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制度社会主义到价值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在当代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论文,当代论文,价值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D0-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1-4527(2006)05-0018-04
在民主社会主义传播、发展与实践的过程中,二十世纪中期可视为转折点。如果说,二十世纪中期以前的民主社会主义还属于正宗的制度社会主义,那么,二十世纪中期以后,无论是从社会发展目标还是从国家理论抑或政党理论方面看,她都已经演变成为彻底的价值社会主义。这一转变随着全球化的进程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一、社会发展目标的转移:从制度改良到伦理价值追求
民主社会主义自产生之日起就高举社会主义旗帜,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目标。当然,民主社会主义倡导的社会主义道路与科学社会主义有着原则的区别:科学社会主义的奠基人旗帜鲜明的提出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民主社会主义者则从一开始就强调这种制度替代的和平性和渐进性。早期民主社会主义的主要代表费边主义、伯恩施坦主义均主张以社会改良而非暴力革命的方式来实现社会主义。伯恩施坦提出工人阶级可以通过议会合法斗争以及为争取物质生活条件得以改善的工会与合作社运动、资产阶级国家通过巩固和发展现代国家的民主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获得独立的形式以后,哈罗德·拉斯基也认为可以通过民主的、协商的方式实现对资本主义的和平革命。但在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追求上两者仍然有着一致性,即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以民主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党国际在《法兰克福宣言》中也宣称社会主义是“一个反抗资本主义社会固有弊病的运动”,它反对各种形式的帝国主义,将要创立一个新的社会秩序——即“一个社会公正、生活美好、自由与世界和平的制度”。
也正是二战以后,民主社会主义一方面强调制度替代,另一方面又逐步突出民主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重要地位。与科学社会主义类似,民主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民主的最高形式”,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而没有社会主义也就没有民主。因此,民主社会主义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并将自由、平等、公正、团结互助等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内容和本质,认为民主社会主义运动目标就是要把民主原则扩展到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包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国际民主等,使得民主成为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普遍制度。
战后初期,作为社会党国际成员、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欧洲各国政党在《法兰克福宣言》的影响下,纷纷制定了新的纲领。在各社会党的纲领中,既强调制度替代,又逐步突出民主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重要地位。法国社会党、奥地利社会民主党就认为民主社会主义就是要把社会伦理目的提到首位,前者信奉人道社会主义,认为社会主义是对人、人性、人的价值的肯定;后者则在1969年通过的《人的纲领》中声称“人”是民主社会主义考虑的一切社会问题的核心。与其他社会党相比,德国社会民主党纲领更具代表性。1959年11月,经过长期酝酿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基本纲领》通过。在这一基本纲领中,德国社会民主党提出“自由、公正、互助”作为社会主义的三项基本原则,并宣称“社会民主党致力于建立一种符合这些道德观念的生活秩序”。到八十年代,《纽伦堡纲领》和《柏林纲领》虽然是为了适应新的时代问题而制定,但是它们对《哥德斯堡纲领》所确定的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未作改变,只是进行修正、补充及进一步的阐述。
这一时期信奉民主社会主义的政党在社会发展目标上强调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与欧洲曾经经历的两次世界大战的悲剧密不可分。以德国社民党《哥德斯堡纲领》的制定来说,在这一纲领出台之前,德国社会民主党内就发生了“实现社会主义是不是由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争论。社会民主党人曾经认为资本主义运动规律本身会导致历史向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将从资本主义的崩溃中产生。然而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悲剧,尤其是希特勒法西斯统治后,他们认为历史规律靠不住:既然希特勒可以在一夜之间摧毁社会民主党以前取得的所有民主成就,那么资本主义的崩溃也是不可能指望的;而在这之前经历的一战虽然迫使德国社会崩溃,却也没有使任何一个问题得到社会主义意义上的解决。因此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的实现并不是预先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对资本主义弊端的批判也不能从资本主义内在矛盾出发,只能从伦理原则出发,批判它违反了人类的道德天性,违背了人类平等、自由、博爱等准则,对资本主义也只能按照道德标准进行改良。
