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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698(2004)-03-0050-16
一、中国国立研究机构体系
1.中国科研体制改革(1985年至今)(注:本部分内容参考书籍:冯之俊:《国家创新系 统研究纲要》,山东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张登义:《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重庆出 版社1989年版;郝立忠:《宏观科技管理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中国的科研体制是半个世纪前仿照前苏联的模式建立起来的,这种体制的选择在当时 的情况下是必然的,并且在促进新中国的科技发展过程中起到过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领域、政治领域中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高度集中式的科 技体制已经明显与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不相适应了。
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科技体制改 革正式开始。1995年,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明确提 出“科教兴国”的战略,表明科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目前改革取得的成果主要表现在 :
在研究机构的改革方面,第一批由10个产业管理部门所属的242个技术开发类院所企业 化转制工作全部完成,第二批转制院所大部分完成了工商注册。与此同时,公益类科研 机构的改革在2001年拉开帷幕,首批4个部门102个科研机构的改革正在深入进行。截至 2001年底,全国已有869个政府部门所属的科研院所进入了企业集团或转制为企业,直 接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
在改革科技拨款制度方面,逐步改变了科研机构的经费单纯由国家包揽的状况。科研 机构通过转让技术、开展社会服务、开发新产品等方式积极增收,科研经费的来源渠道 不断拓宽,自筹经费所占比重不断增加。2001年全国科研机构共筹集科技经费784.2亿 元,其中自筹资金225.2亿元,占28.8%,比1991年提高了16.6个百分点。主要由科技人 员创办的民营企业迅速崛起,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截至2000年底,全国民营 科技企业总数已达8.6万家,长期从业人员559.1万人,全年总收入达到14639.5亿元, 分别是1996年的2倍、3倍和5倍。(注:吕贤如:“中国民营科技网——民营科技统计报 告2000”,人民网。此处数据均直接摘自官方统计网站,笔者对这些数据的可靠性持保 留意见。)
2.中国现有科研体系的组成分类
我国现有研究机构体系,按照其服务的方向可以分成民口的研究机构和军口的研究机 构两类。军口的研究机构体系将在本文后面的分类介绍中给出。我国民口的研究机构体 系由计划经济时期发展而来,条块划分较严重,研究内容划分不十分明晰,按照不同的 标准可以有以下的大致分类:
(1)按隶属关系分类
我国现有民口研究机构按隶属关系可分为:国务院和中央各部委所属、地方政府所属 、高校所属、企业所属以及独立的研究机构五大类。国务院和中央各部委所属以及地方 政府所的属的研究机构大部分为独立的事业法人,而高校和企业所属的研究机构大多为 非独立的,是高校和企业的附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的主要是科学院,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 心,各部属研究机构如农业部的中国农业科学院等。到2002年底,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 的中央部属研究单位数为395个,其中科学院有94个;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的中央部属 研究单位数为55个,其中社会科学院有33个。(注:“中国科技机构统计数据集—2002 ”,科技部网站。)
高校的附属研究机构,一般既间接从国家拨给高校的事业费中取得资金,具有国立性 质,又对外经营,具有企业的性质,我们将其视为“准国立研究机构”,由于重点高校 中的研究机构经费构成中更倾向于与国立研究机构类似,所以本文中将其划入国立研究 机构,也将在后文中给予介绍。
企业的附属研究机构,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现在绝大部分成为企业的研发机构, 自负盈亏,不再享受国家的拨款,不属于国立研究机构。但也有少量的超大型企业的附 属研究机构,由于是伴随着事业向企业单位的转制,由国立研究机构转化而来,还带有 一定的“准国立”色彩,如中石油、中石化及国防科工委系统的各大军工企业等下属的 研究机构,在统计过程中,甚至有的机构仍被作为中央部属的国立研究机构统计在册, 所以这一部分我们也将其划入“准国立研究机构”。国防科工委系统的研究机构大部分 与军用技术有关,将放在军口研究机构中介绍,其余部分将在附录中加以介绍。
独立的研究机构,是指那部分游离于社会的不隶属于任何机关或高校、企业的研究机 构,主要是由民间资本投资的民营研究机构,其中比较著名的如天则经济研究所。
(2)按研究领域分类
