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农户信用技术绩效比较研究_农村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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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分类号:Q12,033,G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246(2008)06-0144-14

从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看,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农户信贷服务的不足问题。对于农户信贷问题,国际上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倡导过不同的农村金融范式。农村金融范式的转变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农村金融市场的观察和理解正在逐步深入,也推动了农户信贷技术的创新。

20世纪80年代以前,国际上占主导地位的农村金融理论是农业信贷补贴论。该理论提出的农户信贷解决之道是政府以信贷补贴来增加农业生产和缓解农村贫困,从农村外部注入大量的低息政策性资金,并建立非赢利性的专门金融机构来进行资金分配,以贫困阶层为目标的专项贷款兴盛一时。

20世纪80年代以后,农村金融市场论或农村金融系统论逐渐替代了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理论的核心就是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商业性农村金融体系。从这个角度说,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本身并没有实质的差别,农村金融机构也将运用在城市金融中成熟的工具和技术,为农户提供信贷服务。然而,农村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不完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严重,限制了各种金融中介工具的服务范围。这使得农户贷款难的核心体现为抵押难,缺乏抵押物。在农户信用信息体系尚未建立时,农户信贷问题的解决办法有两种:一是让农户有适当的抵押品,二是寻找一些抵押替代办法。

回顾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历程,在改革思路上基本也遵循了上述两种范式的转变,近年来的农村金融改革中更多地借鉴和采用了农村金融市场理论,更加注重建立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具体到农户信贷技术的选择和使用上,学术界一方面积极呼吁放开农地抵押权,另一方面也提出在我国推广部分发展中国家已有成功先例的小额信贷技术①,以形成抵押替代效应。

传统的农贷技术、农地抵押技术和小额信贷技术作为三种不同的信贷技术,哪种适合中国农户的社会环境条件?哪种信贷技术更符合激励相容的要求,更有利于提高信息利用效率,更能够提高全社会的福利呢?一个好的经济机制应该满足三个要求(田国强,2003):激励相容、有效利用信息及资源的有效配置。本文按照这三个标准对传统的农贷技术、农地抵押技术和小额信贷技术进行了比较分析。文章以下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三种农户信贷技术;第二部分分析三种农贷技术与激励相容条件;第三部分分析三种农贷技术与信息利用条件;第四部分分析三种信贷技术与资源配置条件;第五部分形成结论和建议。

一、三种农户信贷技术的含义

传统的农户信贷技术具有信息方面的劣势,常常出现信贷配给和市场萎缩现象。在小额信贷技术下,农户组成联保小组,通过互相担保,揭示各自的风险类型。在农地抵押技术下,农户有权将自身的土地作为抵押品,向银行申请农业贷款。这三种信贷技术的具体含义如下:

(一)传统农户信贷技术

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农户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存在比较严重的融资缺陷。在农户信贷市场上,总会有一部分农户愿意支付银行要求的利率,却因为不符合标准而无法获得贷款,这就是信贷配给问题。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并不在于金融机构资本短缺,而可以体现为一种信息现象。如Stiglitz和Weiss(1981)所言,利息这一参数不能揭示完全而有效的信息,逆向选择的作用可能导致市场萎缩。在发展中国家,比如中国,农户的收入比较低,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还能造成其进一步的收入不确定性,这使得其在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中得分比较低。他们既无法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又很少拥有可供贷款抵押的财产,因此几乎不可能获得贷款机会。

一些国家实行了补贴信贷,但几乎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传统补贴信贷的失败,是由于政府的信息劣势使其不可能通过获得来自于基层的真实信息,从而无法区分谁是穷人、谁是富人,激励机制的缺失使得富人可以通过在基层的运作抢夺到这种廉价的信贷资源。基于传统农业信贷技术的信息缺陷,新的农贷技术需要尽快发挥作用。