对于经历了法西斯主义专制统治灾难的西欧人民来说,能够重建理性,恢复以人为核心的伦理道德标准观念无疑是倍受欢迎的。而随着科技进步、生产力的迅速发展,战后西欧无产阶级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长期和平安定的环境,使得劳动阶级中的大多数人反对剧烈的社会变革,主张能够通过人道精神去改良资本主义社会。这一时期社会党人在各自的党纲中注重伦理价值正好符合了这一趋势。
随着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冷战后的社会党国际尤其强调了坚持基本价值的重要性,并把它提高到民主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1989年6月,社会党国际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第十八次代表大会,通过了继《法兰克福宣言》后的第二个纲领——《社会党国际原则声明》(又称《斯德哥尔摩宣言》)。《原则声明》对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做了更为明确的规定。[1] 尽管前苏联“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改革失败给民主社会主义运动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但民主社会主义以及奉行这一理论的政党队伍仍然呈扩大趋势,其中不乏冷战后由共产党改组或重新恢复或新建立的社会党。这些党纷纷提出遵守《原则声明》,以民主社会主义为指导,坚持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波兰社会民主党在1990年一大的《纲领宣言》中提出党的目标是把波兰建设成为自由、平等、团结一致、社会公正的法制国家和议会民主国家,实现民主社会主义。匈牙利社会党在1989年的一大《纲领声明》中宣称,该党是接受人类普遍价值、人道主义、自由和民主的具有马克思主义精神的政治组织,是社会主义运动和共产主义运动中永恒传统的继承者,党的目标是民主社会主义社会;1990年二大召开时,该党则明确宣布自己不是斯大林式政党的继承者,而是承认并实现民主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社会党,接受1989年6月的社会党国际原则声明;并在1996年五大强调党是在政治上要努力实现自由、公正和团结互助、承认并尊重党员的信仰、世界观、宗教、发表意见和行动的自由,允许党员组成协会、联合会或俱乐部等。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劳动党就宣称它是罗马尼亚社会主义的、民主的和工人运动的传统的后继者和代表,把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为罗马尼亚的社会主义事业而奋斗。
从整体上来看,在全球化的冲击下,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发展目标仍然坚持基本价值定位。只是随着基本价值运用范围的扩大,基本内容也不断得到扩充,其重点则从国内转向国际,从强调国内社会的民主,转向强调国际社会中的民主。同时,基本价值也开始应用到生态、人权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中,这些新领域中的公正、平等和团结也成为基本价值观的新内容。
二、国家理论的发展:从阶级国家到超阶级国家、超民族国家
民主社会主义由制度社会主义到价值社会主义取向转变的另一明显标志是国家理论的发展。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理论的发展与其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的实践途径、方式等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与承认现有的国家政权密不可分。
民主社会主义产生初期,即以承认现存的资产阶级执掌政权的国家为基础,认可现存的国家政权,主张通过国家干预对现存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进行改良,实现资本主义制度向社会主义制度的过渡。伯恩施坦早年在批判第二国际无政府主义时就提出“把国家拿过来”,主张社会民主党在争取建立民主共和国的斗争中,通过议会斗争加强对国家立法、行政机构的影响,把国家机器变成解放工人阶级的工具。恩格斯逝世后,伯恩施坦公开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修正。在他看来,现存的国家就是现代民主国家,它并不是少数统治者镇压被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而是人们的共同生活的形式,是一种管理机关,它的社会政治性质会随着它的社会内容的改变而改变。随着国家管理职能的加强,国家将会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巨大的共同利益天然的捍卫者。在早期的民主社会主义者的眼里,现存的国家虽然是一个阶级国家,但它既能为现存的资产阶级统治服务,也能为工人阶级所利用,而且工人阶级可以不通过暴力革命,只要随着国家管理职能的日益扩大加强即能自然而然地顺利实现工人阶级对国家政权的执掌。
