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研究的一个新领域--关于文化外交的几点思考_法国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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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24(2006)04-0059-06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政治格局的急剧变化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发展,特别是后冷战时期国际社会发生的一系列冲突和事件,引发了人们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从一个新的视角进一步观察、探讨世界政治和国际关系的兴趣。

与此同时,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的步伐,世界正朝着文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国际文化交往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和水平。尤其是随着现代大众传播媒介的发展和信息传播的日益便捷,国际文化交往趋于频繁、密切,内容也日趋丰富。[1](27)在这些跨国界的文化交流中,除了以民间的形式展开外,很大部分在国家政府指导下展开,从而逐渐成为当代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由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日益走向国际交流舞台的中心,国家的外交活动领域得以大大拓展,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政治、经济、科技和军事领域,而深入到文化领域中。

一、关于文化外交研究必要性的争论

近年来,文化与外交的关系问题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文化外交概念也日益被人们所接受。但综观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尽管有关文化外交的文章和争论间或出现于一些报端和文献中,却还没有一本比较系统、权威的研究文化外交这一新型外交形态的专著出现。

其实,文化外交是外交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也是学术研究中的一个重大课题。对于“文化外交”的概念,中外学者已经开始大胆和公开使用,但在一些学术会议上,外交界人士对是否使用这一概念存在着一些分歧,多数是赞成,也有一部分人反对。

为了推动中国外交学学科建设的发展,外交学院曾于2002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首届外交学学科建设研讨会,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对外交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和交锋。与会代表大多认为,进入21世纪之后外交的内涵和外延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有的代表认为,外交的定义应扩大,不应把外交的定义局限于“外交是中央政府和外国政府之间的高层次政治活动”等传统概念中,也应包括各种具体领域的对外关系,如经济外交、文化外交、军事外交等都应算在外交范畴之中,甚至地方政府的对外活动也应该纳入其中。[2](34)

另有一些代表不同意这种提法,认为应该认清外交、外事和对外关系的区别。外交的定义是中央政府首脑及正式代表机构代表进行的保障国家安全与发展,提高国家国际地位,以和平方式处理和其他国家的关系,参与国际事务的高层次政治活动。而外事的定义是由主权国家中央政府的非外交部门和地方政府及各种团体进行的对外活动。对外关系的定义则是主权国家中央及地方政府,外交和其他部门的所有对外活动。在定义问题上,不能把什么都往外交上靠。

这种反对的声音点代表了多年来一部分国内外学者的不赞成使用“文化外交”的观点。周永生先生在《经济外交》一书中,谈到前几年“经济外交”这一新概念开始不被大家接受时,他把反对的理由归纳成了5个方面。其实,“文化外交”这一新生事物也面临着同样的质疑和排斥。概括起来,不赞成用此概念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为从外交的外延上来看,把外交分为政治外交、经济外交、文化外交、军事外交等类别,容易误导人们对外交的理解,也容易导致“外交”涵盖范围无限扩大。二是认为从外交的内涵上来说,外交的本质属性是政治,外交活动是一种政治行为,没有必要使其中的文化因素特别突出。三是从文化与政治的关系上来看,认为文化和政治不可分。这种观点认为文化和政治同属上层建筑,作为外交手段之一的文化手段与政治手段难以区分,而国家利益中的政治利益与文化利益难以区分。所以即使外交为本国的文化利益服务,其本质上也是为本国的政治利益服务,没有必要把与文化相关的外交作为外交中单独的一个类别。四是从世界文化关系来看,认为文化的融合是大势所趋,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地球村”里信息传播的加速,文化的民族性将被世界性所取代,因此,再提什么维护“文化主权和安全”有违世界潮流,而“文化外交”更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3](11)

对于上述观点,笔者不敢苟同。恰恰相反,我们不仅应该大胆使用这一概念,而且应该倡导文化外交,大力推行文化外交,赋予文化外交新的内涵,加强文化外交的理论研究,以此指导和改进各国的文化外交工作。主要根据如下:

第一,倡导文化外交,加强文化外交的理论研究,有利于纠正片面强调外交政治属性的偏颇。使用“文化外交”概念,并推行文化外交,对纠正过去片面强调外交的政治属性具有矫正的意义;[4](14)有利于外交的专业化分工,加深对外交的理解,进而丰富外交学理论框架,建立有关文化外交的分支体系。