(二)小额信贷技术

小额信贷之所以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小额信贷产品在为中低收入群体提供有效金融服务的同时,以其较高的还贷率降低了从事小额信贷的机构信贷风险。小额信贷的机制主要体现在它通过独特的运行机制设计,较好地解决了传统小额度贷款的信息不对称及道德风险问题,并有效地减少了赖账发生。

小额信贷最早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孟加拉国、巴西及其他一些国家所做的试验,但真正引起广泛重视是在20世纪80年代。一些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出于过去对农户的直接补贴模式的反思,探索出了小额信贷这样一种扶贫工具。他们认为,“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种扶贫的关键是向贫困家庭提供非常少的贷款(小额贷款)以帮助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扩大他们现有的小生意,以实现他们在非正规部门②的就业,增加收入和财富积累。小额信贷通过特殊的机制设计,向贫困农户直接提供较高利率的无资产担保的小额贷款,并保持了较高的还贷率,为解决农村发展所面临的资金约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

(三)农地抵押技术

信贷市场中往往存在某种形式的抵押,那些存在二手市场,以及本身不受道德风险约束的物品往往是抵押物最普遍的形式。传统上,不动产抵押在各种抵押担保形式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从而被称为“担保之王”。土地是最主要的不动产,在那些土地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土地往往被用作贷款抵押。在农业地区,土地,尤其是农业用地,在民生中起着特殊的作用,并影响着绝大多数人的一般社会结构特征。在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土地所有权都是创立活跃的农村信贷市场的基础③。土地作为抵押物,一方面,提供了农村金融市场所需要的硬信息,另一方面,提供了贷款人和农户双方履行信贷合同的激励机制。

但是,在中国,由于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抵押方面的法律和监管体系的不完善,既会带来合同的效力问题,也限制了各种金融中介工具的服务范围,导致甚至恶化了农村金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Yaron et al,1997,1999)。中国农户所拥有的土地资源较为可观。截至2006年底,全国18.3亿亩耕地,共2亿多亩宅基地,按照2.4亿户农户计算,平均每户拥有8亩多土地。在单个农户的资产负债表中,土地以及土地之上的附着物(如房产)也是农户家庭最重大和最重要的资产。然而,在中国现有的农村农地制度之下,土地所有权不明确,登记费用较高并缺少对未来利益的法律保护,甚至无法建立担保物权。这就使得土地及其附属物缺乏流动性,土地和房屋不能作为抵押品用于农户的融资。这一制度安排大大压缩了农户的资产规模,增加了农户的金融交易成本,农户不能使用他们的资产来筹集资金,农户贷款难矛盾更为突出。因此,这里我们将农地抵押作为一种创新型农贷技术,用以描述政府限制的放松过程。

二、三种农贷技术与激励相容条件

研究农业信贷技术的设计与激励相容条件主要是为了解决传统模式下的道德风险问题。在农业信贷问题的信息经济学分析方法中,代理人可视为了解自身还款能力及资信状况的农户,委托人可视为不了解贷款对象情况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希望农户能够按照自身的利益选择行动,即农户需将贷款用于原先所申请的目的,而不是挪用于其他高风险或者非生产性活动。一般而言,农户是遵循个体理性来行动的,其个人目标是自身的效用最大化,不一定和金融机构的效用保持一致。金融机构也难以直接观察到农户选择了什么行动,只能观察到另一些变量,从而难以直接规范农户的行动。因此金融机构作为机制的设计方,应在合同中整合进可以根据所获得的信息来奖惩代理人的内容,以激励其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行动。如果一个机制不是激励相容的,农户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就可能违背金融机构的意愿,甚至在金融机构由此而普遍惜贷的情况下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目标的实施。总体而言,新的机制需要诱导农户在按照自身意愿行事的同时恰好符合金融机构的意愿,不滥用贷款,从而按期还款,这样才可以在激励相容方面优于传统模式。因此我们可以考虑,联保小组和抵押品可成为金融机构规范农户用款行为的激励约束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模型的参数介绍

