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聊城大学,山东省聊城市,252000)
(2.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聊城市,252000)
[摘 要] 高等教育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阵地,承担着理论体系构建与完善和人才培养的重任。但是,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也存在与保护实践脱节的一些现象,将是今后高等教育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同时,高等教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还要妥善处理与其他保护力量如政府、新闻媒体、社会资金、行业协会的关系,努力实现保护合力的最大化。
[关键词] 高等教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 社会力量 角色
[作者简介] 张兆林(1980—),山东济宁人,硕士,聊城大学讲师,主要研究文化遗产保护;
束华娜(1979—),山东济宁,硕士,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高等教育和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 G6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3)12-0023-03
高等教育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工作中担当着理论构建和人才培养的重任。但是在现实保护工作中,还普遍存在对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认识不清,对其所承担的责任和发挥作用的方式认知不明了的现象,严重的影响了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发挥,影响了社会整体保护合力的形成,使得保护工作所急需的指导理论和人力资源在某种程度上处于一种缺位状态。
一、高等教育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旁观者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全民性的工作,高等教育也不例外。“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是国家系统教育内容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作为国民教育序列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应当担负起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人才的重任,这既是高等教育作为教育形态与生俱来的义务,也是法律所赋予的责任。就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而言,高等教育单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者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中坚力量,且高等教育系统培养的大批高层次人才,已经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骨干,在理论研究和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高等教育是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并聚结了一大批思维活跃、可塑性强的青年学生。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青年学生可以系统接受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知识,对于今后从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的匮乏已经成为制约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正是受这一因素的影响,很多保护工作难以全面展开。当前,高等教育面临的重要工作就是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人才。自古以来,民间师父带徒弟或者父传子的方式是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主要方式,专门的教育机构也从未将其纳入其中。因而如何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对于高等教育而言是一项新任务。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比较晚,而且在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多是参照国外教育模式,再加上长期以来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相应的认知,所以高等教育一直没有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主要阵地。但是,我们也认识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师傅带徒弟的教育方式已经不能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需要。新的时代应该有新的更加科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方式来培养更多的人才,以适应我们的保护工作,来抢救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近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得到了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教育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教育体系的逐步现代化、师资力量的总体高端化、教学管理的实施系统化等,为高等教育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创造了条件。因而,高等教育不能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旁观者,其能否全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工作,将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成效。
二、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
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体系构建与完善,二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培养所需要的人力资源。
(一)高等教育要勇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体系构建与完善的重任
受研究时间所限,我国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的学者较少,缺乏整体的研究视野,微观研究势头较强而宏观把握相对不足,导致基础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真正具有稳态知识谱系的规范的理论体系尚未建立。从统计分析近十年来的的研究成果看,多侧重于具体项目研究和操作指导,其数量与深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理论研究的系统化建设不相符。故,强化基础理论研究,扩大研究视角,提升研究水平,完善理论体系,将是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及科学化建设面临的基本问题。
高等教育凝聚了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家队伍,无论在学历层次还是理论水平都可担当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体系构建与完善的重任。这不仅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成果,而且可使众多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保护与传承中走得更远。因此,高等教育完全可以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研究工作,从根本上构建和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体系,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一个保护理念成长为一个学科,走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缺少高度综合的基础理论的知识体系作为支撑”的困境。
高等教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研究,可以在考察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成果,整合学术资源,建立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理论、方法与体系。与此同时,理论研究更要与保护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各级政府的决策需要、人才培养等相结合,使理论研究更有生命力和应用性。在理论研究的过程中,高等教育要充分汇集全社会力量,要着眼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性强的特点,要吸引民间优秀传承人直接参与到理论研究,为理论研究提供更多素材。
(二)高等教育要勇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的的重任
高等教育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主要在两个层面进行。一是专业人才的培养,如高素质的理论研究人才、高水平的一线工作者、优秀的传承人。二是培养广大民众的保护自觉,提高最大范围的广大民众的认知度,促进长效性保护工作的开展。
