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垄断对中国行业收入差距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收入差距论文,行业垄断论文,行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80X(2011)10-0076-11
行业收入差距是城镇居民日常感受最直接、最明显的一项收入差别。近20年来,我国的行业收入差距迅速拉大,并成为推动我国居民整体收入差距拉大的一股重要力量。1990-2008年间,以基尼系数计算的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由0.067窜升至0.181,扩大了近两倍,年增6.5%,而同期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年均增幅只有1.5%。若不考虑从业人员比重,仅以行业特征计,则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将进一步上升至0.257,这一水平即使在国际比较中也是很高的(陈宗胜,武鹏,2010)。这意味着.一位劳动者仅因行业选择所带来的收入差别就可能是几倍,这在实践上明显偏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上述事实表明,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导致同工不同酬的行业垄断问题亟须改革。对此,本文将从理论解释框架的梳理、实证测度和检验、政策建议三方面着手,针对行业垄断对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影响展开较为系统的研究。
一、理论基础
1.行业收入差距的理论解释框架
必须指出的是,国内关于行业收入差距的研究最突出的问题在于没有融入系统的理论框架,而且现有的相关文献以实证分析居多,缺乏对相关经济理论基础的专门探讨。本文将对解释行业收入差距的理论框架予以简单的梳理,并籍此对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及其所引致的行业收入差距拉大问题予以解释。
在新古典的框架下,即在不违反“一价法则”时,行业间劳动力报酬的差异将主要由以下三种因素导致:一是劳动个体间的质量差异,这主要由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所决定;二是行业工种之间的差别,如劳动强度较高、危险性较大及给予人的不适感较强的行业往往相应有着较高的收入水平,这种差别亦称为“补偿性工资差异”;三是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与非竞争性,具体地,由于技术专用性、内部人、工会等因素的存在,不同行业所面临的劳动要素市场往往具有不同的市场结构,从而行业间劳动要素报酬要受到劳动要素市场非竞争性程度大小的影响。
实际状况与各种研究均表明,在舍弃了太多现实因素的新古典框架下对行业间收入差别展开解释是远远不够的。现实中行业收入差距最显著地背离“一价法则”的事实便是跨职业工资差异的稳定性(Thaler,1989)。具体地,同一职业的跨行业工资差异现象表明,即使控制了前述三点主要解释因素,同样一个岗位(如打字员、门卫、秘书等)在不同行业中的劳动报酬水平依旧有着显著且伴随时间稳定的差距,且这一差距的程度与行业间整体收入水平的差距程度基本相同(Katz and Summers,1989)。Krueger and Summers(1987)指出,逻辑上只有两类理论可以解释“同工不同酬”现象:要么是部分企业放弃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要么是部分高工资企业出于避免工资降低可能导致的利润下降现象的出现。就前一种解释来看,打破了传统经济学“经济人”的核心假设,较少有人试图沿着这一路径来解释行业收入差距的形成。后一种解释是经济学家们更为关注的研究路径,沿着这一方向所发展出来的效率工资理论在主流经济类教科书中已普遍占据了一席之地。这种解释的基本逻辑为,产出与雇员的努力程度和卸责行为密切相关,而雇员的努力程度和卸责行为又与其所得报酬密切相关,即雇员的劳动投入决策遵循的是“多得→多劳”原则,这就使得支付较之竞争性工资更多的报酬在一定范围内将会对企业利润的提高起到积极作用(Thaler,1989)。具体地,这些解释包括投机偷懒模型(Shapiro and Stiglitz,1984)、人事变动模型(Salop,1979;Stiglitz,1974)、逆向选择模型(Stiglitz,1976;Weiss,1980)、公平工资模型(Akerlof,1982,1984;Akerlof and Yellen,1990;Solow,1979)等。这里需要提到的是,公平工资模型较之其他三种模型能够更好地解释“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如,Krueger and Summers(1987)研究发现,高工资往往出现于高利润和低劳动成本的行业,也就是说,行业劳动报酬水平与人均利润水平有着正向联系。这便可由上述公平工资模型来解释,即劳动者要求与资方公平地分享经营成果。
