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农民不愿意收回他们的家园?_宅基地论文

农户缘何不愿意进行宅基地的有偿腾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宅基地论文,不愿意论文,农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15)05—0068—10

      中国城镇化顺利推进的关键点在于农村人口转移和土地集约利用。然而,由于土地刚性需求与粗放利用并存,户籍人口城镇化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的脱节,使得土地利用和人口转移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症结。以单个农村劳动力为单位的人口转移催生了庞大的“进城不离乡”的“候鸟型农民”,一方面形成了居住在城市却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的特殊阶层,另一方面造成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社会问题,给“三农”、“新四化同步”、“城乡发展一体化”带来诸多负效应[1]。“进城难融入”、“离家不退宅”的现实又直接导致农村人口减少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不减反增,农村土地闲置严重。据测算,2012年,进城务工农民数量为2.62亿,宅基地等农村居民点的闲置用地达185万公顷—285万公顷,相当于现有城镇用地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2]。因此,在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应以农户为单位转移人口,同时有效整理、有偿腾退人口已转移农户的农村宅基地,依托“人地挂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平台,在保障农户宅基地财产权利的同时满足城市扩张刚需用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与人口顺利转移。由此,本文以农户为对象,研究以户为单位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农户宅基地有偿腾退认知与意愿,探索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模式①。

      宅基地问题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第一,宅基地交易、流转的意义与潜在风险分析。具体可以分为支持派和保守派,支持意见方,李文谦等认为宅基地自由交易有现实需要,符合公平正义理念,应积极支持并引导农村宅基地流转[3]。陈柏峰认为限制宅基地自由交易具有正当性,宅基地自由交易将导致农民利益受损,社会强势主体获益,加剧村庄内部不平等。第二,宅基地流转、交易制度创新及其立法完善[4]。朱新华分析了农村土地资源短缺程度、土地利用状况、区位条件、各主体经济状况、人力资本及政策等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的主要诱导因素,建立了农村宅基地制度创新模型[5]。陈小君等分析了当前法律法规在宅基地使用权内涵界定、宅基地取得、使用、收益、转让、消灭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出应在宅基地用途管制、无偿取得、附条件退出机制等方面完善现行法律[6]。第三,宅基地整理潜力和整理模式。杨庆媛等以北京顺义区为例,分析了住宅拆旧建新、宅基地复垦及住宅配置模式,指出市场运作模式是经济发达平原大城市郊区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可行模式[7];谷晓坤等研究了宅基地复垦和住宅的“三方共建”模式在浙江嵊州市、上海金山区的运行[8]。第四,农户的宅基地整理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宅基地整理的意愿主要受宅基地保障功能、经济补偿期望值、家庭经济收入、技能培训、家庭赡养人口状况、农户所在区位、农户年龄以及就业、养老、农业生产等因素影响[9][10]。理论研究上,围绕宅基地交易、流转制度创新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完善等宏观视角的研究较多,关注农户认知、意愿等微观主体的研究较少。实践中,天津的“宅基地换房”、浙江嘉兴的“两分两换”、成都的“指标挂钩”、重庆的“地票交易”、河南新乡的“建设用地指标拍卖”等宅基地有偿腾退模式收到了相当成效,但也不乏违背农户意愿导致的情绪事件,影响了社会和谐和城镇化进程。因此,研究农户认知及意愿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必要性。

      一、宅基地有偿腾退中农户认知及行为特质

      (一)有限理性

      农户是理性的,但非完全理性,只能做到有限理性。无论是国内或国外,无论在传统农业还是在现代农业社会,农户对自身利益的关心毋庸置疑,其理性与生俱来。然而,即使行为主体打算做到理性,但现实中只能有限度地实现理性[11]。行为主体的决策由意愿决定,意愿受认知水平的影响,认知水平又受个体差异、环境不确定、信息不完全、社会性等影响,从认知到决策过程本身也是动态变化的,是时间的变量,为此,建立农户有限理性决策的理论模型如下:

