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德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思想与主张_手工业论文

朱德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思想与主张_手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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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06)06-0054-06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1953~1956年三年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已经建立起来。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时期延续了10年。在此期间,我们党积累了许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朱德提出的发展农村经济的思想和主张就是这些重要经验的组成部分。

走正业(农业)和副业两不误、集体副业和家庭副业同时并举之路,使农民家庭富裕起来

让农民富裕起来,是社会主义生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目的。但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不久,特别是在“大跃进”运动开始后,有些人却害怕农民富裕起来,害怕因此发展了资本主义。针对这种现象,朱德利用各种机会阐述应该让农民富裕起来的道理。他在农村考察时强调说:只有生活资料归个人所有和支配,才能调动社员的积极性。“有些人怕因此发展了资本主义,这种顾虑是多余的,因为生产资料掌握在集体和国家手中。群众的生活应该是越富越好。”[1]他在1959年庐山会议上呼吁:“我们应当让农民致富,而不是让他们‘致穷’,农民富了怕什么?反正成不了富农。”[2]后来,他又多次说:“不要怕农民富,农民没有吃、穿,家都顾不了,那能建成社会主义?”[2](p.503)“农民以后还是要富的,但不是少数人富,而是集体富,家家富,人人富,共同富裕。”[2](p.498)

那么,怎样才能使农民富裕起来呢?朱德认为,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要发展粮食、棉花等生产,解决农民的吃饭和穿衣问题。这是农业的“正业”。不解决吃饭和穿衣问题,所谓的富裕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朱德特别强调,在农业方面要集中力量增加粮、棉、麻等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一定要过关。否则,哪个国家也养活不起我们这么多人”。[2](p.460)1960年6月,正当全国市场供应紧张、粮食供应更加不足时,在上海参加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朱德,致函刘少奇,提出增加粮食生产的具体办法,主张要多种玉米、高粱等高产作物,以增加粮食总量。同时,还要多种瓜菜,以代替粮食。在新疆、青海、内蒙古和东北等高寒地区,要多种深根作物,如糖萝卜等。[2](p.465)

在发展农业“正业”解决了吃饭和穿衣问题的基础上,农民怎样才能致富呢?这是朱德进一步思考的问题。他得出的结论是要发展副业,也就是发展农林牧渔以外的其他生产事业。当时,农村人民公社除集体经营的副业外,社员还经营家庭副业。朱德主张发展的副业就是这两种。他认为,“在农村要两条腿走路,正业(农业)和副业两不误”,[2](p.492)“集体副业和家庭副业要同时并举”,[2](p.496)才能使农民家庭富裕起来,特别是“农民的衣、食、住、行,光靠正业分点粮食解决不了,一定要靠家庭副业来解决”。[2](p.492)同时,由于“农民是劳动者,又是私有者……保留家庭副业,农民才愿意多生产出一些东西来供应市场”。从所有制的角度说,这“看起来是保留了私有制,但实际上对公有制是个补充”。[1]

那么,应该怎样发展农村副业生产呢?朱德认为绝不能千篇一律,要因地制宜。他在农村考察工作时,经常对当地负责人就如何因地制宜发展副业进行具体指导。他在云南考察时,发现“云南省发展热带经济作物很有前途”,[2](p.498)就主张这里发展以咖啡、紫胶、木棉、剑麻等经济作物为主的副业生产。[2](p.413)他在浙江等沿海省份考察时,发现这里产茶、产桑,就主张家家种茶、种桑;又根据这里因靠海而交通便利、出口方便的有利条件,主张要多种果树,用水果造酒。他在东北考察后,发现东北无霜期短,农民在农田劳动的时间也短,剩下的时间“可以搞副业”,[2](p.393)就指示农垦部部长王震:“东北地区不搞副业生产不行,一定要发展副业生产。”[2](p.498)朱德在湖北省考察时,还特别指示:“商业部门要扶植公社搞多种多样的副业生产。”[2](p.442)

朱德还多次给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写报告反映农村发展副业的情况,提请对发展农村副业高度重视。他反映山西省制定的生产计划,只“注意了农业,忽视了副业”[2](p.404);反映辽宁省副业收入减少,“值得重视”[2](p.404);反映云南省要把“粮食生产、经济作物及蚕、畜、禽等副业三者多样性地结合起来”[2](p.413);还反映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四省市的“自然条件十分好,农副业产品极为丰富,交通运输便利,应该把它们发展成为以粮食为主的综合性的经济区域”。[2](p.432)