我国现有民口研究机构按研究领域可分为: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农业科学研究机构、 医学科学研究机构、工程科学与技术研究机构以及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人们习惯 将前四种研究机构都归为广义的自然科学和技术研究机构中。中国现有研究机构中,以 上五种研究机构的代表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工程 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它们在各自领域的研究机构中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
但是分类并不是绝对的,因为中国的研究机构由于存在层次不清晰的问题,相互之间 有交叉,例如中科院也有医学、农业的基础研究部分,如中科院国家基因工程研究中心 、中科院上海生物化学研究所、中科院上海细胞生物研究所都可以算是医学的基础研究 机构。
(3)按研究的主要内容分类
我国现有民口研究机构按研究的主要内容大体可分为:基础性研究机构、技术开发类 研究机构、社会公益类研究机构。
基础性研究机构是以从事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为主,其研究工作带有明显的独创性; 技术开发类研究机构是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开发的,其研究工作的特点 是面向生产;社会公益类研究机构从事的是服务于全社会的、非营利性的研究,如某些 医学研究领域、地质勘探领域等。
但是我国的研究机构由于计划经济下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体制结构,往往一 个研究所内既有基础研究的部分,又有技术开发的内容,所以这种划分不是很清晰,但 是现在的科技体制改革已经开始按照这种划分方法进行分类改革了,因而这种分类有一 定的进步意义。
3.国立研究机构的界定
本文中所指国立研究机构指国务院和中央各部委所属研究机构、重点国立大学的下属 研究机构(主要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国防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都是由国家出资筹 建,属国家所有,除了挂靠在高校的研究机构外,大都行政上独立存在,经济上独立核 算,经费大部分来自国家预算拨款、国家科技基金等。
4.国立研究机构的作用
国立研究机构承担的主要科研任务应有:与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相关的战略性重大科 技问题研究;企业、高等院校和其他社会组织感到耗资大、风险高,不愿开展或无力开 展的基础科学和技术科学、某些高技术、竞争前技术和共用技术的研究;提高人民生活 质量的社会公共、公益领域的科技研究,如医学、农学等;政府履行职责所需的技术监 督,计量标准,质量检测,环境保护等方面科研。
二、属于民口的从事自然科学和技术方面研究的国务院和部属国立研究机构
1.总体情况
到2002年底,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的国务院和部属国立研究机构单位数为395个,(注 :部分具体单位的名称列表见附录部分。)其中中国科学院有94个,从业人员数为99497 人,而全国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的县以上部门属研究机构2002年底为3386个,总从业人 员数318329人。这样中央部属的国立研究机构在全国同领域研究机构中单位数所占比重 为11.7%,而从业人员数所占比重却占到了31.3%。
这类国立研究机构的人员相对来说总体规模可观,人力配置比较充足,而且比其他类 型研究机构的人员质量较好。到2002年底,这类研究机构的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数为6508 2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注:科学家、工程师:指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 、中级技术职称(务)人员。)51451人,科学家和工程师占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比重为79 %,而同年地方研究机构中,科学家和工程师占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比重仅为64.4%。
我国国立研究机构的经费主要是来源于政府资金,(注:政府资金,指用于本机构的、 由各级政府部门直接拨款或企事业单位利用政府资金委托本机构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所获 得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承担政府科研项目收入、政府其他拨款和基本建设投资 。)且近年来随着科技经费收入总额的上升,来源于政府的经费比重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2002年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的国务院和部属国立研究机构经费收入为201.25亿元,其 中政府资金为136.45亿元,占总经费收入的67.8%。这一比例2000年仅为54.9%,2001年 为60.5%。研究机构的其他经费来源还包括:技术性收入、试制产品收入、生产经营收 入、金融机构贷款、出口收入等。