第二,倡导文化外交,大力推行文化外交,有利于识别文化属性的外交目的和手段,促进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加强文化外交研究,有助于在全球化背景下指导文化外交实践,促进文化交流与共融,维护国际文化秩序,实现共同繁荣。[5](7)

第三,倡导文化外交,大力推行文化外交,有利于推进文化建设,提高综合国力;有利于抵制霸权文化的侵蚀,提高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

在西方当代国际政治文献中,对文化外交的研究早已有之,但主要侧重点是国际文化的冲突与共存,国家外交中的文化手段等,而从国际文化体系特别是民族国家维护文化主权进行的研究相对甚少。从国内学界来看,将文化外交从国家的整体外交中剥离出来,加以集中审视和研究的工作才刚刚起步。

在文化外交的理论研究滞后于世界各国文化外交实践的今天,从文化外交实践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未来全球化时代文化外交的发展趋势两个角度,研究文化外交的含义、特点、地位和现实运用,既具有理论价值,也具有实践意义。

二、文化外交的定义

体现私人积极性的文化交流正式纳入外交领域而成为主权国家政府的官方行为,始于近代独立民族国家的确立时期。由于国家之间文化的传播、交流与沟通日益广泛地渗透到政治、法律、经济、科技和军事等诸多领域,并影响到国家对外政策的制定,国家逐渐意识到“外交关系中插入智力的交流和民族文化的传播的益处”,因而不再“漠不关心”,而是“主动为之操心”。[6](1)

传统的文化交流带有自发性、小规模和内容有限的特点,交流的主体多为商人和旅行家。15-17世纪,随着地理大发现和新航路的开通,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殖民扩张,形成了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国际体制,因而,文化交流带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性。各国政府通过制定文化关系政策,开始对自发的跨国文化交流自觉地进行管辖、引导、调控和鼓励,规定其内容和形式、手段和目的,及其运作机制和发展方向,并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由此,逐渐形成了文化领域的外交行为,或者说外交领域中的文化活动。就外交上的文化行为,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特别提到各国使领馆的职责之一就是促进友好关系,发展经济、文化和科技关系。[7](210)可见,文化交流作为国家外交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早已得到了国际法的确认。

(一)文化外交的含义

在国际关系领域,纵观整个外交实践史,国家的所有外交活动中不只是蕴涵着文化因素,即文化不仅仅是外交的背景、基础和决定性要素之一,而且不断从幕后走向外交舞台的前台,自身独立地成为国家对外活动的一部分,出现了单独以文化为内容的新型外交形式——文化外交。[8](24)文化外交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文化交流关系,它着重突出政府在对外文化关系中所起的作用。[3](5)因而,可以说,文化外交是一国政府所从事的对外文化关系的总和,或者说是以主权国家为主体、对外行使主权的官方文化关系。

严格地来定义,文化外交即是以文化传播、交流与沟通为内容所展开的外交,是主权国家利用文化手段达到特定政治目的或对外战略意图的一种外交活动。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认为,文化外交“可以定义为围绕国家对外关系的工作格局与部署,为达到特定目的,以文化表现形式为载体或手段,在特定时期、针对特定对象开展的国家或国际间公关活动。某项活动是否属于‘文化外交’的范畴,可以用四条标准衡量,一、是否具有明确的外交目的;二、实施主体是否是官方或受其支持与鼓励;三、是否在特殊的时间针对特殊的对象;四、是否通过文化表现形式开展的公关活动。”[5]

这是从传统的“外交”概念自然引申出的“文化外交”定义。但是,如果重新审视国家利益,并且把文化利益作为国家整体利益中独立的一部分[9],那么也可以这样来表述文化外交,就是:主权国家以维护本国文化利益及实现国家对外文化战略目标为目的,在一定的对外文化政策指导下,借助包括文化手段在内的一切和平手段来进行的外交活动。

图1 文化外交与文化、外交的关系

(二)文化外交的特点

文化外交,从历史的角度看,是国家和民族间文化交流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政治化产物,同时也是外交活动迈向成熟的标志;而从根本处看,文化外交又是一切外交的基础和内核,一切外交活动都包含有文化外交因素。

如同政治外交、经济外交与军事外交,文化外交作为外交的一种活动形式、手段和策略,也是服从和服务于以维护和发展国家安全利益为核心的整体外交战略的。而且,文化因其特质似水,柔而有力,沁透人心,潜移默化。因此,这种形式的“和平手段”最能体现“使用交涉、谈判和其他和平方式对外行使主权”[3](4-5)的外交特点,更准确地说,它这些“和平”之上的“和平方式”使文化外交成为“外交中的外交”。