很多实证研究发现,行业资本劳动比和企业规模对行业劳动报酬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前者如Slichter,1950;Lawrence and Lawrence,1985;Dickens and Katz,1987;后者如Brown and Medoff,1989),但是却无法予以理论上的解释。本文认为,其亦可在不放弃利润最大化的理性人假设下得以解释。就资本劳动比来看,因为产出是资本和劳动的耦合函数,资本投入的产出能力与劳动投入水平是正相关的,因此,资本越密集的行业劳动者的单位劳动投入对总产出的带动效应越大,对劳动者的激励支付所能带来的收益也就越大。就企业规模来看,一般而言,较大规模的企业往往要在组织管理的结构中引入更多的科层来保证组织的运行效率,但是每增加一个科层便意味着增加了一个“委托—代理”环节,从而用于激励的报酬支付也会相应增加。
回过头来我们再看第一个逻辑路径。虽然将“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或“利他主义的偏好集”纳入经济学的分析框架颇有离经叛道的味道,但是很多经济学家都没有放弃对这方面问题的关注。Hicks(1935)指出,在完全垄断的情况下,不极力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者可能会获得更大的效用,此时就他们而言,最大的利益是一个平静的生存环境。缺少竞争压力的环境下往往难以用传统的利润最大化目标来刻画经营者行为,或者说,传统的利润最大化目标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刻画现实是与行业的竞争性水平成正比的。Williamson(1964)指出,一旦有了垄断所带来的自由,管理者就会利用利润以外的元素来使其效用最大化,如支付给员工的薪水。综上所述可以发现,第一个逻辑路径事实上是将消费者所具有的多目标偏好集引入了对生产者的分析框架,即变以往的利润最大化单一目标为多重偏好目标。
综上所述,行业收入差距形成可由三个层次的原因予以解释:第一层次是传统的新古典解释;第二层次是“效率工资”理论;第三层次是部分放弃利润最大化目标。
2,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的成因
首先我们要明确强调的是,仔细对照前文所给出的理论框架,是无法直接演绎出“垄断是行业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之一”的结论的,即从逻辑上来讲行业垄断并不能够对行业收入差距形成直接的解释,这是一个最易使研究者陷入误区的地方。Krueger and Summers(1987)通过实证研究指出,高工资均出现于高利润的行业。这表明只要通过某种方式能够创造出高于经济利润的“租”,都可以引致行业收入的提高,而垄断只是形成“租”的方式之一而已。解释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了资本所有者向劳动者成比例地让渡这部分“租”(武鹏,2010)。这就涉及到了理论解释框架中第二和第三层次的原因。此外,现有大量实证研究表明,人力资本、工会等第一层次原因对行业收入差距的解释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即使剔除他们的影响,行业收入差距也不会出现明显的缩小。下面我们将从第二和第三层次的原因入手来探讨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的成因。
用于激励的“效率工资”给付。基于两点具体原因,垄断性企业的有效率运营需要比竞争性企业支付相对更多的人均劳动报酬,这一额外的报酬支付,虽然有违公平的原则,但却符合客观上的效率要求。一是垄断行业往往可以地位获取超额垄断利润,出于“公平”意识,垄断行业的从业者往往要求在应得报酬之外进一步分享这部分超额利润;二是垄断企业往往具有较大的规模和多层级的组织架构,这相应地延长了“委托—代理”的链条环节,从而会增加用于目标激励的报酬给付。
竞争缺乏所引致的预算约束弱化。缺少竞争压力的垄断环境下,企业的行为往往会偏离利润最大化的目标,放松劳动报酬等方面成本的预算约束。尤其是,我国的垄断行业大多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构成,也即属于常说的“行政性垄断”,相对于其他所有制形式而言缺乏限制员工薪酬和福利方面过度支出的动力。这种预算约束弱化所引致的劳动报酬增长,既不符合公平原则,也不符合效率原则,是完全不合理的收入部分。
这里我们有必要就行政垄断这一当前中国行业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具体展开“部分放弃利润最大化目标”这一第三层次原因的分析。Alchian(1961)指出,公有制企业往往倾向于牺牲传统的利润最大化目标而去追逐其他目标。如倾向于最大化预算,不尽量约束员工福利报酬等生产成本(Niskanen,1971)。