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金融宏观调控的切入点:融资中心_金融论文

间接金融宏观调控的切入点:融资中心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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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融资中心的成立是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也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增进金融宏观调控的重要举措。因此,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总体特征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在进一步完善融资中心运行模式的基础上,把融资中心作为中央银行金融宏观调控由直接控制转向间接控制的切入点,是当前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的现实选择。

一、间接调控是今后中央银行实施金融调控的主要方式

间接调控就是通过各种经济手段影响金融机构从而影响企业经济行为,借以调整货币供求。从当前来看,间接调控的核心问题就是改变现行的以贷款限额管理为主的行政性直接调控,通过多种经济手段,调整基础货币及货币乘数,达到对货币供应量的间接调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的建立,金融主体的多元化,改变了金融运行机制,使得各金融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然产生与金融监控目标相冲突的问题。在健全的金融调控机制下,中央银行可以利用各种经济手段调控各金融主体的行为,以使金融均衡运行。在这一方面,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积累了一定经验。但是,从调控手段上来看,始终没有跳出利用规模、资金计划限额等行政手段直接控制的老路子,对金融运行中产生的诸多问题,特别是货币供应量过多带来的通货膨胀的快速增长显得力不从心,从紧则怕造成经济金融震动,从松则担心引起新一轮的物价上涨,宏观调控的愿望与调控的现实差距较大。对此,已引起多方面的重视和关注。

当前,采取了收回中央银行再贷款,发行特种存款,提高再贷款利率以及运用再贴现的办法控制基础货币供应,是中央银行更多地运用间接手段调控经济金融运行的新尝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市场机制在宏观调控下对资金的配置和流动所起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增强,传统的计划与行政手段也越来越难以发挥效力。因此,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变为以间接控制为主,由主要依靠贷款规模指标协调金融运行转变为主要依靠金融杠杆来调节金融运行,是资金配置市场化的大势所趋。

二、融资中心是央行货币政策信号和意图的主要传导渠道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决定精神,由人民银行总行、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牵头成立了国家、省级融资中心以及省以下融资办事机构,形成了以总行融资中心为依托的层次化融资中介格局,其职责是发挥融资中心在同业拆借市场体系中的龙头地位和枢纽作用,对资金拆借实施监督管理,促进信贷资金横向融通。从其运行过程来看,存在以下问题:

1.业务范围狭窄,市场功能单一,目前融资中心主要从事“头寸”市场业务和短期融资业务,处于货币市场功能的基础层次。

2.交易方式单一,市场操作并非是金融工具,而是以资金供需双方信用为担保的拆借合同,不仅容易产生交易风险,使资金的流动性减弱,而且将产生资金的体外循环,进一步加剧资金的不合理分布。

3.融资中心以资金拆入方和拆出方双重身份介入市场活动,在资金拆入拆出之间进行利率买断,即以较低的利率拆入,以较高的利率拆出,并由自己承担由于资金拆借带来的融资风险,使融资中心为减少拆借风险而陷入日常业务之中,超脱于具体业务的见证、监督、管理地位难以确立。同时,对利率的买断,在利益动力的驱使下,利用自身特殊的中介地位,优先进行交易,不仅人为地增大拆入成本,使真正意义上的资金供需双方在市场机制中不能实现公平的资金交易,而且使融资中心盈利倾向日益增强,市场化色彩越来越浓重,加大了融资市场运行的不稳定性,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发生梗阻,金融调控力度大打折扣。

4.融资中心在资金融通体系中虽然处于枢纽的关键环节,但就目前运行状况来看,业务活动独立于所在地中央银行。在基层人民银行工作重点转向对辖区内金融业的监督和调控上,原有的资金调控权、规模调剂权上收总行,在实际监控操作中,很难对融资中心业务活动施加影响,更加剧了融资中心业务活动的独立运转,通过影响融资中心业务活动,进而影响辖区资金流向、流量和分布更是无从谈起。

此外,融资中心虽设有一个专门机构,配备有少量工作人员,但业务往来主要是通过电话、电报、电传进行联络和交易,基本上是个无形市场,客观上制约了融资中心的进一步发展。

融资中心在资金融通体系中处于枢纽地位,中央银行介入其业务活动必然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调控效果。从这点出发,把融资中心作为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操作,传导调控意图的主要渠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关键所在是以融资中心现有功能为基础,重新构造市场模式,逐步发展成为有形的货币市场。