由于这类研究机构规模较大,人力资源较充足或者是长期以来的垄断性,相对来讲, 这类研究机构能争取到的课题经费比较多。2002年国务院和部属国立研究机构的R&D课 题经费支出为51.15亿元,以11.7%的机构数争取到了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全部研究机构 R&D课题经费支出的81.1%,其中中国科学院R&D课题经费支出为37.9亿元,占全部R&D课 题经费支出的60.1%,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
2.外部管理体制(政府管理方式)
我国对自然科学的科技管理比较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有科技管理部门,中 央有科技部,省级有科技厅,市级有科技局。省市级的科技管理部门内一般都设有政策 法规处、发展计划处、财务处、科技成果处、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 国际合作处等若干专业管理机构。大学和科学院(所)内一般设有科研组织处作为专司科 技管理的职能机构。
我国政府对研究机构的科技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小科技。即管理对象是狭义的 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导致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脱节。(2)多头管理。如中央一级的 管理机构,有国务院下属的科技部在管理,又有与科技部并列的中国科学院;(3)管理 过程中的行政干预性强,典型的制度如逐级申报、层层审批。(注:叶丹等编:《中国 科技改革》(合集),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90版。)
3.内部运行机制
我国的自然科学国立研究机构的设置最初是仿照苏联的模式建立的,“大而全,小而 全”是其最突出的特点。国务院和部属国立研究机构一般为独立法人,大的科研院所内 部由科研体系统、服务系统、管理系统、附属机构等部分组成。科研系统为主体部分, 按照研究的学科领域不同设有多个研究院(所)、研究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和研究组等。大的研究院(所)又相对独立,是一个小而全的体系,分布在全国各地,按 照学科的细分下又设有低一级的研究所、研究室、研究组和实验室等,内部也有服务体 系、管理部门和附属机构。实验室,主要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委、院、所重点实验室 等几种级别,大都是依托于重点科研院所,实行开放制,集中本领域的优秀人才进行基 础项目的研究研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由科技部主持建设的,致力于科技成果 的推广的科研实体。(注:由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在中国的国立科研 机构中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这两种研究机构的基本情况将在附录中予以介绍。)科研 院所的服务系统由文献情报中心、物资中心、后勤系统、计算机服务中心等作为支撑。 管理系统一般由行政管理系统和科技管理系统二块组成。附属机构包括附属大学、附属 企业、出版社等。内部运行机制经过多年的科技体制改革,目前的状况是:(1)领导体 制上,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同时实行所长任期目标制和任期终结审计制 。所长是研究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主持制定研究所工作制度,按照制度规定,行使对 研究所的行政管理权,任期内提出长期规划和任期目标,任期终结时由上级管理部门进 行审计考核。党委会是研究所的政治核心,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 ,所长需主动征求党委会意见,接受党委会监督。(2)业务管理上,经过一系列改革, 存在以单位为中心的传统业务管理方式,主要是由单位出面申请基金项目或对外承接合 同,单位选择专家作为项目或课题的负责人进行管理,单位统一进行各个项目的经费核 算;2001年又开始推行新的课题制形式,主要是针对以财政拨款为主的各类科研计划, 如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等,课题制以课题为中心,以课题小组为基本活动 单位,小组实行课题责任人全权负责制,经费自主核算,人员可以跨单位组合。(3)人 事管理上,所长是在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或组织部门选调的基础上,由上级 主管机构决定任免;研究人员实行职务聘任制,由所长在党委及所领导集体审议通过的 情况下进行聘任,但传统的职称评审制仍然存在,研究员、副研究员这类的职称仍与工 资挂钩。(4)经费管理上,从1985年科技改革,逐步改变研究经费拨款方式,实行了基 金制和合同制,但是对于大型工程和重大设备,以及图书、情报、出版、测试等科技服 务部门,继续沿用拨给专款的办法。
4.危机与对策
基于对改革进程的一般思考和对以往改革实践的反思,我国的改革不能完全寄希望于 传统职能结构的自我完善,而应注重培养新体制因素的形成。
