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国家观的形成与发展:1898—1912
秦 磊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摘 要: “国家观”是一个意识形态层面的概念,亦可以理解为民众、统治阶级对于国家的认识与归属感。鸦片战争之前,对于国人来说,并没有一个完整成型的“国家观”概念,有的只是几千年来“天朝上国”唯我独尊的“天下观”。近代以来,战争敲开了紧闭已久的国门,也带来了许多新思想、新理论,国人的近代国家观开始逐渐萌发并传播。
关键词: 天下观;国家观;民族意识
一、中国传统的国家观——天下观的产生与发展
“国家”一词并非汉语本生,“国”的涵义更偏向于西方概念中所提的“国家”,在最初的表述中,“国”与“家”的含义也所指各异。《说苑·指武》中有云,“存不忘亡,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尚书》云“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国与家非但不同,且有等级之分。秦汉以来,大一统的政治格局出现,“家国同构”的概念被作为统治思想的儒家文化强调,“家”又可以延伸为家庭、家族,为“家”“国”并提创造了条件,“国家”一词开始指代整体的一个国家。如西汉刘向在《说苑》中有“苟有可以安国家,利人民者”的表述。而直到近代民族国家开始建立、国家意识在国人之中开始萌发之前,“国家观”的概念在我国并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方法,而强调更多、表述更清晰甚至自成体系的则是“天下观”。天下观把“中国”,即华夏民族聚居的地方视为天下的中心,依照距离和亲疏关系来规定域外各群体不同的义务。“中国”这种表述在我国传统的天下观中,更加偏重于文化概念,而非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实体国家。因此,这种认识中没有明确的疆域和国界所指,内地与边疆又存在着较为鲜明的等级隔阂。[1]
对天下观的讨论也有不同的看法,部分学者认为天下观是近代国家观的前身,是古人对于中国的国际地位、域内域外概念的早期认识,也有学者认为天下观是东亚民族中以中国为中心的一种世界观,是东亚民族对世界的专有概念。而以古代中国的天下观而言,就是以中华文明为天下核心的特有的一种世界观。这种世界观包含着以本国为中心的地位和本国与周边国家、民族的尊卑关系,其认识范围已经超越了自身民族和国家的单纯的地域范围。《尚书·禹贡篇》中提到的五服(甸、侯、绥、要、荒)和《周礼·大司马》《周礼·职方式》提到的九服九畿说,首先体现的就是中国为天下的中心,而四方外服广阔的领域组成了天下。而形成这样的认识,跟当时所处地理环境以及对此种地理环境认识不足也有一定关系。“先秦形成的天下观,是以一个中心为基础向外扩展的有限疆域概念,因此‘中心’为何便成为此概念中的关键。后世的儒生根据不同政治环境的需要,以此为基础建构了大一统政治观念和夷夏有别的观念,而随着儒学地位不断上升,这些观念便逐渐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层面。”[2]这里作者认为,秦汉时期天下归于一统,而秦朝又采取了与之前不同的郡县制管理地方,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来维护和促进统一,而这种意识形态的需要到了汉朝愈发急切,特别是在“七国之乱”之后。这时,董仲舒发展了孔孟提出的“上天主宰世界”的天命论,并结合政治局势需要,使统治思想朝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向改革,进而提出了天命观念和大一统观念,进一步完善了天下观的组成。这种天下观发展至宋朝时遇到了挑战。宋并未完成政治上和地缘上的大一统,政权的合法性与正统性自然就受到当时并存的辽、夏、金的挑战。朝廷为了解决这种思想上的威胁,采纳了朱熹提出的“应以德治国,以‘王道’治天下,‘夷狄’自当归附,从而天下归一,政令畅通”的意识形态建设的方向。这一意识形态的建构最终被官方以科举的方式确定并传承,直至有明一代终。清统一后,矛盾再次出现。清统治者以“蛮夷”的身份入主中原并完成了天下一统,原有的“夷夏之辨”与“大一统”自然就产生了冲突。于是华夷之间的差别被清朝统治者解释为距中原政治文化中心的远近,而非民族之间正统与非正统的区别。“蛮夷”一词也逐渐被用来代指朝贡体系中处在儒家文化圈中的朝贡国,如安南、朝鲜、琉球等,清末把“夷”的指称转为指向西方各国时,“夷夏之辨”与“大一统”之间暗藏的冲突才逐渐消解。