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胡族传统宗教文化的特点_拉祜族论文

拉胡族传统宗教文化的特点_拉祜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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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作为一种古老而又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是与拉祜族历史同起并存的。宗教文化不仅是拉祜族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而且涉足于其社会经济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拉祜族传统民族文化与传统宗教文化是融为一体、密不可分的。拉祜族的整个发展史,浸透在宗教文化的海洋之中,其宗教文化的特点也更富有民族社会生活的特征。

一、拉祜族宗教文化始终与社会生产如影随形

拉祜族宗教文化是其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拉祜族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是,在莽莽远古,处于童年时代的拉祜先民,面对险恶奇异,变幻无穷的自然界,既充满恐惧与神秘,又感到自身的无能为力。低下的生产力,使拉祜先民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更多地取决于自然的支配。同时,受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拉祜先民认识水平和能力也处于萌芽阶段。人们利用自己当时思维所能达到的程度,对自然现象和与生产的关系作出自己的解释,从而使生产活动充满了宗教文化色彩。

游猎活动是拉祜族早期社会的基本生产方式。表现在狩猎活动中的宗教祭祀内容十分丰富。设想一下,洪荒时代的拉祜先民,处在择洞而居,与毒蛇猛兽共处的恶劣环境之中。人们既要以较弱的自卫能力来防止野兽的侵害;又要凭借极为简陋的武器同野兽搏斗,以求获取最基本的食物来源。这样除了要求先民结成群体力量外,还需要人们具备战胜野兽的精神力量。在当时,这种精神力量的源泉,便来自狩猎中的宗教祭祀活动。

拉祜人认为万物皆有灵,山有山神、水有水神、狩猎有猎神。每位猎手家中都供有猎神神位。每逢年节和出猎之前都要进行祭祀猎神活动,祈求狩猎丰收,若进行大规模围捕,还要进行全寨性的祭祀活动。有的拉祜族村寨,将猎神供奉于卧房的柱子上,全寨由一个年长、枪法好,狩猎经验丰富的男子供奉。每次出猎前,拉祜人都要进行祭祀猎神活动,以求猎神保佑狩猎活动顺利,狩猎人不被猎物伤害。有的出猎前杀鸡看卦,预测是否适合出猎和打猎有无收获。有的拉祜族村寨,出猎前,在村寨附近选一棵大树,削去一面,在上面画上各种飞禽走兽。猎手们将自己的银手镯置于树下,点上蜡烛,在距三四十米远的地方向画像打一枪或射一箭。据说击中什么动物的画像,就会在狩猎中打到什么动物。在狩猎活动过程中,拉祜人同样以宗教形式祈求获得猎物。有的地方出猪时要唱“出猎祭祀歌”,内容包括做好狩猎的准备工作,牢记天神厄莎为拉祜人创造的各种野兽猎物的恩德;狩猎中大家要团结一心,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获得猎物要先敬献老人和捕猎能手以及要注意安全,不要被猎物伤害等。围捕猎物时,拉祜人常常念咒语,以求猎物按人的意愿就擒。狩猎回来,拉祜人还要进行祭祀活动,以庆祝狩猎丰收。不同的地区与村寨,祭祀的方法有所不同。如有的拉祜西村寨,猎获大野兽回来,要举行祭猎神仪式。其方法先用一块肉皮将兽蒙盖起来,然后在兽头周围洒汤。有的地方则将兽肉供给神灵,以求保佑今后再获丰收。

当拉祜族由游猎生产归宿于农耕生产以后,农业成为其主要生活资料来源。基于对农作物丰收的期盼,拉祜先民将宗教观念植入农业生产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从而形成一整套的农业祭祀活动。土地是万物生长的载体,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条件。因此,拉祜人神化土地,崇拜土地。每当动土播种之前,都要进行各种仪式来祭土地,以求土地神灵保佑,获得好收成。实行刀耕火种的拉祜人,在“砍懒火地”前,要先祭神灵。其方法因地区而异。有的村寨是先选上一块地,地上中心插一小树枝,点上香蜡,备一碗米,一碗酒,一边洒米,一边祷告:我们要种这块地了,各种鬼神赶快走开,请天神保佑我们种少得多。同时,还要问卦,看神灵是否同意开种所选之地,或此地是否适于耕种。一天之后,人们又到地里去看,如原插在地上的小树安然无恙,则表示神灵同意开垦此地并能获得好收成;如果小树已经歪倒,则认为此地不宜耕种,必须另选土地。卦选土地,祭祀土地,在拉祜人看来是极为神圣,极为重要的事情。所以,有的拉祜族地区还有专门的祭祀土地的祷词。如临沧地区双江县一带拉祜族地区,流传着一首《开山祝祷词》,以热情的颂歌、虔诚的态度来祈求众神允许开山种地,保佑土地肥沃,庄稼长得好,获得大丰收。祈祷表示,人们决不会忘记众神的恩情,他们将用丰收的果实来贡献给众神。

