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_农业论文

东北地区现代农业发展的经验教训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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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以来以至民国时期,随着关内移民的大规模涌入,西方近代农业科技和文化的传入,东北农业迅速走向近代化的轨道。突出表现为当时东北农业由自给自足生产向商品生产转变,由分散的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区域化、专业化生产过渡,农业技术从直接经验向近代科学技术转化,农业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等方面。(注:关于东北农业近代化的内容和过程,请参见衣保中、 吴祖鲲撰文:“论东北农业近代化”,载《社会科学战线》1997年1期。)东北农业近代化的波澜历史画卷,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和宝贵的历史教训。

一、东北农业近代化的几点经验

(一)以移民开发带动新垦区经济的全面发展。

驰禁放荒,招徕垦民,是清末以来东北当局的基本“国策”。特别是新设置的州县无不为此殚思极虑,竭力筹划。或者广布招民白话告示,或派人赴关内组织移民,或减免车船各费,或提供各种招待救济,或在垦区妥筹食宿,或减免荒价租赋,或派兵维持垦区治安,或贷与资金口粮,千方百计做好招徕和安置工作,吸引大批移民进入新垦区安家落户,垦土辟田。官府为了切实推进垦殖事业,实行了一系列催垦、抢垦和屯垦措施,加快了新垦区,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带动了垦区建设的全面发展。垦民领荒时向官府缴纳巨额地价款项,土地垦熟后又须升科纳税,地方财政收入因而迅速增加,兴办垦务中修桥铺路、设置村屯、规划城镇等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无不依赖垦民之财力。至于垦区工商各业之兴,更是以土地开发和农业发展为基础。近代东北荒原大规模垦辟开发的壮举,给我们今天进行新垦区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

(二)在农业技术上大胆引进,切实应用。

清末民国时期,东北地区在农业试验和推广工作中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值得借鉴之处。(1)当时各试验机构都能面向世界, 大胆引进西方先进的农学理论和农业技术,引进和试验东北从未有过的作物和品种,这种开放、进取、创新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发扬光大的。(2 )各试验场注重运用近代实验手段,总结本地传统农耕技术和经验,验证其利弊,以扬长避短,而不是全盘否定。引进西方先进农业技术,须与本地实际条件相结合。吉林农事试验场的各种试验皆“以向来旧法为基础,发挥其所长,补救其所短,藉以灌输新法,渐进改良”(注:吉林行省档案,(6—1)—285。)。 这种对待我国传统农业遗产的态度,值得我们今天借鉴。(3 )当时东北农业试验机构所进行的各种试验都讲求实用,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及试验结果的普及和推广。《吉林省农事试验场事务规则》明确规定:“本场各种试验注重实用,以诱启本省农家,示之模范为目的。……各种试验宜注意于生产增殖及农家经济,使农家得采仿其法,直接应用,不可徒耽新奇、或遽为高尚之学理实验,转乖实用。”(注:吉林行省档案,(6—1)—285。)(4)农业试验与农业教育相结合。奉、吉两省先设农业试验场,在场内附设农业学堂;黑龙江省是在普通学校内设农林试验场,使普通学校变成农林专门教育机构。这样一来,一方面充分发挥农业试验机构的综合功能,促进农业专门人材的培养;另一方面又使农业教育与生产实践密切结合,有利于培养学员的实际工作能力。这些宝贵的历史经验,我们应当好好加以总结,在今天的农业试验、技术推广及农业教育工作中发扬光大。

(三)发展农场经济,树立近代农业的典范。

在东北开发过程中,各种农垦公司、水田公司、牧养公司、采木公司、渔业公司等新式企业像雨后春笋般地纷纷出现,成为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近代化的典范。(1)各公司以集股的形式广集资金, 关内外大量资金被吸引到东北新垦区,工商业资本迅速向农业部门转移,为农业近代化提供了必要的条件。(2)各公司实行立体开发和综合经营, 搞农工商一体化,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3 )公司所有制形式多种多样,有官办者,有官督商办者,有官商合办者,但更多的是私营经济。官办企业一般资金雄厚,规模较大,但经营效果较差。而私营公司在经营方式上灵活多变,不拘一格,经济效益较好,颇有值得借鉴之处。(4)很多公司都乐于使用西式近代机械农具, 采用良种引进新式农耕技术,对一般农户起到了示范和开风气之先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重视商品粮基地建设,确保粮食商品率的提高。

