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企业财政财政政策中的三个问题_财政补贴论文

粮食企业财政财政政策中的三个问题_财政补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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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财政金融部门大力支持粮食购销企业(以下简称粮食企业),有力地保证了“敞开收购、顺价销售”政策的顺利实施,粮食生产一直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尽管如此,在财政金融政策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对粮食生产、农业经济和农民收入都会造成极大的影响。

一、解决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滞留问题刻不容缓

财政补贴资金是粮食企业正常运转所必需费用及农发行收贷、收息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尽管对粮食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但资金滞留问题仍比较突出,有相当一部分资金滞留在中间环节,不能及时到达企业账户,影响了粮食企业的正常经营和银行业务的正常开展。据调查,2000年上半年,全国滞留款达56亿元。山东省某市农发行,上半年财政补贴资金的到位率仅有38.3%。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由于财政补贴资金下拨时间间隔较长而形成的滞留。以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为例,中央政策规定,相关利息和费用补贴应按季及时足额拨补到粮食企业,但某些省份在具体执行中,仍坚持上下半年各补一次的做法,造成年终大量资金滞留在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

二是由于资金配套规定过死而形成的滞留。例如,在粮食风险基金实行包干后,中央和地方按1:1.5的比例配套,某些省在实行这一政策的过程中,要求市县财政负担的资金必须先到位,省级财政再下拨应负担的资金。但一些财政困难的市县,资金往往不能按时到位,这样,省级专户就滞留了较大比例的资金。又如,有的市县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受到省级政府规定的“是否完成销售计划”等政策的影响,使资金大量滞留在省以下中间环节。据报表反映,6月份地县级滞留资金占全部资金滞留的43%。

三是由于财政、粮食和农发行缺少有效的工作衔接而形成的滞留。从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资金到最终进入粮食企业基本账户的整个资金拨付过程,涉及财政、粮食、农发行等部门,需要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由于种种原因,实际工作中许多环节都没有很好地衔接起来。比如,补贴政策措施和款项拨付等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传递,影响工作效率;在分解下拨补贴款时,粮食部门不能及时提供有关粮食库存的报表数据,影响应补金额的计算;在具体测算应补金额时,财政、粮食对补贴资金测算的基数存在较大分歧,导致一些清算、决定工作严重滞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补贴款项的分解下拨;分解下拨的补贴资金时常出现没有表明具体补贴时期的利息、费用金额的情况,给农发行进行账务处理带来不便。

四是由于工作迟缓而形成的滞留。一些地方在拨补粮食风险基金时,规定每拨款都要由主管市长(县长)签字,由主管市长(县长)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在财政部门提供的划拨单上签字,使补贴款不能按时下拨,形成滞留。

五是由于财政补贴资金管理较为复杂而形成的滞留。财政补贴资金涵盖面广,补贴种类繁多,补贴渠道不一,资金拨补工作细致而烦琐,客观上造成了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难度,形成滞留。

财政补贴资金必须及时足额拨付粮食企业手中,如果中途滞留,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为此,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首先,财政、粮食和农发行之间要密切配合。管好用好财政补贴资金不是哪一家能单独完成的任务,必须多方共同努力。财政部门是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主体,要按规定保证资金足额使用。粮食部门要做好基础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各种数据、报表。农发行要搞好资金的运用和监督,通过与财政、粮食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会晤、协商,交换对补贴资金管理的意见、看法,争取消除分歧,步调一致,避免由于看法不一、信息不畅造成的财政补贴资金滞留。

其次,要转变财政补贴资金的配套方式。过去,一直是要求地方配套资金先到位,中央配套资金后到位,这一做法并不好,因为有些地方因财力的限制,而无力“到位”。山东等地通过体制结算的方式,效果比较好,也就是说,上级补贴资金该下拨的下拨,地方配套资金通过年终体制结算方式,一次性划拨到省里,然后再统一下拨到各市地农行的专户上。这样就保证了资金的足额到位。

最后,努力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要定期搞好拨付测算。对各种补贴,包括国储和风险基金补贴及财政促销差价补贴的标准、资金划拨渠道以及各个时期应补、实补、欠拨数量做到心中有数。二是搞好服务,抓好落实工作。补贴款拨到基本账户后,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及时分解,足额收息。对补贴总量不足、拨补不到位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主动做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三是要加强职工业务培训,提高职工素质。财政、农发行和粮食部门都要重视,只要各方面业务素质提高了,各项基础工作才能做好,才能有效地堵住管理上的漏洞。

二、做好压库促销工作迫在眉睫

中央要求,粮食流通要“顺价销售”,由于粮食市场不景气,价格不断下滑,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以致积压了大量高价粮和陈粮。以小麦为例,去年同期小麦销售单价0.74元/斤,目前销售单价约0.50元/斤。下降幅度32.4%;小麦平均成本去年同期0.726元/斤,目前达0.67元/斤,下降幅度只有8%,远远低于销售单价的降幅。从平均成本与销售单价比较来看:当前小麦平均成本0.67元/斤,即便销售新粮,1999年新小麦平均成本也是0.62元/斤,比销售单价要高出0.12元-0.17元。在此情况下,粮食企业达到顺价销售极为困难。这些陈粮收购成本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加上长期的仓储、保管、利息、费用支出,使得成本更高。同时,由于企业仓容有限,陈粮未销,新粮又登场,多数企业采取露天存放,进一步加速粮食陈化,虽大部分未经质检部门认定为陈化粮,但质量明显降低。若不采取防御措施,成本会进一步升高,品质进一步降低。