由于朱德不断反映农村发展副业的情况以及毛泽东、周恩来和刘少奇等对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特别是家庭副业生产的重视,1960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明确规定:人民公社在不影响集体劳动的前提下,要“允许社员经营少量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2](p.468)。1961年6月,中共中央又发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进一步指出:“人民公社社员的家庭副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部分。”“人民公社应该允许和鼓励社员利用剩余时间和假日,发展家庭副业”,并“给以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不要乱加干涉”。[3]这两个文件出台后,朱德更加努力地推动农村发展副业生产特别是发展家庭副业生产。他多次对地方有关负责人说:“要发动群众多搞一点副业生产,副业发展了,社员收入就增加了,生活水平也就提高了”[2](p.477),“要发展副业生产”。[2](p.491)朱德还阐述了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他曾对江西省委有关负责人说:“江西省农村一是要恢复农业生产;二是要发展副业生产。总之,要让农民富裕起来,只有农民富裕了,整个国民经济才能活跃起来。”[2](p.491)

与此同时,朱德还特别注意发现问题并及时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告,保护农村副业生产。1962年,当朱德在农村考察时发现有一些地方仍然在限制发展农村副业时,他在当年5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农村还要抓农副业生产,用南泥湾精神多生产粮食和农副产品。不下这个决心是不行的!”“现在限制家庭副业太死了,要解除禁令!农业副业结合起来,社员的收入就增多了,生产队也就富裕了,农村集体经济也就会巩固起来。”[2](p.492)1963年5月,朱德通过到农村考察发现,虽然农村副业正在恢复,但仍然很不理想,他又致函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反映“现在农村的经济作物和副业生产虽然正在恢复,但是还远远未达到过去的水平。因此,应当十分注意发展经济作物,发展集体副业和社员的家庭副业”。[2](p.510)1964年3月1日,正在广东考察的朱德致电中共中央、毛泽东,认为“广东省大量饲养木薯蚕和利用甘蔗渣生产人造纤维,为解决穿衣问题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建议在江南各省凡可以种木薯的地方,都可以推广广东省的经验,饲养木薯蚕,这不仅可以作为集体副业,而且还可以作为社员的家庭副业来发展”。[2](p.524)

按照就地取材、就地供应、就地推销和商业部门积极扶持的原则发展手工业,使农村经济繁荣起来

朱德既主张发展城市手工业,也主张发展农村手工业。他关于发展农村手工业的论述,与发展城市手工业的论述,有时是分开的,有时是交叉在一起或互为一体,统称手工业,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不可截然分开。因此,从这两个方面来理解和把握朱德发展农村手工业的思想和主张,是很有必要的。

朱德对手工业生产在国民经济包括农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是非常清楚的。薄一波回忆说:朱德“一再要求我们要重视手工业的生产,并且多次提出书面意见”。[4]在国家对手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开始时,朱德又以超前的战略眼光指出:“一部分手工业合作社是可能长期存在的,不仅在过渡时期,就是到社会主义社会,也是会存在的。”而且“是建设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工作”。[1](pp.323~324)

既然手工业生产是如此重要,那么应该如何发展手工业呢?关于这个问题,朱德有很多的论述,特别是在如何发展农村手工业问题上,他在1953年7月10日召开的全国财经工作会议领导小组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农村手工业就地取材,就地供应,就地推销”,“商业部应该积极扶植农村手工业的发展”。[2](p.369)这是他提出的发展农村手工业的一个基本原则。

1956年底,当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有人因头脑发热急于想把刚刚组织起来的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合作社迅速转变为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工厂。针对这种现象,朱德批评说:“手工业合作社是集体所有制,没有剥削;另一方面也是群众自己的组织。群众的福利由群众自己去解决,而不是都加到国家身上。想把合作社都收归国有的想法是错误的”[2](p.408)。他还指出,应该允许个体手工业户的存在。但是,后来手工业体制升级的现象因“大跃进”运动的开始而更加严重。为了阻止不切实际地把手工业合作社升级为国营工厂,朱德在1959年7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言指出:“关于手工业问题,去年很多合作社升级变为国营。一升级,他就不计盈亏了,什么都要国家包起来,这怎么行?看来集体所有制自负盈亏还是个好东西”。“我看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经济都要承认,不承认个体经济不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各自生活。要把这些问题都摆清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2](p.454)