因此,自民主社会主义产生之日至20世纪50、60年代,民主社会主义在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替代的途径方面,基本上是主张通过合法斗争、议会道路,改革、改善、巩固和发展现代国家的民主制度,逐步实行生产资料国有化、分配社会化、管理民主化,进而过渡到社会主义。在民主社会主义者看来,社会主义的实现根本就用不着阶级斗争手段暴力推翻现存的国家政权。相反地,只要好好地利用现存的国家政权,通过国家干预就可以逐渐稳步地实现社会主义制度。而且,这种方式可以避免社会各阶级利益的冲突,并使各阶级能够在共同的社会内和睦相处。因此,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得以执掌本国政权的德、奥、瑞典、英等国的社会民主党、工党,纷纷将这一改良原则由理论纲领变成了现实的社会实践,利用现存的国家政权,吸收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长处,在社会范围内控制私有企业,试图以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来代替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并试图通过保存并利用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改善工人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地位。
与早期的民主社会主义相比,战后西欧国家民主社会主义者对国家的认识有所改变。在伦理价值社会主义观念的影响下,社会党人逐渐抛弃了国家的阶级色彩与暴力色彩,认为国家是社会的组织。民主社会主义理论的前期代表哈罗德·约瑟夫·拉斯基认为,国家“实质上是为那些握有经济权力的人们服务的强制性权威”,是“组织一个社会的集体生活的一种方式”。[2] (P218、6)在英国工党执政以后,拉斯基进而强调国家是“社会的基本工具”。也正是在社会党得以执政的期间,其社会改革措施远比国家理论要走得远,尤其在战争期间,英国工党利用现存国家严格控制私有企业,实行生活必需品的分配供给制,并在战后将阶级国家是社会的组织进一步推向“福利国家”。安东尼·克罗斯兰就认为50年代繁荣时期的英国社会已经彻底改变了1914年以前的传统资本主义的特征,建成了“福利国家”,完成了传统社会主义意向的某些部分,并据此提出了“后资本主义”概念。在克罗斯兰看来,就国家社会性质而言,当前的社会性质在政府依靠财政政策实行充分就业和进行收入分配后发生了改变,同时在国家垄断资本全面发展、科技日益发达和管理技能日益复杂的条件下,资本主义进行的一场“经理革命”导致了阶级关系的变化,使得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产生了掌握工业内部权力的管理者阶级,从而使得资产阶级丧失了统治权力。可以说,国家已经成为各国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通过合法斗争而建立起来的民主法治的国家,各阶级能够一起分享管理国家的权利。就国家职能而言,国家管理社会经济的职能已经大大扩展了,而由于经济领域内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传统工人阶级与传统的阶级斗争发生了变化,以及大量的新的中间阶级的出现等诸多原因,现存的资产阶级国家已经改变了它作为阶级压迫的性质了,成为一个独立的中间权力。各国社会党的纲领也纷纷提出超阶级性和人性化的国家观。[3]
在实践上,执政的西方社会党开始普遍通过国家来干预社会经济,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扩大社会福利,并通过高额累进所得税限制私人资本,希望以此来实现国民收入的公平分配,从而消灭资本主义社会贫富差距悬殊的社会现象,实现社会经济生活的民主化。瑞典、丹麦、挪威,以及英法等国均通过国家的力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英国工党政府1948年7月就曾宣布:英国已建成了福利国家;北欧三国则将社会主义直接等同于福利主义。二战后的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公有制”的地位一降再降,“国有化”措施除少数国家如法国外,均已较少采用,而福利国家被看作改良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目标的一种手段。在社会党人普遍执政的这一时期,福利国家政策成为一套现实的社会福利制度。
然而福利国家政策并没有能够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它不仅不能像其所许诺的那样可以约束市场经济的自发力量,也不能使处于社会底层的劳动者免于危机的困扰,相反地在一片繁荣的经济中,他们的地位一步步地边缘化。富裕社会中的贫困问题逐渐成为社会矛盾进一步深化的重要表现。除此以外,由于在私有制基础上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之间的严重失衡,使工人阶级既无法避免经济危机的威胁,也没有得到经济发展中自己所应得到的份额,“相对贫困”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无论是在打击贫困,还是在实现大规模的收入或福利分配方面,福利国家都没有发挥全面的效力。”[4] (P17)几乎所有实行福利政策的西欧国家在共同的经济改革过程中都遇到了共同的问题,就是在“福利社会”出现泡沫之际,社会矛盾激化造成了社会不和谐;而经济疲软又反过来加重了这一不和谐。
不过70年代福利国家出现危机、至80年代欧洲保守主义全面复兴,民主社会主义者开始反思福利国家理论,认识到利用国家全面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理论已经不能解决现实西欧国家面临的经济困境,国家有效调节和管理并不能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国家并不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如果国家无所不在,那么它也就不存在”,[5] (P35)需要扩大社会自身协调经济发展的能力;而国家的权力也不能不受限制,必须防止国家权力被经济上强大的集团滥用。在八十年代中期英国工党的重要文件中,就强调国家的职能是为公民提供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基本保障。