在此,我们具体将行政垄断行业高收入现象的解释归为五方面:一是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着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其代理人在近乎无监管的环境下进行经营,没有控制企业工资水平的有力外部约束;二是公有制企业经营者大多无法根据经营绩效(即利润水平)按比例地提取经济收益,因此其很多时候宁可将利润转化为职工工资或福利等收入形式,这么做即使无利也至少是零成本的;三是公有制企业的人事制度僵硬,解雇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可行的约束员工的手段,在无法进行有效惩罚的情况下,只能偏向于采用激励措施;四是较高的工资意味着较高的机会成本,由于主要领导(即企业经营者)在决定工资收入分配中具有重要的作用(罗楚亮,2006),其可以通过对高机会成本的威胁以维护其权威,保障自身权力的通畅运行;五是升迁是公有企业经营者的重要激励和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经营者升迁的因素包括群众意见或民主测评,这使得公有企业经营者易于慷公家之慨来“邀买人心”,严格地讲,就是在企业经营绩效和民主测评两者间实现最优配置。
下文中我们将通过常规分解、反事实方法和计量分析实证探讨行业垄断对中国行业收入差距的影响,籍理论与实证相互参照,有助于我们对中国行业收入差距问题形成更为具体深入的认识。
二、方法、模型与数据的说明
1,垄断行业的界定及其收入状况
目前,对垄断程度的度量仍旧是实践操作中的一项难题。产业组织理论方面虽提出了如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irfindhal-Hirschman Index,HHI)等测度指标,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很难找到涵盖各个行业的市场份额数据。①此外,垄断程度往往也不能简单地由市场份额来衡量,如:垄断势力还体现在威胁他人进入行业市场的能力方面,这往往涉及到潜在产出能力的问题;垄断势力的构成可以是低级阶段的卡特尔式,也可以是高度进化的托拉斯式,在同样的市场份额分布下,托拉斯式的垄断显然要较之卡特尔式的垄断更为牢不可摧,其在展开攫取垄断利益的市场行动时也更加迅速有力。为此,本文的研究只能退而求其次,参照以往大多数研究的方法,首先析分出垄断与非垄断性质的行业,然后在此基础上探讨行业垄断对中国行业收入差距的影响。实践操作上,我们从两个方面来界定垄断行业:一是客观技术上的成本劣加性所致的某些只能由一个或几个主要厂商来经营的行业,如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等;二是对于不满足第一个条件的行业,通过发放数量有限的“行政许可证”也可使其演变成垄断行业,如烟草制品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银行业、证券业等。依据上述原则,我们在97个细分行业中择取了共15个垄断行业。下面,我们依据均值化方法计算了各垄断行业收入水平相对于全社会各行业平均收入水平的倍数,以展示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一些典型化事实。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垄断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要明显高于全社会各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2003—2008年,高出的幅度在加权计算时达22%—34%,不加权计算时更高达46%—64%,且整体上呈现出一定的上升趋势。具体就各个细分行业来看,证券业在2008年的人均收入达各行业平均收入水平的5.34倍,不仅是当年收入最高的行业,也创造了样本考察期的最高值。其中,长期以来,只有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收入水平低于各行业平均收入水平,另有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邮政业、保险业略高于各行业平均收入水平,其余10个行业的收入均大大高于各行业平均收入水平。
2.常规分解方法:基于泰尔第二指数的子群分解
广义熵指数族指标是对不平等进行子群分解的适宜性指标。而常用的基尼系数指标因在计算按特征分组的收入数据时会受到分组数的严重影响以及无法分解殆尽,我们这里不予采用。下面我们将对广义熵指数族指标予以介绍。
假定外生给定的组数g共K组,可以将广义熵指数按式(1)和式(2)分解为组内不平等和组间不平等(Kanbur and Zhang,1999):
3.计量分析模型和方法
为了验证垄断对行业收入水平带来的影响,我们将分别采用PCSE和SGMM2方法展开计量分析。运用PCSE方法除了因为其可以克服一系列自相关和异方差问题之外,还在于其可以在面板数据的情形下对虚拟变量进行估计。而SGMM2方法主要是用于克服遗漏变量问题,增强估计结果的稳健性。具体地,我们的模型方程包括以下6种:
