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过渡时期党的总路线与列宁过渡时期理论关系的新认识_过渡时期总路线论文

对过渡时期党的总路线与列宁过渡时期理论关系的新认识_过渡时期总路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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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末以来,学术界、理论界相当一部分同志认为,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只是新经济政策思想,不包括战时共产主义思想。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根据的却是列宁的战时共产主义思想,而不是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思想,因而,实质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与真正的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是相背离的。对于此类观点,一些同志曾作过辨析、讨论,但难尽人意。笔者认为,讨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与列宁过渡时期学说的关系,关键是两个问题:一是列宁过渡时期学说的主要内涵究竟是什么?二是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究竟依据了列宁过渡时期学说中的哪些思想?本文将对这两个问题谈一些看法。

列宁过渡时期学说的真正内涵究竟是什么?列宁为了在俄国建立社会主义,曾先后采取过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新经济政策,无疑,新经济政策思想是列宁过渡时期学说的主要内容。但这并不是说,列宁早年的战时共产主义思想中就没有任何合理因素,其关于过渡时期社会的一些基本特征的认识以及它所确定的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总原则和大方向,这些都是正确的。列宁晚年不仅对此从未否定过,还恰恰引以为新经济政策理论的基本依据。因此,笼统地说列宁过渡时期学说仅指新经济政策思想而完全排斥战时共产主义思想,是不科学的,列宁过渡时期学说的完整内涵应该包括新经济政策思想和战时共产主义思想中的合理内容。

列宁战时共产主义思想中的合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过渡时期“社会经济的基本形式就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共产主义”;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力量就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和无产阶级”。(《列宁选集》,中文2版,第4卷,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二,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同上书,第59页。)这是过渡时期的基本特征。第三,过渡时期的任务和要达到的目标,就是创立社会主义社会,消灭阶级,使社会主体成员都成为劳动者。

列宁上述对过渡时期社会一些基本特征的认识是正确的,列宁晚年在放弃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实行新经济政策时,将上述基本思想保留下来并引以为新经济政策的依据之一。事实上,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意义在于解决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等几种经济成分在过渡时期的合理关系;所采取的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社的办法,根本的是要将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逐渐地引导到社会主义道路上去;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建立社会主义最终战胜资本主义所必需的经济基础。新经济政策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采取的是不同的过渡方式和途径,即长时间的“迂回过渡”和迅速的“直接过渡”。列宁说:“目前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整个政策上实行特殊的过渡办法,在许多方面采取和以前不同的方式,用所谓‘新的迂回方法’来夺取一些阵地,实行退却,以便更有准备地再转入对资本主义的进攻。”(同上书,第619~620页。)

列宁过渡时期学说最主要的内涵是以“迂回过渡”为核心的新经济政策思想。

第一,在小生产占主导地位的落后国家中要直接建立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中间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任务的过渡阶段,要首先建立起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唯一基础的大工业。列宁分析了俄国经济文化的特点,指出俄国还有“一片片空旷地带”处于“宗法制度、半野蛮状态和十足的野蛮状态”;(同上书,第509页。 )在俄国这样“一个小农国家内”,占优势的是“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大多数甚至绝大多数耕作者都是小商品生产者”。(同上书,第490页。 )要由这种情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必须有一个条件,“这个条件就是电气化”。(同上书,第509页。 )列宁强调:“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只能是同时也能改造农业的大机器工业。”(同上书 , 第542 页。)“我们既已提出提高生产力和恢复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唯一基础的大工业的任务,我们就应当努力做到正确地对待这一任务,并且务必完成这一任务。”(同上书,第609页。)

第二,过渡时期多种经济成分都将在国家的调节和掌握下得到发展,国家要尽可能地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以促进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列宁指出:新经济政策就是要“活跃商业、小企业、资本主义”,(同上书,第611页。)“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恢复小工业是必要的”。 (同上书,第503页。)列宁对过渡时期的资本主义作了中肯的评价, 认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相比较虽然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同上书,第510页。)列宁十分重视商品经济在过渡时期的作用, 指出:“应当把商品交换提到首要地位,把它作为新经济政策的主要杠杆。如果不在工业和农业之间实行系统的商品交换或产品交换,无产阶级和农民就不可能建立正常的关系,就不可能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建立十分巩固的经济联盟。”(同上书,第533页。 )因此他主张:“无产阶级国家必须成为一个谨慎、勤勉、能干的‘业主’,成为一个精明的批发商”。(同上书,第570页。 )列宁在强调过渡时期各种经济成分都将得到发展的同时,也强调国家对各种形式的经济成分的控制和调节,反对任其自流和自由发展。列宁指出:对各种经济成分,国家要“审慎地逐渐地掌握它们”,要“对它们实行国家调节”。(同上书,第611页。)

