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的性质及其与人文科学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文科学论文,社会科学论文,性质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关于社会科学的划界问题
社会科学的划界问题,对于我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尤其是社会科学的方法论研究来说,有着特殊的含义和重要性。
科学划界,本来是西方科学哲学中逻辑实证主义所提出的一个特殊问题,目的是依据经验或实证的标准,把科学与非科学,甚至把自然科学与社会、人文科学区别开来,认为实证性或客观性是科学的根本的、乃至唯一的特性或本质,只有符合这一标准的自然科学才是真正的科学;其他一切知识或理论,要成为科学,就必须把自然科学作为效仿的榜样,否则就不能晋升科学的行列。逻辑实证主义的划界理论由于偏执于实证性的标准,无法说明不同学科之间的关系,因而遭到历史主义科学哲学的反划界主义的反对。
对于我们来说,社会科学本来是一个舶来品,属于西学范畴。中国传统文明是道德本位主义的,没有知识论传统,没有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西方那种科学分类的观念和意识,因此,我们谈论社会科学的划界问题,有着特殊的、中国式的意义和难处。一方面,我们没有社会科学的传统:在中国的思想传统中有社会思想,严格地说,有政治伦理思想,但没有关于社会的严格的经验研究,所以,讨论社会科学的划界问题或方法论问题是很有意义的;但是,另一方面,方法论的讨论必须在多学科的视野中进行,在给社会科学划界的同时,必须意识到社会科学与其他科学(尤其是与人文科学)的密切联系,不然,所得出的结论就可能是偏狭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科学研究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对我国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研究方法、研究规范也逐渐与国际接轨,科学化、客观化乃至定量化成了经济学、社会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中普遍追求和秉持的规范。目前某些社会科学学科中正在进行关于社会研究的科学化、现代化、国际化,和本土化、中国化的热烈讨论,经济学界和社会学界还提出了“中国学派”的问题,这是我国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社会学不断走向成熟的标志。
但是,我国具体社会科学领域的方法论思考远没有达到哲学的高度,也没有引起哲学界足够的注意和重视,因而缺乏全面、宽广的视野和深刻的洞见。例如,经济学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引起重视的一个学科,也是我国社会科学领域中发展最快、最成熟的学科,经济学中对方法论的思考也是最为热烈的。然而,即使是这个相对成熟的学科中关于方法论的讨论,也往往停留在一些常识性问题的争执上。举例来说,经济学者樊纲撰文《经济科学现代化与中国化的再思考》(见《中国书评》1995年第5期)讨论经济学的方法论问题。他说:“我想强调的是我们应该怎样真正将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来加以对待,并由此出发来思考中国经济学的‘现代化’与‘中国化’问题。”他接着说:“像任何其他可以称得上‘科学’的领域一样……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本身具有普遍的、一般的科学意义,是无国界的、无‘阶段性’、无‘阶级性’的。”樊纲的这篇文章遭到普遍的责难。(见张问敏等编:《中国经济大论战》(第二辑),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
到底应如何看待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的方法论特点,如何看待经济学和社会科学的真理性与阶级性、客观性与价值性的关系,对于这些问题,目前的争论,尤其是批评性的意见,总体上仍然停留在80年代初期的水平上(80年代初期也在一般认识论和真理观的意义上,讨论过社会科学的真理性和阶级性的问题)。现在看来,由于缺乏广阔的知识背景,那时的讨论并不深入,而且也没有得到学术界广泛的认同和理解(可以参见当时有关真理问题的各种文集,如《真理问题论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目前的情况依然如此,其症结就在于缺乏划界意识,对于社会科学的对象、性质划界不清,也缺乏比较广泛的方法论视野,缺乏方法论比较的观念,对于社会科学与其他科学的联系缺少考虑,或者认识不清。争论的一方,不承认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相对有限性,希冀经济学能包揽文化、价值观等多方面的问题,而另一方则根本否认或者忽视经济学与人文科学的联系,招致许多道德化的责难。