随着经济、政治全球化日益加速,社会经济资本、社会阶层等的流动日益加速,传统的社会阶级结构日渐发生重大改变,多元化且复杂化。基于民族和阶级的传统共同体意识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冲击,民族国家基于地域的主权所能运作和控制的范围受到了严重的限制,任何一个单一国家,包括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都无法单独依靠本国政府的力量控制本国经济政治的发展,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互助,共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和政治秩序。民主社会主义的国家观也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为适应新的变化,提出国家作为支配民族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人类共同享有的组织,必须实行“超民族国家”层面的调节。在国内政策上,面临种种危机的社会党人进一步改变自己的策略,放弃“社会主义”制度的目标,重新寻找国家、市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合作协调,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实行混合经济。其中以英国工党的政策最为突出。针对70年代工党政府施政中有争议的“国有化”问题,1982年新制定的纲领中就以“公共所有制”代替了“国有化”的口号;在1986年议会大选前夕,工党正式提出了“社会所有制”,也就是“混合经济”体制。工党认为这一体制是为了创建一种私营经济繁荣发展、民主计划与竞争并存的“社会主义经济”。在理论上,工党逐渐从战后之初的国有化理论、福利国家理论转向了混合经济理论,把经济民主的思想与逐步改造资本主义的最现实可行的途径相结合,实现了不以所有制形式来规定社会性质的转变。在实践中,工党调整政策,实行混合经济,并在1995年通过了取消公有制条款的新党章。
显然,当民主社会主义逐渐淡化、抛弃制度改良目标转而寻求伦理价值目标时,其国家观也逐渐地超越了阶级国家论,提出“超阶级国家”理论,进而鼓吹“超民族国家”,实现社会主义发展目标的途径也由国有化理论、福利国家理论转向“混合经济理论”。
三、政党性质的转变:从工人阶级政党到选票政党
从制度社会主义向价值社会主义取向的转变还表现在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政党性质的转变:社会党逐渐由工人阶级性质的党转变为以选票为目标的“人民党”、“全民党”——选票政党。
从社会党的产生历史来看,尽管民主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存在着理论、价值上的天壤之别,但从政党的性质上来说,与共产党一样,也是工人阶级性质的党。德国社会民主党、英国工党等在自己的党章中宣称自己是工人阶级的政党,代表的是传统的产业工人阶级,并在各党的纲领中承认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原则。至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德、奥、瑞典、英等国的社会民主党、工党相继上台执政或参与执政后,社会党仍然坚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并采取相应的国有化措施及宏观经济调控措施,在改善工人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二战后,在科技革命与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资本主义社会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稳定与发展,在产业结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思想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相较此前更高,资本主义国家产业结构和劳动就业结构发生的变化,导致阶级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传统体力劳动者减少,脑力劳动者增多,体力劳动者不断地边缘化,传统无产阶级逐渐消失;二是无产者减少,有产者增多,且有产者的主体是脑力劳动者。
战后这一突出变化使得社会矛盾相对缓和,自1956年以后,无产者的革命逐渐走向低落。国内经济形势的发展,使得单纯的阶级选择已不可能,传统的工人阶级作为民主社会主义的阶级基础已逐步减弱其重要地位,新的工人阶级或“新的中间阶级”开始成为社会党的新的阶级基础,社会党的性质随之发生改变。德国社会民主党在1959年的《哥德斯堡纲领》中就提出“社会民主党已经从一个工人阶级的政党变成了一个人民的政党”以此来吸引更多的选民;并在1971年的《德国社会民主党章程》前言中规定“德国社会民主党是一个民主的人民党”。英国工党曾被认为是与工会最密切的党,在战后也通过一系列措施逐渐将传统的工人党逐渐变革为选民党,更在90年代以后从党的章程、经济政策、财政政策及与工会的关系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淡化其工人阶级属性,使得工党赢得更多的选票。[6] 西欧社会党在党的建设上,增强社会基础和利用现代媒体技术手段改善工作机制与方式。[7] 社会党的群众基础与选票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政党的工作任务各目标就是以选民与选票为中心,努力使自己获得较高的得票率、支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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