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有关理论问题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位论文,研究生论文,理论论文,质量论文,论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重在质量的提高,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核心。而学位论文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研究生教育的总结性成果,其质量直接影响着和综合反映了研究生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因此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就成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基本前提。
但是,以往的学位论文管理是一种“质量检查”式的管理,重视论文结果评价,忽视了论文质量的形成过程。如果我们仅仅满足于这种管理方式,就难以保证和持续地提高学位论文质量,这一点已得到实践证明。要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必须改革现有的管理方式。为此,我们提出了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概念。其基本思想就是,将学位论文放入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进行考察,通过识别影响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因素,并对之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和持续地改进,使之朝向有利于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方向发展,从而保证和不断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我们对此问题的一些思考公布出来,与广大同仁共同探讨。
一、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概念
1.学位论文质量
学位论文的质量应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首先,学位论文质量表现为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充分程度。学位论文是授予研究生学位的重要依据,通过学位论文,我们可以检验出研究生是否已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是否已具有了(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是否达到了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
其次,学位论文质量表现为创新程度的大小。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及其成果的书面表达,本质上属于科学论文的范畴。因此,应该具备科学论文的基本特性,即创造性和有效发表。对此,一个公认的有权威的(至少在生物学方面有权威)专门组织——生物学编辑委员会(The Council of Biology Editors,CBE )的定义是“可采用的原始的科学出版物,必须是第一个揭示事物及其真理者。它提供足够的素材,使他人得以①评价所得的结果;②重复实验;③评价脑力智力活动。此外,它也必须被敏感者所感知,须得基本上可永久而无约束地被科学界采用,也可被一个或多个已被公认的重要的次级机构的常规筛选所采用。”“简单而不精确地说,CBE 对科学论文的定义是:①它是原始研究结果的首次发表;②借助这发表,作者的同事们可以重复实验,并验证其结论;③发表在科学界能很快采用的杂志及资料上。该定义中的作者同行,已被理解为出版前同行校阅者。”[1]当然, 学位论文与科学论文是有差别的,在某种程度上它还是培养未来科学工作者的手段,不能完全严格地将科学论文的标准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价标准。但是,其精神已被纳入学位论文的评价之中。例如,美国要求一篇成功的博士论文须具有五个方面的特征:①独特的贡献;②创造性;③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④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并具有保存的价值;⑤有出版价值。[2] 这一规定与以上科学论文的定义已非常接近。国外有的国家或大学只有当博士论文发表后才接受答辩或授予学位。我国也已有大学要求硕士论文的主要部分能够发表,博士论文达到出版水平。所以,学位论文的质量又可以根据其对本学科所做贡献的大小以及这一研究为后续研究所做准备的充分程度来判断。这是迄今为止评价学术性学位论文的最主要指标。
第三,学位论文质量还表现为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发展需要的程度。研究生教育已从最初“纯科学”研究的象牙塔中走出,与社会生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在学位论文上的反映是论文选题早已突破“纯理论”、“纯科学”的框框,越来越多地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因此,学位论文的质量还表现为其成果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即社会价值的大小,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评价论文质量的标准。同时,学位论文也具有促进学生理智的训练,心智的发展和完善,人格的陶冶等功用,研究生的认识、情感、意志、品质等个性发展的程度也能通过学位论文反映出来,所以,这也成为学位论文质量的评价标准。