(1)改掉:约1/2的此类国立研究机构采用下放地方、卖掉、划给国企等方式改掉。我 国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的研究机构经过历史上特殊时期的膨胀,可谓数量众多,但质量 却参差不齐,从而造成整体效率低下,这一直是科技体制改革要面对的问题。经过十多 年的分类改革,部分国立研究机构被转制为企业,与企业合并或下放给大学。然而,对 于我国目前科技资源的拥有量而言,国立研究机构仍然是太多了。基于以下的理由,我 们认为这类国立研究机构必须大量减少数量,至少减掉现在数量的一半。
A.2002年,我国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的国务院和部属大大小小的国立研究机构共有395 家,当年用于R&D的经费为63亿元,从事R&D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共51451人,平均每家机 构仅为1596.38万元,每个科技人员平均R&D经费只有12.26万元(约为1.53万美元)。这 样的资源配置状况,一方面造成经费分散,许多重要的所需经费多的项目无人肯做或投 入不足;另一方面僧多粥少的状况下,为了生存,研究机构往往使出浑身解数争项目, 争经费,恶性竞争或是腐败就可能滋生了。
B.国立研究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了承担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 不一定只有通过国立研究机构的形式才能提供,国外的经验表明只要有足够的投入,民 营研究机构也可以做,而且效率显然高于国立研究机构。国立研究机构面临的问题一般 是科研效率低,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尽量精简国立研究机构的数量,把能由市场实现的科 研任务交给效率较高的民营研究机构完成,才是比较好的解决之道。
C.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来说,解决科学难题、研究高端技术固然也重要,然 而在科技资源不丰富的条件下,进行适用技术的开发,加快科技向生产力的转移更是当 务之急。所以研发体系的层次结构,不应盲目追求“高构成”“高重心”,而应当保持 “低构成”“低重心”,即绝大部分研究机构以从事技术开发为主,技术开发中又以开 发适用技术为主。从事技术开发的科研工作最好是在民营研究机构中进行,或者在相关 的地区、企业中进行,才能更好地与经济结合。
国立研究机构改革,首先应该把技术开发类研究机构从国立研究机构中剔除,保证国 立研究机构的“应有”作用的有效发挥。目前的改革,显然力度是十分不够的,改革进 行到现在,我国从事R&D活动的单位中,有基础研究活动的仍是少数,其中中国科学院 、基础研究型院所和建在科研院所中的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是承担基础研究的主力,20 02年中科院所属的研究机构占自然科学中央部属的国立研究机构的约24%,其中有基础 研究活动的占全部中科院研究院所的86%;公益型研究机构(不含中科院),在自然科学 中央部属的国立研究机构中占的比例大体为26%;而国家重点实验室则是附属在一些大 型研究机构中,不能单独计算。这样大体算下来,大约有1/2的国立研究机构既不从事 基础研究,又不从事公益研究,必须改掉其国立属性。
至于改革的形式,目前只是通过自愿申请与行政强制转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术开 发类研究机构逐步转制为科技型企业、进入相关企业或者进入大学。既然国企改革可以 采取参股、兼并、联合经营、承包、租赁、拍卖甚至破产等多种方式,国立研究机构的 改革也应该参考这种改革实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例如,有些研究机构对中央的科技 全局影响不大,但对地方的科技经济可以有大的贡献,就应该下放地方;有的研究机构 科研效率低下,即使进行投资整顿也很难有所作为,就应考虑将其拍卖掉,借助市场的 力量进行盘活的;有的研究机构中有的研究所对国家非常重要,且效率较高,而有的所 相反,一直在扯后腿,就要考虑将不好的所进行剥离。总之,改革的方式应该是创新的 ,多种多样的。
(2)改组:取消中科院,重新整合研究机构。
在395家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的中央和部属国立研究机构中,中科院所属的研究机构有 94家,占1/4之多,所以在对这类研究机构的改革中,对中科院系统进行重要的整合是 十分必要的。中科院的建立有其历史原因,但是时间发展到今天,中科院已经失去了存 在的意义,而且某种意义上说它的存在已经成为科技体系继续发展的阻碍。
中科院的历史作用表现在:新中国建立伊始,科技研究领域一片空白,为了集中全国 的科技资源尽快建立新中国的科研体系,中国科学院成立了。从当时的任务来看,中科 院是为了执行一种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能。当真正的科技管理部门成立之后,中科院已经 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但是在中国特有的只能上不能下的体制中,完成任务的中科院不 但未被取消反而被冠以所谓的“全国最高的学术机构”称号。首先,这个称号是没有意 义的,学术的发展是无止境的。其次,中科院的管理职能完全可以由科技部来承担,中 科院的学科领导职能,完全可以由科技协会来承担,院士由科技协会来管理,这样不但 有利于全国的不分条块的科学共同体的形成,而且可以平息院士日渐膨胀的权利,减少 学术腐败的发生。
因此,中科院已经成为条块分割的典型代表,要打破条块分割和降低科技行政成本, 取消中科院是迟早要进行的。取消中科院后,其下属的研究机构要在保持其科技实力不 变的情况下进行重新的整合,首先是按照军口和民口分开的原则,再是按照研究领域的 不同分归各个部委、下放地方或者并入有关高校进行管理,彻底打破中科院一直以来作 为单独的一部分特殊科研系统造成的分割。
