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道德支持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论文,道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行道德支持研究的意义不在于将道德理想代替现实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在于将道德的原理与规范直接作用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而在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以某种道德观为根本理念,在于道德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引导,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原则合理与否、卓有成效与否的道德批判。唯有明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道德的正确关系,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做出合理定位,把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真谛及其现实性内容。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价值基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民众对党的执政能力的接受和认可并非靠执政者单向的强力威胁就能达到,也非简单的利益诱导而能达成,而在于民众对党的执政能力的广泛的心理支持和拥戴,从而自觉地服从统治。也就是说,党的执政能力正当性与合理性的最终决定因素在于民众对执政者制定和实施政策法规的接受和认可的程度。然而民众何以支持和拥戴某一特定执政能力呢?就是看这种执政能力是否能关注民生,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可以从人民至上与授权、执政合法性与党的执政能力之间的关系理解中得到论证。
(一)党的执政能力的根本表现:恪守人民至上及授权
执政党执政能力的强弱关系到执政党的兴衰存亡,关系到能否保持执政地位。任何现代政党都宣称自己信奉人民至上并由人民授权。但在政党执政实践中,有的政党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从而能长久保持其执政地位;有的政党却受到人民群众的唾弃和反对,从而丢失政权。究其原因,在于有的政党口头上标榜人民至上及授权却行动背离,有的却以实际行动履行了自己的人民至上及授权宣言。因此,能否恪守人民至上与授权是衡量执政党执政能力高低的根本标准。
(二)提高执政能力与巩固执政合法性基础的内在一致:扩充群众认同
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由三大要素或三大资源构成,即党的先进性资源、宪法和法律资源以及群众认同资源。群众认同资源是党的合法性资源中的基础性资源。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除了有党的先进性资源和宪法法律资源起作用外,还必须有群众认同资源发挥作用。群众认同本身就包含着对党的先进性的认同和对宪法和法律授权的认同。但是宪法和法律不能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一劳永逸,万世一统,要想巩固党的执政需要继续取得群众的不断的新的认同。这种新的认同包括价值认同、制度认同和政绩认同等。所谓价值认同就是民众对于执政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予以认同,这意味着执政党赢得了合法性的思想基础。当一个执政党的价值观念被民众抛弃的时候,合法性危机也就产生了。所谓制度认同,一方面是指民众对现成社会制度的接受,另一方面是指政治主体对权力的获得和行使符合制度的规范。如果一个社会制度不为该国的民众所认同,而政党又在这一社会制度中运作,那么政党本身就缺乏合法性基础。所谓政绩认同,是指民众对执政党的所作所为所获取的绩效持肯定和推崇的态度。从政治实践的过程来看,获得了权力认同的执政党不一定具有很强的合法性,只有当权力与政绩结合起来,才能得到人民的广泛认同。在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宪法和法律制度还不完备,所以政绩对于执政党的合法性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在价值认同、制度认同和政绩认同三者关系中,政绩认同是关键,没有政绩,即使价值体系再先进、政治制度再科学也无济于事。而要获得政绩,执政党必须有较高的执政能力,尤其是必须具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以及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道德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理念。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50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指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这清楚地表明共产党人的利益是始终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唯一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只有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掌握社会公共权力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才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运用这种权力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也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认同。
同时,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道德的核心原则。执政道德的核心问题是为谁服务的问题。具体说来,就是执政权力主体运用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即运用职权为自己和小集团的利益服务还是为人民利益服务的问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道德的核心原则,这主要基于以下认识。第一,这是由执政主体权力的来源决定的。从执政主体权力来源来看,党的执政权力来源于人民,这就决定了执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第二,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性质和无产阶级革命任务所决定的。作为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第三,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性质决定的。从我国政权性质来看,执政者必须执政为民。马克思指出:“旧政府权力的纯粹压迫机关应该废除,而旧政府权力的合理职能应该从妄图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那里夺取过来,交给社会的负责的公仆。”因此,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就不能在调配有限的社会资源及实施公共生活管理时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公共行政时应始终牢记并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道德理念,不断加强自己的道德建设。
从另一方面讲,只有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才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过硬的执政本领,代表和实现人民的利益都只能是一句空话。换言之,执政能力的提高是实现人民利益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过硬的执政本领,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就很难实现。
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道德属性:民主与科学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性应取决于内在的道德价值,即能否符合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创造凝聚社会成员的价值目标与政治范式;能否尊重人民群众的真实意愿,充分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侵犯,并在实践中不断实现人民的权利。党执政的实质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执政的方式是最大限度地靠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现在党中央带领全国人民依法治国,把全面实现当家作主作为执政宗旨,这就是把现代文明、发扬民主、依法办事与党的执政方式有机统一起来了;同时也把政治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同党的执政方式直接结合起来,从而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道德属性还在于其科学性。所谓科学性,就是党要按照科学的思想、理念和科学的制度、方法来执政,进一步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在更加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
科学执政的关键在推进决策科学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要“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集中民智,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有组织地广泛联系专家学者,建立多种形式的决策咨询机制和信息支持系统”。这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提供了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工作思路。
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目标的道德特征:公平
公平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毛泽东曾指出,公平与社会主义具有本质的联系,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使极端贫苦农民摆脱贫困、丰衣足食的愿望成为现实。在社会主义新时期,邓小平指出: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及一切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制度的本质区别,就是从根本上消灭了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不合理制度,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为社会公平的实现提供了可能和条件。
