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经济体制与资本动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泰国论文,经济体制论文,动员论文,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泰国的经济体制及其变化,决定生产要素尤其是资本的动员,从而影响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本文拟从所有制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方面分析泰国经济体制发展对资本动员的作用以及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等问题。
一 土地关系及其改革
可以说,土地制度是经济体制的根基。泰国为发展经济得向长达数世纪的封建等级分封土地制度开战。1851年,泰国开始了长达60年的却克里改革。 泰王下令取消沿袭几百年的大米出口禁令, 减免田税; 1867年开始发放土地证,采取多种策略促成土地私有化。发放土地证的工作直至1909年才结束,它标志着近代泰国土地私有制度的确立,与此同时,封建徭役和奴隶制度也被逐步废除。却克里改革使王室和贵族的领地转为私产,形成了以王室为首的资产阶级化(但资产阶级化的程度很低,速度很慢)的土地贵族阶级。他们把大部分的土地出租给农民耕作,并将土地收入的大部分投资于土地的经营上,而不是投资于其他产业特别是工业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泰国现代化和资本主义工业化的进程。不过,却克里改革为泰国农业商品经济的长期繁荣创造了国内条件,而泰国农业商品经济的长期繁荣,则把泰国从封建社会推入农业资本主义社会,并使泰国在农业经济充分发展的基础上,从20世纪50年代起走上工业化和经济快速发展之路。
到了现代,泰国农村土地渐趋紧张,租佃关系不断扩大,土地集中逐步加强,而且大部分最好的土地都属于曼谷大地主所有。许多自耕农分化成佃农。佃农租种地主的土地,需要缴纳很高的地租。泰国政府针对这种状况,不断进行了土地改革。1975年1月, 泰国政府制定了《土地改革法》,规定每户可以保有土地50莱作为自己耕作之用,经营农场、牧场者可保有土地100莱,余者政府有权按公价收购, 然后分配给没有耕地的农民;拟以650万莱的耕地, 按分期付款租买的方法分配给无地的农民,每户25莱,其中5莱种树,让他们在20年的租期中, 获得土地所有权。还规定,农民分配得到的土地,不得转让给非农民;地契中明文规定, 转移给子女, 子女应从事农业。 但是, 该法律的实施因1976年的政变而被限于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进行,实际完成的土改面积为62.21万莱,与所计划的481.27万莱相距甚远。
1977年5 月, 泰国政府宣布第一次发行土地改革债券, 筹集了从2970名地主手中购买土地所需的1亿铢资金, 显示了政府仍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姿态。80年代又不同程度地提出新的田租条例、租佃方案等,但是,泰国的土地改革总体上看效果并不理想。 迅速增长的人口, 加上1970年以后可供新开垦的土地已所剩无几,使泰国丧失了可耕地外延扩大的余地;而农村原有的耕地按照泰国传统的遗产继承制度不断地平均分给子女,耕地不断细分化,拥有细小耕地的农户在农户总数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农民光靠在自己所拥有或所经营的田地里收获的粮食已经很难维持生活,因而负债逐渐增多,无力还债者只好卖掉土地,分化为佃耕农。随着租佃关系的迅速扩大和土地的过度集中,地租也日益提高。高地租使农民无力改良土壤和改善耕作条件,农产量难以提高,也使农民负债非常普遍,贫困化现象严重,极大地限制了国内市场的扩大。
泰国现代土地改革进行得并不彻底。不过,泰国农村的生产关系总体上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农业和农民都受到资本的支配,农业生产活动中较多地使用雇佣劳动力,农村商品市场较为发达。虽然与日本、台湾和韩国等国家或地区相比,泰国的土地改革及其对工业化的作用在层次上要低一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资本的动员度。但是从根本上说,泰国的土地改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也使农业特别是出口经济作物的资本主义经营有了较大发展。农业特别是外向型农业的较快发展,为政府提供了大量的农业收入,并通过政府为支持工业和推进工业化提供了相当数量的资本,对工业化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 国有经济及其私有化
19世纪末20世纪初朱拉隆功时代,泰国就兴办了一些国营企业,如铁路、邮电和水利等公用事业。1932年后又陆续建立了一批以贸易和交通运输为主的国营企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营经济一度迅速壮大。1947—1957年是泰国国营企业的“黄金时代”。尤其是1954—1957年期间,披汶政府实施以发展国家资本为主的进口替代工业政策,由政府直接投资兴办了大批国营工业企业,数目达100多家。 当时泰国政府之所以大办国营企业,主要是因为在战后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迫切希望发展独立的民族经济,同时泰国还为了减少对国际市场的依赖,解决外汇危机,发展进口替代工业,又由于对华人经济等私人资本采取各种限制和排挤的政策,挫伤了私人资本的积极性,因此,国营企业得以大量建立。