      

      (1)式是表示农户有限理性实现程度的一般函数形式,其中,有限理性决策D是认知水平C的函数,认知水平C又是P、E、I、S的函数。P表示农户个体特质,包括受教育水平及质量、个人收入水平、个人心理因素;E表示环境的不确定性,即市场环境(房产价格、农产品价格等)、社会环境(体制、政策)的变动;I表示信息的不完全,例如信息收集过程中媒体报道显著事件以及信息传递路径的不同;S表示社会性,即群性,例如社会习俗、权威观念、群体行为趋向等;ε是扰动项,泛指其它影响农户有限理性发挥的不确定性变量。a、b、c、d是系数,t是时间变量。

      (二)有限利己

      农户具备个性和群性双重性质,其行为是利己的,但这种利己是有限利己。有限利己承认利己是农户的重要特质,除追求自身利益外还具有利他行为目标。利他目标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农户作为家庭组织,家庭成员之间的利他属于亲缘性利他或纯粹性利他,这种利他使得外部性内部化,有利他成员的家庭能够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其次,农户追求公平、公正的目标也是利他的体现,在宅基地有偿腾退过程中农户愿意公平待人,也希望得到公平的对待。最后,农户是正式群体村集体或友谊型、利益型等类型非正式群体中的成员,会遵循群体的规范,甚至有时会牺牲个人利益满足群体的需要。

      (三)行为差异性及决策多元性

      农户行为具有时空差异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户生存问题的解决,农户理性目标从生存理性向经济理性、社会理性转变,追求生存保障外个人收入、个人价值等多重目标。我国区域发展的非均衡性导致不同区域的农户行为具有明显差异,表现为经济发达地区农户的经济理性特征较强,欠发达地区农户生计特征较强。即使同一地区城市近郊、远郊的农户,以及不同生活状况、不同兼业程度、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年龄层次的农户,其行为也不同。

      二、宅基地有偿腾退中农户认知与意愿的理论解析

      (一)农户宅基地主观估价问题——个体认知角度

      行为经济学中的禀赋效应可以解释农户对宅基地的主观估价。禀赋可简单理解为自己所拥有的东西,禀赋效应(endowment effect)由Thaler提出,指个体占有某物时会在其上投注情感和注意力,随着占有某物时间的延长个体将该物内化为自身禀赋的一部分,无形中会抬高对该物品的主观评价,对同一物品而言,个体拥有此物品时的估价高于其没有拥有时的估价,导致个体出让此物品要求得到的金钱(Willingness to accept,WTA)通常多于得到此物品愿意支付的金钱(Willingness to pay,WTP)[12]。禀赋效应与损失厌恶、预期情绪、物品的性质与所有权、物品拥有时间长短等相关。卡尼曼指出,禀赋效应由损失厌恶(Lose Aversion)产生,损失厌恶指等量损失对人们产生的负面心理刺激量高于等量获得给人们带来的正向刺激量,即人们更计较损失[13]。Morewedge等认为,禀赋效应因个体对物品的所有权不同而存在差异,其心理机制与“纯粹所有权效应”相同。禀赋效应还与物品的性质有密切关系,公共物品的WTA/WTP值最高,私人物品其次,最低的是实验货币[14]。禀赋效应的实质是一种对拥有物品的情感依赖,在个体偏好及物品价值既定时,个体拥有物品的时间越长寄托的感情越深,对物品依赖程度越强。

      如果将财产分为人格财产和可替代财产,则宅基地无疑属于人格财产[15]。虽然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与宅基地已浑然一体,农户长期在宅基地上进行生产、生活,投注了浓厚的个人情感,农户赋予宅基地较高的主观价值,形成了宅基地较高的禀赋效应。因此,对于宅基地这一财产而言,农户作为财产的拥有者,较高的禀赋效应使农户视宅基地为珍宝,将其定义为人格财产。而对于财产征收者政府而言,宅基地是可计价和任意替换的可替代财产,具有较低的禀赋效应,使得农户对宅基地的主观估价高于政府估价,不满意当前的补偿标准,留恋旧宅,即使宅基地已经闲置仍然不愿有偿腾退。