(3)改制:对涉及到国家根本安全与国家发展战略的、有限的3—5个方面的国立研究机 构,由国家来养,要养好;其他要引入竞争机制。
按照中国传统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如果鼓励某个领域的发展,就要相应设立一个独 立机构来进行专门研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机构膨胀就是由这种思路而来。在科技领域 ,仍然延续着这种计划经济的思维:既然各个领域的基础研究、公益研究,甚至有些应 用开发研究都是十分重要的,国家就要设立各个专门研究机构,统统由国家来经营和养 活,纵然在科技改革推进的过程中,似乎砍掉哪一个国立研究机构都是不行的。然而, 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告诉我们,鼓励某个领域的发展,完全可以通过市场,采用各种经 济手段如基金招标、合同委托、税收优惠等来完成,而不必设立专门机构,国家的作用 在于牵头或导向,而不是包干。
在上述思路的指导下,我们认为仅仅从国立研究机构中剔除应用开发类机构只是初步 的改革,更深入的改革必须是在对研究进行细分的基础上,保证国家该养的要养好,不 该养的要坚决引入竞争。研究按照其科技成果是否能直接带来利益,可以分为市场竞争 性研究和非市场竞争性研究,技术开发类研究属于市场竞争性研究的范围,所以推向市 场是必然的;非市场竞争性研究又可以分为竞争性研究和非竞争性研究二种,竞争性研 究是指可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申请和以合同制进行管理的项目,如大部分的基础 研究、高技术研究、甚至某些军事技术的研究;也有一部分非竞争性研究,如极少数的 基础研究科研项目,需要巨额的科技投入,有一些研究是涉及到国家安全的机密研究, 另外还有一些纯粹公益性的研究,如天气预报、地质勘测等方面的一些研究,也不具备 竞争性。
细分后可以得出结论:对于非市场竞争性的研究,不必设立专门的国立研究机构。只 要国家运用恰当的经济手段进行激励,完全可以把这类研究交给民营的研究机构来做, 而且民营机构效率远远高于国立研究机构的效率。目前正在从事这类研究的国立研究机 构,应当进行转制,脱离国营国立的形式,不过转为何种体制尚有待研究,可以是国有 民营,可以采用混合经济制,也有些公益研究所可以推向行业协会管理等。对于那些少 量的非市场非竞争性研究,只有在国家的支持下才能保证其正常运行。但是,这类研究 也不全需要设立国立研究机构,只有真正涉及到国家根本安全与国家发展战略的、有限 的3—5个领域才需要设立专门研究机构,其他的研究则可以交给高校、民营或行业协会 的研究机构来做,而国家给予经费的支持就可以了。
(4)取消科研院所的学位授予制
当社会上对硕导、博导的炒作越来越火热的时候,科研院所的学位授予点也越来越多 了。科研院所的主要功能是进行科学研究而不是教育,它的体制安排也是有利于科研而 非教育,在这样的不利条件下,科研院所勉强进行硕士和博士的培养,追求“大而全, 小而全”,背后无外乎利益的驱动。一种考虑是为了提高单位和个人的知名度,学位点 的多少,已经成为了衡量一个科研机构质量的指标了,许多机构为争取这一指标零的突 破,拼命出高价聘请院士、博导,岂不知是在为学术腐败推波助澜;硕导、博导的名号 如此响亮,由此带来的利益更不必多说,如果有了学位授予点,可评的硕导、博导的额 度自然就多,所以即使不具备培养条件也要申请培养硕士、博士;另一种考虑是出于直 接为单位带来的利润收入,中国的人才消费畸高,造成对高学历的大量需求,有需求自 然就会有人努力创造供应,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行为无异于售买文凭。于是科研院所 在没有课程安排、没有教学软硬件的条件下,在广大导师忙于科研无暇指导的情况下, 大批的低质“产品”出炉了。所以,取消科研院所的学位授予制也应纳入科技改革的范 畴。
(5)砍减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数量(注: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介绍见附录部分。)
同样是在计划经济思维的作用下,为了解决科研与经济脱节问题,国家专门设立了国 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了解决基础研究投入不足问题,又专门设立了国家重点实验室 ,而各个部委、省市也竞相模仿,成立部委、省市级的重点实验室。于是,短短十几年 的光景,有了12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9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削减了一些类型的 国立研究机构,另一类型的国立研究机构却又以快的发展速度膨胀起来了。
无可否认的是,这二种机构的建立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作用,但是其负作用更是 巨大,继续扩张下去的结果无异于“饮鸩止渴”。解决科研与经济脱节问题,并不是建 立几家研究中心,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的,加速科技体制改革的步伐才是“釜底抽薪”之 策。而加强基础研究方面,具有开放性的重点实验室虽然有利于集中分散资源进行研究 ,但是,不是所有的领域都需要搞这种形式,国家重点实验室应突出“重点”,限定数 量。总之,现存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必须大量砍掉,改革的办法应 转向:设计更为长远的方案,科学运用政府资金,动用各种经济、政策调控手段,培育 新兴的民营科研力量。