因此,即使仅仅从促进目前讨论的需要出发,也非常有必要从哲学意义上回顾社会科学的历史,探讨社会科学的本质,探讨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关系。
二、社会科学的基本性质
理论往往源于实践的需要,其性质也是由实践直接决定着的,社会科学同样如此。社会科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体系,是近代西方社会结构化,即大工业生产和城市化的产物。从具体的时间来看,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这些以经验的方法对宏观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进行研究的学科,都是从18世纪中后期才开始独立,到19世纪才逐渐建立系统的理论结构的。美国学者D.W.卡尔霍恩曾指出,“社会科学主要是技术革命以及随之发生的社会变化的结果。工业革命以前的社会并不是没有变化,但是,技术的兴起使这种变化迅速得多,并且打破了传统的生活模式而又没有新的模式来代替。社会科学的产生,部分的原因就是努力寻求这种新的模式。”(卡尔霍恩:《变革时代的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46页)社会科学的产生及其本质,就是由这样一种客观的社会变化所决定的,对于社会科学的学科对象和方法论特点也必须由社会结构化的需要和问题中去把握。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社会科学的首要的性质和特点就是社会性(sociality)或整体性(holistic characteristic),它把结构化的社会组织、社会群体作为研究对象。
社会科学的整体性,源于社会本身,即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的超个人的特点。社会科学的“父辈”人物(丹尼尔·贝尔语)迪尔凯姆,在抽象的(即非历史的)意义上对此作了系统的、清楚的阐述。他把“社会现象对于个人来说是外在的”看作是他的社会学方法的根本命题和根本准则,认为个人生活和集体生活的各种事实具有质的不同。他说:“如果人们同意我的观点,也认为这种构成整体社会的特殊(sui generis)综合体可产生与孤立地出现于个人意识中的现象完全不同的新现象,那就应该承认,这些特殊的事实存在于产生它们的社会本身之中,而不存在于这个社会的局部之中,即不存在于它的成员之中。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些特殊的事实,正中生命的特性存在于构成生物的无机物之外一样,也存在于构成社会的个人意识之外。”(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1-12页)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中,也曾明确指出其在关于社会生产方式或社会经济形态研究中的整体论立场和方法。他说:“这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1-102页)
当然,不管社会科学具有什么样的超个人的特点,如何把结构化的社会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社会现象终究是通过人的行为或活动来表现的。而活动中的人总是具有自己的目的和意志;人不是一个简单的生物体,更不是一个死的物理实体,而是承载着文化传统、追求着自己的理想和价值的个体,连社会科学家本人也首先是这种意义上的个人。韦伯在论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的“客观性”的论文中,首先肯定社会现象具有价值关联性(value-relevant)。他说:“一切关于文化现实的知识总是源于特定的观点。作为一种基本的前提条件,当我们要求历史学家和社会研究工作者去区分重要的与不重要的,并且对于这种区分应有必要的‘看法’时,我们的意思是他们必须明白怎样自觉不自觉地把现实世界中的事件与一般‘文化价值’联系起来,懂得怎样选择对我们有意义的那些关系。”他还说:“确实,如果没有研究者的价值观,则会没有了选择课题的原则,也不会有关于具体现实的有意义的知识。正如要是没有研究者们对特定文化事实的意义的信念,一切分析具体现实的尝试都毫无意义一样,他的个人信念的倾向,即他的心灵棱镜中的价值折射指导着他的工作。并且科学天才们使他们的研究客体与之联系起来的价值或许限定了,即也许决定着某一整个时代的不仅关于现象中何者被认为‘有价值’,而且包括关于何者有意义或无意义、‘重要’或‘不重要’的‘观念’。”(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朱红文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7-78页)