      (二)宅基地有偿腾退中农户认知偏差——环境不确定和信息不完全

      农户宅基地有偿腾退的认知偏差表现为环境不确定下的现状偏见、模糊厌恶,以及信息不完全下锚定心理的存在。现状偏见(Status Quo Bias)与上文所提的损失厌恶紧密相关,由损失厌恶产生,指人们往往对于自己认为属于现状东西的评价高于认为不属于现状的东西的评价,导致人们潜意识中或现实上经常不愿意改变现状而反对新政策、新改革措施的实施,给改革带来阻力,同时自身也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着的经济社会。宅基地有偿腾退中农户的现状偏见可用认知的后悔规避现象(regret aversion)来解释。Zeelenberg和Beattie对比研究发现,改变现状后给人们带来的后悔感比维持现状给人们带来的后悔感更强烈,对应将后悔分为已经采取行动产生消极后果的后悔和没有采取行动产生消极后果的后悔,则同等程度的消极后果后者的后悔感更持久、更强烈[16]。宅基地有偿腾退中的农户会选择决策方案使预期后悔感最小。这种规避后悔的行为导致农户仍然居住在偏僻、破旧的老宅,或宁肯宅基地闲置也不愿意有偿腾退和置换,认为只要没有腾退就不是损失,就尚有选择的机会。

      锚定心理(Anchoring)是宅基地有偿腾退中农户出现认知偏差的又一因素。锚定心理指人们在进行判断时常常看重那些显著的、难忘的证据,进而把这些证据当参照系,从而得出歪曲的认识[17]。锚定心理从认知心理学角度揭露了人们认识和判断事物的一般趋势,为参照系理论提供了心理认知的理论基础。锚定心理产生的原因是人们在接受、存储、检索、处理信息中记忆的选择性输入和输出。锚定心理的存在使得宅基地有偿腾退中的农户关注、记忆媒体报道的宅基地征收中的情绪事件等显著事件,形成“暴力拆迁”、“强势政府”、“上访事件”等显著印象,片面认为宅基地有偿腾退损害了农户的根本利益,是政府追求财政收入、搞政绩工程的途径,而忽略城镇化、工业化等宽泛的大背景,只看到个体的、个别的小范围事件,形成宅基地有偿腾退中的认知偏差,降低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

      不确定性厌恶也称作模糊厌恶,因未来状态的不确定性而影响人们认知和意愿。不确定性厌恶降低农户腾退意愿,其产生原因是信息不完全下农户对未来的顾虑,即农户对于改变现状后选项拥有的信息较少,而顾虑较多,不愿腾退。例如,农户腾退宅基地后,迁入房屋的居住标准、生活环境、生活状态、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情况的种种不确定性增加了模糊厌恶,降低农户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

      (三)宅基地有偿腾退中农户的群体性特质——社会性角度

      行为经济学认为,人的经济行为动机具有情感、观念导引和社会目标的成分,具备社会性特征,即群体性特征,表现在追求公平公正,从众、攀比、示范等群体规范以及利他互惠行为等方面。

      按照斯密《道德情操论》中描述的“自利与社会丰裕原则”,即每个人利己的原则使得社会实现丰裕,也就是说利他自人类诞生就存在,只是这种利他是被动的[18]。进一步结合社会学对利他做出的亲缘性利他、互惠性利他和纯粹性利他的分类,宅基地有偿腾退过程中农户的利他行为分为互惠性利他和亲缘性利他。亲缘性利他发生于有血缘关系的生物个体之间,表现为帮助自己的亲属而所做出自我牺牲。亲缘性利他在农户中普遍存在,表现为姻缘、血缘关系下利益的让渡与牺牲,比如,家庭成员之间父母基于对子女意愿的尊重而放弃自己原本保留宅基地的意愿,选择置换城镇住房或获得货币补偿。互惠性利他发生于没有血缘关系的生物个体之间,表现为个体为获取未来的回报而互相提供帮助。我国乡村的“熟人社会”及“差序格局”以及不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决定了互惠性利他在农户中广泛存在,形成了邻里之间、熟人之间互相帮助的关系网,影响农户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

