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市场化进程指数研究(2001/2003)_国企论文

中国企业市场化进程指数研究(2001~2003),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企业论文,进程论文,指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企业市场化进程指数测度指标的选择及评分标准

企业市场化是指企业的资源配置按市场规则进行,企业的生产要素(资本、劳动、土地和企业家等)和产品的获取、交易都由市场提供和决定。据此来衡量中国企业的市场化进程指数,必须同时考虑两类企业,即非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

非国有企业基本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尤其是其中的非公有企业。因此,这类指标的选择,要能够同时反映非国有企业的制度确立和行为规范。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非国有经济的贡献率;二是非国有企业的治理;三是非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考虑到资料的可得性,个别指标包含了非企业范畴,如农业。为了精确起见,我们用非国有经济代替非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在任何国家都是存在的,因此必须突破将国有企业等同于计划经济的传统观点。衡量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程度,应能够反映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制和市场行为的规范情况。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有企业治理;二是国有企业生产经营。

指标的选择充分考虑到了代表性、独立性、可得性和可持续性。代表性是指指标能够反映市场化进程的本质特征或主要特征;独立性是指指标相对独立而不与其他指标兼容或重复;可得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标能够量化,二是有相对完整的数据;可持续性是指各指标每年均有相应数据。

具体指标选择参见表1。所有29个子指标归结为5个类指标和2个因素指标,5个类指标包括非国有经济贡献率、非国有企业治理、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国有企业治理和国有企业生产经营;2个因素指标即非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

表1 2001~2003年中国企业市场化进程指数测度指标及评分标准

序 号 指标(%)评分标准(5分制)

一、非国有经济

1.非国有经济贡献率

1 非国有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

2 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正指标。80以上为1分;(60,80]为2分;(40,

3 城镇非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 60]为3分;(20,40]为4分;20及20以下为

4 非国有经济创造的税收占全社会税收的比重5分

5 非国有经济进出口总额占全部进出口总额的比重

2.非国有企业治理

6 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母公司改制面正指标。90以上为1分;(80,90]为2分;(70,

7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股东会的比重80]为3分;(60,70]为4分;60及60以下为

8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董事会的比重5分

9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监事会的比重

10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重大经营决策权的比重正指标。85以上为1分;(75,85)为2分;(65,

11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经营者选择权的比重 75]为3分;(55,65]为4分;55及55以下为

12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资产收益索取权的比重5分

正指标。90以上为1分;(80,90]为2分;(70,80]

13 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比重为3分;(60,70]为4分;60及60以下为5分

3.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

14 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投资自主权的比重 正指标。85以上为1分;(75,85]为2分;(65,

15 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对外担保权的比重 75]为3分;(55,65]为4分;55及55以下为

16 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的比重5分

二、国有企业

1.国有企业治理

17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母公司改制面 正指标。90以上为1分;(80,90]为2分;(70,

18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股东会的比重 80]为3分;(60,70]为4分;60及60以下为

19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董事会的比重 5分

20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监事会的比重

21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重大经营决策权的比重 正指标。85以上为1分;(75,85)为2分;(65,

22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经营者选择权的比重75]为3分;(55,65]为4分;55及55以下为

23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资产收益索取权的比重 5分

24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比重 正指标。90以上为1分;(80,90]为2分;(70,80]

为3分;(60,70]为4分;60及60以下为5分

25 上市公司中国家股比重 逆指标。20及20以下为1分;(20,30]为2分;

(30,40]为3分;(40,50]为4分;50以上为5分

2.国有企业生产经营

26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投资自主权的比重正指标。85以上为1分;(75,85]为2分;(65,75]

27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对外担保权的比重为3分;(55,65]为4分;55及55以下为5分

28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的比重

逆指标。0.2及0.2以下为1分;(0.2,0.5]为2

29 财政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占GDP的比重

分;(0.5,1)为3分;(1,1.5]为4分,1.5以

上为5分

二、2001~2003年中国企业市场化进程指数测度

表2列示出了2001~2003年中国企业市场化各指标的数据,并按照上述的评分标准进行了评分。

表2 2001~2003年中国企业市场化进程指数测度表

序号 指标(%)