朱德的这种看法,是他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正确结论。在手工业社会主义基本改造完成以后的一个短时期内,统领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的毛泽东,工作千头万绪,还没有来得及对手工业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正如他自己在1961年3月召开的广州中央工作会议上所说:“这一次有两个问题,一个手工业问题,一个商业问题,因为没有调查,我就没有发言权。”[5]但是,毛泽东能够听取朱德等人的意见,使这次中央工作会议在农村手工业生产问题上达成统一认识。会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对发展农村手工业有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公社管理委员会应该促进农村手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应该督促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对于技术熟练的手工业劳动者,按照不同的标准,采用不同的办法,计算劳动报酬,不能同农业劳动一样;并且在口粮供应上给以适当的照顾”。[3](pp.390~391)不久,中共中央于1961年6月召开中央工作会议,制定并发出《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这个文件,明确规定我国的手工业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实行三种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社会主义经济领导下的个体所有制。强调个体手工业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和助手。[3](p.436)接着,在这个文件的指导下,着手对从手工业合作化到转厂过渡中一些不妥当的做法进行纠正。

为了纠正手工业生产中“左”的错误,使手工业在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朱德或是在党的重要会议上发表自己的主张,或是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写信提出具体建议,阐明了几个非常重要的观点:一是要利用手工业来挽回“大跃进”对农村生产力造成的损失。朱德在1961年6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这几年,农村的牲畜死了不少,农具损失了很多,生产力遭到了破坏,这是个大问题。现在要把农村集镇的铁匠、石匠等手工业者都迅速组织起来,恢复生产,以便帮助农民建立家务。”[2](p.479)二是要设法让农民从农业生产中抽出更多的时间从事手工业生产。朱德在1961年7月29日写给党中央和毛泽东的信中说:发展“农村手工业和副业生产的潜力是很大的,只要劳动力安排恰当,分配合理,这方面的生产是大有可为的”。[2](p.480)如果在农业上实行小段包工制和建立责任制,就会加快农业建设速度,又能够使农民抽出较多的时间参加手工业生产。三是要让手工业在繁荣农村经济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朱德在1961年11月21日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的信中,建议着重在农村集镇发展手工业,因为“集镇居民多为专业或兼业的手工业者,他们在历史上就是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集镇是手工业与农业结合的纽带,抓住这个纽带,既有利于各类物资的集散,又繁荣了农村经济”。[2](p.484)同时,“县以下的集镇,与农村有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集镇上的手工业、饮食业、服务业等七十二行,对农民的生产和生活至关重要”。[2](p.483)四是要就地取材发展农村手工业。朱德在1963年9月中旬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的手工业很发达,应当充分发挥它的作用。特别是“许多手工业在农村就地取材,既有利于生产队多种经营,又支援了农业”。①

朱德还特别注重把发展农村手工业的主张落在实处。他到农村考察时,经常要对当地负责人就如何发展手工业给予具体指导。以他关心井冈山革命老区手工业生产为例。他在井冈山考察时,对当地负责人说:要注意发展手工业生产。井冈山地区,到处是毛竹,遍山是箬叶,可以组织起来,多编些雨帽和竹器卖出去。当地供销社应该组织收购和销售。[2](p.488)

由于中共中央在1961年的正确决策以及朱德对手工业生产的一直关注、支持和指导,农村手工业生产终于保持了相当的规模。据统计,至1962年6月,全国农村和城市人民公社手工业者有166万人,占全国手工业生产者总数618万人的37%。[6]如果把无法统计的大量兼营手工业的农民包括进来,农村手工业生产者的队伍就更加庞大。这些手工业生产者,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按照因地制宜、实行多种经营的方针发展山区农业、林业、畜牧业和各种土特产的生产,改变山区落后面貌

发展山区经济是朱德发展农村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朱德把发展山区经济看成是发展农村经济乃至发展全国经济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方面。朱德关于发展山区经济的思想,主要源于他在1957年上半年对我国南方和东北一些地区的深入调查和研究,其次是他在山区长大和革命战争年代多年在山区打游击的经历。正如他在1957年11月所说:“今年上半年我到两广、西南各省和东北三省了解情况时,从同各省负责同志谈话中,从实际的观察中,深深地感到山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有很大的潜在力量。我是在四川巴山下长大的,亲身体会到山区有山区的好处。我们打游击十几二十年都在山区。千万不要低估了山区的价值。”[1](p.359)

那么,山区到底有多大的价值,发展山区经济的意义又何在?关于山区的价值,朱德指出:“山区约占全国面积的三分之二,人口、耕地和粮食产量都分别占三分之一左右,特别是因为山区有无穷的自然财富,不仅有山林竹木、山货药材等产品,而且有各种各样丰富的矿藏。因此,山区的生产潜力是十分巨大的。”[1](p.360)关于发展山区经济的意义,朱德认为:发展山区经济的重大意义,就在于改变山区落后面貌,在于解决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困难,同时,由于山区具有地广人稀的特点,“开发山区还可以解决城市和平原地区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1](p.361)