首先,社会主义公平肯定公民基本权利的平等享有。公民基本权利平等享有的内涵是什么?萨托利认为:“平等的历史进步可以分为四类或四种形式:(1)法律——政治平等;(2)社会平等;(3)机会平等;(4)经济平等。”具体的平等问题可以归结为三大平等:政治平等、经济平等、机会平等。
其次,社会主义公平应当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真实统一。权利与义务的真实统一不仅是物质、经济的分配公正,还有政治公正、法律公正、文化公正等。在政治公正上,要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完善公务员制度,进行政府机构改革,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公民的政治决策权和参政议政的权利等。在法律公正上,确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力求做到立法公正、程序公正、执法公正。在文化公正上,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完善各项文化事业,对不同文化教育及交流做到宽容和公正对待。
最后,社会主义公平要求实现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当今与我国建设现代化市场经济相符的分配合理原则,应该包括起点的机会平等原则、过程的公平对待原则和结果的合理补偿原则。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目标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道德特征就在于追求这样一种公平。
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载体的道德取向:塑造良好政府形象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载体的价值取向是要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因为在进行权利和义务的合理分配、维护公平的政治生活秩序、创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环境中,政府是最直接的力量。尤其在一个社会急剧变革的时代,政府更是不可或缺的力量。党和政府在领导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政治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等方面表现出突出的治国能力。正是这种能力,确立起了党和政府的崇高威望,赢得人民的忠诚与信任。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过程中,政府形象是“晴雨表”,是显示器,其成效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就看政府是否具有良好形象,政府是否是一个清正廉洁、诚信服务、责任高效、公开公正的政府。
廉洁从政是对政府机关及公务员的基本要求。保持廉洁从政的基本途径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各级政府机关应当继续进行廉洁从政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特别是政府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并对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
政府的诚信不仅表现在对法律的尊重和维护上,也表现在对社会公众的承诺及日常工作中对职业道德规范的遵守上,更落实在杜绝与惩治违法失职、官僚主义、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现象的行为上。
在公共行政时,政府应秉持责任理念,承担社会责任,调节市场自身难以克服的经济波动,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公共产品、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不公问题,通过税收、济贫、社会保险、向失业者提供培训等方式缓解社会财富的不公平状态,保护市场竞争中的弱者,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政府的高效应体现于建设简化工作程序,缩短行政流程的政府管理机制;坚持“宁可数量少些,但要质量高些”的精干、效能的国家机关设置原则;努力保持政府决策具有对社会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保持灵敏高效的应对机制及有效解决社会发展中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等方面。
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道德支持得以实现的途径
第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道德支持得以实现的价值导向。首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揭示了党执政规律的科学内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对执政规律的探讨建立在科学揭示中国共产党本质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对党执政的思想灵魂的科学把握上,建立在对党执政实践标准的正确界定和准确把握上,从而真正揭示了党执政规律的科学内涵。其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阐明了党长久保持执政地位的基本依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保持长久执政地位的重大方略,揭示了党长久保持执政地位的道义支持和法理依据,为党长期执政寻来了有效的执政资源。因而,可以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阐明了党长久保持执政地位的基本依据。再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党执政的根本道德。“三个代表”思想不仅指出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思想、作风和行为要接受的要求,而且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某一历史阶段重大决议、决策也应接受这一根本执政道德的要求。不仅包含了执政党道德的自律性,也指出执政党道德的他律性。从更深层意义上讲,“三个代表”作为一个完整的科学的理论体系,体现着党执政对真、善、美人类理想境界全部价值目标的追求,是真、善、美的综合统一。
第二,公共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道德支持得以实现的制度保障。权力监督与权力制约二者都是以现代民主为基础,以现代法治为依托,围绕着权力的正常行使而设置的体制、制度和所进行的活动,都是对权力正常运行的肯定和保护,都是对权力偏离正轨的防范和矫正。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权力双重性作用规律的结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权力的对立面——责任和公民权利作用的必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现代民主之必需。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现代法治的必需。应主要抓好三种机制的完善和创新:党内监督制约机制;人民民主监督制约机制;依法监督制约权力的机制。
第三,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道德支持得以实现的群众基础。在我国,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和政府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按计划、分步骤为公民参与政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供条件,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广度、深度和效率。我国公民的有序的政治参与具有如下特征:党的领导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基本前提;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前提要求是政府具有能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必须是建立在制度化基础上的依法参与,法治化的政治参与;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就是程序化政治参与,按程序参与而不是按领导者的意图进入政治过程是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基本要求;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应该是与我国社会历史条件相容的渐进式、引导式、理性的政治参与。
第四,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道德支持得以实现的关键。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个人修养,是加强执政党道德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执政党道德建设,巩固执政党地位的客观需要;是加强执政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执政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领导作用的有力保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这一重大而深刻的变动时期。在执政党道德建设方面,出现了种种反常现象:“主仆”关系颠倒;“权利”关系错位;全局与局部关系倒置;“知行关系”错位。正是由于在新形势下社会上仍然存在着大量的形形色色污浊的东西,因此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显得尤为迫切。一是必须注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修养;二是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必须通过内省和慎独的方法进行道德修养。正如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所言,达到这样一种境界,即是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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