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粤港产业合作的发展与深化_前店后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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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主要论述了粤港产业合作发展的基础、主体和方式;深化粤港产业合作的内在要求与外在压力;产业合作的深化与“前店后厂”模式的更新。

[关键词]粤港产业合作、“前店后厂”、发展与深化

粤港产业合作是建立在生产要素的互补基础上的,以香港制造业北移为主要内容的跨地域分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粤港产业合作形成了自己的主体和特色,也正面临新问题。如何在现有的基础上将产业合作深化下去,对粤港双方“九七”后的发展,都至关重要。

1.粤港产业合作发展的基础、主体和方式

1.1 粤港发展产业合作的基础

粤港的产业合作是在一定条件下生产要素和资源的重新配置,其基础是两地之间生产力诸要素的相互补充和相互依赖关系。而两地在地理、历史和其它要素禀赋的差异以及技术发展阶段的不同,是实现互补的前提。其中因技术发展阶段差异,国际产业阶梯位置的差异而引起的资金、技术、管理、信息等经济资源的不同,又是决定粤港经济产业合作形式的重要因素。

粤港两地在50年代前经济发展水平差不多,彼此合作着重于自然条件的互补,而在70年代末彼此因广东的开放而进行大规模新合作时,产业发展水平差异已相当大了。香港由于积极参予国际分工,成功实现了工业化,发展成国际性的制造、航运、金融、旅游中心,它在资金、技术等经济资源的积累上已远胜于广东。广东由于受封闭政策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约束,生产力发展处于较低水平,75%的社会劳力仍集中在农业部门。1980年,香港的本地国民生产总值为275亿美元,人均5472美元,分别是广东的3.2倍和32倍。由于这种差异,在合作中香港处于投资者角色,成为生产技术、设备的转移者,广东则成为接受者。香港的资金、技术优势和广东廉价劳力、土地的互补,成了产业合作的推动力。

1.2 粤港产业合作的主体

粤港产业合作是由香港工业北移为直接引擎的,因此,产业合作的主体是第二产业,尤其是香港原已形成优势的轻型出口加工工业。从广东的统计来看,香港在广东的投资第二产业占大部分。以1991年至1995年为例,三资企业项目数第一产业占2.4%,第二产业占81.6%,第三产业占16%。从实际利用外资数看,比例分别为0.72%、73.1%和26.18%。三资企业又主要集中在轻型加工业,如纺织、服装、电子、家用电器、钟表及玩具等行业,而三来一补企业几乎是轻工加工。这类企业具有所需资金少、周期短、收益快的特点,以劳密型为主,在国际市场上依靠成本竞争。

轻型加工业利用了香港已有的基础和条件,又获得广东廉价劳力的补充支持,因而迅速扩展。

进入90年代后,主体产业的技术水平有所提高,合作企业规模不断扩大。

1.3 粤港产业合作的典型模式

70年代以来的粤港产业合作以“前店后厂”为基本模式。所谓“前店后厂”源出于一种传统的企业经营模式。在手工作坊为主的小生产中,由于生产规模较小,业主往往将其临街的房间作铺面,里间则为加工作坊,集生产与购销与一身,是为“前店后厂”的经营方式。这种“前店后厂”的店坊在解放前的广州和珠江三角洲较为常见。由于港澳工业北移后,生产和制造的部分在广东,而接单、原材料采购、产品开发、品质管理、市场推广、销售等部分仍留在港澳。广东是厂,港澳是店;港澳在前,广东在后,彼此紧密合作,因而被形象的称为“前店后厂”。

“前店后厂”是由粤港产业合作中的外向性所决定的。香港本地市场窄小,制成品绝大部分是外销海外市场。生产商大都采取OEM方式生产,即承接海外客商订单进行加工生产。生产线北移以后,这种性质并没有改变。而广东在扩大对外开放的过程中,致力于建立外向型经济,企业产品进入海外市场不断增长。合作两方共同面向国际市场,则必定香港在前,广东在后;香港为店,广东为厂。