东北商品粮基地是在移民垦荒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清末民国时期,到东北的移民绝大多数从事农业开发,垦地数量和移民数量同步增长,每个农户平均占有的耕地面积一直保持相当数量。1914年东北每个农户平均占有耕地75.1亩,1932年仍占有71.3亩。这样,就使得每一农业人口生产的粮食数量能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上,即使单位面积产量不增加,粮食总产量也会随着农业人口和耕地的增加而增长,从而能提供越来越多的商品粮。

与此同时,为了保证粮食商品率的提高,一方面粮食加工业与商品粮生产的发展互相促进。由于粮食加工业的发展为粮食生产扩大了市场和销路,粮食加工后便于保存和运输,成倍增加了使用价值,扩大了市场需求,从而提高了粮食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综合利用率。另一方面,繁荣的市场和合理的价格,也是促进商品粮生产发展的必要条件。清末民国时期,东北城镇商品经济日趋繁荣,基本上形成了统一的粮食市场,粮食商品流通渠道比较畅通。但是,粮食价格总的趋势是逐渐上涨的。这样,就刺激农民把更多的粮食拿到市场出售,从而大大地提高了粮食的商品率。

(五)农林牧副渔各业综合发展、互相促进。

近代东北的土地开发和种植业的发展过程中,以副业形式出现的林牧副渔各地也随之趋于繁荣。当时东北农民除了开荒种地外,还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山林水草资源,因地制宜地发展林牧副渔各业,产品不仅可解决农区生产、生活的需求,还可大量向国内外输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开发垦区与发展林牧副渔各业并不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许多同志现在主张搞“大农业”,力倡“退耕还林”,“退耕还牧”,把土地开发和林牧生产对立起来,是形而上学的观点。东北近代农业发展史证明:没有大批移民进入莽莽丛林荒野之中开田辟地,就不会有近代东北蓬勃发展的林牧副渔各业。很显然,再丰富的自然资源,如果没有人去开发利用,就发挥不了它的经济价值。

二、东北农业近代化过程中沉痛的教训

(一)必须彻底冲破封建生产关系的藩篱,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

清末以来,随着官荒的弛欲与放垦,官庄旗地的破坏与丈放,封建土地国有制趋于瓦解,私人地主经济迅速发展,经营地主和富农经济逐渐兴起,还出现了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各种农业公司,农业资本主义有了某种程度的发展。尽管如此,资本主义仅仅在东北农村中引起一些局部变化,长期延续下来的封建经济关系并未发生根本的转变,大部分土地仍为地主阶级、尤其是官僚地主所垄断,广大农民遭受着残酷的地租剥削。从清末到民国,地租剥削率不断上升,农业近代化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绝大部分为官僚地主所剥夺。在乡村中,地主和官府互相勾结,共同压迫农民。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往往三位一体,加强了对农民的控制和榨取。官府的赋税剥削日趋加重,特别是奉系军阀统治时期,为了满足军阀战争的物资供应,在东北横征暴敛,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很多农民因不堪重负而陷于破产境地。落后的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必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高额的地租剥削使农业经营获利甚微,以至无利可图,限制了富农经济的全面发展。沉重的租赋剥削造成了农民的贫困化,经济基础极端薄弱,很难扩大再生产,对农业的投入局限在最低水平上。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大多为地主和官府以地租、赋税的形式所剥夺,不得不普遍经营副业,以满足生活上的需要,从而限制了农业生产商品化和专业化的进一步发展。农民的贫困化,又导致劳动力素质的下降,尤其是文化素质的低下,使近代科学技术很难普及推广。

清政府和奉系军阀统治下的东北,尽管农业商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还设立了一大批农业试验机构,大量引进西方农学和近代农业技术,但因当时政治的黑暗、生产关系的落后,使这一切收效甚微。商品经济发展带来了农村中地主和商业高利贷资本的结合,而先进的农业技术很难在农村普及推广,对于地主来说,向农民收取高额地租要比采用先进技术更加有利可图。因此,农业近代化不仅仅是个生产力问题,它要求生产关系乃至整个上层建筑随之发生根本变化。历史发展证明:“中体西用”的道路在中国是走不通的。要真正实现农业近代化,必须彻底根除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