2001年2002年 2003年

指标值 得分 指标值得分

指标值 得分

一、非国有经济2.37 2.11

1.99

1.非国有经济贡献率2.40 2.20

2.00

1 非国有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63.37 266.26269.00 2

2 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52.69 356.60363.01 2

3 城镇非国有单位从业人员占城镇从业人员比重

68.09 271.09273.18 2

4 非国有经济创造的税收占全社会税收的比重 64.42 268.58271.76 2

5 非国有经济进出口总额占全部进出口总额的比重 55.04 361.77267.06 2

2.非国有企业治理 2.38 2.13

1.63

6 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母公司改制面 77.60 381.97287.14 2

7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股东会的比重 81.87 278.78391.76 1

8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董事会的比重 99.86 1

100.00199.47 1

9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监事会的比重 75.45 379.56384.49 2

10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重大经营决策权的比重 94.56 194.83196.68 1

11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经营者选择权的比重

71.13 372.06380.11 2

12 改制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资产收益索取权的比重 62.62 465.46374.87 3

13 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比重 88.96 291.30194.04 1

3.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 2.33 2.00

2.33

14 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投资自主权的比重

95.89 197.24194.78 1

15 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对外担保权的比重

72.19 375.08273.72 3

16 非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的比重 67.75 370.31371.48 3

二、国有企业 2.22 2.34

1.99

1.国有企业治理2.44 2.67

2.22

17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母公司改制面

71.50 373.99374.86 3

18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股东会的比重

77.10 378.17388.34 2

19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董事会的比重

98.04 196.71195.38 1

20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监事会的比重

72.91 375.52378.63 3

序号 指标(%)

2001年2002年 2003年

指标值 得分 指标值得分

指标值 得分

21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重大经营决策权的比重

85.51 174.27387.87 1

22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经营者选择权的比重 78.07 277.85284.98 2

23 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享有资产收益索取权的比重

65.70 369.50373.35 3

24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比重

88.35 290.80193.45 1

25 上市公司中国家股比重

46.20 450.63547.40 4

2.国有企业生产经营2.00 2.00

1.75

26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投资自主权的比重 92.05 193.59188.94 1

27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对外担保权的比重 75.76 279.04275.60 2

28 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享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的比重

74.97 374.41374.92 3

29 财政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贴占GDP的比重0.31

20.25 2 0.19 1

5分值总得分

2.30 2.23

1.99

100分值总得分 74.0 75.4

80.2

说明:

1.根据《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尽管少部分国有独资公司设立了股东会,但在计算“改制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建立股东会的比重”时,不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2.资料来源:根据相应年份《中国统计年鉴》、《税收统计月报》和《海关统计年鉴》、《中国大企业集团》、《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中有关数据整理和计算。其中2001年非国有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国家统计局提供,2002年和2003年非国有经济创造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作者根据《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3)》提供的方法估算。

3.企业市场化进程指数是采取分级简单算术平均计算的,遵循“子指标→类指标→因素指标→企业总体”的整合过程。首先,根据29个子指标值得出每个指标的得分;其次,对5个类指标下各子指标得分先加总再简单平均,得出各个类指标的得分;再次,对2个因素下各个类指标得分先加总再简单平均,得出各个因素的得分;最后,对2个因素得分先加总再简单平均,最后的得分便是企业市场化进程指数。据此计算出2001年、2002年和2003年的企业市场化进程指数分别为2.30、2.23和1.99。

4.折算成百分比的方法是:1分的百分比区间为(80,100),2分的百分比区间为(60,80],3分的目分比区间为(40,60],4分的百分比区间(20,40],5分的百分比区间为[0,20]。其中2分的最高百分比为80%,3分的最高百分比为60%,依此类推。假设市场化指数值落在2~3分值区间内,设5分制市场化指数值为x,折成的百分比为y,则有

附图

如果市场化指数值落在其他区间,上述公式同样成立。

根据上述公式,可以计算出2001年、2002年和2003年的企业市场化程度分别为74.0%、75.4%和80.2%,2003年比2001年和2002年分别提高6.2和4.8个百分点,2001~2003年年均提高3.1个百分点。

