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粮食发展的哲学思考_农业论文

中国粮食发展的哲学思考_农业论文

我国粮食发展的哲学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粮食论文,哲学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79年以来,我国农村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农民达到了温饱水平并开始向小康迈进。然而,1985年后粮食产量持续徘徊并呈现波动性下滑趋势。1994年“农业不稳”,已成为国人最为关心的社会问题之一。我国粮食发展的哲学思考正是在这种条件下提出来的。

1985年后,伴随粮食生产的持续徘徊和波动性下滑,我国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对此进行了认真地研究以期找出原因,归纳起来有这样几个方面:(1)人口增多,而种粮面积锐减;(2)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不断扩大,农产品内部比价不合理;(3 )粮食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不断削弱,水利设施老化,地力、种子退化;(4 )对农业特别是对粮食生产的投入不断减少和农业的落后状态及基础地位严重不相适应。

上述原因符合我国粮食生产的实际,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从1985年至今整整10年里,这些问题不但没有解决, 而且不断加深和激化:(1)目前我国人口数量每年以近1500万的速度迅速增加,而可耕地则每年以近1000万亩的速度迅速减少,我国人均占有耕地仅1.2亩,而且土地 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到2000年,我国人均占地将不足1亩, 而维持我国由温饱向小康过渡的人均占有耕地最低界限是1.5亩;(2)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进一步扩大。比如1994年粮食收购价格提高较多,几种粮食的综合提价幅度是30%,由原来的平均每斤0.40元提高到0.52元,农民由此增加收入120亿元。但与1994 年农用生产资料的涨价幅度相比还达不到补偿的水平。1994年农用生产资料大幅度涨价,仅化肥一项农民就要比1993年多支出120亿元,还不包括农药、柴油、 地膜的提价〔1〕。而且农产品内部比价不合理, 其他经济作物的价格高于粮食价格。农民在根据市场信息选择自己的经济行为时,便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最为显著的各种农业资源由粮食产业向非粮食产业的大转移。更令人不安的是,进入1995年,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涨幅继续攀升,1 月份比上年同期上涨28.5%,2月份比上年同期上涨30.6%,比1月份又增加2.1 个百分点〔2〕。(3)粮食发展本身的制约因素越来越突出。仅就地力——土地质量来说,农民种地不养地,农家肥少见了,土地质量严重下降。全国耕地中59%缺P、23%缺K、14%PK俱缺,中低产田已占现有耕地的70%左右,粮食单产已达到极限〔3〕。(4)进入“七五”计划后,农民对粮食生产投资积极性不高,而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也进一步减少。 “六五”期间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由“五五”计划的246亿元减少到173亿元,下降了30%, “七五”计划又较“六五”计划下降20%,“八五”计划又较“七五”计划下降16%。粮食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粮食生产缺乏后劲。我们把1978——1984年与1984——1993年的粮食生产情况相比较就可发现,前6 年人均占有粮食增加了127.4斤,而后9年人均占粮食却减少了10.3斤〔4〕。 粮食问题已严峻地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就一个长的经济增长过程而言,波动是不可避免的。任何经济增长都无一例外地表现为周期性波动,而问题在于我国粮食生产出现的波动性下滑趋势从1985年开始至今未显示出复苏的征兆,造成这种波动下滑的原因没有解决。粮食生产的严峻形势已对我国农业的发展与改革以及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了强烈的影响。这就迫使我们不得不对我国改革以来粮食发展的历史进行深刻的反思。就是说制约我国粮食发展的还有更深层的原因。我们必须在大跨度的时空环境中来思考“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无农不稳,无粮则乱”这一科学论断,在人类思维最高层次上,即在哲学层面上解决主观和客观的矛盾。

(一)粮食生产的一般规律

世界各国和我国粮食发展的历史表明,粮食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两个途径:一是扩大耕地面积,二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这是规律。我国远在秦汉时期,人均耕地9.7亩,人均粮食677公斤,到唐宋时期人均耕地达到12.6亩,人均粮食873公斤。就是说,在1500年前, 我国的人均粮食就达到了现代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究其原因,就是靠扩大耕地面积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两条腿”走路。美国哈佛大学经济系教授珀金斯在研究了中国的粮食问题之后得出一个结论,从1400年到本世纪中叶中国人口增加了7—9倍,而人均占粮数量长期保持不变,原因是靠扩大耕地面积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其贡献各占50%。

