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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作文教学,主要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培养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我们不能随意拔高这个目的,把学生的写作等同于作家的文学创作,更不能将作文教学变为培养作家的活动。
一、什么叫“记录生活”作文
“记录生活”,顾名思义,就是学生主动地通过作文对自己的生活进行真实的记录。我们的作文教学,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我们不能随意拔高这个目的,把学生的写作等同于作家的文学创作,更不能将作文教学变为培养作家的活动。
在小学阶段的学生,对生活的加工和提炼等艺术处理能力尚不具备,故而他们的习作主要要求对生活的如实记录(对于个别突出的特优生,能突破这个要求,我们当然欢迎),在记录生活的过程中逐步培养、提高学生的各种能力、培育学生的精神品质、发展学生的良好个性。
第一,“记录生活”强调作文从内容入手。要提高学生的表达能力,必须先让学生愿意表达、乐于表达,也就是说先要让学生产生表达的欲望和兴趣。因此,叶圣陶老先生提出了“让作文成为生活的需要和组成部分”的重要论断。作文成为生活的需要和重要组成部分后,学生作起文来就会产生源源不断的动力。为了达到作文与生活的融合,我们的作文教学必须从内容入手。“记录生活”强调:生活中有什么就记什么;生活中发生了什么就录下什么;生活是什么样的就写成什么样的。这很像美术中的白描写生,见到眼前的事物,便用线条如实描绘下来,而无须进行刻意的艺术处理。我们所说的“生活”指学生所经历、了解的个人、班级、学校、家庭以及国家、社会等全方位的生活内容,既包括学生亲自经历的、亲眼所见的、亲身所触的等直接的生活内容,也包括学生亲耳所闻的,从其他信息传媒中获得的间接的生活内容,还包括学生脑子想象中的广阔世界。
第二,“记录生活”强调学生的积累。积累什么?积累语言和生活。怎样积累?途径有两条,一是阅读,二是观察。阅读就是为了积累语言,观察就是为了积累生活。叶圣陶老先生曾形象地将此二者比作我们作文教学的“两大支柱”,这个比喻实乃真知灼见,入木三分啊!这里所说的阅读指课内阅读和课外阅读,而尤突出课外阅读。专家研究指出,学生的阅读量只有达到了课本的4.5倍,才有可能形成语文能力。所以我们强调:学生的课外阅读量至少应在课本的4.5倍以上。我们所说的“观察”,不仅仅只是仔细地察看,除了用眼睛看,我们赋予了“观察”用耳朵听、用鼻子嗅、用嘴巴尝、用手脚触等。在观察中,有时是某一感官的单独使用,更多的时候是多种感官的协调运用,同时还伴随着思考、记忆等活动。
第三,“记录生活”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具体而言,这些能力指理解、观察、思维、记忆、想象和表达能力。我们强调阅读,则需要学生具备有较强的理解、想象、记忆能力,没有这些能力,阅读信息不可能储存到脑中,达不到积累语言的目的;我们强调观察,则需要学生具备有较强的观察、思维、记忆能力,没有这些能力,生活信息也不可能储存到脑中,同样达不到积累生活的目的。有了积累,进行写作,是学生的主观活动,需要对生活材料进行筛选、整理,然后用语言文字进行“输出”,这个过程需要具备较强的思维和表达能力。所以,我们强调在作文教学中应注重对学生进行上述能力的培养。否则,提高学生的作文水平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学生今后的发展就会失去基本保证。
第四,“记录生活”要求学生的习作真、实、趣。即记录真人真事、表达真情实感、体现童真童趣,从而避免出现“假”“空”“俗”等弊病。这也是我们衡量学生习作高下的首要标准。自然,这个标准是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水平的提高而逐步调整的。在写作过程中,我们主张淡化立意、淡化形式,让学生尽量不受中心、结构等因素的限制,做到畅所欲言,展现最真实的自我。
第五,“记录生活”要求作文训练应经常化、随时化。因为作文是生活的需要,是生活的一部分,所以我们主张学生的作文应随感而发,随事而记,而不是将习作训练平均机械地分配在一学期的若干时间内。实践证明:学生每学年只完成教科书上安排的14-16次习作训练,其写作能力是很难得以提高的。“记录生活”作文教学要求:学生习作一般不低于一星期一篇,每个学生每学年习作量应不少于40篇(寒暑假除外)。根据我们的前期试验,学生开始接受训练时略有困难,但随着训练的深入,40篇的任务学生能轻松完成。由此可见,上述目标是不难达到的,不会加重学生负担。
第六,“记录生活”要求达到做人与作文的统一。在培养学生的作文能力的同时,我们还应注重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思想情操,让学生在生活中提高分辨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让学生在习作过程中孕育科学人文精神,把作文训练同培养做人紧密地结合起来。
二“记录生活”作文的理论依据
“记录生活”作文虽然由我第一次明确提出,但决非笔者凭空杜撰,它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悠久的历史渊源。
1、文学的本质和源泉
虽然我们在界定“记录生活”这一概念时一再强调不能把学生的写作和作家的文学创作等同起来,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否认学生的写作和作家的文学创作之间的内在联系。实质上,学生的写作与作家的文学创作的根本属性是相同的。从一定意义上讲,学生的写作可以看做是文学创作的萌芽阶段。哲学、文艺学关于文学及文学创作基本原理的论断,完全适合于我们的“记录生活”作文教学。
文学是什么?毛泽东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文学是观念形态的东西,是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我们学生的作文也是观念形态的东西,也是学生周围充实的生活在学生头脑中反映的产物。在本质上,学生习作与文学作品相比,同样具备客观社会性、主观能动性,只是艺术审美性不及文学作品。
马克思主义文艺论还指出:文学的源泉是不断发展的、无限丰富的社会生活,任何时代、任何内容、任何体裁的文学作品都来自一定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活是文学的惟一源泉。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生活也是学生习作的惟一源泉。如果没有了生活的积累,就没有了习作的内容,我们的一切习作训练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当学生有了表达的愿望和内容,才为我们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提供了可能。因此,我们首先提出作文教学应从内容入手,在写作的全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