培养高素质的理论研究人才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高素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人才是保护工作的基础,我们当前的保护工作走了不少弯路,很大程度就是因为理论研究人才的匮乏而导致理论研究的不足。博士、硕士的教育应该是高素质人才培养的主要领域,而且已经成为现实的人才培养实践。但是,考察研究人高素质才培养的现状,我们发现存在相关教学内容的重大缺失和理论教学与实践课程的不平衡现象,将导致相关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不健全,其以后将要承担相关专业的业务工作势必受到影响。在以后的教育工作中,高等教育应该着力解决。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终落实要靠一线工作者,其水平高低将决定保护工作的真实绩效。高水平的一线工作者可以通过在职研究生班、继续教育本科、短训班等多种方式接受再教育。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还没有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现状,可以尝试先在相关专业中探索相应本科层次的教育。各种形式的短期培训是高等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补充形式,可以解决由于专业教育的门槛高、程序复杂而不能接受专业教育的受教育者的求知需求。因而,择时择机举办短期培训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保护工作的人才缺口。
高等教育系统培养传承人能够相对集中的培养一大批后备人选,并在相当程度上提升传承人的综合素质,使其在一定程度上走出“后继乏人”的困境。当然,高等教育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应主动与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联合实施,使高等教育的一些具体单元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人才的培养基地,既可以为上一辈传承人提供了一个高层次的综合性传承平台,实现传承队伍技能与知识的双提升。
对广大民众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是实现保护工作全民化的必要方式。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问题根本就在于社会对其价值的认识不足,解决方法就是整个社会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凭借其巨大的辐射作用影响着整个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其直接与间接的受教育者,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心者、支持者和主导者。因此,高等教育应该采取各种方式,通过多个途径加强对广大民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培养更多的具有保护承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参与者和支持者。
三、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与其他保护力量的关系
高等教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保护力量如政府、新闻媒体、社会资金、行业协会等是密不可分的,而且这种联系是一种绝对的存在。
高等教育与政府力量的关系。高等教育是政府力量的一种延续,但是由于其对社会的引领作用,所以其是保护工作的理论先行者。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构建与完善方面的能力,正是政府高效开展保护工作的参谋和智囊。高等教育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也是最有效传达政府保护理念的途径。当然,政府在保护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也就成为高等教育学术研究关注的焦点,因而政府保护工作的需要也就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的现实课题。
高等教育与新闻媒体的关系。高等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受教育者关于本土文化,尤其是容易被忽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和传播自觉,提高的认知力和参与热情,同时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事业造就了大批人才和受众,为繁荣新闻工作提供了一定的人力支持。新闻媒体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也逐渐进入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关注视野,并为高等教育提供了不少教育的素材。
高等教育与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资金之间的关系。鉴于政府不可能长期的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所需的大量资金,势必会鼓励其他资金力量积极参与保护工作中,社会资金便是其中之一。社会资金的自利性决定了其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自身利益,当然出于塑造品牌的需要,也会有针对性的提供课题研究资金,吸引高等教育积极参与。同时,高等教育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系列的培训活动,在不断壮大各种保护力量的同时,也为社会资金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一定的智力支持,并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其过于注重自利的本性。
高等教育与行业协会的关系。高等教育所开展的教育活动是在传承主体开展专业性传承的同时,在另一个平台上对更大范围的受众开展的普惠性教育,是对行业协会和传承人开展相关传承活动的良好补充。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行业协会在高等教育的指导下可以更好地系统开展宣传、传播、出版等活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原材料、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方面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行业管理、行业服务、行业维权等工作,通过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刘晓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J],思想战线,2011(6):60.
2.乔晓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大学教育和民族文化资源整合[J].美术研究,2003(1):62-68.
3.丁永祥.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论略[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1(3)252.
(责任编辑: 盛丹艳)
(本文系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文化强省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2013RKA15002)阶段性研究成果;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力量研究”( 2013186)阶段性研究成果;山东省文化艺术省级重点学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资助研究项目。)
The Func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Zhang Zhaolin, Su Huana
Abstract: As the cradles and sourc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undertake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oretical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personnel training. However, the theoretical research and personnel training 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ppear to be disconnected from practice, which is a big challenge higher education facing to push ahea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Moreover, as the main element of the protection, higher education has to deal with other protection sources forces such as the government, news media, social funds and trade association, in the hope of making maximum use of joint protection.
Key words:higher educati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societal forces; part
论文作者:张兆林1,,束华娜2
论文发表刊物:《学术月刊》2013年12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4-3-4
标签:文化遗产论文; 物质论文; 高等教育论文; 工作论文; 理论研究论文; 力量论文; 社会论文; 《学术月刊》2013年12月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