人口多,耕地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是制约我国粮食发展长期起作用的因素,而人口多又是制约我国粮食生产的头号问题。党和政府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的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质量的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世界各国友好人士的普遍赞扬,国人也为之精神振奋。但是,还有问题的另一方面,就是对耕地少、减少快同人口多以及粮食发展之间的关系及其变化缺乏清醒的认识。对基本建设特别是城区扩建、小城镇的迅速发展、房地产的盲目开发以及各种形式的乱占、乱圈耕地而造成的耕地锐减没有建立起宏观约束机制,政策不配套,措施不得力,甚至各行其事,致使我国耕地面积每年以1000万亩的速度减少。这不仅进一步激化了人口多、耕地少之间的矛盾,而且还把由于计划生育带来的积极效应也轻易地抵消了。因此,人口多、增长快与耕地少且减少快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严重困挠我国粮食发展的客观因素。所谓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要正确反映这一矛盾关系,按粮食发展的一般规律办事。所以,出路还是两条:一条是在农村推行适度规模经营,取得规模效益;二是开发新的土地资源,扩大耕地面积,当然,前提是严格控制耕地面积的减少。

(二)一个不切实际的估量

1979年以来,我国广大农村普遍实行了以家庭为基础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我国农村的第一步改革。这一改革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种粮积极性,从而使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产量迅速提高。这是改革的结果,也是明显的政策效应。对此我们感到欢欣鼓舞是应该的。但问题在于我们在欢欣鼓舞之际不但没有清醒地认识到粮食生产的潜在危机,反而错误地估计了我国粮食发展的形势和粮食发展的水平,把1979—1984年由大量进口粮食所支撑的超常态供给,误认为是常态供给,使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不相符合,并由此产生了盲目乐观情绪,错误地认为我国的粮食问题已经过关。正是基于这种不切实际的估量,一步一步地减少了对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投入。

农业基本建设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潜在收益大但滞后的特点。又由于农民分户经营,各自拥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限,农民追求短期现实利益的意识也限制了他们对农业的长期投入,难以组织农业基本建设。国家是农业基本建设的主体,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但各级政府在安排财政预算时并没有把农业特别是把粮食生产放到“基础”的地位上优先考虑。国家对农业基本建设的投入如此之低而又不断减少,实则是以牺牲农业的稳定发展来维持工业的高速度但并非高效益的发展。这决不是一个具体工作问题,而是一个思想深层认识偏离现实基础而造成的决策的失误。所以,要大力发展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而实现2000年粮食总产量5000亿公斤的战略目标,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我国粮食生产的形势和生产水平,把思想上的深层认识转移到“基础”上来,大力加强农业基本建设,增强农业发展的后劲,这是关键所在。当然,国家是主体,也并不排斥地方、集体和农民个人的作用。

(三)“利益”是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原动力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5〕。马克思的话旨在说明。迄今为止,追求切身的经济利益。是人们从事一切经济活动的直接动机和原动力。农民种粮也不例外。用他们自己的话说:“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剩下的”越多,农民实现的利益就越大。种粮积极性越高,相反,积极性就越小。“剩下的”部分不是定量而是变量。这个“变量”是多是少的决定因素是粮食价格和农用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的比价关系即“剪刀差”的大小。1979年以来,我国多次提高粮食的收购价格,使农民的劳动投入“剩下的”部分越来越多,因而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但随之而来的是国家合同定购的粮食越多,国家的财政负担就越重。但应该看到,在当前庞大的传统农业与比较发达的现代工业并存的情况下,农产品、粮食价格补贴是一个国家为实现工业化和稳定国民经济发展必须支付的经常性财政开支,是必要的社会性费用和发展成本,而不是额外的负担。这个问题的解决必须从整个国民经济的长远战略目标出发,切不可急功近利,用增加税收、提高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和减少对农业基本建设投入的办法,将农民由国家提高粮价中增加的收入再“拿回来”。而事实却恰恰是这样。近10年来,我国在农业税不断增加,对农业基本建设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使粮食收购价格和农用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的“剪刀差”不断扩大,已经给了农民的利益则通过“剪刀差”的扩大又从农民手中“拿了回来”。农民辛勤劳动一年,到头来所剩无几,甚至入不敷出,农民成了“市场经济的投入者,计划经济的产出者”,即按市场价格购买的农用生产资料生产的粮食,又按照低于市场价格而由国家规定的计划价格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不仅在经济上受到了极大的损失,而且在感情上也受到了严重的伤害,他们种粮积极性不高是对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而作出的一种反应。它告诉我们要发展农业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所需要的不是某种善良的愿望和美好的承诺而是切实的利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稳步进行物价改革以形成有利于农业特别是有利于粮食发展的价格机制。其关键是把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尤其是要调整好粮食和农用生产资料的比价关系,以使农民种粮的比较利益有较大的提高,从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食生产才能恢复生机与活力。