土地选好后,播种便开始了。播种中的头一项祭祀活动是“取神种”。拉祜族传说中讲,先前拉祜先民种田没有种子,是天神厄莎为他们找来种子,使人们能够种田收获,有粮食吃。粮食种子年复一年繁殖收获,使拉祜先民们视种子为神物,认为对神种的祭祀将会给人们带来好的收成。因此,拉祜人播种时都要进行“取神种”仪式。仪式结束后,各户都从箩内取上一把经过祭祀的“神种”,带回家后拌在自家的种籽中,以获“神种”的神气,使庄稼获取丰收。

“神种”播种后,拉祜人要进行播种祭祀活动。人们一方面举行祭祀仪式,一方面进行祷告。有的村寨有这样的祷词:我家已种下吉祥的种子,望山神保佑谷子出得好,秧苗肥壮,象盛开的山花一样茂盛,象山果坠枝一样果实累累。澜沧县竹塘区拉祜族有一组反映整个生产过程的劳动歌,其内容充满了对神灵保佑的期盼和对丰收的渴望。如出现天灾,人们更要进行祭祀,求神灵保佑消灾解难,认为如果不这样做,谷子就不会出穗。为了使谷物长得好,有的地方还有专门的退灾祝词。如流传于思茅孟连县拉祜族地区的“退灾祝词”,就以虔诚的态度,恭敬的颂词来祈求神灵消除灾祸,带走瘟疫,保护庄稼不受损害,获得好收成。

新谷开镰,喜获丰收,拉祜人的祭祀活动更为隆重。人们要杀牲口,做新米饭、祭神、祭祖、祭耕牛、农具。西双版纳勐海县巴卡囡、贺开等村寨的拉祜族举行一种别开生面的“叫谷魂”仪式。收谷时,人们放一只鸡在地边叫“谷魂”(拉祜语称“甲哈夸”)。人们用鸡爪将秕谷抓入一个先准备好的口袋中,然后背起口袋,沿途撒谷归家,边走边撒,边念咒语。回到家后,杀鸡献神占卦,看是否吉利。如不吉利,则重新叫“谷魂”,直到占卦吉利为止。然后,人们将一只鸡脚和米谷数粒放入小布口袋中,将布袋悬挂在仓库里,认为这样谷子可以不遭猪鸡老鼠损耗,谷子可以耐吃经用,来年会获得更大丰收。孟连等地区的拉祜族也有另一番情趣的“叫谷魂”仪式和祭词。

以上可以看出,宗教文化的确渗透于拉祜族社会生产活动的一切领域。一方面,宗教使拉祜人获得征服自然,求取生存的心理支撑和勇气,从而使宗教活动本身成为社会生产活动的内容;另一方面,宗教又使人们的思维禁锢在神的桎梏之中,使生产力水平维持在低层次上。如果说,在早期生产活动中,宗教可以产生推动拉祜先民获取生活资料的“动力”;那么就现实来讲,它在拉祜人的生产活动中,更多地表现为阻力。这是认识拉祜族宗教文化与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点。

二、拉祜族宗教法仗与政治权仗的统一

人类自从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宗教与政治就如形影相随,不可分离。二者密切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其关系错综复杂。这一点,从拉祜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在拉祜族社会中,宗教文化不仅仅表现在人们的信仰上,而且体现出其特有的政治功能。即便在游猎游耕的原始生产方式条件下,宗教组织的功能和神职人员的权力也不仅仅局限于宗教活动领域,而是极大程度地左右着社会政治生活。在许多拉祜族地区,原始宗教的神职人员摩巴往往既是宗教领袖,又是行政长官;既主持一切祭祀活动,又领导社会生产、生活及对外交往。因为在拉祜先民看来,摩巴是沟通至高无上神灵与人间社会关系的桥梁。他能上传神旨,下达民意;能占卦吉凶,除病消灾;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必须按他的要求进行。从表面上看,他在传达神的旨意,执行神的命令。事实上,在并非有神灵的现实生活中,他就是主宰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神灵”。虽然在拉祜族早期社会,阶级分化不甚明显,宗教的政治统治功能尚不突出,但是,它已显露出政教合一功能的趋势。社会愈发展,阶级分化愈明显,这种趋势愈突出。拉祜族早期实行过的“鬼主”制度,被认为是一种原始的政教合一制度。但这种制度更多地表现为宗教职能与社会生活的行政管理职能的结合,阶级统治的色彩不太浓厚。

