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路径选择的悖论及消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悖论论文,职业教育论文,路径论文,区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290(2013)0018-0018-07
针对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中的路径选择问题,研究者们仁智互见、众说纷纭。一种认为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之现实国情决定了非均衡发展战略是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一种立足于当前我国区域间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差异拉大、区域内城乡职业教育发展失调等实然困境,提出应采取均衡思维,实现协调性发展。也有学者折中性地融合非均衡与协调发展之理念,提出职业教育非均衡状态下的协调发展战略。[1]事实上,新中国成立后职业教育60余年的发展经验证明,无论是非均衡发展思维,还是均衡发展理念,都天然存在着偏颇,都未能有效处理好“效率与公平”这一至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基于此,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变革之新形势及新要求下,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必须突破均衡发展与非均衡发展的传统思维框架,深化梳理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的逻辑关系,并重新思考和探寻一种得以兼顾发展效率与公平的新型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
一、非均衡突破:区域职业教育系统演化的逻辑起点
基于人类在资源稀缺的状态下对如何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以促进发展所作的深思熟虑,20世纪中叶,非均衡突破在西方经济学领域崛起,遂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和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重要内容。非均衡突破在理论源头上可以追溯到韦伯(Weber, A.)的工业区位论、克里斯托勒(Christaller, W.)的城市区位论、廖什(Lsch, A.)的中心地理论等理论,而在发展形态上,则先后主要呈现出佩鲁(Francois Perroux)的“增长极”理论、缪尔达尔(G.Myrdal)的循环累积因果理论、赫希曼(A.O.Hirschman)的区际经济增长相互传递理论、威廉姆斯(Jeffery G.Willamson)的“倒U型”发展理论以及弗农(R.Veron)的区域经济梯度转移理论等五种形式。尽管非均衡突破理论流派纷呈、观点层出,但是它们拥有一个共同的核心主张,即强调发展对于非均衡的依赖性,主张以非均衡突破为手段,最终促成和实现均衡发展目标。在区域内部职业教育发展进程中,非均衡突破必然是区域职业教育系统演化的逻辑起点,缘由有两点:
1.非均衡突破是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
在经济学家眼中,非均衡战略是经济发展的最佳方式。赫希曼认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往往在一个或几个区域实力中心首先得到发展,增长点或增长极的出现必然意味着增长在区域间的不平等是增长本身不可避免的伴生物和前提条件。”[2]赫希曼的增长极理论一度成为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地区区域规划中应用最广的一种战略,并取得巨大的成功。就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而言,在区域内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资源条件有限的状况下(尤其是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不可能出现在区域内所有的地方,为了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职业教育发展应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于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如城市中心地区、工业集聚地区),通过这种非均衡推进,让那些自然条件较好、经济社会发展较成熟的地区率先发展起来,并形成各具特色优势的经济增长极,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展,最终来带动区域整体职业教育的发展。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非均衡→相对均衡→新的非均衡→……”式的逻辑链条是任何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正是这种均衡与非均衡间的循环往复使事物发展呈现波浪式推进与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区域内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也是由其内在的矛盾运动所决定的。除此之外,系统科学认为非均衡突破是系统进化与衰退的起点。普利高津(Prigogine)的耗散结构理论认为,非平衡态(即远离平衡态)是系统无序到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哈肯(Haken)的协同理论则指出,当系统处于均衡状态时,熵值最大,无序性最高,自组织最差。[3]由此观之,区域内职业教育系统的演化与发展之动力来自于非均衡状态,只有处于非均衡状态时,区域职业教育系统的自组织程度最高,发展变化的可能性最强。
2.城乡二元经济形态是区域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的外部原因
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运用动态的非均衡分析和结构主义分析方法,阐明了不发达国家经济中所存在的“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的形成问题。事实上,二元经济形态不仅在不发达国家区域之间客观存在,在更微观的区域内部,同样存在着现实的二元经济对立问题,即城市的现代经济与农村的农业经济之间的矛盾。当前,在中国大部分省份,城乡二元经济对立问题普遍存在,而城乡经济差距反射到教育,不可避免地就会形成城乡职业教育的不对称。区域内城乡职业教育的不对称首先体现为教育资本投资量的不对称,包括办学资本投入、基本教学设施、师资力量不对称等;其次表现为城乡职业教育在信息、资源拥有与享用上的不对称;最后表现为城乡职业教育在就业、培训等方面存在差异。[4]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中,城市利用其所占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优势,通常能够“抢占”更多的资源,积累更多的后天优势。