(四)正确认识联产承包责任制

对1979年以来粮食发展进行哲学反思,不可避免地把视点凝聚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业改革实践的这段历史上来。如果说1984年前的粮食增长是联产承包责任制释放的效能,那么随着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政策的边际效应便开始衰退,而对此,我们既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更没有采取相应的应变措施和新的政策投入。近年来,我们对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过多地讲“稳定”却很少讲“发展”,只给农民吃“定心丸”,很少给农民打“强心针”,似乎只要“稳定”便可一劳永逸地实现粮食的持续增长。其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是把原来被束缚的生产力解放出来,但它并不能创造新的生产力,因而不能建立起粮食持续稳定增长的运行机制。

我国农业改革实行的以家庭为基础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超小型”的农业经营方式。因我国是农业大国,但人多地少,每个农户占地只有0.5公顷,而且一个农户所拥有的人力、物力、 财力以及采用和推广科学技术的能力都是有限的。因而就以家庭为基础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来讲,它不能构造出合理的农业所有制的微观基础和锻造出粮食生产的新手段,也不能建构出粮食生产的投资机制和积累机制。原因在于制约粮食生产的因素是很复杂的,尤其是我国农业发展又极不平衡,所以发源于最落后地区的这种联产承包责任制只能是对旧体制的局部变革“点”上突破的性质,它不会导致农业旧体制的彻底变革,因而不能构成真正全面地、持久地推动粮食生产的有效刺激源。

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第一步改革出现的新事物,应该说它所能容纳的生产力还没有全部释放出来。但我们对其进行全面分析,就可发现,这种责任制仍带有“均田地”的痕迹。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资源和生产资料的分配上仍然奉行的是社会平均分配的原则。由于追求事实上的绝对平等,因而土地是按人头或劳力,好、中、坏搭配平分形成了“耕者有其田”的局面。由于这种土地占用近乎无偿,与其说是“责任田”倒不如说政府赐给农民的一种经济福利和政治权力。农户即便使土地撂荒或变相撂荒,也不会主动地将土地让给别人耕种,而且别人对此也不去过问。就是发包方——集体,只要农户“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不管采取什么方式)也不去追究承包农户的责任,更不能把土地收回。同时由于土地的所有权不在农户,而农民只有使用权和经营权,这也很容易助长农民对土地使用的短期行为和对农用基础设施的短期使用方式,势必造成对土地资源的掠夺性开发和浪费,再加上“种粮亏本”的现实感受。农民则不愿意将积累转化为投资。正是由于这样一种状况,不仅使土地经营难以正常地转入商品经济轨道,而且也威胁着我国传统的精耕细作,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粮食生产的发展,引发了粮食生产的波动性下滑趋势。

基于这种思考,我们要在2000年实现粮食总产量超过5000亿公斤,人均占有粮400公斤这一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目前实行的以农户为基础分散经营、粗放经营的农耕方式是很难做到的。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在稳定以家庭为基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加快农村改革的步伐,把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容纳的生产力充分地释放出来。同时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应积极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采用科技成果,实现劳动者与土地、技术、装备的合理组合,才可望实现农业发展的第二个战略目标并为下一个目标的实现准备条件。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而农民则是这个基础的创造者和承担者。所以,以什么态度对待农业、对待粮食问题,说到底是以什么态度对待农民的问题。这是从经济角度来看待农民。从政治上看,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这是立国之本。总之,不管从经济上还是政治上,农民问题仍然是关系到我国改革和现代化建设成败的关键问题。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民是人民群众的绝大多数,中国的问题其实质仍然是农民问题。因此,得罪了农民就得罪了群众,脱离了农民也就背离了唯物史观。

注释:

〔1〕《瀍望》,1994年第10期

〔2〕《中国经济时报》,1995年4月4日

〔3〕《经济日报》,1994年7月27日

〔4〕《中国科学报》,1995年3月6日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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