这种高度的“和平性”或平和性——也可称之为柔性,恰恰是文化外交相比于政治、经济、军事等其他外交形式的一大最为显著的特点。[8](25)其柔性运作既取决于其终极战略目标遥远而显得非功利性——文化利益,也取决于其手段的选择——文化软权力。[10](227)正是这种“柔”、“软”性,使得文化外交相比于其他外交形式更易于被目标国所接受。

三、文化外交的三种层次

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文化外交,但并非每一个国家都有其独立的文化外交——其间存在着层次的差别。实现这种境界的飞跃,关键在于国家对文化和外交之间的关系把握到何种程度。[8](187)

最初的国家外交行为是没有文化意识的,外交更多地体现为国家间实物的交换和争夺。随着人类对自身文化的自觉,人类从实物(领土、资源和人口)而交往、交涉与谈判转向因为思想观念而交往、协商与谈判,外交更多地体现为文化价值观的传播与沟通,由此实现了从“人为物而外交”到“物为人而外交”的转向。[11](213)这标志着人类外交行为的不断人性化、人道化。这是外交从物本主义外交走向人本主义外交的漫长进化过程,也是文化外交从低层次走向高层次的过程,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阶段,或者称其为三个层次。

传统文化外交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刚刚开始认识到文化对外交的影响,但也仅仅是把文化视为外交的背景,文化本身是不参与外交活动的,因此也就没有独立的文化外交可言。文化是人的生存环境,人类生活的任何一方面无不受着文化的影响,并随着文化的变化而变化。文化不仅在确定国家对外政策目标中起重要作用,而且对一国对外政策的手段、方式和风格产生巨大的影响。

现代文化外交阶段:这个阶段,人们已经把文化当作一种实现国家利益的(软)权力,文化在国家综合实力中的地位得到确认和重视,那么文化也就成了一种外交的手段,从而真正可以称其为一种“文化外交”——这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外交。但是,在这种文化外交中,文化只是可替代性(可为经济、科技或军事等因素多取代)的工具,这种文化外交就只具有策略或技术上的意义,还谈不上文化外交战略。[12](68)

全球化时代的文化外交:随着全球化的急速深化和知识的权力化倾向越来越明显,世界各国越来越认识到,文化不仅仅是一种国家权力,更是国家利益本身的必然组成部分。只有把文化看待为至上的国家利益本身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文化成为了一国外交政策制定的决定因素,那么文化才不仅参与了外交活动,而且文化对外传播、文化交流等手段本身就是文化外交,因为它就是外交诉求的目标——不只是文化为外交政策服务,相反,在一定意义上外交要为文化服务,文化也成了其他外交手段(如政治手段、经济手段、科技手段等)的诉求目标。这时,可以说,外交与文化是互为目的与手段。这才是完全意义上的文化外交。[8](9)对一个国家而言,完全意义上的文化外交的表征就是:国家文化利益的界定、国家文化安全的保障、国家对外文化战略的提出、文化外交政策的确立。

这三个层次也正好代表了文化外交的三层含义。从文化边缘论(文化背景论)到文化工具论 (文化权力论),再从文化边缘论到文化目的论(文化利益论),这是对文化及其与外交之间的关系认识的两次飞跃。这两次文化自觉上的飞跃依次代表了人类外交行为在境界上的两次提升:从非文化外交到非完全意义上的文化外交,再从非完全意义上的文化外交到完全意义上的文化外交。只有完全意义上的文化外交,才谈得上文化外交的独立,才会有国家文化外交事业的大发展。

四、文化外交在总体外交中的地位

总体外交按领域划分,可以分为很多外交分支,如文化外交、经济外交、政治外交和军事外交等。“各外交分支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这些分支外交在总体外交的指导下,在各自领域里发挥独特的作用,同时,遂行总体外交肩负的部分使命。”[4](39)“当前形势下的外交早已超过狭义的外交概念,是包括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民间等多个领域的总体外交,内涵深刻,需要各方面通力配合,共同奋斗。”[13](9)

