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新密市供电公司 河南新密 452370)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现代科技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电能成为必不可少的能源。为保障用电安全,用电检查成为供电行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任务。用电检查的最终目的不是查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而是帮助企业查找问题隐患,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关键词: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概念;特点;现状;对策
引言
随着21世纪经济高速发展,现代科技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运用越来越广泛,电能成为必不可少的能源。用电检查环节成为供电行业经营管理中的重中之重。用电检查无论是在供电企业管理电力市场,还是在检查用户用电,保证电力客户和其他客户的安全的工作上都发挥着验收反馈的重要职能。而且用电检查也可以看作是对营销后的售后服务,起到维护稳定客户、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营销的作用,因此,探讨如何提高用电检查专业管理的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一、用电检查工作的概念及特点
用电检查工作是供电企业为了能够保障正常的供电工作的进行和用户的用电安全而进行的检查、监督、指导用户进行安全、合理用电的行为。供电企业的客户涉及了各行各业,客户也多种多样,因此用电检查工作存在有一定的难度。随着用户送电装置使用的年数增加,一些设施已经老化,伴随着科技的发展,违规用电、窃电技术也呈现出高科技化的特点,这些都使得用电检查工作的难度增加。
二、电力企业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现状
1、 用电检查管理职能的消失,导致了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电力安全管理的缺位。客户用电安全缺乏监督管理,客户用电安全形势恶化愈演愈烈。客户资产用电设备故障占全部电力设备故障的比例已超过50%,已越来越影响到电网安全稳定的运行。
2、社会舆论导向片面强调供电企业服务社会和客户的义务,忽略了电网安全需要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共同维护的事实,影响了供电企业维护电网安全和用电秩序,导致了电力设施破坏和窃电事件逐渐增多。
3、用电检查人员在为客户用电服务的过程中,提出的安全用电的合理要求和客户要求的以自身利益为中心的优质服务矛盾越来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电检查协调工作的难度,使电力企业陷入两难境地。如果满足客户要求,则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如果不满足客户的要求而以安全为先对客户施加压力,则带来了客户对电力优质服务工作的不满,影响了供电服务形象。
4、思想观念滞后,市场意识淡薄,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在计划经济模式下运行多年的电力工业,供电基本上以行政区划为界,一个行政区划范围内只有一个供应商(供电局),客户不能自由选择供应商,供应商也不能跨越自己的供电范围供电。
5、管理体制僵化,没有形成面向市场的营销体系。目前的地方供电企业不具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条件,主要表现在政企不分,债权利不明确。
6、管理方法陈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供电企业产供销一体化的格局导致了管理方法的陈旧,以产定销,有多大能力就供多少电,而不是以电力销售为基点,按照客户的需求来组织生产和供应。一些计划年代制定的法规、政策长期未变,不是从鼓励用电出发,而是如何计划用电和拉闸限电。
7、管理手段落后。目前的供电技术手段、管理水平不能满足商业化运营要求。无论是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以及经济手段的运用,都难以适应电力市场的需要。在当前社会窃电成风,违章用电猖獗,拖欠电费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因为行政干预太多,法律显得无能。
三、新时期加强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对策
1、提高供电对用电检查重要性的认识
提高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以及用电客户对用电检查重要性的认识,是一个长期的逐步的持续不断的任务,不断有新的管理者、新的用电检查人员、以及新的用电客户出现,因此不同的个人的认识程度都不相同,只有追求一个长期目标,加大宣传力度,甚至可以增加中学物理电学部分对用电检查知识的学习及考核内容,就像邓小平同志所说”教育从娃娃抓起”,我们要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从娃娃抓起,提高把用电检查的重要性认识提升到一个社会准则的层面来。
2、加强对违章用电和窃电的监管力度,建立举报奖励机制
电能是一种商品,盗窃电能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盗窃电能的量刑可以比照《刑法》264条盗窃罪来进行处理对于盗窃电能的行为,情节轻微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窃电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
但是,在具体的反窃电过程中很多窃电户包括一些企业领导对违章用电或者窃电的监管不以为然,更有甚者,一些个人、企业公然对抗或者群体围攻用电检查人员所以,对用电检查中的违章用电和窃电供电部门除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科技手段之外,还应当不断加强法律监管力度,必要的时候可以协同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同时法律也要根据用电检查工作实际开展情况适当调整处罚力度,对于屡犯者加大制裁力度,并写入法律条文。同时,可以根据隋况建立举报奖励机制,提高人们举报违章违法用电积极性,增加获取用电客户或者工作人员违章违法的信息来源渠道。
3、加大培训力度,培养高技能、高素质的人才
无论是社会还是企业内部,都要加大对供电企业管理人员,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学习新知识,切实提高管理人员政策水平,提高用电检查工作人员的作业水平,这样才能保证用电检查管理朝着健康的方向可持续发展,不断有新的科学的管理政策出台并能够有效实施。
四、针对窃电的特点分析,可以从以下措施,抓好防窃电工作
1、从技术措施上
1)安装负荷监控系统,通过远程对计量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在线监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到现场排查,效果较为显著;
2)选用具有防窃功能的有功电能表,装设专用的计量柜(箱),专用电表箱和防窃电的配电变压器;
3)封闭变压器低压出线端至计量装置的导体;
4)规范电能表安装接线;
5)采用防撬(伪)铅封;
6)尝试运用新方法、新技术对有窃电嫌疑的表计进行检测,提高反窃电现场侦查、取证能力。
2、从管理措施
1)要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其他方式加大反窃电、反违章用电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电力法》及配套法规的宣传。宣传电是商品属性,窃电就是违法,教育广大用户依法用电。
2)坚持对配电网监测表的定期和不定期监抄,通过对高损线路、台区的调查分析,统计跟踪各监抄台、线路线损率,为反偷查漏提供线索。加强对用户每月用电量异常情况的综合分析,筛选出有嫌疑用户清单,进行重点跟踪和检查。
3)要在做好正常用电检查的同时,要注重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
4)要加大对营销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用电检查,开展反偷查漏工作,堵塞漏洞,给不法之徒无可乘之机。
5)要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反窃电稽查队伍,计他们大胆地开展工作,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用电检查工作是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电网安全运行的有效保障。用电检查工作要做的不仅仅是检查用电,还要提供用电服务。供电企业优质的用电检查服务,不但可以树立供电企业良好的形象,拉近与用电企业之间的距离,更重要的是对企业用电安全形成了强有力的保障,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有效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论文作者:冉晓红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6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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