从实践看,当需要判断一篇学位论文的质量时,我们总是把它与一预先设定的标准相对照,根据其达到标准的程度做出质量高低的评判。诚然,专家们在评判学位论文的质量时,有时并没有一个标准放在眼前,似乎对质量的判断只是凭借着自己的经验做出。但是,即使这样,也还是存在一个判断的标准,只是这个标准存在于专家们的头脑中,是模糊的,但却能够为专家们所普遍掌握。人们相信这是一种存在于专门知识之内的某种东西,受过专门训练并深谙其中奥秘的专家们对它拥有发言的权力。不然,我们为什么要请专家来做出判断呢?因此,也可以简单地认为学位论文质量就是学位论文达到某一标准的程度。
2.学位论文质量保障
质量保障源于工业界,其工业上的定义由四个基本方面组成:①全体成员有责任去维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低标准被拒绝作为资源,因而,它几乎不能到达质量控制人员那里。②全体成员有责任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③维持和改进质量作为一个系统存在于单位的任何适宜之处,全体成员应了解、使用和能够感知它。④管理人员对系统的有效性和正确性进行定期检查。 显然, 质量保障中体现着全面质量管理(TQM)的思想。TQM的核心是关注质量的形成过程,通过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管理而实现和超越质量目标。TQM认为, 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因而需要从源头做起,将问题消灭在它出现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因素上。全员参与的基础是质量意识和质量文化的培植,TQM认为这与有形的管理体系的正确性相比更为重要。 教育上的质量保障是这种思想在教育上的运用和发展。西方学者R.艾莉斯在其编著的《大学教学质量保障》(Quality
Assurance
forUnversityTeaching)一书中广泛考察了质量保障这一术语,认为质量保障是指厂家或者产品生产者向用户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持续达成预定目标以使用户满意的过程。并进一步指出,任何领域的质量保障都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明确产品或服务的标准;
(2)识别达成目标所必须履行的关键职责与程序;
(3)不停地借助于用户来指导与监督目标的达成;
(4)对达成标准以及达成标准的程序有明确的文献表述;
(5)对达成标准的实施程序进行严密的控制;
(6)全员参与与奉献精神;
艾莉斯的研究是颇有启发意义的,笔者认为,以上关于质量保障的思想同样可以用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保障之中。根据对学位论文质量的认识,我们认为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是指为达成学位论文的高质量而进行的活动。它是依据学位论文质量标准和一定的工作流程,对影响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因素进行持续的过程控制和不断的改进,使这些因素朝向有利于学位论文质量提高的方向发展,最终使学位论文达成或超越预定的质量目标,为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应具有以下特征:
(1)有明确的论文质量标准;
(2)有确定的实施保障的组织体系和程序以及相应的职责规定;
(3)识别达成目标所必须控制的关键性因素和控制措施;
(4)对学位论文质量的形成过程进行严密的控制;
(5)需要借助于外部的力量促成质量目标的达成;
(6)全员参与与奉献的精神;
(7)学位论文的质量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组成部分。
二、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主体、途径和方式
1.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主体
众所周知,在高等教育系统中存在着多维利益主体。学生、家长、顾主、工商业及其它社会利益团体、学校、政府等对高等教育都有着各自的需要,都试图对高等教育施加影响以满足自己的要求。因而,高等教育主体“至少分为个体之主体,由部分组成的群体之主体,由全体个体组成的社会之主体三个方面。”[3]而伯顿·克拉克则明确指出, 高等教育系统中存在着三种主要的力量,即学术界、政府和市场,各国高等教育系统在不同程度上都是三种力量交互作用的产物。高等教育系统中存在的主体同样作用于研究生教育之中,同样对学位论文质量及其保障发挥着影响。我们认为在学位论文的质量保障中,推动这一系统运转的主要力量是国家、社会和学校。其中,政府是国家利益的代表;社会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汇聚着工商业界和学生个体等的需要,与西方惯用的“市场”一词具有同等意义;学校是教授及其团体进行教育活动的场所,他们维护着学术界的利益。
由于国家、社会和学校各自有着自己的不同需要,就使得各主体对研究生教育包括学位论文的期望和施加影响的方式及内容各不相同。
2.学位论文质量保障途径
根据保障主体的不同,学位论文质量保障途径可分为国家途径、社会途径和学校途径三种。