但是,社会现象的价值关联性并不妨碍社会研究或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并不妨碍因果分析在社会研究中的运用,必须把价值关联性与价值中立性区别开来。价值中立性(ethical neutrality or value-free)是社会科学的第二个根本的特点,是社会科学客观性的主要内容之一。韦伯指出:“在赋予现实以意义的价值指导下,对现实的关注以及根据现象的文化意义对受价值影响的现象进行选择和归类,与按照规律和一般概念对现实进行分析是截然不同的。这两种对现实的分析形式彼此间没有任何必然的逻辑联系。在个别场合下,它们能共同存在。但是,如果它们的偶尔共存导致我们认为它们没有原则区别的话,则将是最大的灾难。某一现象的文化意义,例如交换在货币经济中的意义,可能是这样一种事实,它作为现代文化的一个根本的组成部分大规模地存在。但是,为了使其文化意义能被理解,必须对它发挥这种作用的历史事实作出因果性的说明。”(同上书,第72-73页)
社会科学并不回避和排除价值判断,甚至可以对价值判断进行科学的探讨,进行逻辑的分析,但是,价值判断本身并不是社会科学的目的。这里,体现出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根本区别。韦伯说:“关于价值判断的科学探讨,不仅可以理解和同情地分析(nacherleben)所期望的目标以及构成期望目标之基础的理想;它也可以对它们作出批判的‘判断’。当然,这种批判只可能有一个辩证的本性,这就是,它仅仅是一种关于历史给定的价值判断和观念的形式逻辑判断,是根据所期望的目标的内在一致性这一假定对理想所作出的检验。”价值判断与关于价值判断的形式逻辑分析是有着严格区别的。在实际的社会研究中,社会科学家必须坚持价值中立的立场。所谓价值中立性是指,一旦社会科学家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就必须终止使用自己的或他人的价值观念,而遵循所发现的资料的指引;不能把自己或他人的价值观念强加于资料,无论研究的结果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都应该如此。韦伯强调地说:社会科学作为“经验科学”,其任务“决不是提供据以能获得适合于直接实践活动的指令的约束性规范和理想”;“一门经验科学,并不能教人应该做什么——而只能告诉他能够做什么——以及在特定情况下——他想要做什么”。(同上书,第49-51页)
樊纲在《经济学家谈道德?》一文中对经济学的价值中立性以及经济学与价值判断的关系的说明,虽有过激之处,有因经济学成为显学、经济学者备受关注和重视而产生的得意和炫耀,但还是符合社会科学的性质和研究规范的。关于经济学的客观性和价值中立性,他说:“经济学作为一种实证科学,在它的分析过程中,假定各人不同的偏好是‘事先给定的’、‘已知的’。这其实就是在说,作为经济学家,我们对你有什么样的价值偏好、道德标准,没有办法,‘管不着’,我们只是在你们已有的价值标准条件下研究你的行为和你的行为的后果,以及你的行为对社会上他人的影响,或者告诉你怎么才能实现你的愿望,或者告诉别人怎么‘对付你’,你又怎么‘对付’他人”。关于经济学研究与道德判断或价值判断的关系,他说:“经济学就其学科、就其职业来说是‘道德中性’的,经济学家是‘不讲道德’的。经济学家只从一个角度谈‘道德’、谈‘价值观’,那就是分析不同的道德观、偏好体系会对经济行为有哪些影响,要求社会经济制度做怎样的改进,道德观、价值观变化的经济原因,以及道德观、价值观的变化对经济发展、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所会产生的各种影响。但经济学家对价值观道德观本身(!)的‘好与坏’不做评价”。他还说:“经济学分析离不开道德、价值观一类的东西,但它们只是经济分析的前提之一、‘约束条件’之一,而不是经济学的分析本身。”(见1994年12月8日《经济学消息报》)这些说法,笔者认为,从总体上来说是正确的,也是深刻的。
当然,社会科学的客观性,除了对经验社会事实的描述和计算以外,更深刻地表现在对社会宏观规律的把握上。对社会历史内在规律的认识,比经济活动的描述和计算要复杂得多,需要借助于理性思维和“概念辩证法”的深刻力量。马克思曾经根据自己对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卓有成效的研究,指出:“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二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99-100页)在强调经验研究和定量分析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否定社会科学中理论建构的作用。在社会研究中,实证分析与理论演绎是两种相互作用的研究机制。一个好的社会科学家,既要有实证的功夫,更要有理论洞悉的能力。对社会内在规律的把握,当然离不开经验材料,但又很难与经验材料一一对应,因此,在这里,主观与客观之间往往充满着矛盾。但无可否认,社会科学或社会理论只要是真理,就必须是客观的,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恩格斯对马克思的“概念辩证法”或“抽象力”作出这样的解释:“马克思把存在于事物和关系中的共同内容概括为它们的最一般的思维表现,所以他的抽象只是用思维形式反映出已存在于事物中的内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66页)