国营企业在初期起过私人企业所不能替代的工业化“火车头”和抵制外资经济兼并的作用,它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奠定了工业化的基础,在泰国经济发展中起了极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国营企业大都由军政官员加以控制和经营,成为泰国官僚积累资本的温床。国营企业大都经营效率极低,连年亏损。1957年有68%的国营企业出现亏损,当年政府补贴420万铢,使政府财政负担严重。
1957年,沙立政府全面采用世界银行提出的“在采取自由经济体制的前提下发展民族经济”的建议,实行以民间私人经济为主的自由经济体制。以后泰国的历届政府均采取这样的经济体制。在这种方针的指导下,根据国营企业的经营状况,泰国政府于50年代末起,逐步把一些国营企业转让或出租给民间经营,国营企业只保留经营公用事业企业(如铁路、自来水、邮电、电力等企业)和专卖企业(如烟、酒和彩票等企业)。尤其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全球性的私有化浪潮影响下,泰国制定了私有化计划。1983年起开始废除对亏损国有企业的财政补贴,此后开始对国企实行大范围的私有化。提出政府甚至不应完全控制基础设施。于是开放基础设施部门和出售部分国企,限定政府经济活动范围,使得国有经济在泰国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小。 70 年代初国营企业尚有100多家,70年代末国营企业只剩有76家〔1〕,1983年减少为69 家, 1990年进一步减少为61家〔2〕。据报道, 目前泰国欲将三大国企(泰国电力局、泰国电话局、泰国交通局)私有化〔3〕。 保留的国营企业一般是比重小、效率较高和作用较大的企业或者经过整顿具有提高经营水平的企业。
伴随80年代泰国经济发展方向和结构的调整,私有化更加受到政府的重视。在第六个经济发展计划(1986—1991年)中明确提出私有化目标。政府于1986年制定了如下政策:(1)为减少外债负担, 国营企业必须从国内筹措扩大投资的资金。可以由私有部门购买国营企业的股票。(2)国营企业的定价必须遵循成本加成原则,以减少政府补贴。 (3 )国营企业应通过与私有部门签订各种业务合同以鼓励私有部门的更多参与。政府还减少对国营企业的优惠,消除对竞争的限制。
尽管泰国多年来积极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但从根本上说,其私有化进展较为缓慢。这是由于私有化受到各种经济、社会和政治因素的掣肘,从而与英国等某些发达国家相比泰国的私有化显得实施不力。这些因素包括:(1)劳工的反对, 劳工担心私有化会给他们带来大量失业;(2)私人资本难于承接;(3)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官僚主义的惰性和僵化以及某些主管部门不愿实行私有化;(4)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
尽管泰国的私有化进程略显缓慢,但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私有化进程由于缺乏资本市场尤其是合法的资本市场、私营经济部门得以使用的信贷机构极其有限等原因而普遍受阻的情况下,泰国等东盟国家在培育金融体系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因此,泰国相对于东盟外的其他亚洲发展中国家以及拉美、非洲的许多国家而言,私有化仍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泰国的私有化对其社会经济发展尤其资本动员具有重要的意义。严格说来,“私有化”在80年代后因其实施形式而与过去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的“非国有化”不同。过去的“非国有化”将国有企业转化为大型私有企业,归少数人所有,使权力和财富更加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这似乎有悖于许多国家对于实现平等的承诺。而与此不同的是,80年代后的私有化,从实行这一政策的国家的实际情形来看,开始改变了很多人对待资产私有制度的态度和观念,因为实际上国营企业是被有意识地出售给了许许多多独立的股票持有者。私人所有权的这种扩散被许多人看成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认为它促进了“人民资本主义”。应该说,泰国的私有化扩大了社会的所有制基础和经济参与范围,促使更多的人感到整个经济体系与他们自己是利害攸关的。私有化使泰国政府能够减少财政赤字,因为它使政府减少对国营企业的大笔补贴。泰国的私有化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了资源有效配置,从而能在长时期内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和更多的个人机会。私有化导向更开放、更富有竞争性的经济,从而产生更高的个人收入和更稳定的就业。总之,泰国的私有化使社会更充分有效地利用经济资源,把原有国营企业所使用的资本和资源充分利用起来,避免更多的资源被国营企业所浪费。这样,就使得社会有效资本得以增加,并在此基础上更快地增殖。同时,私有化还促进了政府消除对市场的许多限制,完善了资本市场结构。这些都使泰国社会经济更快地增长。