1.功能多样化。首先是继续发挥头寸余缺调剂功能,并以此成为金融机构加强准备金管理的有效途径,让银行在无须保持大量超额储备的同时,维持支付能力,满足意外提款的要求,促进现有准备金的充分利用,避免超额储备闲置带来的收益机会损失,达到适时调节银行间准备金余缺和资产负债结构再调整的目的;其次是金融同业之间短期资金融通市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资金分布不平衡的现象普遍存在着,同时由于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上,经营规模上的不同以及资金供求的季节性变化,客观上要求通过资金市场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以缓解资金不平衡的矛盾。基于此,有必要进一步发挥融资中心的短期融资功能,建立起以市场机制调节资金的投向与投量,促进现有资源的合理配置,调剂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第三在头寸调剂和短期资金融通功能的基础上,以建立规范化、规模化的票据市场和贴现市场为重点,适时开展发行和交易国库券、金融债券业务以及票据贴现转让业务,逐步建成短期资金融通市场、票据市场、短期债券市场为一体的资金市场模式,为实现间接金融调控创造条件。

2.交易工具化。融资中心发展的目标是货币市场,客观上要求具备多样化的交易工具。从这点出发,必须改变目前融资中心运作中以拆借合同为资金载体的状况,大力发展融资券、国库券以及商业、银行票据等多种交易工具,实现融资业务的证券化、票据化,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证券抵押担保、票据贴现以及期货等交易方式。不论何种交易工具,应具备三个特点:一是期限短,一般在3—6个月之间, 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是流动性强,易于在市场上变现;三是规范化。

3.主体多元化。融资中心作为资金融通的中介,其参与者主要是资金供需者。作为资金供给者,向市场投放的资金大多是短期闲置性资金;资金需求者进入市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营运资本,而是为了获得现实的支付手段。因此,融资中心的参与者除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其它经营存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外,适当允许政府、大型公司企业、各种基金会参与市场活动。显然,中央银行与其它市场主体有着根本不同的目的,中央银行通过市场吞吐基础货币,实现对其它市场主体行为的调节与控制,确保金融正常稳健运行。所以,在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多元化进程中,首先要解决好人民银行参与市场活动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头寸市场、短期资金融通市场以及票据市场、贴现市场中的交易规模、交易方式、资金流向与流量、票据转让种类以及拆借利率、贴现率的变化,都是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操作,调整操作目标的重要依据,所以,中央银行以调控者和最后贷款人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地介入融资中心业务活动中。所谓直接介入,即中央银行向融资中心注入贷款,直接通过市场吞吐基础货币;间接介入即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操作,或调整再贴现率,或进行公开市场操作,买卖有价证券,间接地在市场上吞吐基础货币。在建立起较为健全的间接调控运行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引入其它市场主体,扩大央行金融调控的影响面。

4.布局区域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货币市场是开放而不是封闭的,主要表现在全国统一的货币市场运行体系。从当前融资中心布局状况来看,基本上是与人民银行按同样的行政区域设置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西北地区以及其它不发达地区与东南沿海地区相比,明显存在着差距,同时地区间的融资中心关联程度不高,基本上呈区域封闭状态,难以形成高效有序的全国统一货币市场体系。针对这种状况,建立以中心城市融资中心为基础,以经济区域融资中心为中心,以全国性融资中心为依托的层次化、网络化的组织体系。处于基础层次的中心城市融资中心,主要解决毗邻地区金融同业短期融资需要,在适当时机配合上层融资中心吞吐有价证券;处于中间层次的区域融资中心,除办理同业拆借和跨地区大宗短期融资外,主要承担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任务,根据中央银行指令买卖流通票据和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与中心城市融资中心一起构成对整个银行系统银根松紧的调节;处于高层次的全国性融资中心,根据中央银行总行对宏观金融运行的分析、预测,运用市场机制手段,加强对融资业的管理监督,并提供报价、信息、咨询等指导和服务。参与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应在融资中心开立帐户,并缴纳必要的融资准备金;融资中心的资金由会员基金、融资准备金和调控基金(即中央银行拔付给融资中心专门用于宏观调控的资金)构成。当资金紧张时,可采取再贴现、再抵押、再贷款等方式从中央银行取得资金支持。