      群体规范指固有群体以共同或相近的价值观、行为规范、集体信念为途径对所属或相关个体产生影响,源于个体对群体的信任和归属依赖、个体对脱离群体的恐惧或者在对现实情景缺乏把握的情况下,参照、模仿他人的行为[19]。宅基地有偿腾退中的农户是村集体正式组织或各种非正式组织中的成员,在群体中受暗示、顺从、模仿等因素的影响,表现为宅基地有偿腾退中示范、从众等特征,积极配合的腾退成功者在群体中形成宅基地有偿腾退的正向影响,“钉子户”则在群体中形成负向效应。此外,农户之间也存在着攀比效应,地区置换标准和腾退标准的不一致导致农户的攀比与观望,影响农户宅基地有偿腾退。

      三、宅基地有偿腾退中农户认知与意愿的实证分析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和非正式访谈相结合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调研②,抽样选取河南省新乡、鹤壁、安阳3个地级市覆盖城市远郊(距离市辖区20公里以上)、城市近郊(距市辖区15公里以内)和城中村4个镇、25个行政村的农户,根据村庄人口规模每个行政村抽取30—50户进行调查,共调查1105户。该1105户农户基本反映我国中部省份城市近郊、城市远郊、城中村等典型农村地区,能够反映以河南省为代表的传统农区农民大量外出务工下其宅基地有偿退出意愿。

      (一)宅基地使用状况

      宅基地使用状况包括宅基地面积存量、增量、有无闲置3个问题,农户宅基地面积为0.25亩以下的占26.1%,0.25亩-0.5亩的占53.7%,0.5亩-1亩的占18.2%,1亩以上的占2%。按照河南省每户用地不得超过二分半(约166.75平方米)的宅基地用地标准,则当前超面积情况普遍存在。改革开放以来,宅基地面积缩小的农户占9.8%,基本不变的占34.9%,稍有增加的占35.2%,增加一倍以上的占10.1%,宅基地面积总体上呈现增加的趋势。宅基地闲置或使用情况中,30—55岁被调研农户的宅基地使用率相对较高,宅基地全部使用率达到63.1%;30岁以下和55岁以上农户宅基地全部使用的比率分别为32.4%和55.1%,表明30岁以下和55岁以上被调研农户宅基地均存在一定程度的闲置,30岁以下农户宅基地闲置原因是外出打工、求学所致,55岁以上农户宅基地闲置因儿女欲成家或已成家,“一户多宅”导致。

      (二)影响因素的统计分析

      1.农户特征对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的影响

      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水平、农户兼业程度等特征是影响认知的显性因素。统计结果表明,户主年龄不同则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不同,55岁以上的农户有53.3%不愿意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30-55岁的农户有48.4%不愿意腾退宅基地,30岁以下农户仅有22.7%不愿腾退,表明户主年龄与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负相关。户主受教育水平指标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户不愿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的比例为51.1%,高中及中专学历农户不愿腾退宅基地的比例为41.3%,大专以上农户中不愿进行腾退的仅为10.9%,表明户主受教育水平与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呈正相关关系。农户兼业程度中,从事纯农业生产的农户中不愿意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的比例高达60.7%,农业主导型农户不愿意腾退宅基地的比例为36.2%,非农业主导型农户不愿腾退宅基地的比例仅为11.7%,表明农户兼业程度越高,其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越强烈。