2、叶圣陶论小学作文教学
关于小学作文教学的目的要求,叶老指出:“小学作文教授之目的在于学生能以文字直抒情感,了无隔阂;朴实说理,不生谬误。”那么,作文是什么?叶老说:“作文就是说话,用笔来说话。”“小学生练习作文之要求,惟在理真、情切而意达。”“作文,要写出诚实的、自己的话。”叶老很直接地告诉我们:小学作文教学的目的就是让学生能正确、顺畅地表情达意、叙事说理。叶老反复强调学生作文要“理真、情切、意达”、要写“诚实的、自己的话”,真实地反映自己生活,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情感,这既是作文的需要,也是做人的需要。
关于作文和生活的关系,叶老说,“作文的自然顺序应该是我认识事物,心中有感,感情的波澜冲击着我,我有说话的愿望,便想倾吐,于是文章就诞生了。”想要写作,“真是个最容易的萌生的欲望,差不多同想吃想喝的欲望一样”。这两句话告诉我们什么?还是用叶老的话来回答——“作文不是为了考试,不是生活的点缀,而是生活的必需。”所以,叶老又指出,作文“不该看作一件呆板的事情,犹如泉流,或长或短,或曲或直,自然各异其致。我们要把生活与作文结合起来”。
叶老在《作文论》中还说:“我们不能只思索作文的法度、技术等等问题,而不去管文字的原料——思想、情感等等问题,因为我们作文,无非想着原料是合理、是完好,才动手去写的。”既然这原料是学生的思想和情感,那么,它又从何而来呢?叶老指出,“应该去寻找它的源头,有了源头才会不息地倾注出真实的水来。”“这源头很密迩,很广大,不用外求,操持由己,就是我们的充实的生活。生活充实,才会表白出,抒发出真实的深厚的情思来。”总归说来,“作文这件事离不开生活,生活充实到什么程度,才会做成什么文字。所以论到根本,除了不间断地向着求实的路走去,更没有可靠的预备方法”。一句话,“生活犹如泉源,文章犹如溪水,泉源丰盈而不枯竭,溪水自然活泼地流个不歇”。
关于学生作文训练量的问题,叶老认为,应鼓励学生多练笔。他说:“作文这件事情必须练习,单靠教师出了题目才动笔,就未免回数太少,不能收到充分的效果。”“要练习的回数多,不用说,还需课外作文。要养成抒写意思情感的习惯,那只需问自己,内部存什么样的意思情感,便作什么样的文。”“两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说除了教师出的题目外,自己还要作文,作自己要作的题目。”
以上论断,是叶老小学作文教学思想的精髓,为“记录生活”作文教学的界定及实施提供最有力的理论支撑。
3、新大纲、新课标论作文教学目的、意义和要求
2000年,2001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相继由国家教育部颁布实施,其中有关作文教学目的、意义和要求的论述,为“记录生活”作文教学提供了最为直接的理论依据。
新大纲对学生习作提出的总要求是:能把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像写出来,做到内容具体,感情真实,有一定条理,语句通顺,书写工整,注意不写错别字,会用常用的标点符号。养成留心观察、思考,勤于动笔、认真修改自己作文的良好习惯。
新课标对第二学段、第三学段学生习作提出的要求有: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
新大纲第三章《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针对作文教学又讲道:教师要激发学生对生活的热爱,调动学生观察、思考和练笔的积极性。要引导学生写熟悉的人、事、景、物,做到说真话,表达真情实感,不说假话、空话;要鼓励学生写想象中的事物,激发他们展开想象和幻想,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和原大纲相比,新大纲对作文教学作出了较大的调整。这些调整体现在哪里?为什么要做这些调整呢?崔峦先生解释回答说:一是改变提法。不再用“作文”的提法,低年级叫做写话,中高年级叫做习作。旨在进一步明确小学生作文的性质是练笔,是“把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写出来”。二是淡化文体。小学阶段的要求,在文体上没有十分突出地强调写记叙文和应用文,高年级提法是“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和想象作文,能写读书笔记、书信等”。三是降低要求。在表达上没有明确提出“有中心”的要求,条理方面由“有条理”降低为“有一定条理”。这样做,旨在减少学生作文上的压力,能无拘无束地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真实地记下来。四是放缓坡度。低年级不提具体要求,只提“对于写话有兴趣,乐于把自己想说的话写下来”。如果说有要求,只有一点,就是喜欢写话。中年级重点是自由表达,“能不拘形式、自由地把自己的见闻和想象写出来”。在要求上重内容,要有具体内容;轻形式,不讲形式,以利学生自由地倾吐。高年级全面达到作文要求,在内容具体、感情真实的基础上,讲求一点形式,能写简单的记实作文、想象作文、简单的说明文和常用的应用文。
新课标在《教学建议》中也强调:写作是运用语言文字进行表达和交流的重要方式,是认识世界、认识自我、进行创造性表述的过程;写作教学应贴近学生实际,让学生易于动笔,乐于表达,应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爱生活,表达真情实感;在写作教学中,应注重培养观察、思考、表现、评价的能力,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为学生的自主写作提供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减少对学生写作的束缚,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
综上所述,“记录生活”作文教学符合马克思主义文艺基本原理,符合学生的发展需要,是叶圣陶先生语文教育思想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发展和具体化,符合《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和《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要求,必将结出丰硕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