲杀庆忌”还是“要离刺庆忌”,在司马迁的《刺客列传》中所摒除在外未予收编的“要离”,以及在武梁祠画像石中再度出现时已是与曹沫、专诸、聂政、豫让、荆轲五人同列“刺客世界”的“第六位刺客”,显然已在从《史记》到武梁祠画壁的漫长时间里,经历了从“刺客之外”到“刺客之内”的角色转变历程,经历了重新被型塑的历程,存在于司马迁《史记》文本叙事与武梁祠画像叙事之间,当我们一旦深入时,所获所得乃是一篇极为丰富的阅读历程之呈现。

①其中的聂政,清代学者瞿中溶有不同的意见,经他考辨,认为石上之画像显示此一人物“跪而横筑于膝上,右手执小刀,外上出向秦王者,盖高渐离也”。因其有“筑”,是故“聂政”应当是“高渐离”,而“韩相侠累(韩傀)”则应当是“秦王”,但瞿中溶在其书卷目中仍题为《聂政刺韩傀》。参见瞿中溶:《汉武梁祠画像考》,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253页。刘承乾在《武梁祠画像考序》中也附和之,认为其说“精密”。参见刘承乾:《武梁祠画像考序》,瞿中溶:《汉武梁祠画像考》,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第10页。不论瞿中溶的考证是否正确,“聂政”与“高渐离”都是以“刺客”的人物类型而出现,且皆出自于司马迁笔下的《刺客列传》。

②这三个方面正好便是巫鸿设计在其书《武梁祠——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柳扬、岑河译,北京:三联书店,2006年)下编三个篇章的各章标题,显示巫鸿对武梁祠画像世界复原研究的推断,是以这三个方面来建立祠主武梁的设计理念。

③参见巫鸿:《武梁祠——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第161-231页。

④梁思成曾在《图像中国建筑史》中提及对费慰梅女士的感谢:“她是中国营造学社的成员,曾在中国作过广泛旅行,并参加过我的一次实地调查活动,我不仅要感谢她所做的武梁祠和朱鲔墓石室的复原工作,而且要感谢他对我的大力支持和鼓励,因而使得本书的编写工作能够大大加快。……她在上述职务中为加强中美两国之间的文化交流作出了极有价值的贡献。”参见梁思成著,费慰梅(Wilma Fairbank)编:《图像中国建筑史》,梁从诫译,香港:三联书店,2001年,“前言”第3页。

⑤巫鸿的研究是否能被视为“学术成果”,晚近曾在美国的汉学界引起风波,也促成了热烈的讨论与争议,其报导略可参见李零《学术“科索沃”——一场围绕巫鸿新作的讨论》的整理分析(http://www.aisixiang.com/data/21912.html)。这个“巫鸿学术现象”不仅针对巫鸿,同时也延伸到有关武梁祠画像石的真假议题,参见Recarving China's Past Art,Archaeology,and Architecture of the "Wu Family Shrine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Art Museum,2005.在这本论文集中,Cary Liu的"The 'Wu Family Shrine' as a Recarving of the Past","Reconfiguring the 'Wu Family Shrines':A Typological Study"及Michael Nylan的"'Addicted to Antiquity'(nigu):A Brief History of the 'Wu Family Shrines',150-1961 CE.",咸认为武梁祠画像是黄易等人对汉代的想象制作,而非真实的汉代遗物。到了2008年,普林斯顿大学又为这个引起轩然大波的议题举办了研讨会,会后论文集为Rethinking Recarving:Ideals,Practices,and Problems of the 'Wu Family Shrines' and Han China(书目内容请见http://bookwebpro.kinokuniya.co.jp/booksea.cgi?ISBN=0300137044).本论文集最后一部分是白谦慎与Michael Nylan对黄易是否假造武梁祠的辩论。巫鸿本人并未参与这场真假之辩,不过他的清代先行者黄易被认为是“制作汉代想象”,以及武梁祠、武氏祠被称作“被人想象出来的制作”,显然却是因为他的研究在美国汉学界激起讨论之故。

⑥参见朱浩毅:《汉莽诸子与太史公书》,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研究所1990年硕士论文,2005年。

⑦参见刘向著,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16-142页。

⑧瞿中溶(1769-1844)对于武梁祠画像的研究与考证,仍是目前有关历史部分最具分量的著作,瞿氏在《考四》中所给予的卷目标题,系“要离刺庆忌”。其有关“要离刺庆忌”的考述,参见瞿中溶:《汉武梁祠画像考》,第239-248页。有关武梁祠研究的历史回顾,则可参见巫鸿:《武梁祠: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第49-90页。

⑨有关武梁祠画像石“榜题”的研究,可参见巫鸿:《榜题、图像志、文本》,《武梁祠——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第253-336页;邢义田:《汉代画像内容与榜题的关系》,《故宫文物月刊》第14卷第5期,台北:1996年,第70-83页。巫鸿对于榜题为“王庆忌”与“要离”的画像石,在其所自题的“画面4”中所署之标题,仍为“要离刺庆忌”,他主要是以《吕氏春秋》、《吴越春秋》作为“要离叙事”的参考原型。对于已有“榜题”为“曹子劫桓”的画像石,巫鸿中译本的书中系题为“画面1:曹沫劫持齐桓公”。巫鸿:《榜题、图像志、文本》,《武梁祠——中国古代画像艺术的思想性》,第325-327、319页。“劫持”一词太过白话也过于现代,应系翻译所致。瞿中溶的《汉武梁祠画像考》之卷目,则系题为“曹子劫齐桓公”。见瞿中溶:《汉武梁祠画像考》,第15页。

⑩瞿中溶:《汉武梁祠画像考》,第246-247页。

(11)瞿中溶:《汉武梁祠画像考》,第247页。

(12)今本《吴越春秋》的作者与成书年代,目前学界仍有不同结论,一些学者认为是成书于东汉早期,有些学者则认为是在东汉晚期,亦有学者认为应当是在六朝之时。依据今人周生春的观点,以为现今流传的《吴越春秋》十卷本,系源于唐时皇甫遵合东汉时代赵晔、杨方二书增补删削、重新编写后的本子;原为钞本,宋以后始有刻本,后世所传皆系出自于元代徐天佑考订的大德本系统。参见周生春:《吴越春秋辑校汇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绪论”第1-11页。若是,则经过增删润改的今本《吴越春秋》,其成书年代便在武梁祠刺客画像之后了。

(13)周生春:《吴越春秋辑校汇考》,第50-51页。

(14)周生春:《吴越春秋辑校汇考》,第46-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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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刺客叙事的变迁_刺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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