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塑造与传统德育的近代转型:以修身科的历史嬗变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育论文,近代论文,国民论文,历史论文,与传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古代中国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家族本位、专制政治基础上的宗法等级社会,儒家伦理道德是整个社会得以持续稳固的基石。在道德至上主义的文化背景下,传统的道德教育以“修己安人”为目标,以儒家经典为教育核心,通过教化和训导实现“臣民”向“顺民”的转化。清末,在西学的冲击下,近代中国社会结构开始转型:伦理观念变化,教育功能拓展,科举制度式微,传统道德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撼动,并因此出现了断裂,陷入困境。在此情势下,修身科这一体现新式教育特点的德育课程,作为传统道德教育历史转型的载体,被置于近代课程体系的首位。
一、从臣民到国民:教学目标的转型
清末,修身科的教学宗旨被频繁修订,但“忠君、尊孔”始终是其核心思想。民国成立后,修身科的教学宗旨开始朝着“完具国民品德”的方向发展。
1.“忠君、尊孔”的臣民在清末的余绪
修身科自1902年正式设置到1911年间,清政府对各学堂的立学宗旨几乎每两年修订一次,在“中体西用”观的支配下,修身科的教学目标仍以教化“忠君、尊孔”的臣民为核心。
1902年《钦定学堂章程》颁布,学校德育课程正式纳入到国家政策层面。《章程》规定:小学修身科以“古人之嘉言懿行”养成儿童之德性,中学修身科以“坚其敦尚伦常之心”,“鼓其奋发有为之气”,“尤当示以一身与家族朋友类国家世界之关系”①。1903年《重订学堂章程折》规定:“无论何种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思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伦其知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才,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②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即癸卯学制。《章程》规定,初、高等小学堂和中学堂均需开设修身科,位于各科中的第一科;并在中国文字(学)、历史、地理诸科中作出了德育方面的要求③。
废除科举之后,学部于1906年成立,明确教育宗旨为:“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忠君”旨在“使全国学生每饭不忘忠义,仰先烈而思天地高厚之恩,睹时局而涤风雨飘摇之惧”。“尊孔”因“孔子之道大而博”,故“无论大小学堂,宜以经学为必修之课目”,“务使学生于成童以前,即已熏陶于正学”,“以使国教愈崇,斯民心愈固”④,后三者则有了明显的实用主义色彩⑤。1907年的《女子小学堂章程》规定:女学的教育应当延续历代首倡女德的传统。各年级均需开设修身科“以涵养女子德性,使知高其品位,固其志操”⑥。同年,清学部还颁布了《京师初级小学划一课程表》,将修身定为每天早上的第一课⑦。
1909年,时人对浙江松阳县13所各类初等小学堂所作的调查显示,11所学堂均开设了修身课程⑧。此外,一些学校还从管理的角度制定了具体的规则以期收到德育的效果。如湖南《明德学堂规则》(1903)、上海《私立浦东中学校暂定章程》(1906)等⑨。
清末修身科多是在形式上仿照日本学制而订,其内容反映的仍是中国传统的儒家经典。它将传统的道德教育以学科的形式设置于学校中,而后在官方的行政干预下,担当传统道德教育历史转型的载体。“中体西用”价值观主导下的清末新政,是在“救亡图存”的国情下,对西学的被动认识与接收。正处于“中学”与“西用”之间摇摆的清政府统治者,因其根深蒂固的“君子修身、教化臣民”的君臣意识尚未发生真正的转型,所以最终拟定或是正式颁布的立学宗旨,尤其是修身科的教学目标必然是传统道德教育的传承与延续。但不可否认的是,少许西学的点缀对“开启民智”的启蒙也具有历史性的突破。
2.“爱国、自立”在民初的滥觞