且清代版图不断扩大,边疆地区不断被纳入中央政府有效控制范围,清代版图最终划定在1820年“嘉庆一统志”及“嘉庆图”所确定的区域。[3]清朝统治阶级在康乾时期与沙俄签订《尼布楚条约》《恰克图条约》时已经有了边界的概念,有了国与国之间平等外交的认识。而此时,时人所坚持的“天下”和我们现在所说的“中国”在地理概念和政治概念上都达到了基本重合。直至鸦片战争的爆发,国人对国家的认识开始向近代以民族、领土、人民为要素的近代国家观转变。对此,有学者提出,只有在中国面临强大的对手,或者说“其文明受阻于强敌”时,天下观才会向国家观逐步过渡,有边无界的状态才得以消解。[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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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意识形态的建构之外,我国古代至清末也有与“天下观”相合的制度来配合统治集团进行施政。除了历朝沿用并不断完善的祭天仪式、礼法制度和适用于边疆地区的官僚制度之外,还有表木测天[5]等原始的仪式。制度与意识形态的配合延续了数千年,使国人认为中国是世界的中心、天下的中心,对周边国家自然会产生轻视的看法,这也是导致后来产生了以“外夷”对待外国侵略者的态度的原因。
本工程涌水量大、水位降深大,所需水泵扬程高,水泵的外径一般为250 mm。而井管内径至少需大于水泵外径50 mm,故本次管内径按400 mm考虑,成孔直径按700 mm进行实施。采用6 mm厚钢管,滤管为桥式滤水管,滤管仅设置在粘土层中,防止抽取上部1~3卵石层地下水;滤管外包40目锦纶滤网,采用瓜子片滤料回填至滤管顶部以上,其上回填粘土球止水,防止1~3卵石层地下水进入降水井,详见图3。
二、传统国家观在变局中的重构
而革命派选择了另外一种道路来践行自己所理解的国家观。1905年,通过对海内外兴中会、华兴会、科学补习所、光复会等革命团体的整合与孙中山、黄兴等革命先驱的奔走努力,中国同盟会正式成立。同盟会早期提出的“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的纲领,正是革命派成员因为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在中国的兴起而选择的建设中国的道路,反映了以资产阶级革命派为代表的广大中国人民当时要求实现民族独立、政治民主、发展经济的愿望。随着保路运动的兴起和武昌起义的爆发,1912年革命派推翻了清政府的统治,成立了中华民国,建立了一个崭新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1.1 传统教学模式下的方差分析教学过程 单因素方差分析的关键在于理解离差平方和的关系。按照单因素方差分析理论可以将它们分为三个部分:总离差平方和,误差项离差平方和以及水平项离差平方和[1]。在传统的教学方法中,我们会推演总平方和是如何分解为误差项平方和与水平项平方和的。总离差平方和,水平离差平方和。通过对SST式进行分解,得到两个部分是SSA和SSE之和,从而有SST=SSA+SSE的结论。这样的拆解公式会让数理功底不好的初学者难以理解每部分的含义。
面对战后满目疮痍的局面和可能被瓜分的国家命运,1898年光绪帝颁布《定国是诏》,任命康有为为总理衙门章京,开始进行维新变法。尽管变法最终以失败告终,但我们可以看到,统治阶级已经开始意识到自己不再是唯我独尊的天朝上国,开始学习与侵略者在国际法框架下进行平等对话的方式方法。除统治阶级自身的觉悟之外,社会上也开始出现了以变法为政治主张、支持清政府的维新派和以推翻清政府统治、建立新国家为目的的革命派。虽然两派的政治主张看似对立,但实质都是先进的国人主权意识和领土意识的觉醒,都是近代国家观在民众之间觉醒的体现。最下层民众尽管没有成型的、实质性的政治主张,但有着与当时精英分子相同的对国家、民族的担忧和思考。伴随着西方思想的不断传入,这种思考使独立的国家主权观念在国人的思想中不断生根,不仅对我国与列强之间的关系给予了极大关注,也开始对维护利权和国家主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救亡图存成为这一时期各阶层民众的共同意志,因而有了1900年义和团运动的爆发。民众虽然对学习西方已经持开放积极的态度,但同时对侵略者也抱有较深的仇恨。尽管列强对中国的瓜分企图在“拳乱”后有所收敛,但国人的反帝情绪却因为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的觉醒而比过去更加强烈。百日维新这种由士大夫提出且企图借皇帝实行的变法尽管被以慈禧为首的清廷保守派镇压,但随即自上而下的清末新政也立刻得到了统治集团的推行,全面的自我革新对于清廷来说刻不容缓。
