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农村的发展也越来越迅速。农村住房新建和旧房改造工作是脱贫攻坚战略的重要内容,是雪中送炭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通过实施这项工程,一大批农民从危房危窑搬进了质量可靠、功能完善、宽敞明亮的新房和安全住房,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了乡村环境,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农民群众众口一词由衷称赞共产党好、习总书记为民、党和政府对群众无微不至的关心。
关键词:“两加两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农民集中居住
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和农民集中居住,有利于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盘活土地资源,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对促进农村脱贫帮困具有积极意义。建议以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和农民集中居住为契机,通过“两加两减”,不断提升脱贫帮困工作实效,增加贫困群众获得感。
1两加两减的概述
1.1做保障的加法
帮扶农村贫困户的难点和重点是在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时,提前考虑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保障机制,比如道路出行、雨污分流、就学就业、就医养老,以及保障他们继续从事赖以生存的养殖、种植、拾荒、手工加工等一系列问题。加强大病统筹、医疗救助、低保救助等方面保障力度,解决因病致贫问题,实现保障的兜底性。
1.2做收入的加法
实施集中居住后,土地资源得到整合,要考虑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鼓励村集体成立土地合作社,经营或参与以其他方式获得土地收益,为集体经济“造血”。与此同时,千方百计增加贫困户收入,在就业、用工方面给予倾斜,如新建小区物业人员的招聘、土地合作社经营用工要以贫困户为先。
1.3做负担的减法
帮助贫困户解决搬进集中居住小区后可能面临的费用支出新难题。如对贫困户在房屋装修方面未雨绸缪,建议由政府统一装修,也可以采取补助方式;对他们的水电、物业等生活基本开支实施针对性减免。
1.4做后遗症的减法
贫困户集中居住易造成拆迁补偿、原房屋复垦后土地产权确权、房屋产权等纠纷,以及贫困户心理落差等一系列后遗症。对贫困户拆迁补偿宜按上限执行,并及时补偿到位。对贫困户拆迁后土地复垦的产权要妥善、及时予以明确,让贫困户吃下“定心丸”。关注贫困户心理健康,经常登门走访问询,开展精细化服务,化解贫困户因生活方式变化带来的不适应。
2农村住房改造中存在的问题
2.1建房成本过高,加重农民负担
农民住房基本为自建房,农民自行购买宅基地和建筑材料以及雇佣施工队,由于近年来建筑材料和人工费用涨幅较快,大大增加了农民建房的费用,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农民自身也要亲自监督,耗费了自身的工时,还要担心建造房屋的进度,精神负担也大大加重。在调研中发现。建造房屋所占比率最高的为15-18万,有80户,占总数的47.90%。通过对167份问卷的计算可以得出,建造房屋的平均费用为18.5万元。而当地农民的人均收入为5000元左右。对于一个四口之家,家庭年收入为20000万元,通过统计分析,要积累18.5万元需要8-12年左右。由于农民收入渠道单一,因此单纯依靠农业生产收入积累建房对于农民来说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负担加重。而这167户中,有外出务工的人员的家庭有54户,不到总数的1/3,比重较小;而相比较于有外出务工的家庭和没有外出务工的家庭,人均收入大概相差在500—1500元,因此就算是外出务工,实际上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也是有限的。
2.2农民攀比心理比较严重
在提及为什么建房这一问题时,有1/5左右的农民回答是“别人都建了,我也建”,其目的并不是解决自己所需。农民进行住房改造应该是出于自身的需要,而不是去攀比,这样达不到所期望的效果。有的农民自有房屋并不需要改造,但是为了追求和其他人一样的住房,也加入到了改造中来,这一方面加重了农民的负债,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房屋的空置和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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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政府存在行政强制行为