民国初期的教育制度,包括立学宗旨、课程设置等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道德教育开始围绕“国家、社会”等内容展开,修身科的教学目标也转向了国民性的培养。时任教育总长的蔡元培曾明确指出,民国的道德教育应借鉴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封建教育的“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和,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他还将中国传统道德中的“义”、“恕”、“仁”比附于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认为“三者诚一切道德之根源,而公民道德教育之所有事者也”⑩。
1912年2月全国教育临时会议上,蔡元培提出,“公民道德教育、军国民主义教育、实利主义教育、美育、世界观教育”是养成共和国民健全之人格所必须提倡的,其中“五者以公民道德为中坚,盖世界观及美育皆所以完成道德,而军国民教育及实利主义,则必以道德为根本”(11)。同年9月,教育部将此“五育”正式定为教育宗旨,之后又相继发布了一系列具体的教育法令、规程,对中小学德育课程进行详细规定。
小学校以“留意儿童身心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故其修身旨在“涵养儿童之德性,导以实践”,教授修身宜以嘉言懿行及谚辞等指导儿童,使知戒勉,兼演习礼仪;又宜授以民国法制大意,俾具有国家观念。对于女生“尤须注意贞淑之德,并使知自立之道”(12)。中学校“以完足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国民”为宗旨,其修身旨在“养成道德上之思想情操,并勉以躬行实践,完具国民之品格。修身宜授以道德要领,渐及对国家社会家族之责务,兼授伦理学大要,尤宜注意本国道德之特色”(13)。
1915年,鉴于民初颁布的教育部令“国内并未奉行”,“不重道德”被认为是当时教育的四大缺点之一。袁世凯北京政府在“以道德教育为经,以实利教育、尚武教育为维;以道德实利尚武教育为体,以实用主义为用”的思想指导下,提出了“爱国、尚武、崇实、法孔孟、重自治、戒贪争、戒躁进”的七项教育宗旨。与此同时,增设读经一科,每周三课时;将原有修身要旨中所确定的基本道德价值“信实”改为“忠信”,其排序由第三提至第二;公民教育的内容也被明确列入国民学校(原来的初等小学校)的修身科之中,规定第三、四学年兼授公民须知。洪宪帝制取消后,教育部在第20号部令中又将“自第三年起兼授公民须知,示以民国之组织及立法、行政、司法之大要”明确写入修身科的内容中(14),高等小学校修身科内容中的“民国法制”大意改为“中国法制”大意。
民初修身科的“国民道德教育”色彩极为浓厚,即便是袁世凯复辟恢复读经,但仍然增设了公民教育的内容,并在不久后将之完全并入修身科。很显然,民国资产阶级共和政体的建立,使得整个国家的教育中,“国家、社会、国民”等观念逐渐突出,西方民主政治大量输入的同时,封建帝制的精神支柱——儒家传统经典已开始退出历史,培养“爱国自立的国民”既是修身科的教学宗旨所在,也是近代中国道德教育转型的一大标志。
二、从私德到公德:教学内容的转型
清末的《钦定学堂章程》虽具有一定近代意义,但因科举尚未废除,修身科的教学内容仍以儒家经典为主,旨在教授“孝悌忠信、礼义廉耻、长尊师、忠君爱国”等个人德性的养成(15);“国家、国民”等观念在科举废除后逐渐增多。民国成立初期,修身科旨在培养国民“爱国、自立”,教学内容主要围绕“国家”、“社会”等观念的塑造,及个人权利、义务等国民公德的建设展开。
1.“个人私德”在清末的再造
癸卯学制颁布后,修身科在各省市公、私立中小学都有实行。各年级的教学内容基本按照癸卯学制的规定进行,修身科则根据不同年级,逐渐学完“家庭”、“交际”、“自立”、“人格”、“公德”、“国家”等内容。
科举废除后,修身教科书中国家的观念倡导较为突出。陆费逵在其《修身讲义》中指出:“小学教育之修身科,所以达道德教育及国民教育之目的者也。欲国家文化之进步,不可不谋国民程度之进步;欲国民程度之进步,不可不养成国民之道德心;欲养成国民之道德心,不可不令国民修身。”(16)杨志询在其《中等修身教科书》中也强调讲到:“人不能孤立存在,于一身关系重大者有国、家、他人、社会和万物”,而“凡所以致其修者,一曰知、二曰仁、三曰勇,一以忠恕贯之,而基始于诚”(17)。