三、属于民口的从事哲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研究的国立研究机构
1.总体情况
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的国立研究机构单位数为55个,其中社会科学院有33个。到2002 年底,从业人员数共有4305人,从事科技活动人员数为3759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33 78人,科学家和工程师占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比重为89.9%。
2002年国立研究机构经费收入为4.45亿元,其中政府资金为3.75亿元,占总经费收入 的84.3%。这一比例2000年为83.7%,2001年为80.4%,近几年变化不大。其他经费来源 还有来自研究机构自创收入、金融机构贷款等。
2.外部管理体制(政府管理方式)
我国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管理力量比较薄弱,只是在中央设立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省一级也设立了哲学 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政府部门至今未设立专门管理社会科学的管理机构。目前,社会 科学的管理只能依靠独立的研究机构各自设立的管理部门,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设有科研 局,各省市的社会科学院设有科研处,各个大学对社会科学的管理也只是在科技处中由 管理自然科学的机构兼管,或不单独设立科室,由几个专门人员负责。
政府对社会科学的管理,由于未建立统一的中央和地方实体管理机构,管理粗放,导 致各路社会科学研究大军自成系统,部门所有,地区所有,缺乏横向联系;社会科学研 究系统无战略配置,研究目标、重点和方向不明确,各自为战,缺乏组织协调;社会科 学研究机构缺乏综合应用研究能力,与现代科学综合性发展趋势不适应。(注:郝立忠 著:《宏观科技管理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3.内部运行机制
以中国社会科学院为例,设有科研局,科研局实行局长负责制。科研局的主要职能是 组织制定科研规划;组织落实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组织学术活动和学术会议;组织重 要科研成果的鉴定和评奖等科技管理工作。科研局下设综合处、学会期刊基金管理处、 六个学科片(哲学片、经济片、文学片、史学片、政法社会片、国际片)、编辑部,兼管 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兼管院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中日历史研究中心等。各研究所除 承担相当数量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研究项目外,还承担院重点项目和所重点项 目。同时,对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或委托的任务提供研究服务。重点研究项目通常是以课 题组的形式进行的,参加者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接受院、研究所的委托或自愿选择研究 任务。许多重大课题,由多学科的学者参加,利用多学科综合优势,进行研究。也有一 部分科研业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和兴趣,独立地进行研究。(注:中国社会科 学院网站。)
4.危机与对策:解散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科技体系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小科技”,即社会科学不被包含在科技体系的范 畴之内,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实际上在中国执行的是一个社会科学方面的科技管理部门 的职能,也是由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独立存在,使得中国条块分割严重的科技体系又得 以分割出一部分内容,使得中国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脱离现象严重。世界的科 技发展的大趋势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综合发展,以及边缘科学的大量研究成果的出 现,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显然是十分欠缺的。要打破这样的局面,必然要求取消中国社 会科学院,将社科院的管理职能归并到政府科技管理部门,以利于国家对自然和社会科 学的战略协调和管理。
从社会科学的研究特点来看,社会科学的研究根本不需要设立国立研究机构,更不需 要设立科学院来束缚它的健康发展。首先,因为社会科学的研究基本不需要什么设备的 投入,所需经费较少,所以民间的投资一样可以进行研究。而且,实践表明民营研究机 构的效率远远高于国立研究机构。社会科学的特点还表现为易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国立 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由于直接受国家机关的行政领导,所以非常不利于其研究成果摆脱 行政干预,从更客观和全社会的角度去研究问题。如果政府需要对这个领域进行咨询, 完全可以以招投标的方式交给民营研究机构去做,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这是完全可行 的。所以社会科学方面完全没有必要设立国立的研究机构,应该解散中国社会科学院, 采用适合的方式,将其所属研究所并入有关大学、相关企业或者民营化。
