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外交内涵对我国公共外交的启示_公共外交论文

新公共外交内涵对我国公共外交的启示_公共外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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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回日期:2011-02-14]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550(2011)04-0143-11

公共外交作为国家软实力提升的重要路径已成为外交实践和理论研究领域普遍达成的共识。近年来,欧美公共外交研究领域涌现出一股“新公共外交”的研究热潮,①这股热潮直接影响着世界各国公共外交的实践。中国作为21世纪全球政治舞台上的崛起大国,尽管其国际定位、战略文化和民族传统有其自身的发展特质,但中国公共外交的发展势必在全球新公共外交的宏观语境下进行。因而,把握新公共外交的特点,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将成为发展中国公共外交的首要考量。那么与传统公共外交相比,“新公共外交”的研究“新”在哪里?是研究范式的转变,还是研究方法的优化?所有这些会对中国公共外交的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为此,本文将从新公共外交行为主体的变化、传播技术更新、流动信息的特点以及公共外交的实施效果四个维度探讨“新公共外交”内涵为发展中国公共外交实践所提供的启示。

一 关于“新公共外交”的界定

从公共外交的历史发展契机来看,九一一事件成为引发学术界尤其是美国学者对“新公共外交”进行探讨的重要标志性事件。正如美国学者尼古拉斯·卡尔(Nicholas Cull)所言:“美国的公共外交总是和国家的迫切需要相伴而行,如美国独立战争、美国内战、第一次世界大战,但当危机过后,国会就会关闭国际宣传的工具。公共外交在二战后的复兴是拥护者们成功地向立法机构游说其在对苏冷战中的重要性所致,但随着苏联的解体,一系列削减公共外交的行为又卷土重来。”②九一一事件引发了美国学者关于公共外交缺位以及其复位后能否奏效的深层动因的考察,并进而剖析全球化时代所赋予公共外交的新内涵。欧洲学者的研究则大有隔岸观火、点评美国公共外交得失、纵览全球公共外交发展态势之势。正是欧美学者的这种批判和反思精神引领着学术界对“新公共外交”进行不懈探索和着力剖析。

目前,学界在谈及公共外交时普遍援引的是1965年美国塔夫茨大学(University of Tufts)弗莱彻法律与外交学院(Fletcher School of Law and Diplomacy)院长埃德蒙·格利恩(Edmund Gullion)在爱德华·默罗公共外交研究中心(Edward R.Murrow Center)成立仪式的演说中所使用的说法,即“公共外交指的是公众态度对外交政策的形成和执行所造成的影响。它涵盖了超越传统外交的国际关系领域,包括‘一国政府在其他国家境内培植舆论;一国利益集团与他国利益集团的互动;有关外交事务及其影响的通讯报道;职业外交官和驻外记者之间的联络与沟通和跨文化沟通的过程’”。③

该概念自提出之日发展到今天,已经历了40多年的历史,且不说“公共外交”这个术语从1856年1月15日英国伦敦《时代》杂志首次出现发展到1965年的广为流传,经历了怎样一个“旧壶新酒”的过程;④也不论政治传播学奠基人哈罗德·拉斯韦尔(Harold D.Lasswell)在其1927年出版的专著《世界大战时期的宣传技巧》⑤中包含了怎样的公共外交传播理念,仅就公共外交发展40多年的历史来看,1965年格利恩的定义至少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

第一,强调政府在公共外交中的主体地位,忽视了非政府行为体的作用。该定义所强调的从政府到公众的模式,是传统公共外交的模式。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全球政治民主化浪潮的发展,公民社会逐步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非政府组织成为公共外交的主体,从而使得新公共外交呈现出从政府到公众(Government-Public,简称G2P)和从公众到公众(Public-Public,简称P2P)的二元模式。