也应当指出,泰国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并没有导致国有企业的消失。泰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改进国有企业管理,保证国有企业的适度比例。国有企业过去曾促进泰国资本主义发展,为工业化奠定了基础,为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正常进行提供了保障,当前也仍然在泰国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泰国政府在第八个五年计划(1997—2001年)中强调,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要相互合作,共同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
三 国内私人资本的发展
泰国早期的私人资本实际上主要是华人资本。19世纪下半叶,由于泰国向世界开放,华人资本面临与外国资本激烈竞争的危机,因而实行把原有商业资本投向内地发展生产事业的转变,并建立起独立的华人金融机构,进行多元化的资本经营,从而形成了“企业集团”即“华侨财阀”。
1932年泰国成为立宪国家。1938年,泰政府推行强烈的民族主义政策,从而采取压抑华人的政策,旨在促使华人资本同化,同时扶植泰人企业,以便建立自立的“由泰人支配的泰国经济”。这种政策促使不少华人加入泰国国籍,特别是促使许多华人资本采取了与泰人合资、合办的形式。华人主动与高级官僚合办企业,与官僚资本相结合。此间发展起许多作为“泰华财阀集团”核心的泰华合资银行,如盘谷银行、京华银行等,这些银行由华人实行“家族企业”式经营。
1957年沙立执政后,政府依靠引进外资和发展多样化产业来促进泰国经济的自立,采取了促使华侨资本在当地扎根以求得经济发展的和睦政策。因此,华人资本随后在泰国的产业多元化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更积极的作用。
实际上,华人资本一直是泰国国内资本的主体(当然,不能忽视泰国的贵族或大地主,他们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并经营制造业等)。据估计,目前泰国的商业及制造业投资90%的所有权在华商手中,50%的泰国银行金融业亦由泰国华裔所控制。据台湾侨务委员会编的1992年《华侨经济年鉴》,泰国现有的16家银行中华资登记的银行有11家。华裔银行资本达51亿美元,约占三分之二。其他行业也以华商企业居多。据该年鉴提供的资料推估,泰国华人资本总额当在1500亿美元以上〔4〕。
60年代以后,泰国政府采取自由经济政策,积极鼓励私人资本在经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政府的这一政策,导致了国内资本特别是国内民间资本的较快发展。与国营企业(国家资本)不同,私人资本成功地进行资本积累,其中相当一部分还与国际资本相结合(与外商合资办公司),推动了工业化和生产力的发展。国内资本(包括国有资本和私人资本)积累相对于外国资本积累具有日益增强的优势。国内资本实现了金融资本服务重点向工业的转变,使金融资本与工业资本实现了紧密的结合,国内资本不断增大。而在国内资本中私人资本占主体。私营企业在60年代和70年代的发展十分迅速。1956年新注册的公司有977家, 1981年新注册的公司增加为7693家〔5〕, 私人资本在进口替代工业阶段(1954—1971年)为战略目标的实现起到了重要作用。私人企业在制造业、建筑业、商业、旅游业等行业中占有绝对优势。私营部门的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0%以上。自80年代以来,在泰国私有化政策的促进下,私人资本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国营部门的某些股份被出售给私营企业。
泰国私人资本中既有一批大企业,又有大量的中小企业。大企业大多与军政部门和外国垄断资本有密切联系。特别是私人企业集团,它们在经济中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对经济和政治具有重要作用。以陈弼臣财团为例,该财团是泰国的最大私人企业,注册总资本173.4 亿铢(约合6.9亿美元),属下有130家企业。其核心企业是盘谷银行,该银行为东南亚最大的商业银行,1994年12月总资产达9035亿铢,职员2万多人, 共有356家分行,其中有15家国外分行,分布于美洲、欧洲、 亚洲各主要金融中心〔6〕。私人中小企业主要经营商业、 手工业和一些工厂企业,主要集中于劳动密集型和低技术部门,生产方式较为落后。泰国政府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来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并取得很好的效果。1984年,泰国中小企业在制造业部门企业总数中占34.4%,而家庭企业则占64%,中小企业和家庭企业的就业人数在制造业部门占总就业数的58.8%,其增加值在制造业增加值中约占47.4%〔7〕。