1906年,清政府宣布实行九年的“预备立宪”,以应付当时盛行的立宪运动,试图起到加强皇权、挽救统治的作用。清末的“预备立宪”虽然最终没有成功,但是对促进国家观的萌发仍意义重大。首先,预备立宪是中国第一次尝试向近代国家政治制度——“宪制”的转变,第一次由传统帝王专制向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治理形式的过渡,是中国封建社会第一次由统治阶级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向西方国家学习而作出的改变。其次,“预备立宪”在中国宣布了宪制的实施,把几千年来中国人心中至高无上的皇权置于宪法的约束之下,这在当时的中国可称得上是非常大的一个进步。再次,“预备立宪”也是当时西方先进的政治制度在中国的第一次尝试。之前无论是最早一批“开眼看世界”的先进的知识分子还是紧随其后的洋务派都仅仅停留在器物层面的学习,没有触及制度层面。以上这几点可以说明,随着天下观向近代国家观的转变,晚清保守派的君臣都做出了一些反应,以期适应这种观念上的变化。
现代民族国家的建立,起源于欧洲“三十年战争”之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建立。一大批民族国家从神权、皇权的禁锢中独立出来。而随此体系建立而被国际社会逐渐接受的近代国家观认为,国家的构成有三要素,即领土、人民和主权。鸦片战争以后,其对政治、经济、文化上的诸多影响的研究成果已足够丰富,在此不再赘述。战争的爆发及结果,对于国人从当时“天朝上国”的天下中心观到近代国家观的转变以及民族意识、主权意识的萌发,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直接影响了这一时期许多历史事件的发生。
学者指出,“国家成了一家一姓一人之国,国事成了一家一姓一人之事”,国家的兴亡与“一家、一姓、一人”的命运兴衰唇齿相依,[7]而民众是被排斥在国家事务之外的。对于这种观点,笔者个人持不同意见。数千年来封建制度和帝制的传统,使得民众对国家的概念非常模糊,甚至是不存在的。因此,在当时的民众心中,对国家的认同感并没有对家庭的认同感深,这是应当理解的。再说,民众是组成国家基层政权的最小单位,承担着国家的赋税、徭役等义务,民众虽不知“国事”的具体概念为何,但自己的生产生活恰好组成了国家的“国事”。统治者虽为一家一姓,但也要考虑如何施政、如何休养生息、如何与民休戚。民众只是无法直接参与对国家的管理,却并未被完全排斥在国家事务之外。
总的来看,这一时期国人所持的天下观已经基本被坚船利炮和租界洋房所摧毁,而近代民族国家观则还在萌发与形成之中。
以上是国人在1898—1912年这一时间段中,国家观发生的转变和对应此种转变所作出的反映。从外部的影响来看,1899年,麦金莱政府先后向英、俄等主要在华国家政府提出照会,要求在中国实行所谓“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政策。美国要求“利益均沾”,尽管是为了“有效地、代价最小地”保护自身的利益[6],但其承诺的“保持中国领土和行政完整”,首先是将中国视为与其他亚洲国家,甚至是当时中国的藩属国或朝贡国相同地位的区域实体来看待,与其他国家并无不一致;其次则是针对中国的具体权益做出要求,更使得国人对国家主权治权有了一定程度的归属感和认同。美国及其他列强的这种对华的政策和态度,势必影响当时国人对国家观的一种认识。宽泛的天下含义被模糊,更加现实的则是对国家具体权利的争夺,这一事实对当时国人理解近代国家的构成要素是有推动作用的。
你看毕加索,不同时期的作品变化有多大?黄宾虹前后期绘画,风格迥异,人称白宾虹与黑宾虹,八十岁以后居然还搞变法。
三、近代国家观的逐步成型
历史上,思想激荡的新旧交替时期,往往会产生许多有思想的学者和真知灼见。许多有识之士并没有沉浸在国将不国的悲痛中,而是立刻接受新的思想与观念,试图从意识形态层面唤醒国人。梁启超曾在《时务报》中表达了自己的民权和主权意识:“地者积人而成,国者积权而立,故全权之国强,缺权之国殃,无权之国亡。”[8]他还在1900年2月发表的《少年中国说》一文中直接用前文所提的“三要素论”来诠释国家的构成——“夫国也者,何物也?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其土地之人民,而治其所居之土地之事,自制法律而自守之;有主权,有服从,人人皆主权者,人人皆服从者,夫如是,斯谓之完全成立之国。”[8]1904年,陈独秀在《说国家》一文中直接提出“国家要有一定的土地、一定的人民和一定的主权”,强调主权“是全国国民所共有”,“代表全国国民的政府”是主权的行使者[9],并且在最后一段鲜明地提出“以上三样,缺少一样,都不能算是一个国”。这些思想开始出现并传播,表明“三要素论”的近代国家观念已经开始出现并在士人中传播开来。