除了一般认识论意义上的主观与客观、经验与理论的关系以外,按照唯物史观,社会科学的客观性本质上是指社会的物质关系或经济关系在社会关系体系中的决定性地位和影响。唯物史观认为,所谓社会就是由社会关系所构成的体系,而全部社会关系不外乎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物质关系是属于物质生产或经济生活方面的关系,其中生产关系构成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人们的一切社会关系,包括私有制度下的阶级关系,都是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思想关系则属于思想意识以及以一定的思想意识为指导的政治、法律生活方面的关系。经济关系派生思想关系,人们在思想意识领域中的差异、对立,从根本上说源于人们经济地位和经济利益的不同。社会思想包括社会科学中呈现出明显的偶然性和主观多样性,但在这主观的、偶然性的外观之下,总是潜藏着经济的必然性。恩格斯曾经深刻地指出:“我们所研究的领域越是远离经济,越是接近于纯粹抽象的意识形态,我们就越是发现它在自己的发展中表现为偶然现象,它的曲线就越是曲折。如果您划出曲线的中轴线,您就会发现,所考察的时期越长,所考察的范围越广,这个轴线就越同经济发展的轴线接近于平行。”(同上书,第733页)据此,我们就可以明白社会科学的客观性与阶级性、普遍性与多样性的关系。由于利益、利益关系的复杂性和冲突性,作为客观社会关系之主观反映的社会科学,也从来没有达到完全统一的地步,而是呈现出多样性、阶级性。社会科学在理智上与自然科学的差距,本质上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利益上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的表现。然而,不管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看起来是多么激烈,最终总是服从着经济的必然性。作为对经济必然性和社会必然性之反映和认识的社会科学,因而也有着客观的本质和一致性。
社会科学尽管因为作为其研究对象的社会现象、社会事实总是与个人的主观意志有着一定的关联,因而有着主观性的外观、有着历史的殊异性,但社会科学本质上是整体的、是客观的。不过,我们在强调社会科学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的同时,还应该看到社会科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相对性,看到社会科学与其他科学、尤其是人文科学的联系。在今天这个理性化、物利化、市场化的时代,要认识到“道德、价值观一类的东西”的意义,认识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关系,在重视对社会的客观性研究的同时不放弃道德责任,是很困难的,因而也是很重要的。
三、人文科学及其与社会科学的联系
人文科学,是以人的内在世界、精神世界和作为人的内在世界之客观表达的文化传统及其辩证关系为研究内容或对象的学科体系。就其学科范围来说,主要是指传统的文史哲一类学科。人与文化的辩证关系,是人对文化的意义解读、表达和重构的过程,这决定了人文科学具有价值性、体验性和教化性等鲜明的特点,有着一种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根本不同的精神和思想倾向,即从总体意义上对人、对人性、对人生的关怀和探索,它追求人性的和谐和完善,追求人生的整体而内在的意义。当然,从人文思想史来看,在古希腊罗马,它首先表现为一种课程体系,但在这种课程体系之中渗透着一种深刻的思想,那就是把“使心灵的和谐达到完善的境地”(柏拉图)看作是教育的理想和目的。从现在的学科关系来看,它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是一种母体与子体的关系,但是,当自然科学在14、15世纪,社会科学在18、19世纪逐渐分化出去以后,这个母体本身并没有丧失其存在的理由和独立性,而是像一位慈母一样,在儿子长大成人、成家立业以后,依然勇敢而不辞劳苦地肩负起守护精神家园的重任。这样,它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就形成了既相区别又像母亲包容儿女一样包容、支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关系。