(二)必须根除帝国主义的殖民掠夺,独立自主地发展农业。

在东北农业开发和农业发展过程中,以日、俄为首的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乘机侵入东北,利用各种方式大肆掠夺东北丰富的农业资源和东北人民的劳动果实。

首先,外国资本主义侵略者在东北掠夺大片山林土地,设立林场、农场或牧场,进行掠夺性农林经营。清朝末年,帝俄修筑中东铁路过程中,共侵占中国官民土地20余万垧,并设立了谢夫谦克、葛瓦理斯基、洛洛错夫、波波夫等大批俄商采木公司,侵占东北森林24.5万平方公里,在20世纪头11年,平均每年采伐的木材约值一亿银元。(注:《帝国主义与中国铁路》,第407页。)日本在东北更是大搞移民侵略和土地占夺。1915年日本通过“二十一条”攫取了所谓的“南满洲土地商租权”和“东部内蒙古的农业合作权”。“九·一八”事变前,日人在东北“商租”的土地达403万余亩。(注:“满铁”产业部《关于伴随商租权整理在满日人之取得土地权利》,昭和十一年十月。)日人在掠夺来的土地上设立了大批农业公司、农业试验场、苗圃、采种圃、种畜场、配种场等机构,进行侵略性农业投资和经营活动。尤其是日本东洋拓殖株式会社和东亚劝业株式会社,在对东北进行农业掠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其次,广泛投资兴建农畜产品加工业,就地掠夺原料和廉价劳动力。1911年,帝俄在东北设立的面粉、酿酒、啤酒、皮革、肉类加工、肥皂、豆油、制糖等农畜产品加工达63家。(注:《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2辑,第792—794页。)东北的机器制粉业最初几乎全为俄国所垄断。日本则在东北南部大搞榨油业,设立了小寺、日清、三泰等一系列大型机器榨油企业。此外,日本还广泛投资于食品、纺织、造纸、卷烟、火柴、肥皂、碾米等行业,投资总额在2 亿日元以上。(注:满蒙文化协会《在满日人的经济的消长に就》, 大正十三年六月。)

再次,外国资本垄断了东北农产品的运输和贸易,控制了东北的农产流通。帝俄的中东铁路和日本的“满铁”,像两根庞大的吸血管一样,吮吸着东北人民的血汗。农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运输,成为外国铁路运费收入的主体部分。特别是“满铁”,不仅经营农产运输,还利用“混保”的形式兼营仓库和交易业务,从各个方面把持东北的农产运销。东北的内河航运和海运业,亦为外商操纵。清末以来,外国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像潮水般地涌入东北,特别是在粮食上市季节,外商更是云集东北,莫不趋之若鹜。东北城镇洋行林立,多数经营大豆三品或其他农畜产品。日商更是在东北设立大批特产交易所、交易信托所和特产现货市场,操纵东北大豆三品市场。而粮豆出口贸易,更是为外商所垄断。据1927年的记载:“北满之出口商务,几全为欧美日本各商行所操纵。中国商人,则因采购之物产,运往邻近中国市场,及转卖欧洲,未免受其限制,故直接经营出口商务者,实不多见。”(注:《北满与东省铁路》,1927年版,第224页。)1928年, 东北出口的大豆有31%是由日商经营的,其余的69%全为欧洲商人所垄断。(注:《大连に於计百特产物取の引及采算》,第49—50页。)1930年,日本三井、三菱、日清、日升、 丰年等五家商行竟垄断了东北豆油出口额的83%!(注:《大豆流通机构的变迁》,第16—17页。)不仅如此,外国资本主义还通过压低东北输出品(主要是农畜产品及其加工品)价格,提高东北输入品(主要是工业品)价格的方式实施经济掠夺,使广大东北农民处于贱卖贵买的不利境地,外国资本家“剥削满洲农民的手段非常刻毒”。(注:《前锋》,第3期,第28—29页,1924年2月。)

