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当代中国,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虽然直接缘于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现实需要,但其深远意义则远远超出了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本身。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的建立,不仅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和平更替提供了制度规范,而且使党和国家权力顺利实现了代际更迭,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制度保证。因此,必须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而不能随意改变或放弃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
关键词:任期制;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生活;制度建设
1、任期制对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生活制度建设的有利条件
1.1有利于领导成员任职的稳定
领导成员职务任期制的实施初衷是为了废除领导成员职务终身制,但同时,严格执行领导成员职务任期制还有利于防止领导成员的短期行为,使领导成员任职相对稳定。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指出:党政领导成员职务每个任期5年,党政领导成员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稳定;党政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因工作特殊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在领导成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领导成员职务任期制有相对明确和科学的任期限制,又有如选举、监督、考核和退出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有利于领导成员任期的相对稳定。
1.2有利于防范领导成员的权力滥用
领导成员权力滥用是世界和我国的政治难题。权力容易产生异化和腐败。英国历史学家埃克顿说:“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领导成员的权力腐败问题日趋严重,极大地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遏制领导成员的权力腐败,关键要从制度上约束领导成员的权力滥用。领导成员职务任期制正是通过明确权力约束的主体、权力行使的时间和权力制约的形式来防范领导成员的权力滥用。首先,领导成员职务任期制通过界定权力约束的主体,消除“一人当官,鸡犬升天”等权力非法外延的现象;其次,通过限定权力主体行使权力的时间,来实现对权力时间的制约,阻止权力的纵向外延,树立“为官一任,过时作废”的观念;最后,以考核的形式实现对权力的制约,考核是一种激励,也是一种约束,通过考核,保证权力在监督下运行,提升权力运用的质量。
2、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从根本上打破了领导职务终身制,不仅为党政领导干部的和平轮替提供了制度规范,使党和国家权力得以顺利更迭,而且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制度保证。在实践上,党的领导人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又没有形成一套对领袖的制约监督制度。于是,理论上的偏差与制度上的弊端结合在一起,加之一些别有用心的野心家、阴谋家的推波助澜,从而使过分突出领袖作用的个人崇拜和个人专断现象蔓延开来。中国本来就是一个小生产占优势的国家,专制集权的传统影响很深,关系问题,一旦形成权力高度集中和个人崇拜,加之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领袖人物就很难受到限制和监督。“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并且难以制止,从一个方面来说,就是这种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发展的严重恶果。历史的教训值得认真总结。正是基于对历史教训的深刻反思,邓小平晚年反复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在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为“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的发挥,容易造成个人专断,破坏集体领导,也是在新的条件下产生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中国共产党党章草案中虽然提出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的终身制,但操作性不强,在实施中还需要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关键是健全干部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明确的规定。任何领导干部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全国人大系统、国务院系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的领导人都是有明确任期的,既有任职期限,也有届数期限。这其实也是世界上所有民主国家的通例。关于党内任期制,改革开放以后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党章中虽然没有任期届数的规定,但是由于我国的党政体制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宪法和法律以及其他条例中关于政府和人大的任期届数都有明确规定,党内任期届数应与这些规定保持一致,这体现了中国党政制度的特色,也从制度上保证了党令与政令的统一。
3、关于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八条标准其中“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三条,与权力和平更替及权力制约监督密切联系,是建立健全任期制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南。权力一定要受到制约,这是由权力的属性和内在特性决定的。因为,任何权力都有两种天性:强制性和扩张性。没有强制性,权力就是无效的,就不可能有统一的组织行为;没有扩张性,权力就是无为的,就不能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权力的定期和平转换,根本就没有什么民主;而权力的和平转换,除了由人民决定领导人去留的选举制外,就是通过任期制实现对掌权领导人的限制。领导人任期制就是为了保证权力和平有序更替的民主机制,领导任期制从制度上保证了权力和平有序的更迭,因此,它就是现代民主在领导制度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发展和完善民主的内在要求。
4、关于领导生命周期理论
领导生命周期理论,是一种重视下属能力变化的权变理论。但是,影响领导效能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领导自身,即领导者自身的智能和体能。如同下属能力是变化的一样,领导者的领导能力也是变化的,人的生命周期必然带来领导能力的生命周期。从领导职务任期来说,随着领导生命周期的变化,领导者的领导能力也会发生相应变化,这种变化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只能遵循它,而不能违反它。领导生命周期决定了领导干部任期的限度。根据人的智能和体能周期的测定,科学的领导任期就是五年一个任期和连续任职不超过两届(即十年)。在当下中国,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保证党和国家权力的和平有序更替,使党和国家领导力量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进而真正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结束语
从我国领导职务任期制的各个环节入手,深入细致地分析现存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完善我国领导成员职务任期制的对策建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填补这一方面学术研究上的滞后性。领导成员职务任期制的研究完善了公务员制度理论以及公务员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从而完善了公务员体制改革的相关理论。公务员体制改革是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而它又是我国改革发展理论中重要环节。通过研究领导职务任期制,最终能完善我国的改革发展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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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伊志山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7
标签:权力论文; 领导成员论文; 任期论文; 任期制论文; 党政领导干部论文; 领导论文; 制度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