第三,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社的思想。这是列宁过渡时期理论最有特色的部分。列宁认为,像俄国这样生产力水平并不很高的国家,必须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社的途径向社会主义过渡。关于国家资本主义问题,列宁提出了下列重要思想:1.国家资本主义是小生产和社会主义、私人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是落后国家在过渡时期发展生产力的主要方法,因此,它是小生产过渡到大生产,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关系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最主要的手段和途径。列宁指出:“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同上书,第510页。)2.列宁所指的国家资本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资本主义是有区别的。在列宁看来,作为向社会主义过渡手段的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同上书,第670页。 )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具有社会主义因素。3.国家资本主义较之苏维埃共和国目前的情况是一个进步。列宁指出:“如果国家资本主义在半年左右能在我国建立起来,那将是一个很大的胜利,那将极其可靠地保证社会主义一年以后在我国最终地巩固起来而立于不败之地。”(同上书,第717页。)因此, “我们需要无产阶级国家同国家资本主义结成联盟”。(同上书,第558页。)

关于合作制问题,列宁的思想主要在于他把合作制视为改造小农经济的“过渡方法”,是小农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方法和“阶梯”。列宁认为“合作社也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形式”,“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同上书,第506、507页。)合作社不仅“便于计算、监督、监察以及便于推行国家(这里指苏维埃国家)和资本家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且“便于把千百万居民以至全体居民联合起来,组织起来”,(同上书,第507页。)“合作制政策一旦获得成功, 就会使我们把小经济发展起来,并使小经济比较容易在相当期间内,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过渡到大生产”。(同上书,第508页。 )列宁后来更进一步指出:“在我国的条件下合作社往往是同社会主义完全一致的”,“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要是完全实现了合作化,我们也就在社会主义基地上站稳了脚跟”。(同上书,第772、773、773页。)

第四,过渡时期无产阶级政党的工作重心应该从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等方面转到和平组织“文化”工作上来。列宁在《论合作社》中谈到了对社会主义整个看法的根本改变,指出:“这种根本的改变表现在:从前我们是把重心放在而且也应该放在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等方面,而现在重心改变了,转到和平的‘文化’组织工作上去了”。(同上书,第773页。)列宁十分重视文化工作的重要意义, 他把“在农民中进行文化工作”看作是“我们面前摆着两个划时代的主要任务”之一,指出:“现在,只要实现了这个文化革命,我们的国家就能成为完全社会主义的国家了”。(同上书,第773、774页。)为了组织好文化工作,列宁号召俄国人民努力发展教育,提高人民教师地位,认为这是要做的“主要的事情”。(同上书,第763页。)

中国共产党正是在列宁过渡时期理论的指导下,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确定了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总方针,制定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渡时期总路线。

首先,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列宁的过渡时期学说,提出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本思想,而这正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想基础。

早在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人就开始认识到,我国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要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直接建立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中间应该有一个过渡时期。毛泽东指出:革命胜利后在中国将建立起一个“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相结合”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新民主主义的最终方向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毛泽东选集》,2版,第2卷,709页,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这里实际上已经指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就是我国的过渡时期。在党的七大上,毛泽东进一步明确指出:“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达到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60页。)至此,党明确提出了经过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毛泽东在解释这一思想并批判那种急于直接建立社会主义的思想时,是明确依据了列宁的过渡时期思想和苏联的过渡经验的。他说:“要直接由封建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中间不经过发展资本主义的阶段”,这是一种民粹主义的思想,“俄国的民粹派就是这样。当时列宁、斯大林的党是给了他们以批评的”,列宁、斯大林领导的布尔什维克“肯定俄国要发展资本主义,认为这对无产阶级是有利的”。俄国社会主义革命胜利时,社会经济状况显然比我国要好一些,但“还要经过新经济政策时期”,而要在我国直接建设社会主义,显然“我们的同志在这方面是太急了”。(《毛泽东文集》,1版,第3卷,3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之后,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明确使用了“由新民主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的提法。可见,中国共产党人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的确立,深受列宁过渡时期思想的影响。

其次,根据列宁过渡时期学说中注重发展生产力、发展工业的思想,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中明确了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意义,规定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内容。

党的领导人反复指出:在革命胜利后,我们党和全国人民的基本任务就是要改变国家的落后经济状况,“今后的中心问题,是如何恢复与发展中国的经济”,(《刘少奇选集》,1版,上卷,4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在经济上由落后的贫穷的农业国,变为富强的社会主义工业国。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中明确提出了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并指出:“社会主义工业是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工业化处于“主体”地位。这些思想和列宁提出的建立作为社会主义物质基础的大工业的思想,不仅在基本精神上是一致的,而且在具体提法上也十分接近。

再次,新中国成立前后,我们党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一些基本特征作了明确认真的分析,并以此作为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依据。这些分析和列宁对俄国过渡时期一些基本特征的分析基本一致。

