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就建筑工程用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过程中的诸多要求开展具体分析,以水泥、粗骨料、细骨料、水以及外加剂为着手点,探讨如何从混凝土原材料入手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
在建筑工程中,混凝土原材料质量直接关系着混凝土的综合性能,因而其逐渐成为影响建筑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因素。为保证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加大力度探讨建筑工程用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问题是非常必要的。
1 水泥质量控制
水泥是建筑工程中常用的一种胶结性材料,按照胶结性质的不同,可以将水泥分类水硬性水泥和非水硬性水泥。水泥种类繁多,按照用途与性能的不同,可以将水泥划分为通用水泥、专用水泥和特种水泥三种类型。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的水泥性质特殊,大多以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作为施工材料,若建筑工程存在特殊要求,对混凝土存在耐硫酸盐侵蚀要求,则在实际施工中应当选用中级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以加强建筑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
在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水泥质量控制要求控制好水泥强度,一般不建议将早强水泥应用于混凝土生产中,以免影响混凝土结构稳定性。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大多以矿渣和粉煤灰作为混合材料,优质混凝土生产对水泥的要求较高,应当满足我国现行关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生产的基本标准以及特殊要求,包括相对于硅酸盐水泥和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而言的表面积问题、相对于偶同硅酸盐水泥的80um方孔筛筛余问题、碱含量问题以及游离氧化钙含量问题等。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对水泥质量进行控制时,应当确保水泥中所含的氯离子含量不超出0.10%,熟料中所含的C3A含量尽可能不超出8%,即便是在氯盐环境下出现一定增长,最好不要超出10%,以免影响水泥在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的实际使用性能。应当注意的是,一旦骨料存在酸反映活性,此时建筑工程中混凝土生产中水泥碱含量应当控制在0.60%以内,以C40及以上规格的混凝土用水泥为典型代表。
2 水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所应用的水为拌合用水,以饮用水为基本材料,坚决不可采用海水,以免影响混凝土性能。若建筑工程施工条件特殊,不得已采用其他来源水时,相关人员应当控制好所采用水的性质,确保不溶物对预应力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素混凝土的值在标准范围内,与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相关要求相符合。与此同时,所采用水的可溶物、氯化物、硫酸盐对上述几种混凝土的值也应控制在标准范围内,以确保所采用其它来源水的可靠性,为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水质量控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在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以拌合水及蒸馏水开展试验操作时,应当控制好水泥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30min,确保其满足当前我国在水泥方面的规定,切实加强水泥质量控制。基于拌合水所配制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在抗压强度上具有一定特殊性,其28d抗压强度应当满足一定标准,与蒸馏水所拌制的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的抗压强度相比,前者应当在后者的90%以上,以加强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
3 粗骨料质量控制
粗骨料是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以粒形良好、级配合理、质地均匀且坚固的碎石作为主要材料,并且其线胀系数不得过大,表面应当洁净。若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条件有限,也可以以碎卵石作为粗骨料。为加强粗骨料质量控制,一般讲起最大公称粒径控制在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以内,不得超出钢筋最小间距的3/4,以C50及以上混凝土为例,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应当控制在24mm以内,以免应当粗骨料质量,从细节入手加强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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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以岩石抗压强度表示碎石粗骨料的强度,以压碎指标值作为主要参考因素,对碎石强度进行科学化控制,确保压碎指标满足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相关标准,这一条件下应当保证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间的比值在1.5以上,从而加强粗骨料质量控制。
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碎卵石的压碎指标应≤16%、沿积岩(水成岩)碎石应≤16%、变质岩或深成火成岩碎石应≤20%、火成岩碎石应≤30%;混凝土强度等级≥C30时碎卵石的压碎指标应≤12%、沿积岩(水成岩)碎石应≤10%、变质岩或深成火成岩碎石应≤12%、火成岩碎石应≤13%。
4 细骨料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的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也可采用专门磨机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宜使用山砂,在不具备可靠冲洗条件的情况下不得使用海砂。骨料的粗细程度应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等3种规格,其细度模式数分别为粗砂3.7~3.1、中砂3.0~2.3、细砂2.2~1.6。配制混凝土时宜优先选用中砂骨料,若采用粗砂则应提高砂率并保持足够的水泥用量以满足和易性,若采用细砂则宜适当降低砂率。采用以
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或混合砂配制混凝土时其压碎指标值应小于25%且经亚甲蓝试验判定后的石粉含量应满足要求,即<C30的混凝土中的石粉含量在MB<1.40应≤10.0、MB≥1.40时应≤5.0;C30~C45混凝土中的石粉含量在MB<1.40应≤7.0、MB≥1.40时应≤3.0;≥C50混凝土中的石粉含量在MB<1.40应≤5.0、MB≥1.40时应≤2.0。
5 外加剂质量控制
建筑工程用混凝土生产中的外加剂应采用减水率高、坍落度损失小、可适量引气、能明显改善或提高耐久性且质量稳定的产品。外加剂与水泥间应有良好的相容性并应通过相关检验、鉴定或审评,应优先选用多功能复合外加剂。外加剂的性能应满足相关要求,即水泥净浆流动度应≥240mm、Na2SO4含量应≤10.0%、CI-含量应≤0.2%、总碱量(Na2O+0.658K2O)应≤10.0%(以上按我国现行《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检验);含气量应合格(用于配制非抗冻混凝土时应≥3.0%、用于配制抗冻混凝土时应≥4.5%)、减水率应≥20%(以上按我国现行《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检验);坍落度保留值应满足30min时≥180mm、60min时≥150mm(按我国现行《混凝土外加剂》(JC473)检验);常压泌水率比应≤20%(按我国现行《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检验);压力泌水率比应≤90%(按我国现行《混凝土泵送剂》(JC473)检验);抗压强度比应满足要求(即3d≥130%、7d≥125%、28d≥120%)、对钢筋应无锈蚀作用、收缩率比应≤135%、相对耐久性指标(200次)应≥80%(以上按我国现行按《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检验)。
6 结论
建筑工程实践表明,在对混凝土原材料进行应用的过程中若能够严格依照上述标准对水、外加剂、粗细骨料等原材料进行质量控制,并掌握好混凝土生产中的其他因素,对混凝土原材料进行妥善保存与分类管理,制作混凝土原材料台账,明确不同原材料的名称、进货单位、数量、规格、试验检验报告以及检验结果等,保证建筑工程中所选用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可靠性,从而为建筑工程质量控制提供可靠的支持。
参考文献:
[1] 刘玉荣,姜晨光 建筑工程用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问题浅谈[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3(17):258-258
[2] 张志军 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研究[D]. 《河北工业大学》, 2014
[3] 宋光 浅谈混凝土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J]. 《科技视界》, 2013(8):62-62
论文作者:赵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4/12
标签:混凝土论文; 建筑工程论文; 骨料论文; 质量控制论文; 水泥论文; 原材料论文; 碎石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