用A表示代理人所有可选择的行动的组合,a∈A,表示代理人的一个特定的行动,比如农户挪用贷款于非生产用途,或者购买种子、肥料以及投资于其他副业。θ是不受代理人和委托人控制的外生随机变量,比如自然条件,尤其是天气状况等。Θ是θ的取值范围,θ在Θ上的分布函数和密度函数分别为G(θ)和g(θ)。在代理人选择行动a后,外生变量θ实现。a和θ共同决定一个可观测的结果(比如农户是否按期还款)x(a,θ),以及一个货币收入(比如贷款利息收入)π(a,θ),其中货币收入的直接所有权属于委托人也就是金融机构。我们假定π是a的严格凹函数,即给定θ,农户将贷款用于其他高风险用途的数量越少,金融机构能够按时得到的利息收入越高,但边际产出率递减。π是θ的严格增函数,即有利的自然条件能够保证金融机构得到更多的利息收入。

金融机构的问题是设计一个激励约束合同s(x),根据观测到的x对农户进行奖惩。基于奖励和惩罚的对称性,s可能包括按时还款的利息减免以及抵押品的没收等措施。我们需要分析,金融机构所设计的这个机制s(x)具有什么样的特征?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效用

假定金融机构的期望效用函数为v(π-s(x)),即金融机构的效用取决于其获得的利息收入扣除其用于激励农户的部分(或者加上其惩罚农户的部分)。假定农户采取某种行动a的成本为c(a),则其期望效用函数为u(s(x))-c(a),即农户的效用取决于其通过按时还款所获得的激励减去其按时还款的成本,包括从事其他高风险活动的机会成本(或者不按时还款所受到的惩罚及行动成本之和的负数)。

令λ和μ分布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的拉格朗日乘数,那么,上述最优化问题的一阶条件为:

如果μ=0,是在对称信息下得帕累托风险分担条件,但却破坏了激励相容约束,因此,μ>0,农户所面临的激励约束合同随似然率的变化而变化。这意味着,在不对称信息下,农户所受到的奖励或者惩罚具有更大的波动性,也就是说他们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激励约束合同必须达到一定的力度,才能产生明确的作用。

(五)模型的结论

在农户信贷过程中,能够符合上述最优化问题的解的条件,即产生一定的力度,从而符合信息不对称现象下“激励与稳定”的取舍条件的安排就包括组成联保小组和提供抵押品。农户最珍视的非物质财富当属声誉和社会资本,最值钱的抵押品当属土地,这两种资源对农户申请贷款后的行为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其带来的奖励和惩罚也都是具有波动性的,符合激励相容条件下的最优化条件。同时,这两种制度经过妥善设计也可以满足参与约束,使农户在面对激励合同时仍然有意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因此,使联保小组和土地抵押权进入激励约束合同s(x),可以有效制约农户挪用贷款的行为,减轻其道德风险倾向。

三、三种农贷技术与信息利用条件

在农户贷款领域信用配给情况十分普遍,新的机制需要能够诱导农户向金融机构揭示自身的风险类型。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金融机构可以提供两种贷款合同,高风险的农户将选择其中一种,而低风险的农户将选择另一种,这样的均衡就是分离均衡,如果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合同无法区分这两种农户,则实现的均衡是混同均衡。有的时候,正如我们下文将提到的,小额信贷和土地抵押制度都有一定的揭示信息的作用,但两者对信息的利用效率可能是不一样的。如果信息利用不够有效,机制运行的成本就比较大。

(一)农地抵押技术与信息揭示模型

考虑农户的风险类型有两种,分别为θ=1(高风险)和θ=2(低风险),农户知道自己的类型,而金融机构不知道,后者仅知道农户为两种类型的概率均为1/2。金融机构需要通过观察其可以观察到的信号来判断农户的类型。