作为阶级社会产物的外来宗教的传入,拉祜族地区宗教与政治的联系日趋紧密,宗教法仗与政治权仗的结合日趋完善。佛教传入拉祜族地区后,通过对原有传统宗教的改造,不仅掌握了绝对的宗教大权,而且也获得政治上的领导权。在一些拉祜族地区,佛堂的堂主既是教主,又是村寨的行政长官“卡些”。如澜沧勐糯甲不太爷利用佛教获得该地区政治上的领导权,他与澜沧南栅地区的喜太爷,大山的阿香佛主等共同领导拉祜族的宗教事务和政治事务。信奉佛教的拉祜族地区,最典型的政教合一统治模式,是拉祜族政治宗教首领三佛祖创立的。清朝同治十二年,三佛祖带领部分拉祜族和汉族群众进入西盟地区,以武力和宗教相结合的手段,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统治。三佛祖将西盟划分为四个角马(行政区划),委派宗教人员进行宗教和行政管理。在整个佛教传播过程中,拉祜族地区形成若干政教合一的统治中心,其中著名的有东主佛、西盟佛、坝卡佛、王佛爷、佛爷,称“五佛”中心。各大佛堂的堂主由领主土司充任。各佛房的管佛人既是教主又是寨子的“芦长”“卡些”行政首领。另外,在十八——十九世纪拉祜族人民反抗清王朝和傣族反动土司的武装起义中,佛房成为策动起义的中心,佛教首领成为指挥起义队伍的军事领导人,如铜金和尚领导参加了清嘉庆四年的拉祜族等反清起义。这些都说明了拉祜族地区政教合一所产生的作用。

基督教和天主教一传入拉祜族地区,就是以政教合一的形式出现的。自从美国传教士永伟里开始在拉祜族地区传教以来,历经其子永文生,先后建立教堂百余所,分布澜沧县文东、糯福、东回、酒井和临沧地区的双江、耿马等地,入教人数达三万多人。永氏父子传教的目的,是为帝国主义侵略我国服务的,所以其整个传教活动,充满着政治目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自然不会仅仅满足于获得宗教领导权,而是更谋图掌握政治主导权。他们自称上帝派来的人,管理教区的一切事务。他们俨然以独立王国的君主自居,操纵着教区的宗教、行政、经济、教育及社会生产的一切活动,中国政府一概不得过问。既便在传教中,其内容也充满了政治色彩,他们向教民灌输崇美亲英思想,挑拨民族关系,进行阴谋分裂我国的活动。而信教的拉祜族群众则站在中华民族团结、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立场上,同他们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同样反映出鲜明的政治主张。在基督教传播地区,拉祜族村寨也实行政教合一的管理模式。如澜沧糯福地区每一个村寨设一个教堂,由教会委派撒腊、波管,他们既是村寨教堂的教主,又是村寨的头人,主管全寨的宗教事务和行政事务。信奉天主教的拉祜族地区,情况与上述相似。

三、拉祜族宗教文化与民俗文化相互渗透

五彩缤纷的拉祜族民俗,几乎处处可以看到宗教的折光;而许多宗教活动、宗教节日、宗教规范业已演变为民俗文化内容。当人们步入拉祜族社会中,观其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娱乐、年节等,常常难以确切分清哪些属于宗教文化,哪些应归为民俗文化。例如,拉祜族衣着习俗,包括服饰的形状、式样、图案、色彩等都隐含着特定的宗教内涵。传说,拉祜族妇女的服装式样为天神厄莎所定,织布做衣也是厄莎所教。拉祜人衣着尚黑,黑色的宗教含义是代表着勇敢吉祥。拉祜族衣服、挂包等物上的几何图案,不仅美观大方,而且每种图案都蕴含着特定的宗教意识。历史上曾记载,拉祜人有过在头顶中部留一撮长发的习俗。据称这撮长发从生下来就留起,从不剪不剃,称为“魂毛”或“性命毛”。人们认为留“魂毛”能避邪驱恶,长命百岁,故而极为重视与神秘。拉祜人食俗方面,也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如每年新谷收获,拉祜村民都要以新米敬奉神灵和祖先,以求继续保佑人们五谷丰登。新米饭敬狗这一习俗,也是原始宗教崇拜观念的体现。狗作为游猎民族不可缺少的助手,理所当然会受到神一般的敬重。

