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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071(2008)05-0044-03
作为智慧(即方法论)意义上的哲学,自近代以来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辩证法理论的系统化,对于促进人类智慧发展以及科学的前进起到了重大作用。因此,19世纪辩证思维系统的确立,是人类思维发展史上的一个光辉里程碑。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物理学革命,进一步确定与巩固了这一思维成果。这种辩证思维,克服了以静止的方法观察事物的局限,消解了以往人为地强加给自然界的僵化的、不可逾越的对立,从而开创了人类思维发展的新纪元。
然而,就这种辩证思维已经揭示的若干规律与范畴而言,仍有其一定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其一,它所提供的方法论不能完全满足世界观的要求。世界观要求人们全面地看待世界,不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但是这种方法论的重心仅在于考察事物内在的展开过程,因而往往只能提供观察“树木”的思维路向。早在19世纪末,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就已经察觉到,自然科学已经发展到不能逃避辩证综合的地步。而这种辩证法理论的局限性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许多在单项系统的研究中擅长辩证分析的哲学模式,在复杂系统的全局上往往难以摆脱以孤立的态度对待事物的片面化倾向。其二,它所提供的方法论不能完全满足认识论的要求。由于对事物的内在结构与外在关联缺乏充分的探讨,而且将内在与外在的区分绝对化,导致这种辩证法理论形态在复杂系统的研究方面不能提供相应的思维方法,从而不能有效地认识与把握复杂系统整体的运动和变化。所以,不应将这种辩证法的理论形态看做是辩证法的完善形态,更不能将这种辩证思维的适用范围随意夸大到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程度,因为它还留下了有待发掘的很大空间。
可以说,在世界观、方法论与认识论三者之中,方法论是最为活跃的理论系统。自然科学与社会运动是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的,方法论因而也应随着发生变化,由此也就会牵动世界观的逐渐完善与认识论的逐渐深化。因此,世界观、方法论、认识论三者之间的统一是一个动态过程,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能自然实现的。当这三者之间出现不统一时,研究者首先应当从中找出这三者之中哪一种处在滞后的状态,并从中发现哲学研究的前进方向。就目前而言,在自然科学与社会运动已经大大向前跨进的情况下,方法论已经明显处于滞后状态,因而推进方法论研究无疑是当务之急。
从总体上把握一个复杂的矛盾系统与从复杂的矛盾系统中找出一个主要的矛盾,是两种不同的致思方向。从复杂的矛盾系统中找出一个主要的矛盾,并着重探讨其自身蓬勃展开的内在根据与运动轨迹,其思维路向的基本特征,从方法论的意义上说,是从综合走向分析,因而可以将这种辩证法界定为辩证法的分析形态(即分析型辩证法)。尽管这种形态也注意到事物之间的互相联结,但由于缺乏对事物之间的各种联结方式的充分考察,因而难以为复杂系统的认识与把握提供方法论依据。故当需要对复杂的矛盾系统从其互相连接性方面加以把握时,这种辩证思维所总结的各种法则,似有捉襟见肘之嫌。由此可见,辩证法还需要向事物之间的复杂联系中去寻找最为一般的各种联系形式,并重新建构一套与之相应的行之有效的思维法则,以实现从分析到综合的思维路向的演进,从而达到方法论、认识论与世界观的全面统一。由于这一思维路向的重心是探讨事物之间的复杂的联系形式,因此,可以将这一形态界定为辩证法的综合形态(即综合型辩证法)。
实际上,在分析型辩证法中已经揭示了若干综合型辩证法的因素,如原因与结果、必然性与偶然性、内因与外因、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等。只是由于思维的侧重点被限定在分析层面,因而一直未能在事物之间的互相联结方面得到充分展开。综合型辩证法的对象是揭示复杂矛盾系统中各种矛盾事物之间的相互连接形式、动态平衡机制、平衡状态被打破后可能出现的整体的变动趋向以及各自相应的调节手段。这种综合型辩证法将弥补分析型辩证法在宏观视野上的不足,因而在复杂系统的研究中将具有独特的方法论意义。分析型辩证法与综合型辩证法是辩证法不可分离的两个组成部分,相互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从其理论意义而言,综合型辩证法的提出,只是为了使辩证法得以进一步充分拓展与完善,并非是对辩证法本身的消极否定。
综合型辩证法的理论依据,依然建立在对存在的理解之上。以往对存在的理解主要偏重在两个方面:其一,物质性的存在与精神性的存在,究竟何者是第一性的存在?其二,物质性的存在与精神性的存在,究竟是静止的还是变动不居的?分析型辩证法的优势是将存在看作既是自身状况又不是自身状况,一切都在流动与变化的过程之中,因此,存在是不断通过自身的否定与再否定得以实现的。
存在的含义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即任何存在都是通过互相联系得以实现的,抽掉相互联系,没有任一事物能够孤立存在。无论是辩证分析法或是静态分析法,尽管在不同程度上或曾从世界观的意义上注意到事物之间的互相联系,但都未能将其看做是存在的本质体现。尽管有的学派甚至曾将其提高到本体论的高度上进行过考察,但由于不能从复杂的互相联系的存在本质中找出各种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的联系形式与结构特征,因而依然不能把握事物的动态平衡与非平衡的发展规律。
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恩格斯说:“三大发现使我们对自然过程的互相联系的认识大踏步地前进了”,“我们现在不仅能够说明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说明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1](P245、246)恩格斯的论述不仅仅限于“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强调了“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从而大大突破了黑格尔由范畴之间的严密的逻辑关联所建构的哲学系统的束缚。黑格尔的范畴逻辑系统所强调的是内在过程的蓬勃展开,他像在实验室里做实验那样,谨慎地剔除掉一切外在因素的干扰,以便把握内在过程展开的严密性。其杰出的成就是为辩证法理论系统地揭示了有关思维运动内在过程展开的经典性规律,而其严重不足则是割裂了思维运动各个领域之间的互相联系。