另外,与自然科学领域一样,社会科学研究院所的学位授予制也应该取消。
四、军口研究机构
我国军口的研究机构包括二部分:一是属于军队系统的,有中央军委直属和下属的四 总部所属之分;二是非军队系统的,主要是国防科工委下属的研究机构。
中央军委直属的研究机构,主要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 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第二炮兵部队四大部分。军事科学院是中央军委领导下的军 事学术研究机关,是全军军事科学的研究中心,基本任务是进行军事基础理论和国防建 设、军队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设有战略、战役战术、军制、军事历史、外国军事、军 事百科全书、毛泽东军事思想研究、军事运筹分析等研究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 学是中国最高军事学府,担负着培养陆、海、空军军以上指挥干部,地方省级领导干部 及中央国家机关部以上负责干部,并从事有关战略和国防现代化建设问题的研究的任务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央军委领导的综合性大学,肩负着为全军培养高级科 学和工程技术人才与指挥人才,从事国防关键技术研究的重要任务;第二炮兵部队(常 简称二炮)日常管理上隶属总参,实则是一支直属中央军委的特种战略导弹部队,下辖 有从事战略导弹研发的机构,以及几所所辖院校等。
中央军委下属四总部:总政治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除总政治部外, 各部都有一些研究机构,其中又以总装备部(由原国防科工委发展而来)下属的科研院所 居多,主要是以发展新型武器系统和先进技术装备(含改进现有武器装备)为研究目的, 如航天领域研究机构有: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人民解 放军装备指挥技术学院的军事航天研究中心;医学科研所如解放军总装备部军事医学研 究所;武器科研所如兵器工业集团。总后勤总也有为军队服务的研究机构如中国人民解 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等。总参谋部下辖的科研院所,如从事通信工程、信息工程、情报 等研究的科研院所等。
国防科工委的研究系统是军用研究与民用技术相结合的链接点,其下属的研究院所大 部分既为军口服务,又为民用服务,以军用研究为主,所以国防科工委是军用技术研究 和军用产品生产的主要非军队系统的支持体系。国防科工委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拟定 国防科技工业和军转民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及行业管理 规章;组织研究和实施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组织军工企事业单位实施战略性重组; 组织国防科技工业的结构、布局、能力调整、企业集团发展和企业改革工作;研究制定 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军转民 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安全、计量、标准、统计、档案、 重大科研及其推广;拟定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业的产业和技术政策、发展规 划,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军工电子的行业管理;负责国家核电建设、同位素生产和民用 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政管理;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代 表中国政府参加有关国际组织及其有关活动;负责军工企事业单位的军品出口管理。
国防科工委下属的主要研究机构,一部分是直属的高校和研究机构,高校如国防科工 委指挥技术学院,主要为国防科工委部队培养航天和高技术武器装备研究、试验所需的 指挥管理军官和高级技术军官;一部分是十大军工集团,(注:十大军工集团包括:中 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 集团公司、中国航天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工业第二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 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各大军工集团都下设与自身领域相关的大量科研院所。目前,国防科工委下属的研究机 构,一般都是有两套运行体制,一套是与军口研究有关的,实行由上而下下达计划,财 政全额拨款;一套与民用技术有关,在国防科工委、计委和科委的协助下,进行军用技 术转为民用,或者完全对外承接民用技术的研究任务,正在逐步推行市场化运作。