在居住习俗方面,每逢建盖新房,拉祜人要占卦选址,选择风水好的地方,这样就可以获得神灵保佑。迁入新居时,也要进行宗教祭祀。如有的拉祜族村寨迁新居时,要先举行安“灶神”仪式。有的地方,如果家里人暴死,便要弃之原居,另造新居。祭家神习俗也盛行于一些拉祜族地区。外出时,人们也要占卦,看是否适宜出门。新生婴儿出生,免不了要认真热闹庆祝一番,其形式多半具有宗教色彩。如若有人生了重病,常常要求助神灵的帮助,即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灵魂不死观念,使拉祜人的丧俗从始至终以宗教形式进行。首先是鸣枪报丧,通知亲友悼祭,同时杀牲祭奠死者亡灵。一边将祭品放在祭台上,一边念咒语,如“这些猪鸡给你带去吃吧”等等。停尸吊祭时,死者家属要请摩巴唱祈福歌谣,为死者招魂引路。招魂路线从遥远的民族发祥地到死者的住地,沿途主要地点一一点到,目的是使死者亡魂能归故里。装殓出殡时要占卦选点,并进行繁杂的祭祀安葬仪式。以后,亲人每年都要到坟前扫墓,一方面表示对死者的怀念,另一方面是求助于死者亡灵的保佑。

拉祜族民族传统节日大都与宗教有关,有的就是宗教节日或由宗教活动演化而来。如在拉祜族最重要最隆重的年节“扩塔节”期间,祭神祭祖是重要内容之一。拉祜人传说“扩塔节”是天神厄莎创订的,所以每逢过年都要祭祀天神厄莎。火在拉祜人心目中是极其神圣的。人们赋以火许许多多神力和编织出许多神奇动人的故事。“火把节”则是拉祜人神祖英雄扎努扎别受到怀念与纪念的节日。八月哈巴、祭祖节、二月八、清明节、圣诞节等实际上就是宗教节日或是由宗教节日演化来的。

拉祜人的禁忌习俗多与宗教禁忌有关。如病人送鬼期间,不准外人到家中住宿。每天清晨祭神时,人们不能高声谈笑,更不能说不吉利的话;不能吹口哨、弹口弦、吹笙;不能提及鬼神。父母死日为忌日,不舂碓、不生产、不下种、不卖东西、不出行、不盖房子、不办婚事。妇女生孩子不满三天,不准外人进入家中。每月初一、十五、三十日不舂碓、不耕作。属虎日不下种、不生产等都与宗教观念有关。

四、拉祜族宗教文化与伦理道德、文学艺术密切相联

道德,本是依靠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习惯、信念、舆论来调节人们之间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宗教把道德纳入自己的教义之中,将其变为规劝谕人的宗教教条,并通过宗教活动的形式灌输到信徒中去。由于宗教较之道德更具有约束力,因此,通过宗教传播伦理道德规范更能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作用。这一点,在拉祜族社会中表现的十分明显,如拉祜人有敬老的传统,认为太阳、月亮是最老的人最先看到的,老人是寨子里懂事最多的人。因此,人人都要尊敬老人,要把享受让给老人。特别是由于母权制在拉祜族社会的长期存在,妇女,尤其是老年妇女备受尊重。

佛教也将社会伦理道德与宗教教义结合起来,形成系统规范的佛教伦理道德。其主张五戒十善业,强调不杀生,对人仁慈,反对以强凌弱;不偷盗、不邪淫、不欺狂即不以言诈人,要诚信正直、要禁绝不良嗜好及在身业、语业、意业方面自尊自重自爱等等。基督教中的摩西十戒中关于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证陷害人,不可贪别人妻子财物等,在拉祜族社会中起到了一定良好规范作用。

关于宗教与文学艺术的关系,用黑格尔的话说,艺术到了最高阶段是与宗教直接相联的,往往需要利用艺术手法使人们更好地感到宗教的真理,或用图像说明宗教真理以便于想象。从拉祜族的传统文学艺术中,人们很容易发现这一点。著名的创世纪史诗《牡帕密帕》是讲述天神厄莎如何开天辟地,创造万物和人类的,其间的一切活动无不描述为神的活动。一切成就是神支持关怀的结果,一切灾难均是神的惩罚所致。神话传说《扎努扎别》中的拉祜人神祖扎努扎别是个顶天立地的巨人。他同天神厄莎的每一次对抗,都运用了人所不及的神力。在拉祜人其他神话传说、生活故事、婚恋故事、年歌、儿歌、情歌、劳动歌等文学艺术作品中,几乎都涉及到宗教方面的内容。当佛教、基督教传入拉祜族地区后,其文学作品应该更直接与宗教内容有关了。老拉祜文的诞生,是基督教传教的结果。摩巴、传教士作为民族的知识分子,既从事宗教教育,也进行文化教育。拉祜族的传统文化大都是由他们继承、发展和传递下来的。另外,拉祜人的歌舞器乐,不仅仅用于自娱自乐,很大程度上还用于宗教活动中,其绘画、编织、刺绣等手工艺品,题材也往往选自宗教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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