在土地抵押制度下,金融机构能够观察到的变量是农户提供多少抵押品s,这样金融机构可以制定一个合同菜单(w,s),比如,金融机构可以规定,农户可选择的一种贷款模式是提供大量的抵押品,如果按时还款,则到期归还抵押品,如果不按时还款,则没收抵押品;另一种贷款模式是收取高利率。

金融机构可以妥善地设计合同,比如,可以让合同实现如下效果:在提供抵押的情况下,正常的农户因无须支付高利率而实现较高的收益,w=2s;在没有提供抵押的情况下,农户得到较低的收益为w=s。假定高风险农户提供抵押品的成本高于低风险农户,在几何图形上,高风险农户的无差异曲线处处陡于低风险农户,因而,不同类型农户的无差异曲线只有一个相交点,这就是单交点条件。

金融机构提供的均衡菜单点应当满足农户的个人理性,因此农户会选择在可行的情况下最高的无差异曲线。如下图所示,唯一可能的均衡是分离均衡。对高风险农户而言,A点和E点提供了同样的效用,低风险农户B点的效用则比E点大。这样,如果金融机构提供A和B两种合同,高风险农户会自动选择A合同(较少的抵押品以及较低的回报),低风险农户会自动选择B合同(较多的抵押品以及较高的回报),由于A合同位于w=s线,而B合同位于w=2s线上,提供抵押品的多少可以充当一种信号的载体,揭示农户的类型,从而避免农业信贷市场的萎缩。

(二)小额信贷技术与信息揭示模型

在小额信贷技术下,金融机构能够观察到的变量是农户是否组成了联保小组。金融机构可以规定,农户可选择的一种贷款模式是组成联保小组,如果到期违约,则下次再不能得到贷款,小组其他成员也不能得到贷款;另一种贷款模式是直接收取高利率。就信息的利用效率而言,小额信贷技术至少在如下方面不如农地抵押技术:

1.充分揭示信息需要更复杂的合同。是否组成联保小组是一个二元选择变量,它不是连续的,因此无法构造一个类似上图那样的合同约束线,也就难以实现与无差异曲线相交的效果。这样,一个分离均衡就不是普遍存在的,小额信贷制度对农户类型的信息揭示也就是不完全的。当然,在特定的某些点上,分离均衡可能出现,但这个时候,模型的结果不具有普遍意义。④可能的改进方法是构造更复杂和完备的合同内容,使二元选择变量成为可度量、可细分的连续变量。相比而言,用作抵押的土地天然具有可分性和连续性,而小额信贷制度只有附加了其他条件(有可能无法满足)后才能实现连续性,达到类似的分离均衡和信息利用的效果。这将导致达到同样效果的两种制度的信息成本差距甚远。

2.隐私保障(privacy preserving)能力不足。评价信息揭示和反馈过程的一个指标是隐私保障能力。这意味着某一参与者下一时刻对外输出的信息只依赖于自己的经济特征,而与其他人的特征无关。代理人在揭示自身信息的时候,具有隐私保障能力的机制将使其心理效用提高。但小额信贷制度恰恰使农户信息大量暴露在小组成员视线之内,不像土地抵押那样完全是私人的事务。这样,接受小额信贷制度的农户无差异曲线将向下移动,金融机构要设计既满足参与约束,又能实现分离均衡的合同就会面临更多的限制。限制条件的增多大大降低了合同能够实现的可能性。

3.信息空间维数过多,信息处理难度提高。如果要充分揭示农户的私人信息,小额信贷的信息空间必须足够复杂。由于涉及更多的农户,金融机构必须改变原先“一对一”的信息处理方式,而建立“一对多”的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这意味着信息空间的维数显著提高了。对小额信贷制度的评价将涉及更复杂的方法,其运行过程更不好控制,相应地,信息成本将显著提高。

从这个层面讲,即使都可以揭示一定的信息,小额信贷技术的信息成本要高于土地抵押技术,这将限制这种技术的广泛应用。

四、三种农贷技术与资源配置条件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资源得到了有效配置,那么就意味着产生了最大的社会效益。这里的研究主要是要将农户信贷技术的设计和市场环境联系起来,考察不同的农户信贷技术更加适合哪种市场环境,从而能够实现最大的社会福利效果。⑤