其中,行业平均劳动报酬(remuneration)为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中包括文献综述部分所提及的三个有关“效率工资”的影响因素:人均利润(profit),以各行业年度净利润总额与从业者人数之比来表示;资本劳动比(capital-labor),以行业企业的资产总额与从业者人数之比来表示;企业平均规模(scale),以行业企业的资产总额与企业数之比来表示。解释变量中还包括了以下三个所有制因素:国有资本比重(state-owned),以国有资本占实收资本的比重表示;港澳台资本比重(HMT);以港澳台资本占实收资本的比重表示;外资比重(foreign),以外资占实收资本的比重表示。此外还包括一系列行业特征控制变量:外向度(export),以出口产品销售额占总产品销售额的比重表示;资产负债率(liability),以负债合计占资产合计的比重来表示;产品销售率(sales),以工业销售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表示。模型1—3采用PCSE估计,模型4—6采用SGMM2估计。为了考察垄断所带来的行业间收入差额,我们未对行业人均劳动报酬取对数。
4.数据选取与来源
本文的研究样本时间跨度为2003—2008年。②其中,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数据均来源于相关历年的《中国劳动统计年鉴》,具体地,通过劳动报酬总额除以从业人员总数得到。计量模型部分,受数据可得性所限,我们将采用工业行业样本展开研究,样本数据均来自于相关历年的《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和《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其中,以货币单位计量的指标均以2005年为基期通过GDP缩涨指数进行了处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运用何种物价指数进行价格平减,应根据研究的内容和目的来确定。我们常常可以见到,很多研究都采用各种价格指数进行缩涨处理,这其实是将新古典的货币形式实物化。如同质的一台机器在不同时点上的货币价格可能是不一样的,但是其在实际生产活动中的功能是一样的,为了将货币关系还原成技术关系,需要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对其进行缩减,以契合实际上不变的技术关系。而本文之所以用GDP缩涨指数,是因为我们这里所考察的薪酬给付是市场主体——企业的行为,一般而言其是以利润最大化为活动目标,进而其所关注的是每单位货币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不变价值,而不是其下一步将可能转换成的一揽子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的数量。
三、实证分析与结论
1.基于常规分解的分析:行业垄断是行业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
根据前文介绍的方法,我们利用泰尔第二指数来描述垄断行业、非垄断行业的组内和组间行业收入差距,具体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垄断行业的组内差距在不加权计算时呈现快速扩大的态势,即各垄断行业之间的收入落差在不断拉大,这主要是由于受到有效行业规制的垄断行业(如邮政业、铁路运输业等)的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持续稳定在既有水平,而未受到有效行业规制的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则增长很快。垄断行业的组内差距在加权计算时则没有展现出过大的波动,这表明高收入的垄断行业所吸纳的就业人数增长得要相对更为缓慢,也即只有少数劳动者才能进入诸如证券、烟草制品、航空运输等最为高薪的垄断行业。非垄断行业的组内差距在不加权计算时略有上升,而在加权计算时则略有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非垄断行业的组内差距对于行业总体收入差距的拉大贡献较小,甚至是起到了缩小差距的作用。加权与不加权计算的组间差距均呈现一定的上升趋势,这表明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间的收入愈发呈现两极分化的特征。另外,垄断行业的组内差距在加权与不加权计算时均逐渐超过了非垄断行业的组内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垄断行业的组内差距对于行业总体收入差距扩大的贡献较大。
根据对广义熵指数指标进行分解的方法,我们进一步测度了垄断行业、非垄断行业的组内和组间行业收入差距对总体行业收入差距的贡献份额,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以看出,垄断行业组内差距的贡献份额在不加权计算时呈现持续扩大的态势,在加权计算时呈现U型的小幅波动。非垄断行业组内差距的贡献份额在加权与不加权计算时均呈现下降态势,且总体降幅较大。组间差距的贡献份额在加权与不加权计算时总体上均呈现上升态势,其中前者的上升幅度尤为明显。结合前文的分析结论来看,非垄断行业的组内差距对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拉大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而行业垄断所引致的行业间收入差距是考察期内我国整体行业收入差距上升的主要原因。具体地:垄断行业的组内差距持续上升,这推动了其贡献份额亦呈上升态势,尤其是在不加权计算时,其贡献份额在考察期内共上升了9.51个百分点,翻了一番半;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组间差距的产生主要源于前者收入水平的相对快速上升,这使得组间差距的贡献份额整体上有了较大的增长,尤其在加权计算时,其上涨了37.73个百分点。