第二,强调对他国公众施加影响,忽视对精英阶层的培育。传统公共外交活动的开展大都由政府资助,但由于政府财政预算有限,政府会本着“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原则,强调对“关键人”尤其是加强对他国“意见领袖”的资助与培养,即强调在他国“精英阶层”中培植对本国的良性认知,进而借精英之口传播本国的良好形象。我们普遍熟悉的美国汉弗莱奖学金项目(Humphrey Fellowship Program)和富布赖特项目(the Fulbright Program)正是这一理念的产物。富布赖特项目历经60多年的有序发展和不断完善,在世界各国中贮备了大量对美国心存理解和善意的意见领袖,成为美国向世界解释自身行为的重要支点。

第三,忽视了全球化时代传播技术更新所引发的新媒体革命对公共外交的影响。以Web 2.0技术为代表的社会媒体日趋活跃使得信息的制造与传播更为便易和迅速。信息流动的跨国界、跨民族特征凸显,淡化了传统公共外交在信息传播时所奉行的“内外有别”套路,使得公共外交与公共事务(public affairs)的交集增多,联系日益紧密。

第四,忽视了对公共外交实施效果的考量。传统的公共外交强调政府介入公共外交的重要性,聚焦点为“为什么要进行公共外交(Why to do?)”和“公共外交应该做什么(What to do?)”。但伴随布什政府在中东地区开展的一系列旨在“赢得人心(to win minds and hearts)”的公共外交未能奏效,学界更加关注对公共外交实施效果的考察,其中,公共外交的目标能否与外交政策和军事行动相一致,公共外交的主管部门在官僚机构中的角色定位成为影响公共外交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

为此,新公共外交可定义为:在以社会媒体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日趋活跃的信息传播环境中,由政府主导,由民间非政府组织和私人机构参与,旨在他国公众中培植对本国良好认知,以文化交流活动为主要载体的针对他国公众尤其是精英阶层的外交活动。其中,公共外交实施目标与外交政策相一致,国内政策与外交政策相一致将有助于提升公共外交的实施效果。

以下将针对新公共外交的核心要素以及对中国公共外交的启示逐一展开论述。

二 行为主体的变化

传统公共外交奉行“从政府到公众”的模式,但近年来,呈现出政府和非政府行为体作为公共外交的行为主体,共同影响他国公众的二元模式,即:新公共外交行为主体的日益多元化生成了“垂直化(hierarchical model)”和“网络化(network model)”并存的实施结构。传统公共外交所强调的“垂直化模式”,是以中央政府为行为主体,外交部和国家外交服务机构更多地扮演“守门人”的角色,关注国内和国际政策环境变化,并随时通报信息。这种模式强调政府外交行为的“自上而下”过程(top-down process)。⑥公共外交在全球持续升温带动了非国家行为体(non-state actors)的介入。超国家行为体(supranational)、国家附属行为体(subnational)、非政府组织和跨国公司参与并主导的公共外交活动使公共外交呈现网络化发展模式。在网络化模式中,就政策制定和资源交换而言,多行为体之间拥有共同的利益,这使得它们之间的关系相对稳定且相互依存度凸显,而合作则是实现共同目标的最佳途径。此外,在公共外交这个共同的语境下,不同的行为体之间可以互相取长补短,汲取经验。从一定意义上讲,政府是希望非政府行为体在公共外交中发挥重要作用和影响的。2007年年初,美国国务院为鼓励公司、学术机构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在提升美国国家形象所做出的贡献,特设立“本杰明·富兰克林奖(Benjamin Franklin Award)”。伴随政府将越来越多的公共外交事务“外包”给非政府机构,有学者发出了“公共外交是否进入了私有化年代”的质疑。⑦乔治·凯南(George F.Kennan)早在1997年就曾指出:“政府与私营机构通力合作符合美国公共外交的长期目标,但要回归外交的本质是政府行为,要审慎地对待美国公共外交私有化的途径,充分认识政府在公共外交中所扮演的顶梁柱角色。”⑧但非政府行为体尤其是跨国公司介入公共外交有其自身的优势——高效、专业、良好的信誉、减少政府投入等,“跨国公司和它们的品牌能深入更多公众的生活,这是政府及其代理人所做不到的”。⑨埃德尔曼国际公关公司(Edelman Public Relations Worldwide)针对机构所做的全球“2006年度信任指数调查(Annual Trust Barometer)”显示:非政府组织的信任度最高,名列第一;商业机构名列第二;政府名列第三。⑩从公共外交的实施效果看,政府主导的“垂直化”模式总是难以逃脱“自我吹捧”的嫌疑,而从公众到公众的“网络化模式”让对方感到更加真实、可信。归根结底,公共外交是实现政策目标的一种工具,它自身并不是对世界新政治环境的一种诠释。正如克里斯托弗·希尔(Christopher Hill)所言:“理性的软实力范式应使他国公众成为外交政策的目标。”(11)