      2.禀赋效应对农户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的影响

      禀赋效应属于影响农户认知的隐性因素。调研包括3个问题:宅基地使用年限、宅基地有偿腾退现金补偿标准;宅基地与城镇住房面积置换比例。宅基地使用年限5年以下的农户中愿意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的比例为60.2%,使用5—10年的农户愿意腾退的比例为58.8%,使用10—20年的农户愿意腾退的比例为53.7%,20年以上的仅为47.3%,统计结果显示,宅基地使用年限越长则腾退意愿越低,这一结论验证了使用越久注入感情越深、禀赋越高的理论。现金补偿标准的选项中,要求以高于商品房的价格进行补偿的农户占59.5%,要求以商品房价格补偿的占29.1%,要求以保障房的价格补偿的仅占11.4%。面积置换比例选项中,要求以1∶1.2的比例进行宅基地与城镇住房置换的占70.1%,要求1∶1置换的占24.8%,认为1∶0.8置换比较合理的仅占5.1%,说明禀赋效应的存在抬高了农户对宅基地的主观估价,使得农户心理预期高于客观标准,增加宅基地有偿腾退难度。

      3.环境不确定下现状偏见对有偿腾退意愿的影响

      现状偏见的验证包括两个问题:当前生活、工作、社会地位满意度,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与城镇居民生活品质比较。“当前生活、工作、社会地位满意度”选项中,“很满意”的农户有18.4%愿意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比较满意”的农户中有31.5%愿意宅基地有偿腾退,“基本满意”的农户有50.5%愿意腾退宅基地,比较不满意的农户中有68.3%愿意腾退,而“很不满意”的农户中愿意腾退宅基地的比例高达79.5%,表明农户对当前总体满意度越高,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越差。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与城镇居民生活品质比较选项中,认为“农村生活更有品质”的农户中有50.2%愿意腾退宅基地,认为“农村生活和城市生活差别不大”的农户中愿意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的占58.4%,认为“城市生活更有品质的农户”中愿意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的比例高达70.5%。

      4.环境不确定下模糊厌恶对有偿腾退意愿的影响

      检验模糊厌恶的问题以“不同意宅基地有偿腾退进入中心村和城镇居住的主要顾虑”反映。选项依次为:A、不能适应城市生活的顾虑;B、失去土地依赖的顾虑;C、就业问题的顾虑;D、养老及社会保障的顾虑;E、预期生活成本提高的顾虑。在不愿意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的农户中,顾虑最多的是就业问题,高达71.1%,其次是养老及社会保障问题,为63.2%,再次是预期生活成本提高,为54.3%,失去土地的依赖为49.7%,生活不适应为32.8%。表明就业、养老、生活成本提高、失去土地、城市生活不适应等成为农户宅基地有偿腾退中的关键性约束因子,这些不确定性厌恶降低农户的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

      5.信息不完全下锚定心理对有偿腾退意愿的影响

      问题包括:宅基地有偿腾退的整体认识;宅基地有偿腾退中的政府行为评价;宅基地有偿腾退中冲突事件的评价。对宅基地有偿腾退的整体认识中,37.1%的农户认为宅基地有偿腾退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29.2%农户认为其意义一般,尚有33.7%的农户认为宅基地有偿腾退损害农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如何评价“宅基地有偿腾退中的政府行为”,仅有16.1%的农户认为政府考虑了农户利益,实现了社会和谐,而44.1%的农户评价政府的做法损害农户利益,发生的暴力事件带来恶劣影响。宅基地有偿腾退中冲突事件的评价上,只有15.3%的农户的看法是发生机率极小,可以忽略,30.8%的农户认为是偶然事件,不影响大局,53.9%的农户则认为频繁发生,严重影响发展进程[20]。客观地讲,暴力执法、冲突事件只是宅基地有偿腾退中的少数事件,然而调研发现农户的认识夸大了利益受损、恶性冲突事件频发等现象,得出了片面的结论。产生这一认知偏差的原因在于农户受媒体报道、消息传播的影响,信息不完全下农户过于看重显著的、难忘的事件,由偶然事件形成固化的偏差认知,形成排斥宅基地有偿腾退的心理障碍,负向影响宅基地有偿腾退。