2.基于反事实方法的分析:行业垄断导致行业收入差距上升约25%
下面我们运用反事实的方法来验证行业垄断对行业收入差距的影响。我们对以下两种假设情形下行业收入差距的下降程度进行了分析:一是当垄断行业的收入水平相当于各行业原平均收入水平时;二是当垄断行业的收入水平相当于非垄断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时。计算中我们以基尼系数的结果为例,同样进行了加权和不加权两种原则下的计算,具体如表4所示:
由表4可以看出,在情形一下,加权计算的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降幅逐年增大,在情形二下,加权计算的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降幅除在2007年有所下降之外整体上亦是明显增大的。对应具体的基尼系数降低量来看,基尼系数也同样大体上呈现明显的下降态势。不加权计算时我国行业收入差距情况与上述加权计算的结果大体一致,即均大体呈现加速下降趋势。比较来看,无论加权计算与否,情形二的降低量和降幅都要大于情形一,即在该区间将垄断行业收入的降幅调大时,行业收入差距的降幅也将更大。在不加权计算时,行业收入差距水平的下降更为显著。总的来看,当垄断行业的收入落入合理区间时,我国的行业收入差距将会下降20%左右,换句话说,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水平导致我国行业收入差距上升了25%左右。
3.计量分析:垄断行业比非垄断行业不合理地高出相当于平均收入水平1/4的份额
综合前两部分的分析结论可知,要抑制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必须要处理好垄断行业收入过高且增长过快的问题,尤其是在这种高额收入的来源是不合理的情况下。下面我们将就行业垄断究竟导致了垄断和非垄断行业间多大的收入落差展开计量分析,其中尤其是要考察,在控制了效率工资等因素外,仍有多少来源是不合理的。具体的计算基于前文的模型、方法和数据,并引入了行业垄断虚拟变量,即将垄断行业设置为1,非垄断行业设置为0。结果如表5所示:
根据表5的内容,模型(1)—(3)估计结果的联合显著性均很高,这表明模型的设置整体上是有着较强解释力的。在模型(1)中不控制任何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垄断行业要比非垄断行业的平均劳动报酬每年高出12445元之多,且这一结果高度显著。研究样本的总体均值为17740元,相较之下可以看出垄断行业倾向于比非垄断行业多出相当于平均收入水平70%的收入。在模型(2)中,我们控制了所有权结构和外向度等变量,这时垄断变量的系数降为了10611元,且同样在统计上高度显著。这表明,上述几组变量所分担的收入差额约为1800元,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间仍有着一倍的收入落差。在模型(3)中,当我们控制了人均利润、资本劳动比等因素后,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的收入落差得到了大幅缩小,具体为4123元,该结果在统计上亦高度显著。这印证了效率工资和“委托—代理”下的激励亦是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间收入差别的重要解释因素。但即便如此,其他无法在经济效率上得到合理解释的垄断所引致的各种不合理因素,如预算约束放松等,仍旧对行业收入差距有着较大程度的影响,具体来看,垄断行业要较之非垄断行业不合理地多出相当于平均收入水平1/4的收入。
下面我们来看模型(4)—(6)的估计结果。模型(4)的整体设置较为理想,检验结果表明存在一阶序列相关而不存在二阶序列相关,且亦不存在工具变量的过度识别问题。但在该模型下,由于没有引入控制变量,垄断变量的估计结果虽然为正,但并不明显。模型(5)亦是存在一阶序列相关而不存在二阶序列相关的,但是却存在一定的工具变量过度识别问题,且垄断变量的估计结果虽然为正,但并不明显。由此,我们主要关注模型(6)的结果。对该模型的检验表明,其存在一阶序列相关而不存在二阶序列相关,且已不存在工具变量的过度识别问题,这意味着该模型的整体设置是较为合理的。该模型下,垄断变量的系数估计结果为1042元,且较为明显。这说明,垄断行业在当期内要较之非垄断行业不合理地多出1042元的收入,放在长期来看,将总共多出4489元,考虑到6年样本期的长度,该结果与模型(3)的估计高度吻合,这说明我们的研究结论是比较稳健的。③
四、政策建议
及至今日,行业收入差距的拉大依然未有止步的趋势,扭转这一态势已成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一项重要攻坚领域。④这一现状与目标的巨大反差已成为中国未来实现平稳和谐发展所必须逾越的一道鸿沟。抑制垄断行业非合理的过高收入,是缩小我国行业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和攻坚领域。对此,本文提出如下几点政策建议:
(1)应将垄断行业的劳动报酬与其缴税水平相挂钩,凡是劳动报酬高出全社会各行业平均工资一定水平的,应考虑按累进方式对其利润征税或提取红利。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方面,工资收入和利润等信息易于被观察,搜寻成本较低;⑤另一方面,该方案的执行成本较低,无需设置专门的执行机构。
(2)对于那些涉及产品市场结构、国民经济安全等问题而难以进行价格规制的垄断行业,如电力、银行业等,应考虑降低其人为设置的准入门槛,积极引入非国有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竞争程度的加强来削减垄断行业的利润规模,从而降低“效率工资”的给付;另一方面有利于克服行政垄断下“所有者缺位”等因素所导致的利润向工资的非合理性让渡。
(3)将政府补贴与行业劳动报酬水平相挂钩,越是职工收入水平高的垄断企业,政府给予其补贴时愈应谨慎,以免政府的补贴最终转化成垄断行业的职工收入,以致不仅未能达到补贴的初衷,还会恶化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对于确实有正当理由申请的,政府应紧密跟踪审计补贴的使用情况,谨防其被垄断企业内化成自身收益。
(4)打破垄断行业监管者和被监管企业间的人事流动,以弱化利益集团对规制实施过程的影响。目前,由于垄断行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往往有着极高的收入水平,以致很多垄断行业监管部门的人员乐于向被监管部门流动。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就是,年届退休或者由一线领导岗位退居二线的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许多会转至被监管部门工作。这就使得监管部门与被监管部门之间形成了激励共容的利益集团,垄断行业的监管者缺乏监督到位的动力,甚至会为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的问题加以开脱辩解。因此,出台明确的政策切断垄断行业监管者和被监管企业间的人事交流,是应对监管部门限制垄断行业高收入的举措乏力的当务之急。
(5)就国有寡头垄断行业而言,可把劳动成本的节约作为考察企业经营业绩的指标之一,将其与企业领导者的升迁奖惩相挂钩。这是因为垄断企业之间很容易实现共谋合作以攫取更多的垄断收益,但国有企业的管理经营者在升迁的道路上是纯粹的竞争关系,难以出现共同舞弊的现象。具体评价过程中,企业的生产结构往往是外在规制者不可知的,对这一信息不对称问题我们可以采用“标尺竞争”的方式予以解决。在“三桶油”等企业所构成的寡头垄断行业中,我们可以不设置一个最优的行业劳动报酬水平,而是让各个同行业企业之间相互参照,企业经营者业绩的好坏按劳动报酬占利润比重由低到高依次排列。
(6)打破劳动力市场上或明或暗的壁垒,通过促进行业间劳动力的竞争流动来实现劳动贡献与收入水平的匹配。目前,在国有垄断行业中就业方面的寻租现象较为普遍,许多工作岗位需要通过一定的关系和贿买获得,这已经成为了一个公开的秘密。如此就使得很多岗位上并没有匹配具备相对更为适宜劳动能力的人员。打破类似的人事招聘黑箱,虽然表面上不会有效抑制行业收入差距的扩大,但是却体现了对劳动能力的合理回报,赋予了行业收入差距更多的公平内涵,事实上等于缩小了非合理部分的行业收入差距。
(7)要拓展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改变以往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状况,以适应现阶段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间各种福利差距扩大的趋势,如可在确定征税级别时按一定比例折算进易于货币化的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收入。
注释:
①目前的数据均基于企业层面调查数据汇总而得,但是现代的很多大型企业集团往往身兼数业,其中部分是垄断性质的,部分是竞争性质的。但是,细致的分行业产出在公司的报表中往往难以条理清晰地予以展示,因此,对许多行业而言,精确地划分市场份额往往不具备实践操作性。
②由于2002年以前未统计细分制造业的劳动报酬情况,导致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等4个垄断行业无法纳入实证分析,故以2003年为考察的起点。
③以模型(6)的结果进行泰勒级数展开计算,垄断行业在6年期内要较之非垄断行业不合理地多出3568元的收入。
④“十二五”规划草案提出要“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在2011年的两会上,其进一步更改为“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在最终稿《纲要》中第八篇第三十二章有着重论述。
⑤由于大部分的垄断行业企业均是上市公司,其财务报表虽然可以部分隐藏员工收入和利润信息,但是考虑到上市的会计审核和财务造假被揭发后可能引致的融资状况恶化,其往往难以像中小型私营、集体企业等较为严重地隐瞒实际财务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