基于城乡二元经济形态的现实背景,非均衡突破应当成为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理性战略选择,诚如缪尔达尔所主张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当某些地区已累积起发展优势时,政府应当采用不平衡发展战略,通过发展计划和重点投资,优先发展这些有较强增长势头的地区,以求得较好的投资效率和较快的增长速度,并通过这些地区的发展及其扩散效应来带动其他地区的发展。”[5]区域经济发展如此,作为区域发展的子系统,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同样如此。另外,职业教育的区域性特征也决定了职业教育必须服务并隶属于区域经济社会总体发展。由此,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区域非均衡发展规律的制约,呈现出区域发展的不均衡特性。
二、协调性发展:区域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战略指导
源于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区域发展水平差异拉大、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问题认识的深化,协调性发展日益被提上战略议程。作为一个新概念,协调性发展被赋予内涵丰富的解读,但缺乏统一准确的定义。在经济学视域中,协调性发展与包容性增长概念相似。所谓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是指一种机会平等的增长,最早见于2007年亚洲开发银行所作的《新亚洲、新亚洲开发银行》报告中。尽管“包容性增长”概念新近才被提出,但其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思想贯穿于整个经济学发展历程。事实上,无论是协调性发展还是包容性增长,都立足于发展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的视域,同时关注效率与公平两大问题。一方面,协调性发展对经济发展模式和发展要素的研究始终是经济学家关注的核心问题,代表性的研究如哈罗德(Roy Forbes Harrod)和多马(Evesey D.Domar)共同提出的哈罗德—多马经济增长模式、索罗(Robert Merton Solow)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增长模型以及罗默(Paul M.Romer)和卢卡斯(Robert E.Lucas)等人的内生增长理论,等等;另一方面,协调性发展对市场外、经济效益外的社会公平与公正问题的研究也有深刻的学术渊源,如阿罗(Kenneth J.Arrow)的社会选择和社会福利研究、科斯(Ronald Coase)等人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阿马蒂亚·森(Amartya K.Sen)的福利经济学,等等。在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中,自新世纪初国家有意识地将教育发展的重点调整至以“效率—人本—公平”为核心的统筹治理模式中,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开始实现了协调性发展的路径转轨。区域职业教育协调性发展的价值表现如下:
1.区域职业教育协调性发展是保持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前,城市与乡村的分割、经济与社会的失衡等问题构成制约我国区域和谐稳定发展的桎梏和顽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系列问题和困难大多与城乡经济结构不合理相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更是成为制约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最大阻碍。为此,要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则必须加强发展农村经济,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之道。
职业教育协调性发展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实现城乡经济融合、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必要举措,是保持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职业教育和谐发展对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之价值主要通过输出人力资本和技术资本而实现。美国经济学家罗默提出的知识溢出模型经典解释了知识资本及人力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罗默把知识完整纳入到经济体系之内,使其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构造出用知识积累和人力资本积累解释经济增长的模型,即知识溢出模型,并“发展了这样一条逻辑思路:知识的累积导致分工和专业化的加深,进一步导致产品品种的增长,从而推动经济的增长。”[6]卢卡斯则提出了人力资本增长模型,认为人力资本(人力资本增值)是经济得以持续增长的决定性因素和产业发展的真正源泉。基于内生增长理论的观点,职业教育和谐发展显然能够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职业教育作为人力资本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形成人力资本的主要手段,职业教育形成的人力资本的增长又意味着技术进步,而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都是现代农村经济发展所不可或缺的。
2.区域职业教育协调性发展是维护区域社会公平稳定发展的必然诉求