朱德不仅主张发展山区经济,还就如何发展山区经济提出了一些真知灼见。

在发展山区经济的方针上,朱德强调要“按照因地制宜、实行多种经营的方针,发展山区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和各种土特产的生产”。同时,还要发展“采矿业和小型工业,特别是加工业发展前途很大,如酿酒、榨油、碾米、磨粉、制药材以及可以就地取材的工业,乃至化学纤维工业等”。[1](p.361)

在发展山区经济的远大目标上,朱德提出:要把“山区原来的自给自足经济发展成为全国统一经济的一部分,同全国经济相交流”。只有山区的建设发展起来了,山区的富源才会源源不断地开发出来,贡献给全国的建设事业,“这正是我们建设山区的远大目标”。因此,朱德强调,如果把建设山区看成是应急性的措施,“这是完全错误的”。[1](p.361)

在发展山区经济的具体办法上,朱德提出要改善山区交通运输、加强山区商业贸易、各部门支援山区和以山区资源建设山区的主张。关于改善山区的交通运输,朱德指出:“改善山区的交通运输,对动员全国力量支援山区,对利用山区的富源支援全国都有重大的意义。”[1](p.361)关于加强山区商业贸易,朱德指出:“加强山区商业贸易工作,要特别注意发挥基层供销社的作用。”[1](p.362)基层供销社既要担负起外调、内销、收购、指导土特产生产的任务,又能组织农村的手工业者和多余的劳动力,进行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关于各部门支援山区,朱德指出:“建设山区不仅是农业部门的任务,也是工业、商业、财政、税收、文教、科学、卫生等各部门的任务,需要各部门做一系列的工作。各部门都要加强整体观念,把支援山区的工作认真重视起来”。[1](p.362)关于以山区资源建设山区,朱德认为,山区的许多产品如石棉、云母、硼砂以及一些稀有金属,是重要的出口物资,要充分利用山区的出口物资资源来建设山区,“这是我们以山区资源来建设山区的最有利条件”。[1](p.360)

为了推动山区经济的发展,朱德在各地视察时,经常就发展山区经济问题给当地负责人出主意,想办法。四川是个多山区省份,这里仅以朱德视察四川为例。他曾对中共四川省委负责人说:“搞生产不能违反经济规律,要按经济规律办事,要因地制宜,山区不适宜种粮食就种经济作物”。[2](p.509)他曾对仪陇县委负责人说:“仪陇这个地方,有山林竹木,山货药材,可以发展蚕桑、油桐、白蜡,还可以种植果树,生产潜力是很大的。你们一定要根据山区的特点,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开发山区富源,发展山区的农、林、牧、副、渔和各种土特产的生产,努力渡过目前的暂时困难”。[2](p.461)

朱德还经常给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写视察报告,及时反映山区建设情况,进一步引起中央和毛泽东对发展山区经济的高度重视。1957年2月10日,在广州视察的朱德致函中共中央、毛泽东,反映“山区土特产品的收购价格过低,再加交通运输不便,所以山区的经济发展极为困难”。[2](p.411)4月18日,在沈阳视察的朱德又给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写报告,反映“目前山区人民的生活是很苦的,山区问题是全国性的问题,单靠农业贷款和民政部门救济还不能解决问题”;并建议“通过外贸系统从价格政策和各个方面使山区经济获得发展是当前解决山区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这方面的工作做好了是可以收到双重利益的”。[1](p.351)1961年3月6日,在广州视察的朱德给党中央和毛泽东写报告,提出:“我国南方各省,山区宽广,资源丰富,大力开发山区,改变山区面貌,对加快老根据地的建设和全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2](p.475)

通过研究和探讨,我们不难发现,朱德发展农村经济的思想和主张,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形成的,它突出了如何使农民家庭富裕、如何使农村经济繁荣、如何使山区改变落后面貌这三个发展农村经济的主题和难题;朱德不仅提出并坚持用这些思想和主张指导一些地方发展农村经济,而且还通过适当方法使这些主张直接或间接地、或多或少地被中央和毛泽东所采纳,吸收到党的文件中,正确指导全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今天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温朱德发展农村经济的思想和主张,仍然感到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收稿日期]2006-10-16

注释:

①朱德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华东组会议上的发言,196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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