总的来看,自60年代以来,国内私人资本在泰国政府的鼓励下得到较快的发展,在泰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主体地位。与其他国家相比,泰国民间资本的动员度是较高的。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指出,1960—1982年,泰国国内投资总额在GNP中的比重为16—22%,明显高于美、 日的15%以下的水平〔8〕。
也应当指出,国内私人资本一直存在守旧的经营观念和组织形式,极不适应现代工业社会的要求。传统商业意识和传统家族经营方式(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离)制约了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延缓了资本集中化、生产机械化、管理科学化的进程。近些年来,这方面的情形虽有所改善,但仍需进一步克服上述局限性。
四 引进外国资本
非国有经济除包括上述国内私人资本(私营经济)这一主要部分外,还包括另一主要部分,即外国资本。
19世纪60年代,英国就在暹罗设立贸易公司,从事柚木和稻米的出口和消费品的进口。此后,英法两国还建立银行,丹麦也设立公司经营航运业等。20世纪初,英国等国相继给了几笔附加各种条件的贷款,同时也直接投资到工矿业和伐木业等。1938年,外国投资约为2.8亿铢, 其中英国资本居首位。二战后,泰国对美国资本实行优惠政策,美国在泰的投资迅速增加。1958年美国在泰直接投资达1800万美元,比战前增加5倍。
进入本世纪60年代后,泰国实行经过较大修改的新的奖励工业投资条例,以更优惠的条件鼓励外国投资,外国直接投资大幅度增长。尤其是日本在泰的投资迅速增加,超过美国而居首位。到1974年底日资占外国在泰投资总额的41.47%〔9〕。
外资的大量增加,尤其是日资如潮水般地涌进,使泰国人民对发展民族工业的可能性产生了怀疑,并激起了泰国经济民族主义的高涨。泰国政府为保护民族资本,于1972年制定了《外资企业管理法》和《外侨职业限制法》,并修订了《奖励投资法》,使外资政策从自由开放性变成有选择性和限制性,并力图使外资企业实现资本泰国化(与泰资合营,并逐步提高合营中的泰资比重)。此后在引进外资中,对股权、行业、国产化比例、解决就业等都有限制或要求。
不过,总体说来泰国一直采取鼓励外资的政策。泰国甚至过份夸大外国投资的作用,过份倚重和依赖外资。
从泰国外资的形式来看,直接投资主要以合资经营的形式出现,独资企业很少;外国贷款包括发展贷款和商业贷款。合资企业中有一种是承租国营企业或私人企业的形式,例如挽节炼油厂(国营企业)就因经营不善而于1965年被租给外国投资者(森美石油公司)经营。
1977年泰国修订了投资法,增加优惠,放宽限制。1983年颁布《促进投资法》,规定了外商的投资范围和鼓励性项目。1986年,为方便外商,提高办事效率,简化了投资手续。1990年起,进一步放宽对外资的限制。如1994年6月颁布鼓励20类工业的投资的规定,放宽政策, 允许这类企业建立在第二投资区,为期8年,以吸引高科技产业投资〔10 〕。1997年初,泰国进一步开放(对外资)13种行业〔11〕。
泰国的外国投资在80年代后期达到高潮。1985—1988年批准的外资项目1900个,投资额3547亿铢〔12〕。1988—1990年这3年中, 泰共批准外资金额300亿美元。在外来投资中, 日本是最大的投资国, 1988 —1990年占外国直接投资总数的40%,其次是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和美国〔13〕,具体说就是台湾、香港和美国。
进入90年代后,泰国的外国投资呈下降趋势。原因主要是经济过热,基础设施不足,劳动力成本不断提高,以及世界经济格局变化、经济一体化、中国和印支国家的竞争。不过,总的说来,泰国在90年代仍属于东南亚地区最具外资吸引力的国家之一。在泰国的注册总资本中,外资约占四分之一。
外国贷款在泰国实施的几个经济发展计划的资金中占很大的比重。在“第一个经济发展计划”总投资中占32.55%, 在“第二个经济发展计划”总投资中占25%,在“第三个经济发展计划”中占16%,在“第四个经济发展计划”中占12.8%。可见,外国贷款是泰国发展经济建设的重要资金之一。当然,它在总投资中的比例呈递减趋势,反映了国内资本的增长迅速。不过,外债规模也不断增大。1978年,泰国的长期外债为27亿美元,1989年则增至132亿美元〔14〕。1980 年外债总额为82.97亿美元,1994年增至609.91亿美元〔15〕。 泰国外债的结构以短期债务为主,风险程度较大。例如,泰国1997年5月底的外债总额为850亿美元,其中660亿美元为私营部门债务——大部分通过融资机构借贷, 期限只有366天或不足一年〔16〕。
泰国还吸引外商进行大量的股市投资。泰国股票市场在吸引外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外商直接投资于股市,1990 年为23.1 亿美元, 1991年为18.6亿美元,1994年与外国投资者的成交额占全部的20.3%〔17〕。