人文科学致力于从人的内在精神世界和作为人的内在精神之客观表达的文化传统、文化体系的统一中,去总体地探索和把握人类的价值、理想和追求。当然,人的内在追求并不是空灵的,也包括对自然财富的渴求,甚至可以说,对自然财富的追求、对物利的追求,是人的精神包括道德意识和审美情趣存在的现实基础。尤其是道德,脱离经济利益、脱离现世的社会生活,空谈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在重视自然科学和技术的作用、强调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在社会生活中的基础性地位的同时,我们同样要强调人们的物利观念、道德理想和审美情趣的统一。财富、经济是我们生活的前提和基础,但人毕竟不是自然的动物、经济的动物;人的生活需要道德的导引和超拔,更需要审美赋予我们的生活以灵性和丰富的色彩。在这种统一之中,人才能有全面而和谐的人性。达尔文晚年对自己生活道路的反省,有助于我们认识人文科学强调人性的完整和丰富的重要意义。达尔文在其自传中曾懊悔地写道:“直到三十岁,或三十岁过后,各种各样的诗歌……使我感到极大的愉快,甚至在学童时代,酷爱阅读莎士比亚的著作,特别是历史剧。我也曾说过,以前图画使我得到颇大的愉快,音乐使我得到巨大的愉快。但是现在多年来,我不能持续读完一行诗。不久前我试着阅读莎士比亚的作品,发觉它单调得难以容忍,以致使我厌恶。我对图画和音乐的喜好也已丧失殆尽。我的头脑似乎已经成了从大量事实积累中挤压出一般规律的机器,但是为什么这会引起高级爱好赖以存在的那一部分头脑的萎缩,我想象不出……这些爱好的丧失也就是幸福的丧失,而且可能会伤害智力,由于削弱了我们本性的感情部分,更可能伤害道德品质。”(转引自舒马赫:《小的是美好的》,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63页)在这里,达尔文从心理的意义上说明了人文精神与人文兴趣对心智的健康具有何等深刻而重要的影响。从心理的层面,也许更能清楚地表明文化结构和学科结构中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相互作用和密切关系。
人文科学关于文化传统和文化体系的研究,也许与社会科学有着更多的关联。如前所述,社会科学具有价值中立性或抽象性,它往往采用同时态的方法,撇开社会现象的历史连续性和历史特异性,研究社会现象的当前形态和结构。但是,任何社会行为主体,包括一切社会共同体的行为,都是发生在一定的文化传统之中的,都有着文化的背景和文化内涵。而文化本身,就是社会的产物;离开社会的生活,是无法理解文化的性质及其演化的。马林诺夫斯基曾经深刻地述及文化研究与社会科学的密切联系,他指出:“文化是指那一群传统的器物,货品,技术,思想,习惯及价值而言的,这概念实包含着及调节着一切社会科学。我们亦将见,社会组织除非视作文化的一部分,实是无法了解的;一切对于人类活动,人类集团,及人类思想和信仰的个别专门研究,必会和文化的比较研究相衔接,而且得到相互的助益。”(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2页)就特定时代、特定社会中文化与社会的现实联系而言,文化与社会这两个概念只是对同一个过程的不同抽象,但是,文化研究或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研究角度是有所区别的。这时,“文化科学”择取的是现实生活中的意义的或价值的方面,而社会科学择取的是人们的社会生活形式,是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的方面。从学科分工的意义上注意二者的区别是必要的,但不能由此否定二者的联系。在这个“科学的时代”,在这个社会急剧转型的历史时期,尤其要强调传统的文化资源在现实生活中的指导意义,强调人文科学作为整体性的思想倾向对于其他科学研究的启发和指导的意义。
英国经济学家舒马赫曾说:“错误不在于专门化”。处于后现代主义文化中的他,也许出于对现代主义和技术主义的义愤,对于自然科学产生了厌烦的情绪,因而有用人文价值贬低自然科学价值的偏激和片面性。但是,他的这种偏激和片面也许正是人文价值在近代西方社会中被歧视和贬低的现实状况的映衬。他借用了英国作家斯诺在分析西方“两种文化”,即文学文化(literary culture)与科学文化(scientific culture)的分裂状态时提出的两个问题。斯诺曾经要求“文学知识分子”说明热力学第二定律;也向科学家提出相等的问题:“你读过莎士比亚的作品吗”。舒马赫却认为后一个问题具有更根本的意义。他说,后一个问题“是对我们文明的整个基础提出质问”。他还说:“重要的是我们借以体验和解释世界的一整套概念。热力学第二定律只不过是一条适合各类科学研究的有效假设。而另一方面,一部莎士比亚作品却充满关于人的内心发展的最重要的思想,展现出人的存在的全部伟大与不幸。这两者怎么能对等?作为一个人,如果我没有听到过热力学第二定律,我缺少什么呢?回答是:毫无所缺。我不了解莎士比亚又会失去什么呢?除非我能从别的来源得到认识,否则简直会失去生趣。”“科学不能创造出我们借以生活的思想。甚至最伟大的科学思想也不过是有效的假设,对特定的研究工作有用,但对我们生活的行为,或对于世界的解释完全没有用处。因此,如果一个人因为感到疏远与迷惑,因为感到对他来说生活空虚、毫无意义而寻求教育,那么靠学习任何一门自然学科,也就是靠取得技术知识,他是不可能得其所求的。……它没有告诉人们生活的意义,而且无论如何医治不了他的疏远感与内心的绝望。”(舒马赫:《小的是美好的》,第54-55页)