对外关系方面,中国既是被动地完成了外交近代化,自然也需遵行当时的国际法和国际交往原则。中国的官员在当时外交形势的影响下开始接受并运用“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这一国际法核心内容来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一些问题。郑观应在《易言·公法》中明确地表述了国家主权平等的思想,“夫各国之权利,无论为君主,为民主,为君民共主,皆其所自有,他人不得夺。良以性法中绝无可以夺人与甘为人夺之理也,固有均势之法,有互相保护之法。国无大小非法不立”。
治外法权方面,曾纪泽指出,列强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乃“系交涉之变例,为欧美两洲各国之所无”,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晚清人士对国家主权所涵盖范围的认识随着频繁的中外交往变得越来越广博,近代内河、领海及路权、通信等主权意识开始萌发[10]。清朝末年。一些初具近代民族国家意识的晚清官员已经开始运用这一原则为国家在外交中争得更多权利。
近代的学者也对这一时期国家观的完善做出了贡献。顾颉刚试图将不利于明晰我国边疆领土的概念从相关的话语体系中彻底剔除,比如清除日本为分裂中国所提出的“中国本部”的说法,且明确指出边疆工作的任务,就是要“使边疆的区域逐渐缩小,中原的区域逐渐放大,使得边疆只成为国界的一线”。[11]这一理论建构具有非常明显的学术前瞻性,这与我们今天在现代国土观念下对边疆定义的理论要求不谋而合。
四、余论
1898—1912年是清帝国大厦终倾、中华民国日出东方的时期,是近代化的新型国家在废墟上建立的时期。这一时期对那些由西方传入的新的国家观的吸收,既有着多元兼收的特点,也存在着一些水土不服的迷茫。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新生政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中国的疆界,明确了国家的主权、民族意识,意味着我国在形式上已经转变为了一个近代化国家。以此为基础的国家观的发展,也终究与世界逐渐同步。在阅读过程中笔者也发现,有学者认为这一时期观念的转变实则是要落后于形势的转变的,具体表现为民国建立后,对边疆的研究仍然不甚重视,对“文化边疆”地区的研究亦不十分关注。我们知道,除以国界线划分的地理边疆之外,甘肃、青海、新疆、西藏等地由于生产方式、经济文化与内地的差距,尚属文化边疆地区。居于文化中心或是靠近文化中心的内地的学者对这一地区的研究并不是十分关注,也能够从侧面反映当时人们对“华夏”的优越感或许仍旧未曾放下。但对于国家、民族的认同,对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认识,无疑是较之前取得了极大的进步的。近代国家观在这一时期从萌发到传播,也是我们的国家与民族不断与世界缩小差距的过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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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K2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3-1808(2019)02-0064-04
[收稿日期] 2018-12-11
[作者简介] 秦 磊(1993-),男,山西阳泉人,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方向:民国政治史。
(编辑 郭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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