      6.从众示范效应对有偿腾退意愿的影响

      从众示范效应的检验设计了两个问题:是否会受本村邻里的赞同意见影响,是否会受腾退成功者的赞同意见影响。当邻里中绝大部分人认为宅基地有偿腾退是有意义时,有67.9%的农户选择会考虑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当腾退成功者认为宅基地有偿腾退是值得的,有61.9%的农户选择会考虑腾退宅基地,表明农户之间从众效应以及成功者示范效应等对宅基地有偿腾退有着显著影响。

      7.利他互惠行为对有偿腾退意愿的影响

      利他互惠行为的检验设计了三个问题:如果在城镇孩子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您会为此腾退宅基地进入城镇居住吗?子女希望进城居住,获得城镇户口,您会为此置换宅基地住进城镇吗?如果家人、亲戚赞同宅基地有偿腾退,认为能改善居住环境、交通等条件,您会为此置换宅基地住进城镇吗?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69.5%的农户考虑腾退宅基地住进城镇;为了尊重子女的意愿,获得城镇户口,有62.3%的农户考虑腾退宅基地;58.4%的农户会听从亲朋好友的赞同意见,腾退宅基地,由此,验证了农户亲缘性利他行为的广泛存在。

      (三)影响因素回归分析及检验

      1.计量模型选择

      模型的因变量是农户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Y,自变量是各影响因素X,意愿作为因变量属于典型的两分类变量,因此,Logistic回归模型可以较好地反映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关系。p、1-P分别表示农户“愿意”、“不愿意”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的概率,P与X之间的模型为:

      

       程度变量采用等距赋值,进入模型之前进行自变量与因变量间线性关系的显著性检验,运用SPSS16.0软件对各程度变量与因变量关系进行一元线性回归,并进行显著性检验,发现除变量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与城镇居民生活品质比较

与因变量之间线性关系不显著外,其他程度变量与因变量都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且相关系数均高于0.712。因此,变量进入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之前,剔除

,其他20个变量全部进入,得到结果见表2。

      

      

      由表2可知,从模型整体检验效果来看,-2 Log likelihood值为25.218,较小,说明模型的显著性水平较高,同时,Cox & Snell R Square值达到0.540>0.300,而Nagelkerke R Square值达到0.880>0.500,说明模型的拟合优度较高。模型回归结果与统计性描述结果基本一致。农户特征中户主年龄负向显著影响宅基地有偿腾退,影响系数为0.211,户主受教育水平和农户兼业程度均正向显著影响宅基地有偿腾退,影响系数分别为0.333和0.206。禀赋效应中宅基地使用年限影响系数不显著,置换面积标准、现金补偿标准负向影响宅基地有偿腾退的系数分别为-1.102和-1.411,表明宅基地作为人格资产,具有较高的禀赋效应,农户主观估价偏高。现状偏见中农户当前生活、工作、社会地位满意度显著负向影响宅基地有偿腾退。模糊厌恶中,除失去土地依赖的顾虑影响系数不显著外,不能适应城市生活、预期生活成本升高、养老社会保障以及就业问题顾虑负向显著影响宅基地有偿腾退。锚定心理指标集中,对宅基地有偿腾退冲突事件的评价影响系数不显著,农户对宅基地有偿腾退整体认识、政府行为的评价负向影响宅基地有偿腾退,检验了假设中提出的农户锚定于负面信息,容易得出歪曲大背景的认识,进而降低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的理论判断。腾退成功者的赞同意见作为反映从众、示范效应的指标,对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产生显著影响,本村邻里的赞同意见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利他互惠行为上,农户注重宅基地有偿腾退的代内与代际影响,宅基地有偿腾退后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正向显著影响农户宅基地腾退意愿,影响系数达到0.587,另外,家庭成员以及亲朋好友的赞同意见也显著影响宅基地的腾退意愿。