目前,中国的公共外交仍主要采用“从政府到公众”的发展模式,孔子学院和海外中国文化年均为政府主导的备受西方瞩目的公共外交项目。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以及重大国际赛事和展览活动引发的“市民外交”虽带有一定非政府色彩,但在整个公共外交活动中所占比重较少。伴随由非国家行为体主导的“去政府化”行为成为公共外交发展的又一重要趋势,中国政府在鼓励非政府行为体积极参与公共外交的同时,还应处理好以下问题,即:谁来主管公私合作的公共外交模式,政府还是非政府行为体?针对这种合作模式产生的问责将指向何方?公私合作的模式是否会与公共外交的使命发生冲突?谁将是最终的受益者,政府还是非政府行为主体?所有这些问题的解答将有助于实现公共外交终极目标——增加互信、树立信誉。

三 传播技术的更新

在互联网时代,公共外交的发展总是和信息的快速传递结伴而行。伴随着越来越多“Web 2.0”门户网站的建立,网络交流正日渐以交互性和社会性为导向;网络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常常是通过创建一个可视的、交互的网页来充分挖掘网络效应。和传统网站相比,Web 2.0网站更多表现为依赖用户的门户网站,其用户的交流模式从单纯的“读”向“写”、“共同建设”发展,由被动地接收互联网信息向主动创造互联网信息迈进。“Web 2.0”的日趋活跃使得“社会媒体(social media)”在传播中的作用和影响力凸显。社会媒体通过文本、图像、音乐和视频等不同形式,使用户借助网络平台彼此分享意见、见解、经验和观点。其中,博客、网络论坛、播客、微博等作为流行的社会媒体传播介质备受网络用户青睐。但与此同时,数字化时代传播技术的更新使公共外交的专业工作人员面临严峻的挑战。信息准入门槛大大降低使得信息制造者和散布者多元化、复杂化。换句话说,只要拥有手机短信应用系统(Short Message System,SMS)、照相机和互联网浏览器,即可制造新闻。布赖恩·麦克奈尔(Brian McNair)就曾指出,“信息源的扩散为国际新闻和远程通讯公司开创了‘混乱模式’”。(12)同样,网络用户参与信息制造和传播的模式亦为公共外交的从业人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混乱”,正如美国新闻署前工作人员所言:“事实上,新技术使得大众传播更加困难,而不是简单了。互联网散播谣言的速度要远远快于官方的正面报道……用信息控制谣言将成为一大难题。”(13)换句话说,21世纪传播技术和信息环境的改变使得政府难以操控信息的流动,信息传播的跨国界行动使政府应对的是一场无国界斗争。一方面,网络用户在对全球化带来的海量信息进行筛选、阅读时,囿于区域活动范围的限制和工作、生活的需求,往往更为关注当地信息,以至于出现“全球化”和“本土化”的复合体——“全球本土化(glocalization)”;另一方面,传统“一对多”的信息传播模式在遭遇Web 2.0技术挑战时,使得网络用户由被动的信息接受者逐步转化为信息制造者、传播者和独立的信息观察员。后现代的网络用户在收集、筛选、甄别各种信息之后,往往会做出颇具批判意识的独立判断,并再次借助网络传播个人观点。在外交事务国内社会化(domestic socialization of diplomacy)的浪潮中,公民社会的草根议题常常会为外交事务的议程设置提供思路。