(一)文化外交是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范畴上讲,诚如英国学者艾伦·詹姆斯所言:“联系是外交的核心”,“外交的必要性在于就各国问题与外国保持日常的联系”。[14](76)这里指的是广义上的外交,即: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亦即国际关系(“外交”只是国际关系的一个代名词)。如果说,在狭义的外交领域,最直接、最经常的外交形式是政治外交,那么,毫无疑问的是,在广泛的国际关系领域,最直接、最经常的关系,不是政治关系、军事关系,也不是经济关系或科技关系,而是文化关系。而且,基于国家无非是一个“文化系统”,而国际关系或外交则是不同文化系统之间的交互作用,那么,国际交流虽然是以交涉、谈判、斡旋、说服与调解(包括经济、科技与军事交往上的讨价还价与相互妥协)等政治活动为基本表现形式,而说到根本处,实质上却是围绕文化价值观在思想观念上的沟通和较量,也可以说,其他一切国际关系或外交形式都是国际文化关系或文化外交的不同角度或层次的折射、体现。

国家利益的多样性需要国家总体外交的多领域化。从这种意义上说,在外交的总体格局中,文化外交不仅构成了外交体系的组成部分,而且也是整个外交的核心所在。因此,文化外交不仅仅是政治外交、经济外交、军事外交等传统外交形式的有益的辅助或补充,而是一种可以独立的、不可或缺的外交形式。追根溯源,探究文化因素,从根本上说,一切外交的精神实质都可以归为文化外交的范畴。

(二)总体外交指导并制约着文化外交

总体外交是指国家各种形式外交的总集,文化外交作为其中一个子集,必然受到它的指导和制约。文化外交虽然有其特殊性,但它不能脱离总体外交,只有在总体外交的指导下,文化外交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4](43)也就是说,文化外交的工作目标必须围绕国家外交的总体目标展开,文化外交所维护的国家文化利益也必须是国家利益的一部分。一个国家的文化外交要服从和服务于该国总体外交的全局。

文化的交流是人类心灵的交流、情感的沟通,作为一种“软实力”,具有其他交流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文化交流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突出,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大国普遍重视利用文化手段来展示本国文化,宣传自己的价值观,提升和扩大国家的影响力。以我国为例,我国政府已经把文化外交的作用提升到非常重要和不可替代的地位,文化外交与政治外交、经济外交一起被视为中国外交的三大支柱,是国家总体外交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5]文化外交为我国的整体外交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在发展双边关系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在我国领导人与外国领导人的交往中,在发展与大国关系中,它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在发展同周边国家关系中,它起到增信释疑作用;在我国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中,“长流水、不断线”的文化外交[16],对于稳定、巩固和发展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起着重要的作用;同尚未与我建交的国家发展文化关系,可以起到争取人心、以民促官的作用。

(三)文化外交需要其他外交分支的相互协同和配合

当今世界,一个国家的文化竞争力是衡量该国整体实力尤其软实力的重要指标。世界许多国家尤其是美、法、英、日等发达国家非常重视提升本国文化竞争力,大力开展文化外交,配合和推动其政治外交、经济外交和国际形象塑造。这对我们具有很大启示意义。

在重视本国文化和开展文化外交方面,法国的做法值得重视。上世纪70、80年代,英美影视文化严重冲击法国本土文化,法国政府开始反思并努力扶持本民族文化。1995年,法国电影人为了纪念电影诞生100周年,法国著名演员在巴黎协和广场当众销毁一部美国电影拷贝。法国议会还通过法令,严格限制法语中使用外来语尤其是美国英语;在法国互联网上进行广告宣传的文字必须要译成法文。许多人对法国政府的做法褒贬不一,一些人认为法国政府小题大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借助本民族文化资源和文化外交,法国成为世界上最为著名的旅游大国,旅游业大大超过其工农业产值。[17]

目前,中国文化外交积极服从和服务于中国总体外交全局,官方和民间文化外交双管齐下,文化外交空前活跃。中国政府通过举办如“中法文化年”、“意大利文化年”、“俄罗斯年”等一系列大型文化交流活动,不仅能宣传中国的巨大发展成就,使中国的良好形象在当地人心目中具体化、形象化,而且缩短了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心理距离,深化了中外友好关系。[18]与此同时,还促进了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内的全体国人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但与法国等西方国家相比,我们的文化外交工作还很薄弱,更谈不上文化外交战略了。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软国力日益突出的今天,如何更好地发挥文化外交的功效,保障我国的文化安全和文化利益,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文化外交研究,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迎头赶上,让中华文明的魅力得以延续和发扬光大。

收稿日期:200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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