中国经济发展所探寻的渐进式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路径,使得先行的微观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与后发的宏观体制市场化改革不相匹配,进而产生国富民穷、贫富分化的发展尴尬,“由利益分配的过度不均衡引发的社会价值的剧烈分裂和对抗,成为当下中国的最大隐忧之一。”[7]在区域内部,经济发展失衡引发的社会不公问题日益浮出水面,其中主要聚焦于城乡不公平,具体又包括城乡教育不公、医疗不公、户籍不公等方方面面。区域经济发展唯有摈弃排斥性增长模式,实施协调性发展战略,方能逐步靠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帕累托最优”。
在呼吁和追求公平、公正发展的社会背景下,协调性发展理应成为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性战略。一方面,区域职业教育协调性发展有利于增进城市职业教育系统和农村职业教育系统双边的利益以及区域职业教育整体系统的利益。事实上,“尽管城市职业教育和农村职业教育在各自争取有限资源以及追求利益最大化上存在必然的冲突,但两者在发展目标上是一致的,且两个系统在信息资源上具有极强的互补性。”[8]为此,基于城乡职业教育系统的互补性,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得以通过渐进的“帕累托改进”,从而实现最终的“帕累托最优”。另一方面,区域职业教育协调性发展要求把区域内有限的教育资源均衡地配置给城乡不同职业院校,要求区域内所有社会成员平等地拥有和享用高质量的职业教育资源,这可以打破传统区域经济、社会要素的单一流向,从而使区域内资金、福利、人力、信息、科技等要素按需求合理流动。
三、分歧与共识:区域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耦合的内在逻辑
职业教育的非均衡突破有利于区域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因此非均衡突破往往成为宏观决策者在特定时期的发展战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多数省份职业教育发展莫不通过运用“增长极”“梯度发展”等非均衡发展战略,从而实现了职业教育的崛起。但是,非均衡突破并非完全是解决发展问题的良药,经济发展的过度逐利性往往导致非均衡突破的不适度。而过度的非均衡突破却为城乡职业教育沟壑的形成埋下了苦果。区域内城乡职业教育的巨大差异往往导致区域职业教育在成长历程中可能付出因社会矛盾激化所导致的经济停滞的高昂代价。
区域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在现实层面所陷入的发展悖论不得不使宏观决策者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即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中,是否均衡发展具有比非均衡发展更高的效率。由此,基于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形势判断下的发展思维转向使协调性发展逐渐成为当前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主导战略。毋庸置疑,协调性发展在理念层面上符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提出的“共同富裕”战略愿景,而在实践层面上则对于解决当前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城乡差距问题具有积极的作用,不失为当前中国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理性选择。但是,理论终究是灰色的,实践当中的区域职业教育协调性发展却又不免陷入“低水平均衡陷进”,而这种“低水平均衡陷进”同样容易使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付出停滞不前的代价。于是乎,职业教育的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在现实层面上又陷入一种悖论之中:即使区域职业教育有一个较为快速的发展,但区域落后地区却不能从中受益;但如果没有一个较为快速的发展,区域内的大部分利益相关者却会从发展停滞中受害。那么,当前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究竟应当何去何从呢?显然,以二元对立的思维回答这个问题并非明智之举。事实上,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并非完全相悖但也非完全统一,对其分歧与共识的认识有助于认识两者的内在耦合逻辑。
1.区域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的外在分歧
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在理论来源上的差异导致了区域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两条可能路径之间的潜在分歧,这种分歧体现在三个向度:第一,发展指向上的分歧。非均衡突破主要指向区域内自然条件较好、经济社会发展较成熟地区的职业教育系统,如城市职业教育、具有工业区位优势地区的职业教育等。协调性发展则主要指向区域经济欠发达地区、被边缘化地区的职业教育系统,如农村职业教育、城乡结合部职业教育等。第二,发展进程上的分歧。非均衡突破作为区域职业教育系统演化的逻辑起点,以区域内部职业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为现实基点,从而通过若干地区、若干领域、若干功能环节的率先发展带动区域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协调性发展强调发展过程各个主体的参与及参与权利的公平性,旨在使城乡职业教育系统,尤其是农村职业教育平等、参与、共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破除因资源分布不均、机会缺失、制度不公等导致的发展滞后。第三,发展功能上的分歧。非均衡突破直接指向线性的区域职业教育发展,较少关注横向的均衡,针对的是实践主体,所以理应成为中观乃至微观层面的实践路径。而协调性发展立足于发展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同时指向纵向的发展和横向的均衡,其提出具有战略性,所以成为我国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宏观层面的战略指导或理论导向更为合适。
2.区域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的内在共识