中国Web 2.0时代的公共外交更需适应网络传播和技术发展的特点,依托网络和传统媒体,倾听、反馈和引导网络舆论。通过明确网络服务应“以用户为中心(customization)”的服务理念和网络信息“普遍性(universalization)”的特征,做好传播信息(accessibility)、树立信誉(credibility)和及时反馈(resonance)三项工作。(14)首先,应依据目标群体获取信息的习惯和喜好,运用多渠道、多平台投送信息。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网络用户参与网络互动的意愿综合影响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因而,依据地区发展差异,有的放矢地投送信息将是明智之举。在社会媒体日趋活跃、传统媒体日渐衰落的时代,应善于运用社会媒体和传统媒体组合传播的重磅效应。例如,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世博信息的传播采用了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移动车载电视、手机短信等多媒体交叉立体化传播的方法,收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其次,参与网络信息互动的用户越多就意味着扮演新闻监督者的人数在增加,因而,虚假新闻一经发现就会得不偿失。网络信息传播的真实性、客观性将有助于其确立良好的信誉。最后需指出的是,任何网站赖以生存的关键是网络用户光顾其网站的数量,不管是通过链接、搜索引擎、还是网站的安全信誉保障,因而,及时反馈网站用户流量,关注国际用户的区域来源将有助于提升中国网站的国际影响力。

政府通过网络信息引导公众舆论势必要通过“独白”和“对话”进行。社会媒体的活跃和Web 2.0技术的普及并不能完全取代Web 1.0,网络用户就某一社会热点问题关注草根见解的同时,亦希望读到官方的版本,这是普遍存在的双层信息互动模式。因而,网络用户的高参与度有助于政府认知目标群体的意见倾向,因而有助于更加有的放矢地进行“独白”。此外,谷歌等搜索引擎的使用常常使网民更为关注搜索到的首页信息,因而,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或官方言论若能及时出现,势必使网民更为关注官方“独白”。而真正的“对话”则是发生在有意愿倾听和进行互动的双方之间。社会媒体广为使用为政府带来的不仅仅是头脑风暴,更提供了邀请目标群体积极参与公共外交活动创设的机会。Web 2.0为市民对话营造的交流平台在表达见解、提出批评的同时,更为政府的公共外交政策提供了及时的反馈。此外,政府利用网络空间引导网民进行网络协作亦不失为加强民族凝聚力的有效手段之一。事实上,很多网络协作活动是由网民自发组织实施的,例如,网民为长城竞选“世界七大奇迹”组织的网上签名活动;汶川地震一周年时很多网络论坛自发组织的纪念活动等。换句话说,以网络为载体的公共外交是从独白、对话和协作三个层面展开的。

四 信息传播的特点

从传统意义上讲,公共外交(public diplomacy)与公共事务(public affairs)的本质区别之一在于二者的目标群体不同,前者是跨国界、跨文化的交流,目标群体是外国公众,而后者主要是针对国内公众。人们普遍认为在信息传播方面,公共事务的主要任务是“告知(informing)”,而公共外交的主要目的是“影响(influencing)”。(15)但在国家间相互依存度日益加强的全球化时代,信息流动加快,人员互访频繁,严格地区分公共外交和公共管理并非易事。换句话说,公共外交和公共事务之间的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加拿大、智利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公共外交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国内政策与外交政策相一致将有助于构建集体认同,是公共外交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16)

