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资源共享的信息资源交换组织分析_规范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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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加速,我国以系统、部门为主体的创新发展正向开放化、社会化、市场化、协调化方向发展。在知识创新推进中,部门、系统的界限逐渐被打破,在这一背景下,条块分割的信息服务发展模式必须改变,以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开放服务为特征的社会化发展战略已经确立。在新的数字环境下,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是以信息资源的交换为前提的,其核心是建立信息资源的交换机制。

1 信息资源交换组织的进展

信息资源交换不是简单的构架网络、传输数据,而是要使离散分布的信息资源系统发生数据和应用关联,彼此之间高效、协同地工作,形成一个复杂的网状关系的信息资源交换过程,最终整合信息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交换制度。

目前,社会化信息资源交换组织可分为系统内的交换组织和跨系统的交换组织。我国一些地区和行业已经就信息资源交换组织实现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和实践。

1.1 系统内信息资源交换组织进展

我国已经建成了一系列的系统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代表性的有科技部主持的国家科技信息资源交换平台、教育部主持的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平台、以国家图书馆为核心的地区性和全国性的文献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中国科学院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极大地推动了信息资源交换组织的发展。我们以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CALIS)为例来分析其信息资源交换组织机制。

CALIS以系统化、数字化的学术信息资源为基础,由多个分布式、大规模、可互操作的异构的多媒体数字资源库群组成,在CALIS的4个全国中心、8个地区中心和15个省中心分别构建全国级、地区级和省级高校数字图书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与集成服务体系。在组织体系上,CALIS依托中国教育科研网采取分级部署方式构建和运行。通过多馆联合共建,实现信息资源的协同交换和资源共享。

在技术支撑上,CALIS采取了联邦式/松耦合构架,使每个系统相对独立,每个馆彼此独立,同时又相互关联。CALIS统一资源调度服务网络采用开放链接技术,使每个系统、服务、资源彼此集成(整合),遵循OpenURL标准,建立CALIS中心和各图书馆中不同资源和服务方式之间的开放动态链接关系,在CALIS服务体系内实现不同类型数字资源和不同服务方式之间的开放动态链接服务。通过统一检索、资源调度与馆际互借相结合的信息资源调度方式,采用两级分布式资源调度,实现中心资源与本地资源、中心服务能力与本地服务能力的互补,如图1所示。

标准化是CALIS系统实现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的前提和关键。CALIS管理中心在2004年2月和10月先后推出了“CALIS技术标准与规范”和“中国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技术标准与规范”。[1]其中“中国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技术标准规范”内容涉及数字图书馆总体建设规范(包括总体架构和门户建设等)、数据规范(包括专门数字对象规范、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规范、各类元数据著录规范、数字对象加工规范等)、接口规范(包括OAI、METS、MQ、统一用户认证、OpenURL、ODL-MAP等)、应用系统功能规范等,这些规范不仅用于应用系统建设和资源建设,也用于指导开展相关服务和进行业务管理。[2]其中资源加工与管理方面,CALIS提供元数据加工、数字对象加工、多语种书刊目次联机合作编目等多种资源加工手段,并遵循统一的资源描述、资源管理和加工规范;联合各个参建图书馆共同进行资源建设。

图1 CALIS系统信息资源交换与调度方式

由此可见,保障以CALIS为代表的信息资源系统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的条件,主要有:

(1)信息资源交换系统的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机制的建设。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服务的组织一方面是系统平台的建设,通过网络服务的模式表现给读者,另一方面是服务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机制的建设,系统内“共建、共享”的服务网络构建和各部门的协调管理和协同运行是信息资源交换组织的关键。

(2)标准规范的系统接口是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的前提。通过提供标准规范的系统接口,将原来封闭的系统变为开放系统,才能够实现信息资源流通交换和增值利用。与国家标准同步的信息资源建设和交换的标准规范制定至关重要。

(3)先进的技术支撑是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的保证。通过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支撑,理顺原有的系统流程,形成一个流畅的信息资源交换服务体系。

1.2 跨系统信息资源的交换组织进展

按系统进行的信息资源交换组织存在部门、行业间自我封闭,条块分割问题,信息资源重复建设和用户需求得不到满足的矛盾以及宏观环境的变化,客观上提出了进行跨行业、跨系统信息资源交换组织的战略要求。信息资源的交换组织表现为路由型的系统纵向组织向纵横交错、全面控制的控制型交换组织转变。

信息资源交换组织最大难题首先是组织困难。我国大部分的信息资源系统,都是在本部门、本地区内部,按照行政机构的组织和要求实施的。跨地域、跨部门的信息资源交换系统,往往由于部门条块分割管理而难以组织和实现。目前,我国跨系统信息资源交换组织的管理协调已经取得一定进展。

