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计价方式选择论文_秦冲

水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计价方式选择论文_秦冲

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河南分局 河南郑州 450000

摘要: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逐步推行,水电工程施工合同计价实行量价分离,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更具自主性。但是在水电工程施工招投标实践过程中,发包人负责编制招标文件,一般由发包人提供合同格式条款,因此发包人掌握着选择施工承包合同计价方式的主动权。本文针对水电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计价方式选择开展分析。

关键词:水电工程;施工合同;计价;方式选择

引言

水电工程投资大、工期长,合理选择施工承包合同计价方式无论对于发包人控制工程投资,还是对于承包人降低成本,控制风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水电工程合同流程

1.1做好合同签订前的准备工作

(1)做好合同相对人主体资格合法性的审查。包括对分包方、材料供应商及租赁方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手续等资料的审查,主要审查其主体真实性、签约资格、委托授权等相关情况。(2)做好合同相对人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的调查。重点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是否存在挂靠、借用质证的情况,设备所有权情况是否有瑕疵、机械设备运转情况是否良好,履约能力如何,所施工的水电工程是否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有无恶意聚众闹事等情况。(3)优先选用合格名录里的分包方和材料供应商。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在选用分包队伍和选择供应商、租赁方时,在企业定期公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及《合格供应商名录》里优先选用,发现分包方或供应商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时及时更换。

1.2重视合同文本的拟定工作

(1)优先选用合同示范文本。在选取合同文本时,应该尽量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合同示范文本或企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特殊情况下合同相对人要求使用其提供的合同文本时,应加强合同的内部评审工作,切实避免格式合同中对我方不利的条款。(2)明确约定合同分包范围。在商谈合同内容时,应该明确合同分包范围,避免与合同相对人在结算时发生分歧。如有些水电工程项目包含一些附属水电工程或施工所需的前期准备工作,则应当在合同单价中明确约定该内容是否予以计量,若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则应予以注明。(3)确保合同条款齐全完备。在拟定合同文本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水电工程整体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对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细致分析,确保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一致、合同条款齐全、用词准确、避免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4)重视合同文本两级评审。在履行评审程序时,水电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应将拟定的合同文本分送项目各职能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初评,根据各部门的评审意见修改后,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复评,并将复评情况及反馈意见及时与合同相对人进行沟通,确保项目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5)确保合同签字合法有效。在签订合同文本时,要认真审核合同相对人的签字人员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委托授权的代理人,确保委托授权手续合法,签字时要做到逐页签字,并加盖骑缝章,不得在空白合同上盖章并交给对方,亦不得在无正文的合同末页盖章。

1.3做好合同的履约管理工作

(1)注重合同交底工作。合同签订后,签约承办部门应及时下发交底通知书,并准备好交底资料,及时组织项目领导班子和各相关业务部门召开交底会。交底时,采用书面形式明确交底的主责部门、交底的人员范围、交底的内容及交底的程序,并按照合同类别逐份交底,由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员签字确认交底事项。(2)严控合同结算程序。严格控制结算程序,定期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杜绝超设计数量结算等违规行为,减少项目效益流失,使成本管控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3)强化合同归档意识。合同归档是合同履约管理的最后一环,也是重要的一环,是合同履约过程中或履约完毕后寻找合同原件的最有效方法,应给与高度重视。

2、施工合同计价方式选择

实践中,水电站枢纽工程主体施工一般采用固定单价承包,其他导截流、抽排水等临建项目施工则多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理论上讲,工程施工合同是明确工程发承包双方在工程中的责、权、利关系,将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的拨付方式、赔付方式、材料的采购、完工结算方式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出来,是施工单位组织施工、进行项目经营的法律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较大的风险性。选择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应坚持风险在不同利益主体分配中的效率和公平原则,既要从工程整体效益出发,最大限度发挥双方的积极性,又要公平合理,责权利平衡。事实上,由于目前水电工程的发承包往往是买方市场,承包人之间存在激烈竞争,所以在风险的分配上总是发包人起着主导作用。合同计价方式一般由发包人选择,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也都由发包人起草。但是,由于水电工程的特点,发包人选择的合同计价方式不尽合理,尤其是许多固定总价承包项目,招标文件只提供非常有限的报价参考资料,工程施工根本不具备采用固定总价承包的条件。特别是当工程遇到非常复杂的地质条件,固定总价合同的边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承包人就会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这种情况下,不仅不能发挥固定总价承包合同特有的优势,还会使发承包双方之间发生长时间争议,甚至是扯皮。固定总价承包具有严格的调价规定,发包人对固定总价承包都有“总价包死”的思想,一般情况下不会轻易进行调价。一旦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变更(索赔)发生,承包人就会反复提出索赔,甚至以停工相要挟,进而影响工期和质量。

3、案例分析

某某坝水电站地质条件复杂,坝址区域岩石大部分属于砂石和泥岩,一二期基坑开挖过程中逐步发现弱夹层和挠曲核部挤压破碎带等地质缺陷。复杂的地质条件不仅导致基坑开挖和回填费用大大增加,基坑抽排水费用也随之增加。而基坑抽排水采用固定总价承包。由于招标阶段地质勘测资料不准确,承包人报价与实际误差较大,导致后期索赔争议不断。据统计,某某坝一期工程承包人基坑抽排水报价不到1000万元,但最终索赔费用远远超出固定总价承包价格。某某坝水电站另一个固定总价承包项目是覆盖层开挖崩块石和孤石处理补偿费。该项目后期实施过程中同样争议很大。承包人在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现孤石含量远远超出报价预估量,但由于施工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没有据实签证现场孤石含量,后期承包人发现施工亏损严重,遂多次提出施工索赔。但由于缺乏准确计量资料,导致争议长期无法解决。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费同样采用了固定总价承包。招标文件约定水泥等原材料由发包人供应,承包人负责混凝土配合比试验,但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约定水泥等原材料供货厂家及数量,后期施工过程中由于混凝土标号改变等客观原因,水泥供货厂家增加很多,混凝土原材料品种远远超出承包人预估数量而导致索赔。由于施工合同报价中很难看出承包人究竟考虑了多少原材料品种,而本项目原材料供应品种大大增加也是客观事实,所以问题一直无法找到有效的解决方式。

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迅速进步,对电气工程建设的投资规模也在扩大,其中建筑合同是施工人员与施工人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方针。因此,项目经理和承包商都必须了解和理解合同条款。评价程序是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决定了雇主和承包商之间如何承担大部分工程风险。

参考文献:

[1]王建伦.关于建设水利项目总承包发包模式的研究[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7(01)

[2]刘凤娟.浅析成本加酬金合同模式下发包方的成本管理问题[J].项目管理技术,2017(05)

[3]黄小雁,章凌云.浅析水利工程不同计价合同的风险分担[J].福建建筑,2017(02)

论文作者:秦冲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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