比较一下近10年中国企业市场化程度的变化也许更有意义。笔者(1997,1998)曾对1993~1997年中国企业市场化的进程进行过测度(见表3),通过比较可以看出,1993~2003年,中国企业市场化程度从34.7%提高到80.2%,年均提高4.55个百分点。其中,1993~1997年年均提高4.1个百分点,1997~2001年年均提高5.8个百分点,2001~2003年年均提高3.1个百分点,1997~2001年提高幅度最大。之所以1997~2001年间企业市场化发展较快,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是政策的支持。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此写入了1999年修改的《宪法》。1999年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企业要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多元投资主体的改革。2000年初印发了《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诸种政策的出台,极大地刺激了各类企业的市场化改革。其二是中国加入WTO。在这一阶段,中国先后完成与美国、欧盟等关键国家的入世谈判,并最终于2001年底正式成为WTO成员国。入世谈判的成功及最终入世,促使中国企业无论在制度方面,还是在行为方面,都力求与国际经济接轨。2001~2003年中国企业市场化进程尽管仍比较快,但相对比较平稳,主要是因为这个期间适应WTO要求的各项规则逐步走向正规。

表3 1993~2003年中国企业市场化程度比较

1993年1994年1995年1996年1997年2001年2002年2003年

市场化程度(%)

34.7 39.6 46.4 48.8 51.0 74.0 75.4 80.2

三、中国企业市场化发展趋势

(一)非国有经济

1.非国有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将进一步优化

首先,国家对非国有企业的发展将从主要依赖政策支持转向主要依赖法制保障。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其次,非国有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将得到进一步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将出现高潮。第三,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主要是非国有企业)做强做大将得到支持,尤其是银行的支持力度将会大幅增强。第四,商会和行会将在非国有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非国有企业数量将有一个大的发展

首先,国家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改组国有企业,这将会使很大一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中小企业改组为非国有企业。其次,除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外,非国有企业都可以进入,产业进入门槛大大降低。第三,西部大开发的规划和相应的优惠政策,将为非国有企业发展提供广阔的舞台;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也会为非国有企业提供很多机会。第四,国家实施发展小城镇战略将主要依靠非国有企业投资兴建。第五,《中小企业促进法》将刺激更多的非国有中小企业产生和发展。(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2004,第50页)

3.非国有经济的产业分布将更加广泛

首先,2004年WTO过渡期基本结束,非国有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将进入更多的行业,包括原国有企业垄断的大部分行业,如银行、电信、能源和基础设施等,各类市场主体在这些行业将享有平等的待遇;其次,随着国家对私营企业进出口限制的解除,在进出口贸易领域将出现一大批私营企业;第三,由于非国有企业参与改组国有企业得到支持,这将使非国有经济在第二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竞争力将不断增强;第四,由于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中国的高技术产业仍是外商投资企业的重要进入领域。

4.内资非国有企业的素质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提高

WTO过渡期结束后,内资企业尤其是内资非国有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压力,从而促使内资企业提高自身素质,以增强竞争力。具体表现在如下两方面:一方面是产权制度和治理制度的变革。内资非国有企业的大部分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要实现持续快速发展,必须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通过吸纳更多的投资主体,可以实现多元产权主体相互制衡、相互激励的治理机制。另一方面是内部管理制度的变革。通过建立有效的薪酬制度、管理信息化、加强营销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完成由家长式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另外,内资非国有企业中将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而公司上市也会促使其改善治理结构,约束自身行为,关注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二)国有企业

1.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进一步健全

2004年,省级国资委组建工作已经完成,市(地)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正在组建之中。与此同时,部分省市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监管体制框架趋于形成,国有资产出资人将进一步明晰化。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履行所有者职能,享有所有者权益,而不是以行政管理职能代替之。这意味着,伴随出资人的明晰化,政企分离将基本上得以解决,国有企业的对外自主权和对内决策权将大大增加。

2.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产权转化、业绩考核等32个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对257件不符合市场原则的、涉及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这将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供重要依据。

3.国有大型企业的公司治理将更加规范

在未来时期内,除了某些特殊领域外,国有大型企业将更多地改制为非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在更大程度上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产权的明晰化,真正摆脱政府的控制。同时,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将趋于形成,出资人和经营者的权利将基本明确和到位,公司内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基本形成。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将全面建立董事会,董事会内设立独立董事,并在董事会内建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这将会促使中央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组更加规范。

4.国有中小企业将更多地退出国有领域

由于国家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改组非国有企业,国有中小企业尤其是亏损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将大部分甚至全部退出国有领域,转变为非国有或国家一般参股企业。国家一般参股企业已经不是国有企业,而是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此外,国有大型企业中的辅业(一般是中型企业)也将更多地转移出来,转变为非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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