区域性资源交换平台跨系统实现的实践进展。1999年上海成立了上海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它是我国区域性跨系统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建设的典型案例。上海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是由上海地区公共、科研、高校和情报四大系统的19个图书情报机构组成的跨系统信息资源交换整合平台。目前协作网成员已增加到66家,通过协议的方式,各协作单位开展了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活动。从整体上提高了上海地区信息资源交换与服务的水平。湖北省科技条件共享平台是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建设的跨系统资源交换平台。该平台整合高校、中科院、科技信息和公共图书馆四大信息系统。2005年,湖北省科技信息院通过长江技术经济信息网与中国教育科研网的互联,实现了教育网和科技网的整合。长江技术经济信息网与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体系华中中心(武汉大学图书馆)成功集成,实现了在统一平台上的检索。同时,通过与国家科技文献中心完成无缝链接工程,实现同步传输科技文献信息。[3]如图2所示。

这些区域性的跨系统信息资源交换平台都是在地方政府推进,部门协调下进行的局部资源交换共享,缺乏国家层面的整体规划。信息资源平台跨系统交换要扩展到全国范围内,需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整体推进,以实现全国性的跨系统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

图2 湖北省科技信息院信息资源交换组织框架图[4]

由于我国金税、金关、金卡等行业信息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业务基础、数据基础以及网络基础,目前,我国电子政务领域正在积极探索建设纵向贯通、横向对接的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体系,实现全国性跨系统、跨区域的信息资源交换组织。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的部署,“十一五”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重要时期,将强化电子政务纵向业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推动横向资源共享和协同互动,加快形成统筹协调的国家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与共享体系。我国将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梳理、优化、整合信息资源和业务流程,规范新建系统、调整在建系统、改进已建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提高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水平,推动部门间的业务协同;逐步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跨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为各级政府的信息查询、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换提供服务,促进政务信息共享和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到“十一五”末,形成中央到省、地(市)、县四级政务部门之间能够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网络平台,分别承载不同类型的业务应用和满足不同类型的信息资源传输和交换需求。

2 信息资源交换机制的构建

从宏观上看,目前,我国信息资源还处于离散的分布状态,只在少数部门、个别应用系统中实行了交换和共享,总体上还没有统一的交换制度与机制,缺乏统一的信息资源交换标准和信息共享平台。

事实上,信息资源交换机制的建立是一项跨部门、跨领域的系统工程,它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即可完成的,而是一个逐步扩展、延伸和完善的过程。具体说,信息资源交换机制的构建涉及以下关键内容:运行管理、技术支撑、标准规范、安全协调等。

2.1 运行管理

管理机制是保证交换体系能够持续、有效运行的一系列管理要求、操作规范和评估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是实现信息资源交换的根本保障。但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专门的信息资源交换法,没有确定相应的信息资源对口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制度设计来规范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具体而言,信息资源交换管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要打破信息资源交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局面,应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下,成立全国性的信息资源交换宏观管理与调控的协调机构,以对我国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进行统筹管理,以此为前提,实现多部门协调和社会交换共享。

信息资源交换要求在交换各方之间建立良好的交流制度。交换各方必须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彼此信息资源存量及其结构的变化,换言之,必须建立和维持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公开、透明、通畅的交流网络,通过制度化的方式为交换各方实时提供信息资源分布调整和信息资源配置切分的信息,为每一个参与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的信息组织提供网络定位信息的可行性。[5]信息资源交换要求交换各方建立平等合作制度。合作意味着“双赢”,要求交换各方必须打破地域、行业和组织的界限,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和“信息孤岛”现象,建立破除部门本位主义的制度规定。在信息资源交换过程中,应坚持平等原则,确保共享各方都能够参与交换的决策和管理,要确保决策过程中的平等权利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信息资源交换依靠长久的利益机制。只有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建立起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才能使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健康地向前发展,突破我国现有的行政的、系统的、行业的组织框架对信息资源交换活动的种种限制,实现全社会范围内信息资源的共享。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区域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部门工作方式或工作模式的改变,更重要的是它涉及多个部门的利益协调。因此,在组织上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协调机制。建设技术方案的选择需经过各方主体反复论证,组织机构需协调各方利益使技术方案的选择具有一定的普适性,把方案确定在可行、可操作的框架内,使各方利益达到平衡。

信息资源交换管理包括以下环节:目标确立、组织协调、资源整合、网络规划、方案选择、风险对策、实施等。[6]系统用户是参与信息资源交换的主体,通常它有两方面要求:一是信息内容要求;二是体系功能要求。在信息内容上,用户根据自己的需求可能会列出详细的内容清单和信息分类分级清单;在功能上用户会提出明确的信息转换格式、信息展现形式、信息交换方式等要求。在信息资源交换的过程中要做到交换内容的明晰化、交换日程的制度化和交换行为的法制化。为了交换内容明晰和易于理解,主体在进行信息交换之前往往都要对自身拥有的信息资源作整合与处理。

2.2 技术支撑

信息资源交换活动的展开是为了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换,因此其基本架构应包括数据连接与访问、应用服务支撑以及数据转换与交换等主要内容。用于信息资源交换的支撑环境是信息网络和基础软硬件,它必须保证参与信息资源交换的网络互联互通,这是交换的前提。传统的信息资源交换技术主要有如下几种:专门开发数据交换接口、总线和适配器技术、数据仓库技术、基于元计算的信息资源交换等。[7]由于基于传统技术构建的信息资源交换系统没有统一的信息表示标准,并且可扩展性和可复用性也比较差,越来越不能满足信息交换的需求。