总的看来,泰国在80年代以前,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是外国贷款,在80年代以后,把利用外资形式的重点转向了引入外国私人直接投资。
外国资本的引进,对泰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起了重要作用。它填补了国内资本与经济发展所需资金之间的缺口,为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工业化的发展起了输血的作用。它还带入了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泰国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的提高。它是泰国制造业部门发展的动力,为泰国开辟了多项新产品的生产,促进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它还解决了大量劳动力的就业,为泰国造就了一批尽管数量有限但作用巨大的先进生产技术骨干和企业管理人才。最后,它还促进了泰国的出口贸易,为出口提供了不少渠道。
但是,外国资本的流入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包括债务负担、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依赖、环境污染等等。最近泰国之所以发生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固然有出口不振、经常项目赤字加剧、房地产和股市泡沫、外汇储备减少、银行风险债权过大、宏观经济政策失误以及国际金融投机者的炒作操纵等诸多原因,但外债过多特别是短期外债过多、外资流入减少和大量撤走也是其重要原因。
五 计划与市场
上文是就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及其对资本动员的作用所展开的分析。可以看到,泰国在60年代以前曾以国有资本为主导,60年代后则改以私人资本为主导,具体地说,就是以国内私人资本为主、国有资本和外国资本为辅。国内私人资本非常活跃,在社会总资本中占主体地位。这样的一种所有制结构的发展,使泰国的资本得到较充分的动员,从而促进了经济的长期快速增长。
但是,除了所有制结构及其变化对资本动员具有重大影响外,资源配置方式即计划与市场的关系状况也对资本的动员程度有关键的影响。也就是说,除了分析经济体制中的所有制结构的影响外,还要分析经济体制中的经济运行体制对资本动员的影响。
二战前泰国的产业结构很不健全,外国资本控制着重要的产业部门。战后,泰国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力图摆脱外国垄断资本的控制,大力发展民族经济。50年代中期,推行以国家资本为主导的进口替代战略,建设了许多基础设施,建立了许多新的产业部门,为工业化奠定了基础。从60年代起,大力推行市场经济,实行以市场机制为主、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经济运行体制。取消了国营企业在经济中的垄断地位,政府把投资局限于基础设施建设,并颁布了一系列鼓励私人投资的政策和条例,私人资本对工业的投资逐年增加。政府重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初步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70年代后,泰国的市场经济开始主动与国际市场接轨,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奉行“出口导向”战略,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泰国比较及时地抓住了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的机遇,充分利用国际市场,使工业制品和初级产品加工工业制品的生产和出口有了迅速的发展,并带动了70年代高速的经济增长。
80年代,泰国政府减少经济干预,实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鼓励私营企业的发展,同时还大量引进外资,扩大金融业的开放。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到1990年,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下降到14%,而工业则达到35%以上(其中制造业达21%),第三产业超过50%。
90年代,产业结构进一步改善,金融体制的改革步伐加快,金融业发展迅速,国内需求逐渐增长,进口继续攀升,经济继续快速增长,通货膨胀率较低。但是,劳动力成本上升,出口贸易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基础设施成为“瓶颈”,经常项目逆差扩大,外债增加,外资流出增多。