“前店后厂”方式发展和巩固的基础,在于资源要素互补。香港具有世界良港,有几十年开拓海外市场的经验、丰富的商情、稳定的客户、还有作为自由港的众多优势,而劳工工资高、地价房租高的劣势,因而宜“店”不宜“厂”;而广东因长期相对处于封闭状态,基础设施差,信息不灵,国际销售渠道不畅,但有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价格便宜的优势,因而宜“厂”不宜“店”。双方资源要素的这种差异性,在合作一开始,要素资源可以跨地域限制的时候,重新组合的结果,一个自然会朝“店”转化,一个则朝“厂”转化。这是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合理的区域分工选择。但作为一种合作方式,它所承载的内容目前仍是比较低层次的,受主体合作产业内涵的约束,厂店生产和进出的产品以劳密型为主。同时简单的分工方式已不能完全复盖日益多样化的内容。

1.4 粤港产业合作对经济结构的影响

在工业北移和“前店后厂”分工的影响下,香港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几个明显变化:一是制造业就业人数和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下降。1980年制造业雇员占整个就业人口的46%,产值占23.8%,而到1994年制造业就业人数只占18.9%,产值只占9.3%;二是服务业急剧扩张,成为香港经济的主体。1984年至1994年的10年间,服务业平均每年以17.25%的速度增长,远高于本地生产总值的年平均增长率。1994年服务业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例为83%,占本地就业人口的71.4%;转口贸易、金融及商用服务高度发达;三是制造业内部结构发生调整,资本密集程度增加,生产率提高。人均资本产出率1980年为37.5%,1991年40.1%,显示有一定的朝高品质、高附加值方向发展的现象。

广东在与香港的产业合作中,工业得到了整体的改造,尤其是轻工、纺织、电子、机械、家电等行业技术水平提高,产品升级换代,有的已能替代进口。如电子工业1980年在全国排第8位,1991年跃居第1位,纺织业同期由第13位升为第3位;加工贸易带动了广东外贸的发展,三资企业的产品出口1995年已占全省出口总额的43.4%;三大产业构成中,第一产业产值和就业人口不断下降,第二第三产业则不断上升。

2.深化粤港产业合作的内在要求与外在压力

2.1 粤港产业合作中,生产要素的流动仍处于简单组合和相互补充状态,主体产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仍处于较低层次。香港在经过20多年由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工业带动的增长后,到70年代末本已陷入成本上涨的烦恼,面临着产业升级的压力,恰逢广东开放,产生了庞大的低廉劳力可供利用,其升级的忧虑暂时消失了,使企业放松了技术革新的努力。北迁的企业和原来的并没有质的不同,增长方式仍处于粗放状态,主要靠扩大资本和劳动力的投入,而不是依靠技术进步提高综合生产率来取得,在国际市场上主要依靠低价格进行竞争。虽然出口数量不断增长,但创汇能力和创汇效益差,又受到国际贸易壁垒的阻碍,进一步挤占市场的回旋余地很小。因此,要在跨世纪的发展中保持产品的竞争力,就必须进一步深化合作,提升合作产业的技术层次。

2.2 广东一直主要依靠提供廉价劳力和土地来吸引香港投资,已成为香港工业的腹地,是香港最大离岸加工中心。为满足劳密型加工业的巨大需求,劳力本省不够则靠引进外省民工,厂房不足则挤占耕地。几百万的外地民工已带来沉重的社会压力,而耕地的减少,工业污染的增多,又使生态环境恶化。如果仍象以前一样以外延扩大再生产的方式来扩大彼此合作,广东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都将难于承受。因此,从这个角度考虑,也有深化合作、提升产业技术层次的必要,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2.3 以前粤港产业合作的面不广,进入90年代后有所扩展,尤其是第三产业中的金融业,第一产业中的三高农业等。这些领域虽然已显现出了前景,但仍然处于初步阶段。不断拓宽合作的领域,是双方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2.4 外部环境的变化,也给粤港产业合作提出了新要求。从国外的大环境看,许多发达国家加强了对劳密型产品的进口贸易限制,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各国的产业发展又相当快,正千方百计挤占国际市场。为保持竞争力,粤港的产业合作一定不能老是停留在现在的水平上,一定要增加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质量的商品生产和出口。从国内的大环境看,内地利用外资的政策已开始调整,正对外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一方面优惠政策不断减少,如1996年4月1日起对新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设备和原材料,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另一方面,进一步开放市场,实行和内地企业一样的待遇。应该说实行国民待遇,这是内地进一步开放的重要举措,它将使内资外资企业在同一环境里竞争,但是对劳密型外向加工企业而言,必定会有一个未见其利先见其害的过程,因国内市场的开放是比较缓慢的,市场开放对技术力量强的跨国公司更为有利。而取消优惠,直接影响企业成本,将使一直依靠低成本进行竞争的中小企业处于不利地位。因此粤港合作的主体产业决不能停留在以劳密型为主的层次上。