农村住房改造是每年县政府制定相关的政策,明确提出改造目标下达到各乡镇,再下达到各村,村委会为完成上级的任务,带有强制性要求村民实施住房改造。在378份问卷中,有65户没有意向进行住房改造,并且在已改造或正在改造的167户中,还有部分农户是出于行政强制而进行住房改造的。政府行政强制农民进行住房改造不符合农村住房改造的初衷,只会加大农民负担而带来更多的民怨。
3农村住房改造的措施
3.1异地新建住房选址应统一规划,集中连片,避免零星分散
新建住房是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的重要方式,也是普遍需求。个别地区的农户在原有宅基地不能满足建房需求的情况下,想方设法选择异地自行建设,部分乡村出现了占用农用地甚至基本农田的现象。建议乡镇政府和基层规划、建设、土地等管理部门主动作为,依法行政,强化管理,改进服务,以行政村、自然村为区域,划出一定地块组织农民进行新建,对所占土地合理置换,保证占补平衡,这样既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又便于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配套建设,也有利于社会管理和服务。
3.2将新建住房与美化乡村环境紧密结合,避免顾此失彼
新房建设、旧房改造、危房拆除、村庄环境整治应同步进行,不仅要防止重新房建设改造、轻环境治理的倾向,也要防止对旧房一拆了之的片面做法。对区域标志性建筑、名人故居和有一定使用利用价值的特色民居进行抢救性修缮保护,留住乡愁,保存历史印记,记录和见证发展历程;对破旧不堪的危险房屋及时拆除;对闲置多年的破败院落确权界定整理。以新房建设、旧房改造为契机,抓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抓好乡村的绿化、美化、亮化和改厕等基础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
3.3引导农户从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需求出发新建住房,避免盲目攀比
在建房补贴的激励下,部分地区农民建房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掀起了新房建设热潮。一些农户存在在盲目攀比心理,追求大面积、洋装修,远远超出了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个别农户不惜借贷巨额债务建设大面积新房,形成了沉重的负担和压力。各地应采取多种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户进行正确引导,防止因过度建房而影响生产发展和正常生活。
3.4采取多种方式保障贫困农户的住房安全,避免片面强调新建住房
保障住房安全,是贫困户脱贫的基本要求和刚性条件之一,但并不是要求所有贫困户都必须新建住房、都必须拥有自己的住房产权。各地应尊重农民意愿,坚持新建与改造并重,分类施策,多渠道解决贫困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对无能力新建住房、但现有住房通过改造可达到安全标准的,优先进行加固改造;对无新建住房能力、现有住房无法改造加固的,可通过就近租赁、适当补贴等方式解决。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通过政府统一新建农村廉租房、改建闲置校舍、租赁其他农户房屋等方式拓宽租赁房源。
3.5加强对旧村改造负责干部的培训,使村民充分了解住房改造利弊。
村民存在攀比心理,原因在于对于农村住房改造这一政策的真正原因、利弊处没有深刻的了解。农村住房改造的初衷在于农民有切实建房需要建造新房,而不是由于农民出于攀比而建房,况且建造新房所需资金对一位当地农民来讲并不是一笔小数目。这就需要对各个村负责旧房改造的村干部进行相关培训,阐明改造利弊,再由村干部向需要改建住房的村民具体解释,杜绝村干部为提高改造率,建立“面子工程”而只向农民强调改建旧房的有利之处,应当使村民充分了解改造利弊,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没有必要的旧房改建。
结语
农村地域广大,农民人口众多,需求多种多样,实际情况各有不同,但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美丽乡村,脱贫致富奔小康,是大家共同的追求和向往。只要我们上下同心,求真务实,转变作风,因地制宜,扎实工作,就一定能将农村住房新建和旧房改造工作这件利民惠民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参考文献:
[1]高乐胜.当前农村住宅建设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城乡建设,2007.
[2]施幼薇.浙江省农村居民住房状况研究[J].浙江统计,2009.
[3]刘志青,赵邦宏,张晓军.农村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乡镇经济,2009.
论文作者:史青菁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7
标签:住房论文; 农民论文; 贫困户论文; 农村论文; 农户论文; 新房论文; 旧房论文; 《基层建设》2018年第3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