自60年代以来,泰国历届政府都十分重视发挥市场的作用,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例如,1980年泰政府制定的政策是:“拥护自由经济制度,消除一切垄断,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以无损于生产者和销售者为前提。政府将尽量避免干预或渗入各种业务,除非不得已时才插手。”泰国政府在充分重视市场的基础上制定经济计划和政策、措施,进行宏观调控,以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总的来说,泰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比较少,效果却比较好。泰国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包括:(1)调整所有制结构。(2)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各产业平衡发展。泰国政府采取使农业向多元化和综合型生产结构发展的措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使工农业协调发展。(3)控制市场价格水平。 采取法律手段控制物价,对违法者进行严厉处罚;掌握市场信息,抓好产品成本核算;稳定粮食供应;严格控制货币流通量;通过国际市场调节国内供求。
泰国宏观调控的手段除了税收、财政预算等之外,很重要的一个手段就是经济计划。泰国的经济计划不仅数量多,而且效果非常显著。自1961年起,到1996年已实施了7个经济发展计划, 目前正在实施第八个经济发展计划。除第一个计划为6年时间外,其余均为5年。执行的结果大多超过了计划目标,从而对泰国的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使泰国的市场经济实现了计划与市场的较好结合,从而具有充分的活力。
计划与市场的较好结合,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对资本动员也是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的。计划与市场较好结合使得各种资本各得其所,充分地利用良好的发展环境,较公平地开展竞争;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之间实现很好的对接;生产要素市场得到较快发展;对外贸易成为最有活力的部门,旅游业得到了发展。政府围绕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市场的独特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适当的干预。在这种既不是完全放任自由又不是过强干预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民间资本得到了最充分的动员和最有效的发展,国有资本也保持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全社会资本得到最大限度的动员,进而对泰国经济的长期快速增长起了相当大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泰国经济体制的发展过程,是一个逐步建立起国内私人资本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和能够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在这种体制发展的促进下,资本动员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得到增强,极大地带动了国民经济的长期快速增长,使整个经济充满生机与活力。泰国最近由金融危机引发了整个经济的震荡,发生了较大的困难。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出现当前的经济困难就否定泰国经济体制总体上的合理性和高效性。泰国经济在80年代初也曾遇到过困难,但经过调整很快又进入快速增长状态。因此说,泰国依靠其充满活力的经济体制是能够继续走上快速增长的道路的。
注释:
〔1〕王文良《泰国国营经济初析》,《东南亚》1986年第2期,第34—37页。
〔2〕〔7〕〔9〕〔12〕马加力主编《东南亚国家市场经济》, 时事出版社1995年版,第126、100、100、100页。
〔3〕〔11〕〔14〕〔16〕《东南亚南亚信息》1997年第7期第21页,第5期第7—8页,1996年第24期第21页,1997年第14期第9页。
〔4〕〔13 〕夏禹龙等《亚太地区经济合作与中国亚太经济战略》,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6—238,205页。
〔5〕吴志生主编《东南亚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68—69页。
〔6〕〔10〕〔17〕《世界经济年鉴(1995)》,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6—77页。
〔8〕田忠卿等《东盟:亚太新星系》,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3年版,第54页。
〔15〕《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1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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