此外,清政府还要求除修身科本身外,“无论何种学科苟有与道德教育、国民教育相关之事理,各教习均当留意教授之”(18)。因此,在清末的国文课中,和修身有关的材料占相当的比重,历史课“尤须使与修身所教授事项互相联络”,以“养成国民之志操”;地理课要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音乐课则“感发其性情,涵养其德行”,而且修身科是各科中首位的必修课(19)。
清末的修身科是在“民智未开”的情形下承担着教化民众的责任,围绕修身大义主要向学生传授道德要旨,一定程度上说仍旧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延续。以“修身为本”的儒家伦理思想是传统德育课程目标的主流价值取向,旨在追求一种圣贤人格的养成,其外在的表现则是忠孝臣民的教化。在传统德育的“修身”课程目标中,较为注重个人私德的修养,试图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修身实践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理想或个人抱负。因此,传统的“礼义廉耻”和四维八德的伦理取向,既是一种属于个人道德修养追求的目标,同时作为一种道德原则或伦理规范,也是维护一个国家稳定的社会基础。因此,清末修身科的教学内容更多是对个人私德的再造。
2.“国民公德”在民初的塑造
民国成立后,修身科的教学内容有了明显的变化:一是以国家为中心,注重国民道德教育,注意共和精神的传导。各种主要的教科书都能将“自由”、“平等”、“博爱”这一基本的共和精神贯穿于课程内容之中;而且突出功利伦理和社会进化伦理,提倡职业道德。二是注重中西道德融合。三是结合社会现实,突出社会道德问题(20)。
1912年颁布的《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规定,初等小学四年均授以道德要旨,高等小学第一学年讲授道德要旨,第二、三学年在道德要旨的基础上增加民国法制大义的内容(21)。1913年教育部公布的中学校课程标准对修身课内容做了具体的说明:第一学年讲授“持躬处世,待人之道”;第二学年“对国家之责务,对社会之责任”;第三学年“对家族及自己之责务,对人类及万有之责务”;第四学年“伦理学大要及本国道德之特色”(22)。1916年颁布的《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规定,小学“自第三年起,兼授公民须知,示以民国之组织及立法行政司法之大要”(23)。自此,小学修身科增加了关于公民常识的教学内容。在教学过程中,小学修身科的内容通常包括:生活起居常识;洒扫应对之策和待人接物之礼;道德伦理知识和行为规范;公民知识和民国法制大义等,由低年级至高年级逐渐加深。女校的学生还要对三从四德、女规女范进行学习。
民国时期的修身科虽是沿袭了清末的课程名称,但其教学目标已由清末的“养成个人良好道德修养”变成民初的“完具国民之品格”。所以,这一时期修身科的教学内容,既有对封建奴化思想的传授,又宣扬了民主与科学的新思想。因为,“以国民道德为中心”的教育方针,虽重在强调培养符合资产阶级要求的公民,但儒家思想、封建道德的影子以及复辟思想的影响依旧可见,只是较之于先前已被弱化。
三、从教化到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型
儒家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要设计者,其核心是要通过“教化”这一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灌输其政治理念,形成其所期待的民众政治心理、政治情感和政治价值,达到民众对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儒家伦理道德学说的认同,从而实现其控制整个政治系统运转的目的(24)。至清末,修身科的专门设置不再是单纯的教化灌输,而是采取多元的课程教育,即通过学校这一载体,将中国传统的经学独立成科,以教科书的形式将传统经学的知识系统化,并融入了相关“西艺、西学”,由教师以课程的形式进行专门的传授。与此同时,还根据学生的特性,探索演绎、作法等训育方式的教学。
1.教科书在清末的系统编撰与审订
近代中国学校课程教育的最大特点之一是教科书的系统编撰。随着近代社会的变迁,教科书的使用在教学中越来越受重视。“新学制中有关教材编纂和审订的规定,标志着近代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审查、编撰教材的开始。”(25)清末教学内容以“人伦道德要领”为主,教材也多以中国传统文化的名著为主,即使有新编的修身教材,也是以此为中心;京师大学堂所使用的修身教科书多以新编为主。
