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权力应该是“在薄冰上行走”吗?_反腐倡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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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举行的湖南省纪委第四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杨正午说:“领导干部做官用权要慎之又慎,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要常思贪欲之祸,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想。”

杨正午的话确实语重心长。作为握有重权的领导干部,一步不慎,就可能掉进万劫不复的深渊,家庭、事业、前途毁了不说,甚至身家性命也难保。想想那些大贪官临刑前的大汗淋漓、身如筛糠,再想想铁窗之内污吏们的悔恨交加和饱含血泪的“忏悔书”,即使是只为自己考虑,也应该“如履薄冰”呀!

那么,怎样才能始终保持着“如履薄冰”之感呢?想到这里,笔者却不禁迷茫起来。反腐败工作已经开展了这么多年,下狱的、掉头的贪官不计其数,催人泪下的“忏悔书”也不断公诸于世,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腐败干部前“腐”后继,甚至像有些人说的那样“越反越多”呢?

就拿日前披露的河南省通厅三任厅长在短短的8年之内接连落马来说吧。曾锦城在任时曾写“血书”向省委“表白”。但仅仅一年之后,检察机关就查实他先后收受贿赂40余次,款物共折合人民币30多万元,而且有不少贿赂是在写“血书”之后收受的。曾锦城落马后,继任者张昆桐也曾向省委领导立誓,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一个极富感染力的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殷鉴不远,他更应该“如履薄冰”吧。然而在任仅仅4年,他就先后挪用公款10万元,收受、索要他人贿赂68万多元人民币和4万美元。两任厅长接连栽倒,在全国引起震动,很多人认为交能厅长这个位置处于“悬岸边缘”。但继任者石发亮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在3年任上,他的涉案金额远远超过前两任之和!难道这三个厅长在任时都没有“如履薄冰”之感吗?不可能。笔者相信,他们也时常“如履薄冰”,但每当金钱美色等巨大的诱惑摆在他们面前的时候,“如履薄冰”就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领导干部“时常”“如履薄冰”并不难,难的是“始终”保持那种感觉。而每当那种感觉“中断”的时候,贪念、欲望等就会乘虚而入。一旦防线有失,往往一发而不可收拾。尽管有些贪官受贿后,也常常寝食难安,十有九日“如履薄冰”,但每年哪怕只有几天肆无忌惮,已足以使他们坠入万丈深渊。由此可见,仅仅“如履薄冰”还是靠不住的。

我国的反腐败斗争一直秉承着这样的思路,即“软硬兼施”:一方面依靠思想教育,指望干部们“自律”;一方面实行严刑峻法,制造“恐惧”,即让掌权者“如履薄冰”。事实证明,这两手的效果都很有限。那么,怎样才能防止领导干部坠入深渊呢?只能靠制度!这一点,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如果权力受到制衡,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则想“寻租”也难以做到;如果监督无时不在,而不是用权无所顾忌,则即使没有“如履薄冰”之感,也不敢为所欲为。

其实,如果有了有效制约权力的机制,“如履薄冰”之感不但是不必要的,甚至是不应该有的。因为“如履薄冰”是一种极端的心理状态,不仅非常不利于身体健康,而且不利于大胆决策和放手工作。在成熟的民主法治社会,官员几乎不可能像胡长清、成克杰那样滥用权力,当然也不太可能犯下死罪,最多也不过是引咎辞职。没有了“掉脑袋”的恐惧,又何必惶惶然“如履薄冰”呢?

所以,还是不要让官员们“如履薄冰”吧。尽快进行制度创新,大力建设民主法治,让有权者在一个“安全”而不是“恐惧”的制度环境中做官用权。我想,应该是十六大报告所说“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

立党之本

作者:李显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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