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全民阅读”走向“全民低俗”,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全民论文,低俗论文,走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民阅读”作为一个念兹在兹的口号,正在中国大陆社会各阶层产生着影响,近年来在台湾地区也有提及。譬如有台湾学者指出,要以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来带动全民阅读,进而提升台湾地区的竞争力。
平心而论,“全民阅读”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对文化与知识的传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中国出版产业化的发展也发挥了助推意义。近些年来,一大批好书、佳作在“全民阅读”助力下获得了出版、推广的机会,社区图书馆、乡镇图书室、全国文化设施示范区等一批基础文化建设也大获成效,为提高全民素质、传承民族文化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但是,经济学家米塞斯(Ludwigvon Mises)曾有一个理论:在一个消费水平不高的社会群体中,如果过度地依赖大众群选,那么自然会诱导生产者顺应消费需要,生产出档次较低但产量较高的批量产品,这对于生产者与流通者来说,都意味着潜藏有灭顶之灾。这一理论用来反思“全民阅读”语境下的中国图书出版业,显然有着非常重要的警示意义。
因此,我们也必须要直面“全民阅读”语境下的问题与困境,使其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趋利避害,将其积极意义最大化。
出版者的责任
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白一个前提:全民阅读是一种理念,而不是一种具体的方法论,如果将其作为方法论来对待,就很容易沦为“全民低俗”。
据最近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中国目前有13亿多人口,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士仅为8.7%。在这样一个平均学历较低,“地摊文学”层出不穷,网络资讯泛滥成灾的社会里,“全民阅读”很容易被曲解、误读成为具体的方法论,进而使得大家都关注于“畅销书”“排行榜”,导致“全民共读一本书”。
近十余年来,随着图书出版业产业化进程的深化,图书的出版者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开始在“全民阅读”上下工夫,即对“大众阅读”的追捧。文艺接受美学有一个基本原理,在不分众的人群中,一次成功的信息传播必须要以知识结构最底层的受众为标准。简而言之,产业化的文学、影视产品在“全民阅读”的口号下,很容易迎合低俗、浅陋的受众需求。
笔者曾对全国十余家大型城市的公共图书馆阅读状况做过长期系统性的调研,除“借阅门槛高”的首都图书馆外,在上海、深圳、重庆等地的图书馆,前十名多为《公子无耻》《殿上欢》《王牌宠妃》与《养女成妃》这样的读本所占据,鲁迅、莫言与普鲁斯特等文学名家,不是偏于榜单的末位,就是名落孙山、不见踪影。如果这是“全民阅读”的结果,那么我们完全没有理由不去反思这个结果究竟算不算“恶果”。
有声音认为,文学也好,以其为载体改编的影视剧也罢,本质就是一种“大众阅读”式的消遣、娱乐。读完看完之后,一笑了之,其实没有哪本具体的书真的适合“全民”来阅读。如果非要找出一本,那就必须是最低端、最容易让大多数人接受的作品。那么,一些有着较高层次追求的读者,在电视机面前、在书店里,自然沦为“被低俗”的对象。
出版者的责任是提升大众的阅读旨趣,而非盲目迎合“大众阅读”的底线,这样对于文化本身来讲是致命伤害,对于自身来说是故步自封。用赵毅衡的话讲就是“往下笨”。出版者不断消磨自身的社会责任,降低文学生产的旨趣,“全民阅读”若是走向“全民低俗”,势必违背了“全民阅读”这一审美活动的初衷。
对新媒体的合理运用
在防止“全民阅读”在走向“全民低俗”的进程中,我们不能忽视新媒体的力量。
今日中国早已进入互联网传播的影像时代,真正“读书”者日益减少,实体书店岌岌可危,台湾地区已经开始师法德国、日本,探寻按需出版(BOD)模式,试图大幅度提高数字出版与纸质印刷的效率,使电子书与纸质书并轨。试想,在这个阅读载体不断改变的语境下,新媒体所扮演的角色怎能忽视?
科技在发展,资讯在爆炸,可以这样讲,这是科技对文学、出版干预最密切的时代,每一次通讯电子技术的更新换代,都会给文学生产、出版体制带来不小的地震。笔者曾戏言,当下的文学传播场域,早已进入了“板块活跃期”。“全民阅读”的载体不断在改变,这迫使出版者、写作者必须要思考:为了避免走向“全民低俗”,出版者、写作者究竟应该给受众提供什么样的读物?