1902年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修身科取《曲礼》、《小学》等平近切实者教之,高等小学堂则授以浅显易懂的性理通论、伦常大义。中学堂修身科以《论语》、《孝经》为本。1903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堂将修身、读经合为一科,在讲经时带讲修身,“定以《孝经》、《四书》、《礼记》节本为初等小学必读之经”(26)。
1904年颁布的“癸卯学制”规定:初等小学堂摘讲朱子《小学》,刘忠介《人谱》,各种养蒙图书。高等小学堂摘讲《四书之要义》,以朱注为主。普通中学堂摘讲陈宏谋《五种遗规》。1909年,实行文实分科后,增设“法制”或“法制理财”一科;1911年,改订文实课程后,将“国民教育要义”和“道德要义”同时列为修身科的内容。女子小学堂中:“初小授以孝悌慈爱、端敬贞淑、信实勤劳诸美德,并就平时切近事项,指导其实践躬行,渐进则授以对于伦类及国家之责任。高小则扩充前项之旨趣,而益加陶冶之功,并须援引古今名人及良媛淑女嘉言懿行。”(27)
这一时期各科的教科书,包括修身科都是译编和自编相结合。修身科教科书译编较少,多来自日本,自编很多,几乎当时较有影响的书局或图书公司都有出版,仅教科书一类就有25种之多(初小14种、高小7种、中学4种)(28)。修身教科书的编撰从小学到中学都遵循了由简入深的原则,虽然德目有重复之处,但内容上实不相同。教科书的体例一般是分对己、对家、对群三大纲,从三个大的方面分别阐述。
1906年10月,清政府设立学部,要求拟用4-5年的时间对初等小学暂用教科书进行审定。之后,清末的教科书又推出官定制和审定制。修身教科书依此可分为三种:由学部编译图书局组织编写和出版的指定使用的官定教材;由各书局、图书公司等组织编写、出版,送学部审定通过后,推广使用的教材;办学者自编,未正式出版的各种教材。1909年后,在小学的两次分类改良和中学的分科改革中,学部对修身教科书内容进行了局部调整。《变通小学堂章程》(1909)将修身科内容由《小学》、《人谱》等改为专授《孝经》、《论语》及《礼记》节本;《女子小学堂章程》规定初小授以“孝悌慈爱”、“端敬贞淑”、“信实勤劳”之美德。
2.“学生本位”的教学方式在民初的尝试
随着民国初年教育改革的展开,中小学德育课程也发生了相应变化。其中,课程体系的初步完备、课程目标和教材形式的显著变化尤其引人注目(29)。
经过清末近十年的努力,到民国初年,修身教科书的编写已开始自成体系。在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各类修身教科书纷纷出版,以合时宜。而且,随着教学内容的不断变化,一些人开始不断探索教学方法,演习法应运而生(30)。贾丰臻明确提出:小学校应“自作法始”,中学校应“自训练始,自锻炼始”(31)。黄炎培在倡导“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打破平面的教育”而为立体的教育时,基于修身科“能举华盛顿、拿破仑之名,而亲友间之互相称谓,弗能笔诸书”一类的弊端,也提出修身应当“注意偶发事项及作法”(32)。
民初,各地中小学校,无论公立、私立基本能够遵照教育部的上述有关法令、规程开设修身科和实施训育,只是在具体做法上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修身课的教学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将修身教授与训练、管理、养护分立或是融合。若分立,重在由知而行,行为训练与习惯养成和道德训练并重。若融合,则将行为的训练,习惯的养成和自动力、自治力的培养置于教育目标的核心位置。“分立”做法主要出现在一些著名小学,如天津广北高等小学校、上海万竹小学等(33)。在中学层面同样采取上述方式,只是公立学校遵循得相对严格,私立学校较为灵活。如:南开学校的修身科,不分班级,不用现成的教科书,主要以每周集体训话或讲演的形式来进行,另外再施以训育(34)。
1916年前后,袁世凯复辟和复古尊孔的逆流直接影响了德育课程的设置,并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课程的编制和教科书的编写。对于修身科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在目标和内容上更加突出传统伦理精神和国民义务、孔孟思想成为课程编制和教科书编写的重要主旨;二是教学材料选择上更多地征引经文或圣贤之言。