关于过渡的最终方向,我们党的认识与列宁的认识完全相同,毋庸赘述。关于过渡时期的社会矛盾,我们党认为,新民主主义时期国内的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由于这种矛盾,就使过渡“要经过长期的激烈的艰苦的斗争过程”。这种认识与列宁提出的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的思想没有本质的不同。刘少奇解释这一特点时更是直言不讳,“这就是列宁在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所说的‘谁战胜谁’的问题”。(同上书,第428页。)关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成分,我党提出国营经济、 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这与列宁指出的过渡时期“社会经济的基本形式就是资本主义、小商品生产和共产主义”有所不同。但造成这种不同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两国具体国情的不同,二者所反映出的基本的认识思路并没有区别。至于具体到对各种经济成分的认识,二者更为一致,中国共产党人甚至经常直接引用列宁的原话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例如,刘少奇在认识中国的农村个体经济时,就直接使用列宁的说法,说它们“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同上书,第428页。)上述中国共产党人的认识与列宁认识的基本一致, 充分说明了列宁过渡时期思想对中国共产党人的影响。

最后,根据列宁过渡时期学说,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规定了以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社的方法及途径,来改造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的总方针。

中国共产党在酝酿和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过程中,曾经参考过苏联的经验,和斯大林讨论过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1953年,李维汉到南方调查研究我国资本主义发展情况前,曾系统学习了列宁关于新经济政策和国家资本主义的论述。回来后向党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了《资本主义工业中公私关系问题》的报告,这一报告成为以后毛泽东和党中央全面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重要根据。从总路线对三大改造的具体规定来看,经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经过合作社的形式改造中国农业和手工业的基本思想,是根据列宁的过渡时期学说提出来的。不过,在改造的具体形式上,中国共产党人没有机械地照搬硬套苏联的模式,而是结合中国国情有自己的创造。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逐步实行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再到初级社和高级社。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是把手工业者逐渐组织到各种形式的手工业合作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将逐步采取加工、订货、统购、包销、收购、经销、代购、代销以及公私合营等各种形式。在这些形式中,我们仍能看到有些形式依然带有苏联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社形式的痕迹,不过多数属于我们党自己的创造,这是对列宁过渡时期学说的进一步发展。正如李维汉后来所说:“我们党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同马克思列宁的学说是一致的。但是,我国的历史条件和苏联不同,因此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针、步骤和做法,具有自己的历史特点”,“我国的实践已经证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符合我国国情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一条正确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李维汉:《回忆与研究》,1版,下册,733、737页,北京, 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

总路线颁布后最初一二年的实践证明,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主导方面是正确的:以列宁的过渡时期学说为理论根据,原则上也是正确的。遗憾的是,后来党的理论和实践逐渐偏离了总路线原有的精神和基本思想,结果造成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的滞后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的失误。不能否认,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主导方面遵循和发展了列宁过渡时期学说的同时,也的确在某些方面背离了或者说忽视了列宁关于过渡时期学说中的有关思想。

其一,商品经济在过渡时期的重要意义没有得到重视。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国家将在改造资本主义工业的同时进行对资本主义商业的改造,但总路线以及对总路线的宣传和解释,却对商品经济在过渡时期的积极作用几乎没有涉及,大力发展商品经济更是无从谈起。列宁提出的“应当把商品交换提到首要地位”、“商业正是我们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我们居于领导地位的共产党‘必须全力抓住的环节’”等思想,无论在总路线中还是在总路线的实施过程中,都未体现出来。我们党既没能像列宁说的那样“成为一个谨慎、勤勉、能干的‘业主’”,更没能如列宁所说“成为一个精明的批发商”。之所以产生这种情况,与党当时对商品经济缺乏科学的认识有关。当时中国共产党人对商品经济的看法,基本来自斯大林时期苏联教科书上的一些观点,斯大林的“实现社会主义就要消灭商品生产,就要废除货币经济”的思想给中国人的影响很深,“商品经济被认为是与社会主义经济不相容的东西”。(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1版,上卷,463~464页,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这些思想不仅和列宁过渡时期学说相违背,也与中国的实际不相符,因为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这种状况只能是更加需要发展商品经济,以此作为发展生产力的必要手段。

其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忽视了列宁关于过渡时期要重视文化建设的思想。对文化建设,不仅总路线本身只字未提,就是在总路线的宣传和解释中也极少提到。从总路线实施的过程来看,文化建设始终没有如列宁所说的、被看作是“我们面前摆着两个划时代的主要任务”之一的重要工作来开展。不仅如此,当时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还存在重大失误。知识分子一直被看作是资产阶级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建国初又先后错误地开展了对《武训传》和胡风的批判,给中国的文化教育界笼罩上了一层阴影,这与列宁主张的“和平的‘文化’组织工作”有很大距离。上述两方面的失误虽然不代表总路线的主要方面,但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也是值得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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