公共外交信息传播“内外有别”的传统套路在21世纪已然面临严峻挑战。事实上,在美国公共外交发展史中,1948年的《美国信息和教育交流法案》(The US Information and Educational Exchange Act又名:Smith-Mundt Act)、1972年《对外关系法》(The Foreign Relations Act)中的相关修正案和1985年的“佐林斯基修正案(Zorinksy Amendment)”均对美国新闻署传播信息的内容和工作职能做出明确规定,严格地执行“内外有别”的路线,公共外交的目标群体应远离美国公众,如:“禁止将在境外传播的信息向本国公众扩散”,“禁止美国新闻署资助影响美国公众意见的读物,禁止在美国境内散发相关项目的读物”,等等。但在互联网和廉价机票的时代,伴随公民社会的迅速发展壮大,外交事务国内社会化逐渐成为社会主要议题之一,因而,公共外交与公共事务势必要相互协调(coordination),相互补充(complementing),共同发展。

针对新公共外交时代信息传播的这一特点,中国政府除应有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技术,及时疏导、传播信息之外,还应加强以人际沟通(interpersonal communication)为主要特色的民间外交。伴随越来越多的非政府行为体介入公共外交,新公共外交中“公众到公众”的交流模式日益活跃,随之衍生出的“市民外交”(citizen diplomacy)成为公共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早在1956年,美国艾森豪威尔总统就曾在白宫组织市民外交的高层论坛,其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建立了“国际民间交往协会(People to People International)”和“国际姐妹城市(Sister Cities International)”两个非政府组织。这两个组织在二战后蓬勃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是为避免世界大战而加强民间交流与合作,增进相互理解,但其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仍为政府资助。市民外交的主要活动内容多为人员互访、教育交流和考察。美国政府资助的市民外交项目的显著特点之一就是政府与私人机构(多为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即“政府埋单,私人机构负责实施”,其最大优势在于淡化政治色彩,充分了解美国文化,易建立互信,减少政府投入。(17)此外,重大国际赛事、国际展览展示活动、境外旅游也带动了“市民外交”的繁荣,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市民外交”催生了一大批“市民外交家(citizen diplomats)”,不言而喻,市民的个体素质和作风会折射出整个国家的形象,这也是有专家呼吁“公共外交已进入全民参与时代”,“公共外交,匹夫有责”(18)的主要原因。

五 影响公共外交实施效果的要素

新公共外交研究的又一重要特色在于其更为关注公共外交实施效果的考量。长期以来,由于传统公共外交旨在强调他国公众中建立对本国长期、稳定、积极的认知,公共外交的实施效果并不容易测量。但九一一恐怖分子袭击事件以及此后布什政府在中东的一系列行为引发了学者更深层次的思考。

首先,九一一事件最初引发了美国学者关于“他们为何痛恨我们(Why do they hate us?)”的反思。学界普遍认为是美国政府在后冷战时代大幅削减公共外交的财政预算,导致在中东地区的公共外交缺位所致。但布什政府在中东地区开展的一系列公共外交均未奏效,学者们继而反思政府公共外交行为不能奏效的深层动因,究竟是何种因素直接影响到公共外交的实施效果?换句话说,公共外交的活跃与频繁并不会自动确保能在交流者中构建对本国的良好认知,有时甚至会出现“了解越多,失望越多,不满越多”的情况。九一一事件之后,华盛顿涌现出一大批指责美国公共外交严重缺陷并试图开出救治药方的文献,但最深刻的分析莫过于直指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政策的表现形式,而在于政策本身”,③即一个国家的公共外交目标若与其外交政策和军事行动不一致,将很难获得成功实现。美国的中东政策和其在伊拉克的军事存在,大大诋毁了美国公共外交的声誉。(20)布什政府也试图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外传播,充分发挥公共外交的作用,但效果均未尽人意。例如,2002年7月成立的“全球传播办公室(the Office of Global Communications,OGC)”,旨在以最清晰的声音,通过对话的方式向全球传播美国的政策和价值观,(21)但事实证明这一机构存在的首要目的并非是“倾听他国的声音”,而是为第二年春天美军发动伊拉克战争进行辩护。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康多莉扎·赖斯(Condoleezza Rice)在2002年9月10日组建了“战略传播政策协调委员会(Strategic Communication Policy Coordination Committee)”,其成员包括从国家安全委员会(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NSC)、全球传播办公室以及相关部门抽调的部长助理级别的官员。这一举动在方向上是正确的,但在操作过程中并不成功,主要是由于国防部干涉过多,资金不足所致。(22)众多评价九一一事件后美国公共外交的文献所共有的议题之一就是“指责政府外交政策、军事行动与公共外交目标的不一致”,(23)换句话说,“金钱和肌肉是无法确保公共外交成功的。如果面对他国一群心存疑虑的公众,投钱进行自我鼓吹,那真是低估了后现代公众的判断力”。(24)