3.产业合作的深化与“前店后厂”模式的更新

3.1 合作的主体产业升级

(1)突出重点,优化结构。选定能发挥两地潜在优势,并能产生强大关联效应的行业作今后重点合作对象,争取尽快形成规模。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应作为首选。(2)目前主体合作产业的增长方式应由粗放型和集约型转变。实现转变的目标是要使轻纺等传统优势工业提高技术水平,综合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逐渐减少单纯对劳动力的依赖,提高附加值,提高技术含量,提高竞争力。(3)共同扶持一批骨干企业。扩大企业规模,力争每一个行业都有几个大集团,由它们作为开发产品,开拓市场的主力。由这些大企业去引导小企业,形成团队力量与东南亚等国的企业抗衡。

3.2 不断加强技术合作

(1)合作高新技术企业。利用一方的技术或引进技术,共同投资创办企业,直接将科技成果商品化。共担风险,共享成果。还可以吸收国内外有实力的单位,如国内的部委,高校和国际大跨国公司等参加。(2)通过技术贸易交流,转让双方拥有的技术,使对方能运用这些技术改造生产工艺。(3)互为桥梁,为对方提供科技信息,引进技术,设备和人才。即广东通过香港引进海外技术、设备和人才,香港通过广东引进内地的技术、设备和人才。(4)共办科研实验基地,开发科研成果。这些成果可以在合作企业里应用,也可以进行技术拍买。科研基地还可以由半官方机构,如生产劳力促进局、科协等共同兴建。

加强技术合作,还应采取相关策略:(1)官方民间多方参与,政策引导。政府要出面协调,尤其是香港政府要更加主动。通过各种鼓励措施,让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成立官方、半官方的能密切交流技术信息和进行协作攻关的联合机构。(2)抓住重点,以点带面。以广东的6个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香港的工业科技中心为重点地区,进一步优化这些地区的投资环境,使之成为区域高新技术的创新基地和辐射源。(3)共同创立风险基金、创业基金。以基金形式筹集资金,分散风险。广东在执行中央的适度从紧的金融政策时要对高新技术适当倾斜。(4)实现科技市场的对接。香港的科技市场较完善,广东要向其靠拢。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交易、评估和仲裁方面加强立法,使科技大市场成为技术成果商品化的活跃场所。

3.3 更新“前店后厂”产业合作模式

“前店后厂”是建立在互补基础上的产业合作方式,应该说它有利于发挥粤港双方的比较优势,作为一种特殊模式,是有生命力的,但是它需要进一步更新。(1)要扩充“店”“厂”的内涵。“店”并不仅仅是充当产品购销的角色,而更重要是充当桥梁角色,由其在融集产业成长所需的资金,汇集国际商情技术信息等非实物形态的交易功能应进一步强化;“厂”并不仅仅是生产劳力密集,低质低价产品的场所,而应更多生产高质低耗,高技高智产品。因而使“前店后厂”这种形式所承载的内涵更为丰富多采。(2)从“店”“厂”两色配备转向“店”“厂”“室”三色配备。“室”是指产品开发实验室。现代产业成长的主要动力来自技术创新,注重对开发研究的投入是现代企业的特征。粤港产业合作的重心之一应是共同开发技术,为此,研究室与厂店同样重要。研究和生产、购销在空间是可以分离的,现代信息技术已可以把设计图表和数据瞬间从地球的一端传到另一端,因此,“室”和“厂”“店”的配置将更趋多样化,众多的实验室既可设在两地也可设在内地或国外其他地方,既由可两方也可多方合办,尤其要加强与国际性跨国公司的合作,将研究开发基地放在技术和市场的最前沿。(3)某种程度的角色换位。在坚持合作产业外向化的同时,伴随内销的增长,广东亦可承担一些“店”的功能;而在高技术产业的合作中,香港也要创造条件承担一些“厂”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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