舒马赫对自然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地位的看法有片面和过激之处,但他对人文科学在这个“科学时代”的作用的认识是十分深刻的。人文科学在当代世界的根本的存在理由是提供生活的意义,是对内心的充实与和谐的追求。如果人文价值、人文知识对于自然科学和技术来说是一种补充和纠正的话,那么,对于社会科学来说更是直接的基础,因为如前所述,社会现象、社会事实有着直接的价值关联。舒马赫认为,形而上学(哲学)和伦理学、人性观是经济学、政治学的重要基础,如果不把所有问题归结到它们的哲学根源,就根本无法合理地讲授经济学和政治学。他进一步说:“一切学科,不论其专门化程度如何,都与一个中心相连接,就像光线从太阳发射出来一样。这个中心是由我们最基本的信念,由那些确实对我们有感召力的思想所构成。换句话说,这个中心是由形而上学和伦理学,由超出现实世界的概念(不管我们是否喜欢)所构成。因为它们超出现实世界,所以不能用普通的科学方法证明或反证。可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是纯‘主观的’或‘相对的’或仅仅是随意的传统概念。尽管它们超出现实世界,它们必须忠实现实(这种说法在实证主义思想家看来是自相矛盾的)。如果它们不忠实现实,信奉这类超出现实世界的概念,不可避免地会导致灾难。”(同上书,第60页)
当代科学(广义的)从总体上看是密切联系着的,联系的基础在于人类实践从所未有的复杂性和人类对自身的根本的价值关怀。大工业和高科技,为人类创造了非常丰富的财富,但是,也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甚至人与人的关系推到了一个危险和复杂的境地。因此,人类也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对自身前途与命运的关怀。在这个共同的时代背景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也开始走到一起来,任何一门科学都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相对性,意识到与其他学科的密切关联。
舒马赫曾经对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相对性及其与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的联系作过深刻的说明。他说:“经济学并不是自成体系的学科,它是从超经济学(meta-economics)派生出来的一套思想。如果经济学家忽视研究超经济学,或者更糟,至今还不明白经济学计算法的适用性是有界限的,那他就可能犯中世纪某些神学家同样性质的错误,这些神学家曾试图引用圣经上的话来解释物理学问题”;“由于经济学所涉及的是人,处于一定环境中的人,所以可以认为超经济学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涉及的是人,一部分涉及的是环境。换言之,可以认为经济学的目的与任务必须来自对人的研究,而它的方法论至少大部分须来自对自然界的研究”;他还从一般的意义上指出:“每门学科都只在它的专属范围内有益,一旦越过这个范围就成为有害的,甚至起破坏作用”。(同上书,第26-27页)经济学不能忽视人对自然界的依存性,不能忽视人与环境的密切关系,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有着不能割舍的联系;另一方面,经济学与人文科学,如人性观、伦理学,总是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它不能或不会不接受人文科学的影响,而只会接受好的或坏的人文科学的影响。
传统经济学的问题不是实证性研究规范贯彻不够,而在于选择了一种错误的或片面的价值观。它把经济效益、经济价值当作人类唯一的价值目标,只重视经济的量,而忽视生活的质,用这单一的价值标准来衡量多彩的生活,不仅用来衡量经济上的成就,而且用来评价非经济领域的事物,把无价之物也标上价格。这里实际上隐含着一个根深蒂固的价值假定,即人们从事一切活动的内驱力都来自他们的自私和贪婪。舒马赫说:传统“经济思想以市场为基础,达到了从生活中抽出神圣性的程度,因为议价的东西不存在任何神圣内容。因此,毫不奇怪,如果经济思想充斥整个社会,即使单纯的非经济价值,如美、健康、清洁等,都只能在证明是‘经济的’情况下才能存在下去”。(同上书,第26页)自私、贪婪的经济观不仅影响了经济学本身,而且通过市场化的经济机制乃至社会机制造成现代人自我意识的畸形。现代“经济人”以为有了财富就有了一切,于是对生活的追求被完全异化为对身外之物——物质财富的追求。但当熠熠发光的黄金梦破灭后,人们就不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了。这是全球性问题和现代文明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
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客观、实证是根本的方法论要求。但是,它同样不能忽视其价值前提。经济学的情形同样适合于其他社会科学。在整个科学体系之中,不能有传统社会的政治意义上的“等级制度”和“等级观念”,甚至“种族歧视”的观念,这里没有什么学科天生高人一等。因此,必须倡导一种民主和合作的精神,在重视经济学等实证的、“硬性的”社会科学的同时,不能否认人文科学这些“软性”学科的社会地位和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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