其次,“官僚机构设置对公共外交实施效果的影响”则成为热议的又一重要议题。很多美国学者认为将主管公共外交事务的美国新闻署(US Information Agency,USIA)并入国务院是政府削减财政预算所致,但并非明智之举,尽管按照当时对外关系委员会主席赫尔姆斯参议员和克林顿总统的说法,这种合并是为了把公共外交“置于美国外交政策的心脏地带”。(25)九一一事件后,美国开展的一系列旨在“打造美国品牌(brand America)”的公共外交活动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并非公共外交战略上的缺陷,而是由于官僚体制羁绊。并入美国国务院的前新闻署官员最大的感受是缺少自主权、灵活度和快速反应能力,更多的红头文件带来的是更多的束缚。此外,在新闻署并入国务院的过程中,大幅削减专业公共外交人员所造成的人才流失是又一重要负面影响。(26)

就新中国外交发展的轨迹来看,九一一事件之后的十年也正是中国外交事业蓬勃发展的十年,特别是近年来,中国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在有效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中国外交的稳健发展为中国公共外交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国际氛围,有助于提升公共外交的实施效果。但从官僚机构设置层面看,中国实施公共外交职能的主要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性尚不完善,存在权力划分不明确、监管不到位的情况。现阶段能够行使公共外交的职能主要政府部门有:国务院新闻办、国务院外办、外交部、中宣部、统战部、文化部、教育部、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等。但这些机构多属同一级别,令组织协调工作很难有效进行。此外,同一部门内部开展的公共外交活动不便于接受其他部门的监督。为减少平行的官僚机构部门对公共外交实施成效的影响,有必要建立专职的跨部门协调机构,明晰权力与职责划分,统筹安排,从而有效利用各部门资源,形成发展合力,全面推动公共外交的发展。

六 结论

21世纪的时代特征赋予了公共外交新的内涵,并对中国公共外交的研究和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共外交行为体渐趋多元化的特征使得以下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挖掘:(1)如何优化对外交官和公共外交实践者的培训,促使其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更好地将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与国际接轨?(2)如何健全对非政府行为体参与公共外交的资质考查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以确定其工作模式——政府与非政府行为体合作模式,还是非政府行为体独立担当模式?(3)公共外交平民化发展的趋势对非正式公共外交实践者的培训提出了怎样的要求?同样,网络信息传播技术的更新对统计网络用户流量和关注网络舆情提出新的要求。政府扮演“监督者”的角色只是一种被动应对,更为主动、有效之举则应成为议程设置、舆论引导的急先锋。研究议题的深化和细化势必带动研究方法的更新与完善,其中,以深度案例研究为基础、以定量分析为代表的实证研究将成为研究方法改进的一大特色。

(衷心感谢《世界经济与政治》杂志的匿名审稿专家提出的中肯修改意见!)

注释:

①Jan Melissen,ed.,The New Public Diplomacy:Soft Power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5; Philip Seib,ed.,Toward a New Public Diplomacy:Redirecting US Foreign Policy,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9; Nancy Snow and Philip M.Taylor,eds.,Routledge Handbook of Public Diplomacy,New York:Taylor & Francis,2009.