三、通过融资中心实施间接金融调控的难点

1.微观经济基础尚不规范。通过融资中心实施间接金融调控,目的是通过影响市场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自身利益从而影响资金来源和运用的行为,最终对企业活动产生影响。这一过程的顺利传导,并取得预期调控效果,取决于两点:一是商业银行对中央银行间接金融调控手段的灵活反应;二是企业对商业银行信贷调整措施的灵活反应。但是,当前专业银行和企业经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很难达到这个要求。从专业银行来看,商业化改革困难重重,特别是信贷资产质量低下的突出问题,使其对间接调控常常表现为心有余而力不足;从企业来看,机制转换步履维艰、政企不分、企业行为不规范以及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的倒逼机制依然十分突出,导致企业对利率等调控措施反应迟钝,甚至根本不起作用。不解决好这两方面的问题,中央银行实施间接调控也就难以提上议事日程。为此,只有通过改革,重新构造规范的微观经济基础。对专业银行来讲,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资金使用效益为中心,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法制约束机制;加强信贷管理,实行严格有效的信贷资产质量监督机制;加强风险调查和风险资产处理,充分运用风险管理机制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使专业银行对中央银行调控措施迅速做出相向反应,调整资产存量结构,重新安排资金投向。对企业来讲,围绕着提高企业活力为重点,使企业改革在转换机制、制度创新和配套改革等方面进入新的阶段。

2.资金尚未商品化,利率尚未市场化。在目前情况下,经济行为很难在短期内按市场经济原则进行,资金短缺、供不应求的状况将会长期存在。资金做不到商品化,利率就很难市场化。放开利率,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管制利率就会使许多宏观调控手段如再贴现率调整、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等无法实行。在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对同业拆借利率和债券利率影响还较大,利率市场化程度还不高的情况下,无疑是中央银行实施间接调控的又一难点。

利率市场化是中央银行实施间接调控的重要前提条件,而利率市场化改革目标是建立合理灵活可变的利率体系。但从目前经济金融形势和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手段来看,利率市场化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是循序渐进,否则将引起经济金融秩序的紊乱,给社会发展造成震动。从这点出发,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初期,中央银行仍然规定银行存贷款利率水平和浮动幅度,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发展需要和货币市场利率平均水平和走势,适时适度调整基准利率。待条件成熟后,中央银行不再直接规定存贷款利率水平,而主要通过调整以再贴现率为代表的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利用市场手段,对货币市场利率水平如同业拆借利率等施加影响,再通过货币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调节银行存贷款利率水平,从而影响整个社会利率水平,以此实现对宏观经济金融的间接调控。

3.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困难较大。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通过在公开市场上运用基础货币买卖各种有价证券,以放松或抽紧银根,达到宏观调控目的的一种市场活动。同时,公开市场业务也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具备商品、货币、价格和交易人等几个要素。从商品要素来看,大多数的国家公开市场业务是以吞吐国债为主的,对国债进行操作,具有风险小、流动性强以及运用国家、银行双重信用调控经济的特点,被众多国家中央银行所接受。目前我国发行的国债大都是中长期,虽然有利于国家筹措到长期稳定资金,却也加大了持券消费预期的压力。因此,必须改变国债期限结构单一的状况,增加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国债比重。以形成中央银行对国债的自然吞吐,到期即付,重返中央银行基础货币形态。随着公开市场业务的开展,中央银行必将一部分基础货币投入货币市场,用于各种债券的买卖。在人民银行职能转换后,资金权上收总行,这就给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融资中心买卖有价证民,吞吐基础货币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在中央银行向融资中心注入调控资金的同时,应当赋予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一定的资金权力,为基层央行配合宏观调控创造条件。比外,作为公开市场上主要交易人之一的专业银行,在目前资金偏紧,资产质量低下,维持运转已显现困境的情况下,已无资金购买有价证券,中央银行实施公开市场操作就失去了一定意义。对此,改变专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程度低下的状况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在注重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同时,增加证券投资比重,是提高专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程度和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有效性的良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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