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商业银行论文,国有企业改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比较的涵义与意义
要比较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改革,应全面了解和深刻认识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的异同。我们首先看其相同点:从产权关系看二者都是国有;从性质看,二者都是企业,即都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单位。它们的区别则表现在以下方面:(1)经营对象不同。 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对象是符号经济,国有企业经营的对象是实体经济。按照第一个提出并使用符号经济与实体经济这一组概念的经济学家彼得·德鲁克的定义, 所谓符号经济(symbol economy)是指货币和信用;实体经济是指货物、工作和劳务。货币和信用是商业银行经营的对象,在当今世界上,它们已经完全符号化了。尽管这些符号的背后还代表着实物,但在时间和空间上符号与实体已经分离,有时甚至是严重背离。而国有企业经营的对象则是商品或劳务,它们构成实体经济。(2 )经营方式不同。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是高负债经营。即使按国际通行的《巴塞尔协议》中的规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的安全界限也仅是8%。换句话说, 银行的资产负债率可达92%。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虽没有统一控制标准,但一般说来,超过50%就已经很高了。象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达70%是极不正常的现象。(3)经营基础不同。商业银行的经营基础是信用。 它不但依靠国家信用,也要依靠个人、家庭、各种经济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信用。离开了信用,银行无法生存。国有企业的经营基础虽然也需要商业信用,但其主要依靠的是其资本、货物或劳务等有形资产。(4 )经营范围不同。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遍及全社会,特别是随着经济货币化进程的加快,每一个社会成员、每一个社会单位或组织,包括政府在内,都不可避免的与银行联系在一起。国有企业中不同行业有不同的经营范围,但人们找不出经营范围象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范围这样大的企业。(5)经营地位不同。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媒介, “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注: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第3卷,366.)商业银行不仅使社会经济活动的效率更高,而且商业银行利用其创造存款货币的功能,发挥着调节经济的独特作用。国有企业虽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增加社会财富、解决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经营地位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仍大不相同。
将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进行比较研究还因为二者的相关性。从历史上看,自商业银行诞生时起,它就与企业的经济活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随着金融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商业银行作为金融的核心与企业已经完全形成了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那么,银行如何利用货币及其它金融变量来影响企业的行为呢?这是银行对企业的传导机制问题。人们最容易发现的传导途径是信贷渠道。任何一个现代企业,为了提高其生存能力和竞争力,都必然利用外部融资手段,都必然利用银行的信贷资金。在我国,国有大型企业对银行的依赖性更大,它们的负债主要是银行借款。对银行来说,其资产运用也主要是信贷资产。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的80%贷给了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效益好,贷款偿还率高,商业银行的效益也随之提高。然之亦反。除了信贷渠道,银行对企业的另一个传导途径是通过金融市场的价格来实现的。即银行通过利率、汇率及其它金融工具的价格变化来影响企业的经济活动。最常见的情景是当经济过热时,银行提高利率,迫使企业因外部融资成本提高而降低其扩张冲动。当经济不景气时,银行又降低利率以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外部融资扩大生产和经营,拉动经济回升。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到,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既有相同性,又有差异性。既有独立性,又有相关性。相同性决定了二者存在相同的改革要求,差异性决定了二者的改革不能简单套用。独立性决定了二者的改革各有其特殊性,相关性决定了二者的改革需联动、配套进行。
可见,将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的改革结合起来研究至少在以下几方面具有现实意义:(1 )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的确立是市场经济体系建立和完善的前提。考察我国目前的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他们远未成为市场主体。这无疑阻滞了市场经济的建立。(2)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 国有企业的改革进行了二十年,尽管取得了一些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不可否认,国企中仍然有一些棘手矛盾屡攻不下,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改革没配套。商业银行的进一步改革将大大推动国企改革的步伐。(3 )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国有企业的长期的改革实践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国有商业银行可结合自身的特点吸收国企改革的成果,避免国企改革过程中曾出现的失误。(4 )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推进。自经济体制改革之日起,搞活国有企业就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成功之日,就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大功告成之时。
二、路径与结果
尽管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依赖及结果不尽相同,但产权安排、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都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最主要内容,我们从这几方面进行考察比较:
1.产权安排。目前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由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组成的“四大家族”。无论是资产总量,还是负债总量,无论是从业人员,还是网点布局,都占有绝对优势。它们都是国有独资银行。另一类是由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构成,它们也都是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与第一类银行相比,其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地域都小得多,它们大多是地方性银行。除了国有独资的形式外,还有股份制形式。具有特殊意义的是即使在这些股份制的银行中,国有股也占控股地位。同样具有特殊意义的是这两类银行虽经历了多年的改革,但它们的产权形式却没有发生根本变化。