是不是将手机阅读做大、做强了就意味着服务了“全民阅读”?以手机阅读为核心,网络小说、影视剧、微博文学不断丰富着当代中国出版界的内涵,文本的存在表现形式不断为技术所改变。但这并不意味着“全民阅读”获得了发展,毕竟“全民阅读”在今后的发展中,更应看重对大众阅读素养的培养、对全社会阅读质量的提高,而不仅是对阅读者数量与出版传播技术的追逐。
出版技术有助于带动传媒业的深入发展,这已为学界、业界所共同公认,但与此同时,它也会直接地给人文生产的出版业带来各种困惑与问题,这一问题在当下中国出版业已经凸现出来。笔者曾对手机阅读做过专门统计,由于手机阅读的主体是平均学历不高的中学生或外来务工人员,但他们却是一个庞大的手机阅读市场消费群。因此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手机阅读平台上,若是按照“阅读量”分类排序的话,排在前几位的总是穿越、宫斗、盗墓等阅读品格不高、人文情怀缺失的作品,若是由这些作品引领“全民阅读”之风的话,那么“全民阅读”沦为“全民低俗”亦不远了。
在20世纪初,以本雅明、阿杜诺与霍克海默为代表的现代哲学家,开始集中反思工业文明所带来的问题,尤其着重于工业文明与通俗文化对于人文精神的共同伤害。但时至今日,中国学界对于新的传媒技术对于文学、文化与人文精神负面影响的反思却依然十分不够。因此,出版者对于新媒体的利用、开发,理应要有所把握,而不是一拥而上的跟风。
但事实上,近年来各大出版商纷纷对“手机阅读”报以极大的期待与兴趣。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底,设立“手机阅读分社(编辑部)”的出版社已经超过了30家,至于与其他通讯公司合作“手机阅读”的出版社更是不计其数。在一个全新的阅读习惯尚未建立起来的时代,这样跟风而上的“全民手机阅读潮”是否真的有益于出版业的繁荣与读者精神生活质量的提高,很难说。
因此,“手机阅读”并不等于“全民阅读”,也不意味着可以为“全民阅读”提供绝对积极的帮助。相反,如果对于新媒体运用不够、使用不到位,在一个阅读水平不高的受众群里,很容易沦为“全民低俗”的催化剂。因此,对新媒体的反思与合理运用,是推动“全民阅读”的关键所在。
解决问题的可能
“全民阅读”是一个全球性的概念,譬如德国是采取“朗读会”这一社团组织来凝聚热爱读书的社会同仁,而法国则是依靠《读书》杂志等刊物,来向全社会推荐“新精神、新风格”的好书,而美国联邦政府则自1995年就陆续推出“挑战美国阅读”、“卓越阅读方案”与“阅读高峰会”等措施,来提高美国国民阅读率。
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出版制度建立较早、传媒科技发展水平较高,相关问题也较早暴露并获得了有效的解决。因此,这些国家的经验完全可供今后中国的出版者、作者与发行者以及出版管理者借鉴。因此,笔者认为,如下两点可以为一些具体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
首先,出版者急需转变思维,树立知识推手的社会责任意识,及时认清国内的阅读状况,促使“全民阅读”成为一种促使社会良性发展的生活习惯。
之于当代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图书阅读并非是获取知识的唯一途径,而且也并非每个人都有时间定时、定量阅读。笔者曾经对中国社会各阶层人士做过不同程度的阅读调查,真正有固定集中时间阅读的,只有离退休干部。无论是大学生、媒体从业者、公务员还是企业从业人员,其实每天都没有固定、集中的阅读时间,上述几种看似“有钱有闲”的工种,一年下来,平均每天阅读时间尚不足半个小时,很难说这与目前国内图书市场流于低俗、缺乏好书无关。因此,使“阅读”成为一种生活习惯,则势必要让“少数人先富起来”,通过对一部分中等层次水准读者的培育,使其具备提升社会整体阅读层次的能力才是当务之急。
德国的“朗读会”就是一个很好的范例。在德国,有大大小小不同的“朗读会”千百个,每一个朗读会的人员素质、读书偏好都不尽相同。根据笔者先前对德国出版业的研究得知,德国政府、出版商均对其中部分中等阅读能力的“朗读会”采取赞助、扶持的政策,有些水平较低的读者虽注册于较底层的“朗读会”,但随着其阅读水平的提高,会在政府、出版商的鼓励下,参加更高层次“朗读会”的活动。
其次,出版者与写作者应理性看待新媒体,技术对于文化是双刀剑,一方面,它能够提升文化的传播速度、扩大文化的受众群体,另一方面,它会异化文化自身的人文价值,使文化成为技术的附庸。
传媒技术一日千里,文学的发展却是一个循序往复的过程。人类读书有了几千年的历史,而手机的历史尚不足二十年。说到底,阅读的本质是一种对于心灵的自我反省与人类本性的精神回归,而不完全是知识的获得。毕竟,前者无法通过手机、电脑与电视来获得。我更愿意于认同“全民阅读”乃是要求当代人在快节奏的忙碌之余,拿出一点时间,用最传统的方式来平衡压力、涤化心灵。
在美国,“卓越阅读方案”就是基于对当代人心理问题与生活困境所提出的一个方案,其中有一个活动主旨就是,政府与出版商联合推出具备心理调适功能的著作,然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研读。譬如前些年曾专门为航空从业人员与警察提供了一个“阅读计划”,作为该方案的子方案,这种有目的、有针对性并能取得预期效果的阅读,是一种“全民阅读”的较优方案,显然值得中国借鉴。
当然,西方的“全民阅读”乃是基于西方的文化特征与社会现状所决定,照搬目前欧美“全民阅读”的经验显然无法满足中国出版业当下的需求与利于问题的解决,但是我们可以有效地借鉴成熟出版体制下的经验,进而使我们在推行“全民阅读”的进程中做到防微杜渐,趋利避害。
这一切正如鲍德利亚尔(Jean Baudrillard)所说,在这个浮躁、迅捷的时代中,人们生活在技术中心主义里,许多东西可以通过技术来实现,但近似于仪式活动的阅读却不能。因此,出版者与写作者必须要明白一个道理:用经济学的视角看,他们所生产出来的东西,不一定非要都拿到新媒体上去赚取点击率、下载率与收视率,但是一定能够让接受者可以享受整个消费的过程。出版者与作家都应该以传教士悲天悯人的心态,来善待自己手上的每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