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在发展指向、发展进程以及发展功能上的分歧,并不意味着两者是相悖的。事实上,世界银行在《2009年世界发展报告:重塑世界经济地理》中就传递了这样一个重要信息,即不平衡的经济增长与协调性发展可以并行不悖,相辅相成[9]。此外,世界范围诸多国家层面的经济发展实践同样证明,生产活动的集中化和促进社会平等化政策是经济上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10]。由此可见,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耦合在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层面都是合理可行的,而这种耦合性主要基于两点共识:第一,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均追求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追求发展是非均衡突破的根本旨趣,非均衡并非目的,而是发展之手段;追求发展同样是协调性发展的核心要义,和谐性并非发展本身,只是对发展结果的考量,毕竟脱离了发展就根本谈不上对发展结果的包容和共享。第二,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对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具有互补性。一方面,在非均衡突破的同时以协调性发展为战略指导,即在非均衡发展中实现动态协调发展,能够开创一个区域职业教育整体效益最佳,区域内各地区比较优势可以得到充分发挥,而区域内各地区的联动发展、相互支持,可以缔造共同繁荣的区域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另一方面,在实现区域职业教育协调性发展过程中继续推进非均衡发展,以非均衡发展为动力机制,有利于区域职业教育(尤其是落后地区)的跨域式发展。一言以蔽之,非均衡突破是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之手段,而协调性发展是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之旨归。
四、三位一体:区域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协调性发展”耦合模式的运行机制
区域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协调性发展”耦合模式发展战略,要求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有机结合,在效率优先、公平兼顾的原则下,通过适度倾斜与协调发展相结合之路径,逐步实现区域内职业教育整体发展的理想目标。鉴于当前中国经济体制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建立“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制度保障”三位一体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应当是当前区域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协调性发展”耦合模式的理性抉择。
1.市场调节:点轴贯通,推进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一体化配置
市场调节与政策调控是资源配置的两种形式。尽管市场经济的最大逐利性有可能加剧区域内职业教育的差距,但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不能因噎废食而放弃市场法则。在区域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协调性发展”耦合模式下,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功能,最关键之处在于打破区域内部城乡相互分割的壁垒,推进城乡职业教育资源的一体化配置。在通过市场调节推进城乡职业教育资源一体化配置方面,点轴开发模式不失为一种可资借鉴的路径。
点轴开发模式是增长极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在区域经济发展理论中,“点”即区域的经济中心,“轴”即点与点之间的交通线。点轴开发可以理解为从发达区域大大小小的经济中心(点)沿交通线路向不发达区域纵深地发展推移。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中,职业教育初级阶段的发展首先集中在少数条件较好的区位,并成斑点状分布。这些区域中心既可谓是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的增长极,也是点轴开发模式的点。伴随区域中心职业教育发展的不断成熟,做大做强的需要要求与腹地或周边城镇职业教育系统之间形成对接,此时人力资源供应链、基础设施共享链线、资金供应链不断形成,而这些相互连接而成的链条就是轴线。在区域内部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中,通过点、轴两个要素的结合,有利于在空间结构上出现由点而轴、由轴而面的格局,呈现出一种立体结构和网格态势,对于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的横向流动和职业院校之间的横向联系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区域职业教育点轴开发模式可以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中心发散型。即首先以城市中心或城镇优势职业院校为发展的突破点,其后通过发挥优势职业院校的影响力,吸引农村潜在生源参加职业教育或职业培养,从而提升其品牌号召力和经济效益,最后这些优势职业院校通过采取兼并或重建分校的形式获取农村职业教育资源和潜在职业教育需求,从而使优秀职业院校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扩散和移植到农村地区。第二种是点与点对接型。即区域内优势职业院校与薄弱职业院校基于共同发展需要或者共同利益追求,达成协议性发展联盟,从而使城乡职业教育在人力资源、基础设施资源、资金等资源得以重组,实现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
2.政府调控:多边联动,促进区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区域内部职业教育资源一体化配置是区域职业教育一体化的效率基础。但市场调节的经济效益旨趣却是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公平性缺失的导火线。为此,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中,有必要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同时,加大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对促进区域内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当然,政府调控并不意味着政府以计划配额、行政命令等方式来统管资源或分配资源,而应该充分发挥规划、政策、管理的引导作用,在宏观上引导区域内部多主体之间的联结互动,在促进区域内部职业教育各种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的同时,实现区域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实现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之间的耦合。