外国资本主义对东北的农业侵略和掠夺,排挤了东北地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吸干了东北的社会财富,东北农民的劳动果实绝大部分为外国资本家所窃取,东北国民经济遭到巨大损失,加速了东北农民的贫困化,阻碍了东北近代农业的发展。更为严重的是,东北经济丧失了独立自主的地位,完全沦为资本主义市场的附庸。

(三)在发展农业商品经济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农、商关系,避免商业金融资本对农村的控制和盘剥。

清末以来,随着农业商品生产的发展,东北商业金融资本迅速膨胀,对瓦解封建自然经济结构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但是,商业金融资本渗透到东北农村的各个角落,从各方面加强了对农村经济的控制和垄断。旧中国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具有很浓厚的封建性,对农民的剥削十分残酷。东北的商业金融资本也不例外,它不以产业资本为基础,而主要以盘剥广大农民为其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商业金融资本往往与农村中的地主经济紧密地结合起来,一些地主通过兼营商业和高利贷而演变为乡村土著资本,封建色彩尤其浓厚。而如前所述,近代东北农产品的运输和贸易基本上为外国资本所垄断,因而东北的土著商业资本必然沦为外国贸易商的买办,在外商操纵农产品价格的情形下,本国商人只能从外商那里获得余润。他们为了牟取更大的利润,必然要把重重盘剥转嫁给广大农民,利用高利借贷、贱买贵卖、买卖青苗、欺诈勒索等各种方式对农民进行近乎野蛮的残酷榨取。农产品销售价格的绝大部分为中外商业资本所剥夺,农民只能得到少得可怜的收入。据1933年统计,一车皮大豆从佳木斯运到大连,可卖价2810.67元,农民仅能得到售价的32.8%,其余的绝大部分皆为运输部门和商业部门所攫取,(注:近藤康男《满洲农业经济论》,第47—48页。)这是近代东北农民日趋贫困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发展农业商品经济中必须摆正农、商关系,不能以商剥农,以商害农,以商坑农。农民只有摆脱商业金融资本的束缚,以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身份进入流通领域,才能真正获得经济上和人格上的解放和自由。

(四)推广和普及农业新技术必须创造相应的社会经济条件。

历史上和现实中都存在着这样一种模糊认识:农业近代化或农业现代化仅仅是个技术问题,似乎只要大规模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就可使中国农业旧貌换新颜。清末以来,东北当局和某些农界人士尽管在农业试验场的建设、外国良种的引进、机械农具的试用等方面都曾有所作为,但实际上新技术在普通农民中并未普及推广,农业技术水平的低下状态没有根本改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1)农民处于地主、官府、 商业高利贷资本乃至外国资本的重重盘剥之下,经济十分贫困,根本没有能力扩大对农业的投入。(2 )清政府和奉系军阀虽然也曾大喊“开发”和“振兴实业”,但其立足点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在土地开发过程中重放轻垦,在农业生产上重课税而轻投入。农民所提供的巨额税收,绝大部分被用于行政费用和军费开支。尤其是在奉系军阀统治时期,军阀争霸战争消耗了东北的巨额财力。据奉天省财政厅长王永江1926年1 月所云:“奉天省的军事费、兵工厂的经费年额2300 万元, 经常军事费1800万元,张作霖个人机密杂费约1000万元,总计达5100万元的巨款,然而岁入仅2300万元,尚不及总支出的半数。”(注:《吉林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在反动政府杀鸡取卵式的掠夺政策下,东北农业长期处于“贫血”状态,要进行普通的技术改良是不可能的。(3 )农民文化素质的低下是农业技术普及的最大障碍。在旧中国,农民处于衣食不保的状况下,不可能享受到良好的教育,造成了农民文化水平的极端低下。东北统治者尽管也经常每苦“民智未开”,但在改善农民经济处境、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方面却无所作为。因此,农业近代化不仅是技术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和文化问题,农民本身经济地位和文化素质是制约农业技术近代化的关键因素。政府如果不采取各种政策加强对农业的投入,改善农民的经济处境,提高农民文化水平,而是仅仅搞一些农业改良和农业推广,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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