②Nicholas J.Cull,"How We Got Here," in Philip Seib,ed.,Toward a New Public Diplomacy:Redirecting US Foreign Policy,p.23.

③http://fletcher.tufts.edu/murrow/public-diplomacy.html.

④Nicholas J.Cull,"Public Diplomacy before Gullion:The Evolution of a Phrase," in Nancy Snow and Philip M.Taylor,eds.,Routledge Handbook of Public Diplomacy,pp.19-23.

⑤Harold.D.Laswell,Propaganda Technique in the World War,New York:A.A.Knopf,1927.

⑥Brian Hocking,"Rethinking the 'New' Public Diplomacy," in Jan Melissen,ed.,The New Public Diplomacy:Soft Power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p.35-36.

⑦Kathy R.Fitzpatrick,"Privatized Public Diplomacy," in Philip Seib,ed.,Toward a New Public Diplomacy:Redirecting US Foreign Policy,2009,pp.155-172.

⑧George F.Kennan,"Diplomacy without Diplomat," Foreign Affairs,Vol.76,No.5,1997,p.200.

⑨Michael G.Goodman,"The Role of Business in Public Diplomacy," Journal of Business Strategy,Vol.27,No.3,2006,p.7.

⑩http://www.edelman.com/image/insights/content/FullSupplement.pdf.

(11)Christopher Hill,The Changing Politics of Foreign Policy,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3,p.279.

(12)Brian McNair,Cultural Chaos:Journalism,News,and Power in a Globalised World,London:Routledge,2006.

(13)Joe Johnson,"How Does Public Diplomacy Measure up?" Foreign Service Journal,Vol.83,No.10,2006,pp.44-52.

(14)Amelia Arsenault,"Public Diplomacy 2.0," in Philip Seib,ed.,Toward a New Public Diplomacy:Redirecting US Foreign Policy,2009,pp.139-144.

(15)Ken S.Heller and Liza M.Persson,"The Distinction between Public Affairs and Pubic Diplomacy," in Nancy Snow and Philip M.Taylor,eds.,Routledge Handbook of Public Diplomacy,pp.225-226.

(16)Evan H.Potter,Canada and the New Public Diplomacy,Clingendael Discussion Papers in Diplomacy,No.81,The Hague:Netherlands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lingendael",2002.

(17)Sherry Mueller,"The Nexus of US Public Diplomacy and Citizen Diplomacy," in Nancy Snow and Philip M.Taylor,eds.,Routledge Handbook of Public Diplomacy,pp.101-103.

(18)赵启正:《“公共外交,匹夫有责”等八则》,2010年9月7日,http://www.qstheory.cn。

(19)Appendix to the Defense Science Board Task Force on Strategic Communication,September 2004,http://www.acq.osd.mil/dsb/reports/2004-09-Strategic_Communication.pdf.

(20)Jan Melissen,"The New Public Diplomacy:Between Theory and Practice," in Jan Melissen,ed.,The New Public Diplomacy:Soft Power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7.

(21)http://georgewbush-whitehouse.archives.gov/ogc/.

(22)Nicholas J.Cull,"How We Got Here," pp.42-43.

(23)William Rugh,American Encounters with Arabs:The "Soft Power" of American Diplomacy in the Middle East,New York:Praeger,2005; Nancy Snow,The Arrogance of American Power:What US Leaders Are Doing Wrong and Why Its Our Duty to Dissent,Lanham:Rowman & Littlefield,2006; Carnes Lord,Losing Hearts and Minds? Public Diplomacy and Strategic Influence in the Age of Terror,New York:Praeger,2006.

(24)Jan Melissen,"The New Public Diplomacy:Between Theory and Practice," p.7.

(25)赵可金:《公共外交的理论与实践》,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版,第269页。

(26)Kathy R.Fitzpatrick,"Privatized Public Diplomacy," in Philip Seib,ed.,Toward a New Public Diplomacy:Redirecting US Foreign Policy,pp.15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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