(一)模型的参数介绍

首先考察市场环境,我们用变量ρ来代表环境参数。市场环境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竞争制度是否完善,银行和农户是否都是合格的市场经济主体,交易费用乃至市场摩擦是否足够小,各种保障制度是否完善,比如失地农户的福利补贴和土地流转市场的高度完善等等。环境变量是十分重要的外生变量,我们主要让它和金融产品生产的要素投入效果联系起来,从而使其进入模型。这里我们定义,ρ的取值在[0,1]之间,随着它取值的增加,市场就愈加完善,当ρ=1的时候,经济环境中存在一个完全的市场。类似地,当ρ=0的时候,市场是最不完善的。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当前农业贷款具有规模小,无法满足有效的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也就是说,农村金融的供给层面可能是其长期得不到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这,很可能是因为当前的制度设计有问题所导致的。一般而言,银行是农村金融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它们往往强调农村金融的风险问题以及自身资源的过度投入问题。因此,在制度创新中,我们试图考虑将农户引入农村金融产品的供给函数,如果他们也能够投入一定的要素,减少银行资源的投入,并限制风险的话,农村金融产品的供给数量就可能提高,农户也将可以在获得正常的农贷之外,还取得要素禀赋的收入,从而改善自身的福利。

这里我们定义两种主体,一是银行,用b来代表;二是农户,用f来代表。假设农村金融产品的供给函数中,银行提供固定的资本,为了模型的简化,我们省略掉固定资本的成本。此外还要雇佣一些雇员来完成农业贷款,这方面的投入是L,其工资为w,对金融产品的提供者而言,这是一种成本,需要在利润函数中扣除。由于风险问题是农业信贷受到抑制的主要问题,因此我们假设为了防控风险,还存在两种可用的禀赋要素,A和B。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定义生产函数的具体形式,假设农业产品的生产采用了经典的柯布-道格拉斯形式,即使用要素A,B,L和K,生产如下产

这样,外生的环境变量ρ就限定了要素的相对重要程度。

(二)有关技术的数理表述

下面我们来研究三种农户信贷技术。定义传统农贷技术为N,这时政府不允许农地作为抵押品,此时,揭示风险的任务完全落在了银行的头上,也就是说银行需要同时提供它所擅长提供的要素A和不擅长提供的要素B(实现效果λ[,2]B),从而获得投入要素所取得的收益。定义农地抵押技术为Y,这时政府允许农地流转,因此它具备抵押物的作用,考察最边缘的模式,即农户可以全部揭示自身的风险,同时投入它所擅长提供的要素B和不擅长提供的要素A(实现效果λ[,1]A),从而获得投入要素所取得的收益。定义小额信贷制度是T,这意味着技术正在转型,农户只负责提供要素B(主动选择其所擅长的要素类型)。如上节分析所示,小额信贷远远不是农户自身能够完全揭示风险类型的模式,因此银行也要承担一定的要素投入责任,也就是它要投入要素A。因此,在这种技术下,两个当事人将就要素投入所取得的收益如何分配而展开博弈。

1.传统农贷技术N的情况

在传统农贷技术下,银行负责全部风险防范要素A和B的投入,剩余的要素用于产生其他收益。这时银行的利润函数的最优化问题为:

(三)模型的解

引入上文所定义的具体生产函数形式,我们将可以获得模型的解。

首先求解条件利润函数的最大化问题:

接下来分情况讨论:

1.传统农贷技术N时

由于条件利润函数已经揭示了最优的L投入数量,因此将其带入传统制度下银行的利润函数(由此可以去掉变量L),最优化问题变成:

3.小额信贷技术T时

在小额信贷技术情况下,农户投入要素B,银行投入要素A,将最优条件利润函数带入,得

农户的最大化问题为:

这意味着,从资源的有效配置,也就是可实现的社会福利角度分析,当市场环境处于中等完善的情况下,小额信贷可能是最优的农贷技术,当市场比较完善的情况下,农地抵押可能是最优的农贷技术,而当市场十分不完善的情况下,传统模式可能是最优的农贷技术。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利用经济机制设计理论对三种农贷技术进行了比较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在激励相容问题上,小额信贷和农地抵押都是符合激励相容条件的。小额信贷技术中采用的“社会抵押机制”和农地抵押技术中采用的“农地抵押机制”,可以有效制约农户挪用贷款的行为,减轻其道德风险倾向。

2.在有效利用信息问题上,小额信贷技术的信息成本要高于农地抵押技术。小额信贷技术充分揭示信息需要更为复杂的合同,其隐私保障能力不足和信息空间维数过多等问题都使得小额信贷信息处理难度加大。

3.在资源有效配置问题上,不同的市场环境决定了不同信贷技术的社会福利不同。小额信贷技术是市场环境处于中等完善情况下的最优选择,而农地抵押是在市场环境比较完善情况下的最优选择。上述分析表明,选择适用的农户信贷技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市场条件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即使是选择小额信贷技术,也要考虑其信息有效性问题。当然,最佳的选择是通过完善市场条件,使得农户可以通过抵押农地获得信贷资金。

综合上述分析,我们知道,选择农贷技术是一件复杂的工作。在实践中,小额信贷由于信息成本、运营成本比较高,其盈利的可持续性令人担忧。这种信贷技术的覆盖面也是较为有限的,无法满足中高收入群体的大额、长期信贷需求。随着市场条件的逐步完善,适时引入农地抵押技术将有利于促进农户信贷。因此,我们提出如下具体的建议:

一是提升小额信贷技术的绩效,保证其在一定时期内发挥较强的作用。一方面可通过完善信贷合同,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在中等完善的市场环境下推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信贷合同的完善可在强化类型甄别条款、增加透明度、整合替代性担保条款等方面进行细化设计,同时注重合同执行力度。

二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争取适时引入农地抵押制度。提高农地抵押技术的绩效要从完善市场环境入手。我国农地存在产权制度和功能体系缺陷,导致农户对农地没有完整的他物权、农地承担了社会保障作用,农地无法真正成为农户的财产。因此,在我国,引入农地抵押技术需要调整农地产权制度、建立农地流转市场,剥离农地社会保障功能、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而改善农村金融交易环境,为自发性的金融交易合约解的达成创造条件。

注释:

①在实践中,从2000年开始,我国在农村信用社广泛推广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2006年人民银行积极推动建立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山西省的平遥县、四川省的广元市中区、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贵州省的铜仁地区江口县、陕西省的户县进行试点。2007年3月1日起,银监会陆续批准吉林省、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湖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广小额信贷技术。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如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也在积极探索经营小额信贷。

②非正规部门是由Keith Hart(1971)提出的,是指在发展中国家里,在工业部门不能找到工作的穷人在许多行业从事个体经营(自我雇佣),如贸易、理发和修鞋之类的服务性行业、货物运输和为直销进行的食物加工和烹饪等。

③见《经济发展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D.盖尔·约翰逊著,林毅夫、赵耀辉编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9月第1版。

④这里和激励约束模型不一致的地方在于:小额信贷制度下联保小组本身就可以充当有约束力的制约条件来规范农户的行为(可以是二元化的行为或者连续的行为),而仅仅成立了联保小组却不一定能揭示农户的风险类型,那些高风险的农户可能也会参与联保小组,并在合同订立后接受这种制度的约束,但这并不能改变其高风险的本质。而土地抵押制度由于其物化程度较高,属于无限可分的资产,因此既可以在事前实现信息揭示,也可以在事后约束农户的行为。

⑤这里的研究重点参考了田国强(2001)中关于转型经济中所有权设计和市场环境关系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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