民国成立至新文化运动前期,中西融合与中体西用两种德育观的博弈使得近代中国德育课程的目标和内容时有变化。但随着新式教育实践的不断深入,教学、管理和训育等多元的教学方式开始尝试并推广,课外道德训练和修身科显示出了同等重要的意义,新式教育下的德育课程体系初步形成。这一中西文化交融的德育课程体系更多的开始考虑到社会因素、儿童因素对德育课程编制的影响,尤其注重道德训练和道德践履。这标志着近代中国的学校德育开始走向系统化、规范化。
四、小结
修身科自1902年设置至1922年被公民科取代,在其历史嬗变的20年中对近代中国国民塑造与德育课程的转型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修身科的单独设立打破了传统道德教化的承载体系
政教统合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主要形式,其中“政”指政权、政治意识形态,“教”指对这种意识形态的教育和教化。封建统治阶级正是借用政治化的道德教育这种具有普适意义的工具来维护社会的稳定与运作。鉴于政教统合的特征,儒家伦理道德教化的组织运行具有一套十分严密的系统,传统社会中士大夫的乡约、村落的家规族约、民间的祭祀礼仪以及文人的戏剧小说等都被视为道德教育的承载体系,时刻发挥着教化功用。随着近代中国社会的演变,儒家传统的教化体系终于走向终结,失却了承载体系的传统道德教育必然发生向现代的转型。修身科这一学校课程德育的形式承担了传统道德教育转型的主要载体。
2.修身科的立学宗旨突破了传统道德教育的“德教至上”
中国传统的道德教育发展自先秦至明末清初,以儒家思想为主体,以“德教至上”为主要特征。在传统社会,对理想人格的追求被赋予不容置疑的地位,人格的“至善”是中国传统道德教育的宗旨。为了迎合专制统治的需要,儒家的一整套伦理道德规范呈现出一个显著的伦理政治化特征,即它要求人们以反求诸己的修身方式成为圣人,通过修身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在欧风美雨的冲击下,尤其是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体中,传统德育的“德教之上”开始自觉的转型,主要体现为逐渐从注重个人德性的道德教育走向注重制度德性的制度约束,从注重德性伦理转向注重规范伦理。由此,修身科发展至民初时,“自由、平等、博爱”的道德教育已经在教纲中替代了“三纲五常”的伦理思想。因为,不管是梁启超融合中西的“新民”说理论,还是蔡元培极力主张的公民道德教育,所强调的都是“把追求道德理想的权利更多地交给个体自身,对道德理想的追求诉诸个体自主性价值意向而不是社会指令”(35)。究其根本,近代中国需要的是爱国自立的国民,并非忠君尊孔的臣民。近代道德教育中国民品格的培养意味着个人道德训练必然经历由传统修身注重私德修养到近代国民重视公共道德践履能力培养的过程。
3.修身科的课程教学超越了传统道德教育的“教化、灌输”
科举时代的中国学校课程是一种伦理本位的课程,知识教学与道德教化是合而为一的,因此传统的道德教育比较注重灌输和宣讲。在宗法等级制的传统社会里,人的权利与义务之间存在着不对称的状况,自上而下的灌输和宣讲是普遍的道德教育方式。灌输、宣讲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运用榜样的力量,在道德教育中,人们习惯于将“榜样”美化为道德(36)。国门洞开之来,西学广泛进入学校课程体系,于是,德育课程不再是学校课程的别称,而必须有专门的组织形式,“德育课程”由此正式进入中国教育领域。
与此同时也不可否认,在传统德育的历史转型中,修身科的时代影响极其有限,尤其是在国民塑造上,至多起到启蒙开化的作用,而且是未尽的启蒙。但是,这对延续上千年的“家国同构”、“忠君、尊孔”的臣民意识和“修己安人”的传统德育却是一种历史性的颠覆。近代中国的道德教育是近代西方资产阶级德育观与中国传统德育观冲突、融合与妥协的产物。近代的仁人志士虽然努力将西方的德育观和价值观输入中国,以修身科的设置来体现和传递,但最终却以修身科的取消宣告失败。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标志着传统德育近代转型的局限性和不彻底性。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受社会政治经济的影响与支配,在中国社会的近代化尚未彻底实现之前,传统德育的转型只能是浮在社会结构的上层或者表层进行,根本不可能彻底完成。因为,传统德育的转型始终处于坚持中国道统文化、抵御西方政治文化与吸纳和借鉴西学、西艺的摇摆之中。