国防研究机构有别于民口的研究机构,它的发展关系到国家军事实力的提高和高技术 武器装备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国防安全,所以具有有别于民口研究机构的特点,表现 为:研发任务来自国家军事装备研究计划,而不是针对市场;研究的目标以军事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而不是经济效益;研究成果属于国家,不可以自由转让。
不同的特点决定了不同的改革路径,目前,我国军口研究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绝 大多数研究机构要实现军转民,基本上除了核武器研制、远程导弹研制外,其余均可放 开。这种转制包括军口转向民口国立或者转向民口民营,剩余少量军口研究机构也要转 向军民结合,以民养军,彻底打破军民研究之间长期的人为割裂。要明确的一点是,放 开、转向民口并不等于会失密,民口的研究一样可以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一样可以进 行制度管制。
五、国立高校附属的国立研究机构
80年代,在“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口号的号召下,各大学纷纷成立自己的研究机构, 主要是各种类型的研究所(包括实验室)。中国的高校按经费来源的不同,分为国立和非 国立的高校,国立的高校又可以分为部委下属的高校和教委直属的高校,非国立的高校 又有地方高校和民营高校及其他一些合作办学的部分。由于所属院校的不同,各种研究 所也就有了不同的属性。国立高校下属的研究所,由于其经费大部分来自中央对学校的 财政拨款,所以就具有“准国立研究机构”的性质,2000年部属院校R&D经费支出51.3 亿元,其中来自政府资金为28.6亿元,比例高达55.8%。
据统计,2000年全国从事科技活动的高校数为738个,其中部委院校29个,教委直属院 校57个,地方院校652个。全部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为61.32万人,部委院校有2.82万人 ,教委直属院校17.6万人,二者科技活动人员总和占全部高校科技活动人员数的33.3% 。全部科技经费筹集额为142.8亿元,部委院校18.21亿元,教委直属院校80.77亿元, 二者之和占全部高校科技经费筹集额的69.3%。(注:来源:科技部网站—中国科技统计 。)由此可见国立高校附属的研究机构蕴藏的科研力量是非常大的,同年的中央和部属 的独立国立研究机构的科技活动人员只有16万人,比国立高校研究机构还要少4万人。
国立高校的研究所可以按其隶属关系分类:(1)直属学样,与系并列设立的研究所、实 验室。这种研究所的规模较大,相对独立性较强,一般不承担教学任务,只有少量的研 究生培养任务,因此这类研究所最为接近国立独立的研究机构。如清华大学核能技术设 计研究院,是高校系统最大的设计研究单位,下设有17个研究室和14个实验室以及院办 企业和生产车间等。另外还有大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也多为这一 层次的研究机构。(2)系、研究所合一型,多为科研、教学和机构合一型,研究人员以 非专职研究人员为主。(3)系下属的研究所,一般规模很小,研究以个人力量为主,对 外承担项目能力也较差。(注:唐卫东,张波:《高校的科研机构及其运行现状》,《 运筹与管理》,1995年12月。)高校研究机构的管理,一般接受二条线的管理,既接受 来自教育系统的管理,又来自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的管理。其科研运行机制,类似于独立 的研究机构,以承包责任制和课题组长负责制为主,层层承包的结果使学校的科研也被 人为的分割,反而难以发挥学校的研究资源的综合优势。
科研的发展趋势是,高校将是未来知识和创新的主要源泉,所以高校的科研体制改革 是一个非常重要和重大的课题,本报告中由于篇幅和侧重点的关系,只对高校科研改革 提出有限的几点建议。目前高校的研究机构在设立和管理上,不但未发挥出自身的优势 ,而且还表现出与独立的国立研究机构的相似的弊端,所以改革方案必须包含的几点有 :(1)高校系统整合。首先,国立高校偏多,导致资源分散严重,财政负担沉重,必须 进行系统整合,一些高校要与中央财政脱钩,下放给相关省市;其次,高校系统的国家 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研究基地的数量已经偏多,却还有继续增加之势,这样必然导致 “重点”不突出,而且不能保证真正“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所以需要确定有限的“ 重点”领域,精减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研究基地的数量。(2)设置上更多的开放性。 目前学校科研一味的追求专业分工,学科细分,只能是走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老路。 科学发展的趋势是综合化,为了发挥学校科研力量的多学科综合性优势,建立的研究所 应具有类似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体制,具有开放性和流动性,在进行某个项目的研究时可 以吸纳各个学科的优秀人才进入,甚至不同学校的、科研机构的人才也可以进入。(3) 教学和科研的相辅相成。学校的科研经费很有限的情况下,大量的独立的专职研究所的 存在,不但科研效率未见提高,而且给学校造成了巨大的经费负担,经常侵蚀学校的教 学经费。今后的改革方向是,应撤销大量的小规模专职研究所,合并为教研合一型的研 究机构,以非专职研究人员为主要研究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