国家途径是一种对既定目标或规则的符合。它的运行是由一个上级行政部门或有权威的独立部门按预设标准进行控制。从国家的角度来看待学位论文的质量,就是达到预定的目标,即学位授予标准。
社会途径就是对社会需要的应答,以社会需要为质量导向。是否有质量和质量的高低,由社会来评判,或者说是通过研究生教育的产品——人或学位论文的成果——在社会中所产生的效应来判断。
学校途径是高等教育维护自身价值的活动,是学术界为学科的发展培养接班人而进行的活动。这可以追溯到研究生教育产生之初。19世纪中叶,德国大学中开始大量建立起研究所,教师在这里进行科学研究,并招收博士生以培养未来的科学研究者。“在德国,博士生的导师被称为博士之父(Doktorvater)”, 这形象地表达了教授们的理想——为教育的延续培养第子。他们甚至认为“培养未来的学者才是大学赖以存在的一种活动。”[4]
毋庸讳言,国家途径是我国研究生教育中最为常用的质量保障方式,学校途径虽然存在,但多数情况下,学校途径是国家途径的组成和延伸,学校自主与自觉的保障活动相对缺乏。由于长期以来,学校和社会间缺乏直接的联系,社会途径非常微弱。显然,加强学校途径,引进社会途径,是我国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努力方向。
3.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方式
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按其控制的方式可以分为外部—内部控制和明显—含蓄控制。
国家和社会保障属于外部控制,它是外部的力量对研究生教育的干预,它要求研究生教育为外部需要而努力,将研究生教育看成是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工具性准备;学校保障是一种内部控制,它源于高等教育质量被看作是高校内部事务的传统,教授们对此拥有特权。
国家途径显然是明显的控制,它倾向于严格的组织建制,明确的权力划分,有序的运行程序和明确的预设标准。它是一种结果控制或目标控制。学校内部控制和社会控制更多是以含蓄的方式进行。这种控制多是在教育过程中,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发展的要求而灵活地对教育内容进行调整。含蓄的控制是一种过程控制,具有灵活性,但具有不可见和零散的缺点。明显的控制具有可见性和整体性,但其严格的程式化又压制了灵活性。
前面已谈及,质量保障来自于工业界,包含着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全面质量管理是建立于一种共同的文化和义务基础之上的组织保证,含有含蓄控制的因素。但对于高等教育而言,这种含蓄的控制方式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传统的大学是一个学术自治的行会团体,保障高等教育的质量被认为是学术团体义不容辞的责任,这种传统至今仍然保留着。所以,高等教育在引入质量保障思想时走着一条与工业走向相反的道路,即工业内部从明显的质量控制转向采用更含蓄的方法,而高等教育则从含蓄的内部途径走向外部的明显的控制,倾向于有独立的保障组织、明确的保障制度、统一的保障原则、标准的保障程序、清晰的保障过程和公开的保障结果。虽然有人对此持有疑义,担心外部的过多干预会影响高等教育的固有价值,但公众的压力和外界参与的积极性,已使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走向明朗化的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
从研究生教育看,当研究生教育的目的只是为科学和学科的发展培养未来接班人时,没有人对研究生及其学位论文的质量提出质疑。但是,随着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当研究生已不仅仅是作为未来科学或学科的接班人来培养,研究生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越来越紧密,需要社会越来越多的资金支持时,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社会的干预就不可避免。所以,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社会各界也必将以各种方式进行干预,表达自己对研究生教育的需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必然要求明郎化。
三、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原则
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作为一种管理活动,与其它管理活动一样,也有自己的原则。这些原则的确立,可以使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有别于其它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并使之得以顺利地进行。我们认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应遵循如下原则:
1.目标性原则
学位论文的质量保障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制度的建立,措施的采用都应以达成目标为前提。学位论文的质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论文的完成要经过多个环节,具体的保障措施无疑要落实到每一个因素和每一个环节之上,这样,在保障目标和具体的保障任务之间就可能出现相互分离的倾向。在实际中,我们也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制定一项政策或采取一种措施仅仅是从某一问题出发,为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没有将问题的解决与整体目标的实现联系起来,缺乏全局观念和目标意识。这样,往往是一个问题解决了又带来了新的问题,又不得不再采取措施解决之。结果,目标淹没在问题之中,问题取代了目标,保障也就失去了方向。所以,在保障开始前,要有明确的保障目标,还要明确达成质量的每一环节的具体目标,并让参与保障的所有人员了解和掌握,使所有人员都能以目标为导向,自觉朝向目标而努力。