政府宏观调控主导下的区域内部多主体之间的联动可以分为城乡联动、院校联动、院(校)地联动三种具体形式。第一,城乡联动。城乡联动即“按照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路子。”[11]可以通过构建“城校企三位一体乡村基地建设模式”来实现城乡联动,即由优先发展的城市(政府)运用一定的行政手段,联合所在区域的优质学校和优质企业,在欠发展的区县建立乡村基地,通过资源共享、功能分工、协同发展,形成强有力的区域能量集聚,从而提高城乡职业教育水平。第二,院校联动。“院校联动”即区域内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在办学目标、资源配置、教学实施、就业升学等各方面的联合行动。政府机构可根据区域产业发展特点,积极发挥引导作用,为区域内部的高职院校、中职院校搭建合作平台,从而构建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三链合一”,招生就业、专业、课程、师资、实训和培训“六位一体”的中高职衔接的集团化办学模式。第三,院(校)地联动。院(校)地联动即高职学院或中职学校与院校地理位置所处区域或相关区域范围内的地方政府等部门的联合行动。院(校)地联动是一种双赢互惠的发展路径,有利于职业院校与地方政府整合彼此的优势资源,既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又促进高职院校成长。一方面,政府机构可以为中高职院校的发展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并且在一些产业中依托一定的项目,与中高职院校开展多向度、多层次的联动,从而促进中高职院校的发展;另一方面,中高职院校则要加大内涵建设,通过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举措提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3.制度保障:演化变迁,营造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公平环境
以诺斯、科斯、阿尔钦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将制度视为经济增长本身或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相比较于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机制,制度保障机制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一方面,制度保障为市场主导下的非均衡突破创造了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制度保障为政府宏观调控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制度。为此,要实现区域内职业教育的非均衡突破与协调性发展耦合,必须依靠法律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这是营造公正、公平的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的先决条件。
基于“非均衡突破、协调性发展”耦合模式,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在制度设计上应当重点考量两个要素,即效率与公平。效率是制度的题中之意,好的制度必须能够改善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利用的效率,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经济效益。此外,制度还不能使区域职业教育发展陷入“低水平均衡”的陷阱。当然,只讲效率而缺乏公平的制度也不是一个好制度。长期以来,职业教育的城乡二元体制虽然带来了城市职业教育的大繁荣大发展,但这种体制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掠夺型制度”,从而为当下城乡职业教育的巨大差异埋下了祸根。因此,好的制度必须在空间上能够推动城乡职业教育和谐发展,在时间上得以保障区域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在坚持效率与公平的原则下,实现区域职业教育“非均衡突破、协调性发展”耦合模式必须走制度变迁的道路。首先,在制度变迁的内容上,应该敢于扬弃导致城乡分割、高中职分裂、校企脱离、院(校)地各行其道的各种制度,建立有利于区域内职业教育各相关主体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招生就业、人才培养、师资培养、实训设备等方面有效联动的制度。其次,在制度变迁的主体上,需要政府的有力推动。区域内各级政府机构应当着重将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纳入教育整体规划和区域经济社会与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突出区域发展需求,同时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区域内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与重组,实现区域内职业教育布局合理化,提升职业教育的效益[12]。最后,在制度变迁的速度上,适合选择渐进式的变迁之路。在当前中国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下,渐进式的制度变迁方式不仅有利于充分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而且有利于保持制度创新过程中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和有效衔接,避免可能出现的较大的利益冲突和资源浪费,可以使区域内职业教育各个利益相关主体在改革中得到利益,并最终使区域职业教育改革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并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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