注释:
①③朱有瓛主编:《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上册,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58-375页,第176-182、191-196、383-391页。
②④(26)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85年版,第197页,第556页,第451页。
⑤1905年,学部尚书荣庆等奏请宣布教育宗旨奏折中即指出:“惟中国当列强雄视之时,必造就何等之国民,方足为图存之具,此不可不审者也。中国之大病曰‘私’曰‘弱’,曰‘虚’,必因其病之所在,而拔其根株,作为新机,则非‘尚公、尚武、尚实’不可也。”详见原春辉:《中国近代教育方略》,台北兴台公司印刷,1963年,第1页。
⑥《学部官报、奏章》第1册,第136页。
⑦《东方杂志》第9期,第10330-10333页。
⑧《松江县各学堂调查表》,见《浙江教育官报》1909年第8期。
⑨(20)(27)(28)(29)郑航:《中国近代德育课程》,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38页,第101、105页,第43页,第58页,第74页。
⑩蔡元培:《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见陈学询主编:《中国近代教育文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第328页。
(11)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2卷,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63页。
(12)(15)(18)(19)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下册,第451页,第228页,第800、802页,第802、805页。
(13)《中学校令施行细则》,见陈远晖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669页。
(14)《修正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见陈远晖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810页。
(16)陆费逵:《修身讲义》绪论,商务印书馆1910年版,第101页。
(17)杨志询:《中等修身教科书》,文明书局1906年版,第1页。
(21)(22)(23)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中册,第451-456页,第521、530页,第472页。
(24)唐国军:《“修身”与“教化”:儒家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论》,《广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11期。
(25)吴洪城:《中国学校教材史》,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35页。
(30)演习法即礼仪的演习,又称作法,多注重礼仪训练和实践,如集会“出入不可争先,进退保持安静,当让尊长老幼先入席”。见贾丰臻:《小学校作法教授要项》,《教育杂志》第5卷第7号,1912年。
(31)贾丰臻:《修身作法教授谈》,《教育杂志》第4卷第9、11号,1912年11月。
(32)黄炎培:《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之商榷》,《教育杂志》第5卷第7号,1913年10月。
(33)参见教育部编:《优良小学事汇》第1辑,1917年。
(34)南开学校编:《南开学校一览》,1919年,第15-45页。
(35)刘铁芳:《生命与教化:现代性道德教化问题审理》,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页。
(36)李喜英:《中国道德教育的现代转型与重构》导论,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