技术上,信息资源交换需要解决如下问题:

(1)屏蔽数据层数据结构和表示方式的异构问题,实现信息的统一表示:不同的业务系统中,数据的存储、表示方式可能完全不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要找到信息的统一表示方式。

(2)信息的语义识别:数据格式、语法所描述的信息应该有效,各种系统在传递、读取、解析和使用这些信息时不会产生二义性,并且表达的内容和格式能满足业务的要求。

(3)信息的传输:数据格式易于传输,能够实现消息的同步和异步传输;并兼容各种网络系统和通讯协议。

(4)提供安全控制,保证信息的安全:交换的信息需要基于业务系统之间约定的规则进行验证,要能建立数据格式、数据内容、网络传输和权限控制等不同层面的安全防护机制。

信息资源交换组织的技术方案选择依赖于三个主要因素,即:成本因素、技术寿命因素和风险因素。技术方案的选择应对准用户需求,同时也要考虑系统功能方案的设计与选择。技术方案的选择不仅着眼于当前的具体工作任务,而且还要参照国内国外的成功案例,并对成功案例作分析,吸取众家之长。因此,技术方案的选择应是考虑综合因素后的一种优化方案。技术方案设计成员应包括技术专家、熟悉各部门信息交换流程的业务专家,其职责是协助交换方案的选择、协调各方工作模式变化所带来利益上的冲突、解决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在设计信息资源交换方案的过程中,应尊重各方工作利益,在考虑各方工作利益基本得到保证的前提下确定技术方案。利益协调方案的制定应从长计议,要确保信息资源交换的持久长效。建立一套绩效考核与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制定利益协调方案。利益协调方案的最终确定应得到各方主体的认可。

由于任何一项技术都存在寿命与成本的问题,因此信息资源交换组织的技术选择存在一定风险。技术风险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其对策应选择成熟、稳定、投资成本可接受的技术。而人又是决定技术实施成败的重要因素,先进的技术都需要人去掌握,所以加大技术人员的培训至关重要。潜藏在技术背后的因素是人,而不是技术本身。这一重要因素多为领导决策层忽略。信息资源交换组织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集中交换模式、分布式交换模式和集中与分布混合式的交换模式。

2.3 标准规范

标准化是信息资源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信息资源系统实现连通共享、业务协同互动、安全可靠的前提。信息资源交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研究、制定该系统相应的标准与规范,形成其特有的标准规范体系,用以规范信息资源建设、交换、共享与服务。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与信息资源相关的信息编码、信息分类等标准,另一类是与技术平台互联互通、互操作有关的技术标准、与应用接入平台有关的技术标准。与信息资源相关的标准包括各种信息的编码标准、数据标准等国家标准,与技术平台相关的标准包括各种通信协议、业务格式标准、业务表示方法等国家标准。

在交换体系标准的制定过程之中,应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1)采用基于互联网的开放的标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各类技术标准已被业界广泛认同和采用,提供了产品和工具上的保障,提供了实践上的经验。在标准化方面的主要工作是在开放性标准的总体技术框架下,对在应用中需要规范的各种属性等细节部分给出定义和要求。

(2)共性服务平台化。在各种需求中提取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共性需求,提炼出基本的信息交换与共享的共性服务,以满足各种业务应用系统调用的目的。

为实现分布式系统间的信息资源交换,交换协议的规定和遵守至关重要。在标准的采用上,充分考虑了目前主要的信息通信方式,如消息通信方式和Web服务方式,采用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标准,如XML、HTTP、SOAP、BPEL,对其中的属性进行了相关规定,如图3所示。[8]

图3 交换体系信息交换协议

2.4 安全管理

目前存在各种不同的信息资源交换系统,只有互联互通才可以形成信息共享网络,实现纵向(从中央到地方)和横向(部门间,部委间,省市问)的全方位的信息资源交换,从而真正实现“建立全国一盘棋的信息互联互通网络”。由于信息资源交换既有可能涉及国家秘密,也存在涉及工作秘密、内部敏感的信息资源,因此信息资源交换需要严格划分信息安全域,实施不同安全级别信息资源的保护和防范。根据不同密级信息资源交换要求,构建信息资源交换的内网和外网。

加强和规范网络安全保护和信任体系建设是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安全开展的基础。建立基于公钥基础设施(PKI)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机制;完善密钥管理基础设施,充分利用密码、隔离交换等技术建设跨安全和保密等级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为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安全保障;制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管理的法规制度,建立风险评估机制,按需防护和适度保护;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监测系统,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的防范能力,以及网络失泄密、反窃密的检查发现能力。

信息资源交换不仅涉及系统内的资源交换,同时也可能是不同系统、不同单位之间进行的信息交换,因此,要在系统内的单位与系统外的单位之间,以及不同系统的单位之间建立安全连接,不仅要实现本安全域中信息的采集、转换、分发和协调的功能,同时也要实现跨安全域的信息资源交换。可以建立安全域,通过专门的安全管理器(CA)控制。同时,亦可采用信任协商(TN)的安全机制,实现信息资源交换的安全保护。[9]

收稿日期: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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