2.过程性原则
学位论文的质量是培养出来的,而不是审查和答辩出来的。要实现高质量,就必须从学位论文质量形成的源头开始,对整个形成过程进行监控,这就是过程性原则的含义。前面已提及,质量保障中融入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而全面质量管理是针对传统的质量检查式管理的不足而发展的一种管理模式。质量检查式的管理是一种暗箱式的管理,只是在输入和输出环节设立质量检查人员,结果人们发现,尽管检查成本在不断增加(检查人员增加),检查出来的不合格产品在不断的增多,但产品的质量却没有得到改善。所以,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对输入——过程——输出进行全程监控,从源头开始,拒绝将低品质作为资源,并将问题消灭在它出现的地方,使之不能到达质量检查人员那里。在以往的学位论文管理中,我们比较重视学位论文的结果评价,一种较普遍的观点是将提高论文质量的希望放在严格论文审查和答辩之上,期望通过一定的“淘汰率”来实现保证质量的目的。事实已经证明,这种质量检查式的保障作用是很有限的,在我国特有的重人情“国情”之下也难以实现。即使能彻底实现,高淘汰率必将对有限的教育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这当然不是我们追求的目标。使每一个学生都成为成功者,应是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所要树立的信念,而全过程质量监控则是必然的途径。
3.全面性原则
这一原则有以下两方面的含义:①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的直接目标是达成论文质量的提高。但是,作为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对其进行保障的目的应是达成研究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因此,学位论文的质量保障要着眼于研究生的全面发展,服从于研究生教育的整体目标。要防止片面性,克服为保障论文而保障论文的倾向,要将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纳入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之内。②全员参与是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取得成功的必然要求。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每一个人,其思想、行为都会对研究生的成长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影响着研究生的学习科研态度、工作作风和人格的养成。不言而喻,这将影响到学位论文的质量。所以,营造一种良好的质量文化和组织氛围,培育起人们的质量意识和奉献精神,相对于保障制度和程序的规范化,可能更为重要。
4.开放性原则
这是由质量保障中多维利益主体的存在决定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不应该也不可能由学校自己承担,国家、社会都会对保障过程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从系统的角度讲,学校系统只有不断地与国家、社会进行能量的交换,才能保持系统本身的活力。而事实上,正是由于外部力量的介入,才促成了高校内部组织化的质量保障活动。国内外的质量保障实践都显示出,外部的压力有利于高校内部质量信念的增强。因此,学位论文质量保障必须坚持开放性原则,通过外界干预和社会评价来促进高校内部保障活动的开展和深化,从而达到不断提高学位论文乃至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目的。
5.不妥协原则
在论文质量保障中,质量应成为唯一不可变通的教育理念,这就是不妥协原则的实质。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在实际中,常常有着质量妥协于其它因素的情况。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刚性的毕业时间和论文质量间的冲突。我国研究生的毕业时间是统一规定的,一般不能延期毕业。为了能按期毕业,研究生及其导师往往避免选择难度大的课题,以求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在论文评审和答辩中,论文审查者和答辩委员会有时也考虑到研究生已经做过的工作和付出的努力而对论文质量并不强求;质量屈从于“人情”也是一例。“质量第一”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恢复之初就确定的原则,对于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而言可谓老生常谈,然而,遗憾的是,一旦遇到外在的压力,首先牺牲的就是质量,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学位论文质量问题的一个症结。所以,以质量为自变量,其它因素为因变量是学位论文质量保障需要强调的原则。