      四、结论及建议

      宅基地有偿腾退中的农户具有有限理性、有限利己、行为差异、决策多元的特征,满足行为经济人假设。农户认知水平受个体差异、环境不确定、信息不完全、社会性等综合影响。本文依据行为经济学理论,运用问卷调查、统计学分析与回归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得出如下结论:(1)户主年龄、户主受教育水平、农户兼业程度直接影响农户的宅基地有偿腾退认知,进一步影响农户腾退意愿,户主年龄与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负相关,户主受教育水平和农户兼业程度与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正相关。(2)禀赋效应的存在使得宅基地成为农户的人格财产,从而抬高农户对宅基地的主观估价,农户要求以高于商品房的价格进行补偿或者以大于1:1的比例进行宅基地与城镇住房置换,产生农户估价与政府估价的差距,负向影响宅基地有偿腾退。(3)现状偏见的存在使农户不愿改变当前的生活状态,选择预期后悔感最小的决策,农户对当前工作、生活、社会地位满意度越高,其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越低。(4)不确定性厌恶的存在使得农户对未来就业、社会保障、生活成本产生顾虑,降低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5)信息不完全下锚定心理的存在使得农户形成宅基地有偿腾退的认知偏差,农户将见诸媒体的“暴力拆迁”、“冲突事件”、“强势政府”等偶然事件固化,形成排斥宅基地有偿腾退的心理障碍,降低宅基地有偿腾退意愿。(6)社会性行为包括从众示范效应和利他互惠效应,农户通常会选择与村集体多数成员意见保持一致,宅基地有偿腾退会受到腾退成功者和邻里行为和意愿的影响。利他互惠行为表现为农户为了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获得城镇户口或考虑到亲朋好友的意见而改变自己的主观意愿,腾退宅基地。

      针对以上结论提出农户宅基地有偿腾退几点建议。第一,理论研究层面,应采用行为经济学、认知心理学等多种理论与方法,寻求农户宅基地有偿腾退认知和意愿研究的新视角、新方法。第二,充分考虑禀赋效应的存在,尊重主观价值,例如借鉴美国印第安纳州的经验,宅基地置换或补偿标准稍高于市场价值,城市扩张或规划尽量避开教堂、墓地等高主观价值区域。第三,以经济性政策为基础,以管制性政策为保障,发挥信息性、动员性政策工具的主体作用,通过信息性、动员性政策工具明确政策意图,建立农户和政府的沟通机制,避免农户出现认知偏差,消除锚定心理负面影响。第四,明确宅基地有偿腾退后就业、社保、子女入学等相关问题的解决途径,可结合重庆、成都、嘉兴等地的实践经验,采取“三证一协议”制度推进,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农户与政府部门签订宅基地与承包地交出协议的同时领取就业证书、保障性住房证书与补贴发放证等“三证”后迁入目标市镇。就业是进入目标市镇的关键问题,可采取“农户主要劳动力的保护性就业”政策,将公共工程建设与主劳力就业实施捆绑。第五,依托村集体正式组织和非正式团体的作用,形成柔性治理模式,在公平公正、补偿合理原则下拒不配合进行宅基地有偿腾退、土地整理的“钉子户”,可凭借农户间互惠性利他、亲缘性利他行为,从其子女、亲朋好友的动员、感化入手,发挥从众、示范等群体规范的正向作用,实现宅基地有偿腾退的和谐、有序。

      ①文章所指的宅基地有偿腾退指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以地区政策为引导,地方政府或村集体以货币补偿或城镇住房置换等方法换取农户原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户获得货币补偿或房屋安置后不再享有重新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②每户为一个决策单元,家庭成员之间经过内部讨论或由权威家长作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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