恩格斯从世界观意义上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这一突破,在列宁那里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而斯大林则将其放在辩证法特征的首要位置。斯大林说:“辩证法不是把自然界看作彼此隔离、彼此孤立、彼此不依赖的各个对象或现象的偶然堆积,而是把它看作有联系的统一的整体,其中各个对象或现象互相有机地联系着,互相依赖着,互相制约着。”他还说:“自然界的任何领域中的任何现象,如果把它看作是同周围条件没有联系、与它们隔离的现象,那就会成为毫无意义的东西;反之,任何一种现象,如果把它看作是同周围现象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是受周围现象所制约的现象,那就可以理解、可以论证了。”[2](P425、426)这就不仅将被黑格尔颠倒的辩证法重新颠倒过来,而且突破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封闭性,为辩证法的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然而,这里所涉及的有关自然界各个领域互相联系的思想,主要仍限定在世界观的范围内,由于缺乏方法论的系统建构,所以尚难实现世界观、认识论与方法论三者的统一。所以,在分析型辩证法盛行时期,这一卓越的见解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
为了实现世界观、认识论与方法论三者之间的统一,恩格斯在这方面曾作过初步尝试。他在探讨历史哲学时曾提出:“无论历史的结局如何,人们总是通过每一个人追求他自己的、自觉预期的目的来创造他们的历史,而这许多按不同方向活动的愿望及其对外部世界的各种各样作用的合力,这就是历史。”[1](P248)恩格斯在这里所提出的有关历史发展的合力理论,所探究的是关于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后来,他在《致约·布洛赫》中又对这个合力模型作了进一步解说。他说:“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1](P697)由“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与“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所构成的合力,就是促成历史发展的动力。这个合力模型的建构,是以存在于人类历史中的各种复杂因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为前提的。这些因素之间既有相互促进的力,也有相互制约甚或相互抵消的力,因而不能将合力理解为所有历史因素之力的简单相加。恩格斯认为,由于历史的发展是这种合力作用的结果,所以历史事件的发生看起来往往是偶然性的,但这种偶然性始终都受到内部隐藏着的规律的支配。这里所说的内部是就整个历史过程而言,如果就某一历史事件而言,它的发生与发展则与诸多的相互联系因素的作用有关。由此看来,所谓内部与外部,即内在与外在,只是一个层级性的概念,只具有相对性的意义,而不能将其绝对化。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关系,以往较多注意到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如何将被黑格尔颠倒的辩证法重新颠倒过来,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解构黑格尔封闭式的范畴系统与重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方面所作出的重大理论贡献,至于恩格斯把黑格尔分析型辩证法推向综合型辩证法所进行的努力与尝试则被淹没在盛行的分析形态的哲学之中,因而无人问津。恩格斯所提出的“说明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与“说明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前者属于分析型辩证法业已基本解决了的问题,而后者则是恩格斯为马克思主义者提出的正在解决或尚待解决的问题。由上可见,将分析型辩证法推向综合型辩证法,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必然趋向,而且是由存在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辩证思维本身发展之必须。
恩格斯认为,自然科学本身的发展已经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使我们能够“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自恩格斯以来,时间已匆匆走过了一个多世纪,自然界的图画已经越来越清晰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但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至今对这个图画的反映却显得相当支离,距离恩格斯所说的“系统的形式”相差甚远。这说明,综合型辩证法的系统建构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从复杂的相互联系的存在本质中找出各种具有代表性的不同的联系形式与结构特征,探讨这些联系形式的动态平衡机制以及平衡态被打破后事物的运动走向及调节手段,是综合型辩证法的核心内容所在。现代科技哲学的发展已经为综合型辩证法提供了相当丰富的思想资源,在20世纪西方世界先后出现的诸如系统工程理论、控制论、信息论等学说,都是在探讨一定学科领域范围内所形成的有关事物之间相互关联的思维形式。这些学说,有的具有普遍性意义,有的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起作用。由于当代学科分类的局限性,许多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者对现代科技哲学的发展成就缺乏足够的重视,有的即使给予了一定程度的关注,但由于未能超出分析型辩证法思维的制约,因而都难以从中揭示出系统的综合型辩证法的端绪。
综合型辩证法的思想源泉还存在于中国古代哲学之中。由于长期以来中国传统哲学研究往往以西方某种哲学作为具有信息过滤器功能的参照系,其结果只能从中国传统哲学的宝库中摄取到一些与分析型辩证法相吻合的零散的粗涩的信息,而将中国传统哲学中具有综合型辩证法思维特征的宝贵资料抛弃殆尽。诸如易学系统中利用易象所建构的各种模型、中医学的脏象学说与五行理论、兵家的系统工程理论、战国纵横家的外交思想、佛学中的缘起说等,都有着对各个领域之间复杂联系的深刻描述,其中亦不乏某些至今依然闪耀着熠熠光辉的思维架构与功能模型。深入发掘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这些被忽略的珍贵资源,对于建构系统的综合型辩证法将会有着莫大的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