之所以难以实现“顺价销售”的目标,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市场的原因,有价格体制的原因,但政策执行不灵活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为何这样说呢?我们不妨分析一下各方面对“顺价销售”的态度:粮食部门千方百计地想把陈粮推出去,但没有政策,不敢轻举妄动;农发行严格执行国家的“顺价销售”政策,不允许降价销售;财政部门想拿出一块钱,用于销售差价补贴,但也不好擅自做主。这样的结果是大家都不违背政策,但粮食却卖不出去,积压在库中,并且时间越久,成本越高,亏损越大。问题出在呢?就出在政策上,政策规定,必须“顺价销售”,谁也不敢降价销售。应该说,大的政策我们是不能违背的,但在不违背“顺价销售”政策的前提下,我们能不能灵活执行政策呢?这是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在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做好压库促销工作时,我们可设想在以下几方面实现突破:对于高价位库存粮食,只要地方政策采取补贴的方法,保证贷款本息能够全额收回,农发行就应予以配合支持;对销售特别困难的粮食企业,可按新购进粮食成本实行推陈储新,等量对冲;由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落实价差补贴来源,并在收购旺季结束前能对冲完成的,或企业愿意以财务资金做风险保证的,可实行先销后购的办法推陈储新;对于销售1998年前陈粮的,本着打紧各项费用原则,销售只计算1999年9月1日后发生的利息与保管费用,尽快消化,减轻负担。总之,在促销上,既要坚持“顺价销售”的原则,又要掌握一定的灵活性,只要落实了粮价亏损的弥补来源,就要积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陈化粮和高价粮。

三、农业政策性信贷风险亟待控制

农发行是政策性银行,是粮食政策性贷款的主办行。目前,农发行的农业信贷风险正在加大。据对山东省某市农发行的调查表明:该行上半年粮食库存值与贷款比例为79.19%,有20.4%的贷款被粮食企业各种不合理资金占用,而且不合理贷款的清收难度很大。若按“一逾两呆”标准分类,该行现有不良资产占贷款余额的22%。按五级分类标准来看,不良资产占贷款余额23.5%,其中粮食贷款中的不良资产占贷款的22.7%。

造成农发行信贷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至今尚未有行之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办法,导致管理不配套。二是信贷风险管理责任不明确,未建立有效的责任体系,缺乏硬性的责任约束。三是风险管理机制体系不完善,诸如风险评估机制、控制机制、分散机制、补偿机制等均不完善,对信贷风险的预警、监控、保护等能力不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加剧了信贷风险。

防范农发行信贷风险,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机制:(1)建立人本控制机制。建立此机制的目的是通过健全防范风险的机构,分清责任,做到“谁主管、谁决策、谁负责”。一是要提高对资产保全工作重视程度,加强领导,充实力量,成立信贷资产保全机构,明确职责定位,专门负责信贷风险的防范、化解、管理及考评工作。二是完善责任机制。从支行内部讲,对贷款发放要执行行长审批、集体决策、审贷分离制度,同时应明确信贷员、信贷部主任及行长的各自职责,将具体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从上下两级行的审批权限讲,要制定明确的审批权限,对额度较大的调销贷款、储备贷款,非保护价粮油收购贷款由分行负责审批,降低因经办人员不认真或不负责任而造成决策失误的概率。三是选派法律专业人员对贷款合同内容、贷款方式的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把关负责,防止因贷款手续不规范、合同内容疏漏、担保或抵押虚假而造成的信贷风险。(2)建立信贷评估预警机制。首先是建立银企信息网络,组成多级数据库,联网作业,信息共享,及时了解粮棉企业的经营状况、资金活动、资产负债等状况,及时掌握粮棉油的购、销、调、存的情况。其次是建立科学的贷款风险度的评审系统。通过信息网络,从定量与定性两方面掌握企业的信用状况(可以领导素质、销货款归行率、利息偿付率、贷款展期频率、贷款催收还贷情况等做参数)、财务活动状况(包括销售利润率、资产负债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管理等情况,分析测定风险度,为向企业提供贷款尤其是提供支持企业搞活经营,发放非保护价粮油品种的贷款提供可靠依据。(3)建立风险监测、检查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贷款投放、库存监管和货款回笼收贷收息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信贷人员严格执行贷款发放报账制、粮棉入库核查制、库存变化监测制、粮棉销售回告制、货款回笼分解制的基础上,信贷部主任、支行行长还应对信贷员的工作实行再监督,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实际对码单核打的正确性,库存变化与台账登记一致性,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合规性,账户使用的合理性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达到防患于末然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悬空、逃废银行债务情况的监管力度。对经营困难,濒临倒闭,尤其是尚有未划出附营业务占用贷款的,要重点监测。进一步加强对开户企业悬空、逃废债务情况的监测、分析,建立辅助台账,防止企业直接或变相挤占挪用政策性收购资金,切实加强对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金融债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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