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转折点与公共政策方向的转变——关于中国社会保护的若干特征性事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共政策论文,转折点论文,中国社会论文,性事论文,刘易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和城镇就业的持续扩大,使城乡居民从就业收入的增长中分享了高速经济增长的成果。与此同时,由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对普通劳动者和家庭的社会保护机制尚不健全。随着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一方面,居民大大提高了对更加充分、均等的社会保护的制度需求;另一方面,一直以来政府推动经济增长的激励,正在转变为提供更多、更好、更均等的公共服务,进而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保护的激励。从劳动立法、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包容性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等角度进行的经验分析,验证了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刘易斯转折点到来的政策反应。在对未来一段时期公共政策走向进行预测,并概括关于公共政策乃至政府职能重点向社会保护转变的若干特征性事实的基础上,作者给出了提高地方财政能力等相应配套改革的政策建议。
本文对中国社会保护的特征化事实做出以下概括:(1)为了创造并获得持续增长的源泉,例如通过完善劳动力市场环境挖掘第一次人口红利潜力,通过加强人力资本积累获得第二次人口红利,中国政府作为发展型和竞争型政府的激励,在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可以转变为加强对劳动力社会保护的动机;(2)按照蒂布特模型,上述转变最突出地表现在地方政府行为上,并且从地方性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护领域获得突破;(3)由于加强社会保护的愿望在根源上产生于政府促发展的动机,最终提供的社会保护,总体来说将确定在必要和恰当的范围内,并且产生相应的制度创新,从而避免长期困扰政府在社会保护抉择中面临的穆勒难题;(4)由于社会保护的主要手段是提供更加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而这种行为更加符合本来意义上的政府职能,因此,这种转变实际上是符合正确方向的政府职能转变。
可见,刘易斯转折点到来之后在加强社会保护等公共服务方面,地方政府有更强的激励。而且,在中央政府已经实施的社会保护项目,一方面可以发挥纲举目张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可能产生报酬递减的条件下,进一步的社会保护领域和瞄准机制(即最佳最准确的资源用途),也有赖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判断力。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形成的中央与地方之间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关系,使得发展型地方政府虽然有更大的激励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但是,在实质上推进户籍改革时,现行财税制度却会使它们陷入财政捉襟见肘的境地。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中的特殊结构部分即部委,在一度承担了必要的社会保护职能之后,越来越陷入一个怪圈,在从中央争取资源的过程中,逐渐把部门履行职能的财政资源固化,而持续不断增加职能以获得追加资源的做法,不仅把各种项目碎片化,还可能超越发展阶段,人为制造出穆勒难题。
因此,通过财税制度改革,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比重,使其财权与事权更加对称,是推进社会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的关键,也符合政府职能改革的正确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