发端于八十年代初的国有企业改革已走了二十个年头。回顾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我们发现国企改革在经历了漫长的摸索过程后正在逼近其核心领域。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是衍生“产权虚置”、效率低下、无竞争力、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等国企痼疾的根源。于是对国有企业的产权进行变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提出的变革模式也较多。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类:一是主张私有化。认为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不兼容,而私有制与市场经济才是水乳交融。因此,要想彻底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除私有化别无它途。二是保留公有制经济。不但不能私有化别无它途。二是保留公有制经济。不但不能私有化,而且还要大力发展国有企业,使其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占主导地位。力图确立国有企业可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典范。三是有限度地改造国有企业。具体说,在宏观上调整国有经济的战略布局,“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在其它行业和领域,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在坚持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注: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在微观上,通过并购、出售以及股份制等手段重新安排产权形式。特别是通过股份制改造,使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多元化。从理论争鸣的角度,三种模式都有人主张或坚持。但在实践上,我国目前采取的是第三种模式。
2.管理体制。我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在改革之初恢复或从人民银行分立出来的,是作为改革的产物面世的。但由于它们均脱胎于计划经济,不可避免地带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于是,从诞生之日起,它们就是改革的对象。从管理体制上看,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采取的都是总分行制。尽管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商业银行所采取的管理体制,可我们的总分行制却很有“中国特色”:分行的设置不是按着地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银行自身业务的需要,而是按行政区划设置。这种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体制既不科学,也不合理。行政区划是依据行政管理原则,为满足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的需要设置的。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应服从经济利益原则,为满足区域经济的发展需要而设置。行政管理原则和经济利益原则是不同的,行政管理需要与经济发展需要也不是两个完全相同的“集”。因此,按前者设置机构很难满足后者的要求。随着近几年银行经济效益的大幅滑坡,一些银行开始收缩战线,撤消了一部分分支机构。但有些银行的机构改革不彻底,机构减少了,人员不减少,甚至还增加人员,结果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等指标并未因机构减少而提高。总分行之间管理权限的划分也有待进一步科学化。“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管理模式抑制了分支行积极性的发挥。
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起点,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瓦解,企业被统得过细、过死的局面基本上被打破了。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被推向市场,甚至大批的军工企业都转而根据市场需求生产民用产品。管理体制的改革使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有了较大的自主权,显示出一定的活力。但从更高的层次上看,政府与企业并没有完全分开,这在国企改组、改制、兼并、破产、重组时表现的特别明显。越是大型企业、政府的干预越强。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重构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一直是国企管理体制改革要解决而未解决好的问题。
3.运行机制。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机制与改革开放前的国有企业几乎完全一样。从进入机制看,银行业的进入壁垒是很高的。“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M].第二章,第十三条,1995年7月1日.)如此高额的注册资本限额远非成立一般的企业所能比拟。而且对设立银行其它方面的审查也是极其严格的。事实上,截止到目前,中国大陆的银行业除了占绝对优势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及十数家股份制银行外,还没有一家私有或民营的银行出现。从竞争机制看,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机制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因为:(1)没有竞争主体。 竞争的实质是利益的竞争,利益的不一致性是形成不同竞争主体的前提。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形式决定了国有银行间的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从而也决定了他们无法成为竞争主体。没有竞争主体,何来竞争机制。(2)没有竞争结果。 竞争的结果是什么,或者说竞争的意义是什么,我认为是优胜劣汰。只有优胜劣汰,资源的配置才会达到最优,经济才能发展,社会才能进步,竞争也才有意义。我们的国有商业银行间的所谓“竞争”就是没有结果的竞争,因为没有优胜劣汰。除了一个“海发行”外,再无第二家银行倒闭。如果处于竞争中的银行经营有方,效益显著,不倒闭是正常的。如果经营无方,亏损严重,倒闭也是正常的。但如果连年亏损却不倒闭,就不正常了。我们的国有商业银行目前就处于这种不正常的状态中。从激励机制方面看,国有商业银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吃“大锅饭”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干的不如不干的。在行员的录用、提拔、流动等方面起决定作用的不是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而是“行龄”的长短、人际关系的好坏。在这种机制下,很多职工特别是年轻行员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业务、学知识以及对工作精益求精上面,而是靠年头,混“行龄”,搞人际关系。结果导致银行员工的整体素质下降,工作积极性受到压抑。
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国有企业的行业垄断地位已经或正在被打破。特别是竞争性较强的一些部门和行业,进入壁垒已消除,大量的亏损企业破产和倒闭,还有相当数量的企业通过租赁、合并、兼并等形式实现资产重组及资源的重新配置。这种优胜劣汰的情况与国有商业银行的情况形成鲜明对照。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1.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已严重滞后。不加速改革,就不能扭转银行自身经营的颓势,就不能适应加入WTO后金融开放的新形势, 就不能满足国有企业对银行的需求。因此,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步伐。
2.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不必走国企改革的老路。国企改革历经二十年而未完成与我们“摸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的改革模式有关。既然我们已经找到了国有企业诸种弊端的根源是产权形式,那么,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就可绕过漫长的摸索阶段,直捣产权这一核心问题。在具体操作中,除了几家政策性银行外,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可以采取股份制的产权形式,大量吸收社会公众股,将一元产权结构改造成多元结构,为国有商业银行其他方面的改革开辟通道。
3.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有其特殊性。银行的经营状况不仅关系到其自身的利益,还影响到广大客户的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和国家的安全。因此,银行业属于国民经济中极为重要的部门,国家不能放弃对这一部门的控制。然而,不放弃控制不等于垄断。为了保持银行业的活力,为了迎接外资银行的挑战,在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同时,还应积极发展非公有制银行,在银行业形成一个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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